刘贤斌

拘押九个月庭审两小时 四川异议人士刘贤斌被判十年(图,视频)

四川遂宁市法院本周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异议人士刘贤斌十年有期徒刑。其妻子陈明先表示,庭审仅两个多小时就宣判,律师的辩护多次遭法官粗暴地打断,包括刘贤斌的最后陈述。他最后只好说了一句:“我无罪,我抗议”。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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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美谴责中国判处刘贤斌监禁

美国官员对中国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处维权人士刘贤斌10年监禁一事提出批评,并敦促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刘贤斌。 法新社援引不具名的美国官员说,迫害和平表达政治观点的个人的作法,与国际社会所认同的人权标准不符。 与此同时,美国众议院资深民主党议员佩洛西表示,监禁刘贤斌显示中国根本无视法治和人权。 佩洛西说,中国政府应当立即无条件地释放刘贤斌,听从中国民众要求增加管制透明度、打击腐败、尊重言论自由的呼声。 刘贤斌是《零八宪章》的签署者,也曾参与1989年北京民运和组织“中国民主党”。他此前曾分别因“反革命宣传煽动”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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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异见人士刘贤斌案即将开庭引关注

刘贤斌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中国四川民主人士刘贤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定于本周五(3月25日)在遂宁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刘贤斌的妻子陈明先在接受路透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刘贤斌无罪,他只是在2009年撰文呼吁中国实行民主改革而因言获罪。 她说,刘贤斌的律师也将提出无罪申诉。 刘贤斌案受到多个人权组织和中国维权人士的批评,他们呼吁公众关注此次庭审。 现年43岁的刘贤斌原籍四川,是人权活动人士、作家和《零八宪章》的首批签署人之一。 198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学习的刘贤斌参加了天安门学生民主运动,1991年因继续民主活动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判刑两年半。 刑满出狱后,他继续其民主政治活动,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1999年在四川遂宁再次被捕, 被判刑13年,但2008年底获得释放出狱。 出狱后他继续维权活动,批评四川大地震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和中国的一党制,2010年6月被遂宁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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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 中国维权人士刘贤斌被判十年徒刑

中国维权人士刘贤斌被判十年徒刑 海內外民運人士2010年8月24日舉行全球同步絕食聲援劉賢斌的抗議活動。 博讯 作者 肖曼 中国四川异议人士刘贤斌因为要求进行民主改革,而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罪十年。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5日开庭作出这一判决并剥夺刘贤斌政治权利两年零四个月 。路透社认为 : 这一判决是对那些想效仿阿拉伯民主运动的中国网民的警告。 刘贤斌今年43岁,已经因为从事民主活动三次被判刑。刘贤斌这次被判刑前,被超期羁押九个多月。昨天对刘贤斌庭审前,四川警方对遂宁法院周围两公里范围内全面封路,包括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王森、欧阳懿等人被官方警告和控制,不能前往旁听。只有刘贤斌夫人陈明先与刘贤斌的大哥两位被允许进入旁听,另外在旁听的19人据刘贤斌家属说根本不认识。 律师为刘贤斌作无罪辩护,庭审中律师辩护多次被主审法官打断。法庭收走了刘贤斌的陈述材料,也没给他时间做最后陈述,刘贤斌最后说:”我无罪、我抗议” 刘贤斌就读中国人民大学时参加了”89学生民主运动”,”64事件”后,因从事民主活动,他曾于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出狱。1998年3月,刘贤斌发表了《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开信》,要求中国政府改善人权状况和签署人权公约。1998年浙江民主党筹组发起后,刘贤斌筹备四川的 组党活动,后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刘贤斌再次出狱后不久,又参与《零八宪章》的联署。2010年7月5日,刘贤斌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正式逮捕。 刘贤斌第三次逮捕的消息引起中国民运界广泛震惊,至少16个省市及海外的民运人士发起”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活动,一些维权律师还自发组建法律援助团。从2010年8月1日起,许多民主维权人士发起”公民接力绝食声援营救刘贤斌”活动,以此表达对刘贤斌的关注和支持。 � 关键词 中国 – 人权 – 六四 – 茉莉花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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