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

金融时报 | 中国:一个缺乏全球化准备的世界大国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后,迅速的中国经济增长已使中国成为一个真正的世界大国。在中国崛起的故事中,我们可以观察到这一现象:中国无疑是冷战后全球化最大的赢家之一,但中国同时又是一个对全球化准备很不充分的世界大国。 中国是全球化最大赢家之一这一说法,也许大家都能接受。最重要的理由是,全球化为中国的经济起飞创造了宝贵的机遇,使中国能够利用其廉价劳动力的优势迅速成为世界工厂。没有全球化,中国的经济起飞不可能会这么快。 相比之下,中国对全球化准备很不充分这一论点可能会引起争论。但是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评估中国适应全球化的能力。 总的来说,在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中,一个大国要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具有竞争力,必须拥有一套“与时俱进”的外交理念和价值观,有强有力的民营的跨国公司,并有高度国际观的高端人力资源。用这三个指标来衡量,中国适应全球化的能力显得明显不足。 首先,中国没有一个适应全球化的新的外交理念与为其服务的战略和政策。长期以来,中国的外交理念是“现实主义”。这一理念把世界看成一个大国为建立霸权和影响而竞争的战场,以国家主权和安全作为最高价值,视军事和经济实力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唯一保障。这一外交理念指导下的战略是所谓的“韬光养晦,”即中国将在其尚不具备和世界其它大国竞争的实力之前保持低调。在过去30多年里,可以说这是一个十分有效的战略。它避免了中国和西方(主要是美国)的冲突,并免费利用西方提供的全球公益品(如自由贸易、海上航行安全和各种国际规则),中国的经济由此得以高速发展。现在,这一战略已过时。“韬光养晦”在中国的经济利益尚未遍布全球时无可非议,现在这一战略显然不能保护中国的国家利益。 更进一步说,由于全球化本身是国际自由主义(即体现自由贸易、国际主义、国际秩序等一系列概念的理念)的产物,以现实主义为外交宗旨的国家适应全球化都有很大困难(因为国际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都体现在美国的外交战略中,这对美国并不是一个问题)。对中国来说,现实主义的外交战略使中国在全球化的世界中扮演了一个日益尴尬的角色。在许多涉及全球事务的政策问题上(如气候变化,自由贸易,防核扩散等),中国关注的仅是其狭隘的国家利益。这一立场不仅使中国在许多国际场合被孤立,而且最终会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因为由于西方国家提供国际公益品的能力衰退,现有国际秩序无法容纳中国这样一位超级“搭便车者”,若中国不为全球化提供公益品,全球化将不可持续。中国也会失去从全球化中得到的巨大利益。因此,中国最需要的是解放思想,培养新的国际观。 另外,要在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富有竞争力,中国必须拥有民营的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全球化的先锋和主力。但是,中国最缺的是这类跨国公司。除了Lenovo和华为之外,中国可以说没有一家大型的民营跨国公司,造成这一局面的最主要原因是中国政府“国进民退”的经济政策。北京对民营企业的限制和歧视,使中国民营企业的规模得不到发展。而中国能走出去的大型国企都是资源型企业,它们的商业行为在国外一般不受欢迎。一是它们得到中国政府的各种补贴,因而被认为是从事不正当竞争。二是它们投资的领域都涉及国家安全,因而被认为别有用心。在过去20年中,中国并没有因为缺乏自己的民营跨国公司而错过全球化的机遇。这是因为中国在全球化中扮演的是一个相对低端的角色,仅从事外包和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作业,附加值极低。最关键的角色,如研发、开拓市场、品牌等,都由美欧、日本和南韩的跨国公司扮演。简单地说,中国是在替国际跨国公司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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磬无语:有没有“敌对势力”能搞垮中国?

“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千方百计地插手、利用群体性事件,企图煽动、制造动乱,”总是位列其中。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在12·19乌坎讲话实录中这样描述“境外的媒体信得过,母猪都会上树”。他还说“像这样负责的政府,你不指望,你指望国外几个烂媒体,烂报纸,烂网站,好坏都颠倒了,他们负什麽责啊,啥事干不了,巴不得你们打成一团,社会主义大乱,他们就高兴了。有事找政府,不请外人说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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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历史的未来(中文版)

历史不但没有终结,还向我们昭示一个未知的未来。曾经以《历史的终结》一书宣称西方政治制度永久性胜利的弗朗西斯·福山,在今年最新出版的《外交事务》2012年1、2月刊上发表了《历史的未来》一文,面向中国,努力思索危机中的西方制度往何处去。   历史的未来——自由民主制能否在中产阶级的衰落中幸存下来?   当今世界有些异样。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和持续至今的欧元危机,两者都是近三十年来监管松懈的金融资本主义所产生的后果。然而,虽然民众对华尔街的救市计划普遍不满,美国左翼民众运动却没有发起什么大的起色。当然,占领华尔街运动会吸引一些人的眼球,但近期搞得最有声势的民众运动是右翼的“茶党”。茶党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国家监管,保护普通民众不受金融投机分子的欺诈。欧洲也是同样情况,左翼萎靡不振,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却在抬头。   左翼缺乏动员大众的能力,这是很多原因造成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思想领域的挫折。近几十年,经济事务的意识形态高地全被自由派中的右翼占领了。左翼拿不出可靠的政治议程,除了喊着要回归以前的社会民主制。缺乏针锋相对的施政计划,这对思想辩论和经济活动都很不利,因为有竞争才是好事。现在急需严肃的思想大辩论,因为,当前的全球资本主义体制正在侵蚀中产阶级,而中产阶级乃是自由民主制的基础。   民主浪潮   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力量和社会条件不只是“决定”意识形态,但是,只有当思想回应了大众的诉求以后才能发挥力量。自由民主制目前是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意识形态基础,部分原因是,自由民主回应并接受了某种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支持。那些社会结构的变化可能会改变意识形态,就像意识形态变化会反过来造成社会经济层面上的后果一样。   三百年以前所有构造人类社会的强势思想在本质上都带有宗教色彩,除了一个重要的例外——中国的儒家思想。第一个长时间产生世界性影响的世俗主义意识形态是自由主义,与这一“主义”一同兴起的先是十七世纪欧洲某些地区的商业中产阶级,然后是工业中产阶级。(我所说的“中产阶级”指的是处于高收入和低收入之间社会阶层,至少接受过中等教育,拥有不动产、耐用品或自己经商。)   自由主义的原则,正如洛克、孟德斯鸠和密尔等人所述,即一个国家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并且国家权力要接受法律的限制。其中一项基本权利是私有财产。英国的光荣革命(1688-89)对现代自由主义史至关重要,因为它第一次建立了这样的宪法原则,规定国家只能在征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下征税。   原先,自由主义不一定表示民主。支持1689年宪法条款的辉格党人大多是英格兰最富有的人;那个时期的议会只代表全国10%不到的人口。许多正统的自由主义者,包括密尔在内,非常怀疑民主的价值;他们认为,有担当的政治参与者必须要接受过教育,并且是社会中的一份子——即必须拥有私人财产。整个十九世纪末,欧洲绝对大多数地区的选举都有针对私有财产和教育条件的限制。1828年,安德鲁?杰克逊被选为美国总统,后来他废除了选举权所要求的私有财产条件——虽然仅限白人男性——而成为更加健全的民主原则的一次初期胜利。   在欧洲,当时大多数人被排除在政治权力之外,以及工人阶级的兴起,这两个条件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共产党宣言》发表于1848年,同年,革命浪潮席卷除英国以外的整个欧洲。从那以后的一个世纪间,两股力量一直在争夺民主运动的领导权,一方面是共产主义者,他们敢于抛弃程序民主(多党制选举)而更支持实质民主(财富再分配),另一方面是自由民主主义者,他们则认为,在扩大政治参与度的同时,要维持法治秩序,保护各种个人权利,其中包括私有财产权。   关键是新兴工人阶级的走向。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们认为,他们光凭人数就足以获胜:十九世纪末,随着选举权扩大,英国工党和德国社会民主党等政党迅速发展,甚至威胁到保守党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政党的统治地位。工人阶级的崛起遭到严厉抵制,而那些抵制手段通常都不民主;共产主义者和许多社会主义者反过来抛弃了形式民主,转而寻求直接获得政治权力。   二十世纪前半段,进步左翼阵营中有一个广泛共识,即认为某种形式的社会主义——通过政府来控制经济波动,以确保财富公平分配——对于所有发达国家都是必经之路。甚至保守主义经济学家,例如约瑟夫?熊彼特,也在他1942年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写道,社会主义将赢得胜利,因为资本主义社会自身在文化上将自我毁灭。社会主义被认为代表了现代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不过,从政治和军事的层面看,二十世纪的意识形态对峙双方自己走入了死胡同。而在社会层面发生了关键性变化,破坏了马克思主义的格局。首先,工人阶级的实际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高到以至于许多工人或他们的子女能够加入中产阶级的行列。其次,工人阶级的规模达到一定比例以后停止增长,甚至有下降的趋势,尤其是二十世纪后半叶,服务业开始代替制造业,进入所谓的“后工业”经济阶段。最后,一个比工人阶级更加贫困或孱弱的社会类别开始萌芽,其中包括各种人,少数族裔、新移民和被排斥的人群,后者例如女性、同性恋和残疾人。在大部分的工业化社会中,由于这些社会变化,原有的工人阶级成为国内的另一个利益集团,并利用工会的政治力量来保卫自己以前辛辛苦苦争得的利益。   另外,经济意义上的阶级已经无法在发达工业国家中获得政治动员力。1914年,“第二国际”震惊地发现,欧洲工人阶级没有去为阶级福利而斗争,而是听从民族主义的口号,跟随各国的保守主义政治领导人相互厮杀;这一模式持续至今。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想要去解释这一现象,根据学者恩斯特?盖尔纳的研究,他称之为“地址误投理论”:   就像极端的什叶派穆斯林认为天使长加百利犯了错误,他把寄给阿里的信投给了默罕默德,同样,马克思主义者大多认为,历史精神或人类意识犯了大错。唤醒大众的福音本该送给阶级,但误投给了民族国家。   盖尔纳进一步说,现在中东地区的民族主义也是一样:它之所以能有效地动员民众,是因为民族主义具有阶级意识所没有的精神和情感内容。欧洲民族主义的原动力来自于十九世纪末欧洲人从乡村涌向城市的社会大转型,而伊斯兰教则是对当代中东社会城市化和社会流动的回应。马克思的信永远不会投到“阶级”信箱。   马克思相信,中产阶级,或者至少他所说的“布尔乔亚”那部分人,将会一直是现代社会中的少数特权集团。而实际情况则是,小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基本上构成了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要人口,这给社会主义提出了难题。从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开始,历代思想家都认为,稳定的民主建立在一个广泛的中产阶级基础之上,贫富差距悬殊容易导致寡头统治或民粹主义式的革命。大部分发达国家成功建立中产阶级社会以后,马克思主义的魅力丧失殆尽。激进左翼存活下来的只有一些社会极度不平等的地区,比如拉丁美洲部分地区、尼泊尔和贫困的印度东部。   政治理论家萨缪尔?亨廷顿所谓的全球民主化“第三次浪潮”,始于1970年代南欧地区,并于1989年东欧共产主义垮台而达到顶峰,选举制民主政体的数量从1970年的45个左右增加到1990年代末的120多个。在巴西、印度、印尼、南非和土耳其等国,经济发展促进了新兴中产阶级的崛起。经济学家莫塞斯?奈姆(MoisésNaím)所指出的,这些国家的中产阶级相对来说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私有财产并掌握与外界沟通的技术手段。他们能够和本国政府讨价还价,靠先进技术轻松地进行政治动员。由此可以理解阿拉伯之春的主力为什么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突尼斯人和埃及人,他们渴望找到好工作、渴望参与政治生活,却被独裁政权所遏制。   中产阶级原则上不一定支持民主:就像任何一个人一样,他们自私,希望自己的财产和地位得到庇护。在中国和泰国等地,许多中产阶级感觉自己被穷人的均富呼声所威胁,因而支持威权政府保护本阶级的利益。民主也不一定能满足中产阶级的要求,如果真的无法满足,中产阶级也会出来闹事。   最不坏的选择?   如今,全世界关于政治合法性有一个统一的共识,至少是原则上的共识,即自由民主。用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的话来说:“民主制度还不能普遍适用,也不能被普遍接受,但民主治理已经被世界舆论广泛认同。”其中最认同民主价值的,是那些已经获得物质繁荣的国家,这些国家的主要人口已经能够自认为是中产阶级。所以,高度发展与稳定民主之间存在关联。   有些社会,比如伊朗和沙特阿拉伯,拒绝自由民主制,而支持某种形式的伊斯兰政教合一制度。然而,这些国家已经遇到发展瓶颈,之所以现在还能存活,是因为它们坐拥大量石油。原来,阿拉伯地区是“第三次浪潮”的例外,但阿拉伯之春表明,那里的公众就像东欧和拉丁美洲人一样敢于对抗独裁政权。这不是说通往好民主之路会像突尼斯、埃及或利比亚那样顺利或直截了当,但这至少表明,对政治自由和政治参与的渴求不是欧美人的文化特性。   现在对自由民主挑战最大的是中国,中国结合了威权政府和局部市场化经济。中国继承了两千多年的高效行政系统,历史悠久,令国人自豪。