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愤

朴抱一:你上钩了之一

2015年11月13日,发生在法国巴黎的枪杀案震惊世界。随后,中文互联网一些势力上蹿下跳,释放出各种谣言,不断制造和穆斯林对立的氛围,身边不少人上当。 我梳理了其中的几条谣言,努力还原真相。其实所谓真相,不过是一些简答的常识而已。 这是这几天微博微信传得最多的一条信息: 以下为乌鲁木齐“7.5事件”后 法国政府的原话,我们将原话中的国家替换一下,现在还给法国人:对在巴黎发生的种族冲突感到遗憾,法国政府应该通过对话的方式与穆斯林群体进行沟通,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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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 | 精英、民粹与威权——中国式自由与民主的提前对决与殊途同归

2012年07月02日 13:17:28    一、引言        自由与民主本来是互为制约与补充的宪政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民主的自由只能走向专制,没有自由的民主则只能走向愚昧与极权。在西方,洛克与卢梭分别代表的自由与平等只是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偏好,虽然对于具体制度设计意义深远,但在本质上都是建立在宪政民主基础上的。美国联邦立宪接受了洛克与孟德斯鸠的自由主义思想,通过联邦制和三权分立等宪政制度来约束大众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反“民粹”的思维模式,但是制宪者在终极意义上是认同民主的。事实上,正是在接受大众民主的前提下,美国限制民主的自由宪政模式才显现出其真实意义。麦迪逊在其经典的《联邦党文集》第51篇中指出,三权分立等限权措施只是对民主的补充而非替代。[1]法国革命则是受卢梭影响的产物,但是大革命期间制定的《人与公民权利宣言》却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自由主义宪章。诸如哈贝马斯等当代左派(“西马”)学者也早已抛弃了暴力革命主张,在接受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基础上批判主流体制的弊病。各国制度与思想发展轨迹都表明,自由与民主是共存亡、共进退的两大宪政要素,倾向不同而本质一致,并共同担当反专制的使命。     然而,在一个既没有民主也没有自由的国家,所谓的“民主派”和“自由派”之间的口水仗还打得尤其热闹,甚至发展到水火不能相容的地步。“民主派”反对选举民主,并攻击自由(或宪政)民主为“精英”政治;自由派则给民主派贴上“民粹”的标签,一概斥之为暴民主义。吊诡的是,自由与民主的本意都是主张监督和限制政府,在中国却都蜕变为向政府靠拢的威权主义,左派更有回到“文革”式个人极权的势头。当下中国正陷于左派反自由、右派反民主、左右共同走向威权(甚至极权)专制的危险。     鉴于此,中国宪政改革的希望何在?众所周知,当今中国改革的主要障碍在于既得利益集团,而打破既得利益障碍的根本动力在于人民,因为属于人民的公共利益只有靠人民自己才能得到保护。然而,人民靠得住吗?这并不是一个不需要答案的反问。在当今中国,如果右派本能地鄙视和畏惧人民,那么左派则一贯玩弄“人民”话语,企图利用“不明真相的群众”实现另一种极端的精英统治,而人民自己则长期受意识形态蒙蔽,在主权、族群、统一等问题上很容易为狭隘偏激的民族主义煽情所蛊惑,在反贪、“打黑”、“仇富”方面又体现出愤世嫉俗和不择手段,从而验证了右派的恐惧和自己对左派的利用价值。在改革停滞不前的今天,改革动力何在是左右各派都必须面对和回答的真问题。在此之前,首先有必要澄清中国左派与右派的谱系。      二、中国左翼谱系分析        虽然“民粹”在中国已经成了安在左派头上的一顶帽子,[2] 其所对应的西文populism其实并不带有贬义,甚至有点褒义。它的本意无非是关注社会多数、同情大众疾苦,并寄希望于“群众运动”来争取和维护多数人的利益。[3]仅此则不仅无可厚非,而且恰是现代民主的题中之义。当然,这种“民粹”(或民主)带有集权(甚至极权)的危险倾向,但是任何立场一旦走向极端都会有害,仅此并不足以否定左翼民粹主义立场。要对“民粹”做出道德判断,首先要区分不同类别的“左派”。     我把中国当前的“左派”分为以下的五至六种。一是“均富左派”,主要特征是认为当下中国贫富差距太大、基尼系数太高,因而首先需要劫富济贫以均贫富,走到极端就是平均主义“大锅饭”。在此且不深究其所主张的手段是否正当,至少有限平等和均富的诉求并不存在正当性问题。你可以说简单均富是不理智的,不利于多数人或社会下层的长远利益,譬如推行“大锅饭”、平均主义的结果是让每个人都变得更穷,但这类论点的出发点还是为了社会大众好,争论的只是真好还是假好、一时好还是长期好的问题。[4] 我们不需要悲天悯人的博大情怀(如十九世纪俄罗斯知识分子)或膜拜工农的变异心态(如陈独秀、李大钊),就能认同一个正当国家的职能是保护多数人利益的基本立场。建立国家的目的难道不是促进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而是为了维护少数人的特权吗?一个为了所有人的幸福而建立的国家至少要保证多数人基本体面的生活,防止过度的两极分化。     二是“草根参与左派”,基本主张是反对精英政治,并把基层民众作为政治改革的决定性力量,通过大众普选、全民公决或创制乃至街头运动来实现左翼目标。这类主张本身可能是激进、幼稚甚至离谱的,譬如用古雅典抽签选官的“真正的民主”代替纵容精英“腐败”的现代选举民主,[5] 但它们没有必要一定是激进或离谱的。草根参与完全可以被纳入宪政与法治的轨道,成为和平、有序、渐进改革的根本动力。毕竟,人民的利益不靠人民自己出来维护,难道还能靠好心的统治精英替他们做主吗?     如果以上两类人就是中国的左派,那么我自己也至少是半个“左派”。