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族主义

爱思想 | 马戎:如何进一步思考我国现实中的民族问题——关于“第二代民族政策”的讨论

新中国成立60多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历了多重曲折,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我国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也出现了一些必须关注的新问题。我国的民族问题研究者必须面对这些新问题,并在实证研究和理论思考的基础上,提出可以收到实效并得到全国各族民众接受和欢迎的新思路。对于近期热议的“第二代民族政策”和相关讨论中提及的一些问题,本文认为,我们在强调“一体”时必须兼顾“多元”,要充分考虑我国民族关系的多样性,要尊重和依靠少数民族干部,也要注意警惕和反对“大汉族主义”。    〔关键词〕民族政策;少数民族发展;中华民族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发表的题目为《第二代民族政策:促进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以下简称《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文章引起较大反响,[1]成为我国学术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近期的又一个讨论焦点。由于近年我也发表过一些讨论中国民族制度和政策的文章,这篇文章中有些观点与我过去提出的某些观点有相似之处,所以一些对《第二代民族政策》持批评意见的人把它和我之前提出的一些观点并列。《第二代民族政策》文章作者的学术背景是经济学,文章重点是政策讨论,很少涉及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目前面临而且各族民众也十分关心的许多实际现实问题。而我本人是社会学和人口学背景,更关心各地实际问题的专题调查。也许是由于各自学科背景不同的原因,我与这篇文章的作者在分析民族问题的研究方法和提炼观点的客观基础方面存在差异。因此,我感到有必要对一些议题做些说明。    一、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整体框架下,“一体”和“多元”两方面不可偏废    费孝通先生在1989年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框架,明确提出,中国“五十多个民族单元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两者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多元”与“一体”二者不可偏废。从这个基本框架出发,我们在思考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共同意识的同时,对56个民族所呈现出的“多元”必须给予足够重视,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与历史传统,切实保障这些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展,努力关注少数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各项具体问题。忽视了“多元”,就无法建立巩固的“一体”,唯有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真正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政治认同、经济认同和文化认同。    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程中,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发展基础薄弱、语言障碍和教育差距,西部一些群体在现代化进程的强烈冲击下处于“边缘化”的处境,在激烈的实业和劳动力就业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当地民众收入水平与沿海地区的差距在迅速拉大,当地民族语言和文化观念等也受到大量来自东部沿海汉族人口的冲击,少数民族干部和民众对此十分焦虑。关于民族地区工业化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对民族关系格局的影响,在20多年前费孝通先生就注意到并提醒我们应予关注,但我们的学术界和一些政府部门至今尚未真正领悟费先生的关注。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一些少数民族(如维吾尔族、藏族)在族群分层结构(受教育结构、职业结构、专业分布等)的比较中居于明显劣势,而且这一相对劣势在2000-2010年期间进一步加剧。对于这些带有基本社会结构性质、真正关系到民族平等、民族发展权利的重大问题,中央政府和全社会必须给予关注,及时制定出改善和解决的具体措施。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历史时期,中央政府需要对少数民族社会中存在的就业和贫困等问题予以切实的解决和改善,重视推动当地少数民族民众对西部开发各项事业的参与和发展成果的分享,在国家整体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平等、共同繁荣二者之间保持平衡和兼顾,否则,建设和谐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对少数民族实行的各项优惠政策,实施60多年后形成强大历史惯性。我们在反思和分析这些制度与政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效果时,应当尊重这些制度初创时的历史条件和选择空间,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相关政策在初建时对一些地区加快和平统一、促进政治整合的积极作用给以客观评价。同时需要对这些制度和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地区实施的社会效果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总结,注意倾听各地各族干部民众的反映和建议,思考探讨今后引导我国民族关系的整体方向。在此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和客观效果的分析,因地制宜地进行切实必要和循序渐进的政策调整。我认为应当先拾遗补缺,再矫正过枉,绝不能贸然启动剧烈的政策变动。尤其是对基本制度的调整,必须在已形成基本社会共识、得到大多数少数民族民众认同和支持的前提下进行,同时把握好方向,根据民众反应掌握进度节拍,谨慎小心地“摸着石头过河”。苏联和南斯拉夫解体后,我们看到斯大林民族理论和苏联体制在实践中的惨痛教训。我们今后的目标,就是如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经济条件下,在思想日渐开放、舆论逐渐宽松、信息越来越畅通的环境下,努力团结各族干部民众,建设一个和谐、繁荣的现代国家。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我们没有任何现成模式可以照搬,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决定了我们要走的是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只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绝大多数生活成长在汉文化氛围中的人很容易忽视我国各族之间存在的文化差异,头脑里有“一体”的意识,却很少感知“多元”。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教育和文化宣传长期坚持“政治挂帅”,突出意识形态的指导作用,要求全民统一思想。这样一种文化氛围和“一元化”的思想方法使得一部分中国政治和文化精英们缺少理解和处理多元文化的基本素养和能力,很容易忽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语言、宗教等)的特殊价值和意义,缺乏尊重民族多样性的文化伦理,总想尽快推动以汉族文化为基准的“民族交融”,即使不公开讲出来,内心仍然存在“汉化”的潜意识。有的人总认为只有加强政治控制才能保障国家统一,只有完善行政安排才能有效保障少数族群权益,忽视了少数民族在选择发展模式和路径上的自主性。这是中国社会两千多年长期滞留在传统专制制度下、至今公民社会尚未发育成熟的一个具体体现。这种过于强调一致性、忽视甚至不理解多样性的思想定式,成为今天中国迈向政治文明新台阶的主要障碍。    二、必须尊重族群之间的多样性和社会发展的渐进性    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群体之间出现大规模的人口跨地域流动、各群体在相互交往和学习过程中逐步融合,这是人类社会整体的发展趋势,也是任何现代化国家发展的方向。经济全球化必然推动世界各国间的人口流动、文化交流和经济融合,欧盟的建立和欧元的实践是这方面的积极尝试。欧洲在应对近期债务危机中更加深刻地显现出要求加强一体化的新趋势,欧洲必须克服各民族国家分散治理的局限性,才能拥有克服危机、持续发展的后劲。我国各族精英都应当看清这一历史发展大趋势,思考我们是否需要重复欧洲人经过400年分分合合、付出惨痛代价后否定的道路。    