中国领导人进行了一次异常复杂的社会转型,从苏联式的中央集权计划经济转为充满活力的开放经济,并且体现了惊人的政治能力——坦率地说,比最近美国领导人处理宏观经济的能力要高得多。许多人现在倾慕中国体制,不只是因为其经济成就,还因为该国能够及时做出宏大而复杂的决策,这与近些年美国和欧洲令人气恼的决策无能现象形成鲜明对照。尤其是自从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人自己开始宣扬“中国模式”,将其视为自由民主的另一种替代性方案。   但是,这一模式不可能真正成为东亚以外世界其他地区的替代性方案。首先,这一模式具有文化独特性:中国政府基于历史悠久的德性统治、公务员考试(科举制)、重视教育和对技术官僚的推崇。鲜有发展中国家能奢望仿效;即使那些有条件仿效的国家,例如新加坡和韩国(至少是在早期),也本来就已经属于中华文化圈。中国人自己也在怀疑他们的模式可否推广;所谓的北京共识是西方人的发明,而不是中国人自己的。   这一模式能否持续,这也是一个疑问。以出口为导向的增长模式和自上而下的决策体制都无法获得长久的成功。中国政府禁止公开讨论去年夏天的高铁事故,也没有问责铁道部长,这表明在高效决策的背后还埋有大患。   最后,中国还面临巨大的道德危机。中国政府没能要求官员尊重公民的基本尊严。每周都有新的抗议活动发生,反对征地、环境污染或官员腐败问题。国家在迅速发展时,这些问题都还包得住。但不可能永远保持高增长,政府总有一天会因为这些被压抑的民愤而吃到苦头。政府不再拥有自己的主导理念;在一个极度不平等且差距还在扩大的社会,共产党被外界期望去致力追求平等。   所以,不能忽视中国体制的稳定性问题。中国政府称,国民具有不同的文化,更喜欢仁慈的、有能力促进发展的威权政权,而不是那种威胁社会稳定的民主乱象。但是,中国的中产阶级不可能和其他地方的中产阶级迥然不同。其他国家的威权政府在仿效中国的成功范例,但不可能五十年后大多数地区都走中国式的道路。   民主的未来   当今世界,经济增长、社会变迁和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之间存在广泛联系。现在还没有能与之相对抗的意识形态。但某些令人不安的经济和社会动向,如果持续下去,将会威胁当今的自由民主,并颠覆民主的意识形态。   巴林顿·摩尔曾断言:“没有小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马克思主义者之所以没有实现共产主义乌托邦,是因为成熟的资本主义会生产出一个中产阶级社会,而非工人阶级社会。但如果技术和全球化的发展破坏了中产阶级的基础,使得发达社会中只有少数人能获得中产地位,那将怎样呢?   已经有充分的迹象表明,这一动向已然抬头。按照实际购买力计算,美国的平均收入自从1970年代以来一直处于停滞阶段。平均收入停滞增长的后果被上一代美国家庭夫妻双双工作的趋势所暂时弥补。另外,经济学家拉古拉姆?拉詹令人信服地说,由于美国人不愿意直接进行财富再分配,美国所采用的方式是给予低收入家庭房屋贷款,这既有风险,又低效。这一趋势,加上资金从中国和其他国家不断流入美国,这使得许多普通美国人产生了错觉,以为他们的生活水平在逐年提高。从这个角度看,2008-9年的房贷泡沫不过是财富平均分配的一种粗暴途径。美国人如今受益于便宜的手机、衣服和“脸谱”社交网站(Facebook),但他们渐渐无法负担自己的房屋、医保或养老金。   风险投资家皮特?泰尔和经济学家泰勒?考恩发现了一个更令人不安的现象,最近一波技术创新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都被极少数最有能力、最精英的人占有了。这一现象也导致美国过去一代人中间极大的不平等现象。1974年,美国1%的家庭拥有9%的GDP;2007年,这一数字达到23.5%。   贸易和税收政策可能加速了这一趋势,但罪魁祸首是技术。在早期的工业化进程中——即纺织、煤炭、钢铁和内燃机的时代——技术革新带来的好处总是在增加就业机会方面以各种方式流向社会大众。但这不是自然法则。如今我们生活在学者肖沙娜·朱伯夫所说的“智能机械时代”,技术逐渐代替人手,且日益智能化。硅谷每一项技术进步都会减少低技术含量的工作岗位数量,这一趋势还将持续下去。   不平等一直存在,这源于能力和天赋上的自然差异。但今天的技术世界极度放大了那些差异。在十九世纪农业社会,拥有数学天赋的人没有多少机会把自己的才能转化为资本。现如今,他们可以成为金融行家或软件工程师,占有更多的国民财富。   损害发达国家中产阶级收入的另一个因素是全球化。随着交通和通讯成本降低,以及发展中国家数以亿计的新工人进入全球市场,原来由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做的工作现在可以在其他国家以更低廉的价格完成。在强调总收入的经济模式下,工作岗位自然会被外包出去。   明智的思想和政策能够遏制危害。德国成功地保护了本国的很大一部分制造业基础和工业劳动力,但德国公司仍然保持着全球竞争力。而美国和英国则欣然接受后工业时代的服务业经济转型。自由贸易与其说是一种理论,不如说是意识形态:当美国国会议员想要报复中国压低人民币汇率时,他们被视为贸易保护主义者,仿佛贸易场上的对手本来就是平等的。人们谈论过很多关于知识经济的畅想,还说制造业肮脏而危险的工作岗位将不可避免地被高素质的工人代替,从事创意产业或更有意思的工作。这是在遮掩去工业化进程中的严酷事实。真实情况是,新秩序所带来的好处被金融业和高技术产业的极少数人所瓜分,他们的利益统治了媒体和广泛的政治对话。   缺席的左翼   金融危机发生后,最让人困惑的一点是,民众运动发起的主要形式是右翼,而非左翼。   例如在美国,茶党在措辞上反精英,但茶党成员却把选票投给保守派的政客,这些政客恰恰是为他们所厌恶的金融资本家和商业精英服务。关于这一现象有很多解释。包括根深蒂固的对机会平等而非收入平等的信仰,以及文化因素,例如堕胎、枪支管制,这些问题会压过经济诉求。   不过,广泛的大众左翼之所以没能实现,其深层原因是思想。几十年来就没有一位左翼思想家能够提出,(一),对经济变革期的发达社会的完整结构分析;(二),保护中产阶级社会的可操作的政治议程。   坦率地说,过去两代人当中,主流左翼思想既没提出概念框架,也没拿出社会动员的强有力工具。马克思主义已经于多年前死去,少数老派马克思主义者只想着照顾家务。学院左派代之以后现代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女性主义、批判理论和其他零零碎碎的思想,这些思想取向更多的是在文化层面,而非聚焦经济问题。后现代主义始于拒绝一切历史和社会的宏大叙事,而大众认为自己被精英阶层背叛了,后现代主义自己无法建立起权威。多元文化主义几乎承认每一个外在群体的价值。不可能在这样一个破碎的联盟基础上开展大众进步运动:大多数受到制度性损害的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下层的公民,他们在文化上比较保守,不愿意自己和外人站在一起参加活动。   不论左翼的政治议程背后是什么理论,它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威信。过去几十年间,主流左翼依照的是社会民主主义施政纲领,强调国家监管诸种社会服务职能,例如退休金、医保和教育。这一模式已经破产:福利国家变得庞大、官僚而臃肿;鉴于发达国家几乎全面老龄化,这一模式在财政方面也不可持续。因而,一旦社会民主党上台,他们不再想做几十年前那样的福利国家守护人;但没有人能拿出一套新的、激动人心的政治议程吸引民众。   未来的意识形态   让我们暂时想象一下,今天一个躲在某处阁楼里的小报作家正在试图描绘一幅关于未来的意识形态蓝图,其中有一条通往拥有敦实的中产阶级和强健的民主政体的坚实道路。这种意识形态会是怎样的一番图景?   它至少要有两个组成部分,政治的和经济的。政治方面,新意识形态必须重申民主政治优先于经济。并且重新使得政府成为公众利益的表达者。但是其提出的保护中产阶级生活的议程不能仅仅依靠现存的福利国家机制。新意识形态也许应该在某种程度上重新规划国有部门,把它们从相关既得利益者手中解放出来,并且使用新技术手段来提供服务。人们将不得不坦率地讨论再分配机制并且找到一条终结利益集团主导政治的道路。   经济方面,新的意识形态不可以以否定资本主义开始,仿佛老式社会主义仍然是一种可行的替代性方案一样。更为紧要的是保持资本主义的多样性,以及政府帮助社会应对资本主义的能力。全球化不应该被看做一种无情的生活现实,而应被看做一种要从政治上小心控制的挑战和机遇。新的意识形态不会把市场看做自身完美的事物,相反,而是高度重视全球贸易和投资,以促进中产阶级的繁荣,而不仅仅是为了增加国家财富。   但是我们不太可能获得以上这一结论,除非我们先对当代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展开系统批判,首先针对其基本假设——个人拥有完全自主权并自我负责,同时个人收入的汇总和就是衡量一个国家幸福程度的最精确尺度。批评者应该注意到个人收入并不能代表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还应该进一步深入,并认识到,即使劳动力市场是高效率的,个人的天赋分布本质上也不是公平的,个人不是自主的实体而是深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这些观点中,大部分都已经零零碎碎地为大众所知;作家得把它们串连成完整的故事。他或者她也要避免“地址误投”问题。对全球化的批评,将不得不考虑民族国家,将其看做一种动员的策略以便用一种更平衡周到的方式来定义国家利益,而不是简单地美国各州的“买下美国”式的工会运动。这将是左派和右派综合的产物,与目前社会进步运动中各种边缘团体的政治议程无关。这种意识形态将是民粹主义的;口号的一开始,将会批判那些牺牲大众利益的精英,批判那种偏袒富人的金钱政治,尤其是华盛顿的金钱政治。   这样一种运动带来的危险显而易见:美国的倒退,尤其是宣布更加开放的全球系统会到处引起贸易保护主义。在许多方面,里根-撒切尔主义改革正像支持者期待的那样获得了成功——营造了一个更具竞争活力的,全球化的,无摩擦的世界。同时,它在所有发展中国家生产出巨大的财富和不断上升的中产阶级,民主也因为他们的觉醒而得到传播。也许,发达国家正站在一系列技术进步的顶峰,技术进步不仅增加生产力,同时为广大中产阶级提供有价值的工作。   但是,与其说这是关于过去30年现实经验的认识,不如说只是一种信仰而已,现实经验显示的完全相反。实际上,有很多理由要求我们思考不平等加剧的问题。当下发生在美国的财富集中已经变得可以自我强化——正如经济学家西蒙?约翰逊讨论的那样,金融部门正在运用他的游说能力来摆脱更严格的规则监管。贵族学校前所未有地发达,而其他学校则越来越糟。每个社会的精英都在运用他们进入政治权力的便捷机会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我们正缺少一个能抵消这种状况的民主动员机制来平衡形势。美国精英不应该自外于规则。   然而,只要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仍然沉迷于上一代人创造的叙述话语,即他们的利益将获得完全自由市场与小政府的充分保护,那么,上文所说的民主运动就不会发生。另一套话语仍然缺席,等待降生。   (弗朗西斯·福山是斯坦福大学民主、发展与法治研究中心的高级研究员,新著有《政治秩序诸起源:从史前史到大革命》)   中文版由观察者网组织翻译,转载请注明;感谢人文与社会网站提供英文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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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前期土耳其民族主义的演变

  本研究试图历史地考察20世纪前期土耳其民族主义的演变。尽管对民族主义存在各种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但在本书中,笔者主要地是把民族主义理解为一种与认同有关的文化和政治意识形态。本书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考察与阐述土耳其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产生和演变的历史过程,使人们对现代土耳其这个国家及其人民的认同有一定的了解;通过对土耳其民族主义这一个案的研究,加深和拓展人们对近现代历史上东方民族主义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民族主义与民族建构、民族主义与现代化的关系这两个问题。   一、 有关民族/民族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   1、建构主义的民族理论   ”民族”、”民族主义”等概念在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中是颇难界定的[1],马克斯·韦伯认为:民族是一个充满感情色彩、进行社会学定义是最令人苦恼的概念。[2]这里所说的”民族”当然都是指现代意义上的民族。   格林菲尔德从语义学的角度考察了前现代的”民族”概念:”民族”一词的词根是拉丁语natio(出生、出身),最初是指罗马帝国中来自同一地区的外国人;”民族”在早期还指来自(地理上或语言上)有着松散联系的地区、到西方基督教世界所共享的几所大学学习的学生团体,这些学生只有在学习期间才有这种”民族认同”,返回故乡后即消失;当时,在大学中,出于学术辩论的需要,”民族”也用来指有着相同意见和意图的群体;13世纪晚期起,作为意见共同体的民族,开始用来指”教会共和国”中的派别,这些派别的代言人是教俗统治者的代表,所以,”民族”也用来指这些精英代表,直到孟德斯鸠时代,仍然还是延续这个含义。[3]   格林菲尔德指出,只是自16世纪之后,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nation这个词才逐渐具有了今日”民族”的意义。在当时的英格兰发生了一场”民族主义运动”,其特点是高扬”主权在民”的原则,把国家主权从皇室、贵族手里夺归大众所有,在这一运动中,”民族”开始用来指英格兰的全体居民,并与”人民”(people)一词同义。格林菲尔德说:”这一语义变更标志着在我们今日所理解的该词的意义上,世界上第一个民族出现了,并且它还开启了民族主义的时代。”[4]在这之前,人民是指一个地区的全体居民,尤其是它的下层,但当民族与人民等同之后,人民就被民族化了,这意味着”民众(populace)被提升到精英(首先特别是政治精英)的地位”。这样,原先被作为群氓(Rabble)和百姓(plebs)的、具有贬义的人民,”它现在表示一个特别正面的实体,意指主权的持有者、政治团结的基础和最高的效忠对象”。[5]   格林菲尔德很重视人民的民族化,因为,这意味着”同一民族不同阶层的居民被视为在本质上是同质的”,换句话说,也就是民族化意味着人民的同质化,其结果就是它其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将分享其出众、精英的特征。[6]格林菲尔德同时指出了上述发现的学术意义:”这条原则是各种民族主义的基础,也使人们可以将它们视为同一普遍现象的不同表现。除此之外,不同的民族主义很少有共同之处。”[7]实际上,格林菲尔德的意思就是,各种民族主义的共同特征就在于要建构出一个同质化的”民族”。从格林菲尔德所考察的”民族”在语义上的演变可以发现,近代民族是一个新事物,它与传统社会所指的”民族”很少有什么延续性和继承性。   长期以来,在有关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的研究中,存在着两种不同主张:本质主义(原生论)和建构主义。前者认为民族/民族认同是某种自然的、原生性的东西,能够以”客观标准”(如人种、语言、风俗、文化、聚居地等)进行衡量[8];后者认为民族/民族认同是一种社会和历史的建构,有很强的主观色彩。[9]前述格林菲尔德关于近代民族的界定就可以被视为建构主义的理路。