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

墙外楼 | 扛着爱国旗帜跑路的“爱国贼”

俏江南董事长张兰改变国籍一事倍受外界关注,而其早期在电视节目中畅谈爱国主义情怀的视频也成了网友调侃的对象。对于张兰究竟入哪国国籍的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电话采访了俏江南相关负责人,而负责人表示目前不便接受采访。 另外,由于张兰还是新一届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而对于政协委员能否改变国籍及改变后还能否担任政协委员一事,朝阳区政协和全国政协的说法似乎并不一致。有网友戏称,朝阳政协与全国政协这是在唱对台戏。 张兰凤凰卫视节目谈爱国 悄无声息移民 在2010年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电视辩论节目中,张兰曾经旗帜鲜明地表示自己不会移民。在节目中张兰还表示,自己于1991年获得了加拿大移民局的正式移民邀请,此后也有很多移民机会,“投资移民也可以,企业家移民也可以”,但她都拒绝了。 说到激动时,张兰还把手捂在了胸口上同时称:“我的骨子里、我的血流着是中国人的血,我觉得我应该永远忠于我的祖国,因为我是中国人。” 而在今年11月份,由于一场法律纠纷,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张兰发出传票和起诉书,但随后却均被退回,之后法院才发现张兰已于9月17日在户籍地派出所注销了户口并改变了国籍。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居民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能注销户口:参军,死亡,或者到境外定居。而张兰的情况显然不属于前两者。 由于张兰今年刚当选朝阳区新一届政协委员又是知名的企业家,所以顿时间引发了一场关于政协委员能否更改国籍和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大讨论。有专家认为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建言献策,因此,允许外籍人士参加并不会影响到中国的国家利益。但也有人认为,“张兰们”的移民会带来财富外流,应该予以反对。 朝阳政协表态打“研究”太极 针对政协委员更改国籍一事,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透露,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并没有关于禁止外籍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明文规定,张兰也没有主动申报国籍更改信息,所以目前仍然是朝阳区政协委员,以后是否保留这一职务还在研究中。 而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在回答个别全国政协委员不是中国国籍的质疑时曾称,“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有外国国籍就自动放弃中国国籍,政协委员,外籍是不行的。 对于政策出现冲突的说法,上述朝阳区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情况如果真的属实我们还要跟有关部门包括全国、北京市汇报,在经过领导研究后,按照有关规定看怎么处理,要做出一个决定。 张兰移民 怪观众入戏太深? 据新文化报评论,从当年的信誓旦旦到如今的悄然改变,这一切不过是张兰以身作则地警醒大家:有些所谓的“崇高”,本来就不那么靠谱。怪只怪“观众”,入戏太深罢了。身为公众人物,国籍不仅仅是身份符号,往往还附加着各种权益,此时的秘而不宣,反而容易贻人口实;而相关部门在职责范畴内的“不知不觉”,更是令人惊诧并深思。 独立评论家谭浩俊表示,张兰作为新一代富豪,站在公民的角度,办理海外移民手续,应当不存在什么障碍,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但是,她同时又是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名政协委员,在继续拥有政协委员头衔的情况下,就移居海外,成为一名外国公民,是否合适,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就值得好好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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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周宁:西方知识反成中国自我了解的障碍

