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

徐贲:哈维尔的良知

  良知是人对生命意义的特有意识。良知使得人能够就人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价值和目的形成具有普世意义的看法。只有人才有良知,良知本身的对错或真理性则是另一个问题。比起良知的人本体意义,它的认识价值反倒成为其次。只有先确定良知的人本体性,然后才能确定它的真实价值。如果良知是人独一无二的、区别于动物野兽的品性,那么,良知从何而来?即使当人受制于最邪恶的环境时,良知何以仍然可能?哈维尔对极权专制的思考和道德反抗体现的就是这样的良知。在哈维尔那里,良知不是来自宗教的启示,而是来自人自身的思想和判断能力,自由的思想和判断因此而成为人之为人的心灵特征。   1986年,当哈维尔在一次访谈中被问及他是否皈依宗教(天主教)的问题时,他很明确地给予了否定的回答,“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过宗教生活的天主教徒。我不常上教堂,从儿童时代起,我就从不忏悔(我说的是形式的那种),即使我身在教堂,我也不划十字。我在监狱中参加秘密的弥撒,但我不领圣餐。”哈维尔又说,“我从小就感觉到有一种高于我的存在,那是意义和最高道德权威的所在。而且,在‘世界’的事件后面,有一种更深刻的秩序和意义。”对哈维尔来说,重要的是“去把握一种远在我自己和我所知道的世界之外的(永恒),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连系着这个永恒。”这种直觉感知的永恒只是后来当哈维尔为77宪章运动而坐牢时才成为有意识的哲学思考,“在我被关进监狱之前,我从来没有对这些感觉作连贯的思索,只是在坐牢时我才试图去描述和分析我对这世界和我自己的基本感觉。”〔注1〕   哈维尔不愿皈依宗教,是因为他不想以“对上帝完全无疑的确信”来代替自己心里那个“并不完全确定的”信念。这个并不完全可以确定的信念就是哈维尔必须时时靠自己的思想和判断来把握的良知。1990年,已经成为总统的哈维尔在美国参众两院联合欢迎会的致辞中谈到了良知的召唤,“如果我的政治行为服从我的良知所传达给我的那个道德命令,那我就不会犯太大的过错。相反,如果我不听从这个声音,那么就是求学于十所总统大学,受教于两千位世界上最好的政治科学教授,也是无济于事。”〔注2〕   哈维尔所说的良知是一种对人存在本真的直接把握。个人良知排除任何中介而直接去把握人间实事,直接去用心体验人生的意义和目的,“良知”因此也成为“良心”。直觉良知并不一定总是可靠。直觉良知甚至并非一定有利于民主公共制度或秩序的建立。良知只是在极权专制的环境下才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当公共的价值思考被极权统治窒息的时候,个人的直觉良知才成为保存人类普遍价值意识的最后手段,个人的良知才成为抵抗极权统治的最后一道防线。   哈维尔的许多政治理念和道德思考都是以这种性质的个人良知为出发点的。它先是一种直觉的把握,后来逐渐形成了一种与哲学现象学相一致的思考。他自己曾这样说,“我从年轻时所读过的所有哲学中,存在主义,当然也包括现象学,对我总是最富有刺激性和最能吸引我。我喜欢这些作家的作品,但我这方面的知识一直十分肤浅。我受他们思想氛围的影响远远超出对他们具体的论点、概念和结论的兴趣。”〔注3〕哈维尔的直觉良知,与现象学极为投缘,因为现象学所强调的正是排除任何中介而直接把握实事和人的本真存在。   一真实和责任   哈维尔的思想有它自己民族文化性的“哲学家园”,那就是“捷克现象学”。捷克现象学是和哲学家帕托契克(J.Patocka)的名字联结在一起的。帕托契克在捷克之外并不为人广泛知晓,他和哈维尔一样,也是77宪章的最早签署者。哈维尔和帕托契克的思想相当类似,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体现一种特殊的“自由和责任的结合”,使得捷克现象学成为一种极权统治下特有的精神反抗和生活实践。〔注4〕这些与现象学有关的,或者可以从现象学来理解的思想和行为,包含着来自特定政治生存环境的特殊问题意识。在相当程度上,这甚至可以说是捷克思想者在极权统治下的“意外收获”,“铁幕隔离了(捷克现象学)和西方哲学思潮的联系,”使它不得不循着自己的逻辑出发展,也使得它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沉重的政治气息中形成了特有的政治和哲学联系。〔注5〕   哈维尔的著作(包括访谈、演说和通信)虽然不构成完整的政治哲学,但却充满了对政治的哲学思考。这些思考形成了他对当代民主实践的理念基础,帮助他在当代民主中“重新注入”超越性价值关注。只有关注和尊重那些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理念和关怀,政治才能超越不同文化和利益的冲突,成为一种具有道德意义的事业。〔注6〕哈维尔对政治超越性价值和道德政治的阐述主要归结为真实和责任这两个方面,它们的哲学意义都不能简单地放到西方自由主义传统中去理解。这两个方面都必须在具有捷克特色的现象学背景下方能充分显示出其特殊内涵。   哈维尔对政治的哲学思考,第一个方面是“真实”,它坚持的是对政治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一批判是哈维尔对现代文明过度理性化世界观批判的一部分,哈维尔因此常常被理解为是后现代论者。但从现象学去理解哈维尔,会更恰当一些。哈维尔一再强调,政治意识形态和现代科学理性是两种主要的人造“绝对意识”,它们企图囊括人类生存经验的全部意义,在人和他的直接经验之间筑起起一道窒息感觉和思想的隔离屏障。对绝对意识的批判,它的哲学资源来自现象学。现象学直接面对现象世界和生活世界,它的意义“完全可以和宗教史上马丁.路德创立新教所带来的转变相比拟。他们都要求摆脱权威的中介,直接面对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无论这中介来自传统,还是来自教会,无论这个目的是意味着真理,还是意味着上帝。”〔注7〕要求摆脱现代科学理性的权威中介,这是现象学批判科学和现代理性的着眼点。   哈维尔对“绝对意识”的批判,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有所不同。哈维尔把这一批判直接而有力地运用于对政治意识形态的分析和揭露。哈维尔强调,和现代理性一样,以意识形态来实行的统治把人的生活和历史变成僵化的理论和规律,从本质上扼杀和否定了生活的真实性。意识形态是一种封闭的、排斥性的信仰戒律,它窒息了人生内在的多元经验和真实性。〔注8〕哈维尔对政治意识形态作尖锐批判,许多思想源自帕托契克《异端随笔》对历史、政治和自由的哲学论述。哈维尔的《无权者的权力》就是献给帕托契克的,在这篇著名的文章中,哈维尔对意识形态的批判既包括专制国家的极权意识形态,也包括民主国家的消费社会意识形态。