从当代学术的发展趋势来看,学者们日益重视民族的建构特征,本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这一理论思路的影响。   建构主义的民族理论认为,现代民族是民族主义建构/创造出来的。在广泛辨析前人定义的基础上,史密斯给民族主义下了一个”指导性”的定义:”一种为某一群体争取和维护自治、统治和认同的意识形态运动,该群体的部分成员认为有必要组成一个事实上的或潜在的’民族’。”[10]史密斯的这个定义包容性很大,既囊括了那些建构新的民族认同、争取民族独立的意识形态和运动,又涵盖了那些维护统一的民族运动。在实践上,民族主义可帮助一个殖民地推翻外来统治者,也可以反过来替新兴国家提供整合境内各次族群的意识形态与口号。   盖尔纳很重视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现代化与工业化所起的作用,他认为,所有要进行现代化的社会,都需要发展出一套共同的文化及共同的语言,因为工业化经济的发展及现代国家的官僚制,都要求人们掌握一种简单的、共同的沟通媒介。现代社会需要一套共同的意念与意义,以联系人们一起去参与共同的政治工程;所以,这需要透过中央集权推行普及教育制度,强制以一套单一的语言及单一的文化,去达成上述目的。在这个过程中,少数族群及边缘性的语言与文化会被挤压出去,以建构出一套普及的民族文化。最终目的就是制造出一个”民族”及一个”民族身份”。这样,盖尔纳就认为民族主义不是民族所制造出来的东西,民族主义也不是唤醒了民族的自觉意识,而是民族主义制造了并不存在的民族。   安德森可能是民族主义研究中被引用最多的当代学者。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强调在研究民族运动时,应将意识形态对民族的建构过程作为重点。安德森也认为,民族及民族主义是现代化过程的产物,他集中于正规教育以外人们的阅读能力,以及此种能力与民族及民族国家的互动。安德森研究民族的起点是由”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这个概念开始的。他认为,在任何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除了面对面的互动,还需要一定的想象。根据安德森的定义,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11]当民族作为政治团体开始取代它之前的宗教团体和王朝统治的”文化体系”之时,在理解世界的方式上就发生了根本变化,这使得对”民族”的思考就有了可能。安德森认为,民族这种共同体的源起跟三个因素有关:人文主义者开始用拉丁文书写前基督教的古典时期的内容,遂使这种语言逐渐脱离了一般神职人员及日常生活的使用需要;二是宗教改革运动的扩散,各地新教徒以民间方言传布圣经;三是各地中央行政组织不约而同地采用本国语为宫廷或官方的正式语言,从而加速了”国语”的兴起,此三个因素使拉丁文化失去了其主导地位。[12]安德森指的现代”民族”,是伴随着17世纪欧洲”印刷资本主义”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简言之,一个民族休戚与共的感情不过是”印刷资本主义”在特定疆域内重复营造的”想象”。安德森还指出,他所谓的”想象”与盖尔纳的”创造”是不同的,对盖尔纳而言,创造意味着”伪造”和”虚假”,即他没有把民族视为真正的创造。[13]   霍布斯鲍姆指出,”民族”根本不可能有恒久不变、放之四海皆准的客观定义[14],它是源自主观意识的隶属感,通过民族主义想象得来的产物。[15]他认为民族是一项特定时空下的产物,而且是相当晚近的人类”发明”。民族的建立跟当代基于特定领土而创立的主权国家是息息相关的,若不把主权国家跟民族一起讨论,所谓民族国家就会没有意义。总之,霍布斯鲍姆认为,民族主义早于民族的建立,并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和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16]   安东尼·史密斯对建构主义的观点提出了一些异议,倾向于对本质主义和建构主义的观点进行综合。史密斯认为”强调情感、意志、想象和感受作为民族和民族属性的标准则很难将民族与其他集团如区域、部落、城邦国家和帝国等区分开来,因为这些集团也具有相同的主观依恋。”[17]史密斯承认工业化、大众阅读能力的提高、以及世界性的国家制度的兴起,都是现代民族出现的重要因素,不过他强调”民族”不可能是无中生有的,会有一些可能因为是语言、文化或者宗教的理由早已存在的社群,继而发展为现代的民族。   史密斯以”族裔社群”(ethnic community)为起点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所谓”族裔社群”与民族也有相类似的方面:1)一个有历史记载的疆域;2)共同的神话及历史记忆;3)共同的普及文化;4)所有的成员都有相同的法律权利和义务;5)成员可在共同的经济体系内流动。这是某个意识到自己拥有与其他群体不同的历史记忆、发源神话、文化生活与居息家园的人群。直至中世纪结束前后,若干较强大的族群用招抚和吞并的手段将临近弱小族群吸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而形成”族裔的核心”(ethnic cores)。等到现代国家政府的组织形态出现后,这些新兴政治势力就自然以境内主要族群核心为基础建立所谓的民族国家。它们不断以国家的武力、教育、税收等手段驯服境内及临近之弱小族群,以至完成”国族建立”的大业为止。史密斯指出,不少现代欧洲的民族都是在中世纪时慢慢由”族裔社群”发展而成的。所以不能过分强调民族的被建构性,因为民族本身不是无中生有的,它其实只是被”重新建构”(reconstructed)而已。史密斯认为”民族”是”具有名称,占有领土的人类共同体,共享的神话和共有的(按:原译”普通的”,经北京大学罗新教授指正,此处译为”共有的”)公共文化,所有成员生活在单一经济之中并且有着同样的权利与义务。”[18]   我国学者姚大力以”历史民族”来表达史密斯的”族裔社群”概念,他指出,历史民族与近代民族的最大区别在于:历史民族并不把拒绝来自其他民族的统治以及独立建立本民族的国家政权作为自己的最高政治诉求。在姚大力看来,历史民族与近现代民族之间没有很强的连续性,”因为近现代民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民族主义塑造出来,而不完全是历史民族本身在进入近现代社会后自然形成的某种’被更新’的形态而已。但两者之间也不是毫无关系的。民族主义在创造近现代民族的’想象’过程中,会尽可能多地设法利用历史民族的资源。”[19]杜赞奇在批评盖尔纳与安德森的现代主义观点时也提出,所谓”现代的”民族,与传统和过去仍有很大的关联,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是一样的,人们都认同于若干不同的”想象的共同体”,这些认同一旦政治化,就成为类似于现在称之为”民族身份认同”的东西。[20]   综上,建构主义的民族理论都认为:”民族国家”是在最近几百年才在人类历史上出现的,民族主义是一种现代的现象,不同形式的民族主义再发明、再创造和重建了民族。从上述学者们的各种讨论不难得出一个相对公允的看法,即民族并非各方面都是全新的现代事物,它与各种传统的共同体之间有历史的继承性;但民族主义动员鼓动民众的情绪,力图创建、维护一个事实上或潜在的”民族”/”民族国家”,这种实践及结果本身却是现代的。   从民族主义建构/创造了民族这个思路出发,不难发现,民族主义的核心是认同问题。在这方面,格林菲尔德的理论是富有启发性的,她说:民族主义就是把民族性当作认同的核心,即把属于某个民族这样一个认同与其他种类的认同区分开来,这是民族主义的独特性。格林菲尔德进一步指出:民族主义是与个体认同有关的,它的特性在于把个体的认同本源定位于”人民”(people)之中。由此可见,民族主义的独特性就在于是关涉到认同的观念性问题,离开了这个观念,也就没有民族主义了。[21]   2、民族主义的类型   从发生学的角度,格林菲尔德把民族主义分为两种大的类型:个体主义-自由主义的原生型民族主义和集体主义-权威主义的输入型民族主义。原生型民族主义的代表就是近代的英格兰。这种民族主义的特点是国内的政治和社会结构首先发生了改变,主权人民被视为民族,这样,在这个国家内相关居民的特性就改变了,即”人民”被提升到了政治精英的地位,它”自然地”要求实现”主权在民”的民主体制,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是自由主义-个体主义原则之上的”公民民族主义”,人民主权是实际个体主权的题中应有之义。输入型民族主义是”特殊主义”的,它的发生过程是:首先有了从外输入进来的”作为民族观念的要素”的”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gnty)观念,而这种观念再去引起社会和政治结构的转变,其发生顺序正好与”公民民族主义”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对主权的强调就转为对人民之独特性的强调,因为,”有了人民的独特性,才有理论上的人民主权,它之所以成其为与众不同的人民,是因为这正是民族的意义所在,民族按其定义就拥有主权。”这样的民族原则就是集体主义-权威主义的。[22]   格林菲尔德还建议,根据民族集合体的成员资格标准,民族主义可以分为”公民的”和”族裔的”。”在第一种情况中,民族性至少在原则上是开放和自愿的;它能够,而且有时必须被获取。而在第二种情况中,它被认为是与生俱来的–如果没有,就无法获取,如果有了,也无从改变;它与个体意志无关,而成为一种遗传特征。”[23]   格林菲尔德对以上两种不同分类方式进行了总结:”个体主义的民族主义只能是公民的,但公民民族主义却还可以是集体主义的。集体主义的民族主义更多地是采用族裔的特殊主义的形式,尽管如此,族裔民族主义必定是集体主义的。”[24]当然,她强调,并不存在纯属某种类型的民族主义,在实际中,民族主义经常表现为混合型的。   在民族主义研究中还有一种具有典范意义的分类方式,即把民族主义划分为西方的和东方的,西方的是疆土-公民民族主义(territorial-civic nationalism),东方的是族裔-文化民族主义(ethno-cultural nationalism)。”民族主义研究之父”汉斯·科恩(Hans Kohn)是这一区分的建立者。他把疆土-公民民族主义界定为”主要地是一种为了限定政府权力和保护公民权的政治运动”。科恩宣称,”其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自由和理性的、代表中产阶级的市民社会……”这一运动主要发生在西方如英国、美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启蒙运动时期。根据科恩的看法,族裔-文化民族主义主要是中东欧欠发达国家(而且包括西班牙与爱尔兰)的特征,因为这些国家的中产阶级很虚弱,所以,这些国家的民族主义更少政治性而更多文化性,它是”学者和诗人们的梦想与希望”[25],其根基在于过去的遗产和古老的传统。发达西方国家的民族主义是合法和理性的公民权观念促发的,与此不同,中东欧国家的民族主义是想象与情感所促发的,是民族无意识的发展与其原始的、返祖性的精神所激发的。科恩认为,东欧地区族裔-文化民族主义是不发达社会的精英对于发达社会的疆土-公民民族主义的一种反应。科恩的上述划分被其后的很多历史学家与社会学家所继承。   约翰·普拉默那茨(John Plamenatz)把民族主义界定为以政治形式出现的文化现象,他以各民族文化的发展状况为标准,也把民族主义划分为西方的和东方的两种不同类型。在西欧,尽管某个民族可能感觉在其他方面处于劣势,但它在文化上”已经武装起来”,无论是哪个西欧的民族国家领跑世界且预先设定了进步的标准,其他的西欧民族却自认共有建立这些标准的思想观念基础,也就是说,尽管其他的西欧民族会感到处于弱势,但他们在文化上仍充满自信,比如德国和意大利就认为没有必要在文化上借用外族的来武装自己,因为,他们认为那些普遍的进步标准与本民族的文化是相容的。但对东方的民族主义而言,情况就不同了。在东方,人们普遍感觉到本民族的文化是落后的,不适应欧洲设定的进步标准,因此,”‘东方’型民族主义意味着从文化上’重新武装’这个民族,要改造它的文化。但这并不是简单地模仿异族文化,因为这样民族将会失去自己的特性。因此要尝试去复兴民族文化,使其既适应进步的需要,同时保留其独特性。”[26]   东方的民族主义天然地就具有一种深层次的内在矛盾:”它对被模仿的对象既模仿又敌对。”对东方民族而言,它对西方是既模仿又敌对和拒绝:模仿,是因为自己感受到在面对西方时的落后状态,也就是接受了西方设定的进步与落后标准及其背后的价值观,故欲以西方的标准模仿和超越西方;但它又敌视和拒绝西方的殖民侵略。这里面还有一个矛盾:东方民族意识到自身的传统文化与现代性的进步不相容,是进步的阻碍,故它会拒绝自身的传统,而努力地学习西方,实现现代化,但它自身的传统又是其作为一个民族的标记(即民族认同)。[27]换句话说就是,东方民族主义还存在着实现现代化与建构自我身份认同之间的内在困境。[28]   德国民族主义可能是”东方的”、族裔-文化民族主义的源起与典型,尽管约翰·普拉默那茨说德国和意大利在面对发达的西欧国家时,在文化上仍然是自信的,然而,德国民族主义的发生过程与及其表现还是较多地呈现出东方民族主义的特征。至18世纪末,英、法两国已经由启蒙运动和现代化建成了强大的民族国家,它们也是最早现代化的帝国主义强权;而与此同时的德国仍处于落后的日耳曼诸邦状态。对德国而言,就如同后来的亚非拉国家一样,它既非民族国家,又未现代化。因此,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就只能向西欧学习,成为启蒙运动思想的追随者。这种学习的结果就是激发起德国知识分子在学习西方(主要是法国)与捍卫日耳曼传统之间的心理紧张/精神危机。德国的浪漫主义就是在这种紧张中创立了”文化民族主义的义理”。哈曼首(1730-1788)先批判了启蒙运动张扬”纯理性”的普遍主义信念,他否认普遍真理的存在,认为所有的真理都是”殊相”,对通过理性把握真理的启蒙主义信念提出了质疑。赫尔德(1744-1803)将对启蒙运动的批评与”文化民族主义”潜在地结合了起来,他是德国及其他地区文化民族主义的”直接的启迪者”。他以特殊主义和相对主义反对普遍主义。赫尔德提出的”国民精神”(Spirit of the people)成为几乎所有文化民族主义的中心概念,其延伸则有”国民性”、”民族魂”等,这些都指向了底层人民的大众文化,即认为只有”乡民文化”才是”民族’精神’惟一客观化的具体呈现”。由此,赫尔德影响和刺激了东欧”种种对民族传承进行整顿的学术性工作”:收集民谣、历史研究、历史语言学、文化人类学,等等。这些学术研究虽都号称”科学”,但其意识性则是文化民族主义的,都表现出这样一种心态:”在外来文化重大的影响下,一种’自我认同’的急迫追寻。隐含在其动机之下的是一种恐惧,害怕文化的认同在心理上受到淹没甚至被根除;另一方面又因当初之有向外大量求借之必要而感到自惭形秽–一种认为自己人’落后’的自卑感。”[29]   文化民族主义的”民族精神”还有另一个方面的诉求,即希望突出自己的人民和他们的过去对人类有一定的贡献,跟其他民族–特别是那些在物质上显然优越的民族–能够并驾齐驱。赫尔德认识到法国为世界贡献了启蒙运动和革命,他认为德国人也可以有所贡献,而这有赖于德意志民族文化上的”自我实现”,即自发地表达他们的”民族精神”。赫尔德认为,每一个民族都有这样的潜力,他暗示:日耳曼人只有成为真正的日耳曼人,而不是二流的法国人,才能对人类的将来作出贡献。在这里,赫尔德表现出的就是文化民族主义对”平等”的要求,即在全人类的未来面前,自己的民族文化和外国文化是可以等量齐观的。[30]   科恩指出,帝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紧密相连,帝国主义是民族主义的唤醒者(awakener),法国帝国主义就激起了德国民族主义。