  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中国当代艺术实践不仅牵动着全球艺术市场,也牵动着世界相关领域专家的问题意识。当代艺术实践以其多元化的结构和形态,在国际文化交往中,特别是发挥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方面,扮演着越来越活跃的角色。那么,中国当代艺术在国家文化软实力战略中究竟具有什么意义?如何才能使经济、外交、公共传播、文化教育与艺术交流相互协调、共同构建国家文化竞争力?近日在厦门举办的“当代艺术与国家文化战略”学术研讨会就这些问题展开过热烈的讨论。   近年来在海外举办的中国当代艺术展,其数量已经超过了中国古代艺术展,当代艺术实践在世界重要博物馆和美术馆中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展示空间。纽约新当代艺术博物馆资深策划人哥拉多·墨斯凯拉认为:“中国当代艺术是今天最激动人心的实践之一。”如何在当下全球文化秩序中理解中国当代艺术的意义,首先需要我们对当今世界文化秩序有个清醒的认识。   全球化不仅仅是一种事实,而且也是一种话语争夺的过程,因此,全球化是开放的,是可以根据中国的文化政治需求和国家利益予以型构的。西方现代性理论区分了第一现代性时代和第二现代性时代,第一现代性时代是西方价值与知识塑造的时代,如今,在第二现代性时代,中国将为世界提供何种可欲的价值理想,这是处于相对和平的第二现代性时代的中国知识界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然而,西方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我们思考该问题的障碍。事实上,西方知识并不能够解释中国,西方知识的意义在于提供参照,而不是依据。中国的文化软实力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世界如何理解中国,二是中国希望世界如何理解中国,三是中国是否可能并如何可能左右世界对中国的看法。   今天的中国希望世界如何看自己,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自己如何看自己。调查数据显示,当前中国的国际形象并不乐观,我们根据我们的意愿塑造自我想象的方向与方法也值得反思。如何突破旧有的外宣模式,开辟公共外交的道路?如何在中国形象的国际公关战略中发挥当代艺术实践的力量?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保守主义在中国当代艺术中的出现,不只是一个后现代主义问题,而是有关民族文化发展与文化生存空间的战略问题。这种历史语境的变迁为中国水墨画提供了机遇与生存空间。   目前我们的当代艺术走出去面临着一个悖论,即西方人原本强调艺术的自主性和审美性,但对中国当代艺术则强调其政治含义。这种错位其实是对审美主体的背叛,形成了一种对中国艺术政治化处理的惯性。因此西方所看重的中国当代艺术更多的是非主流的,甚至是反主流的。所以,如果中国艺术要想发挥其传播力,首先需要矫正西方对中国艺术的眼光,引导他们对中国当代艺术的期待。通过主流的公关渠道,抑或公共外交的途径,进行协商、交流、沟通,促进西方对中国艺术的理解。当然,我们对自己的艺术也要有更开放、更宽容的态度,而不是偏向于将这种艺术推向西方意识形态工具上去。此外,中国当代艺术走出去的困境还面临着一个西方所操纵的当代艺术市场。中国艺术走出去必须迎合西方市场。因此,我们在迎合和自主之间要达成一种共赢的状态。   60年革命、60年建设,120年中国现代化历史上,中国文化自觉的努力早就开始而且一直进行着。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康有为就提出过“地球一统”、“世界大同”的中国梦。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开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因此,发展中国国家软实力,既是一种重建,又是一种创造。作为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当代艺术,应该有意识地把重建中国的文化软实力作为自身的一项历史使命,在国际文化交流的创新机制中发挥积极的建设作用,成为增强国家文化竞争力的“巧实力”。   (作者是厦门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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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来自北京的问候

斯德哥尔摩和平研究所周二(11月27日)发表关于中国在极地活动的报告,引起《日报》的注意。《法兰克福汇报》就正在多哈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峰会指出,中国在减排问题上的立场似乎没有改变。 (德国之声中文网) 《日报》在经济与环境栏目上刊登一篇署名文章,注意到,极地冰雪溶解正吸引资源需求庞大的中国。而为分得极地自然资源的蛋糕,中国采取了实用主义的做法: “‘中国的极地雄心’—这是斯德哥尔摩和平研究所今天(11月27日)公布的一份报告的标题。作者指出,毫无疑问,北京对极地、尤其是对那里的油、气及矿物资源兴趣浓厚。但是,(中国)官方迄今一直试图缩小这一视角的意义。对于自己数年来在相关地区明显增加的活动,它解释说,这些活动的目的在于研究气候变化及其这一变化对海洋航行的未来发展产生怎样的后果。这可以理解。因为,在像北极周边国家一样引申国际海洋法,以相同的方式声称对东中国海和南中国海拥有主权的同时,当然不能对北极周边国家关于对融冰之下的丰富资源拥有主权的说法提出质疑。 “不过,和平研究者们分析道,正如已经在格陵兰岛上所实践的那样,急于分切极地蛋糕的中国正通过外交途径和参股的方式来达到目的。