这两种意识形态都把具体的、不同的、活生生的个人变成某些“预先设定的角色”。〔注9〕   在对政治和良心关系的思考中,哈维尔更是直接运用了帕托契克的观点。哈维尔写道:“关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问题,……我认为这些根本是意识形态,混淆不清的概念早就不重要了。现在是完全不同的问题。更深刻,与所有的人有关的问题是,我们能不能,该用什么法子才能恢复人类的个体经验,以此来衡量(真实)事物,把道德看得比政治重要,把责任看得比欲望重要。”〔注10〕这和帕托契克在《异端随笔》中的结论是完全一致的。帕托契克说,“真正的问题是个人,不是在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民主和极权之间作取舍。这些意识形态概念间的区别再深刻,也都是在把个人当客观角色。”〔注11〕和帕托契克一样,哈维尔强调社会生活中的人类个体经验,因为“生活在真实中”是从个人开始的。这个“个人”是现象学本体论意义上的个人,不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的个人。前一种才是直接把握真实的个人。这个个人拒绝进入任何意识形态为他预设的“角色”,他是独立的,不能取代的个别主体。   哈维尔对政治的哲学思考的第二个方面是人的责任。这是一种和人特有的自由和道德感联系在一起的责任。哈维尔强调“在真实中生活”,体现的是人的最根本的责任。这个意义上的“真实”不只是“诚实”和“不说谎”,还有更高一层的意义,那就是拒绝人在谎言中的自身异化。哈维尔强调的是帕托契克所阐述的“公共真实”。真实和责任构成了哈维尔所坚持的道德政治,即他所说的“反政治”(theantipolitical)政治的基础。哈维尔写道,“生活在真实中是人类对外力强加(角色)位置的反抗,……是人类争取重新获得责任的意识,是一种明明白白的道德行为。”〔注12〕人的责任是和人的存在自由(不只是自由主义意义上的个人自由)伴生而来的道德意识。因此,一个人虽然可能不享有政治自由,但却仍然可以保留自身存在的自由意识,并由此感知到对他人自由的责任。哈维尔看到,捷克77宪章参与者为遭政治迫害的“塑料人乐团”成员辩护,捍卫的其实也是他们自己的自由,“你不为别人的自由而挺身而出,这就意味着放弃你自己的自由。”〔注13〕   哈维尔强调的不只是社会中某一种具体的自由形式(言论、集会、权利等等),而更是一种由社会共同保存的人类自由意识。这个思想在帕托契克那里有完整而清晰的现象哲学表述。自由不只与个人有关,而且与社会有关,“人只有在清楚自己的行为与社会的关系时才算真正具有自由意识,这种对自由的感受就是责任。”〔注14〕捷克现象学的研究者福克(B.J.Falk)指出,帕托契克的“责任观回响在哈维尔和其他77宪章者的著作中。没有责任感,就不可能实现充分的人性和人的自我完足。”这是代表捷克现象学的帕托契克与胡塞尔的一大区别,“胡塞尔的‘生活世界’也许肯定了个人自我的肉体性,肯定了个人直接进入真实环境的某种主观满足和意识。但是,帕托契克所说的人的责任指的是只有人才能做到的选择和行动,(社会的)道德秩序因此必须以此才能得到解释。”〔注15〕   帕托契克和哈维尔坚持一种联系着人类存在意识的责任,这成为捷克现象学与海德格尔式现象学之间的一个明显区别标志。捷克现象学的责任与海德格尔式的历史主义道德虚无论是格格不入的。在《论人道主义的信》中,海德格尔强调伦理是形而上学的一个分支,他要寻找的是一种新的精神(ethos),一种随着历史环境变化而变化的新法则。和尼采一样,海德格尔把伦理或道德价值看成是强者用来实行权力意志的工具。〔注16〕帕托契克和哈维尔不同意以绝对相对论来看待道德,他们坚持的是一种基于“存在的责任”的普遍道德。   帕托契克在《77宪章宣言》中分析了现代性的道德危机,包括道德虚无主义和绝对的相对论。他指出,是道德造就人,而不是人发明道德。正因为人能有普遍而超越性的道德感,人才成为“人”,而不只是另一种动物或野兽。现代社会需要有适用于所有人类的、超越文化传统的道德。这种道德不能随社会或政治环境说变就变。这种道德就是人权,它是神圣的,超越性的,普遍的,并在这些意义上来说是绝对的。哈维尔和帕托契克在超越性道德的问题上十分一致。哈维尔坚持道德原则的超越性,因为“真实”不是来自个人的“我”,而是来自人的普遍存在。如果道德只是人的意志的产物,那么道德又怎么能不只是贯彻和体现权力意志呢?哈维尔把普遍的、超越的道德看成是生命目的的非常具体的表现,唯有如此,人才能理直气壮地反抗权力意志。生命的目的包括人要求有尊严,有自由的存在意识,能满足个人或集体的精神需要。生命的目的也包括自由的言论,不受侵犯的隐私,法律保障的安全,免受恐惧和不遭羞辱,不受专制政治控制。〔注17〕生命的目的还包括回到“信任、公开、责任、团结和爱”这样的基本价值,不允许荣誉、正义、友谊、忠诚、勇气等等被政治意识形态随心扭曲。公共生活中的真实性必须以生命目的和它的普世价值为基础。〔注18〕   二“捷克思想中最崇高的那一部分”   哈维尔真正成为一个积极政治异见人士,是在1968年短暂的“布拉格之春”遭到残酷镇压,极权秩序恢复“正常化”之后。帕托契克成为积极政治异见人士也是这个时候。极端压制的生存环境使得哈维尔和帕托契克在人的存在意义上直接面对了自由、责任和牺牲的哲学问题。哈维尔为此坐牢,而帕托契克则为之付出了生命。哲学和政治在他们的社会行为中有机地融合到了一起。正如福克(Falk)所指出的,帕托契克以前拒绝政治,68年布拉格之春后极权统治“正常化”后转向介入政治,其内在逻辑在于他总是象苏格拉底那样积极地去“实践哲学”(dophilosophy),而不仅仅是在“政治”和“哲学”之间作抽象的选择,“帕托契克其实就是‘生活如同哲学’的一个例子,他和苏格拉底一样,最终走上了与权威冲突的道路,并为之付出了生命。不参与政治生活……和专注于哲学研究并没有妨碍帕托契克持有自己的政治立场,一个被专制政治秩序视为极具破坏性的政治立场。”〔注31〕   帕托契克的这种“实践哲学”也贯穿在哈维尔的狱中所著的《致奥尔嘉》中。这本书收集了哈维尔从1979年6月到1982年9月给妻子的144封信。它并不是一部普通形式或普遍意义上的“哲学”著作,而是政治哲学家斯特劳斯所说的那种在被迫害环境中仍不放弃行动哲学的,需要从字里行间阅读的思想著作。斯特劳斯在《迫害与写作的艺术》中提出,西方政治思想史中有这样一类大胆而创新的作家,让他们思想本身就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他们自己也深知这一点,所以形成了一种躲避思想审查的“字里行间”写作方法。他们的著作往往十分隐晦,只有那些极可信任或悟性很高的读者才能悉察其中的含义。〔注32〕哈维尔直接提到牢中的监视使得他不得不“采用一种比往常远为曲折和复杂的写作方法。他还说,这些信的读者除了朋友和家人,就是那些“极敏感和极有洞察力的”读者。〔注33〕   《致奥尔嘉》既不同于哈维尔描写人类荒诞处境的戏剧,也不同于他“意在引起对特定文化和政治环境讨论”的论述著作。〔注34〕正如英译本的序者保罗.