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族群众多的国家,由于历史发展进程各不相同,各群体间必然在许多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因此,在族际交往和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各族之间的差异性。正因为存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中央政府制订的政策就必须充分考虑到各族群之间的差异性,各地区和各民族之间有所区别,不能“一刀切”。在中国历史上,各朝代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特点制定因地制宜的各有差异的制度和政策,一地一制,一族一策,这种尊重差异的政策取得一定的积极效果。这些方面的历史经验,今后我国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民族政策进行必要调整时可予以借鉴。    在一个多族群国家推动政治整合、经济整合和文化整合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央政府必须充分考虑到不同群体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路径、水平和特点方面的多样性,考虑到各族群的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起点和各自不同的发展速度,考虑到各族群对于生活和社会的基本态度,在设计和调整相关政策时要注意设定发展目标和发展进度的渐进性,要为不同地区、不同对象设立有所差别的政策、提出不同的发展规划和目标,采用不同的发展速度推进。在许多时候,不顾客观条件,不尊重当地民众的意愿,单凭主观愿望来推动社会发展和族际交往,其结果往往是“欲速则不达”。20世纪20年代列宁曾明确反对把俄语定为“国语”并以行政手段强制推行,我们必须牢记决不做“揠苗助长”的蠢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如何推动族际交往和政治整合的具体做法和步骤,需要在大量实地调查和广泛征求当地干部民众意见的基础上来确定,因地制宜,因族制宜,设计必要的过渡性措施和阶段性目标,谨慎推进,并随时总结经验和调整措施,一定要避免“一刀切”的粗糙政策和“大跃进”式的政绩工程。    三、坚定地尊重和依靠少数民族精英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边疆各少数族群始终存在很强的向心力,在清末抵抗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瓜分的斗争中,毋庸讳言,有些民族上层人物在帝国主义利诱下曾有分裂祖国的活动,但是同时也有许多少数民族精英人物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并和分裂势力作斗争。在中国近代史中,爱国始终是少数民族精英的主流,这也是西北、西南广大少数民族聚居区在国家力量衰微的20世纪早期仍保持对国家的忠诚、在40年代后期得以迅速解放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在活跃于国家建设各行各业的我国少数民族精英们,包括广大干部、知识分子、社区领袖、宗教人士、企业家等,绝大多数在1949年后出生,在党领导的学校里接受现代学校教育,在各级政府和不同的社会机构中发挥作用,他们在广大少数民族民众中有很大的影响力。多年来政府推行的民族理论教育和民族干部选拔体制,也使少数民族精英一般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民族意识及责任感。在当前社会发展和国内族群政治格局下,民众也把继承本民族传统文化、维护本民族经济利益的期望寄托在少数民族精英身上。由于他们长期接受党的教育,在思考中国民族关系和现存实际问题时,他们既有对本民族前途和利益的深厚感情与关切,又具有较宽理论视野和现代知识,可以从比较理性的角度思考本民族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前途。因此,在各级政府和学术界开展有关民族问题和政策的讨论时,少数民族精英的实质性参与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说,他们的全面参与是这些政策能否成功的关键。如果少数民族精英群体对政策调整的具体做法不接受,内心有疑虑,情绪上有抵触,那么这些做法就很难在实施中取得真正积极的效果。    我国老一辈革命家们在制定有关民族问题的政策时,始终非常关注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对于这些政策的接受程度,把与他们的沟通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前提。例如在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中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2]20世纪50年代后期如果在康区和青海藏区也能按照这样一个精神,在条件成熟时再推动改革,这些地区的“民主改革”进程可能会顺利平稳得多。我们在推动各项工作时不能只从良好意愿、主观认识和价值判断出发,不征求少数民族精英的意见和建议就贸然从事。各级政府必须认识到,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是在民族地区推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力量,要充分信任他们和依靠他们,使他们成为少数民族现代化的领头人。 四、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 (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社会学 > 民族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69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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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思乐:夹缝中的维吾尔族学生

文/赵思乐 原刊《阳光实务周刊》第54期 4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市发生暴力袭击事件,造成21人死亡,其中包括警察和社工15人、犯罪嫌疑人6人。根据新疆自治区政府发布的消息称,社工和警方由于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在家中计划筹备恐怖袭击而遭到杀害,在双方激战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6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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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泉:滥用“国学”不利于中华文化认同

杨福泉:滥用“国学”不利于中华文化认同 ——呼唤更为整合包容的当代中华文化精神教育(节选) 进入专题 : 国学 中华文化    ● 杨福泉 ( 进入专栏 )        摘要:   当代中华民族要构建56个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及和谐稳定的边疆可持续发展,就应该呼唤一种更具整合性和互补性的中华文化精神和国民教育,要避免当前一浪高过一浪的”国学热”的负面作用,避免片面地以”汉学”和”汉文化”来代表中华民族文化的弊端。在大中小学传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应该走一条创新的路子,即不要局限在只从汉学的典籍诸如”四书五经”里挑好文章,也不要老是囿限在传统的一些汉学典籍里来谈论和界定”中国传统文化”,应该从各个民族的传统智慧、丰富多样的典籍中汲取营养,重新创造和熔铸出我们当代新的中华民族文明和中华民族精神。从56个民族的文字或口传心授的文化遗产里精选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精神熏陶和人格培养的内容,从各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里精选经典之作。这样做一是会避免过去仅从汉学典籍里挑选传统文化教材的狭隘之弊病,广采博纳必将起到对各民族文化互补的作用;二是有利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不至于在55个民族中造成因为只提在学校里进行四书五经等汉学典籍教学而引起的逆反或反感的心理。通过各民族文化在我国学校教育平台上的”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来构建互补和互学的中华民族文化精神新格局。      一、对中华民族文化的准确定义和认知,是促使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前提      中华民族文明没有中断的重要原因,就是中国各民族文化的互补和相互交融,各民族文化不断进行相互的吸纳和更新。