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水

<天枢>大雨过后,怎样才是胜利

我们能做的,就是逼问。别管你的文字是不是真的有当权者看到,他都能发挥它的能量;别管别人指责你只说不练,只会耍耍键盘,吃着官晌的人也未必都在冲锋打仗。也许短时期内多一个问责的文字不会让社会中少一分傲慢,但是长期来看,你的那份力量肯定让社会的合力发生改变。遇到机会用于实践和威权,有了位置推动下好制度的建设,把权利放进逼近笼子里,也许我们才会有比今天更好的公共服务。     大雨过后,怎样才是胜利   马军(国立台北大学)     面对着既成事实的灾难,面对着那么多失去亲人的痛苦和北京市民自发帮助人的义举,我们不免悲伤,也不免欣慰。然而,再悲伤,也不能失去对生活下去的动力,正如再欣慰,也不能将此场大雨归为全市的胜利。 然而在悲伤和欣慰之余,我们更要做的是,反思,看看这一场大雨过后,到底能给我们留下什么样的遗产。据说明天又要下雨,明年后年也肯定会下雨,六十年后我们大概还会遇上一场六十年一遇的大雨,那时候大雨退去,留下的到底还是不是一个冰冷的77,则取决于我们现在做什么。     灾难的到来不是体制问题,这点毋庸置疑。美国会有飓风、法国会有空难,德国也有不小心撞在一起的动车组,台湾也有碾平村子的土石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救灾行动背后的体制问题的探讨就是过分的,灾难不是体制问题,救灾则能体现出体制的问题,美国飓风过后,虽然布什赶去灾区的速度不如宝宝,但是不会美国不会有哪个作家写出“so happy even dead”这样的诗;法国空难过后,也许群众情绪不会迅速稳定,但是政府会花钱打捞飞机原件调查原因;德国动车相撞之后,也许短时期内德国的动车速度不会再有提高,但是德国的制造业并不会因此受到太大的打击,反思的结果是德国的动车依旧是世界上卖的最好的国家之一;台湾风灾之后,死者甚至无法被挖出就长眠地下,但是每次台风之前,铺天盖地的电视新闻和政府动员,总能让尽可能多的民众搬到安全的地方。没有任何人和任何制度能保证在接下来未知的灾难中战胜上帝和死人保证零伤亡,但是好的体制会让灾难过后,不至于在我们被自然撕开伤口之后,再被官员们泼上一脸冰水,或是再吃下一口喉舌里吐出的恶心的痰。 面对着这样的灾难,面对着这样的救灾,很多人在网上对政府的行为或痛骂或吐槽。很多人会感慨,这是官方和民间互不信任啊。再深一点,又会有很多国人劣根性和特有文化的说辞出现。我承认,在解释社会现象和公共事件,甚至经济行为的时候,有时候文化的解释力更让人清醒和明白,但是,倘若忽略制度而之谈文化,显然得出的结论是很片面,甚至是错误的。制度和文化,是解释社会现象的两大重要的流派,制度论者往往认为文化论者的结论缺乏科学性,而文化论者往往认为制度论者缺乏洞见和才气。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目前来说,制度论还是比文化论有着更深的历史,更全的体系以及更强的解释力。在研究具体问题的时候,文化解释更像是制度解释的补充,往往用制度解释不了的东西,才用文化来解释。即使是文化学派的福山,在《信任》一书中,也承认文化的解释力恐怕只占全部解释力的两成。所以,只谈文化不谈制度,恐怕是一种很偷懒的行为,也是一种很不负责的行为。 其实这场大雨给我们留下的东西可以总结出不少,我们现在知道了北京哪些地方容易积水,下次大雨就可以尽量躲避;我们现在知道了水下怎样打开窗户逃生;我们现在知道了双闪代表着免费的车可以搭乘;我们现在知道了北京的那么多的桥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下水道。然而哪里有积水,交管部门没跟我们说,他们在忙着贴条;怎样逃生,安全部门没跟我们说,他们在忙着维稳;怎样搭车公路部门没跟我们说,他们在忙着收费;下水道怎么了官媒没跟我们说,他们在忙着正能量,忙着拍书记在吃泡面,忙着呼吁我们捐钱,他们,在忙着胜利。     至于他们是不是在忙着开会,讨论新修的六七八环是不是用更好的管道,讨论新修的CBD,住宅楼下头是不是建更大的下水道,我们就不知道了,我们只知道,不管中国人是不是都读过雨果,不管下水道里装的是污水还是兵士,下水道都应该是一个城市的良心。 我们能做的,就是逼问。别管你的文字是不是真的有当权者看到,他都能发挥它的能量;别管别人指责你只说不练,只会耍耍键盘,吃着官晌的人也未必都在冲锋打仗。也许短时期内多一个问责的文字不会让社会中少一分傲慢,但是长期来看,你的那份力量肯定让社会的合力发生改变。