威尔逊所说,“哈维尔在信中深入思考的许多问题–信仰的性质、现代世界的非人化倾向、‘生命秩序’和‘死亡秩序’的战争、宗教狂热的起源,以及(也许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责任与人的个性的性质与意义–都与那些大题目有关,那些大题目不光是他自己作品的基础,也是许多中欧知识分子的作品的基础。在致胡萨克的公开信和‘无权者的权力’这篇阐述1978年以来的异见的文章中,他以具体实在的语言极为精细地探讨了这些问题及其它一些问题。狱中的书信检查使他在论及某些此类相同的问题时,小心翼翼地抽象起来,但这也迫使他更加深入其本质。”〔注35〕   哈维尔所使用的哲学语言会使熟悉现代哲学的读者发现,海德格尔及他的著作所激励的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学派对他有很大影响。象“存在”(being)或“被掷入的状态”之类的词语俯拾皆是。但是,正如哈维尔在信中告诫我们的,他根本不是在通常哲学著作的那种严格意义上使用这类词语。我们与其试图在文本之外去讨个明白,不如让它们的意义通过这些信件本身来显现。现象学的影响不只是某种哈维尔的思想中独有的东西。威尔逊指出,现象学现在是今日中欧独立知识分子风景线的有代表性的–或者说是典型性的–景观。现象学提供了一种描述这个世界的方式,它使思想(并通过其影响使行动)从仍隐藏在我们许多科学和政治思想中机械的决定论假想中解放出来。它是通过探求事物、人、各种关系和事件如何呈现在我们面前,而不是通过探求它们如何由一种意识形态或科学理论而转达给我们,来探寻其意义的。现象学对个人责任的强调是对一种世界现状的责任,不是归咎于“阶级敌人”或“邪恶的帝国”,而是认为每一个人都应对此承担一份责任。根据这个观点,“人权不是一种奖赏奉送,或作为惩罚及可以剥夺的政治工具,而是意在使个人责任感在全社会深入人心的整套原则,相信只有通过这样的深入人心,世界才能不断地获得新生。”〔注36〕   哈维尔对政治哲学是运用而不是建立体系。他对政治的哲学理解和思考,“有很多是来自传统而不是他的创新:他代表了与捷克思想中最崇高的那一部分–其民主传统的一种直接联系,代表了它的一种连续性,由于其民主的历史如此短暂,这一民主传统倒不如说是即使在民主和人道的准则似乎已无望地丧失了的时候,也不背叛这些准则的那种忠贞。它们也来自他的写作方式。‘哈维尔给捷克文学带来的‘新事物’是,他总是那么写,好象书报检查制度并不存在似的。如果他不想写某种东西,他就不写;如果想写,他就只按照他认为正确的方式去写。’”〔注37〕   威尔逊所说的“捷克思想中最崇高的那一部分”可以追溯到哈维尔十分崇敬的捷克共和国第一位总统托马斯.马萨利克(ThomasMasaryk)。马萨利克是捷克极受崇敬的“共和国之父”。马萨利克出身贫寒,有机会在维也纳和莱比锡受教育,成为著名的哲学家,并于1918年捷克从奥匈帝国独立后,成为捷克第一任总统。美国前国务卿麦德琳.奥布莱特本是捷克人,她这样记叙马萨利克对捷克的影响,“(我父母)心中的黄金国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捷克斯洛伐克,它是中欧唯一的民主国家,有幸受到睿智领导人、理性竞争政党、稳健经济的庇佑。”奥布莱特所说的“睿智领导人”就是马萨利克。〔注38〕   奥布莱特写道,“捷克斯洛伐克建国,诸多经济与社会问题随之而来,例如工业发达的捷克与农业为主的斯洛伐克彼此暗藏心结;住在德捷婉蜒漫长的边界地带,苏台德(Sudetenland)地区的少数德裔,让国内紧张局势持续恶化。不过马萨利克非泛泛之辈,拥有强烈人道主义精神而且信仰虔诚的他,带领捷克斯洛伐克成为道地的黄金国,拥有新闻自由、一流的公立教育、多采多姿的知识生活。马萨利克过世时我才四个月大,不过从其它角度来说,是他陪着我长大的。父亲经常提到马萨利克,他的民主信仰、小国得享和大国平等之权利主张、对美国的好感与景仰,均影响父亲至深。”〔注39〕马萨利克提倡“做小事”,鼓励捷克人民在生活的各领域中,踏踏实实地工作,他的“做小事”后来成为哈维尔的座右铭。   将哈维尔和马萨利克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基于哲学思考的民主信念,一种将政治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信念。斯克林(G.Skilling)就此写道,“马萨利克和哈维尔都从一种宽广的哲学观来获取道德信念。马萨利克是哲学教授,精通整个(西方)思想史,并形成自己的现实主义折衷哲学。哈维尔并不认为自己是哲学家,但他的思想越来越向哲理发展。在他的政治论述和狱中书信中,他不断探索自己是谁,不断坚定对生命意义的信念。和马萨利克一样(尽管比马萨利克稍逊一筹),哈维尔以远大的眼光看待社会问题,不避讳自己是社会主义者。和马萨利克一样,哈维尔拒绝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教条主义和暴力主张。”〔注40〕当选为总统的哈维尔在第一次新年致辞中就向世人宣告,“我们这两个民族(捷克和斯洛伐克)已经靠自己挺直了腰杆,”因为捷克斯洛伐克有马萨利克留下的宝贵政治遗产,那就是把政治建立在道德基础上,“这样对待政治,可以成为捷克对国际政治的特殊贡献。”〔注41〕   哈维尔的传记作者西蒙斯(M.Simmons)在总结了哈维尔担任总统一年多的政迹后说,“哈维尔所感受的骄傲不是一个精明政治家在改善物质供给后的骄傲,而是一种因为自己属于一个事业,人们的事业,并在困难时坚守不舍的骄傲。他也因此在国外受到尊敬,被人们当作一个真正有份量的道德哲人。对许多人来说,他很象马萨利克,这就足够了。”〔注42〕在马萨利克于1937年去世后,捷克斯洛伐克经受了二次大战蹂躏和二次大战后几十年的极权统治,新的政治、社会现实为民主政治的道德基础提出了许许多多新的问题。斯大林式的极权统治捷克半个世纪,彻底地摧毁了马萨利克那一代人所建立的共和国。1989年后捷克重建民主社会,面临的正是极权统治遗留下来的一片政治废墟,国家没有宪政体制,社会没有民主习惯,人民没有公民能力。有论者就此写道,捷克“需要定义和重新定义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决定代议民主制度的结构和规律,明确国家的行政和区域的结构,以及许多其它与现代社会的宪政框架有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涉及政体,而且还涉及“社会和文化”,从头开始“建立一个公民社会”。〔注43〕   哈维尔充分意识到这些问题的重要,他一次又一次在对捷克人民的政治演说中谈到这些问题。他知道,即使在极权统治结束以后,捷克社会和人的心灵的伤害还会长期延续下去,捷克人必须继续生活在“不安、困惑、急燥和多次的绝望”的心态之中。〔注44〕哈维尔称这是“旧制度已破,新制度未立”时期的特殊现象,这给滋生虚无主义和各种狂热思潮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这个时候重新思考和确立“政治”概念和理念成为当务之急,“对这种气氛,我们不能满足于社会学的解释,不能以为这不过是一个过渡性的短暂现象。