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尼系数

张曙光 | “发展”不可跨跃生命

2011年08月01日 14:56:36 本报评论员 张曙光   7.23甬温线特大事故已经查明有39人遇难。28日温总理拖带病之身赶到现场,承诺给民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列车追尾本是极为低级的错误,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有着自动化站控、列控、信号控制、通讯调度等多重技术保障之下,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故居然发生了,这实令人感到椎心之痛感和无比震惊。联想之前发生的楼倒桥塌及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故、矿难事故,我们应该认真地反省目前的发展方式究竟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美国著名安全管理专家海因里希曾提出一个“300:29:1法则”,就是说一个企业如果存在300个违章隐患,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而这29起事故中,必有一起重伤或死亡特大事故。而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墨菲定律也说明同样道理。美国工程师爱德华•墨菲曾参加美国空军于 1949年进行的MX981实验。这个实验的目的是为了测定人类对加速度的承受极限。其中有一个实验项目是将16个火箭加速度计悬空装置在受试者上方,当时有两种方法可以将加速度计固定在支架上,一种是正确的,一种是错误的。经过示范后墨菲断言还会有人装错。而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有人将16个加速度计全部装在错误的位置。于是墨菲做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可能出错的地方,一定会出错。今年京沪高铁开通后,小故障接连不断,而有关方面总是以“磨合期”解释。一再强调高铁技术是成熟的,安全的。其实早在高铁开通之前,就有不少人质疑铁路在不断提速后的安全问题。两年前胶济铁路重大事故已经暴露出铁路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从目前调查结果看,这些管理问题依然存在,并且以如此惨烈的方式证明了管理科学的定律。这不能不令人痛心扼腕。   几十年来在经济学界一直有这样一种说法,即“中国经济好比是骑自行车,只有快才能稳”。所以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追求一直放在首位,所谓把“蛋糕做大”。经济学家相信一切问题都能在经济高速发展中得到解决。这种认识在改革初期是有一定道理的。当时的提法:经济增长速度要与通货膨胀和腐败赛跑。因为改革的起点低,只要人们能多得一些,对于不公平的容忍度也可以高一些。   但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速度优先的发展方式弊端日益显现。经济增长成果的分享方式逐渐异化,社会财富分配不再倾向劳动所得,而是倾向于资本所得,甚至是权力所得。普通民众的一些基本利益不但未能在后来的经济增长中得到分享,反受到侵蚀。社会保障的落后形成教育、医疗、住房新的“三座大山”。经济增长呈现出“快而不好,多而不均”的格局。   快而不好。近10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超过10%,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但质量并不高。2001年到2008年,经济增长提高了0.6个百分点,但是二氧化碳排放量实际上超过了经济增长率。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只有33%,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我国每年因矿难死亡人数比世界各国的总和还多。特别是最近不断出现楼倒桥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表明经济增长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多而不均。去年我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位。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居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但1990年以后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在GDP比重持续下降。进入新世纪后一直维持在11%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水平。前不久个税修正案调整表明,绝大多数职工月工资不足3500元。基尼系数早已超过警戒水平。各种社会问题日积月累,迟早会有集中爆发的时候。此起彼伏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警示着我国的社会管理水平,行政管理水平、企业管理水平均不适应如此高的发展速度。所以中央提出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当然,管理问题的背后是发展方式问题,而发展方式问题背后是利益如何调整问题。尽管做出这种调整将是一个痛苦复杂的过程,但这已经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今年是“十二五”的第一年,各地区、各行业都在提倡跨跃式发展。但必须指出:把城市化演变成血腥强拆;把保经济增长演变成路断桥塌,事故不断。这种发展方式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三十年前我们进行改革的初衷是为了普通民众生活得更美好,现在是重回原点时候了。经济要增长,社会要发展。但我们需要的是惠及所有社会成员的发展,是社会财富共享的发展,是环境日益改善的发展,是有民众能有安全感、幸福感,尊严感的发展,天地之间唯人最宝贵。古人云:邦畿千里,唯民所止。牺牲人的生命,任何跨跃式发展都愚蠢的发展,野蛮的发展,都是应该唾弃的发展。发展绝不能跨跃生命的底线。(作者为〔中国经营报〕副总编辑)   上一篇: 构建理论基础  寻求改革共识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2625)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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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应当承认“外来人口”的租户权

