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强制引产

七月孕妇被强制堕胎事件引中国民众人权意识的觉醒

原文发表于    荷兰在线   http://www.rnw.nl/chinese/article/720347 近两天中国的互联网上流传着一组可谓“惨绝人寰”的照片:一位精疲力竭的年轻女子披头散发地瘫倒在医院的床上,在她的身边放着一具已经完全成形的胎儿的遗体。这是陕西安康的一名怀孕7个月的孕妇被当地计生部门强制堕胎后的情形。这一消息传开后在网上激起了一片愤怒之声,很多网民在评论时直截了当地提到了 “人权”二字。 谈到一直以来都备受国际社会诟病的中国人权问题,无论是异见人士遭打压、折磨和囚禁,还是游行示威被镇压,对很多中国老百姓来说距离他们的日常生活都过于“遥远”,也往往显得过于“抽象”。然而在面对上述这样一组照片的时候,大部分普通人的道德底线也被冲破了。谁周围没有满怀希望、期待着新生儿降临的准父母们?谁周围没有人有妻子儿女?生命权,作为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在这里都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那还谈何其他人权? 曝光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行30多年来,这样的强制妊娠后期产妇堕胎事件其实早已屡见不鲜。前不久向美国申请庇护、引发中美外交风波的中国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就是因揭露计划生育政策真相和大规模强制堕胎的政府行为而遭到当局的长期迫害。然而和以往不同的是,如今互联网、尤其是微博这样的社交媒体的流行,使得这样发生在社会底层的惨剧能够得以很快的曝光,而相关的讨论和民意也能得到很快地传播。 法律规定 就在该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强烈反响的时候,事发当地的 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其官网回复称,根据相关计生条例的规定,该孕妇“属政策外怀孕,不能再生育二孩,应当依法终止妊娠。通过该镇干部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该孕妇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于6月2日15时40分左右在陕西省镇坪县医院接受了终止妊娠术。” 地方当局在这里说称的“依法”到底依的是什么法?对于堕胎,中国并没有全国性的法律对此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没有对强制堕胎和怀孕多少周内允许堕胎进行明文规定,只是写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该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如“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另外,也有少数地方政府的法规为了避免人们选择性终止妊娠导致男女比例失调有相关的规定。如哈尔滨市政府规定,怀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产要经过行政审批;《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规定,除一些特殊情形之外,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而在实践中,对于所谓的“计划外怀孕”,则常出现政府部门对孕妇强制堕胎的事情,且不管胎儿大。 《环球时报》 中国官煤《环球日报》本周三也发表名为《大月份堕胎应当坚决制止》的文章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回应。该报写道:“怀孕6个月以上就属于‘大月份妊娠’,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引产。安康这件事如果属实,属于严重违反政策,应当受到谴责。”该报还试图在“强制堕胎”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间划清界限,“一是一二是二,大月份堕胎应当谴责并坚决制止,同时这种谴责不应针对整个计划生育政策。计生使今天的中国少了4亿多人口,它正在有序调整,并面临中国人口老龄化等新情况的考验。” 对于《环球时报》的这篇社评,很多网友并不买账。“光是谴责就可以了吗,就能平息民愤吗?是不是应该受到党纪政绩的处罚,是不是应该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一名微博网友写出了很多人的心声。更多网友写道:“这是故意杀人!” 害穷人的命 前段时间网上有种说法称:“计划生育就是小康家庭的财,害穷人的命”。一方面,在大城市和富裕地区,计划生育政策多采用的是剥夺工作或罚款的办法对超生者进行惩罚,很少采用强制堕胎的做法。对于那些富人,计划生育政策则往往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他们或支付得起巨额罚款,或可以赴境外或香港生子。而另一方面,在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超生家庭因付不起罚款,孕妇被拉去强制堕胎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次发生在陕西安康的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从《环球时报》此次事件作出的迅速回应可以看出,中国官方也害怕在今天信息如此发达的年代,这样一起极端事件会引起全民对政府政策和执政手段的谴责和反抗,以及老百姓人权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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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临沂公安?安康警务微博账号遭围观

拥有17万粉丝的记者@王思璟 在新浪微博贴出了安康镇政府和受害孕妇弟弟的短信,而由于该条微博提及了@安康警务,使得不少网友纷纷到@安康警务 的账号下留言,其目前最新的两条微博都已收到大量质问和指责的评论。这不禁让人想到了今年2月份时@临沂公安 的新浪微博账号因遭网友围观声援陈光诚而被迫删除所有微博的事件。@安康警务 会成为下一个@临沂公安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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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陕西孕妇遭强行引产七月婴 长沙孕妇收终止妊娠通知书(组图)