遇到机会用于实践和威权,有了位置推动下好制度的建设,把权利放进逼近笼子里,也许我们才会有比今天更好的公共服务。 到那个时候,当我们面对如今这77个名字的时候,才会稍稍减少一点内心的羞愧吧,这虽然算不上胜利,但不至于让我们回想投胎在这个国家开始人生的时候,会后悔当初选择是那么的失败。     (采编:黄理罡 责编:黄理罡)     您可能也喜欢: <北京7.21雨灾专题特稿>你的名字 你的故事 <天权>雨 我们为什么对日本大地震的第一反应是幸灾乐祸 <天枢>武汉,你凭什么这样做着大武汉的民国旧梦? 无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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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十 | 不缺钱为何还要民众捐款?

作者: 幽壹   据2012年8月1日《晶报》报道,深圳市绿色基金会近日发起近20年来首次大规模义捐活动,称获捐资金将用于城市景观林带建设。结果,该消息一出,深圳市民网上网下反对声成片。义捐活动虽已开始,但截止记者发稿时止,未收到任何捐款。作为一座爱心城市,深圳市民一直热衷慈善事业,为何此次对这个义捐活动如此“冷漠”? 其实,深圳市民这次“罢捐”行动,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前不久,北京7.21暴雨灾难后,北京民政局曾号召北京市民捐款,结果也引来网上网下一片反对声。网友们更是纷纷在网上回之以“捐你妹!”以表达心中的愤怒。 从最近京深两地市民罢捐的行动来看,可以看出,由官方介入慈善活动,号召民众捐款的方式,已经越来越行不通了。经过去年的“郭美美与红十字会”事件之后,民众对官方发起的慈善募捐活动,普遍持高度不信任的态度。例如深圳市在拒绝捐款的同时,还直指政府部门绿化建设中的“浪费”和“不透明”现象。 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每年都大手笔援助非洲、菲律宾、朝鲜等国家和地区,动辄几十上百亿美元,这也极大地刺激了正处在温饱线上的普通民众。加上国内各种腐败盛行,贪官污吏生活极度奢华,这些都让民众心里不好受。在这种情况之下,政府怎么还能动辄让正饱受物价飞涨的普通民众捐款呢? 可以说,北京和深圳这次发起捐款活动都有点冒然,考虑不够周全,尤其是发起的时机很不恰当。北京是刚刚遭受大雨,死了77位市民;而深圳则刚刚遭遇7.23韦森特台风,2万多株树倒伏,11万多株树受损。总的来说,两地的民心都还未定,事故的责任还未分清,各种质疑政府的声音正处在最猛烈的时刻。在这种风头火势的时候,官方站起来高调张扬地发起“募捐活动”,那自然不会被市民认可,因此遭遇市民“罢捐”也就不稀奇了。 如果上述情况只算是两地政府部门的“失误”,考虑不周的话,那最让笔者觉得奇怪的是:面对深圳市民“深圳绿化部门不缺钱”的质疑,深圳市绿委会回应称,绿基会发起义捐活动是支持城市绿化,并非因深圳市“绿化资金不足”。也就是说,深圳绿化部门承认自己并不缺钱。 既然你都不缺钱,那你发起募捐干嘛?既然政府都已拨够相关款项(也是纳税人的钱)给你了,那凭什么还要民众为你捐款?你收了这些捐款又将会用到哪里去?如果是投入到绿化中去的话,那么政府财政原本划拨给你的那部分钱(不缺钱),你又将用到哪里去?不缺钱还来向民众募捐,这不是骗钱吗? 从北京、深圳这两次市民罢捐活动来看,市民已经普遍觉醒了。像过去那样,只要扯起官办的招牌,喊上几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之类的大话,就能轻而易举地从民众那里募得一大笔“善款”的时代已经彻底过去了。现在民众已经没那么好骗了。帐目公开、收支透明、监督到位等,已经成为民众对募捐活动的最基本要求。笔者相信,京深市民这两次“罢捐”行为,将促使中国慈善事业发生重大转变。因为事实证明,中国的慈善制度已经到了必须变革的时候了。(QQ:33079930) 幽壹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youyi009 幽壹 2012年8月2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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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说法>第三十九期:北京暴雨,国家责任

