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

周望歌:最高院会为吴英案留一条生路吗

二审判决出乎公众意料。公众认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或许有转机,结果依然是死刑,让人大吃一惊,理由很简单:在一个具有争议的案子里面,不能以生命的代价为制度性金融病症埋单。正如此前学者郎咸平所言,“这个判决当时就引起了公众的疑问,借钱来发展自己的经济,发展自己的公司,扩大自己的规模,后来因为资金链断裂,还不起钱了,这个罪至死吗?”相比近年来查处的贪官贪污动辄数十亿元却少有判死刑,官与民的违法成本为何如此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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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部】吴英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中宣部: 关于浙江亿万女富豪吴英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一事,媒体不评论不炒作。外地媒体一律不派记者到当地采访。 【数字时代真理部系列:“在这里,了解祖国”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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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 | 吴英兰世立案显示 政商勾结行之不远

吴英兰世立案显示 政商勾结行之不远   2011-9-5 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       从清末以来,中国企业家最大的期望是成为红顶商人。胡雪岩、盛宣怀等游刃有余运作于官商两界的人物,成为企业家的榜样。       不厘清商业市场与官场的边界,政商关系行之不远。胡雪岩最终倒台固然与外资原料囤积战有关,何尝与政敌李鸿章一派没有关系;盛宣怀历经洋务新政,最终因清末铁路国有化折戟沉沙。政商之间,步步荆棘,法律不保护、利益联盟随时会破裂,到时不仅财产无法得到保护,甚至性命相博、鱼死网破。       最近两起企业家案例,再次印证,商业丛林社会的政商关系行之不远。令人唏嘘的是,这两起案件同样印证了,中国企业家与政客之间的关系,仍未走出清末以来的怪圈。       备受关注的吴英案二审判决结果仍未出台。面对目前市场如火如荼的民间金融,吴英如果被处极刑,将使中国民间金融失去立身安命的最后机会。       吴英案牵扯政商谜团,当地某些官员、豪族与吴英之间似乎有着千丝万缕的幕后关系。吴英二审代理律师近日称,吴英再次检举7名官员。二审之前在看守所内吴英先后写了三份共计数万字内容的《上诉材料》、《控告材料》、《检举材料》并提交给浙江省高院。在这些材料中吴英检举了当地约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的受贿行为,其中以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本色集团”)所在地金华东阳市的官员为主,但也涉及金华市官员,目前浙江省纪委和检察院已介入其中。另外,吴英举报了湖北省荆门市原人大副主任李天贵和原中国农业银行荆门分行副行长周亮的受贿行为,两人已分别落马。      当地官员的态度耐人回味。8月24日,有知情人士透露,至少有3名官员参与写联名信,要求一审法院判处吴英死刑。为什么官员不惜以身犯险,介入法律要求判处吴英死刑?为什么吴英名下的资产拍卖如此迅速、如此低廉,激起了轩然大波?吴英入狱之前风光无限地当富姐时,当地有多少背景深厚之人涉足其中?吴英锒铛入狱后,又有多少人成为财富的觊觎者,迫不及待希望判处吴英死刑?       另一个拼死一博的是著名的个性商人兰世立。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9月1日,网上出现原东星公司负责人兰世立亲属在京公开举报武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善腊相关信息。湖北省纪委新闻发言人对此表示,省纪委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继续深入调查,一经查实,则依纪依法处理。省纪委欢迎社会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而武汉的态度则暧昧得多,武汉市委宣传部网络处处长雷楚斌回复媒体称:“举报信内容基本不属实,不会发布通稿,也不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未经一定的调查程序,在当天就匆匆对举报内容基本否定,武汉有关部门的基本态度可见一斑。       吴英与兰世立的案情并不复杂,两人的结局也大同小异,而两人的态度也惊人的一致,在危急关头彻底抛开以往的政商面纱,反戈一击证明自身的清白。如果说吴英的态度还有和缓余地——二审开庭时,吴英主动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继续否认集资诈骗罪——兰世立的态度更为决绝,今年3月在狱中发出绝笔信后,兰世立已经表明了宁为玉碎的态度,公开举报正在情理之中。       政商结合曾被作为特色推广,但吴英与兰世立的案例显示,政商结合所要达成的推进市场化发展的任务不可能完成。       政商结合实际上是官场资源与商场资源的融合,在短期内似乎能收到优势资源整合之效,一个个新城的推出与一个个民间大企业的形成显示政商结合之高效。可惜,成效无法固定,最终将推倒重来。       就历史而言,中国历史上的政商结合,从未能使中国拥有长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法律与产权基础;就个人命运而言,处于相对弱势一方的商人群体在结合过程中,如果不能泯灭产权意识,必定成为政争、商战中的牺牲品。一个利益个体总会被更大的利益群体所笼罩,某些商场或者政界人士总会被更上层的资源所压制。致命的威胁在于,政商结合的关系网本身就是对物权、对商业规则的践踏,这使中国的政商界规则永远在人脉资源中打转,无法走出阴影的轮回。设想,中国的商界人士在三十年后、五十年后,甚至一百年后仍然手捧胡雪岩传、手捧厚黑学,当作圣经,那么,不管中国的经济增速有多快,都会回到出发的原点。       为了走出轮回,在吴英案、兰世立案等典型案例中,有必要摆脱当地资源的束缚,以中国金融市场化、中国垄断行业的市场化大局出发,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未来树立令人振奋的标竿,让中国的市场经济在一个个案例中,定下法律与产权的根基。       两个案件如果说与以往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希望金融市场化者希望吴英能够被法律公平救济,希望中国民营经济兴盛者,希望兰世立不必绝笔而有最后的法律依托。在市场经济三十年后,面对吴英,面对兰世立,公众逐步从打击投机倒把的理论中挣脱,而回到了市场的原点。       这是艰难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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