呼吁保护农民的利益、被拆迁户的利益、上访人的利益,不正是要保护当今中国多数人的利益吗?支持大众参与选举并积极独立参选,提倡保障公民在宪法上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自由,不都是在鼓励平民百姓的政治参与吗?可惜中国的多数左派似乎并不满足于以上的理性诉求,而往往诉诸以下更为激进的主张。     三是“国家主义左派”,主张依靠政府而非人民自己的力量来实现左翼理想,有的甚至鼓吹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然后让国家代表多数人(“无产阶级”)对少数人(“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左派具有国家主义的天然倾向,因为虽然他们喜欢把“人民的利益”挂在嘴上,但是在他们眼里,“人民”中的多数实际上是孱弱无能、目光短浅甚至完全沉默、令人失望的,不足以认识并维护自己的基本利益;尤其在非民主国家,人民不仅没有民主参与的习惯,而且有名无实的选举制度本身使得参与的代价相当高昂。这也是为什么只有非民主(或民主不成熟)国家才会发生革命,否则马克思的逻辑是说不通的——既然工人阶级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大众普选等社会民主纲领显然是成本更小也更有效的夺取政权方式,为什么还要搞暴力革命呢?自圆其说的解释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是虚伪和虚假的,其潜台词其实是“无产阶级”是一伙没有受过教育、特别容易受骗的草根群氓,因而只有在一个先进政党的带领下走向革命。列宁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上发展的国家革命理论仅适用于当年的中、俄等经济、政治、文化全方位落后的传统威权国家,而革命后建构的集(极)权主义国家秩序往往只是滋生了新的精英统治集团,恰和普惠大众的左翼理想背道而驰。     四是“文革左派”,其特征是崇尚“文革”时期对领袖个人的顶礼膜拜,认定某位领袖就是济世救民、普度众生的“救星”。如果国家主义可能还认可组织原则,那么“文革左派”则把民主、法治、程序正义等所有原则都作为妨碍实质正义和个人崇拜的绊脚石,推崇赤裸裸的人治。毋庸置疑,高尚的人格是有感染力的,人格崇拜可以说是人的天性。这也是为什么人格化的基督教上帝比非人格化的儒家“天道”更容易为人所接受。然而,盲目的个人崇拜是危险的。尤其在民主渠道不通畅的威权国家,人民无法通过宪法规定的各种权利和制度表达并实现自己的诉求,经常陷于无力、无助、无奈,很容易从无所不在的抑郁中产生“救星”情节,而威权体制恰恰御用新闻机器、限制言论自由,人为“造神”并封杀一切负面信息,从而为“文革”式政治动荡培育了丰富的社会土壤。     和“文革左派”结为一体的是不看事实、只认死理的“愤青左派”。虽然威权社会遍地都是“不明真相的群众”,但是在资讯发达的今天,要弄清历史和现实真相并非难事。然而,许多人却没有意愿和勇气探索真相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塑造自己的世界观,甘愿让自己处于受蒙蔽状态并跟着起哄。由于社会多数人遭遇制度性剥夺,受挫感普遍较高而受教育层次较低,更不用说长期受到左翼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的耳濡目染,网络匿名交流又为不负责任的泄愤提供了理想平台,因而自然会产生大量“愤青左派”。从中国近代历史看,愤青是激进而危险的,因为他们过于情绪化、不独立思考、不愿面对中国社会的真问题,很容易为野心家利用并成为邪恶势力的打手。     最后,和“愤青左派”相反的是处心积虑巴结当政者的“权贵左派”,或有时候就是别有用心的权贵自己。如果说“愤青左派”无知,那么“权贵左派”无耻,因为愤青们还真诚相信自己欠缺思考的主张,权贵的巴结者则“有奶便是娘”,根本无所谓信仰或立场,因而完全是“假左”——之所以显得“左”,只不过是因为那样对自己更有利。[6] 在中国的政治环境下,左翼立场带有天然的“政治正确”——至少政治安全——优势,甚至在一个改革受挫、愤世嫉俗的环境下,反改革主流反而显得更“新潮”。因此,那些精英左派之所以屡屡发表惊世骇俗的言论,并非出于不可救药的“傻”,而恰恰是因为他们比谁都“精”;在他们身上,早已看不到一点“真左”的遗风——哪怕是坚持错误的风骨。他们坚持的那套与现实出入如此巨大的看上去“牛头不对马嘴”的话语体系与其说是幼稚,不如说是世故;其之所以不顾颜面地宣扬执政合法性,无非是为了获得执政者的认同并在正统话语体系中占得自己的一席之地,只是其过于僵硬、粗鄙或缺乏艺术的表达方式往往让执政者自己踌躇再三,只好间接利用。在道德底线普遍失守的今天,中国“左派”的最大问题恰在于真假难辨;刚才还是高调“打黑”的“反美斗士”,一眨眼就成了美国领馆的“避难者”。诸如此类的现象已经不是个案。“假左”在上煽风点火,“左愤”在下盲目鼓噪——这才是自由主义应该恐惧的会把国家带入万劫不复之地的“民粹主义”。      三、中国右翼谱系分析        我上面说自己的一半是“左派”,另一半则是“右派”。秦晖教授指出,现代西方的左右之争无非是自由多一点还是福利多一点。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左右其实并不矛盾。这是因为虽然福利是一个相对确定的概念(最低工资、失业救济、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基本保障),“自由”却是多维度、多面向的,完全未必与平等冲突。相对共和党来说,美国民主党比较赞成平等,却也支持妇女堕胎的自由;共和党反对政府向富人征税,却坚持传统的基督教家庭伦理。自由和平等之间的所谓“冲突”只是体现在经济层面上,经典自由主义坚持政府仍然维持守夜人的最小角色,“新自由主义”则主张加强干预以维持平等和市场秩序,但是从“自由主义”标签的新旧变换来看,事情显然不像左派挺政府、右派反政府那么简单,更不用说“积极自由”、“二代自由”、“三代自由”等新概念的搅局。