[31]1795至1815年间的政治事件对德国知识分子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这主要是指:法国大革命进入恐怖阶段,导致德国知识分子的深刻反思;拿破仑对德国的入侵更进一步激发了民族主义情感,”并在公众思想中将启蒙价值与遭人憎恨的法国文化相等同。”[32]这些事件还导致了德国民族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赫尔德的民族主义在精神上仍然是世界主义的,认为各民族都有其对人类生活的贡献,民族主义能够联系起各个民族,他相信政治生活的民族化有助于国际和平。而费希特在1806年宣称,”德意志是一个原初的民族,它与其他民族(如法国人)不同,它没有失去与通过民族语言传递的原始精神的关联。””那时的法国人已经成为一个肤浅的民族,就像洪堡在1814年所写的,它丧失了’对人性中神圣一面的追求。'”[33]另外,在此时期的德国知识分子也逐渐与自由主义疏离,转而强调国家的广泛功能,费希特”将国家的地位提升为德意志民族的道德与宗教的教育者”。[34]德国民族主义日益表现出集体主义的特征。   无论是将民族主义划分为西方的与东方的,还是疆土-公民的或文化-族裔的,这里面贯穿的核心问题都是现代化。法国相对于英国,德、俄相对于英、法,广大的亚非诸民族相对于西方,这里面都存在一个现代化序列的问题,即原生型与赶超型的差别。对后发的赶超型国家而言,民族国家是推动现代化的基本单位[35],这就决定了其民族主义的特征更多地具有文化-族裔民族主义的集体主义特征。   3、族史重构与民族主义   在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民族相对来说都是新的构建,然则,它们却呈现出一种古老而不朽的特征。霍布斯鲍姆强调”被发明的传统”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安德森所用的一个术语更是耳熟能详–“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y)。这些用语都暗示民族主义凭政治/文化的权力编造/创造历史神话的特征。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民族主义的核心问题是认同。不惟文化民族主义重视认同,强调政治认同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公民民族主义,在民族国家成型之后,仍然要致力于进行政治-文化上的动员。也就是说,现代国家即使已具有完善的基于理性的自然法基础上的法律/权利保障和制度设计,也仍需要建构符合自身国家利益的历史观[36],需要发明一套基于人类情感/认同的文化符号辅佑之。”正是在新生的民族国家从事民族主义的政治-文化动员,从而去构建或巩固其文化认同的过程中,一国主流人群的文化传统及其诸种特质被突显、甚至”发明”出来。”[37]如前文谈赫尔德时提到的,对民族之历史/语言/传统的研究就是文化民族主义的诉求。   尤其对于文化-族裔民族主义而言,共同语言和共同文化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而共同起源亦非常重要,这实际上会顺势提出一个所谓共同过去的问题,亦即要求有共同的英雄、史诗和祖先,这最终导致要求有共同的历史。人的存在不可避免地是一种历史的存在。历史由是成为个人安身立命的一个根据,亦成为民族国家存续”合法性”(legitimacy)之重要来源[38]。历史给人一种确定感,一种永恒性,甚至是一种不朽感,使人在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中不致迷失自我。小至一个人,大至一个民族,都需要历史来提供这样一种确定性的支撑。关于历史对于团体存在的意义,盖尔科尔(Hans Joachim Gehrke)曾说:”一个已形成的、长期或者持续保存并流传下的团体与其过去的对比情况,对于其存在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因此通常情况下,一个团体与其历史的联系按照一种独特方式表现得十分鲜明。一个团体,即使它是在最奇特状况下形成的,即使最不同的个体属于其中,也视自身为物理存在。它对于自身过去所描述的,即使这仅仅反映其观点或者作为科学分析见解中产生的文学作品,也被视为真实的历史。……正如基因、种族等标志出身一样,这些团体的历史基础是基于其祖先的传说以及家谱中的血统。”[39]   在不同民族国家的不同时期业已发生的”族史重构”,虽然外在地表现为对自身民族历史的重新书写或研究,但它决不(只)是通常意义上的学术研究,对这一貌似学术研究的行为进行考察,也就不能简单地将之归类为一个单纯意义上的学术史问题。实际上,在对民族主义的研究中,族史重构更多地是被置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框架中进行分析,而且已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解释模式或理论模型。霍布斯鲍姆与安德森等学者都极关注民族主义强调”过去之神圣性”并把这种神圣性与未来相联系的特征。霍布斯鲍姆说:   ”就像罂粟是海洛因毒品的原料一样,对民族主义的、种族或是原教旨主义的意识形态而言,历史就是他们的原料。在这些意识形态中,过去是核心要素,很可能是基本的要素。如果没有适用的过去,他们常常会捏造过去。的确,按照事物的本质,通常不会有完全适用的过去,因为这些意识形态声称已证明为正确的现象并非古代的,或一成不变的事实,只不过是对历史的虚构而已。……过去总会合法化。过去为不怎么了不起的现实(按:此处原译为”一件不值得炫耀的礼物”,感谢罗新教授的指正,此处应译为”不怎么了不起的现实”)提供了更加辉煌的陪衬。”[40]   安德森则说:”假设如果民族国家确如公众所认的,是’新’而且’历史的’,则在政治上表现为民族国家的’民族’的身影,总是浮现在遥远不复记忆的过去之中,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也同时延伸到无限的未来之中,正是民族主义的魔法,将偶然化成命运。”[41]   著名的民族主义问题研究专家凯杜里亦曾专门讨论重构历史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凯杜里指出,”历史”是17世纪时出现在欧洲的一种”独特的思想模式”,其产生是出于当时宗教与政治论争的当务之急,在这场争论中,人们诉诸于过去/历史来攻击或捍卫某种机制与教条。凯氏认为,如果对历史的关注不再是学术性的,而是实用性的,那么,”过去”就被用来解释”现在”,并赋予现在以意义与合法性。”过去”解释的是人的身份,历史决定了一个人在人类发展和进步这一戏剧中的角色。这样一种”历史的哲学”经由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而泛滥开来。凯杜里认为,对民族主义学说而言,个人的根本身份就是其民族,而这个身份就是历史通过其语言、文学、文化等为人所知的,因此,民族按其定义都必须有一个过去。民族主义的文学、艺术和学术的创作,往往在形式上是历史的,在实质上却是在为民族辩护的。[42]   综上,历史(或过去)就是现代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原料。民族主义的”族史重构”也主要是在这个意义上的一种意识形态建构,它应属于霍布斯鲍姆所谓”被发明的传统”这一范畴,诚如霍氏所指出的:”‘被发明的传统’对于现当代历史学家所具有的独特性无论如何是应当被指出的。他们紧密相关于’民族’这一相当晚近的历史创新以及与民族相关的现象:民族主义、民族国家、民族象征、历史等等。所有这些都依赖于常常是深思熟虑的且始终是创新性的社会建设中的活动。”[43]   二、研究对象的界定   土耳其民族主义诞生于奥斯曼帝国的晚期。奥斯曼帝国本是个多种族、多宗教、多文化、地跨欧亚非三大陆的大帝国,它的统治集团是奥斯曼-土耳其人。奥斯曼帝国在历史上给欧洲造成的压力和恐惧是实在且长久的。然而,至少自18世纪以来,奥斯曼帝国就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面临着诸多内外压力,可谓内外交困。尤其是进入19世纪以后,帝国境内非穆斯林人民的民族主义运动此起彼伏,它们纷纷闹独立或争取自治,把帝国折腾得疲惫不堪。随着非穆斯林民族渐次脱离奥斯曼帝国,剩下的主要/主体族群就是土耳其人了,在这种情况下,土耳其民族主义正式登场了。   本书使用的”土耳其民族主义”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指的是从奥斯曼帝国末期直到土耳其共和国时代奥斯曼-土耳其人所提出的民族主义方案,包括”土耳其主义”和”凯末尔主义的民族主义”。本书探讨了土耳其民族主义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尤其是它在20世纪前期发展的两个阶段(同时亦可理解为两种形态),即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土耳其主义”和凯末尔主义时代的民族主义,凯末尔主义时代的民族主义又以”土耳其史观”的提出为标志达到了顶峰,本书特别点出了两个阶段/形态之间的关系,但本研究重点考察的是第二个阶段。   土耳其民族主义具有东方民族主义的典型特征。一方面,它是在内外交困的压力下出现的,其首要的任务就是建构土耳其的民族认同,亦即首先在意识形态上将土耳其建构成为一个现代民族,以期建立新的信念、团结和组织形式;另一方面,随着奥斯曼帝国的衰落,作为帝国主人的土耳其人自近代以来即饱尝了”落后就要挨打”的教训,迫切需要实现自强与现代化,这就不得不承认欧西的先进,并努力学习和赶超之,这一历史任务亦很自然地落在了土耳其民族主义的身上。   在奥斯曼帝国末期出现过多种挽救帝国衰落的政治方案:”奥斯曼主义”(Osmanlıcılık, Ottomanism)主张的是以奥斯曼国家为基础创造一个”奥斯曼民族”;”伊斯兰主义”(其实就是泛伊斯兰主义,Islamıcılık, Islamism)以伊斯兰教号召所有的穆斯林反抗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建立一个统一的伊斯兰帝国,但其主要目的还是在维系奥斯曼帝国的存续,该主张有时把宗教社区”米勒特”(millet)等同于西方近代意义上的”nation”。在有些学者看来,奥斯曼主义和伊斯兰主义是原型民族主义(proto-nationalism)。”土耳其主义”(Türkçülük, Turkism)则明确宣称自己站在当时民族主义潮流的浪尖上,是时代的先锋,是真正的民族主义,他们批判”奥斯曼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说后两者违背了民族主义的原则,是逆时代潮流而动,注定要失败。在凯末尔时代,民族主义原则已被明确地写进了党章和宪法。   本书把土耳其民族主义的开端确定为”土耳其主义”,一方面是历史地尊重”土耳其主义”的自我宣示,另一方面是因为,笔者以现代土耳其共和国为考察主体,奥斯曼主义与泛伊斯兰主义跟帝国密切相关,而对作为民族国家的土耳其共和国来说仅有背景意义,现代土耳其的官方民族主义是在”土耳其主义”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另外,笔者判定,土耳其民族主义主要地呈现出东方民族主义的文化-族裔认同属性,而奥斯曼主义与泛伊斯兰主义虽有”原型民族主义”的特征,但其认同都是基于传统的帝国或宗教,没有具体的、共同的、稳固的”族裔核心”。所以,”奥斯曼主义”与”泛伊斯兰主义”在本研究中不被看作是典型的民族主义思潮。而在土耳其主义的自我叙事中,它追求的是建立以所谓的共同文化、共同起源为基础的”民族”,将其作为一种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进行研究应该是合适的。   自19世纪下半叶起,有一些土耳其知识分子接触到欧洲人所写的关于早期东方突厥人的历史作品,这些作品唤醒了奥斯曼-土耳其知识精英的族裔意识。他们开始反省和质疑:”奥斯曼”这个王朝的名字在民族主义时代似乎不代表任何实质内容。于是,一种土耳其(突厥)意识兴起。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奥斯曼-土耳其的知识分子开始日益关注”土耳其民族”(Türk milleti)的历史、传统、习俗、文化与民族意识问题,他们致力于散播和书写早期突厥人的历史,以期建立奥斯曼-土耳其人与古代突厥部族的历史联系,最终唤醒奥斯曼-土耳其人的民族意识。这是土耳其民族主义发展的第一阶段/形态,即”土耳其主义”(Türkçülük)。[44]   土耳其主义包含的内容很多,本研究并非要从整体上研究”土耳其主义”,而主要是探讨它出现的历史背景以及它对土耳其民族、民族传统及现代化的看法。土耳其主义关注的是”土耳其种族”(或如其所说的”突厥人”)的历史,强调使土耳其语国语化。这种思潮出现的背景是奥斯曼帝国逐渐失去了非穆斯林居住的地区(主要是巴尔干),帝国原先的基督教臣民掀起了此起彼伏的民族独立运动,在这些因素的刺激下,奥斯曼-土耳其的知识分子也开始关注自身民族的历史和身份问题,他们恰好利用了19世纪中后期兴起于欧洲的”突厥学”研究,并结合欧洲的种族/民族思想,发展出这样一种土耳其民族主义思想。   ”土耳其主义”这个词是20世纪初土耳其/鞑靼民族主义知识分子们自己概括出的,最为著名的民族主义分子如尤素夫·阿克储拉(Yusuf Akçura)、齐亚·格卡尔普(Ziya Gökalp)等人都使用这个词来概括19世纪末以后所谓突厥-鞑靼人的民族主义思潮。格卡尔普是公认的土耳其主义的精神与理论”导师”,他把土耳其主义概括为一种文化运动,即复兴所谓突厥人的民族文化。在格卡尔普看来,无论是传统的伊斯兰文化还是改良派通过学习西方所带来的那种文化,都不能代表土耳其的民族文化。格卡尔普强调,在信仰伊斯兰教之前,突厥人就已经拥有了民族生活和民族文化,而皈依伊斯兰教之后,突厥人的民族文化就日渐处于潜意识状态。土耳其主义就是要把那处于土耳其人灵魂深处的、无意识的民族文化重新激活。格卡尔普认为,土耳其的民族文化与西方文明是兼容的,土耳其主义者的另外一个任务就是使土耳其民族文化与西方文明实现完全的嫁接,亦即现代化。[45]   从历史的角度看,土耳其主义所要复兴的民族文化是突厥人皈依伊斯兰教之前的文化。它认为,这种文化还部分地保留在安纳托利亚的民间社会,因此,格卡尔普等人也曾号召知识分子要走向人民。所谓皈依伊斯兰教之前的时期,也就是突厥部落在内亚地区生活的古代时期。从根源上说,土耳其主义有关土耳其民族历史的”想象”主要是间接地依据了中国有关突厥古代历史的记载。在本研究中,笔者把”土耳其主义”简单地界定为:在19世纪末,主要产生于奥斯曼帝国和中亚的一种民族主义思潮,它通过追溯突厥人的古代文化,鼓吹一种土耳其/突厥民族意识,并以此与王朝(奥斯曼)认同和宗教(伊斯兰教)认同相抗衡。   奥斯曼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崩溃了。著名的土耳其民族英雄凯末尔将军领导人民挫败西方列强肢解土耳其的企图,在1923建立起一个新的民族国家–土耳其共和国。凯末尔的新政权本质上是民族主义的。对于这个崭新的民族国家来说,系统地重构土耳其的民族历史就成为其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在要求。这项事业在凯末尔主义时代发展的顶峰是1930年代初”土耳其史观”(Türk Tarih Tezi)[46]的正式提出。这是土耳其民族主义发展的第二阶段,即”凯末尔主义的民族主义阶段”。   ”凯末尔主义的民族主义”(Kemalist nationalism),顾名思义就是凯末尔时代的土耳其民族主义,它是一种政治-文化复合型民族主义,有着严格的政治界限,反对极端的”土耳其主义”–泛突厥主义,但在文化上,凯末尔主义的民族主义仍然继承和延续了土耳其主义的很多思想元素。自20年代末以后,凯末尔主义的民族主义开始日益强调种族因素。在凯末尔时代,土耳其民族主义就出现了两种主张并存的局面,一是”土耳其主义”的极端派–泛突厥主义,二是官方的民族主义,即”凯末尔主义的民族主义”。