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苏州和服事件中,警察指控和服女生涉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合或者他人的生活工作环境中,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有意挑衅、激怒他人,引起冲突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在中国,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来自1979年《刑法》中被看作“口袋罪”的流氓罪分解之后的罪名。然而,该罪名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以及在实践中常常被用作侵犯公民言论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的工具,因此通常被认为是中国的又一个“口袋罪”和中国当局打压异议人士的工具。

知名的寻衅滋事罪的案例有“赵连海案”,“周莉案”和“秦火火案”等。这些案件当事人往往因为发起维权行动和在网络上批评政府而被冠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引发舆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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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乐书 | 走起,寇延丁

文| 赵思乐 刊于东网大陆评论 “思乐!”有人大声喊我的名字,声音里满满热情。山区傍晚的黑暗中我只看见一个推着自行车的瘦小身影,“唉!”我调动起自己的情绪回道,“寇姐!”向那个身影走去。其实如果不是她先喊我,我不一定敢认她,这个单薄得有点佝偻的身影跟刚一米六的我差不多高,并不是我记得的寇延丁——曾经的女兵、纪录片导演,近一米七的壮实身板,鹅蛋脸盘并不年轻但一看就知道爽朗健康,用她自己的话说“一口气走一百公里跟玩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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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记者刘虎的346天牢狱生活

昨天(9月10日),记者刘虎从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手里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刘虎的转述,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后,检察官个人表示,希望刘虎还能在本职工作中对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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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律师王宇被更换罪名 不准律师会见

备受海内外关注的中国维权女律师王宇被关押一事八月七号星期五有了新的发展。王宇的代理律师李昱函收到天津公安局河西分局发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拒绝她会见王宇。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发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称,因王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所以他们根据中国《刑诉法》第37条第3款的规定,决定不准许律师会见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的王宇。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星期五致电王宇的代理律师李昱函女士,李律师表示,她与另一位代理律师前天去天津市公安局时,得到的答复是王宇涉嫌寻衅滋事,才两天的工夫就变成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分明是找借口不让律师会见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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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写作|刘荻:认罪(相声)

甲: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乙:(面带微笑,做摇头晃脑、洋洋得意状。) 甲:今天由我来给大家认罪…… 乙:啊? 甲:这个认罪呢,是我国的一门传统艺术…… 乙:(推甲)哎,你等会! 甲: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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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广州三君子”案续开审各界关注 香港支联会发起“伞聚”声援

维权律师唐荆陵等“广州三君子”案本周四第二次开庭审理。当天,法院外戒备森严,除了家属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庭外,其余到场声援的公民都不被允许靠近法庭,多人被带走。此外,香港支联会发起声援行动,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广州三君子”以及其余他被捕维权人士,撤销所有不实控罪。

唐荆陵、王清营、袁新亭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周四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至当天下午5点半结束,法庭进入质证阶段,将于翌日继续审理。

唐荆陵的代理律师葛永喜在庭审后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公诉人暂时出示了9组证据中的4组证据,均涉及言论。而在法庭上,他的当事人阐述了“非暴力不合作”的理念,认为自己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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