中华民族的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正确认知和定义,有利于民族团结,边境稳定;有利于我国各民族对中华民族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的认同。   不应把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等同于对传统的汉文化的认同。在当代中国,谈到中华传统文化的重新认知和学习,谈到传统文化的教育,一般都多谈到”国学”,谈到”四书五经”。重读”四书五经”在很多学校里已经成为一种时髦的浪潮,有的学者不遗余力地鼓吹:应该让包括四书五经在内的传统经典,尽早回到中国中小学生的课堂。希望中国政府尽早启动这项影响中国前途和命运的改革工程,尽早颁布法律,肯定传统文化经典在基础教育中的地位。   把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和教育简单地等同于重新把”四书五经”搬到课堂和对”国学”的弘扬光大。   ”四书五经”首先应精选地读,不能忽略在读”四书五经”时向学生指出其中的糟粕。我在这里更想说的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经典不仅仅就只有”四书五经”,五十六个民族都有其非常丰富的经典,相互间有很大的互补性。汉族之外的很多少数民族在生态伦理道德、婚姻伦理道德、敬老爱幼、两性平等方面,有非常丰富的内容,有的在人性化和有利民生等方面远远超过儒家经典,但当今很多学者习惯了汉学典籍至上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和观念,翻来覆去老是在说那个实际上不过是”汉学典籍”的”国学”,好像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就只有这个”四书五经”。其实,鲁迅、胡适等一批中国新文化的先驱,早已经看到了以”四书五经”等为载体的中国汉学典籍的大量糟粕,所以才振臂呼唤引进”德先生”和”赛先生”,五四以来的新文化运动使中国博采众长,吸收了西方的科学和民主精神,通过创新形成了绵延至今的中国新文化。   假如没有五四以来的这种对”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吸收和学习,依旧拘泥于经过历代封建专制者的利用而变异的儒家典籍的故纸堆中,我不知今天的中国文化会是一个什么格局。至少我们可以从以”四书五经”为主要教育内容的旧中国封建专制下的教育和社会体制等情形推断,其结果不容乐观。面对鲁迅先生等一代哲人深沉理性的苦示和呼喊,今天这些享受着他们创造和引进的新文化福音和果实的我们更不应忘记先哲前赴后继的努力。   ”四书五经”的不少篇章确实包含了古代汉民族先人对宇宙、自然、社会、人生的深入思索,包含着先哲对道德伦理的深刻思考,但也有很多美化封建特权阶层、崇尚专制独裁、歧视体力劳动、宣扬愚忠愚孝等的论述,对当代中国年轻人来说,有害的糟粕还是不少。不应泛泛地鼓吹将良荞不齐的四书五经重新普遍地在当代中国的课堂上灌输。      二、将”国学”等同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不利于中国文化认同      何谓”国学”,根据1989年版的《辞海》的记载是这样说”国学。①犹言国故,指本国固有的学术文化。②西周设于王城和诸侯国都的学校”。英文里对应的”国学”一词一般翻译为 “Sinology”,实际上多指的是汉学。   ”国学”一词实际上是在中国封建王朝的语境影响下产生的一个特殊学术词汇。它是受中国封建社会”夏夷’之说的影响而形成的。中国封建王朝统治者和那些时代的士大夫们是不把研究中国汉族的民间社会、平民文化视为”本国固有的学术文化”,更没有把丰富多彩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视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而20世纪初叶提出”国学”概念的中国汉学家们则是受到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将以研究儒学经典为核心的”汉学典籍”冠之以”国学”,当时的学者邓实对”国学”的定义便可见当时的汉学家对”中国之学”的片面理解,他说:”国学者何,一国所有之学也。”显然把经史子集等汉文典籍视为就是”一国所有之学”。   因为这种观念的影响.在中国学术史上.对中国平民文化和民间文化的研究非常薄弱,如二十四史基本上就是在讲封建王朝继替的历史。   由于”国学”的缪见,现在国内写过一些研究经史子集的学者常常被冠之以”国学大师”,这样使国外不是从事汉学的学者误以为这是中国学术界认定的研究”中国学术’或研究中国的权威学者。由于这种谬见相沿至今,很多近现代深入研究中国平民社会、民间文化的学者历来被”国学”排斥在外,如费孝通、钟敬文等一批优秀的中国学者,自然就不能算在国学家的队伍里。近年来认为季羡林先生也不是国学家的观点,是把研究印度与研究中国作为划分是否是”国学家”的分野,那么问题是,如果把”国学”视为研究中国之学,难道就只是指那些只研究经史子集等传统汉学典籍的学问吗,如果说过去的学者受历史的局限而把这门狭窄的学科自诩为”国学”情有可原,但在今天,传统”国学”的内涵在现代社会还能标榜是”中国之学”吗,如果不能,当代的中国学者是否应该考虑对这种非常不准确的学术术语定义进行一些改进呢?   传统国学观念导致的另一个不良后果,就是如今对青少年的”国学”教育也局限在”读经”上,一说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就是读四书五经等典籍,以为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国学”一词颇能蛊惑人心,”读经”成了对中国年青一代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代名词。   ”国学”的提法在国际社会也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很容易混淆”中国学”与”汉学”之间的区别。我常有机会到国外进行学术交流,经常碰到不同学科的学者问的一个问题是:你们的”国学”究竟指的是中国学还是汉学,或者是古典汉学?”国学”一词语焉不详,也许”国学家们”认为这是老外不懂中国文化历史的幼稚问题,但中国在进步,一些不准确的学术定义难道不应在新时代的学人手中得以更正吗?非常容易从字面上就误会这是指”中国学”的一个陈年词汇,我们难道不应有所补遗拾闭,不应有所更正吗?难道还要让国外学术界认为今天的中国学者还是不能摆脱一种以”大汉族主义”的观念来审视和定义中国的学问和学科吗?   在当代中国,”国学热”一浪高过一浪,但今天所说的”国学”,其实是囿限在汉学典籍的范围内,且将其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将儒家典籍等同于整个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典籍,其实这些汉学典籍仅仅是中华民族典籍的一部分而已。我们今天是否应该反思,中国是由五十六个民族构成的国家,每个民族都有非常丰富的文化遗产,我们今天呼唤和弘扬的中华民族文化,应该是集中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和精华的文化,而不应该仅仅就是今天被我们津津乐道名曰”国学”而实则是”汉学典籍”的这部分古典文化,我认为,如果我们到今天还将中国传统文化局限在过去眼界狭窄的旧时代学者所说的 “国学”,将其视为”一国之学”,那对由五十六个民族构成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的认同是非常不利的。   除了汉学典籍,中国还有其他五十五个民族的典籍,它们都是当今”中华之学”的组成部分,蕴含很多”四书五经”所缺少的智慧、知识和人文精神,我觉得今天应该是重新审视”国学”、审视如何建构当代中华文化的时候了,不要让国内外的年青一代以为中华民族的”国学”就只是我们今天在国内的高等学校和国外的”孔子学院”里讲授的孔孟典籍和四书五经。我多年致力于在国外讲授和交流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对此有深切的体会,中国文化其实是以这种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为根基的,过去我们对汉族之外的少数民族文化介绍、宣传和传播少,很多外国朋友都说,中国改革开放以后,他们才逐渐知道中国的文化原来是这样兼容并蓄。   如果所谓”国学”远远没有包容研究中国的内容,那就没有资格至今仍然称之为”国学”,”国学”就其对应的英文词汇来说,应该是研究”The Chinese Nation”的学问;应该是集各民族所创造的精神文化遗产于一体的”中华民族之学”,这样才配称为”国学”。当代学者应该正误,正历史之误、正旧学者之误,而不是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地将它用来代表”研究中国的学问”。像中国人民大学这样的中国名牌大学,成立”国学院”的初衷如果不是致力于研究”中国学”,而仅仅是以研究所谓传统的”国学”为己任,那名之曰”汉学院”或者”古典汉学研究院”等更为确切,这样也能显示一点当代中国教育界、学术界的求真求实、锐意改革的精神,也能使中国众多应该是”中国学”的重要内容而历来被排斥在”国学”之外的学科和民族能看到当代中国学术界的进步。   我们在大中小学传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应该走一条创新的路子,中华文化的教育应该包括各民族的文化精粹教育。教材选编时不要仅局限在汉学典籍诸如四书五经里,应该从五十六个民族的文字或口传的典籍里精选一些经典,精选那些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精神熏陶和人格培养的内容。