甚至连较好的立法和较有效的国家权力也不能解决(我们现在面临的)所有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哈维尔提出,“我们需要将新的精神注入政治。”这个政治必须从社会自我建设开始。哈维尔写道,“在经过了几十年虚假的整一之后,我们的社会需要以政治性来重新思考它自己,在政治上重新建构它自己。”〔注45〕   无论哈维尔的身份是政治异见者,还是总统,他都坚持把政治扩展为一个包含基本问题讨论的广阔领域,人们通过政治来讨论“我们持有的立场,我们拥有的机遇和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注46〕这样的政治成为暴力和恐惧式政治的“反政治”。这样的政治意味着“在每一个政治步骤和决定时都有活跃而负责任的讨论,自始至终强调道德考量和道德判断,不断自我检讨和自我分析,不断重新思考我们的优先任务。”〔注47〕   捷克现象学的“良知”和“责任”主导着哈维尔的政治概念。在哈维尔那里,政治“最深的根扎在道德之中,因为政治是一种通过行动来表达的责任,对所有人和为所有人的责任。”责任的前提是人类存在的完整性,“责任起于一种意识或下意识的确信,那就是,我们的死亡并不是结束。”人的每一个行为都有深远的意义,“都在某个‘高与这个世界’的地方被记录和评估,”那个地方就是人类“存在的记忆”。这个“存在的记忆”是一个完整的,因而具有普世意义的人类意识,一切展示良知的个人行为都是对这一意识的直接把握。〔注48〕   三捷克现象学的民主政治意义   现象学为什么对捷克的政治异见者有特殊的吸引力呢?现象学又回应了他们现实生存中的哪些根本问题呢?塔克对此解释道,从表面上看,现象学本是中欧文化的一部分,胡塞尔出生在捷克境内的摩拉维亚,早年投身于哲学研究,部分就是因为受捷克思想家和政治家马萨利克的影响。在1935年的一封信中,胡塞尔称马萨利克为他的“第一位老师”,是马萨利克唤醒了他对“世界和生命的伦理观念。”胡塞尔的哲学最后关注的是欧洲“危机”,“这一思想与马萨利克社会哲学对西方文明的看法是一致的,只是胡塞尔的这一思考十分抽象,而马萨利克则更贴近现实。”马萨利克和胡塞尔共同关心的问题都是“由于(现代科学)知识不能解答生命的意义,人所体验的失落、孤独和焦虑,”但是,对马萨利克来说,现象学太过于思辨,太过于“主观”。马萨利克认为,“人对生命的意义不只是通过个人的体验来了解,而更是通过(社会)行为来获取和验证。……参与(社会)道德生活是克服人的焦虑的唯一方法。”〔注49〕   1960年代,现象学在捷克斯洛伐克成为哲学显学。但对于生活在极权统治下的政治异见者来说,现象学还有更深一层的吸引力。胡塞尔现象学的目的是建立一种对意识的严格研究方法。现象学方法要求排斥任何人为的认识中介而直接把握实事本身,如阿伦特(她对捷克政治异见者有广泛的影响)所说,“胡塞尔和他的‘面对实事本身’的号召……首先是为舍勒,稍后又为海德格尔提供了某种依据。这里的共同之处在于–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他们能够‘在一个被传授的对象和一个被思考的对象之间’做出区分,并且,对他们来说,被传授的对象是无关紧要的。”〔注50〕   在现象学那里,意识总是对某事物的意识,不存在先验的、纯主观的意识。所以,意识是一种行为。只有通过这行为,人的主体才会对对象有所意向,有所领悟,有所知觉,有所想象,有所认知。一方面,被意向、知觉、领悟或想象的对象只是因主体才成为“客在”。另一方面,主体是因对客在对象的直觉把握才成为主体。现象学所关心的是人的意识行为之所以成为可能的意识结构问题。这些结构问题所揭示的人的基本意识能力可以是各种各样的,从意向、知觉、想象,到学习和运用语言、美感、真实感、善恶感,所有这些基本的意识能力构成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意识内容。因此,在中欧的哲学传统中,现象学和弗罗伊德(SigmundFreud)的心理分析、雅哥布森(RomanJacobson)的语言结构学、索绪尔(FerdinanddeSaussure)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等等有着深刻的思想联系,其实是相当自然的事情。   现象学强调个人直接面对实事世界,从意识结构去揭示人的生存世界(life-world),这对极权统治社会中有极深刻、及时和具体的政治批判意义。塔克就此写道,“现象学一下子抽掉了(专制极权)伪科学世界观的一系列教条基础。这种教条主义把人客体化,还原为生产力,还原为homofaber(作为“工匠”的人)。它制造历史发展的神话,鼓吹技术性利用人力资源,等等。现象学成为一种根本的、(人在世意义)探求方法,成为个人意识反抗意识形态和制度异化的途径。现象学方法不带成见和预设的真实自我意识,体现的是个人的独立思想要求和反抗意识形态强制的意愿。”〔注51〕   现象学在哲学层次上解释了为什么人虽被迫生活在虚伪的意识形态之下,但仍能在个人意识中坚持“真实”。现象学让人们明白,为什么人被灌输了阶级斗争仇恨,还能对活生生的苦难个人(包括“敌人”)怀有恻隐之心,为什么人经过了“革命文艺”的教育,还能被美的艺术(包括“毒草”)深深打动,为什么人在“革命事业”中磨炼一辈子之后,还会对人生的意义感到一片茫然和幻灭。现象学关切人的意识结构,它给生活在极度孤独状态下的个人开启了一条思考普遍人性的通道。它也给生活在人性蹂躏下的人们带来了重拾人性的希望。现象学因此成为一条回归“人性人生”之路。   人在极权压迫下失落了“人性人生”。但是,个人直觉意识仍然可以让人再度找回那个失落了的“人性人生”家园。人们不需要通过政治革命就可以重新进入这个人生世界。重返这个人生世界则本身就是在颠覆那个压迫人生的极权异化世界。无论极权压迫多么严厉,它终将无法消除人类可以凭个体直觉,也必须凭个体直觉才能进入的人生世界。这是一个必须由每个人独自去把握的意义世界,它是美、爱、善、自由、真实和责任的家园。胡塞尔曾允诺所有接受现象学方法的人们,现象学方式会给他们带来一种类似宗教皈依的转化。〔注52〕塔克就此写道,“可以设想,对于那些生活在极权国家中,对自己的‘外部生活’完全失去控制的人们,这种自己可以把握的人格转化和解放希望,那一定是多么令人向往啊。”〔注53〕   现象学给捷克或其它东欧思想者们所带来的人格转化和哲学希望必须放到极权统治的残酷环境中去理解。现象学本身并没有本质不变的解放意义。那些受现象学影响极深的德国和法国哲学家们,如舍勒、海德格尔、海格庞蒂和萨特都走上过同情或赞同纳粹或其它极权暴力的道路,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历程往往使人们对现象学的政治和道德作用抱有深切的怀疑。人们确实可以从现象学中去辨认一些使这些哲学家走上政治歧途的成份,如轻视与他人共同经验的唯我论、纯粹真实的理想主义、非民主的道德完美主义、强调直觉认知方法、忽视公共认识体制和绝对的反现代性趋势,等等。