(中国人)知道,为此,自己必须参与其中。因此,如同欧盟一样,中国也已提出申请,要求在北极委员会中拥有观察员身份。 温家宝总理2012年4月访问冰岛 “报告的主要执笔人之一雅各布森(Linda Jakobson)指出,中国将自己定义为‘靠近北极国家’,奉行政策的前提是,‘鉴于冰层融化,只要北极国家更加扩大实现自我利益,中国也就会更努力地捍卫自己的利益和它所认为的权利:‘中国’明确表示,作为新兴的全球一强,中国期待着在北极事务中拥有发言权,因为,北极的未来不仅是地区问题,也是全球问题。 “根据斯德哥尔摩和平研究所的看法,不会发生严重冲突:中国将逐步扩大在极地的地位,采用的将是‘实用主义的’方式。” 中国设在挪威境内的极地站 北京的角色 不久前闭幕的中共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中首次将实现“绿色发展政策”作为目标。《法兰克福汇报》发表一篇短文,对中共的这一表态在多大程度上能体现在昨天开始举行的联合国多哈气候峰会上提出质疑: 大气层的破坏状况已超出最大胆的估计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并且也承认特别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然而,(中国)政府坚称,工业国必须承担最大责任,并指出,中国的人均排放量并不比其他可比国家更高。……中国仍坚持,必须继续遵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和适切性原则’。根据中方的说法,多哈峰会的最重要任务是通过制定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最终措施。中国愿意发挥积极的和建设性作用。不过,并没有具体的迹象显示,中国是否愿意或在何种程度上承担责任,是否愿意接受国际监督”。 摘编:凝炼 责编:李鱼 [ 摘编自其它媒体,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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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群己观念与法治中国——以思想史为视角的考察

刘毅:群己观念与法治中国——以思想史为视角的考察 进入专题 : 群己观念 权利 自由 法律    ● 刘毅         一、“群”与“己”      所谓“群”者,国家、社会、集体也,所谓“己”者,个人、个体也。本文所说的“群己观念”是指在近现代中国语境下,在政治法律观念领域中,“群”所代表的国家、社会和集体,与“己”所代表的个人或个体之间的关系问题。自晚清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以来,西言西语伴随着西学东渐进入中国,大量因译介而新兴的语词和概念亦悄然占据国人的头脑,成为现代中国的关键词。据学者考证,society一词的最初中译便是“群”,与之相对应的则把individual译为“己”,[1]“群”“己”作对立概念时,则“群”取广义,可指称国家、社会、集体等。而“群”(国家、社会、集体)与“己”(个人或个体)显然是一对相互对照并密切关联的概念,对群己之间的观念史考察,于政治法律思想的反思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群己观念还与另一个重要概念——“权利”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在现代法治理念中,权利几乎可以视为法律的代名词,而这里所说的权利,主要是指个人权利。当然,所谓的现代法治理念,其实是指来自西方传统,具体来说是起源于古希腊罗马的一整套关于法律和法治的思想观念,近代以前的传统中国即所谓中华法系的法律思想,与这一套现代观念可谓大相径庭。梁治平先生在“法辨”一文中对此曾有细致而精辟的分梳论述,[2]总体而言,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法或法律主要是指刑法或刑罚,所谓“视法为刑,视法为禁,视法为‘王者之政’”,而从未包涵现代意义上的“权利”、“自由”之义。另一方面,传统中国之政治社会结构是所谓的家国一体、家国同构,家与国是为传统政治法律制度之主体和目的,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因而更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权利”。因此当西学东渐以及西方法律制度与观念传入近代中国之时,中国的士大夫知识分子首先遭遇的便是词语翻译与概念理解上的困境。   西语中的right在现代思想中含义丰富,其在政治法律领域内除了权益、利益等占有、归属性的意义之外,还有正当、正确等价值层面上的规定性,而且其主体主要指向个人。而我们用以对译的中文“权利”一词,在传统语境中仅指权力、利益或权衡,当然也不会与个人发生密切关联。此“权利”与彼right之不同,在最早以“权利”翻译right的《万国公法》中即可显而易见,根据金观涛、刘青峰的研究[3],与《万国公法》之英文原著即美国国际法学家亨利•惠顿(Henry Wheaton)的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with a Sketch of History of the Science相比较,中译本忽略了其中大量关于个人自主性为正当以及国家权利来源于个人权利的论证,在该中译本中,“权利”一词的意义主要是指国家的合法权力和利益,并没有与个人自主性相关联。