本期导读:2012年7月,面对北京这一场可谓凶残的大雨,我们看到了许多。有奋力救人、忠于职守的公共机构人员,更有通过微博传递消息,倾力救助的民间热心人士。这次北京大雨中体现出的公民精神令人感动,但更重要的是,大雨过后,我们对突发事件中国家责任的反思。要知道,种种善举只是公民精神的一个开端,在这类突发事件过后,我们对于政府和国家责任不停的质问、考析,对于干瘪无力的紧急预案、对于无动于衷的36亿公车、对于毫不含糊的收费站、对于残疾的排水公共系统等这些话题的不断追究,才是公民意识的真正觉醒。     北京大雨,国家责任       国家的应对?   可能许多人都不知道2007年我国通过的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先来看看《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规定。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这里主要指的各种预报,综合评估可能性再做出例如地震、海啸、当然还有暴雨的各类预报或预警。从这次的北京大雨来看,气象台虽然发布了橙色预警,但其普及度和影响力都无法让人满意,严重的损失依旧造成了。 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何为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我们从小接受的地震避险措施尚且存在误区,遑论水下逃生知识了。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七千位被大雨淋透的交警,一个趴在水里疏通下水道的大爷,一群挡在没井盖的排水沟前的环卫工人,不停免费送人的私家车队,向路人开放避难的民间机构和个人……在大雨的救援队伍中,我们唯独不见各处的公共建筑和去年花了36亿预算的公车身影。     第四十三条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通过这样啰嗦的层层上报,我们就真的可以在突发的灾难前做好准备吗?北京市气象部门从7月20日开始就发布预警,先后发布蓝色、黄色、橙色暴雨预警,然而一方面很多市民并不了解颜色所代表的含义,另一方面在传播上效果有限,没有穷尽一切可能通知市民。没有传播的预警,等于没有预警。 在这样的突发事件面前,市民们守望相助是公民社会成长的标志,但这也反映出了信息不是非常的透明或者不是特别的清晰。民间自发的行动并不能够代替有关部门,特别是应急部门的工作,如果像这样的一个灾难,所有的信息、情报如果只是通过市民本身相互来发送、相互告知的话,那么我们的政府需要改进的就不只是一点点了。 再看看《总体应急预案》中的指示。 预案中明确提出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6条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毫无疑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是最重要,反观我们的收费站:这么大的雨,水都淹没半个轮胎了,排成长龙的车随时有熄火的危险,可机场高速和成为重灾区的京港澳高速仍在一丝不苟地收费。这样的冷漠与僵化,与民众的温情与爱心形成让人刺眼的反差。面对舆论的指责,首发集团人士回应称,北京并没有高速路应急停止收费的规定。就这样,把责任全推给了规定。诚然,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是行动不够迅速,没有与收费站进行应急的沟通,但如果管理收费站的首发集团从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出发,稍微做出变通,那么一部分损失将是可以避免的。     脆弱的下水道?   大雨带来的内涝不止一次给不同的城市带来灾难。 去年6月23日,北京的一场降雨造成城市严重内涝、多处积水,微博上就有网友戏称“欢迎来北京看海”。当时《人民日报》事后曾刊文,“再迎暴雨 北京有谱了”。然而一年过去了,去年淹水的城市依然淹水。去年讨论的城市排水问题也还在讨论。 从去年到今年,不只是北京,武汉、长沙、南京……包括之前的广州、最近的天津,中国大多数城市都发生过城市内涝,雨果的“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这一说法也一再被媒体提及。