[7]     事实上,在自由民主占主导的西方宪政秩序中,温和左派和右派轮流执政,有时甚至很难辨清左右的政策差别所在,极左和极右则都站在各自的反政府立场批评代表社会多数的现行政策。     和左派一样,“右派”也是一个大“口袋”,我将其分为以下几种,并将自己归为有限度的第一和第二种右派。一是“个人主义右派”,主张个人应免于一切不必要的集体或公权力限制。如果说均富左派倾向于无底线平等,那么个人主义右派则倾向于无底线自由,走到极端就是无政府主义。由于民主政府一般会采取有效的再分配政策,不受干预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势必会加剧不平等,自由和平等两种价值取向不仅存在内部张力,而且也隐含了对政府职能与权限的截然不同理解。     二是“最小政府右派”或“限权右派”,其特征是承认政府本身的必要性,但是主张将政府干预限于最小,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个人自由而非社会平等。由于政府的立法与行政分支是积极的,司法分支则是“消极”的(如“不告不理”),不会主动揽权,且主要负责裁处私人纠纷,借以维护“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因而自由主义者多崇尚英美普通法传统。事实上,洛克早已在其自由主义契约论中主张,法院是政府的第一要素;一个原始文明可以不要行政,甚至可以没有立法,但是不能没有定纷止争的法官。[8] 到近代,司法不只是被动适用立法,而且积极控制行政越权或违法;从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之后,甚至还用宪法约束立法行为。到1930年代的“新政”时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更是用司法权遏制立法与行政的经济干预措施,虽然功败垂成,但是改头换面之后,普通法院现在已被普遍视为个人自由的保护神。然而,就和左派往往不甘于其前两种理性主张一样,右派一般也不止于坚持上述两种温和立场。     三是“精英右派”或“反大众右派”,不仅主张政府最小化,而且要求政府控制大众的盲动,至少保持“超然”独立,不为社会多数的诉求所控制。恰恰在一个多数人消极沉默的威权国家,精英右派还总是幻想自己正在受到“多数人暴政”的压迫,至少念念不忘代表多数的政权上台——不论是通过痞子革命还是民主选举——的可怕场景。就和社会大众的平等主义倾向一样,自由主义的精英倾向是很自然的,因为他们一般是比较成功的职业人士,受过高等教育并有稳定的工作、家庭和收入,因而将无底线平均主义视为洪水猛兽。十八世纪的美国立宪者也是一群贵族,制定联邦宪法的初衷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自由并遏制多数主义民主的盲动。虽然这种自我保护意识既自然也正当,但是如果任由其矫枉过正、无限发酵并生成反民主、反大众情绪,那么它对于中国社会将和国家主义左派一样有害。     事实上,精英主义右派甚至可能进一步演变为“集权主义右派”,要求政府积极控制和引导大众,并有效遏制多数利益联盟的形成和得势。表面上,自由主义和集权主义是格格不入的,“集权右派”似乎是自我矛盾的怪胎,但是如果将精英主义逻辑延伸一步,则不难得出“通过专制保护自由”的右派悖论,因为自由——尤其是在专制下的自由——是要靠政府维持的。由于精英们往往从骨子里鄙视社会底层,不信任他们理性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以至动辄用“素质论”为少数人的统治辩护,一说起平民政治就惊呼“文革”式“大民主”来了!至少,现在的中国人是不配行使民主权利的,必须在政府训导下经过无限期的“自由主义”熏陶之后才够格,只不过这种所谓的“自由主义”已经蜕变为独裁专制的卫道士。在本质上,被推向极致的集权“自由主义”就是法西斯主义。     最后,就和“愤青左派”和“权贵左派”一样,右派队伍中也同样存在“愤青”和巴结权贵者。如果“左愤”不讲理,也不要期望“右愤”讲理;网上不分青红皂白、你来我去对骂者,左右都不能幸免。只是在正统意识形态偏左的体制环境下,左右分布不完全对称;在一般情况下,用不受官方认可的右翼意识形态去接近权力显然是缘木求鱼。因此,“愤青左派”和“权贵左派”在数量上更多一些,真正有独立思考和身体力行精神的均富左派和草根参与左派更少一些。“左愤”鼓噪越凶,右派就越恐惧,越认为人民“素质低”、“不成熟”、千万不能贸然搞民主,否则“文革”时期(子虚乌有)的“大民主”就不请自来了。     然而,中国若不及时进行民主政治改革,官员腐败越来越广、人民怨气越来越重、舆论限制越来越严、不明历史真相的群众越来越多,那么“文革”就真的近在咫尺了。到时候,左派要篡权闹革命,或依托某个“救星”高调“唱红打黑”,右派则死守排除民众参与的既有政治体制。这样就产生了一种“趋同”现象:左右两派看上去打得不亦热乎,实际上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向政府权力靠拢,最后不只是输了民主,也输掉了自由。国家主义、集权主义本是左派的天性,但是现在也成了患上“民主恐惧症”的右派病。这就是在一个既没有民主也没有自由的国家,右派精英的“自由”和大众愤青的“民主”(或“民粹”)在愈演愈烈的口水仗中一并走向威权主义的殊途同归。      四、人民靠得住吗?质疑精英自由主义        在一个既得利益绑架改革的时代,人民无疑是推动良性改革的根本动力,但是这个常识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为“人民”自己似乎出了问题。右派天然畏惧大众,左派则只是打着“人民”或“民主”的旗号,心里明白这个虚无缥缈的抽象符号只有被利用价值。改革确实需要人民推动,但是人民自己靠得住吗?     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极左和极右自不必说,也不值一驳,但是即便最同情民主的自由主义者似乎也是否定的,[9] 这就值得警惕了,因为他们一般被认为是中国人中最理性的,甚至代表了中国宪政改革的希望。