这是因为当时翻译《万国公法》等国际法著作的目的在于便利外交事务以及维护清廷之国家利益。由此可见right自从初始进入中文语境便已失去了其原本含义。   同样遭遇到翻译与移植尴尬的还有individual这个概念,individual的词源来自拉丁文individuus,本意为不可分割,至西方近代以后才开始用来指称社会组织的最小单元——个人。这当然是与西方现代社会的形成与政治法律思想的演进密切相关的。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及宗教改革之后的欧洲社会,开始了世俗化、理性化的进程,个人不再仅仅是一种自然的存在,而是社会、国家和政治法律制度的出发点与目的本身,由此形成了所谓“个人主义”的观念形态,与此同时,社会契约论、自然权利论等现代性思想也都是建立在个人和个人主义理念基础上的。特别是就自然权利理论而言,作为现代国家之前提与保护对象的自然权利当然地指向个人之权利,而不会是国家或社会集体等的权利。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一般把个人主义视为现代西方社会的基本特性之一。但是individual进入中国语境之后就有了很不一样的命运。如前所述,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的政治伦理共同体,原子化的个人从来不是国家、社会的主体,更不是目的,传统语境中一般用“私”来指示个人,如私利、私情、私心等,在儒家正统观念中,私利、私情自然是要让位于公心、公益的。而近代当individual被译为“个人”开始被中国社会普遍接受时,也同样经历着被歧视和曲解的命运,特别是由个人再化为主义而成“个人主义”时,其毁谤争议便在所难免了。例如有人出版于1900年的《清议报》第四十一册中署名佩弦生的作者写道:“中国之病,曰离曰散。不相任睦,各竞其私;公利众事,无人过问,此所谓个人主义,最足以败害大局。”[4]这是一种典型的负面个人主义观。但是新文化运动中“个人主义”也曾得到过肯认和赞赏,例如陈独秀在《新青年》第一卷第四号中说:   “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位。西洋民族,自古迄今,彻头彻尾个人主义之民族也。举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社会之所向往,国家之祈求,拥护个人之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东洋民族,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本位,而个人无权利。宗法制度之恶果盖有四焉:一曰损坏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一曰窒碍个人意思之自由;一曰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一曰养成依赖性,戕贼个人之生产力。东洋民族社会中种种卑劣不法残酷衰微之象,皆以此四者为之因。欲转善因,是在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5]   由此可见陈独秀对于西方个人主义的理解还是很深刻的,当然是否应把东方民族(当然这里主要指中国)视为家族本位还需存疑,但是当时以《新青年》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思潮无疑是非常肯定和欢迎西方式的个人主义的。但颇为费解的在于,同样还是陈独秀等人,不久就对个人主义展开了猛烈批判,从热情赞赏转向了激烈批判,还是在《新青年》的文章中(1920年4月1日的第七卷第五号),他写道:“中国人民简直是一盘散沙,一推废物,人人怀着狭隘的个人主义,完全没有公共心,坏的更是贪贿卖国,盗公肥私。”[6]这里他又把中国的诸种问题归咎于个人主义,前后反差之大,令人深思。当然除却陈独秀本人的思想倾向,这也代表了那个时代甚至是近代以来中国思想界的一般性问题,那就是富强与救亡始终是压倒一切的任务,个人的权利、自由和尊严从来不是第一位的价值,因此对于个人和个人主义,但凡其有助于国家社会(即群)之利益前途时,就是被肯认和赞许的,如果前者对于后者是阻碍甚至是对立的话,则必是扬“群”而抑“己”,但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自由其内在规律,恰恰是因为个人的自由权利得不到保障,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和国家的贫弱和混乱。群己之间,并不是如先辈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这一百多年的历史已经可以充分地证明这一点。       二、富强与救亡      严复先生在翻译英国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的名著《论自由》(On Liberty)时,曾因“一名之立,旬日踌躇”,因为liberty这个概念在中国语境中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对应表述。最终,他从柳宗元的诗句“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中获得灵感,以“自由”对译liberty。