从中华各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里精选经典之作,一是会避免过去仅仅从汉学典籍里挑教材的狭窄之弊病,广采博纳必将起到各民族文化互补的作用;二是这也有利于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不至于在五十五个民族中造成因为只提在学校里进行”四书五经”等儒家典籍的教学而引起的逆反或反感的心理。   过去,中国封建专制社会统治者带着大文化沙文主义的眼光看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鄙视他们眼中的”蛮夷”文化,往往用”用夏变夷”、”以夏变夷”的强制性手段”移风易俗”。固然,被革除的有陋习,但也有很多优良的人性化的少数民族习俗因为被戴着有色眼镜的流官们看不入眼,视为”鄙陋”而被革除,典型的诸如”改土归流”后中央王朝对纳西等一些藏缅语族民族火葬习俗的严厉禁止;基于儒家父系宗族伦理观而对男子上门入赘等传统习俗的禁止,以及对各民族妇女基于三纲五常伦理的种种限制和压迫。      三、中华民族文化教育应该包括讲授各民族优秀文化      多年来,我们在强调振兴中华民族文化之时,常常忽略了古代汉学典籍文化经过历朝历代封建王朝的阉割、唯统治者所用的改造等等,实际上是良荞共存,精华糟粕同在。现在学术界不少人一谈到”中国传统文化”,往往就只谈”儒家之学”、”孔孟之道”、”四书五经”,而很少想到由五十六个民族汇聚而成的中华民族多样化的原典文化,传统文化应该是包括除汉族之外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的,我们常常以汉学典籍代表中国传统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甚至忽略汉族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我们是否意识到这样来理解”中国文明”、”中华民族文化”,未免太狭隘了一些呢,是否有不利于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和各民族互补互学之弊呢?   我认为,在大中小学传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应该走出一条更为胸怀博大且准确的创新之路,即不要局限在就只从汉学的典籍诸如四书五经里挑好文章,也不要老是囿限在传统的一些汉学典籍里来谈论和界定”中国传统文化”,应该从各个民族的传统智慧、丰富多样的典籍中汲取营养,重新创造和熔铸出我们当代新的中华民族文明和中华民族精神。从五十六个民族的文字或口传心授的文化遗产里精选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培养的内容,从各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里精选经典之作和精粹之作,广采博纳必将起到各民族文化互补的作用。这也有利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不至于在五十五个民族中造成因为只提在学校里进行四书五经等汉学典籍教学而引起的反感的心理。需要通过各民族文化在我国学校教育平台上的相互学习和补充,来构建互补和互学的中华民族文化精神新格局。   此外,中华民族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还应该有一种”世界眼光”,以一种博大的胸怀来博采众长融入自我。当年”五四”先贤们吸收了来自国外的”德先生”、”赛先生”,形成了具有蓬勃生命力的新文化,它们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文化中非常重要的有机构成部分。对中华民族来讲,自尊自信、实事求是又冷静虚心的眼光是非常重要的。在挖掘和弘扬我们五十六个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和精神的同时,还应该去发现更多国家的长处,努力学习。同时,认真总结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和发展中的教训,引为我们的前车之鉴,这是很重要的。我们也应该看到,西方发达国家也在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发展道路和国策,在不断克服资本主义制度的种种弊端,甚至从社会主义制度中汲取了不少合理和人性化的因素,所以,我们所讲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也在不断的变迁中。因此,我们向发达国家学习也应该有一种动态的眼光和相应的思路、方法,而不是抱着过去相沿下来的陈旧观念来看待今天的西方世界。这样,我们才能具备一种理性的客观的世界眼光,不断建构蓬勃向上、活水长流的中华民族文化和精神,最终走向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美人所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      ”边疆发展中国论坛2010论文选登”,载《共识》2011春季刊(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编),此文是《呼唤更为整合包容的当代中华文化精神教育》一文的节选,全文载《边疆发展中国论坛文集》(发展理念卷),中央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 进入 杨福泉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国学 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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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中国 | 一位维吾尔族作家写给中国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

【《公民议报》编者按】在这封本刊辗转收到的公开信中,尽管所持的立场、所用的词语未必能为许多读者所接受,但作者以其多年在中共体制内工作的维族干部这样的特定身份所做的观察,确实从一个相当具有说服力的侧面和角度反映了新疆的现实,揭示了中共专制体制下民族问题的结症所在。   我们希望,通过接触不同立场和侧面的观察,可以促进人们换位思维,开阔眼界,拆除对思考和智慧的禁锢。即便打动不了专制统治者的铁石心肠,至少也能为未来民主的中国社会合理和平和睦地解决民族问题,提供有益的思考角度。   为此,我们郑重地向公众推介这封公开信,欢迎所有媒体和公众的转载和传播。 敬爱的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李克强副总理、张春贤书记及中国所有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各族领导:   你们好!我是一位维吾尔族作家,多年来在新疆的国家机关从事研究工作,现在国外留学。在中国共产党将要召开十八大之际,一种责任和历史的使命迫使我给各位写这封信。这是我已经思考三年之久的信。我于2009年的7月5日,那个改变我人生的日子开始,每天都在思考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因为这一天,我通过共产党新疆党委书记王乐泉的自私、残忍、阴险、耍两面派和无能的行为,第一次对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产生了疑问。这对于一名国家干部来说是危险的,因此我决定要给各位写信请求解答我提出的问题。但是因为我始终不能确定中央领导与7.5事件的关系,尤其是在2009年8月当胡锦涛主席在新疆厅级领导干部会上的讲话中,肯定了王乐泉的业绩。说实话,当时不仅是我,还有许多和我一样的民族干部对胡主席真的很失望。但是大家为了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能保持沉默。当我到了国外之后,通过网络看到了许多在国内看不到的有关中央领导的消息。虽然其中也可能有偏见,但我根据自己独立的判断力重新认识了胡主席和温总理。尤其是胡主席于2011年7月在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的真诚,温总理关于“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的演讲和在温州动车事件中对受害者家属的真诚,中央对薄熙来事件的处理,最近的中美关系等许多中央为新一轮改革所迈出的步伐都令我感动,更令我敬佩。通过这一切让我看到了中国的未来,让我深深地认识到,中国将会,而且必须有一系列真正的改革。但也面临许多挑战。这些挑战对于60多年来实际无意识地徘徊在封建君主制与共和制幻觉之间1的中国是致命的,也是严肃的。我作为中国人,一位研究哲学和社会学的知识分子,有义务和责任在这历史性的关键时刻把自己的智慧奉献给祖国的民主改革事业。   尊敬的各位领导,国家,她不仅是执政党的国家,也是人民的国家。包括这个国家的每一个民族。维吾尔族人口对于中国这个大家庭来说也许不是很多,但由于它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它的影响力是全球性的。因此处理好维吾尔族与汉民族之间的关系,维吾尔族与国家制度之间的关系,需要的是科学地认识和家长般的宽容,父母般的关爱和健全的民主与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新疆真正的、长期的和平和繁荣,而不是表面上的、暂时的或只是让外界看的稳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1.