土耳其官方民族主义在凯末尔时代占据主导地位,也正是在这种民族主义的主张之下,出现了强调种族因素的历史观–“土耳其史观”。在研究凯末尔时代的土耳其民族主义时,除了讨论凯末尔本人的民族观外,笔者着重讨论”土耳其史观”的问题,因为它代表着凯末尔时代土耳其民族主义思潮发展的顶峰。   土耳其民族主义经历了独立运动时期和建国初期的”策略期”之后,在1920年代末过渡到成熟期,并以”土耳其史观”为标志达到高峰期。所谓”策略期”主要是指,在民族国家尚未建立之前和民族政权巩固之初,凯末尔既要表现出对奥斯曼王朝的效忠和认同,又必须谨慎地调和伊斯兰教与民族主义的关系。民族国家建立之后,随着民族政权的巩固,土耳其的官方民族主义就逐渐明确了,这也是土耳其民族主义的成熟阶段,即理性的民族国家建设阶段。也正是在这个阶段,提出了具有强烈虚幻色彩的”土耳其史观”。   ”土耳其史观”是1931年编写的土耳其高中历史教科书的思想指南,但学界一般认为,该史观的正式提出、论辩和宣传是在1932年7月2-11日召开的”第一届土耳其历史大会”(Birinci Türk Tarih Kongresi)上。简单而言,”土耳其史观”就是凯末尔主义时代土耳其官方关于土耳其民族史的一种观点,是土耳其民族主义发展的高峰阶段,同时带有很强的凯末尔个人的色彩。这不是一个严格界定的理论体系,[47]而只是一种对民族历史的官方表述,可以看作是一种以学术面目出现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凯末尔去世后,”土耳其史观”的主要内容很快就被土耳其官方悄然放弃,[48]在当代土耳其的百科全书中,我们也无法找到”土耳其史观”这个词条。在土耳其,该史观也常被叫做”阿塔图克的历史观”(Atatürk’ün Tarih Tezi)。   那么,”土耳其史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当年按凯末尔的指示提出并论证这一史观的阿菲特·伊楠(Afet İnan, 1908-1985)女士曾概括说:   ”我们的祖先曾创建了很多伟大的国家,他们同时也是宏伟文明的主人。……土耳其国家的真正主人,不是那些在较近历史上迁徙而来者;土耳其人是一个圆头颅的种族,是曾经在安纳托利亚创建了伟大国家的一个民族。这一民族的最初文化故乡是在气候适宜的中亚。后来,气候条件的变化迫使这个会用磨光石器、懂得农业生产和擅长冶炼金属的人群到处迁徙。从中亚出发,他们向东、向南迁徙,向西则散布于里海南北。他们在所到之处定居下来并建立了文明;他们在有的地区成为土著人,在有的地方则与原来的土著居民融合。在欧洲,他们碰到的恰是长头颅人。伊拉克、安纳托利亚、埃及和爱琴地区的文明,最初都是由中亚的圆头颅人种创造的。我们今天的土耳其人也是他们的孩子。阿塔图克的历史观就可以这样概括。”[49]   据此,土耳其人是上万年前就生活在中亚的一个圆头颅的种族,他们曾在中亚的一个内陆海那里创造了灿烂的文明(约公元前9000年),当这个内陆海由于气候变迁干涸了的时候,他们就离开了中亚,为了世界其他地方的开化,而四处迁移;他们向东到了中国;向南到了印度;向西到了埃及、美索不达米亚、伊朗、安纳托利亚、希腊和意大利。[50]由于小亚细亚原本的土著居民是土耳其人[51],因此,安纳托利亚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土耳其人的祖国。[52]后有学者把这一史观的主要内容及目标概述为六点:   (1)土耳其人是圆头颅的白种人。白种人的故乡是中亚;(2)文明的摇篮是土耳其人的故乡–中亚;(3)由于各种原因,土耳其人自中亚迁徙后,把文明传播到了全世界;(4)安纳托利亚的最初土著即土耳其人,故土耳其人就是这里的原本主人;(5)必须好好研究土耳其人对伊斯兰文明的贡献;(6)必须努力搞清奥斯曼国家形成的真相。[53]   在特殊的政治与文化条件下,这一史观受到了支持国家意识形态的人们的欢迎,此后,”共和国的历史学家们就把土耳其的历史描述为仅仅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与中亚之间神话般的联系再加上阿塔图克的革命。”[54]作为共和国总统的凯末尔本人更是坚定地宣扬这一思想。[55]”土耳其史观”提出后,尽管也曾有少数反对意见,但作为威权主义国家的官方意识形态,它确是不容置疑的。   三、本研究的内容与思路   关于以往研究成果的详细综述,请参看本书”附录一”,这里笔者只进行简单概括。我国的土耳其史研究仍非常薄弱。[56]在为数不多的研究中,潘志平先生对泛突厥主义的研究和彭树智先生对凯末尔民族主义的讨论对本研究具有参考意义。[57]土耳其和西方的学者们对土耳其民族主义的探讨多侧重于”土耳其主义”[58],或者对凯末尔的民族主义原则作抽象考察[59],即令有学者涉及到”土耳其史观”,他们也并未采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甚至连”史观”的具体内容都还没有讲透彻。[60]到目前为止,有关土耳其民族主义的研究还停留在外部考察的层次,即仍未深入到意识形态的内部。学者们未把”土耳其主义”与”土耳其史观”放在土耳其民族主义发展演变的整体过程中加以考察。对”土耳其史观”,笔者认为,既要看到其塑造民族认同的功能,更要看到其反对西方中心史观的维度,喜欢探讨认同问题的当代土耳其学者往往忽视了后者;传统的凯末尔主义史学家们虽然强调了史观的反西方这个方面,但又有过分美化史观的倾向。   本研究把”土耳其主义”和”土耳其史观”看作是土耳其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两个重要阶段,亦是两种形态。笔者的落脚点是考察凯末尔主义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形成和社会-历史功能,因为凯末尔时代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时代,它继承了土耳其主义的文化/思想遗产,同时又规约了土耳其共和国以后的发展进程。在凯末尔时代的土耳其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中,”土耳其史观”又是一个关键。   除了”导言”和”结语”部分外,本书的共有八章:   第一章作为全书的背景部分,本章叙述了从奥斯曼帝国到土耳其共和国建立的历史进程,并主要讨论了奥斯曼帝国的米勒制度、奥斯曼帝国衰落的原因、土耳其民族独立运动的经过,希望能够为后文展开论述作一个铺垫,亦方便读者的宏观把握。   第二章追溯了近代以来西方”科学知识”谱系中的奥斯曼-土耳其人。这些所谓的”科学知识”对土耳其民族意识的产生和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涉及到多种早期东方学学科的观点,主要包括:突厥学、人类学、民族学、语言学等。   第三章探讨的是奥斯曼帝国晚期土耳其主义出现的背景与过程。19世纪以来,为挽救帝国,奥斯曼-土耳其的知识与政治精英们曾提出过多种主张:奥斯曼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和土耳其主义。这些主张并存于帝国末期,但都没有挽救帝国的没落。土耳其主义是一种族裔-文化民族主义,它的出现标志着土耳其民族主义的诞生,亦是其第一阶段/形态。   第四章讨论了土耳其主义的重要理论家和鼓吹者格卡尔普的民族主义思想与理论。本章着重研究格卡尔普化解土耳其主义内在困境的方式方法,即考察他是如何以”文化与文明”的划分克服因土耳其人向西方学习造成的精神张力,以及如何阐述他的世俗化理论并以民族主义服务于其现代化主张的。   第五章探讨了独立运动期间的意识形态/认同冲突。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斯曼帝国土崩瓦解。独立运动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各种主张进行斗争和妥协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在这场革命中,在”奥斯曼”/”伊斯兰”与”土耳其民族”之间存在着认同上的冲突。在革命的大部分时间内,对奥斯曼王朝、帝国与伊斯兰的忠诚和效忠仍然是团结和建立最广大统一战线的纽带,”土耳其民族”认同并未获得普遍认可。   第六章论述凯末尔本人对土耳其民族问题的思考。在帝国的废墟上,凯末尔领导土耳其人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国家。凯末尔党人建构了以领土疆域为界限的现实民族主义,又在意识形态上拒斥了扩张主义。凯末尔对土耳其民族的理解和阐释,是土耳其官方民族主义的基调。   第七章详论”土耳其史观”的提出、落实与宣传过程。1920年代后半期开始,在凯末尔的推动下,更强调种族优越性以及土耳其人对世界文明之贡献的史观逐渐浮现,这在后来被称为”土耳其史观”。本章对新版土耳其历史教科书的内容以及第一届土耳其历史大会上的发言进行了文本分析,以此来探讨”土耳其史观”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及其内在的论证逻辑/方式。   第八章考察了凯末尔党人的民族主义及其与世俗化改革之间的关系。土耳其共和国建立以后,从各个方面建设新的国家成为该时期的主要任务。凯末尔党人推行了以世俗化为主要内容的激进西化改革,实现了政教分离,在政治、经济、教育、社会和文化等各领域排除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并以民族文化填补其留下的空白。对民族的崇拜取代了宗教;民族主义亦发挥了论证西方化、世俗化改革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功能。凯末尔党人以全盘西化的激情暂时掩盖了东方民族主义的内在困境。   国内对国际土耳其研究的状况介绍和了解不多,笔者在学术史方面曾下过一番功夫,完成了两篇研究综述,出于行文结构流畅性的考虑,”导言”部分不宜过长,故笔者采纳编辑的建议,将这两篇研究综述放在了”附录”中。由于两篇综述是分别单独成文,其中难免有个别重复之处,敬请读者谅解。另外,本书终稿后,有专家曾建议说,尽管这一研究关注的主要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但仍不能完全回避民族政策这个实践的问题。所以,在不打乱行文结构的前提下,笔者把新近完成的探讨库尔德问题的一篇拙文收入在附录中,供读者参考。   本研究的定位是系统地考察20世纪前期土耳其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演变。在受到建构主义理论影响的同时,更突出强调本研究的历史学特色,即充分关注意识形态的内容和发展轨迹,避免仅作一般性的政治学阐发。在这方面,笔者受到查特吉关于印度民族主义研究的启发。查特吉对民族主义做了较细致的区分,他提到了两个”结合”:一是把民族主义运动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结合,较突出意识形态的作用;二是在研究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时候,又分为两个层次–表述和论证,表述研究的是文本的内容本身,论证探讨的是意识形态的论证逻辑、内在逻辑或曰者论证方式。查特吉还将印度民族主义的发展分为疏离期、策略期和完成期[61],尽管没有必要(由于笔者学力不逮,亦难以)完全套用查特吉的分期方式,但笔者对土耳其民族主义的发展阶段/形态的分析,亦是受到了查特吉的启发。   学者们往往把土耳其民族主义的历史”重构”/”想象”当作建构主义理论的经典范例来引用。[62]确实,在土耳其民族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多种重构民族历史的努力,”土耳其史观”堪称其发展的极致。然而,既然很多共同体都具有”想象”和被建构的特征,那么,仅仅说出民族主义再造了民族、重构了民族历史这些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东西来,又有什么新奇之处呢?!研究土耳其民族主义并不是要去为建构主义理论作注脚(尽管客观上可能会导向这一结果)。历史研究的特色即在于能够充分挖掘每一个案自身的特性。比如,本研究突出了重要人物的影响,详述了凯末尔本人的民族主义思想,主要通过考察凯末尔本人的言论,探讨他的民族观。在过去的研究中,学者们没有把凯末尔本人的思想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加以考察,只是满足于抽象地谈论凯末尔主义。本研究利用凯末尔养女伊楠的回忆录,揭示了凯末尔本人对土耳其民族主义历史进程的参与和影响。   ”土耳其史观”是在威权主义政治领导人(凯末尔)的直接干预下,通过貌似科学的学术研究来表述和确立的,这样一种来自政治的干预,使学术研究背离了独立和自由发展的正常轨道,凯末尔时代的土耳其主流史学也由此沦为了当时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奴仆。研究对象的这一特征决定了本书在讨论土耳其民族主义史学时,不会将其放在学术思想史的框架内加以研究,而是作为一种文化/政治意识形态来考察。[63]   本研究探讨”土耳其史观”时将其当作”表述”(represent)并规范社会实践 (social practice) 的”文本”(text) 或意识形态来处理,而不是把它看作关乎历史真实的”文献”(document)。本研究主体部分所涉及的内容虽然属于现代史的范畴,但这一研究对象本身又关乎遥远的史前(pre-history)时期,诸多问题尚属推测,并无明确之定论,而土耳其的民族主义史学家们竟把这些当作”无可辩驳的科学真理”,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土耳其史观”,单就这一点讲,”土耳其史观”即令不是海市蜃楼,也是建立在沙滩上的房屋。因为没有完整的文献记录,史前史基本上是人类无法重建的一种混沌的过去,它需要依靠气候学、生物学、地质学、考古学、人类学、语言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知识才能获得一定的但仍很有限的认识。对于本研究而言,笔者无意围绕”土耳其史观”这一命题的具体内容之真伪作文章,也就是说,我要做的并非是用科学的方法重新探讨”史前土耳其人”是否”是人类文明的创造者”这一主题,况且这个任务单凭历史学的知识,根本就无法操作。”土耳其史观”本身的最大特点就是,它先提出了一个既无法被证伪又无法被证实的假命题,然后又把这个命题打扮成”科学的真理”的模样。据此,笔者在探讨土耳其的族史重构问题时主要集中于凯末尔时代的”土耳其史观”的表述方式及论证逻辑与过程上。[64]   笔者在这篇”导言”中用较大篇幅梳理和介绍了民族主义的相关理论,其目的在于表明这项研究曾受到很多研究民族主义的社会科学著作的影响。但本研究既不是以某种理论为指导、又不是为了证明某个理论所进行的研究,而是将自身严格地定位为一项历史学研究,它所考察的是一个具体的对象,即20世纪前期的土耳其民族主义,关注的是它的具体历史演变过程。出于这一定位,本研究更加关注土耳其民族主义的具体内容和细节,以利于读者朋友们能够认识一个具体而丰满的、而不是一个抽象的土耳其。当然,在这之余若能在理论上有所斩获与新得,亦是笔者所乐见的。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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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讲话(全文)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是在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了新阶段,面临着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的情况下,也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主题和主线,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总结“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分析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十一五”时期,国家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重要变化。