陕西省镇坪县村民冯建梅怀孕七个月,当地计生办人员向其家人索要4万元超生费未果,暴力强行为其作了引产手术。此外,湖南长沙怀有身孕的曹如意被当地计生办人员屡次逼迫做人流,目前已经收到有关当局的《限制终止妊娠通知书》。 图片:湖南长沙的孕妇曹如意2012年6月10接到的《限制终止妊娠通知书》。(中国妇权义工摄) 中国大陆执行计划生育时出现强制甚至暴力的情况屡见不鲜,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怀有七个多月身孕的村民冯建梅,在有关部门索要四万元的罚金未果的情况下,本月一号被当地计生办人员强行暴力拉往医院做人流手术,一个七个月大的生命被强制流产。 目前冯建梅仍在医院住院,她在外地打工的丈夫也回到身边并与当局交涉,但目前仍无任何结果。 本台记者周二打电话给安康市镇坪县计划生育办公室询问有关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承认此事。但表示流产是经过当事人同意。 她表示:“知道,我是一般工作人员,我不了解。这个女的我今天早上听他们说了。” 记者:冯建梅这种情况在你们当地经常发生吗? 对方:没有。 记者:计划生育就是给人坠胎啊? 对方: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就是落实政策,然后跟踪服务,我们这就是持证生育,持准生证。 记者:没有准生证的就要强制坠胎? 对方:没有强制,做思想工作的,不能强制。 记者:据说这个冯建梅她应该是思想工作没做通,是强制性的把她坠胎。 对方:我不了解这个情况,但是我觉得我们不会这样做的,她是在网上炒作的,我估计不是真实情况。 记者:真实情况是婴儿没了,你们看到这种事可能太多了? 对方:不是的,那要以人为本,要人性化嘛,我不了解情况,要领导才能给你作答复。 官方还在陕西镇坪网上称,他们是依法终止政策外妊娠,并称是经当事人同意。但躺在病床上的冯建梅对本台表示,她是被逼迫坠胎。 她说:刚才也有记者采访,我今天头特别痛。 记者:当地官员有没有过来? 对方:他们还没有。 记者:我打电话给你们县里的计生办,她说是你们同意才坠胎的。 对方:不是,强制的。 记者:是否因为不交四万块钱啊? 对方:对不起,我头痛,一会跟你说,好不好? 记者:他们强迫给你做人流的是吗? 对方:是这样的。 记者:你有没有签什么东西? 对方:签东西也是强制的。 而在百度贴巴上已有关于此事的帖子,并附上孕妇被打下胎儿的照片,并引发大量评论。而她丈夫接受海外采访时说,有七,八个男人把他老婆抬着,用衣服蒙头,她反抗时被打得全身是伤,然后抓走。 图片:2012年6月8日曹如意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中国妇权义工拍摄) 此外,湖南长沙的孕妇曹如意也正经历着冯建梅类似的情况,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正在给她做思想工作,要求她终止妊娠,做人流。 当地计生办并已经向她发出了《限期终止妊娠通知书》,要求其在10月16日前终止妊娠,超过此期限,就要收取终止妊娠保证金,保证金按规定是2000至10000元人民币,鉴于她的表现情况,要按最高限度的10000元收取,如果不按期交纳,且生下孩子后,将会面临十几万元的罚款。 本台记者周二打电话给曾控制曹如意五天的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询问有关情况,对方表示:“她应该是先办证(准生证)再生孩子。” 记者:办不成这个证件的话,就不准她生这个孩子? 对方:按规定是这样。 记者:七个月大了强制给她坠胎吗? 对方:强制,她自己不同意也没办法,劝说她,做工作吧。 记者:交完钱之后就可以要了? 对方;那也不是说交了钱,她要生孩子是违法生育吧,自己实在是不愿意,那就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国内的计划生育还是这么严厉吗?不是有松动吗? 对方:谁说是有松动啊? 记者:她要是同意了,你们就把七个月的孩子给她坠下来? 对方:那她要是同意的话肯定就做了。 记者:这种事情是不是你们做得太多了? 对方:她同意就做,不同意就没办法了。 据悉,各地超生没有准生证的会被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人带到当地妇幼保健院引产,湖南长沙县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对本台表示:“我们这里要有计生部门的证明啊,计生部门要我们引的,我们就引啊。” 记者:大多都是引几个月的? 对方:六个月以下的。反正我们也是根据情况来。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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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美“中国妇权”声援被强制堕胎孕妇

因遭政府堕胎威胁而得到美国议员关注的湖南孕妇曹如意目前和丈夫李甫一起被软禁在湖南省妇幼保健医院,并且受到计生官员的报复威胁。 美国纽约的人权组织“中国妇权”一直关注曹如意夫妻的遭遇,该组织的负责人张菁告诉美国之音,由于曹如意的事情传到了美国,并引发美国议员的关注,湖南当地的计生官员十分愤怒。 张菁说:“在美国议员把这件事传出去之后,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旅游局计生办负责人张艳(音)威胁曹如意说,‘你们去找人,让国外的人来威胁我们,我会彻底查清这个事情。我有一帮在部队的朋友,我会用我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 美国国会议员史密斯6月7日曾写信给湖南省计生部门领导和长沙市市长,希望他们能停止强制堕胎并保证这对夫妻的人身安全。张菁说,现在张艳(音)专门负责曹如意堕胎的事,当地官员已经把曹如意夫妻看守在医院里,不让他们回家,等一直腹泻不止的曹如意身体好转后就会对她实施强制流产手术。 张菁介绍说,李甫是曹如意的第二任丈夫。曹如意在第一段婚姻中有一个孩子,离婚后孩子被判给了前夫。这次怀孕5个月,是同李甫的第一个孩子。可湖南政府仍将此视为“计划外”的“二胎”,要求他们把孩子打掉。 据李甫说,当地计生干部在医院里托拽曹如意。他自己也被工作人员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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