《南都周刊》两年前做过一个封面专题叫做“泡汤城市”、《新世纪》周刊一年前做过一个封面专题叫做《暴雨倾城》、凤凰网一年前也出过专题“去武汉看‘海’是怎样的浪漫”…… 就是这曾在这块土地上无数次上演的一幕,依然在今日重映。排水不畅、应急机制僵硬,这一切的一切都曾无数次被提起。当然, 没有人会期待短短的一年时间里会全部解决这些问题,然而这些问题不仅没有趋于缓解反而越来越严重,脆弱的下水道今年为何更加脆弱?       天灾?人祸?责任谁来承担?   政府管理部门在这类事件中究竟应否承担公共安全责任?这个问题的分歧点在于,能否将暴雨造成的损失归结为不可抗力。 政府无责任说: 侵权责任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我们总是走不出一个误区:死了人就一定要有人来为此承担责任,一定要涉及到赔偿。”事实上,很多突发的灾难性事件中并无事故责任人,这就有如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被雷击死,无人需要为其赔偿。政府管理部门只要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日常的管理责任,就可以免责。毕竟突如其来的暴雨具有某种不可抗力的性质,而当下我国经济还没有发展到令所有市政设施都能尽善尽美到可以抵御一切自然灾害的地步。 政府有责任说: 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革明确表示:“这涉及到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问题。固然不排除其中有自然因素;但如果认定其就是”天灾”的话;那么暴雨的黄色预警又起了什么作用?管理者在已经预知到将有暴雨来临的情况下为何未采取有效预防和管理措施?” 他举了美国一个著名的判例“夺命椰子案”来说明。上世纪六十年代,一名游客在沙滩上被一颗掉下的椰子击中而死亡。游客的弟弟将夏威夷州政府告上法庭,以政府未尽到对椰林的监管职责,要求夏威夷州政府赔偿1亿美元。夏威夷州政府辩称:州政府已通过设立警告牌警示游客,且椰子自由坠落属不可抗力。最终,大法官判定夏威夷州政府败诉。 在吴革看来,管理者即使没有明显过错也须承担责任的立法精神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就有体现。其第一百二十六条和第一百二十七条分别对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做了规定,都提到一个“管理人”或“所有人”的责任主体。作为市政设施的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政府,需要承担责任。 正如一个侵权法上的经典案例德国“道路撒盐案”。1903年,原告于夜间在供公众通行的石阶上跌倒受伤。因被告市政府并未除雪,也没有在道路上撒盐,原告请求赔偿。法院认为,无论国家或私人,对公众均负有增进福祉的义务,若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违反此义务,不仅属于公法义务的违反,同时也构成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即 政府对于公众的公共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     良好的范本   最后我们可以看看别的城市是怎样应对类似的突发事件的。 去年纽约遭遇百年飓风:开始前几天新闻就铺天盖地,让市民屯水屯粮备收音机,划分区域强制撤离到政府的避难所。周五六日纽交所关,地铁关,查信息打311紧急情况打911求救,每隔几小时市长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新动向。纽约市警察局备皮艇直升机,满街的警车随手就招。你想要的防灾知识,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都有。 香港遭遇12级大风,最多300mm降水:1.天文台提前2小时风球预警,大部份公司提前下班。2.机场每个乘客可以凭登机牌到麦当劳等4家餐厅任点不超过75元的食品,24小时营业。3.东铁因树木倒塌停驶,因大风未能安排接驳巴士,每位乘客获赔200港币。4.电视台随时插播预警。5.巴士公司仍保持有限度服务。     结语   到现在,北京的雨还是在一直下。