这些温和自由主义者看起来只反“民粹”、不反“自由民主”,[10] 但是其骨子里的精英气息使他们的主张实际上是反多数、反民主的;或者说他们所支持的“民主”确实像某些左派指责的那样,是无效、无用、“无牙”的民主。譬如他们批判的一种观点是“以为民主就是普选,就是一人一票投票,然后少数服从多数,结果是一团糟的民粹民主。”[11] 他们似乎可以容忍“一人一票”,但是由此选举产生的立法者却不能代表多数人的利益制定约束所有人的法律,否则就成了“少数服从多数”的“民粹民主”。多数人的意志确实未必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正当的,宪政的作用正是防止代表多数人的政府剥夺任何人的基本权利,但是一般认为“多数暴政”仅限于例外,宪政国家的日常规则仍然是民主加法治,也就是由民主程序制定符合多数人利益的法律来统治社会。如果代表多数人利益的法律实际上不能统治,那么还要法律干什么?     精英自由主义之所以反对多数主义民主(或“民粹”),大致有如下理由。首先,人民不仅一点不“神圣”,而且根本靠不住,因为按照自由主义的纯粹理性逻辑,任何人都不是神,因而都是靠不住的,作为凡夫俗子(而非抽象意义)的“人民”自然也靠不住。既然人民和独裁者、多数人和少数人都一样靠不住,可见问题根本不在于谁统治,而在于如何统治。对于青睐法治的自由主义者来说,良治当然不能依靠任何人,而是得依靠法律、制度。在改革三十年后形成的法治主义一统语境下,这一套早已是老生常谈。它的致命缺陷在于孟老夫子两千多年前精辟指出的“徒法不足以自行”,[12] “法律”、“制度”都是没有生命的人造物,需要人的努力才能得到实施。“人能弘道,非道弘人”,[13]此之谓也。那么多年空谈法治,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却难以落实,根本原因何在?无非是控制国家机器的既得利益者不想落实,而本来可以从良法中受益的多数人只能无可奈何地“围观”。不靠人民(即社会多数人),对人民有利的制度、法律如何形成?形成后又有什么力量推动实施?     其次,人民之所以靠不住,是因为他们自己无法行动;历史是英雄创造的,根本没有“人民”什么事,“人民”实际上不可能统治。作为理性人,他们都是搭便车者,宁可坐享其成,而不愿意为推动制度进步承担任何风险和代价。搭谁的便车呢?自然是搭少数改革精英的便车。这说得没错,绝大多数人(包括绝大多数“精英”)都是狭义理性的搭便车者,尤其在中国抛头露面或哪怕只是低度参与也风险巨大,因而宪政改革注定面临奥尔森所说的“集体行动困境”。[14] 这种纯粹学理推断的问题在于,锐意改革的精英哪里都有,中国应该也不缺,为什么他们在有些国家或地区居然成功了,在中国却至少从“百日维新”开始一无例外地失败了?如果改革精英只能和保守精英“窝里斗”,那么失败就是必然的结局,光绪必然敌不过慈禧、孙中山必然敌不过袁世凯、抗战之前的共产党必然敌不过国民党……如果不能打“民意牌”,如果人民永远是一群“不明真相的群众”,永远不能理性判断是非并影响精英内部的宫廷斗争,甚至连搭便车都不敢或没有机会,体制改革怎么可能成功呢?成功希望渺茫,连搭便车者都找不到,又有哪个改革精英敢抛头露面、以卵击石呢?如果人民永远不露面,改革何时可能启动呢?再说,既然中国民众是沉默无力的多数,他们的问题不是太积极,而是太不积极,我们的自由主义者又有什么好恐惧的呢?     最后,不仅一般意义的“人民”靠不住,中国人民尤其靠不住,因为他们长期生活在专制体制下,或为臣民、或为暴民,偏偏不是民主社会所需要的公民。这样的“人民”不行动还好,一行动就注定四分五裂、恶性内斗,或极易听信别有用心者的煽动蛊惑,上当受骗、误入歧途,民粹主义、民族主义、极左思潮泛滥成灾,把改革带向“文革”式灾难。“重庆模式”也许可以作为一个例子。过早让人民卷入政治,极易造成极端主义、暴力革命、恐怖统治、长期动乱、多数暴政等种种践踏个人自由的“坏东西”,多么可怕!这一套推断基本上是肇始于梁启超的“素质论”翻版,无非是“民智未开、制度未立”,因而不能贸然改革。这套逻辑本身也不能算错,专制臣民的素质永远是摆脱专制的障碍。其问题在于,要等到人民的宪政觉悟提升到符合自由主义所要求的高度,中国宪政早已水到渠成,还要发动群众做什么?可惜的是,不让人民参与,民众觉悟永远提高不了,因而永远不可能启动宪政……这样,精英自由主义的“素质论”就陷入了一个自我循环的专制无底洞。     由此不难理解,自由主义开出的药方是自上而下的精英主义改革,概括起来是“先自由、后民主”——更准确地说,先通过精英专制统治提高民众素质,让社会多数人都接受自由宪政理念,然后才能搞民主,如此产生的民主才可能是“优质民主”或“自由民主”。因此,中国当务之急仍在于“启蒙”,而不是行动,否则很容易像五四运动那样愤激冲动、走火入魔。原来,“素质论”的根子并不全在专制保守主义那里,而且也在“自由保守主义”这里,或者说两者在“保守”(蔑视民众)方面是一脉相承的,甚至和左派民粹也是相通的。虽然表面上格格不入,但是在反对民主这个问题上,自由主义和民粹主义相映成趣;后者幻想用天方夜谭的“直接民主”来替代选举民主,前者则索性以“自由”与“启蒙”的名义退缩到专制精英统治的老巢。     没有人反对,民主是有一定条件的;中国目前的选民素质未必能承载大规模民主选举的重任,因而宪政启蒙依然是今日中国的当务之急。尤其在某些关键问题上,由于长期宣传灌输形成的潜移默化影响以及对政治敏感信息的高度过滤,国民的世界观和历史观遭到严重扭曲,因而不足以对这些问题做出理智判断,但是这并不表明中国选民在所有问题上都不能做出理智判断,都在行动之前需要知识精英们诲人不倦地灌输自由主义法治理念。对于看得见、摸得着、近在咫尺的切身利益(譬如自己的土地和房屋),凡夫俗子比谁都清楚,而保护自身利益是人类随进化而来与生俱有的本能;只要为他们提供一条参与决策的有效渠道,没有理由认定他们先天不合格。乌坎村民不就行动起来了吗?他们之前受过什么自由主义法治教育呢?精英自由主义的问题是以偏概全,认为当前民众在某些问题上不理智,便在所有问题上都不理智;认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像上帝那么绝对可靠,就无人够格决定影响自己的公共事务。但是公共决策总得有人去做。既然人民不可靠,那么就只有继续按现行模式让官员决策。