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

BBC | 中国涉“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人数上升

中国政府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取代了“反革命罪”。 基地设在美国的人权组织“对话基金”说,中国当局2012年以“危害国家安全罪”逮捕了1000多人,比前一年增加近20%。 “危害国家安全罪”取代了90年代之前的“反革命罪”,主要针对反对共产党政权的异见人士、在中国推动独立运动者以及间谍。 对话基金引述中国官方的“2013法律年鉴”说,涉“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人数的增加“显示了打击分裂主义、颠覆活动、恐怖主义以及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决心。 对话基金指出,2012年中国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的审判有75%以上发生在以维吾尔人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新疆。 此外,还有一些被控卷入了独立运动和自焚行动的西藏人以“分裂主义”罪名被判入狱。 北京当局说,少数民族从中国的政策中获得经济利益,并享有言论与宗教自由。但人权组织则批评北京对少数民族进行文化压迫与经济剥削。 自2009年以来,有超过120名藏人因为抗议中国对西藏的宗教与文化政策自焚,而新疆今年以来已经发生多起民众和警方的暴力冲突,导致数十人丧生。 据中国官方杂志《瞭望》的数字,新疆在2012年发生了190多起“恐怖袭击”事件。 上个月北京天安门广场还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汽车攻击事件,导致五人死亡,多人受伤。中国当局将其归咎于“维吾尔分裂分子发动的恐怖袭击”。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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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内容新旧对照表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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