2011年08月17日 22:13:18   原则上,租户权是一种契约权利,由租户和房主自行决定。但前提是国家不排除你租房住或盖棚户的各种选择。但我国并不是这样,我们这里是外来人不能拥有自己的棚户。国家强制,对租户的不利后果比房主违约严重得多,当然政府应当承担责任,支付补偿。     走遍全世界,我觉得那些发达国家对穷人都非常照顾,富人反而怨声载道。      住棚户只是市民权利     随着民众的社会不公平感增强,对改革的质疑可能增多,这是过去的改革方式造成的结果之一。     茅于轼先生曾说,现在大家收入都提高了,基本生活都有了保证,享受上的差别可能反而小了。我理解他的意思,但这是两个问题,一是不平等到底有多厉害,这不能只凭感觉,要凭严格的社会科学统计手段。     中国学者到印度,飞机降落时,看到密密麻麻全是贫民窟,住五星级宾馆,外面就是贫民窟。孟买号称“亚洲最大”的贫民窟达拉维位于市区地理中心,东邻豪华金融区,西临高质量的海滩。中国没有这样的现象。     两三年前,有人说我想建立贫民窟,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意思。只是,不能给穷人以更好的福利前,对他们自己解决问题的那些办法,最好更宽容。     中国一直不承认有贫民窟,但1949年到现在,一直有棚户区。这不就是贫民窟吗?有市民身份的人住在棚户里,国家不能无条件把你赶走,所有棚户区改造,对户籍居民都要安置或补偿。假如棚户是你的,要拆,就得给赔偿,这是国际惯例。如果是户籍居民,政府要安置,肯定比现在好,才能把你弄走,不可能把有户籍的人赶到大街上去。     现在拆迁,对房主的态度比以前客气,至少补偿比以前高了。尤其在最发达城市,土地财政收入高,有些地方拆迁补偿已经高得惊人,甚至有人靠被拆迁致富。     但这是对本地户籍的人而言。城中村、胡同与棚户区,住的都是外地人,拆迁再进步,对于他们来讲还是无条件驱逐,对房主赔偿是高一点,有的地方,通过查证,赶走外地人,来对房主施压,因为城中村就靠租给外来人赚钱。所以,外来人住棚户,没任何保障,随便就可赶走。     2005年有几位人口学学者做过一个外来人居住调查,得出一个很奇怪的结论。世界各国的贫民窟都是大量外来新移民的居所,他说只有中国奇怪。外来人口住在贫民窟的比例,要比本地户籍人口还低。     为什么?一是他们讲的贫民窟是按照联合国人居署的标准,标准比较高,只要居住密度达到一定程度,家庭内没有单用的自来水和卫生间都叫贫民窟。按照这个标准,该学者说当时(他的资料是2000年的)城镇户籍居民中有39%住在贫民窟,外来人口反而只有百分之二十几。而外来人口中,大部分都是以单身打工者的身份住在宿舍或工棚,作为非家庭居所,不列入贫民窟的统计行列。世界各国的贫民窟都是作为家庭居住类型统计的,集体宿舍与工棚当然不算。     其次,即使住在贫民窟,有个研究说,也有46%属于非法居住,根本不可能进入官方统计数据。在上海申请暂住证,要有相对固定的住处,租房的话人均不得低于7平米。否则连暂住证都不可能办。按照统计,当时上海的外来打工者中真正能租房子住的只有40%,其中又有一半达不到7平米的标准,是“非法”居住者,办不了暂住证也不进入官方统计。     把这两拨人除外,外来打工者中住贫民窟的比户籍居民当然要少了。可这能说明什么呢?      自搭棚户不能做户主     印度、柬埔寨比中国更穷,印度基尼系数比中国低,柬埔寨的基尼系数据说比中国高,这些国家都有很多外来人住的棚户,这些棚户搞改造,都得给他们补偿。柬埔寨人均GDP只有中国1/4,但拆棚户居民的棚子,每个人要给8500美元。     只补助户主,这点跟中国一样。区别在于,他们的户主可以是外来人,而中国的棚户户主不可能是外来人,外来人不可能自搭棚户,只能是租户。深圳很多打工者在关外农村,就租一块地皮然后在上面盖棚户,但仍然算租户。租户会被任意赶走,也得不到补偿。     印度、柬埔寨的贫困阶层多是贫民窟的房主,可以盖棚户,基本上没有贫民窟租户的问题,穷人可以形成合法建筑群、外来人社区。国家也承认这种社区,把他们赶走得支付代价。     中国一些城市把外地人逼得无路可走,不给廉租房,商品房买不起,自己盖又绝不允许,租别人的,随便可以赶走。     这非常糟糕。中国传统文化注重面子,假如中国真比一般发展中国家更在乎面子,城市很漂亮,对脏乱差和治安有超前要求,想达到欧洲水平(其实是“超欧洲”水平),不允许打工者自己解决居住、安家问题,国家又不提供廉租房。那好,我认为这也算有理由,可这得由政府来埋单。把他们赶走,应当支付相当于印度和柬埔寨支付的那些代价,这就是承认租户权。      租户权本是民事权利,但我国应例外     租户权在他们国家是种民事权利,不需用公法规定。租户的权利完全取决于跟房主的租约。房主违约让你走,给什么补偿,就看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自由放任的体制下,房主可以随便让你走,国家理论上可以不干预。当然,发达国家盛行照顾穷人,正如理论上应当是自由的雇佣关系在当代往往也要考虑劳工权益一样,在欧洲福利国家,穷人租户遇到这种情况,国家有时也要给保障的。     尽管如此,原则上,租户权应当说还是一种契约权利,由租户和房主自行决定。但前提是国家不排除你租房住或盖棚户的各种选择。假如外来打工者可以自己盖棚户,嫌棚户不好或不想盖,愿意去租棚户,选择当租户是你的自由,国家自然不需要管。     但我国并不是这样,我们这里是外来人不能拥有自己的棚户。     台湾曾有规定,房主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给一定补偿,比如给两个月的房租,让他去别的地方租房子。     两个月的房租,这种补偿可以比较小,为什么?一户房主违约把租户赶走,租户很容易在周边条件比较类似的地方租到房子。但政府驱赶一大片地区的住户,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意味着这个“低档社区”从此消失,外来租户不可能再租到同样条件的房子,必须跑到很远,生活质量会受到很大影响,包括找工作等。如果他仍想在这个地方租,就要付出高得多的房租。     显然,这并不是一种民事结果,并不是房主违约,而是国家强制。而且,对租户不利的后果比房主违约严重得多,当然政府应当承担责任,支付补偿。     如果我国的状况比印度或柬埔寨好——我觉得也应该比他们好,人均GDP比他们高那么多嘛——那就应当承认外来穷人拥有这种权利。你可以不允许他们盖棚户,但由此造成的代价政府不能让这些穷人埋单。在印度和柬埔寨,穷人可以不需要公法意义上的租户权,因为他们可以成为棚户户主,把他们赶走就得给补偿。      穷人的圈地运动     怎么才能让政府承认外来穷人的租户权?最大的一个条件是,社会要形成共识,不能让这些人没地可去。而且一旦待下来,就得承认他们的权利。     我把印度贫民窟分成好几种,一种像达拉维那种,是外来移民盖的,经典意义上的贫民窟。原来就有块地可以盖棚户,有的是专门划的,有的本来就是没被利用的工地,又没有明确所有权,那些人就可以在那里住。     谈不上合法,政府没有允许他们这样做,但一开始也没有强硬地把他们赶走,这些人越来越多,政府也就承认了。