这样,看起来吊诡的是,自由主义便自觉或不自觉地和专制主义合流了。     事实上,这是一点不奇怪的。自由主义说得不错,任何人都是不可靠的,但国家统治的技艺正是在不可靠的所有人之上建立一种相对可靠的统治制度。在此没有必要复述麦迪逊在《联邦党文集》第51篇的至理名言:正是因为人民不是神,因而才需要政府统治;也正因为官员不是神,因而政府需要人民监督。[15] 问题在于,美国的自由立宪者认为,人民监督的首要机制是民主选举,只不过靠人民监督官员还不够,还需要官员监督官员的分权机制;但是到了中国这里,自由主义似乎就剩下对人民的不信任——因为人民不可靠,至少目前还不能让他们参与政治。虽然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嘴上说任何人都不可靠,但是实际上对社会大众尤其防范。既然人民不值得信任(甚至很危险),他们就只能继续接受政府和精英的管教。这个出发点注定了中国的自由主义只能寄生于专制主义,而且越是得罪大众,就越是要仰仗专制者的鼻息。所有专制独裁的认识论根源都是一个,那就是不信任乃至鄙视人民。既然大众都像孩子一样经常会受到蛊惑并走火入魔,他们既不能有言论自由,更不能搞民主选举。     我未必反对“先自由,后民主”的路径,因为民主本身就是人民行使的政治自由,而这种自由起码是要建立在言论与新闻自由基础之上的;如果连基本真相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对公共事务做出理性决断?然而,我反对以自由优先为名割裂自由和民主的关系,甚至将两者对立起来,因为这样会彻底葬送中国的自由主义,就和民初的民主实践缺陷最后葬送了中国的民主一样。自由主义必须面临的问题是,没有民主的“自由”究竟是谁的自由?如果在现体制下,这样的“自由”在效果上只是维护了少数人的利益,让多数人认为它只是贪官的自由、奸商的自由、罪犯的自由,这样的自由主义能为多数民众所接受吗?难道自由主义理念(或任何理念)能在没有制度实践带来实惠的情况下,光凭学者的“三寸不烂之舌”灌输给民众吗?没有民众的自觉推动,光是知识精英的呼喊和个别改革官员的引导,这样的“自由”有能力把中国带向“民主”吗?没有至少有限度的民主参与,自由主义首先失去了根本动力,成为知识精英画饼充饥的空中楼阁。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动辄拿十八世纪英国、今天的新加坡及香港区区几例作为“先自由、后民主”的代表,其实这些国家或地区即便“专制”,也绝对不是完全没有任何民主。自1215年《大宪章》颁布起,英国的民主参与就在贵族与国王争权夺利中不断扩大,即便在普选之前也不能说没有小范围的民主参与。新加坡和香港今天的选举状况确实不理想,但是新加坡没有反对党吗?香港立法会没有反对派吗?他们的不民主和我们这里的不民主是一回事吗?如果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民众没有一点参与,社会反对派的声音完全没有融入制度框架,他们的官员怎么还能做到相对清廉?难道百年殖民就能把人变成上帝吗?其实按照哈耶克或波普这样的经验自由主义,自由也是要按层次渐进推动的。不是先有了完全的自由,然后再来民主;两者之间不仅不对立,而且相辅相成、循环递进。自由有助于推动民主,民主反过来扩大自由。今天中国已经有了一定的自由,但是没有民主就很难推进,因为没有一点民众的压力,官方不会自动拥护真正的自由主义。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改革确实是民间“倒逼”出来的。      五、结论——自由与民主是盟友而非敌手        鉴于中国当前状况,我更支持“先民主、后自由”的改革路径——不是指现在就全面实行普选,再来推动自由,而是中国改革早已遭遇民主瓶颈,因而下一步应该推动有限范围的民主选举及其它民主参与,并在此过程中让人民自己体会到自由的好处。在这个意义上,我支持孙中山提倡的“训政”,中央和省级政府不必马上直选,但是应该尽快在党内和基层实行直选。目前中国民众还不能理智判断主权、统一、族群等大问题,贸然扩大民主很容易造成蛊惑人心的极端民族主义得势,但是没有理由认为人民也没有能力理性判断直接影响自己的民生问题。对待人民就和对待任何个人一样,我们既不能盲目自信,也不能盲目悲观。只要把民主参与控制在有限范围内,自由主义者是没有理由恐惧民主的。     无论是民主还是自由,宪政终究是为了全体人民的事业,也只有人民自己出来推动才能进步。不错,人民是不可靠的,但是和官员相比,我还是宁愿把信心放在人民这里,因为目前和官员谈宪政不啻与虎谋皮,人民则毕竟是可以被说服的,因为宪政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对人民很悲观,对政府倒是抱了很大的希望,动辄教训说改革只能“自上而下”,“只能通过渐进、有序、可控的改革去逐步实现”,需要“具体的、可操作的可行方案”,但是抛开人民之后,这些高明的方案到底在哪里呢?我至今没有看到。难道是因为中国官员和知识精英都特别无能,看不到这些“可操作的可行方案”吗?官员们为什么要让这些方案变得“可行”或“可操作”呢?今日偌大中国又去哪里找一个自上而下立志改革的领导?这种期盼蒋经国或戈尔巴乔夫的心态和当年期盼袁世凯、蒋介石、毛泽东的救星情结有什么本质区别?没有人民的压力和呼应,又有谁敢做这个改革“救星”?如果哪天这个人真的出现了,难道就一定是自由主义的福音吗?     在我看来,中国的精英自由主义是无法面对这些问题的。自由主义对个人判断的不信任是现代宪政分权理论的起点,但是发展到极致却情不自禁地站在多数人的对立面,甚至蜕变为少数独裁者的帮凶。这不能不说是自由主义的反讽。事实上,自由民主对人性的认识更加平和。它从不绝对相信任何人,但是在总体上,自由民主对所有人都赋予一种有限信任。正是人的内在德性使民主自治成为可能,而人的内在弱点则不仅使制约民主成为必需,而且也进一步凸显了公民共治的必要性。过度怀疑人的理性能力——尤其是普通人的理智,最终只能堕入专制。当然,民主是有条件的,缺乏民主历练的中国大众未必符合大规模民主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能理智决定自己身边的那些人和事。