七十、八十年代捷克政治异见者(如帕托契克和哈维尔)对现象学的这些倾向是有所警觉的。这是他们与三十到五十年代初德、法现象学家之间的根本区别所在。在捷克政治异见者那里,现象学是用来抵抗,而不是同情极权统治的。正如波兰哲学家克拉诺德斯基(Z.Krasnodebski)所指出的,“那些关注现象学的人们把现象学当成了苏俄式马克思主义的解毒剂。当时人们天真地追求一种真正的哲学,一种不受政治操纵的哲学,现象学因此很流行。……他们的那种非政治兴趣,包括研究、评点和讨论现象学作品,其实是一种有意识的政治行为。”〔注54〕   现象学帮助哈维尔和他的当代人形成了一种关于自由的“非政治”或“反政治”的政治,它的核心便是人的存在自由。自由的人是历史的存在,人之所以自由乃是因为人能够拒绝把人当作是“客观历史”的产物,拒绝把人与某种终结性“制度”捆绑在一起。在现象哲学那里,自由拒绝把人活生生的经验还原为某种实在的、易于把握的“科学知识”,变成一种意识形态,或形而上学。现象哲学的“自由”坚持的是,人的生存和社会经验不能被纳入任何形而上学或意识形态的系统,如灵魂或肉体、主观或客观、无产阶级或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进步事业和反动势力、自由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等等,等等。不仅是极权意识形态,而且也包括西方自由主义在内的其它意识形态,都不能解决极权下人生所面对的特殊自由问题,那就是,人的现象必须,也只能放到人生世界中去理解。这是一个既包括超然价值又包括实际需要,既有关普遍人性也有关无数具体人生可能的世界。   哈维尔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民主的。民主的目的就是不让人生世界受到扼杀和窒息。这个意义的民主是属于全人类的。从这个意义上理解的民主和自由“已经超越了西方(自由民主)的设想,……它开启了开阔的民主实践,它一方面吸纳西方(民主)文明最精华的部分,一方面则又能面对未来来自多元(民族文明)的挑战。哈维尔认为,指导这种民主观的不再是从客观技术程序去看待政治,而是从人的存在去看待政治。”〔注55〕   哈维尔留给后人的既不是纯政治,也不是纯哲学的遗产。人们将以一个由知识分子变成总统的政治异见者和一个实行哲学精神的‘反政治’政治者来记住哈维尔。在77宪章之前,在严酷的思想审查和学术控制下,哲学家帕托契克从事的是一种他自己所说的“原创政治”,那就是把哲学当作“生活本身的一种实践。”〔注56〕为坚持77宪章的理念,帕托契克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哈维尔也坚守这个理念,作为一个政治异见者,他把思想当作生活本身的一种实践。命运使得他后来成为捷克总统,他的政治生涯和行为也一直在不同程度上保持了他的“原则政治”特征。这使得哈维尔不可能成为一个普通意义上的“成功政治家”。在他成为总统后写作的《夏季沉思》中,他讨论了自己想为之奋斗的“那种政治、价值和理念”。在哈维尔的原创政治思考中,保持思想的活力是第一性的。他并不想用自己的政治理想去设计一个人间的乌托邦,设计“一片上帝满意的、人人相互友爱、个个勤奋工作、有礼貌有道德、富足、甜美、光明的国土。”这种“乌托邦理性”展现的是人的“傲慢”,它反倒会给人间带来祸害和灾难。因为它太自以为是,它会执意去“消灭一切与它不相符合、一切超越或扰乱它既定方案的东西”。〔注57〕   原创政治和可操作政治之间存在一种“思想的人生”和“行动的人生”间的距离。哈维尔没有能消除这二者间的距离。这使得他在许多人眼中成为一个理想有余、能力有限的政治人物。然而,哈维尔的政治理想却有它自身的价值,它代表的是一种价值理想和道德向往。从根本上说,人是唯一能有所理想,有所向往的动物,只有人能够向往他也许永远也达不到的理想。然而,正是这种向往本身使得人之为人成为一种骄傲和一种文明的成就。高境界的哲学和高境界的政治在这一点上是联通的,哈维尔的哲学和政治思考便是这种联通的证明。

阅读更多

不能把微博妖魔化

不能把微博妖魔化 作者:木然 来源日期:2011-12-16 本站发布时间:2011-12-16 23:10:35 阅读量:104次     用马克思的观点来说,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这些对于分析微博同样适用。现在有一种片面的、僵化的、形而上学的观点来看待微博,把微博当成洪水猛兽,认为微博是传播谣言、制造谣言的地方,要对微博加强管理,这样貌似有理实之无理的想法和做法,都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灵魂抽掉,使得活跃的微博变成千人一面的微博是错误的。   微博发展时间不长,但其成效有目共睹。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实实在在的证明。   第一,微博是社会预警新机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前事就是苏联,苏联的解体是突然的,也是必然的。说是突然,就是苏联解体苏联的官员还没有意识到,还在享受特权的时候突然说解体就解体就解体了,如果官员知道解体,他们无论如何得做出些努力去维持自己的特权的,成功与否那是另一回事。说必然,就是因为苏联没有预警机制,新闻媒体在解体之前还在歌功颂德,祖国一派形势大好,让苏联官员处于麻木状态,不知社会的底层已经对苏联共产党彻底失望。中国的体制是从苏联搬过来的,中国的预警机制不健全,权力部门的报纸只说好话不说坏话,或者说批评的话也只是权力打人的棒子,社会底层的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生活的原生态,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们不知道,不想知道,不会知道。正是有了微博,官员们才知道原来人们想的官员们宣传的有着本质的区别,才知道官员们宣传的意识形态在国人那里没有起太大的作用,才知道中国社会的危机不仅是公平的危机,而是全面的危机,一个意识形态笼罩的世界是笼而不罩。一个大一统世界的下面是多种价值观互相激荡,一个富裕的世界是一个两极分化的世界,一个市场经济的世界是一个权贵横行的世界,一个为人民服务的世界是贪污犯公然把权力据为己有的社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党竟然把为党服务还是为人民服务相分切割的世界,一个和谐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着动荡导火索的世界,一个和平的世界是一个互相敌对的世界,一个改革的世界是一个革命元素流动的世界。没有微博,把真实的世界呈现给官员,呈现给世人,呈现给那些麻木的人们,让所有人都知道,撕开了和谐世界的假面孔。微博,让所有人都必须正视问题,都必须解决问题,都不得回避问题。   第二,微博是渲泄机制。