政府承认的标志,就是给他们提供下水道、电、自来水等市政服务。政府认可他们有权利住在这里,他们就是房主。     有的是政府一直要驱赶他们,他们赖着不走,社会舆论基本上都同情他们。是政府控制公地更重要,还是穷人有地方住更重要?印度、拉美普遍是这样,熬上几年就成了既成事实,他们最后取得胜利了。     前几年在厄瓜多尔的首都基多,我就亲眼看到,一片空地,他们拉起一个铁丝网,就是所谓穷人的圈地运动。     有些国家更厉害,就连私屋,只要里面没人住,都可以闯进去。前年我在意大利罗马,看到专门有个“无家可居者组织”。很多人也不是真的无家可居,只是住得不好。哪里有废弃的空屋,他们就可以闯进去住,贴张纸,说自己无家可归,就住了。如果政府要拆,就要打官司。     德国也是这样,要拆迁改造一片地方,首先要跟房主谈妥,合理补偿(不低于市场价)。房主如果同意了,还得解决租户的问题,租户也同意搬走了,政府必须马上在几个小时内把房子拆掉。时间一长,消息走漏,马上有一帮声称自己是无家可归的人跑到里面住就麻烦了,又赶不走他们了。     在这些国家,很多人买房子投资,四五年没人住,就会遇到这种问题。有些富人小区有门卫有警察,闯进去比较困难,能够闯进去的一般都是那些比较衰落的街区,准备改造,人已经陆陆续续搬走了。当然,穷人住进去的前提,是不能搞破坏。假如本来有围墙,你把围墙打掉,那就成了犯罪。     我在那里专门问过,德国的吉普赛人到处流浪,也不是本国人,都是罗马尼亚等巴尔干那些国家来的,并没有加入德籍,按道理更不应受保护。但他们到了德国,经常跑到公园搭帐篷,把他们赶走一定要支付代价。比如几年前在柏林郊区,给300欧元他们就走了,然后跑到另外一个城市(比如汉堡)的公园又搭棚,那个城市又给300欧元,他们就靠这个为生。     走遍全世界,我觉得那些发达国家对穷人都非常照顾,富人反而怨声载道。       (作者口述,戴志勇整理,经作者修订补充)     (发表于 2011年05月20日 南方周末) 上一篇: 对贫民“犁庭扫穴”何时休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3618)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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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年 | 从来就没有救世主——凯恩斯主义的真相与陷阱

2011年07月13日 20:31:49   就配置资源而言,欠缺法治的市场可以比中央计划的效率还低,强势政府干预于是获得了民间的同情,但也会将经济转型引上歧途。俄罗斯人可以在一夜之间打碎旧的中央计划体制,却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建立新的法治体系,转型之难,不在于打破旧体系,而在于建立新制度。     在欢庆纪元后第二个千禧年的到来时,谁也没有料到,迎接人类的将是一场巨大的金融海啸。     这是怎么回事?究竟是谁之过?惊恐之余,人们纷纷翻出昔日的理论和早已被忘却的预言,试图证明人类的智慧尚未退化到不可救药的地步。马克思的《资本论》在东京热卖,哈耶克的《通向奴役之路》在纽约脱销。不同的学说受到不同人群的追捧,你、我各执一端,互指他人为肇事者,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愚蠢开脱。诸多学派之中,最为流行的,当然是凯恩斯主义。      政府——救赎者或肇事者?     当消防队员奋战在火海之中时,谁愿追究他放火的责任呢?     在“大萧条”的年代,是凯恩斯指出了市场失灵的可能性,也是凯恩斯给出了应对之方:政府增加开支,创造有效需求。这个今日天经地义的政策,70年前却是离经叛道的言论,称它为一场“革命”,毫不为过。对于凯恩斯的新理论,当时学术界莫衷一是,西方各国政府亦满腹狐疑。直到1939年,美国才开始认真研究凯恩斯的主张,也只有到了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大规模的政府开支才具备了政治上可行性。然而经过记者和专栏作家(例如保罗·克鲁格曼)的演绎,这段历史变成了如下的版本:美国总统罗斯福接受了凯恩斯的建议,于1933年推出“新政”,结束了长达十年的“大萧条”。     数据告诉我们,美国经济在1933年之后停止萎缩,失业率从25%的高位回落,但真实GDP则是在1939年才恢复到1929年的水平,而失业率在1941年才降到单位数。军备开支的直线上升的确创造了有效需求,军队的大规模征兵当然也创造了工作岗位,到底是谁结束了“大萧条”?罗斯福还是希特勒?我们只能留给历史学家去澄清。有意思的是,率先采用凯恩斯政策的是瑞典和纳粹德国,凯恩斯本人当然不愿将后者作为他的案例,在他的讲话和文章中,完全回避了这个最早的“凯恩斯主义国家”。     凯恩斯经济学的关键假设是“动物精神”。在亚当·斯密的世界中,已知产品和要素的价格,经济个体经过理性的计算,做出最大化自己利益的决策。尽管并不完全否定决策过程中的理性分析,凯恩斯主义者认为,经济个体可以是非理性的,例如在纯粹心理因素的影响下,消费者和企业忽然悲观起来,对未来失去信心,消费与投资意愿下降,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因此而陷入衰退。由于“动物精神”无逻辑可言,几乎无法对它进有意义的分析,人们无法改变而只能接受这个现实,并以此为前提,探讨应对之策。如人们所熟知,标准的凯恩斯主义对策就是政府的反向操作,增加财政开支以弥补民间需求的不足,即使不能避免衰退,亦可减少“动物精神”对经济的负面影响。     当代凯恩斯主义者沿袭了“动物精神”的传统,指责“新自由主义”是这次金融风暴的始作俑者。在“动物精神”的驱使下,华尔街贪婪逐利,金融创新过度,而政府又疏于监管,未能以其理性的“人类精神”约束华尔街的冲动,听任资产泡沫发展,终于酿成大祸。不仅如此,他们还宣称,泡沫破灭之后,具有“人类精神”的美联储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以超常规的市场干预挽狂澜于既倒,避免了金融体系的崩溃,从而避免了“大萧条”的重演。     遗憾的是,事实并非如此。     美联储对这次金融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2001年开始,美联储执行了松宽的货币政策,将联邦基准利率降到当时的战后最低水平,并保持低利率达两年多之久。房地产市场因此出现了明显的泡沫,泡沫于2007年达到顶点。从2004年中起,美联储进入了加息周期,贷款利率随着基准利率节节升高。高利率增加了贷款偿还成本,最为脆弱的次级按揭市场首先拉响了警报,逾期和违约率的上升引发以次按为基础的债券价格下跌,盛宴结束了。为什么不早不晚,在美联储减息之后形成房地产泡沫?低利率刺激了金融创新,也促使金融机构不断提高杠杆率。金融创新过度并非源自华尔街的贪婪,华尔街何时不贪婪?银行家们不必等到2001年才集体疯狂。就引发金融危机而言,美联储低利率的作用远超华尔街的“动物精神”。如果追究罪责,美联储是首犯,华尔街充其量只是一个从犯。美联储的低利率政策扭曲了金融市场中的最重要价格——利率,在错误的价格信号指导下,家庭过度负债,金融机构高杠杆运行,金融创新过度。     