但是对于书名的译法,他又有了更深一层的考量,并未直接译为“论自由”,而是自创性地译为“群己权界论”。在严复看来,liberty的意义不仅在于彰显个体(己)免于强制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还应体现个体(己)与集体(群)的界限,是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平衡,尤其在近代中国内忧外患的背景下,“所急者乃国群自由非小己自由也”[7],及至晚年,严复甚至提出了“两害相权,己轻群重”的论断,显然,这与奉个人自由为圭臬的西方自由主义精神相距千里。关于严译与穆勒原著之本意之间的差异及其原因,美国思想史家史华兹在其著作《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中给出了解答:“假如穆勒常以个人自由作为目的本身,那么,严复则把个人自由变成一个促进‘民智民德’以及达到国家目的的手段。”[8]简单来说,国家富强才是终极目的,个人自由只是手段,当国家与个人相冲突时,自然是“己轻而群重”。   其实,“寻求富强”并不仅是严复一人的理想,而是百年以来中国人的共同目标。严复是近代中国最重要的启蒙思想家和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的最初传播者,对于西方学说本身,他自有精深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但他同时仍是传统士大夫式的知识分子,并身处风雨飘摇的“大变局”时代,个人自由虽是令人艳羡之美好价值,但终须让位于国家富强的现实急务。这一点,不独严复,清末民初以来的几代中国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们莫不如此主张,例如,孙中山是民主共和的先驱,但他晚年却反复强调,“今天,自由这个名词究竟怎样运用呢?如果用到个人,就成一盘散沙。万不可再用到个人身上去,要用到国家身上。个人不可太自由,国家要得到完全自由。到了国家能将行动自由,中国便是强盛国家。再这样做去,便要大家牺牲自己。”[9]。还有学者研究指出,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主义实际上是以民族主义掩盖了自由主义,他所强调的主要是所谓的国家自由:“我们为什么要国家自由呢?因为中国受列强的压迫,失去了国家的地位,不只是半殖民地,实在已成了次殖民地。”[10]这便是李泽厚所提出的“救亡压倒启蒙”的时代格局。“救亡的局势、国家的利益、人们的饥饿痛苦,压倒了一切,压倒了知识者或知识群对自由、平等、民主、民权和各种美妙理想的追求和需要,压倒了对个体尊严、个人权利的注视和尊重。”[11]   因此,虽然西方式的个人主义思潮曾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得以推崇和张扬,传统的三纲五常思想被大加挞伐,但是二十世纪初年的中国,内忧外患、风雨飘摇,启蒙的理念很快就被救亡的使命所压倒,个体自由和个性解放终究要服务于民族独立与国家富强的大业中去。“群”“己”之间,孰先孰后,无需多言。救亡的局面一直持续到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之前,这期间的时代主题是战争与革命,无论国民党还是共产党,在牺牲“小我”以成就“大我”的观念方面并无不同,任何个人的权利、自由和尊严等,在救亡与革命的宏大背景之下,显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这个时期的法治状况亦可想而知,这是战时状态,是非常时期,虽然自民国初年起,就有仿照西方而草就的各种不同版本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但是首先其制宪原则就与西方不同,如孙科所言:“我们革命完全是为国家的解放、独立和自由。所以中国宪法不能像欧美以个人自由为出发点。因为中国人是自由的,但是国家却不能自由。所以国民要有组织,不能再如从前一样放任。宪法不能以个人自由为目的,要以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为目的。”[12]宪法原则既已如此,公民权利在现实中的法律保障便更不能乐观了。   另一方面,贯穿整个民国时期始终的政治格局,是所谓的军权政治和党权政治,[13]或者用孙中山的“建国三时期”概念来说就是处于“军政”和“训政”阶段,终究未能过渡至“宪政”。在大部分的时间里军事权力或政党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政府权力之上,虽然国民政府在立法方面成就斐然,建立起由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为架构的六法体系,但是成文法典在大多数时候仅是具文而已。军阀混战或国难当头之机,集权压倒民主,救亡压倒启蒙,权威压倒自由,集体自然也就压倒了个体。个体的权利和自由无以保障,宪政和法治当然也就无从谈起了。但是历史的吊诡就在于,越是强调秩序与权威,越是主张国家、党派和集体的利益优先,其结果却是秩序的崩解和权威的沦丧,国民党政权最终落得败亡的下场。因此,不能建立在个人自由与权利基础上的权威与秩序,终究是沙上建塔,成败可知。       三、革命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曾有十七年建设与革命并举的时代,之后便进入了“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文革时代。