国家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经全国人大批准,组建了环境保护部,为更好地发挥环保在服务民生、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功能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了水污染防治法,环保的法律支撑更加有力。出台了一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财税等经济政策,以及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生态补偿等举措,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更加显现。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环境保护投入和能力建设力度明显加大。 “十一五”期间,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环保的财政资金支持,带动全社会环保投入2.1万亿元,有力地推动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车道。中央安排专项资金70多亿元,完成了全国一半以上的县区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初步建成了环境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过去环保系统一些基层单位“废气靠闻、污水靠看、噪声靠听”,现在已经有了很大改观。环境执法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了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加强了科技攻关、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为做好环保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   三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大力推动环境保护的“三个转变”(见附注),促进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工作逐步加强。在结构调整中,严把节能环保关,采取综合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全国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装机容量占总容量的比重由47%提高到71%,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比重由21%增加到52%。严格项目环评,实行必要的区域限批,国家层面拒批的“两高一资”建设项目总投资达3万多亿元。加强重点行业环保核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了贡献。   四是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控,着力解决突出污染问题,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解决了2.15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支持6600多个村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24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五年中,主要污染物减排预定任务超额完成,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52%提高到77%,火电脱硫比例从14%提高到86%,七大水系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提高幅度超过14个百分点,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期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十一五”时期是全社会环保意识明显提升的五年,是投入和整治力度最大的五年,是环保领域不断拓展的五年。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包括在座各位的辛劳和智慧。刚才,大会表彰了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多年来辛勤工作的环保工作者,以及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慰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矛盾和问题。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发达国家一两百年间逐步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显现,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压力还在加大。当前,一些地区污染排放严重超过环境容量,突发环境事件高发。今年以来,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前三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幅度只有1.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反而上升7.2%。总的来看,环境保护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我们必须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继续破解难题,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都表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经济转型的要求日益迫切,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保护环境是关系当前与长远、国计与民生、和谐与稳定的大事,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加强环境保护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付出了过大的资源环境代价,资源与环境已经成为发展的最大瓶颈制约。目前,我国石油消费量已超过4亿吨,其中2亿多吨依靠进口。预计今年煤炭消费量可能达到35亿吨,大致相当于其他国家煤炭消耗的总和;煤炭是我国的优势能源资源,但从前年开始已经呈现净进口的局面。当前成品油、煤炭等市场趋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供应的难度。再按照这种拼资源、拼消耗的模式发展下去,资源就难以支撑,经济难以持续。资源消耗大的结果是环境污染,环境问题的背后是资源的过度消耗。现在一些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严重退化,需要经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才有可能恢复。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已成为我国国情的基本特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改变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增长模式,推动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强环境保护,既是转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转方式的重要推动力量,是稳增长的重要引擎。对资源环境来讲,可以破解瓶颈制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对结构调整来讲,有利于产业优化和技术升级,再造新优势;对发展空间来讲,能够扩大市场需求,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总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否见到实效,一个基本的衡量标准是发展的资源代价是否降低、环境质量是否改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生态环保力度有多大,一个明显的标志是节能环保产业是否发展壮大起来。   第二,加强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环境作为发展的基本要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先进、可持久的生产力,是一种稀缺资源。自然环境好就意味着投资创业环境有更大优势,有利于聚集优秀人才,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发展现代产业特别是科技产业和服务业,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随着时代的进步,生态文明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一些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也走过了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弯路,付出了沉痛代价。正如国外学者所指出的,“没有环境保护的繁荣是推迟执行的灾难”;不保护环境,经济就会陷入“增长的极限”;通过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经济则会有“无限的增长”。加强生态环保不是放弃对发展的追求,而是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和谐。我们既要走工业化道路,又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这关系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根基,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进程。   第三,加强环境保护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接近500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阶段,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更多期盼和要求。身体健康是事业的本钱,是个人和家庭生活的基础。对群众来说,没有健康,生活水平和质量就无从谈起。对国家来说,没有健康,人力资源的优势就难以发挥。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载体是环境,环境状况与人的健康状况息息相关,优良的环境越来越成为城乡居民的普遍追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切实抓好环境保护。还要看到,基本的环境质量、不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一条底线,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而现在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还不少,农村仍有8000多万人饮水不安全,一些大城市灰霾天数接近全年的30%-50%,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我们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也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生态环境。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就必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保护赖以生存的家园。   第四,加强环境保护是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必然要求。环境问题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等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体,当前世界各国的竞争已经从传统的经济、技术、军事等领域延伸到环境领域。在世界经济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一些西方国家对进口产品提出了“碳关税”、“碳足迹”的要求,绿色壁垒逐渐成为维护本国利益的手段。欧盟准备在明年对境内经停航班征收碳排放费,澳大利亚今年也通过了对碳排放征税的法案,就是例证。这种趋势可能还会发展和蔓延。我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对外依存度高。如果我们不加强应对和适应,不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对外贸易就可能受阻,国际发展空间就可能受到挤压。现在,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全球性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博弈的新焦点。我国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排放量已居世界前列,发达国家要求我减排的压力不断加大。我们应当抓住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契机,变挑战为机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在世界科技和产业调整变革中,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新平台,这本质上也是发展空间的争夺。