凯恩斯主义者有意无意地忽视危机的真正原因,并欢呼是美联储防止了另一场1930年代那样的大萧条。其实,弗里德曼在其名著《美国货币史》(与施瓦茨合作)中,令人信服地证明,美联储错误的货币政策是1930年代“大萧条”的重要原因。纽约股市1929年崩盘后,市场上流动性奇缺,此时美联储不但没有增加货币供应,反而收缩广义货币达三分之一!周转发生困难的银行大批倒闭,一次股市的调整于是演变为长达十年的经济萧条。伯南克与格林斯潘自称是弗里德曼的学生,两人都深入研究过这段历史,想必知道2008-09年金融救援的功劳应该记在谁的名下,弗里德曼还是凯恩斯?     退一步讲,就算美联储扑灭了一场世纪之火,我们仍不能因其今日救火之功,宽恕它昨天的纵火之罪,或者因其危机时刻的称职表现,放松平时对它的制约和监管。是的,监管美联储,一个政客有意回避、世人宁愿忘却的问题。当消防队员奋战在火海之中时,谁愿追究他放火的责任呢?毕竟他是阻止火势蔓延的唯一希望。然而若不约束救火者伯南克,他就有可能变成格林斯潘第二。已有迹象表明,伯南克领导的美联储正在重蹈前任主席的覆辙,在系统崩溃的危险过去之后,幻想用增发货币刺激美国经济复苏,当利率已无法再降时,美联储就捡起日本人屡试不灵的“数量松宽”,继续投放货币。一如日本当年的情况,当企业和家庭的财务结构调整尚未完成时,当实体经济缺少投资机会时,除了制造资产泡沫,多余流动性再无其他作用。     中外货币政策的实践说明了限制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权的必要性。在货币政策的操作上,对于理论界长期争论的“相机抉择”还是“基于规则”,实践也给出了回答。若想用货币政策削平经济周期的波峰和波谷,央行要有超人的智慧和技巧。由于微观经济单位的调整需要时间,货币政策从执行到发挥作用存在着时间上的滞后,央行必须事先准确预测经济的运行,在恰当的时点上、以恰当的力度和恰当的工具操作货币政策,方能收到预想的效果。如果在时点、力度和工具上出现哪怕是很小的差错,调控的结果和初衷可能大相径庭,甚至适得其反。弗里德曼和施瓦茨用令人信服的数据表明,在战后的30年中,美联储的货币政策非但没有稳定美国经济,反而引起和放大了经济的周期振荡。     说来不无讽刺意味,限制央行的必要性竟来自于凯恩斯主义,央行行长也是凡夫俗子,既有普通人的理性,也有普通人时常表现出来的“动物精神”。正是在人性假设的一致性上,我们看到了凯恩斯和弗里德曼的根本分歧。      凯恩斯主义的陷阱     较之个人的“动物精神”,政府的“动物精神”可以给经济造成更大的伤害。     凯恩斯认为企业和个人具有“动物精神”,他们的乐观和悲观情绪交替轮换,造成经济从景气到萧条的循环。政府可以并且应该审时度势,带有前瞻性地运用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反向操作,保证经济的平稳运行,这就是上面提到的“相机抉择”。弗里德曼针锋相对,他强调预测未来经济形势和政策操作的困难,并引用数据指出,实践中的货币政策引起而不是“熨平”了经济的波动。这一实证研究的政策含义是不言而喻的:欲稳定经济,必先稳定货币供应。弗里德曼由此提出了货币发行的固定规则,比如说每年增加3%,或基本与GDP增长同步,禁止中央银行随意改变货币供应数量。弗里德曼虽然没有明确地将“动物精神”作为政府的属性,他对政府的“完美理性”显然充满了怀疑。     实际上,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最大问题还不是“动物精神”,而是其逻辑的不一致性或者非自洽性(Inconsistency)。市场弥漫着“动物精神”,政府则充满了人类理性;市场有可能失灵,政府却永不失灵;市场上的交易是有成本的,政府的政策成本为零;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政府却拥有充分的信息。至于目标函数,企业与个人是贪婪的,只追求一己之私利;而政府是仁慈和高尚的,以社会福利为己任。在这些假设下,不必建立数学模型,不必进行理论分析,假设已决定了结论。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数学推演背后,凯恩斯主义者证明的只是假设,以及假设的直接逻辑结果——完美的政府解救非完美的市场。     凯恩斯主义关于政府的假设在现实中是不成立的,政府的“动物精神”丝毫不亚于私人部门,中国1959年到1961年的经济历史即为一例。在“超英赶美”、“大跃进”等不切实际的经济发展目标下,政策制定者头脑发昏,大规模动员资源,将投资率(固定资产投资对GDP之比)从1958年的15%急剧拉升到1959年的30%。政府的“动物精神”在西方亦非罕见,如上面所提到的,美联储在1930年代雪上加霜的货币紧缩,日本央行1980年代一手制造的资产泡沫,以及格林斯潘2001年之后过于松宽的货币政策,都像是“动物精神”的经典案例。     同样经不起推敲的是“政府为公”的假设。希腊政府破产,多个欧洲国家陷入债务泥潭,如果真的是在追求公众利益,就不应该有债务危机。根据正统的凯恩斯主义说法,在经济萧条时,政府减税和增加开支以刺激需求,财政赤字和政府负债因此而上升;当经济转入繁荣时,财政政策反向操作,政府增加税收和削减开支,财政会出现盈余。繁荣期的盈余抵消萧条期的赤字,在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上,可实现财政预算的平衡。理论上听起来完美无瑕,为什么在实际执行中,各国政府都是负债累累而鲜有盈余呢?原因正是政府的自利动机。减税和增加政府开支如福利、补贴和投资等等,对选民有实惠,有助于捞到选票,政客乐此不疲。加税和减少财政开支却是不讨好的事,即使经济形势好转,也没有人愿意为长期的预算平衡而得罪选民,在政客们的眼里,自己今天的官位远比国家的未来重要得多。     如果保持逻辑的一致性,假定政府也具有“动物精神”,从上一节的讨论可知,较之个人的“动物精神”,政府的“动物精神”可以给经济造成更大的伤害。个人的非理性冲动是局部的,受到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制约;个人必须承担自己决策失误的后果,也就是面临着“预算硬约束”。中央银行在决定货币政策时,既没有制衡,也不必对政策后果负责,即“预算软约束”,决策者们的“动物精神”随着货币政策散布到经济的各个角落,形成系统性风险。在一致性假设下比较个人与政府的“动物精神”,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结论不再成立,为了减少经济的波动,公众应该立法规范货币政策,限制甚至禁止“相机抉择”式的政策干预,中央银行更像是一个规则的执行者,而不是现在这样的政策制定者。至于货币政策规则应该是什么,泰勒法则还是弗里德曼的固定增长率?基本上是一个实证问题,理论很难提供先验的指导。      错失的不仅是结构调整良机     我们浪费了一次危机。     金融海啸危机虽使我国决策者意识到过度依赖外部需求的风险,开始考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模式的转变,但在惊慌失措的气氛中,以及GDP挂帅的惯性作用下,政府紧急启动了前所未有的财政和货币扩张计划,即所谓的“4万亿”财政刺激和2009年近10万亿的新增贷款投放。