人都是有情感的政治动物,生活在政治世界里,产生不满是正常的。人也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动物,前一天还对权力感恩戴德,第二天就有可能会上大街。叶利钦在苏联是个英雄,在要下台前后差一点成了狗熊,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俄国威望足够高,人们总是看他在电视里面转来转去,也产生了审美疲劳,政治的天理就是没天理,人们对于官员的好事容易得健忘症,对于官员的坏事却记得清清楚楚,官员要想不下台,就得让老百姓这股不满意的火发泄出去,去去火,消消气。据说日本人的工厂里就有一个房间,房间里放着管理人员的橡皮像,工人们对管理人不满,就到这个房间里对橡皮像左打右踹,渲泄完了,心情也舒畅了,就去高高兴兴地干活了。对于微博的激烈言论、出格言论、不当言论大可不必惊惶失措,可坦然面对。微博上经常传的一句话是,上微博的多了,上街的就少了,还有一句话就是,在微博上,感觉马上就会革命,可到了大街上,感觉一百年都不会革命,这就是微博的好处,因为微博让所有人的不良情绪,不良感觉都会得到及时地渲泄,上微博的人,用虚拟的名字而不用真实的名字,不希望搞什么实名制,其中原因固然多方面,其中一个方面就是为了渲泄对政治、对领导、对官员、对同事的不满意,由一件不满意的小事上升到政治层面,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在网上骂完人了,骂完政治人物了,第二天还得正常去上班,还得养家糊口,还得供孩子上学,还得养老人,事那么多,让他在微博上骂骂人、骂骂那些无耻的官员,顺顺气,社会想不和谐都不成。   第三,微博是监督机制。人天生就是一个政治动物,你让政治动物不说话,那人得憋死。作为政治动物,孟德斯鸠说,就要获得自由,而自由就是心境平安的状态,要做到心境平安,就得权力分立,权力不分立,人就没有办法获得自由,而自由就是对权力的监督与限制。中国目前的权力有分立,没有制约,言论自由基本上停留在宪法上,在现实中还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而是得到切实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嘴又不能闲着,正好网络给言论自由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网络自由得到了部分实现,上网议政、评政、骂政、监政就成了部分网民的政治生活,他们在网上很有些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味道。在微博上天天骂腐败,天天骂贪官,天天监督权力滥用,让领导穿鞋小心点,不要穿那么贵,让领导抽烟小心点,不要抽九九至尊,让领导干部尽快公布“三公”消费,让领导干部早一点财产申报,让那些反贪机构省点事,让那些公民尽点心,让每一个人都出点力,这样既省了现实监督的成本,又做了不花钱的实事,何乐而不为呢?   第四,微博是谣言的粉碎机。微博具有自我净化能力和自我感知能力。在微博上,谣言进入是低门槛的,谣言的粉碎也是低门槛的,造谣的成本低,粉碎谣言的成本更低,网民素质都比较高,对谣言都有基本的判断力和识别能力。如果因为有谣言就需要权力代理人去判断谣言这自然省了网民的判断负担,可是网民都判断不出的谣言权力代理人就一定能判断出谣言吗?除非他们是上帝、是超人、超越了正常人的判断,而事实并非如此,权力代理人也是人,他们也有判断的局限性,他们的判断力也会如网民一样出现失误,他们的理性也有限,而且他们又不是谣言的直接接触者,他们的判断甚至不如网民的直觉,权力代理人对谣言的判断和追查比网民自我辨别成本更大。而网民自己通过与别人的沟通与交流,更有网民高手的参与,谣言往往在传播的过程中就被粉碎,真相自然就会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必须指出的是,权力代理人由于和相关权力部门密切相关,利益相一致,官官相护不可避免。在利益的驱使下,权力代理人经常会做出背离常识的判断,甚至成为造谣和传谣的推手,让权力代理人介入和管理,只会把一汪清水搅混,让事实远离真相。而此时的网民会通过不同的渠道,对权力代理人的谣言进行理性分析,使得权力责任人官场现形。比如媒体报道:“江苏丰县人民政府12月14日下午晚些时候召开校车侧翻事故以来的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丰县公安部门表示,根据当事司机洪旭最新的交代,事故发生时车上学生有47人,而公安部门能够确认的人数为41人,此前公布的这一数字为29人。”如果没有微博对死亡29人的质问,死亡的具体人数可能还会停留在29人而不是47人。死亡29人就是谣言,死亡47人就是逼近事实真相。   第五,微博是言论自由的试验场。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有民主之名而少有民主之实,有言论自由而无实验的平台。传统的媒体都以喉舌自居,少有自由之担当。而在微博中,言论自由成了表演的大舞台。通过微博,人们看到社会存在的主义不是一种,而是多种,社会主义、民族主义、民主主义、民粹主义、自由主义都有了表达的机会,这是网上言论自由的结果,没有网上的言论自由,没有微博的言论自由,人们难识主义的真面目。通过微博,网上的言论和主义在相互激荡、相互碰撞、相互审视、相互包容、取长补短。有人把今年称为微博元年,就是因为微博的言论自由不但使网民更加理性,而且还使现实的政治、现实的政策对微博进行了回应,因为微博改变了事件的性质,还原了事件的真相,使政治体制改革再次提到议事日程。   第六,微博是稳定之基,制衡之源。稳定是多元制衡,一个社会越是多元,社会越是稳定。美国就是一个多元的社会,美国就在多元制衡中保持稳定。利益一元、思想一元、地位一元、权力一统,一个一元的整体社会表面是稳定的,但因为没有制衡的力量,稳定的实质就是不稳定,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从上到下都是一元的,却是从根本上不稳定的。微博把所有的利益诉求展示出来,把所有的文化展示出来,把所有的价值观展示出来,把所有的维权理念展示出来,恰恰制造出人为的制衡结构,使得急速行驶的列车有了制动闸,有了平衡的力量。有人说,非洲的一些国家如埃及、突尼斯、利比亚、叙利亚等国就是因为了有互联网、有了博客、有了推特、有了facebook,有了微博,才有了动乱,这其实是没有道理的,没有这些,民主潮流也会到来,这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住的。苏联当时没有互联网,也照样走上了民主化,而很多人推测的动乱却并没有到来。有了微博才不会有动乱,没有微博才会增加动乱的可能性。   既然微博好处多多,把微博妖魔化,那就是造谣了。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阅读更多

联合早报 | 还是新加坡最好!