中国改革的当务之急是让人民在其力所能及的民主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而绝不是以他们缺乏参政议政能力为借口一概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     从戊戌变法开始,中国改革的无数次失败最终都是因为缺乏足够强大的民间支持。中国文人的自命清高真可谓令人“高山仰止”,改革失败了一个多世纪,屡次碰得头破血流尚不知悔改,还要变本加厉地轻视人民;保守派敌视不说,改良派也一如既往地鄙视。如果人民太愚昧,不足以支持精英们高瞻远瞩的改革,就不让他们行动,那么他们什么时候才能从实践的成功和失败中学到经验并脱离愚昧呢?不让人民在实践中教育自己,他们将永远愚昧下去;没有他们的支持,改革只能永远失败下去……中国人已经押了一个多世纪的宝,手运一次比一次差,难道还要再把自己的命运全部押在宫廷斗争的赌桌上吗?自绝于人民之后,中国的自由主义只能有两种出路:或者让自己成为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空中楼阁,或者自觉不自觉地和独裁同流合污,而后一种似乎是精英自由主义的自然倾向。一旦蜕变为少数人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中国式自由主义只能激起多数民众的进一步反感。要走出少数独裁的泥潭,中国的自由主义精英们只有放下自己的道德优越感,认真对待大众民主,妥善界定多数人和少数人的权利边界。尊重少数人的基本权利,不等于这个国家就应该让少数人来统治;坚持多数人统治,也不等于民主就是“民粹”或侵犯少数人的暴民政治。     在自由民主国家,自由和民主对立很正常,因为整个国家已经建立在宪政基础上,而宪政内部会自然生成自由、平等、民主等不同价值取向之间的张力;但是在今日中国,两者决不能对立,而是要相互扶持,因为我们什么都没有,哪里来的对立呢?自由和民主面临的是共同的敌人——集权专制,只有联手结盟才能驯服这个强大的对手。再这样胡搅蛮缠相互纠结下去,最后的下场只能是双双被共同的敌手所同化或制服。只要愿意面对今日中国的真问题,温和的自由派和民主派(上述各自的前两种立场)是没有理由不能求同存异、相互尊重、真诚合作、共赢发展的。至少,两者应该是盟友,而非敌手。只有两者联手,中国的宪政改革才有希望成功。           ——————————————————————————–     * 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主任。     [1] Alexander Hamilton, James Madison and John Jay, The Federalist Papers, Clinton Rossiter (ed.), NAL Penguin (1961), pp. 320-325.     [2] 例如“至于民粹主义,则是压制个人权利的无序的动乱力量”,见马立诚:“中国民族主义怪现状”,《金融家》 2012年3月7日。再如“迎合小市民眼前的利益,不顾国家长期发展,就是民粹”,曾德金:“徐滇庆:别让贫富分化割裂社会”,《经济参考报》 2011年9月2日。     [3] 参见林红:“论民粹主义产生的社会根源”,《学术界》2006年第6期;《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章。     [4] 例如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可能降低就业,反而对最弱势的失业者不力,见徐滇庆、李昕:《看懂中国贫富差距》,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     [5] 参见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7-47页。     [6] 对于权贵左派代表人物的心态分析,参见任剑涛:“价值隐匿与知识扭曲——留美政治学博士对民主的拒斥”,《战略与管理》,2012年(内部版)第1/2期合编本,第40-59页。     [7] 参见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90-492页。     [8] John Lock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Peter Laslett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0), p.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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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张千帆:中国“自由派”与“民主派”:提前对决与殊途同归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31 次 更新时间: 2012-06-30 10:53:11 张千帆:中国“自由派”与“民主派”:提前对决与殊途同归 进入专题 : 自由派 民主派    ● 张千帆 ( 进入专栏 )       自由与民主本来是互为制约与补充的宪政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民主的自由只能走向专制,没有自由的民主则只能走向愚昧与极权。在西方,洛克(John Locke)与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分别代表的自由与平等思想只是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偏好,虽然对于具体政治制度设计意?疑钤叮??诒局噬隙际墙?⒃谙苷?裰骰?∩系摹C拦??