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出口一直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我国外向型企业长期从事低附加值和低技术含量的加工组装。我们本来可以化危险为机会,通过市场化的破产、重组和兼并,淘汰陈旧过剩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促使企业进行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但在扩张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启动之后,一切又回到了危机前的状态,而经济结构的扭曲则进一步恶化。可以毫不夸张地讲,我们错过了结构调整的时机,我们浪费了一次危机。     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不仅使结构调整更为困难,而且强势的政府干预改变了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方向。不走法律程序,不问经济效益,一大批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仓促上马。在“4万亿”的鼓舞下,各级政府纷纷推出雄心勃勃的投资计划,数额之大令人瞠目结舌,有些省份的计划投资总量竟然相当于该省几年的GDP。     借着拉动内需的声势,各级政府走向前台,成为经济舞台上的主角。国有企业也从昔日的改革对象变成了经济的中流砥柱,凭借着政策和资金优势,大力扩张。当部委的规划代替了市场价格的导向,当宏观调控代替了微观活力,当国企的财大气粗代替了民企的创新进取,当政府的有形之手代替了市场的无形之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就沦为一句空话。     反市场化的原因是多样的和复杂的,世界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这样的时期,特别是在大动荡和大灾难之后,例如1930年代的“大萧条”、1990年代苏联的解体,以及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在西方,当一场漫天大火行将毁掉大厦时,惊恐的居民将安全的希望寄托在消防队身上,为了避免灭顶之灾,人们愿意或者不得不放弃更多的个人自由和权利,让政府扮演救世主的角色。然而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扑灭大火之后,消防队并不想退出舞台,借口灾后重建以及防止悲剧的重演,他们得以保持强势的地位,继续干预社会的正常经济活动。在转型经济中,旧体制倒坍了,新体制却不能立即建立起来,经济的萎缩和社会的失序唤起人们对往日的回忆,政治家如俄国的普京利用民众对现实的不满,对内加紧控制经济和社会,对外高调与西方对抗,试图重回集权专制之路。这是一条危险的道路,但似乎又是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必经之路。      艰难而漫长的转型     俄罗斯人可以在一夜之间打碎旧的中央计划体制,却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建立新的法治体系,转型之难,不在于打破旧体系,而在于建立新制度。     市场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制度的支持。市场经济以自愿的交易为基础,交易即产权的交换,交易顺利完成的前提是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若无产权保护,市场就有可能变成战场,抢劫和欺骗将取代互利的计算,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若想防止暴力配置资源,社会必须保护产权和保证契约的执行,这就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的作用是惩罚侵权者和违约者。     法律如同核武器,并不天天使用,也没有必要天天使用,法律通过威慑也就是预期违约成本阻止违约的企图,法律系统自身的公信力(Creditability)因此就格外重要。纸面上的法律条文是否严谨,立法和执法者的态度是否虔诚、承诺是否庄重,对法治的公信力没有实质性影响,决定公信力的是法律系统与政府的关系,以及公众的权利和法治意识。为了保证公正性,法律系统必须独立,既独立于政府,亦独立于公众,政府不得干预司法程序,民情舆论亦不得影响法庭判决。公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是法治的基础,公众要懂得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抵制政府及其它社会集团对自己权利的侵犯。公众的法治意识越强,从人治到法治的社会转型就越快。     从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关系看问题,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俄罗斯“大爆炸”式改革的短期结果是产出的下降和腐败的盛行,原因不在于私有化,而在法治体系和法治观念的缺失。俄罗斯人可以在一夜之间打碎旧的中央计划体制,却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建立新的法治体系,因为新体制需要政府角色的转变以及民众观念的转变,而这些转变都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资产虽然私有化了,通过契约实现的自愿交易却不能立即展开,靠什么保护私有产权?靠什么保证合同的执行?新旧制度交接之际,社会出现权威真空,资产的未来看上去充满了不确定性,理性的个人和企业管理者选择出售刚分得的资产,回收现金,而不是经营这些资产。企业的设备被拆下来按件甚至按重量出售,生产能力遭到破坏,产出下降。就配置资源而言,没有法治的市场可以比中央计划的效率还低,强势政府干预于是获得了民间的同情,但也由此将经济转型引上了歧途。     俄罗斯的教训告诉我们,私有化仅仅是经济转型的起点而非终点,私有制仅仅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普京所代表的“新权威主义”可以填补旧体制留下的真空,但历史多次证明,与新权威对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危害相比,它所实现的暂时秩序和繁荣很可能是得不偿失的。     以德意志为例,1848年的革命动摇了保守的普鲁士专制王权,1862年俾斯麦出任宰相,以铁血手段,重建国王政府的权威,并通过战争建立了德意志帝国。在俾斯麦的领导下,统一的德国很快崛起成为新的世界强权,同时也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埋下了伏笔。