中国的改革需要全世界中国人(包括国内外的维吾尔族和藏族)的参与和支持,实际上这也是缓和国内外民族矛盾的一种方式   首先,我完全支持胡主席和温总理的改革决心,因为对于中国来说,只有对于目前的制度和民族政策进行彻底的改革,才是唯一解决民族矛盾的办法。为达到这个目的,各位领导必须遵循科学原则,必须得到全国人们,包括所有海内外各民族同胞的共同支持,因为中国不仅是汉族人的中国,也是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所有当地民族的中国。无论他们现在哪里,他们都有一颗爱家乡的心。他们都有权利和义务回国参加家乡的建设。他们不应该被拒之门外。至于国家分裂的概念,只有执政党内部出现问题,国家才能被分裂,普通百姓是绝对不会有这个机会的。其次就是高度膨胀的大汉族主义思想也能迫使当地民族产生民族分离意识。在新疆多少年以来,除了汉民族以外,所有出过境的其他民族,包括国家公派的留学生,都很容易地被怀疑为有民族分裂嫌疑。这是因为我们长时间的斗争哲学使我们养成了总是用放大镜到处为自己寻找敌人的习惯,我们在这个极端习惯的影响下,在漫长的62年以来,误伤了所少同胞的心,杀害了多少无辜?难道当前被我们到处树立的“海内外敌对势力”还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吗?难道我们没有勇气和肚量用同样的放大镜去从全球寻找我们的同胞和朋友吗? 2.只有父母般的爱心和真诚的党,才能改变国家的命运而不是独裁统治   近些年以来,中国的社会问题就像人体内的毒瘤,越存越大。它的来源应该从50年代算起,我们长期处在人为地制造矛盾的状态。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我们失去了尊严,甚至人最基本的权利、人间的爱和平等,人与人之间的信誉和责任。我们只想和那些发达国家的人那样,过上富裕平等的生活,但我们坚持自己病态的制度。我们把钱看得比自己的生命、安全、尊严还重要,因此我们为钱而疯狂。人,开始变成了食物的奴隶,金钱的奴隶。而这时,又是党内权力争夺战和所谓的阶级斗争的高峰,领导干部变成了职务与权力的奴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像我们的许多法律那样,只当作挂在墙上的摆设。因此大家变成了一群原野上的野兽,一群只是为了利益而残害彼此的口是心非者。在这个时间饿死的人暂不算,仅被批斗死的就无法计算,尤其是在新疆,这些政治运动在这里更加猖獗,老百姓的心伤痕累累。像国家主席刘少奇那样的民族精英被我们活活折磨死的时候,被折磨死的维吾尔族精英就有上千万。那些当初承诺给少数民族地区高度自治的诺言,在阶级斗争和敌我矛盾扩大化的年代里,一切变成了一堆废纸,没人再敢提起。多少年来,我们以各种斗争形式在给人间、民族间播种仇恨。这种仇恨回过头来又对国家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危及,而我们又用高于国家教育投资的费用2,以最不科学的方法在“维稳”。用纳税人的血汗钱来对抗纳税人自己,再一次激活新老矛盾。这是多么滑稽的因果关系?这种现象更多的出现在了2009年的7月5日和7月7日,还有当年的9月3日的乌鲁木齐街头,出现在警察和武警的枪刀下。这期间,我也曾为阻止一位汉族女警察在大街上无辜殴打一位抱着孩子拿着大包的维吾尔族村妇而差一点被囚禁,原因只是因为这个村妇没能马上出示她的身份证。因为在这一段时间,警察不需要佩戴警号,警车号被掩盖,任何一位代表国家政权的警察可以随意制裁看不顺眼的任何维吾尔族人。第二天夜里凌晨,有七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在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毫无理由地闯入我的私宅。尽管我是国家高级干部,但就因为我是维吾尔族,因此也没有能够避免这些厄运。这一切让我感到王乐泉们所制造出来的独裁统治和大汉族主义思想所造成的民族仇恨对中国法律、人的尊严和人权的严重践踏。人们早已厌倦了依任何政治运动形式为百姓洗脑和愚弄百姓的行为。我们需要执政党拿出对老百姓的真诚和责任心,拿出对老百姓的爱。建立健全法制,依法治国而不是依党治国。像胡耀邦时期那样,真诚地向民众承认历史的错误并敢于纠正,才能收拢被打散的民心。有民心在,国家的未来才有希望。 3.建立健全国家法制、避免人的奴性、民众才有资格成为拥有独立人格的公民   搭救民族的灵魂,保护国家的尊严,它不只是依靠金钱,他更不像把国旗从地下捡起来那么简单,他首先需要建立健全法制。需要执政者对国家的法律和百姓的忠诚,民众对国家的拥护。拥有独立人格的民众不需要承诺对执政者忠诚,这样可以避免人的奴性和个人崇拜。但民众对国家必须忠诚,这种忠诚体现在对健全的国家法律的顺从而不是对执政者的顺从,因为我们没有处在一个暴君体制下的国家。因此国家的法律对他的臣民必须是平等的、一视同仁的、否则人民有权拒绝服从这个不平等的法律。执政者必须对老百姓和国家忠诚,因为执政者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他们是老百姓选出的领导,而不是老百姓的主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绝对不是主仆关系。因此执政者有责任让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哪怕是像维吾尔族这样的三等公民)都应该拥有平等的幸福感。国家、执政者和人民,这三者的关系是互补的。他们又是相互独立的,但又是互相限制和依赖的。   执政者是家长,他可以有许多孩子,无论这些孩子是自己生的还是收养的,但是家长必须对每一个孩子一视同仁,尤其不能令维吾尔族这样收养的孩子感到自己被排斥,被边缘化。要充分尊重这个不同血型的孩子的民族个性和历史文化背景,否则这个孩子会想到自己的祖先,他的心会偏离这个家,这与闹独立无关。我们的制度不应该把民族分裂意识强加给这个民族,然后再指责他们闹独立,好以国家分裂罪来加以制裁。如果维吾尔族人一开始就有这种独立意识,当年我们的代表就不会和中央政府签署和平协议。全世界的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但他们对于有民族独立意识的地区和民族并不象中国这样选择激化矛盾、采取高压政策这种最愚蠢的办法也照样在很好地维护他们地区的和平民族之间的团结。 4.西部大开发,究竟谁在受益?   中央从2000年3月开始运作的西部大开发的原本目的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加强改革开放力度”等战略。中央的本意是好的,但实际上这个西部大开发政策给新疆所带来的是,大批移民淘金者的疯狂到来;煤矿和金矿私人集团的乱开采,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3在双语教育的幌子下,汉语教学替代当地民族语言教育,新疆所有教学部门毫无理由地、强制性地禁止在校园内使用民族语言教学(少数地方一周只保留两节母语课),不管家长是否愿意、学生是否能听懂,而结果造成当地民族文化素质的快速下滑;4以不会说汉语为借口,大批教师和公务人员被解雇或提前离职,由不会说一句当地民族语言的汉族移民其替代;5民族大学毕业生因为受民族成分和语言的限制,长期不能就业,甚者在乌鲁木齐的人才市场上明目张胆地贴出“少数民族面谈”的标示,剥夺他们申请就业的权利,而汉族大学生,甚者持假文凭来新疆者当月就能就业,对此无人敢于过问;6当地民族,尤其是维吾尔族人在自己的故土经常以种种原因不能自由流动,更没有正常申请护照和自由出入境的权力,他们甚至在中国内地住宾馆和租房的权力都被限制。这些不平等给新疆本地人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以开发新疆为名,市郊的农民耕地廉价出卖和多次转手卖给来自内地的“开发商”,这些所谓的“开发者”再转手卖给后来者;获利心急的当地领导随便变卖公共文化设施给“开发商”,而市民失去娱文化场所,农民失去他们的耕地,对此提出异议或上访者就会被贴上民族分裂主义者或疆独分子加以惩罚。事实证明,西部大开发,最终受益者不是新疆大部分当地民族,而是汉族淘金者。而这12年也是新疆民族冲突高发期。但是每次发生冲突,新疆地方政府总是以“民族分裂分子在捣乱”为借口,实施镇压,掩盖自己工作中的严重错误,以此来千方百计推脱责任,转移矛盾,欺骗中央,掩盖事实真相。唯独就不从根本上承认祸起于萧墙的事实,尽管这些是历代新疆各级地方政府欺上瞒下的一贯手腕,难道中央就应该永远地被欺骗下去吗?新疆本地百姓的根本利益就该永远地被剥夺?民族尊严和人权就应该永远地被践踏吗? 5.新疆的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中当地民族比例到底占多少?   这也正是胡耀邦曾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对新疆现状关心而提出的一个问题,对此许多维吾尔族高级领导干部记忆犹新。胡耀邦,是懂得永久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一位明官。当时他视察新疆时发现,新疆机关工作人员中大部分是汉族干部,民族干部没有实权,就像现在,几乎是摆设,中央在新疆的各种企业更是如此。尤其是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农村和草原,几乎都被兵团所占领,地方和兵团之间土地和水资源纠纷不断。因此胡耀邦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方案并制订了相当多的法规和条例,缓和了这些矛盾,“从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放开了民族自治权,大力提拔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和教育,保护民族自治权和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尤其是在‘三个百分之六十’”7。