从增强综合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承担国际责任考虑,都需要我们切实做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工作。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都对今后的环保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并明确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环境保护是经济增长、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的汇聚点。我们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环境保护作为稳增长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各领域各环节,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环境效益的多赢,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三、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创新转型、节约环保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重大课题。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发展的主题主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经济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总的基调是稳中求进,“稳”主要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调整经济结构。落实“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具体到环境保护领域,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之所以强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又跨入经济社会结构加速变动、各种矛盾和风险明显增多的中等收入发展阶段,环境已成为制约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我们面临的一大考验。另一方面,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足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部分群众生活还不富裕,按照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确定的新的贫困标准,还有1.28亿人尚未脱贫。必须牢牢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这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要用发展的办法去解决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发展必须转型,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环保,实现科学发展。转型也是发展,是一种有促有控、调优调强的发展,通过推进环保,可以培育新的增长领域、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环境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调整经济结构上求突破,在改进消费模式上促变革。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必须把稳增长与促转型有机结合起来,兼顾当前和长远,在转型中巩固当前增长势头、实现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就是要把经济发展与节约环保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发展进入转型的轨道,把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作为发展的基本前提,同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优化和保障作用、对经济转型的倒逼作用,把节约环保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   一是要把优化产业结构与推进节能减排结合起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既可以提高发展的质量,又是从源头上节能减排的治本之策。“十一五”期间,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各地做了艰苦努力,但在后期压力仍然很大,一些地方搞拉闸限电,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干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新的五年节能减排任务,这是在“十一五”既有基础上确定的,还增加了两项污染减排指标,潜力缩小了,要求更高了,难度更大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还得从治本上想办法,在结构调整上下真功夫。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继续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落后产能。需要强调的是,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具有市场需求广、就业容量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等优势,能耗强度平均只有工业的1/5,污染排放更低,要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二是要把企业增效与节约环保结合起来。就我国工业企业来讲,不少企业在生产方面的技术装备并不逊色,有的甚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意识相对淡薄、环保方面的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目前我国重化工行业单位能耗明显高于世界先进水平,一些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甚至是发达国家的10倍。通过改造既能降耗减污、又能增加效益,提高竞争力,潜力巨大。“十二五”期间,要把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重点推进重化工行业的技术改造。请认真研究,做好规划,分批组织实施。对现有重污染企业,要深入开展环保核查,促使企业做好节能环保改造。对新建企业特别是重化工企业,也要强化节能环保的硬约束。国际上跨国公司新建重化工企业时,环保及相关投入占建设资金的比重一般达到15%-35%,而我国只有少数企业能够达到10%。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促使新建企业增加环保投入,采用先进的环境风险防范技术。   三是要把扩大内需与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结合起来。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也是我们的最大优势。在当前世界经济变数明显增多的情况下,必须更加重视扩大内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扩内需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现在我们大规模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污染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这种投入可以对技术、装备、服务等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催生规模可观的新兴产业,从而带来更大的回报和效益。“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累计超过7万亿元,增加值约2万亿元,已接近全社会环保投入。“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累计将达到十几万亿元,增加值将超过环保投入,显示出新创产出大于治理投入的良好前景。要完善扶持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和服务,包括技术装备、专业管理、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等产业,以提高节能环保效率,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空间。要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环保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和环保产业发展示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保障等重点环保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能力。同时,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   四是要把生产力空间布局与生态环保要求结合起来。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都有很大差异,推动发展、转型和环保必须优化经济的空间布局。目前一些发达地区资源靠长距离输入,环境严重透支,必须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优化发展中强筋壮骨、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现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步伐明显加快,这符合经济梯度推进的规律和全国发展的需要。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同时必须严格环境准入标准。中西部地区既应抓住机遇发展经济,用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又应坚持高起点发展,绝不能降低环境门槛,要切实防止污染转移。还要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国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履行好环境管理职责。   四、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保护环境的目的就是要实现水清天蓝地干净,环保成效的关键在于环境质量的改善。要适应人民群众宜居安康的需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办法措施,加快解决一批积重难返的环境问题,为科学发展固本强基,为人民幸福增添保障。   第一,要坚持努力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加大水、空气等污染治理力度。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处理好预防与治理、新账与旧账的关系。我们既要通过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努力不欠新账,又要加快治理历史遗留的存量污染问题,尽量多还旧账。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分,全面取缔所有排污口,全面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流域污染防治要在继续突出重点的同时,把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大江大河大湖和有关海域,并实行分区控制,优先防控重点单元。通过财税优惠、项目倾斜等措施,鼓励一些地方率先摘掉流域水污染严重的帽子,让其休养生息。江河湖泊一旦污染,治理成本巨大,甚至不可逆转,要优先保护水质良好和生态脆弱的湖泊和河流。“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通过专项资金投入100亿元“以奖促保”,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和引导社会投资。现在一些地区中小河流和沟渠有水皆污,地方政府要更加重视这些水系的治理。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十二五”期末全国城市要平均达到85%以上,东部发达地区城市要超过90%。   人们生活须臾离不开空气。“十二五”期间,防治大气污染要实行脱硫脱硝并举、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并健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明显减少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现象。前段时间,一些大城市出现长时间灰霾天气,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细颗粒物(PM2.5)是形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因素。处理好这个问题,一是要抓紧修订和发布严格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参考世界卫生组织为发展中国家推荐的标准,增加PM2.5等监测指标,改进空气质量评价方法;二是要根据各地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空气质量要求分期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可通过联防联控率先实施;三是要适时提高标准限值,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应当看到,把PM2.5纳入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指标,不仅是环境保护的一大进步,也是经济结构、消费模式的一大转折。