在这三十多年时间里,“己”的观念彻底被“群”所吞没和否定,不过此时的“群”不再是国家和民族,而是“人民”和“阶级”。从严复时代开始引进的西方启蒙价值已遭到全盘否定,个人非但不是目的与价值所在,而且成为完全负面的概念和事物,必欲处之而后快。“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是这个时代无可置疑的政治原则和伦理指南,所以要求每一个人都要“狠斗私字一闪念”,“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只有成为圣徒一般“忘我”、“无我”的人,才可能成为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2 页: 1 2    进入专题: 群己观念 权利 自由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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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 北京朝阳区政协:张兰仍为政协委员 无规定换籍取消资格

近日,知名餐饮企业俏江南董事长张兰被曝改变国籍,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1月26日,中国日报记者致电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办公室,对方称张兰目前仍然是朝阳区政协委员。   朝阳区政协的一位官员在电话中表示,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并没有关于禁止外籍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明文规定。此外,由于张兰并未主动申报国籍更改信息,朝阳区政协正在进一步核实其国籍信息,因此,以后是否保留其政协委员职务尚未确定。   该官员指出,虽然没有书面规定禁止外籍人士担任政协委员,但十一届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主任赵启正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指出,外籍人士是不允许担任政协委员的。因此,朝阳区政协也在积极研究是否需要保留张兰的政协委员职务。   “目前,朝阳区政协还没做出相关决定,因此张兰仍然是朝阳区的政协委员,”该官员说。   此前,有媒体报道指出,54岁的张兰已经在今年9月份注销其在国内的户口信息,而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居民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能注销户口:参军,死亡,或者到境外定居。而张兰的情况显然不属于前两者,因此关于其移民海外的媒体报道也随之而来。   对于张兰的国籍变更情况,俏江南集团媒体部的杜薇11月26日对中国日报表示,国籍变更属于个人隐私,俏江南集团媒体部对此拒绝置评。   杜薇指出,俏江南集团有员工上万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媒体应该多关注俏江南集团为社会做出的贡献。   张兰变更国籍的报道,也引来网民和专家的广泛关注。很多网民认为,张兰作为政协委员,有参政议政的职责,因此不能随便变更国籍。也有网友认为,作为民营企业家,张兰有变更户籍的自由,外界不应该批评。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毛寿龙教授表示,允许外籍人士担任政协委员未必是件坏事。   毛寿龙指出,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立法机关不同,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建言献策,因此,允许外籍人士建言献策并不会影响到中国的国家利益。   “早在中国古代,就有外国人在中国做官的先例。因此,对于外籍人士担任政协委员这件事,也不能完全否认。”毛寿龙说。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宝钢研究院自动化所所长杜斌11月26日表示,张兰移民会带来财富外流,应该予以反对。   “我不会再进俏江南,”杜斌表示。“也希望大家去别的餐馆。不去俏江南,照样美一餐。”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0年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电视辩论节目中,张兰曾经旗帜鲜明地表示自己不会移民。   在节目中张兰表示,自己于1991年获得了加拿大移民局的正式移民邀请,此后也有很多移民机会,“投资移民也可以,企业家移民也可以”,但她都拒绝了。   “我的骨子里、我的血流着是中国人的血,”张兰在当时的节目中说。“我觉得我应该永远忠于我的祖国,因为我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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