还是新加坡最好! (2011-12-14) 早报导读 [中国早点] 辩出非一般的命运 [中日关系] 自民党干事长:日应在钓岛建军事基地 [金融风暴] 摩根大通:欧债危机料明年下半年消退 [名家专评] 西方处置叙、伊危机孰先孰后? 黄昌虎   打从年轻出国门至耄耋之年,目睹耳闻,感触多多。   欧、美洲等区域是文明之邦,人们谈吐尔雅有礼,社会秩序算是井井有条,紊而不乱,尊老扶幼,是社会文明的特色。转回亚非,却又是两个不同世界。   近40年前,亚非地域是个人挤人,乱中更乱,自顾自己,惹无旁人,你推我挤,嘈声震聋耳膜,“秩序”与“法纪”,人人都不放在眼里,我行我素,“文明”与“礼仪”已是梦里楼阁,使人失忘了方向与社会责任。   国人惯常埋怨这里鸟声处处,树荫遮盖了景致,战机轰轰,扰醒了睡意,落英缤舞等等,但殊不知,万一有一朝,这些东西都消逝殆尽,环境变更了,我们就不会拥有“安全”感,恶梦连连,岂能安眠如昔?   目前我国人口虽是稍为拥挤,但也不致于挤中无序,也算是幸运了。   我国是世上闻名遐尔的“花园城市”,绿色长城的娇子。绿波逐浪,鸟语花艳,终年皆是温馨和谐的“人类天堂”!   “美食的天堂”是当之无愧的,饮各种饮品,品尝来自世界的美食,没有任何区域可以媲美的。如今,吃不在广州,而是吃在新加坡。   踏出国门,已有数不清的数次了,这次回来,有着家的温暖,社会文明,秩序井然有素,是他人不能拥有与享受的“福祉”……   你问我哪里最“棒”,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的言道:“新加坡最棒!”还是这里最好。

阅读更多

贺卫方 | 没什么比司法改革更具改良特色(贺卫方)

 没什么比司法改革更具改良特色 贺卫方 贺卫方按 : 2011 年 10 月 25 日,徐昕教授和我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了一场题为“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的讲座,主办者北京大学法学社的同学们整理了对话的文字稿,承《南方周末》好意,在 2011 年 12 月 8 日“大参考”版面上发表了这篇对话的严重压缩本,其中略有锋芒的话语都遭删除。也许报社确实有某些顾忌,不过近两三年的时间里,这份报纸过度的谨小慎微我已经多次领教,多篇文章包括约稿都发表不出来,奇怪的是它们却可以在其他报纸或刊物上发表。作为一个老作者,对此实在是有些无可奈何。在改革事业前景晦暗的时刻,希望南方报业集团的决策者能够表现出更强大的道德勇气和责任心,不辜负前辈报人所培育的南方系传统以及国人的殷殷期待。我昨天在微博上打油四句,但愿这是过甚其辞:   改革船已入险滩, 西红市算尽机关。 乌有乡猛如饿虎, 南方系噤若寒蝉。   这里是发表前我发言部分的完整稿。 ————————————————————————————     学者总在忧国忧民,“知其不可而为之”。对 20 年来从事司法改革研究的学者所努力的许多重要方面,徐昕教授用这样五对关系和五个保障做了非常好的归纳,但我感觉不易实现,尽管有策略上的考量,由近及远,由小及大,从技术性层面入手改革。   2009 年 12 月份,蔡定剑教授还在世,一些学者组织开了个专题讨论会,叫“中国宪法的未来”,那次会上,蔡教授和与会者对司法改革的重要性表达了特别强烈的期盼。大家认为,政改的突破口在司法改革,没什么改革比司法改革更具改良的特色。   司法人员的专业化共同体   这些年里推出了一个措施,要提高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选任的标准和素质,建立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让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人都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达成法律职业共同体。天南海北的法律人,都分享同一套知识,甚至分享着同一套价值、同一套职业伦理。   日本的著名学者棚赖孝雄从社会学的视角观察司法制度,发现每种职业都有一种准据共同体,即他们特别注意和在意的评价人群。比方我带的学生很在意我的评价,同事之间的评论有时非常重要。在一所学校,如果一个人剽窃,同事们看他的眼神就会不一样,这种惩罚极其严厉。棚赖观察发现,日本法官最在意的是同行之间的评价。   这种同事评价会形成一种监督机制,但前提是选任标准一致。不能这拨法官是农民担任,那拨是中学教师,另一拨是转业军人,还有一拨是法学院的毕业生。这不夸张,现在法院里仍是这种四分五裂的状态,大家没有共同语言。   某些地方法院,转业军人出身的人提得特别快,很快就庭长、副院长了。过去山西省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姚小红,被称为“三盲”院长,文盲、法盲加流氓。这个院长最初是给法院院长开车的,院长觉得这人不错,就提拔成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最后成为法院副院长。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当然现在正逐渐减少。提高法官的素质,提高司法人员的学历背景乃是在技术层面上推进司法公正的措施之一。   这类措施的基本目标是要努力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司法只服从法律,不是所谓服务大局。三个至上客观上在分裂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些不合理的因素在干扰影响共同体的形成。   改革程序制度,健全证据法   改善程序制度与证据制度,逐渐提升司法的公正程度。要改变法官过于积极的角色,在法庭上,法官最好不要过分积极主动地行使权力。当然更不允许上门揽案,借口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导致司法应有的中立性丧失殆尽。   证据法的重要性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关注。这体现在证据要由当事人自己搜集和提交,而不是由法院去搜集。与之相适应,当事人要承担举证责任,为没有举证而导致的诉讼结果而负责。刑事诉讼里的证人必须出庭接受对质,辩护律师要有足够的空间对控方证人证言加以审查,要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些都是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   不过,由于近年来关于司法改革方向难以达成共识,这类技术层面的改革也出现了停滞甚至倒退的现象。一些引发巨大关注的案件,例如杨佳案、李庄案第一季一审、邓玉娇案等都存在着司法机关公然阻挠证人出庭的问题。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独立性遭到压制,局部地区甚至出现运动式司法的严重回潮。   很多机构在干扰独立审判   还有上下级法院关系,这都是特别技术性的,跟意识形态没有任何关联。   现在司法到底能不能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温家宝总理说,到北京上访的事件中,大多数涉及到对法院判决的不服,公众对司法判决并不满意。但这是司法机关作出的判决吗?许多案件之所以不公平,恰是因外部干预导致的最后判决结果不纠正。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赵作海案。河南赵作海跟村民打架,村民打了他一拳,过两天那村民找不着了,后来人家盖房子,从地下挖出一尸体,没头,但能看出是一具男尸,人们怀疑这个尸体就是失踪的人,怀疑赵作海报复杀人。经过“突击审查”,赵作海交代了犯罪罪行,随后不断翻供,最后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十年后,那个号称被杀的人回来了,他在外面捡破烂,十年没回家。这才发现错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错误?检察院、法院都认为这案子不能判,因为尸体是谁都没搞清楚。但公安局说补充侦查不出来什么了,必须要解决,后来商丘市政法委主持协调。政法委要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说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但这是很恶性的犯罪,既杀人又碎尸,理应判死刑立即执行,法院不能无视其中疑问,经“协调”,判个死缓吧。