盍⑽澜邮芰寺蹇擞朊系滤桂??harlesde Montesquieu)的自由主义思想,通过联邦制和三权分立等宪政制度来约束大众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反“民粹”的思维模式,但是制卫者在终极意?疑鲜侨贤?裰鞯摹J率瞪希??窃诮邮艽笾诿裰鞯那疤嵯拢?拦?拗泼裰鞯淖杂上苷?J讲畔韵殖銎湔媸狄?摇B蟮涎罚?ames Madison)在其经典的《联邦党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第五十一篇中指出,三权分立等限权措施只是对民主的补充而非替代1。法国革命则是受卢梭影响的产物,但是大革命期间制订的《人与公民权利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却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自由主义卫章。诸如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等当代左派(“西马”)学者也早已抛弃了暴力革命主张,在接受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批判主流体制的弊病。各国制度与思想发展轨迹都表明,自由与民主是共存亡、共进退的两大宪政要素,倾向不同而本质一致,并共同担当反专制的使命。     然而,在中国──一个既没有民主也没有自由的国家,所谓的“民主派”和“自由派”之间的口水仗还打得尤其热闹,甚至发展到水火不能相容的地步:“民主派”反对选举民主,并攻击自由(或宪政)民主为“精英政治”;“自由派”则给“民主派”贴上“民粹”的标签,一概斥之为“暴民主义”。吊诡的是,自由与民主的本意都是主张监督和限制政府,在中国却都蜕变为向政府靠拢的威权主义;左派更有回到文革式个人极权的势头。当下中国正陷于左派反自由、右派反民主、左右共同走向威权(甚至极权)专制的危险。     鉴于此,中国宪政改革的希望何在?众所周知,当今中国改革的主要障碍在于既得利益集团;而打破既得利益障碍的根本动力在于人民,因为属于人民的公共利益只有靠人民自己才能维护。然而,人民靠得住吗?这并不是一个不需要答案的反问。在当今中国,如果说右派本能地鄙视和畏惧人民,那么左派则一贯玩弄“人民”话语,企图利用“不明真相的群众”实现另一种极端的精英统治,而人民自己则长期受意识形态蒙蔽,在主权、族群、统一等问题上很容易为狭隘偏激的民族主义煽情所蛊惑,在“反贪”、“打黑”、“仇富”方面又体现出愤世嫉俗和不择手段的倾向,从而验证了右派的恐惧和自己对左派的利用价值。在改革停滞不前的今天,改革动力何在是左右各派都必须面对和回答的真问题。在此之前,首先有必要澄清中国左派与右派的谱系。          一 中国左翼谱系分析          虽然“民粹”在中国已经成了安在左派头上的一顶帽子2,但其所对应的西文“populism”其实并不带有贬?遥?踔劣械惆?摇K?谋疽馕薹鞘枪刈⑸缁岫嗍?⑼?榇笾诩部啵?⒓南M?谝浴叭褐谠硕?崩凑?『臀?ざ嗍?说睦??。仅此则不仅无可厚非,而且恰是现代民主的题中之?摇5比唬?庵帧懊翊狻保ɑ蛎裰鳎┐?屑?ǎㄉ踔良?ǎ┑奈O涨阆颍??侨魏瘟⒊∫坏┳呦蚣?硕蓟嵊泻Γ?龃瞬⒉蛔阋苑穸ㄗ笠砻翊庵饕辶⒊ R?浴懊翊狻弊龀龅赖屡卸希?紫纫??植煌?啾鸬摹白笈伞薄1收甙阎泄?鼻暗摹白笈伞狈治?韵铝?郑     一是“均富左派”,主要特征是认为当下中国贫富差距太大、基尼系数(GiniCoefficient,又译坚尼系数)太高,因而首先需要劫富济贫以均贫富,走到极端就是平均主义“大锅饭”。在此且不深究其所主张的手段是否正当,至少有限平等和均富的诉求并不存在正当性问题。你可以说简单均富是不理智的,不利于多数人或社会下层的长远利益,譬如推行“大锅饭”、平均主义的结果是让每个人都变得更穷,但这类论点的出发点还是为了社会大众好,争论的只是真好还是假好、一时好还是长期好的问题4。我们不需要有悲天悯人的博大情怀(如十九世纪俄罗斯知识份子)或膜拜工农的变异心态(如陈独秀、李大钊),就能认同一个正当国家的职能和基本立场是保护多数人的利益。建立国家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促进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而是为了维护少数人的特权吗?一个为了所有人的幸福而建立的国家至少要保证多数人基本体面的生活,防止过度的两极分化。     二是“草根参与左派”,基本主张是反对精英政治,并把基层民众作为政治改革的决定性力量,通过大众普选、全民公决或创制,乃至街头运动来实现左翼目标。这类主张本身可能是激进、幼稚甚至离谱的,譬如用古雅典抽签选官的“真正的民主”代替纵容精英“腐败”的现代选举民主5,但它们没有必要一定是激进或离谱的。草根参与完全可以被纳入宪政与法治的轨道,成为和平、有序、渐进改革的根本动力。毕竟,人民的利益不靠人民自己出来维护,难道还能靠好心的统治精英替他们做主吗?     如果以上两类人就是中国的“左派”,那么笔者自己也至少是半个“左派”。呼吁保护农民的利益、被拆迁户的利益、上访人的利益,不正是要保护当今中国多数人的利益吗?支持大众参与选举并积极独立参选,提倡保障公民在卫法上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自由,不都是在鼓励平民百姓的政治参与吗?可惜中国的多数左派似乎并不满足于以上的理性诉求,而往往诉诸以下更为激进的表达形式。     三是“国家主义左派”,主张依靠政府而非人民自己的力量来实现左翼理想,有的甚至鼓吹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然后让国家代表多数人(无产阶级)对少数人(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左派具有国家主义的天然倾向,虽然他们喜欢把“人民的利益”挂在嘴上,但是在他们眼里,“人民”中的多数实际上是孱弱无能、目光短浅,甚至完全沉默、令人失望的,不足以认识并维护自己的基本利益;尤其在非民主国家,不仅人民没有民主参与的习惯,而且有名无实的选举制度本身使得参与的代价相当高昂。