这些政策虽也然遭到了希望永远殖民统治新疆的少数汉族干部的反对,但是对于少数民族的教育和文化带来了一场繁荣和平势态和社会的稳定。遗憾的是这些方案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实施,胡耀邦就被迫免职,他提出的有科学依据的民族地区改革政策被批判。实际上,胡耀邦的政策缓和了当时的许多民族矛盾,尤其缓和了从王震时期到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制造出来的许多地方性的民族矛盾。给蒙受冤、假、错案者的平反,给社会带来了平等和民主的风气。当地民族被殖民的感觉逐渐减少。但是自从王乐泉担任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以来,被制造出来的民族矛盾日益尖锐,使当地民族感到自己生活在殖民统治下。 6.不要再让无辜的汉族移民成为殖民主义者的替罪羊   《天山网讯》记者黄艳报道:2010年8月26日,记者从正在乌鲁木齐召开的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新疆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但是适宜人居住的绿洲面积仅7万余平方公里,而在这些绿洲上聚集了新疆95%以上的人口。绿洲的人口密度与东部沿海省份接近。目前新疆人口自然增长率10.5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一倍,成为全国人口自然增长速度较快地区。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均自然资源的占有量持续减少,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凸显人口对新疆经济社会的约束越来越强。   根据以上的中国官方信息可以肯定,新疆的移民问题确实是新疆新一轮民族矛盾的引发点。但是如此重要的科学论证仍然没有引起那些拥有强烈的殖民统治欲者的警惕。事实证明,如今以西部开发而涌来的大批汉族移民到了新疆以后,不是去那些戈壁沙漠从事名副其实的开荒,而是他们中的99%以上都生活在已经被当地民族开发好的城市和绿洲地带。而在历史上根据《中国边疆史地研究》记载8,杨增新在1916年给当时的国民政府的呈文中写到:“(新疆)……人民仅二百一十余万,其中汉民不及百分之一。”而现在就在乌鲁木齐市的汉族人口已占到全市人口的72.7%以上。而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其他本地民族一步一步地被挤到生活艰苦的边缘地区和戈壁沙漠中,而绿洲和城市不断地被汉族移民所占领。利益的冲突使民族矛盾不断地激化。而站在这些被激化的民族矛盾的对立面或最前沿阵地的是那些无辜的汉族移民,尽管有强大的国家政权在给他们撑腰,但是他们的人身安全每时每刻都在被挑战。这是一场误导的利益争夺战,同时也是一场被当地人认为掠夺者的汉族移民和当地百姓之间的隐形战争,它的罪魁祸首是国家不科学和错误的移民政策。   当那些土著民族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被人为地遭到严重地破坏,人们的利益空间在不断地被缩小,有限的资源被掠夺性地开发,城市优越的工作岗位被强制性地占领,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被粗暴地践踏,历来以豪爽和好客为名的当地民族在自己的家园里被排斥、自由和尊严被剥夺时,他们再也不能沉默了,由此产生的民族矛盾的导火线随时都可能引发。在这场不平等的利益争夺战中,是人,是活着的人,是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肯定会有所反应,有所反抗,这是人最起码的本能的表现。但是每一次的抗议都会被打上恐怖分子的标签以悲剧附上句号。当自身利益的保护者被迫屈服于强大的权力的时候,这种屈服绝对不会是长久的,因为这不是自愿的屈服。被迫的屈服只能在对方的心里留下更深的屈辱感,这将会为下一轮的冲突点燃仇恨的烈火。民族矛盾的每一次激化,都会给这个烈火以新的养分。这就是无休止的悲剧的延续。悲剧中的受害者永远都是那些无辜的、可怜的各族百姓。 7.强烈要求撤销伤害民族感情,激发大汉族主义思想的中共中央19967号文件   民族主义思想在鸦片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号召国人的民族精神,打击外来侵略者,也许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在和平年代里,由民族主义思想激发出来的大汉民族主义情绪的结果,就如最近的“流氓爱国”没有什么两样,因此不应该被提倡。当我们长期以来被奴役的思想情绪在国家错误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历史言论引导下对外发泄的时候,它就以大汉族主义思想意识的方式在发泄给其他比自己人口少的民族,当前这种发泄时常有意或无意地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使它变得合法化。实际上,正是这种不合理的政策为大汉族主义思想的蔓延提供了土壤和养分。在新疆,尤其是王乐泉执政的近20年中,大汉族主义思想开始快速膨胀,在他的多次强调和建议下,中共中央错误地下达了19967号文件。在该文件中强调“新疆的主要危险来自地方民族分裂主义”,以这种方式明显地将新疆除汉族之外所有当地民族看作给国家带来危险的因素,并将汉民族和当地民族有意地对立起来。从那以来,在来疆工作的汉族领导干部的眼里,当地民族,尤其是维吾尔族人,是不可信赖,不可重用,但可以利用的群体。那些来疆就业的汉族大学生,复员军人,参加西部大开发的农民工和很容易获得国家无息贷款的汉族投资商的心里,几乎都怀着高傲自大、蔑视当地人的因素。在他们认为,他们来新疆,是为了改变这里的野蛮民族,他们是这些野蛮民族的救世主(其实这些人根本不该忘记,60年代大饥荒时起,是新疆的各民族百姓拿出自己最后的口粮救了多少汉族逃荒者,是维吾尔族的祖先曾用自己辉煌的民族文化一度影响过中原文化这一历史事实,而且在1945年之前新疆人的文化素质已高于内地是有证可查的)。尤其是来新疆的汉族领导干部也带着浓厚的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变色镜,作为新疆第一把手的王乐泉,正是这种思想的代言人。他的这种错误思想在7.5事件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在那次事件中,王乐泉扮演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汉族主义者的角色,他把国家的武器对准了手无寸铁的维吾尔族学生和农民工,使得抗议示威的学生运动以国家恐怖划上句号,而且至今都在隐瞒真相。然而这次事件给中国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国际影响。目前这种思想也在反方向地影响着当地民族的民族主义意识。潮涨船高,结果这种思想以相互对立的方式使民族关系雪上加霜。但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从来就没有批评过大汉族主义思想的严重后果,从来就没有关注过大汉族主义思想对于多民族一起生活的国家带来的严重灾难。因此大汉族主义思想在默认中被合法化,这也是导致新疆乃至全国民族关系恶化的实际因素之一。使这种思想合法化的正是中共中央19967号文件。其实未来的中国不是以大汉族主义思想,而是以开放式的国际关系,健全的法制和民主,健康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间的真正的平等、外加经济的发达才能够崛起。 8.重新审核一个违背宪法,不符合逻辑的法律条款   为了保障国家法律的神圣和公正性,请求重新审核刑法第103条第2款及“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刑法的这个不符合逻辑的条款就是产生许多冤、假、错案的基础。这一条针对的是中国持有不同政见的精英和少数民族。其实就是这些持不同政见的人士,才是推动历史车轮的功臣,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执政者们的神经不应该如此的脆弱,他们不该如此的没有自信,如此的害怕持不同政见者和他们手中的真理。如果国家的基底是稳固的,那么她不可能就因为“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吹煽动……发表言论、散布文字、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就能达到分裂一个国家的目的。国家,它不是纸老虎。只有执政者的严重失误,国家才能被分裂和颠覆,而不是几个或是几十个老百姓的行为。相反,执政者的错误政策可以分裂人心,让人处处感到“人在曹营心在汉”。实际上刑法第103条第2款和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完全相违背和矛盾的,为了保护国家宪法的神圣和尊严,因该彻底修改这个违背宪法的法律条款。 9.尊重生命,平反89年6.4天安门事件,97年2.5伊宁事件和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重新审理30年以来中国所有的政治犯,良心犯的案件   30年以来,中国以“分裂国家罪”等罪名关押、处决了许多民族精英和持不同政见者。