1918年德国战败,孱弱的魏玛共和国内外交困,局势的动荡和经济的萧条使德意志民族再一次将希望寄托在强人身上。强人确实出现了,希特勒趁势攫取了政权,在短时间里扭转了局面,德国经济复苏,国际地位迅速提升,希特勒随即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之后,德意志民族如梦方醒,痛定思痛,彻底抛弃了权威主义的“德意志道路”,转向以个人自由和权利为基础的宪政民主制度,以及适应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市场经济,至此方完成了长达一百多年的现代化转型。     与俄罗斯等转型经济不同,中国以保持现有社会和政治结构基本不变为前提,在经济层面上推进有限的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的改革,市场发挥了配置资源的作用,私有制对创新和勤勉工作产生了强大的激励。渐进式的改革保证了社会和经济的稳定,稳定的环境带来稳定的预期,资产所有者选择持续经营而不是出售套现,中国经济得以高速增长,避免了俄罗斯式的“改革衰退”,即预期剧烈波动引起的产出收缩,中、俄之间的根本区别也正在这里。     政府作为现有规则的执行者和现有秩序的维护者,发挥着更多的职能,但由于缺少制约,政府不断地延伸和扩大其职能,越来越多地参与和干预经济活动,逐渐转变成为有着自身利益诉求的规则执行者和秩序维护者,也就是通常所讲的亲自下场踢球的裁判。裁判通过管制和审批“造租”(Rent-making),然后在市场上寻租(Rent-seeking)套现。利益使然,裁判已失去了继续改革的动力,半管制半市场的现状是最理想的,深化和扩大市场化改革会削弱造租潜力,他也不想退回计划经济,因为那可能意味着失去套现的场所——将权力转化为金钱的市场。     另一方面,民众对改革的失望也日渐增加。与经济繁荣并存的是机会的严重不均,贪污腐败盛行,收入两极分化。当基尼系数从改革开放初期的0.24上升到接近0.5时,民众开始质疑“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怀念共同贫穷的计划经济年代,寄希望于一个强势的政府,以压迫性的手段“替天行道”,“劫富济贫”,实现较为平均的收入分配。一些人当然也看到了,正是由于裁判员下场踢球,“寻租”的暴利富了一批官员和商人,造成收入分配恶化,对策应该是政府退出经济而不是更多的干预。但对策为什么没有被采纳呢?常识告诉人们,政府退出经济将是一个艰难和长期的过程,而强化政府的干预往往可收立竿见影之效。这样的社会成本-效益分析已固化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过去的两千年中,对明君清官的期盼一直是民众生活勇气的源泉,对于现代社会的个人权利以及保护个人权利的法治,他们如此陌生,以至于习惯性地将自己的命运交给政府。中国也遭遇了转型的内在不协调性,经济已经市场化或半市场化了,支持市场运行的制度以及作为这些制度基础的社会观念仍然停留在旧时代。     转型经济陷入一个令人尴尬、但看上去又相当稳定的纳什均衡。     无论多么稳定,这均衡注定要被打破。社会已形成多元的经济利益格局,在缺少公平的利益博弈平台和博弈规则的情况下,人们只能靠现存集权体制调解多元利益的冲突,若调解失败则继之以强力压制,长期积累的矛盾最终可能以极端的方式爆发。对于这类转型过程中的突变,我们要再次引用德国历史作为案例。帝国政府以“国家整体利益的维护者”自居,一方面为资方平息劳工风潮,实行国内市场的关税保护,鼓励和支持大企业组织卡特尔、辛迪加,提高垄断程度和垄断利润;另一方面,政府为工人建立包括医疗、工伤、福利在内的全面社会保障体系,缓和社会矛盾。两面讨好的政策需要物质基础,政府必须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拿出更大的蛋糕,才能使劳资双方都感到满意。当国内市场无法支撑经济增长时,对外扩张便是唯一的出路,民族主义自然成为侵略者的堂皇旗帜。从俾斯麦到希特勒,德国的民族主义狂潮一浪高过一浪,在六七十年间一直是欧洲乃至世界战争的策源地。     除了外部冲突,内部社会矛盾的激化也可能引发从现有均衡的偏离。作为利益仲裁者和秩序维护者,官僚-精英阶层不仅掌握了物质与金融资源,而且拥有制定游戏规则的权力,他们必然要利用所有这些优势,在市场经济的三方博弈中,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伤害消费者和企业的权利,破坏社会公平,从而丧失自身的公信力。消费者和企业这时会要求在规则制定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要求限制政府的权力,加强对政府的监督。为了维持现有均衡,缓和消费者和企业的不满,政府同样有着强烈的发展经济的冲动,只有不断地做大蛋糕,才能在保证了自己的特殊利益后,仍有剩余分配给消费者和企业,实现“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帕累托改进。在政府主导的转型中,对高增长的偏好是这个体系内在逻辑的必然结果,但政府推动的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现有的均衡因此也不具备可持续性。新古典经济学的增长理论告诉我们,仅靠资源投入的增加无法维持经济增长,资源再多终归有限,政府动员资源的能力越大,资源消耗得越快,经济停滞或衰退的到来也就越快。     可持续增长的关键是创新,创新带来效率的提高,在资源使用数量不变的情况下也可实现经济的增长。如熊彼得所定义的,创新是新技术的大规模商业应用,创新者在市场上敏锐地捕捉新的商业机会,以出色的想象力预见性地开发出新产品,引导消费潮流和技术潮流,等待客户与市场的承认。创新的过程充满了风险,为了激励创新,要给创新者足够的回报,为此社会必须保护创新者的知识产权,以及从知识产权获得的巨大商业利益。社会也要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允许甚至鼓励创新者个性的张扬,允许甚至鼓励各种各样的奇想。由这些条件所决定,创新的主体只能是企业家而不是政府,创新的主战场只能是市场而不是政府的办公室,创新靠的是制度而不是政策和规划。同样从这些条件可知,传统社会仅有发明而无创新,若想实现创新驱动的可持续经济增长,社会转型乃必要条件。     在东方,权力至上的传统思维阻碍着公民社会的形成;在西方,民众具有“动物精神”的信念构成对公民社会的最大威胁。     无论何种理由,一旦社会分为理性的精英和愚昧的群氓两类人,精英们因血统等特质的先验高贵而获得了特殊地位,因此而主导群氓充斥的市场,市场经济就会变成具有德意志特色的国家资本主义,或者具有印尼特色的苏哈托权贵资本主义,无约束的强权代替了谦卑的“无形之手”,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强盛与繁荣之后,几乎没有例外地陷入动荡和战乱。付出了沉重代价的群氓们不得不怀疑,将自己的命运交给精英们是否明智和值得。     人,我说的是你、我这样的个人,你、我这样的凡夫俗子,乃世间的万物之灵。抬起你的头来,重拾你的信心,不要为你的“动物精神”而丧失勇气和尊严,因为所有的人——包括那些组成政府的人——和你一样,都未彻底脱离动物界。“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想使这个世界更美好,“全靠我们自己”。     南方周末 2011年06月23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紧缩政策不能半途而废 阅读数(1982) 评论数( 14 ) 14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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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兆丰 | 政府做得好不好