这些年来出现的很多冤案背后都有政法委无形的手。也正是因为这种名义上的决策者与实际上的决策者之间的分离,既淡化了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责任心,增大的判决的随意性,同时也导致一些冤案揭露后却无法及时平反。聂树斌案就是一个典型。   现在多少案件不是法院自己做出的判决,而是许许多多其他机构在做判决?但板子打到法院身上,最后民众对法院也不信任了。现在苦口婆心告诉大家,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正,但是民众有点不想听了,因为听起来太迂阔迁远,言不及义。   “中国特色”司法制度   德国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和克茨曾分析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为社会主义司法追求的最重要目标是实现党追求的目标,是共产主义的实现。基于这个目标,司法过程也是对人民、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的过程。教育人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共有财产,追求共产主义等。   为了实现教育功能,司法的严格程序主义就变得非常不重要。从前,苏联、东欧国家一直有这种特色,比如同志审判会。我们的法庭叫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让人民参与司法。为了让人民理解司法,严格的程序主义、法言法语是不允许的。马锡五的方式,最典型的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追求的目标。小河边、柳树下、炕头上,随时可以审理案件。   程序正义的内在价值并未受民众重视   徐老师说司法改革能得到社会公众、官方的认可,理由是程序正义这种规范超越了文化或观念,能达成最大限度的共识。但恰好在这点上,我有点信心不足。传统文化、一般民众对程序正义的价值真看得那么重?   我在微博上经常对一些热点案件做些讨论,其中包括引发广泛关注的李昌奎案。我的看法是,李昌奎案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这个判决是正当的,不立即执行就不公平。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应该执行死刑立即执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缓期两年执行,理由不充分,这个改判并不适当。   尽管我主张废除死刑,但废死论是在立法角度,不是司法角度,不能从个案开始。这个法官说不判死刑,那个法官说必须判死,法律面前怎么人人平等?   不过,接下来,我的意见看上去有些自相矛盾。我认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尽管不足以说服人,但毕竟是二审终审制。司法过程不存在腐败情节,两家都穷得一塌糊涂,腐败不了。审判委员会做过研究,程序上也没多少值得指责的问题。所以我说,既然如此,我们就从了吧,尊重这个终审判决,不要再去想把它推翻掉。   网友说:你脑袋被驴给踢了吧?大家都觉得不可理解。是有错误,但错误都必须纠正吗?制度能承担有错必究这种巨大的代价?要区别什么错误必须纠正,什么错误不需再去纠正的。比如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错,使得证据没在诉讼有效期内呈交给法院,过了一年,突然发现箱底有个借条,证明他本应胜诉,但他败诉了,法院应不应当重新受理?我想这是当事人的过错,不应再受理。   但在中国要推行这样的程序正义就很麻烦,老百姓要上北京,拦温总理的车,把事情闹大了,最后必须重新解决。   中国可能是程序正义的传统非常匮乏的国家,建立这种共识需要特别艰苦的努力。   公众与司法独立的关系   法律人认为程序正义非常重要,公众认为还是实体正义更重要。   在西方传统里,独立的司法制度建立在非常坚实的知识独立的基础上。古罗马人创造了极其灿烂的法律知识系统,这跟古希腊的哲学影响也有关,但它超越了古希腊的玄思妙想式的哲学思考,把这套分析方法和理性精神引入到人们对日常生活的观察、提炼,最后形成一个博大精深的体系。这套体系表现出的话语跟大众话语不一样,比方说种类物、特定物,比如说善意取得,无因管理,都是古罗马时代就创造出来的,这套专业话语跟民众日常话语和知识有明显距离。德尔图良与西塞罗两个律师在一块说话,他们用的一套话语跟公众不一样。   与此同时,在西方悠久传统中,法律职业者跟社会间的互动,对行政权力、立法权力的制约,尤其在限制国王行政权力方面,形成了一种历史传统。独立的司法很重要,没有它,所有人都不安全,这已经成为一种无需论证的社会常识。   比如在香港,司法独立受到威胁时,公众会出来说话。美国也如此。罗斯福总统要推行新政,最高法院老阻挠。但通常是 5 : 4 被否定,他想改组最高法院,解决这个问题。法官是由总统提名,参议院认可,罗斯福考虑把最高法院由 9 人变成 15 人,这样他就可以一下任命 6 个哥们,投票比例马上会为之一变。   改组最高法院是很危险的信号。美国老百姓都知道那九人的观点分别是什么,这九个人个个地位显赫,最高法院非常强有力。   结果议案刚提出来,罗斯福一下子就陷入整个社会的抨击漩涡。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写了一封公开信给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说:总统指责我们工作效率低下,因而应增多法官,这种说法非常荒唐。我们的工作效率很高,尽管我们的年龄都不小。全美律师、法律人协会当然站出来抨击总统,有色人种权利协进会( ACLU )也站出来,最奇怪的是,全美制造业者协会也发表声明谴责总统填充最高法院的做法。美国革命女儿会,第一代国父们的女性后裔的俱乐部,发表声明谴责罗斯福,报纸上更是充斥着对他的抨击。当时《罗斯福文集》刚刚出版,正好遇到这个风潮,书就卖不动。   在这个国家,司法独立变成整个公众信仰的一部分,而不是法律人自娱自乐。中国最高法院有 400 多个法官,又因为死刑复核制度加了很多, 500 多人的最高法院肯定不是特别重要的机构。   推动司法独立需要有更广泛的公众认知。推动更消极的司法模式时,法官消极,当事人就要活跃,但这光有律师还不行,当事人还得有个人主义的司法理念。当事人要知道,这是我的案件,我要负责让证人出庭,证据应该我来提交,如果我的所作所为最后导致了失败,我应该承担结果,而不是国家来承担。   一般人还停留在把法院当父亲,认为国家有责任实现正义,有责任收集证据。这是观念方面的改变,并不容易。   司法权在整体政治权利架构中的边缘化   整个政治权力架构中,司法仍非常边缘化。现在公安部门首长一般都比法院、检察院的地位高,最近有人说为了提高法院、检察院的地位,尤其法院的地位,建议全国各级法院的院长进党委常委。从党的序列来说是提高了,但这是不是走偏了?你眼睛斜,到医院去,医生说要从脖子这都砍下来,这是杀头治斜眼。为了取得司法独立,进入党的序列,但党委成员必须遵守党的一盘棋。这是南辕北辙。   权力架构不只是法院院长的政治地位问题,还包括徐老师提到的取消政法委的问题。其实早在 1988 年到 1989 年,就准备取消政法委了。陈有西律师告诉我,他当时就在浙江省政法委,说浙江政法委率先取消,但还保留一个政法领导小组,人少多了, 50 多人变成 20 多人。可惜后来这个过程终结了。   真要反思党和法律之间的基本关系,就应看到:法院真正独立后,社会秩序就好了,官场也清廉了,人民有冤屈也能得到解决,就不上访了。执政党治下,反而获得了更好的社会秩序。这对执政党是好事。   事实上现在权力在扩张,律师事务所建党组织,律协也要设党委,党的权力在不断扩张。我是党员,但有个最大的问题,党的权力无所不在,对社会全方位管理和控制的同时,也把社会中所有过错都承担在你身上。   温家宝总理在达沃斯论坛说,我们要重申党政分开的问题。我觉得温总理看到问题所在,相信下一步这个问题可能慢慢解决。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十月之声(2024)

【404文库】“再找演员的话,请放过未成年”(外二篇)

【404媒体】“等帘子拉开,模特已经换上了新衣”(外二篇)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