PM2.5人为来源主要来自于机动车尾气、燃煤烟尘、建筑扬尘以及冶金水泥等工业粉尘。降低PM2.5浓度,必须大幅度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同步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引导群众绿色出行等等,这将带来一些深刻变化。国家将从产业发展、财税政策、节能减排等方面支持各地“关旧上新”,调整、改造、关停一批落后企业,新上一批环境友好的产业。   第二,要坚持城乡统筹、梯次推进,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城市环境与农村环境唇齿相依,农村环境保护不好,不仅损害农民的利益,还会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水缸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显示,农业源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分别占排放总量的44%、57%和67%。这反映出城乡环保还不平衡,农村环保仍是一块短板。“十二五”期间,要大力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施药和合理养殖种植,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把好土壤这一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重点完成6万个建制村的综合整治,每年抓出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治理成果。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重金属污染事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体健康。要严格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有效减少重金属污染的危害。一是合理调整涉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在人口聚居区和饮水、食品安全保障区坚决禁止新上项目。二是提高准入门槛,督促企业深度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三是对重点防控区域采取工程措施集中治理,加快解决铬渣、尾矿库等历史遗留问题。   第三,要坚持预防为先、及时应对,着力消除污染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是经济粗放型增长的结果,是环境问题日积月累的破坏性释放,一旦发生,后果十分严重。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力度,把环境污染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建设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充实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一旦发生事件就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害降到最小程度。要合理调整化工企业空间布局,严格化学品生产管理,堵塞运输安全漏洞,切实防范化学品环境污染事件。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核安全问题。一桩大的核事故,不仅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甚至会毁掉整个核事业。今年3月发生的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对我们是一个警示。我们一定要慎之又慎,丝毫不能放松警惕,坚持安全至上,组织力量对我国核电进行全方位评估和论证,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同时,要切实加强放射源管理,避免发生公共事件、祸及人民群众。   五、在改革创新中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型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各项工作。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来破解难题,健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体制机制。在此,我提几点要求: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环境保护实行的是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负总责的管理制度。刚才,受国务院委托,周生贤同志与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中央企业负责同志签订了“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各地要尽快分解任务,落实计划,确保实现预定目标。要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完善经济政策。我国在环境方面历史欠账多,各级财政要把环保投入列入年度预算,并保持合理增长幅度。国家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都要增加环保能力建设投入,保障必要的运行和维护经费。“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中新增了氮氧化物减排任务,能否完成这项任务与燃煤电厂脱硝紧密相关。国家已经出台脱硝电价,还要抓紧出台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完善脱硫脱硝电价政策。保本微利是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要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过去的实践证明,“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是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之有效的手段,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扩大“以奖促治、以奖代补”资金规模,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开征环境保护税对于“清费立税”、促进企业强化环保具有重要作用,要抓紧研究立法和开展试点。国务院对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实施办法。   三是推进改革创新。改革是发展和转型的强大动力,从根本上破解资源环境难题也必须从改革上找出路,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这方面改革,既要着眼于环境与发展事业,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又要把握环境保护的特有规律,探索改革的有效措施。比如实行排污权交易,不仅可以使排污多的企业增加成本,而且可以使排污少的企业获得经济效益,还可以促进相关环保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这有利于把政府强制减排行为转化为企业自主减排行动,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从国际上看,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实施了排污权交易,促进了污染减排,提高了污染治理效率。美国上世纪90年代中期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2008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比1970年下降63%,减排成本仅相当于原先估算的1/3。近年来,我国东部一些发达省份在这方面也开展了试点工作,并取得好的效果,有必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再如,对电、水、气等涉及民生的资源产品实行有区别的价格政策,能够有效抑制不合理需求,从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要抓紧研究论证,区别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积极推进阶梯式资源价格改革。又如,生态补偿是平衡不同地区发展和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要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补助、转移支付等方式,增加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同时探索流域上下游之间、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生态补偿的有效办法。   四是强化环境法治。法律法规是环境保护的刚性约束和制度保证。目前我国环境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罚则较轻,同时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使得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长期存在。基本的环境是一种公共产品,破坏环境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现行的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了20多年,有些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要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形成比较完备的环境法律法规框架,特别要加重罚则、加大惩处力度,真正起到足以震慑违法行为的作用。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执法,把日常执法检查与环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实施跨行政区执法合作和部门联动执法,敢于碰硬,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要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强化环境司法保障。同时,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环保执法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保障。   五是加强科技支撑。科学技术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利器。要把科技创新放在突出位置,加快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等重大环境科技专项,力争在共性技术、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加大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努力提升国产化水平,不断降低治理成本。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六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是涉及人人的事业。要深入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引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要畅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环保规划、决策和项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鼓励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的作用,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社区、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更好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他们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新的时期,环境保护部门不仅要做好环境执法、综合监管等工作,而且要增强宏观意识,立足服务转型发展、服务民生改善的需要,用全局视野和战略思维考虑环保工作,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环评、规划环评、区域限批等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理顺环境监测和督查体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改革试点。要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和机构建设,全面提高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广大环保工作者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做以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引领者。   今天在座的同志都与环保工作有关。大家过去为我国环保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今后的任务更加繁重。希望同志们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再创佳绩,多出典型,努力开创“十二五”环境保护新局面!   (注:“三个转变”是指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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