《经济观察报》之“法律、管制与经济增长”专栏(3) 政府做得好不好 薛兆丰 2010年1月10日 今天参加一个论坛,讨论如何衡量政府的绩效。这是个困难的话题,我无法明确作答,而只能解释它为什么深湛。 经济学家阿尔钦(Armen Alchian)在1950年发表名文“莫测、进化和经济理论(Uncertainty, Evolution, and Economic Theory, JPE)”,在为经济学科学确立了坚固的基础的同时,也顺便说明了经济成功之路的坎坷。 说来有趣,阿尔钦这篇文章,起源于另外两位经济学家前辈的争论,即“商人是否真的依据边际产量和利润最大化的分析来作决策?”其中Richard Lester说“不”,而Fritz Machlup则说“是”,两人争得不可开交。三十出头、刚退役回大学教书的阿尔钦在课堂上和学生聊起此事,认为两位前辈都有对有错,但如果经济学的争议仅仅停留在那个层面,那他就“不如继续留在部队里当兵算了。” 在同学们的鼓励下,阿尔钦发表了这篇可能是近半世纪来引用率最高的经济学论文。阿尔钦指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商人是否真的利用经济学原理来指导决策,不在于他们是否愿意这么做,不在于他们有没有这么做,而在于他们实际上是不是这么做到了。成败取决于人们的行为是否能够在竞争中活下来,而不取决于他们的主观愿望,也不取决于他们是如何探索到活路的。 这引向一个关键的结论。很多人指责经济学的适用性,说经济学假定人是自私和理智的,而因为实际上人并非完全自私和理智,所以经济学往往不适用。对此诘问,阿尔钦回答:经济学研究的是存活的规律,而人们能否在竞争中存活,与他们是否自私和理智无关。因此,那些基于人性的复杂性而攻击经济学的适用性的批评,一概是无的放矢。 阿尔钦的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要知道谁活得好,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但要模仿那些活得好的人,让自己也活得好,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我们知道健康活泼的孩子是怎样的——能吃能睡能玩;可做家长都知道,要成功地让孩子在该吃的时候肯吃、在该睡的时候肯睡、在该玩的时候肯按照适当的方式去玩,有时是多么困难的事情。这解释了一个现象,即尽管复印机已经非常便宜,但要让经济不发达和法治不健全的国家“照抄”成功国家的经验,还罕见成功的。 衡量政府绩效,就是要鼓励政府“模仿”成功者的经验,而其中的困难,与模仿别人如何养育健康活泼的儿童相似。模仿大致可分两类,一是模仿结果,一是模仿成因;两类方法各有利弊,需要酌情均衡。 以GDP来衡量政绩、以金牌数量来衡量健康程度、以政府支出和居民收入的比例来衡量国富与民强之间的关系、以基尼系数来衡量贫富差距,都是“模仿结果”的做法。一般地,专家学者们通过跨国的统计,确定他们心目中理想的宏观经济指标,比照本国情况后,提出修正的模仿办法。 通常,因为求成心切,人们往往会诉诸行政手段,来强行“纠正”为他们所不悦的宏观经济指标。例如“收入再分配”的提法和做法。医生一小时能赚一万,护士可能得工作三个月才能挣到,合理吗?需要进行收入再分配吗? 仅看结果,谁都不可能正确回答。只有市场,只有通过无数的交易,我们才知道,原来速度越来越快的计算机芯片价格竟然越来越低,原来奥运冠军的广告费和亚军的竟然差这么远。以行政手段来强行纠偏,纯属武断,而历史经验则表明越纠越偏。正确的求解办法是:如果能指出制度安排的不公,那就去修正制度安排;否则,自由竞争下形成的收入分配就是合理的,哪怕表面看来是多么的戏剧化。 另一类模仿,是模仿成因。我们知道经济成功的原料,尽管配方需要根据各国国情调整。那些原料包括:(1)完善的私有产权保护,即个人有充分的财产使用权、收益处置权和转让权,而其中以转让权为最关键;(2)健全的市场规则,即充分奖励善用资源者、并充分地惩罚滥用资源者的机制;(3)顺畅的国际贸易,包括服务、物资和票据的跨国流通;(4)坚挺的货币,包括稳定的总体物价水平、居民自由选用外币来替代本国货币的权利和市场化的金融市场;以及(5)越少越好的政府管制。 中国的绩效管理,如果能够从一味只顾“模仿结果”的方向,转为兼顾“模仿成因”,甚至变成以“模仿成因”为重,那将是重大的进步,因为后者比前者更能促进经济体制的微观结构调整,并来更持久的经济增长。问题是,若舍弃GDP这类硬指标,而以“模仿成因”为本,那么政府绩效就更难精确度量了。这是衡量政府绩效的根本困难之一。 再让我转谈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的微妙关系。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一个人,假如他出售自己的服务,以赚钱来养妻活儿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剥夺,那么他所享有的表达意见的政治自由,就必然大打折扣。这是较容易理解的。 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曾经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中写道:“历史绝无二致地表明了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之间的关系。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享有政治自由的社会是缺乏经济自由的。历史只表明资本主义是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而显然不是充分条件。法西斯治下的意大利和西班牙……都不是享有政治自由的社会,但都是以私有企业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因此,一个实质是资本主义、但政治并不自由的社会显然是可能的。” 较难理解、为许多人所不知的是,政治自由一旦建立,反过来会威胁——而不是促进——经济自由。这是“公共选择学派(School of Public Choice)”得以名闻天下的研究成果:政治家往往必须通过“财富再分配”等办法来赢取部分人的支持,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其他人的经济自由的侵害。 