从6.4天安门事件到乌鲁木齐7.5事件至今的23年中,国家对发生的多次不同形式的学生抗议运动的歪曲和镇压,使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和人权严重倒退,这严重地影响了民主社会及人类文明的发展。尤其是有本人亲眼目睹的7.5事件中,被警察随意开枪射击,无故入狱和判刑的案件较多,它所造成的恶劣后果是无法估计的。坚决要求重新立案审理那些没有经过审判就遭杀害的人员的案子。对那些无辜、未到法定年龄就被关押甚者判刑的人员依法释放和国家赔偿。据我所知,在新疆对于此类的案件的办案过程非常不严肃。从王乐泉到努尔拜克日的“严办、速办、扩办”的指令下,办案远远超出了法律范畴,无故获刑人员较多。对此类案件不容许律师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无罪辩护,因此冤、假、错案的产生率较高。甚者有时几个小青年在一起聊天说出来的几句话,也被当作国家分裂罪的证据而获罪。经常因为一张图片,一篇文章或一首诗就被判成国家分裂罪而获重判。刘晓波、新疆法制报记者海拉提.尼亚孜、青年诗人努尔买买提.亚森、中央国际广播电台记者买买提江就是具体案例。   其实全世界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他们在自己的历史上也犯过许多人权方面的严重错误,但是他们的珍贵之处就是敢于承认历史的错误并能及时地纠正,这需要执政党的勇气和智商。只有敢于摆脱独裁狂想,表现出真诚和责任,避免继续践踏国人的尊严和感情,中国才有资格在国际民主舞台上理直气壮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否则无论中国在经济上多么强大,但他绝不会被世界人民认为是一个在国际上有威望的民主国家。 10.重新思考乌鲁木齐7.5事件,调查7.7、9.3事件,找出事件真凶,为无辜死去的各族兄弟姐妹讨公道   2009年的乌鲁木齐“7•5”事件中根据官方报道,有197位各族同胞失去了他们宝贵的生命,直接经济财产损失达6895万元,实际上很多内部人士都知道,死亡人数远远超出这个数字,而且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事件,但是王乐泉为寻找表现他那铁腕治理新疆而获得更高职位的机会,使事态有意扩大化。(我说此话是有真凭实据的。)结果强大的国家武器对准了手无寸铁的维吾尔族学生和农民工,仔细回忆起来,当时在大街小巷带头焚烧公交车者,带头打人者并不是那些上届游行的学生,根据看过官方内部录像的人透露,在那些被抓和被判刑的人员当中,根本就没有看到最早出现在录像中的那些带头引诱犯罪的人,结果放过了那些带头打人者,重判了那些观看者和证人,那些神秘的人物就此消失。而在7月7日同样有汉族暴徒在武警警察的假阻止,真掩护下上街殴打和杀害维吾尔族无辜百姓,打死、打伤致残具体人数新疆政府对外一直都在隐瞒。因为根据王乐泉的话说,“愤怒的汉族群众上街游行抗议”,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手持同一个规格的铁棍,脚穿同一形状的军皮鞋,出现在乌鲁木齐的大街小巷,见维吾尔族青年就殴打。至于这次事件的策划和组织者,新疆高层领导几乎都知道,是王乐泉的夫人,原华凌集团公司的副总裁在组织这次事件,我们根据该集团公司员工最早明目张胆地集体持铁棍上街并在新疆高级法院门前活活打死三名维吾尔族青年而无人敢过问,更有理由这样怀疑。在这次事件中,有无数各民族无辜百姓被汉族暴徒活活打死,但至今这个事实一直在被隐瞒。新疆的王乐泉们为了很好的隐瞒这次屠杀事件的真凶,对外只说7.5事件,不提7.7事件。而对于2009年9月3日的所谓的“针刺事件汉族民众上街抗议”的真相同样在隐瞒,对于在这次被汉族暴徒殴打致死的各族百姓没有公布一个真实的伤亡人数,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对于9.3事件的受害者医院出示的入院治疗证明一概都写成7.5事件,以此来继续隐瞒事件的真相,愚弄民众,挑战世人的智商,而真凶一直在王乐泉们的庇护之下。从新疆政府对于在一年内连续发生的三次民众上街游行和殴打无辜致死事件的处理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王乐泉们一方面在推卸责任而放过了真凶,而另一方面,大汉族主义思想在处处影响着中国执政者们的秉公办事意识,这也正是把中国人引向灾难的继续。 11.强烈要求给予维吾尔族人、包括这个民族的犯罪嫌疑人(无论他们犯的是什么罪)以平等的公民受法的权利   中国正要走向法治,但是维吾尔族人,包括这个民族的罪犯嫌疑人总是处在法制之外。尤其是少数维吾尔族人由于一定的社会原因所做出的违法行为一概被认定为国家的敌人。其结果民间维汉之间的一般的摩擦或普通的刑事案件也很容易被认为恐怖袭击,然而在法律面前他们就连和其他的中国人一样受到同等的审判、律师的辩护、公平的裁决权都没有,就被“就地惩罚”9。汉族违法分子当着武警和警察的面可以随意殴打和屠杀和自己素不相识的无辜的维吾尔族人而不受任何法律制裁10。既然维吾尔族被认为是中华民族大家庭里的成员,尽管他们中的少数人犯了法,他们也应受到法律平等惩罚的权利而不是象动物一样随地被屠杀。可现在被授权“就地惩罚”维吾尔族人的中国警察的这种极端行为,不但严重践踏人权、给国家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也在严重地毒害警察队伍本身,同时也在毒害亲历这种场面的老百姓。接下来,这些警察和目击者也可以随意杀害另一条生命而不受任何惩罚。因为我们的国家政权已经给他们做出了这种榜样。其结果在新疆和中国内地的汉族老百姓的心目中产生了一种认识,是维吾尔族的罪犯,就可以就地惩罚,维吾尔族人的任何大小违法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就地处决然后给他贴上“恐怖分子”标签了事。   有一点头脑的人应该会想到,新中国成立都已经62年了,那些所谓的“恐怖分子们”几乎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他们为什么会变成所谓的“恐怖分子”?“恐怖”到底来自哪里?他的根源究竟在哪里?为什么每次有一部分对社会现行制度不满的维吾尔族人出来表示一点抗议,就会演变成所谓的恐怖行为?而在中国内地每天都有同样的事件发生,可他们的行为被定为社会治安或刑事犯罪?比如就在“7月29日早上8时,浙江义乌闹市区人才市场门口,一名男子手持4把尖刀,嘴里喊着,‘你们不给我工资,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们活’,当场砍死一人,十多人被砍伤……。犯罪嫌疑人黎某已被警方抓获,疑有精神问题。”11难道在维吾尔族人中在这些年以来的高压政策下,不应该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吗?不能有由于“就地惩罚”而失去了亲人、以不平等竞争而失去了工作机会,因为强拆而失去了家园,因为毒奶粉、医疗事故、假冒伪劣药品而失去亲人的受害者吗?比如于2012年5月10日发生在云南巧家的爆炸案、7月2日四川什邡市民反对建设钼铜项目冲击市委等类似的案件在中国常见,但他们都被定性为刑事犯罪或社会治安,可是在新疆发生的任何维汉之间的细小纠纷就会马上被当作为恐怖袭击,不问真相一概偏向汉族而把当地人当作恐怖分子来武力镇压。这种做法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更失去了国家政权的威望和公正性。它只能激化矛盾,给维吾尔族人心理播种更深的仇恨,给汉民族造成更多的不安全因素。这将会对民族、对这个国家和地区的安全和未来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最坏的后果还将会给在境外的华人的人身安全带来报复性的攻击。应该立即停止这种错误的行为。 12.强烈抗议利用国家媒体对维吾尔族人进行群体性攻击   目前,中国成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是因为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之外,国民、包括维、藏、蒙等民族的平等、人权问题也在不断地引起世界的关注。这种关注与中国的民主体制的建立和政府的民族关系的处理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近二十多年来,在中国的一些刊物上经常出现对维吾尔族群体的攻击和侮辱现象。在一些媒体上,维吾尔族整体被称为恐怖主义民族、闹独立的民族、小偷民族和分裂分子民族而利用强大的国家官方媒体在国内外误导公众对这个民族的认识,甚者在中国由政府负责出版的一些书刊上,以公开污蔑性的字眼评论维吾尔民族整体和这个民族在中央任职的高级领导也在所不惜。由此可见,确实有人妄想以此来证明中国政府对于维吾尔族群体所采取的极端的做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于2002年在王乐泉的资助和支持下,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并多次再版的专著《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就是一例,该书就公开颠倒黑白,对维吾尔族整体,包括维吾尔族的自治区级、中央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污蔑和诽谤,也深深的伤害了维吾尔族整体和在中央有关部门任职的维吾尔族领袖们。在该书的举例行间表达了一种“建国以来,维吾尔族中从中央到地方包括普通干部,没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这样一个诽谤性的信息。虽然至今为止,有许多学者对此曾专论表示过抗议,但没有一位中央领导出面说话,结果这种错误的言论在沉默中被默认。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使许多维吾尔族知识分子、领导干部和群众不得不对于中央的民族政策感到心痛和失望。   