在这篇文章截稿前,根据权威信息发布的显示,北京7.21暴雨已致77人遇难。如果说硬件问题直接造成了灾难,那么软件问题决定着人们在灾难面前的信心。“国家是不是真的走得太快忘记了灵魂”,这句去年流传甚广的议论今天被人重新忆起。社会治理的软件一旦呈现的是无序无情,冰冷机械,甚至神秘而不透明时,人们面对灾难的信心必将受到强烈的打击。 关乎于责任,这是国家需要进行反思的。正如凤凰网的社评所言: 77个名字是刻在城市身上的伤痕,没有彻底的反思,伤痕永远不会平复。       【深入阅读】   http://news.ifeng.com/opinion/special/beijingbaoyu/  暴雨倾城,我们见证美与丑 http://www.aisixiang.com/data/55799.html  冷血收费站的养成并非一日之寒 http://www.town.gov.cn/csph/201207/23/t20120723_566612.shtml  城市内涝是天灾还是人祸? http://news.ifeng.com/opinion/special/baoyufansi/  为了77个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编辑:石味诗,陈蓉)     您可能也喜欢: <天枢>失焦的槽点——写在北京的暴雨后 <开阳>从北京大雨看民众自治的前景 <北京7.21雨灾专题特稿>你的名字 你的故事 <摇光>责任的来源 <七星说法>第三十七期:刻章救妻的北京爱情故事 无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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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 | 北京罕见暴雨引发各方问责

一场罕见的暴雨上周末侵袭中国首都北京,至少37人因此丧生,这引发了人们的愤怒,也使人们对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糟糕的城市基础设施提出了质疑。 根据北京市政府部门的信息,上周六的这场暴雨是北京60多年来经历的最强降雨,平均降水量达到170毫米。大雨造成的突发洪水一度使全市陷入瘫痪,多数交通工具被迫暂停使用,上周六晚间,8万人滞留机场。 到周日上午时,北京大部分地区的水已退去,城市运行也已恢复正常,一些市民据此认为,这表明北京在应对暴雨方面是得力的。但在其他人看来,尽管近些年为美化及改造北京投入了巨额资金,但这场暴雨证明,北京未能对排水系统进行升级换代。 新浪微博(相当于中国版Twitter)的一名用户写道:“我们为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问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个代价太高了。” 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曾发生过数起不幸的事故,这些事故凸显出目前在建的许多基础设施质量低劣。许多中国网民将北京暴雨致死事件与温州附近的动车追尾碰撞事故相提并论,在那起事故中,两列动车发生追尾,造成40人丧生。 昨天是温州动车事故发生一周年的日子,但中国媒体被禁止进行相关报道,延长了针对这一敏感话题的禁令。 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媒体对此次北京暴雨进行了广泛报道,官方媒体也站了出来,对政府应对暴雨的方式提出批评。《环球时报》(Global Times)英文版的一篇社评指出:“如果说在首都北京也会引发如此程度的混乱,那么在其他许多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只会更糟。” 相对较为贫穷的北京市郊是受灾最为严重的地区。在位于北京市区西南方的房山,救援工作昨日仍在继续,当局表示,那里的死亡人数可能会大幅上升。 昨天上午,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为37人。根据北京市政府部门的统计,其中溺水死亡25人,雷击致死1人,触电死亡5人,房屋倒塌致死6人。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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