今天中国许多公共知识分子,在呼吁政府降低税收、缩小规模、减少干预的同时,也呼吁政府提供廉价的住房、道路、能源、医疗、教育和全面的社会保障,而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两种呼吁是互相矛盾的。要政府在增加任务的同时减少规模,古往今来,都是不切实际的奢望。许多公共知识分子抱有幻想,以为民主制度可以阻挡政府膨胀。非也。从美国的经验看,民主制度不仅阻挡不了、而且实际上促成了政府规模的膨胀再膨胀。唯一不同,恐怕只是政府肥胖的身体上多几块国会的印章而已。 这是说,除非我们能够巧妙地设计宪政,以致恰当而明确地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分工,否则就无法阻止政府因为追求绩效而不断扩张。令人遗憾的是,这个问题远未解决,它仍有待法律、经济学、心理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协同攻关。这是衡量政府绩效的根本困难之二。 相关阅读 : 我的担心 民主不是自由 思考宪政须忘记经济学吗 个人选择与公共选择 陈志武与薛兆丰谈工会与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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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悔之 | [转载]治政要有新思想

中国文字很有趣,比如说毛邓,偕音就是矛盾,他们真的又很“矛盾”。中国现在的改革就恰如当年毛邓“两条路线”的矛盾。由于没有规建文明政治体制,每个领袖上台时都自成一套,然后定些个规举,以至于三代核心后,那些泛陈的规举,都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紧箍咒”。只要左派念念“思想”,高举“原则”;利益集团打两张国情 + 特色的“双扣”,中国的政治改革就难玩下去了。 撒切尔夫人时代,也即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世界上有两个国家在大力进行私有化,一个是英国,一个是中国;得益于体制的功德,私有化后的英国在经济滞长多年后呈现出了近十年的繁荣,国民尽皆得益;而“大公无私”的中国,计划经济走进死胡同后,一俟私有化就风声水起、乱相丛生,私有化成了经济改革洗不掉的“原罪”。 虽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的台阶上跌过一跤,但几经思想交锋后,撒切尔夫人似乎看懂了中国,她说:“你们根本不用担心中国,因为中国在未来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内,无法给世界提供任何新思想。” 我特别喜欢看西方领导人的回忆录,特别是其中有关中国的章节,他们描述中国政治时,大都会运用外交辞令的语言来表达对这个国家丑陋的尊重,撒切尔夫人算是最言重的一位了。   中国政治世袭的是前苏联的政治体制,至今未变。号称世界超级大国的苏联尚且不能为世界提供新思想,何况中国呢。我记得托洛茨基在苏维埃建国不久就认识到了:“这种体制,用恐惧压制社会,用舆论统治震慑社会、规范控制人们的行为思想,说的是不劳动者不得食,而主要体现的是不服从者不得食,在政府是唯一的雇主的国家里,反叛就等于饿死。”联想 1986 年全球畅销政治读物 – 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与新思维》,你对苏联的崩溃就不足为奇了。这种制度不死,天理难容! 1992 年春,也即是柏林墙倒塌后几个月,了然于心的邓小平迫不急待地南巡,在南方视察期间,提出了著名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理论,但在政治改革问题上,邓仍想靠“党”性来约束官员,甚至也相信这种革命传统也是建设致胜的法宝,这样的结果,有关系、靠关系拿到好处的,成了“一部份先富起来的人”;拿尽好处的,就成了今天的利益集团。现在,通体烂完的毛左们,之所以仍能博得社会稀疏的掌声,究其根本,是因为经济改革有深刻的“原罪”! 英国教育家培根说:“世间的一切苦难中,最大的苦难莫过于枉法了。”中国这三十年最惨痛的教训就是:没有政治改革的经济改革,是蹩足的改革,头轻脚重的发展,它带来的不只是巨大的可怕的基尼系数,还有官场腐改、道德贬值、环境恶化、安全脆危、媒体固化、人权折腾……这些矛盾的酝酿,像一个被压制在地壳下的巨大熔岩,不断在寻找喷薄欲出的破口。而维稳,是一件多么幻像的傻事呢,压制下的行政疏导,或者压制下的刑诉惩罚,虽有短期果效,但也阻死了当政者自我己纠错的时机,酝酿更大的社会危机,终必让全社会付出剧烈惨痛的代价。 这是为什么这些年以来,政治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先后有几场民主政治运动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突发的;高层政改的决心也可谓不轻,从邓理论时代到胡科学的新政,民主也被认为是个“好东西”,但为什么党外党内,政治改革寸步难行,玩不下去?甚至到今天还有可能倒退呢? 这其实是当政者对宪政·体制的恐惧和疑虑,是对公民社会的后怕。当高层官员至今还在发宏文称“公民社会是个陷井”时,你就不难理解底层官员会说出“你到底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的惊悚谬论了。此类事在中国政治生活中不胜枚举,以此推理,我们也很明了,一统江湖的红歌,其实也是政党“外表强权,内尽孱弱”下五味杂陈的心理表现,也即是我们要深刻体察,细心理解的可怜。 没有世界共同的价值观,而自己又“无法给世界提供任何新思想”,你的崛起,对内就得不到公众一致的掌声,对外也不可能获得世界的尊重和认同,这就是中国高速发展下的尴尬。自世界开埠以来,恐怕没有一个大国像今天的中国这样孤独和无助。 我们不沉默,其实是想与这个政党在中国关键转型期同心,我不大相信,在以史为鉴和当今文明两面大明镜面前,我们这个千锤百炼的政党没有看到世界潮流?这可能吗?看到了而不为,是为责;为而不力,是为过;过而不究,是为错;错而不改,是为罪。倘若执政者无一党私利,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执政有责,体制思过,政治究错,民主除罪。倘能如此,这个执政党凤凰涅槃应有时日,一如它老而瀛弱的革命对手 – 国民党那样返老还童。 这是一种意境很深的期待,也是一种形而上的国运,希望不会被落空。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A ‘Malign Intellectual Subculture’ – George Monbiot Smears Chomsky, Herman, Peterson, Pilger And Media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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