各位领导,大家应该很清楚,维吾尔族也不是历来就好战和好斗的民族。比如在元朝时期,维吾尔族的祖先和当时的蒙古族统治者相处得就很融洽。那是因为蒙古统治者信任和重用了我们的祖先,在成吉思汗的军营里的高参中,就有威望很高的维吾尔族人。在教育方面,蒙古统治者对维吾尔族的教育模式很欣赏,他们接受了由维吾尔族为蒙古族创造的文字,就是现在蒙古族仍然在使用。在文化上,维吾尔族历史上最繁华的查哈台文学也出现在这个时期。在宗教上,蒙古族王公到贵族不但尊敬当地民族的宗教文化,而且还接受了当时流行在中亚的伊斯兰教文化,使自己的统治更加巩固。而我们目前采用的是苏联斯大林时代的民族政策模式,就是这个错误的模式,使原苏联民族仇恨到处蔓延……。难道这种错误的道路还值得我们继续走下去吗?所以我真诚地希望,对于新疆现行的民族政策、移民政策等等一系列不符合科学的政策一定要改革,冤假错案一定要平反。目前的这种由王乐泉指定的“敌人不动我也要打”的政策只能引发矛盾和伤害无辜,结果使我们的家乡永远不得安宁。   我相信,只要本着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性,本着解决矛盾为出发点,以宽广的爱心对待每一个民族,就能解决任何问题,而不是依靠高压。历史的事实证明,一个民族是杀不尽的,尤其是像维吾尔这样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民族凝聚力的民族。未来不可能永远都在强权者的手中。政府的强制和高压政策只能使维吾尔族人的民族意识更加强化,民族凝聚力更加坚强。历史的事实已经多次证明,有坚定信仰的民族是永远都不会怕死的。带领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和独裁统治一个国家,绝不是一回事。建国62年以来,从来没有一位国家领导人与维吾尔族的知识分子,包括这个民族的国内外异议人士认真地、平等地坐下来讨论过“维吾尔族到底需要什么?”就“怎样才能和这些占中国领土六分之一土地的主要民族以平等的、友好地相处”这一问题进行过一次对话和沟通,现在也许为时不晚。其实,这也是考验十八大后的新一届中国国家领导人执政能力的机会。只要大家有诚意,就一定可以获得一个完美地结局。这就是我写这封信的最终目的。 茹孜妮莎 2012年8月4日于法国巴黎 背景资料说明 : 1 请看法国哲学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对于国家体制的定论,对不同体制做比较,中国62年以来的国家体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和制,因为在这个体制实际表现出了更多的封建暴君主制的因素。 2 根据中国新闻网2012年6月27日中国2011年公共安全支出1037亿,教育支出999.05亿元。http://mili.cn.yahoo.com/ypen/20120627/1140085.html。 3 根据本人实地考察,由于石油开发,在叶城县多处农民栽培几十年的几千亩水果园被喷出地面的石油所污染而枯死,但是没有任何赔偿,阿尔泰的金矿和乌鲁木齐市周围的煤矿的乱开采也在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4 根据本人于2010年的春季在多所学校实地调查,和田、喀什等地由于开展双语教育,禁止在校园内讲母语,在学校只关心学生的汉语成绩,其他课程几乎停止,其结果学生的实际考试通过率还不到百分之30,大部分学生高中毕业还不会写一封家信,但为了应付,只好全部发放毕业证。 5 在喀什市中心本来有三处非常独特的电影剧院,是在40年代由民族文化促进会用市民集资款所建的,如今这些电影剧院被政府在没有通过老百姓的同意就擅自卖给了开发商,有开发商在这里盖了本地人买不起的昂贵高层住宅,这既影响了喀什市容,又从此这里的老百姓失去了半个多世纪以来属于自己的文化娱乐场所。 6 根据本人实地调查,这种现象最明显地出现在新疆喀什市周围和和田地区民丰县。 7 胡耀邦文献信息网http://www.hybsl.cn/ybsxyj/shengpingyusixiang/2010-08-05/21632.html 8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9年第4期,P127、128 9 见人民网乌鲁木齐2011年8月1日的消息 10 请察看2009年7月7日、同年9月3日发生在乌鲁木齐街头事件的现场视频报道。http://www.youtube.com/watch?v=t4Djk_Yanrc&feature=related 11 凤凰网2011年7月30日7公布 12 土耳其人继续在国内抗议中国新疆发生的流血冲突事件,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在G8峰会结束后的记者会上表示,他认为在新疆发生的事情是近乎种族灭绝的屠杀,并呼吁北京政府找出责任人,依法处理。http://www.youtube.com/watch?v=TZQ5isHfDGg&feature=related 13 新疆75事件cctv采訪視頻(内部版)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endscreen&v=It9IcJdrP8M&NR=1 《公民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刊就个别词字和标点符号做了规范化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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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艾未未:若尊重藏族,给他们自主权

(德国之声中文网)目前依然处于被中国当局监控状态的知名艺术家艾未未在8月13日接受了美国《外交政策》访问,记者向他谈及藏人自焚情况并问他是否到过拉萨,他回答说:”没有去过拉萨,如果要去拉萨,我会感到惭愧。我认为若要尊重藏人,就让他们独立生活,不要去影响。” 艾未未还表示,当前西藏的处境更加恶化,已经有几十名藏人自焚,但在中国没有人谈论这一事件,中国媒体也不能报道此事,他批评中央电视台等管控意识形态的媒体对国家及民众思想的”强奸”。 漫画家”蟹农场”就藏人自焚事件所作漫画 据海外西藏人权组织消息,最近两周,藏族地区再发生多起藏人自焚事件:8月6日在藏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洛桑次成在阿坝县主要街道点火自焚;8月7日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农妇卓尕吉佛塔前的转经路旁点火自焚;8月10日,24岁藏人角巴为了抗议中共高压统治政策,在阿坝县麦尔玛乡境内点火自焚;8月13日下午; 21岁的藏人扎西和20多岁的僧人隆多在阿坝县城点火自焚,两人相继牺牲;藏人行政中央于于8月16日下午为自焚藏人举行超度祈福法会。 “尊重一个民族,就应该给他们最大的自主权” 艾未未向德国之声表示,中国官方严格控制意识形态,在西藏问题上只有一种宣传口径的,在这种背景下,他及其他中国公众对西藏现状并不能有充分的了解:”从我知道的西藏发生的情况来看,这是中国无论在西藏问题上,还是新疆问题上,我都认为这是民族政策的失败;只从现象上来看的话,有这么多喇嘛和藏人,在最近的一两年当中自焚,在中国的媒体本没有报道,既然认为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什么不能去报道这些事实?” 他再次强调:”我觉得如果尊重一个民族、一个人或一种宗教,是应该给他们最大的自主权,如果不能给他们自主权,以任何名义进行所谓的维护或帮助都是可疑的。” 漫画家”蟹农场”就政府强令西藏寺庙悬挂领袖像所作漫画 艾未未也指出在众声喧哗的中国网络上,热衷于评论各种时政和社会热点话题的胡锡进、吴法天、司马南、方舟子等人,面对西藏问题却集体噤声:”他们在很小的问题都会吵个不休,阐述他们某种'正义'立场,但是面对西藏这个民族,无论怎么说都是遭受苦难,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多悲剧发生,可是大家都装着视而不见,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悲哀的事情,他们仍然有选择性的作着道德性的评判,而不敢面对所有应该面对的事情。” “公共知识分子应该思索西藏自焚悲剧后的原因” 藏族作家唯色曾就中国公共知识分子对西藏问题的态度认为,西藏问题是公共知识分子的试金石;面对西藏问题,一部分公共知识分子选择了沉默,一部分知识分子和民众中甚至弥漫着”大汉族主义”情绪和气氛。早前艾未未接受德国《法兰克福汇报》时也认为:”如果大部分汉人把少数民族看成被他们拯救出来的奴隶,就没有解决问题的希望。” 2012年3月布鲁塞尔流亡藏人举行大型游行活动 对此,独立中文笔会会长廖天琪赞许艾未未作为公共知识分子,面对西藏问题时的独立判断和勇气,她也认为在中共洗脑教育下,有很多公共知识分子也失去对”公民权利、价值”等的判断:”西藏问题变成今天这么棘手,变成今天这样让人痛心又不如何解?主要是因为中共实施高压政策和不合理的民族政策造成的,汉藏之间本来没有巨大冲突,但是现在这个冲突越来越厉害,很多知识分子触及到民族问题就表现出爱国主义,这完全是错误的。他们(藏人)有完全的权利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政治模式和宗教方式来体现独立的生活。” 她希望有更多的知识分子能够去了解西藏历史、文化、宗教及现状,并且不要忽略他们有途径去了解的 “藏人自焚”的信息,去思索这个巨大悲剧后的原因。 作者:吴雨 责编: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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