这也是为甚么只有非民主(或民主不成熟)国家才会发生革命,否则马克思的逻辑是说不通的──既然工人阶级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大众普选等社会民主纲领显然是成本更小也更有效的夺取政权方式,为甚么还要搞暴力革命呢?自圆其说的解释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是虚伪和虚假的,其潜台词其实是“无产阶级”是一伙没有受过教育、特别容易受骗的草根群氓,因而只有在一个先进政党的带领下走向革命。列宁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的国家革命理论,仅适用于当年中、俄等经济、政治、文化全方位落后的传统威权国家,而革命后建构的集(极)权主义国家秩序往往只是滋生了新的精英统治集团,恰和普惠大众的左翼理想背道而驰。     四是“文革左派”,其特征是崇尚文革时期对领袖个人的顶礼膜拜,认定某位领袖就是济世救民、普度众生的“救星”。如果“国家主义左派”可能还认可组织原则,那么“文革左派”则把民主、法治、程序正?业人?性?蚨际幼鞣涟?抵收?液透鋈顺绨莸陌斫攀??瞥绯嗦懵愕娜酥巍N阌怪靡桑?呱械娜烁袷怯懈腥玖Φ模?烁癯绨菘梢运凳侨说奶煨裕?庖彩俏?趺慈烁窕?幕?浇躺系郾确侨烁窕?娜寮摇疤斓馈备?菀孜?怂?邮堋H欢??つ康母鋈顺绨菔俏O盏摹S绕湓诿裰髑?啦煌ǔ┑耐?ü?遥?嗣裎薹ㄍü?婪ü娑ǖ母髦秩ɡ?椭贫缺泶锊⑹迪肿约旱乃咔螅??O萦谖蘖Α⑽拗?⑽弈危?苋菀状游匏?辉诘囊钟糁胁??熬刃恰鼻榻幔欢??ㄌ逯魄∏∮?眯挛呕?鳌⑾拗蒲月圩杂伞⑷宋?霸焐瘛辈⒎馍币磺懈好嫘畔ⅲ?佣??母锸秸?味?磁嘤?朔岣坏纳缁嵬寥馈     五是“愤青左派”,他们和“文革左派”结为一体,不看事实、只认死理。虽然威权社会遍地都是“不明真相的群众”,但是在资讯发达的今天,要弄清历史和现实真相并非难事。然而,许多人却没有意愿和勇气探索真相,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塑造自己的世界观,甘愿让自己处于受蒙蔽状态并跟着起哄。由于社会多数人遭遇制度性剥夺,受挫感普遍较高而受教育层次较低,更不用说长期受到左翼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的耳濡目染,网络匿名交流又为不负责任的泄愤提供了理想平台,因而自然会产生大量“愤青左派”。从中国近代历史看,愤青是激进而危险的,因为他们过于情绪化、不独立思考、不愿面对中国社会的真问题,很容易为野心家利用并成为邪恶势力的打手。     六是“权贵左派”,他们和“愤青左派”相反,处心积虑巴结当政者,或有时候就是别有用心的权贵自己。如果说“愤青左派”无知,那么“权贵左派”就是无耻,因为愤青还真诚相信自己欠缺思考的主张,权贵的巴结者则“有奶便是娘”,根本无所谓信仰或立场,因而完全是“假左”──之所以显得“左”,只不过因为那样对自己更有利6。在中国的政治环境下,左翼立场带有天然的“政治正确”──至少政治安全──优势,甚至在一个改革受挫、愤世嫉俗的环境下,反改革主流反而显得更“新潮”。因此,那些精英左派之所以屡屡发表惊世骇俗的言论,并非出于不可救药的“傻”,而恰恰是因为他们比谁都“精”;在他们身上,早已看不到一点“真左”的遗风──哪怕是坚持错误的风骨。他们坚持那套与现实出入如此巨大的、看上去“牛头不对马嘴”的话语体系与其说是幼稚,不如说是世故;他们之所以不顾颜面地宣扬执政合法性,无非是为了获得执政者的认同,并在正统话语体系中占得自己的一席之地;只是其过于僵硬、粗鄙或缺乏艺术的表达方式往往让执政者踌躇再三,只好间接利用。     在道德底线普遍失守的今天,中国“左派”的最大问题恰在于真假难辨:刚才还是高调“打黑”的“反美斗士”,一眨眼就成了美国领事馆的“避难者”。诸如此类的现象已经不是个案。“假左”在上煽风点火,“左愤”在下盲目鼓噪──这才是自由主义者应该恐惧的会把国家带入万劫不复之地的“民粹主义”。          二 中国右翼谱系分析          笔者上面说自己的一半是“左派”,那么另一半则是“右派”。现代西方的左右之争无非是自由多一点还是福利多一点。但是在大多数情里下,左右其实并不矛盾。这是因为虽然“福利”是一个相对确定的概念(最低工资、失业救济、医疗保险、?椅窠逃?然?颈U希???白杂伞比词嵌辔?取⒍嗝嫦虻模?幢赝耆?肫降瘸逋弧O喽怨埠偷忱此担?拦?裰鞯潮冉显蕹善降龋?匆仓С指九?樘サ淖杂桑还埠偷撤炊哉??蚋蝗苏魉埃?醇岢执?车幕?浇碳彝ヂ桌怼W杂珊推降戎?涞乃?健俺逋弧敝皇翘逑衷诰?貌忝嫔希??渥杂芍饕寮岢终??匀晃?质匾谷说淖钚〗巧??伦杂芍饕逶蛑髡偶忧扛稍ひ晕?制降群褪谐≈刃颍??谴印白杂芍饕濉北昵┑男戮杀浠焕纯矗?虑橄匀徊幌褡笈赏φ??⒂遗煞凑??敲醇虻ィ??挥盟怠盎??杂伞薄ⅰ岸??杂伞薄ⅰ叭??杂伞?等新概念的搅局。事实上,在自由民主占主导的西方宪政秩序中,温和左派和右派轮流执政,有时甚至令人很难辨清左右的政策差别所在;极左和极右则都站在各自的反政府立场,批评代表社会多数的现行政策。     和左派一样,中国当前的“右派”也是一个大“口袋”,笔者将其分为以下几种,并将自己归为有限度的第一和第二种“右派”:     一是“个人主义右派”,主张个人应免于一切不必要的集体或公权力限制。如果说“均富左派”倾向于无底线平等,那么“个人主义右派”则倾向于无底线自由,走到极端就是无政府主义。由于民主政府一般会采取有效的再分配政策,不受干预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势必会加剧不平等,自由和平等两种价值取向不仅存在内部张力,而且也隐含了对政府职能与权限的截然不同理解。     二是“最小政府右派”或“限权右派”,其特征是承认政府本身的必要性,但是主张将政府干预限于最小,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个人自由而非社会平等。由于政府的立法与行政分支是积极的,司法分支则是“消极”的(如“不告不理”),不会主动揽权,且主要负责裁处私人纠纷,藉以维护“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因而自由主义者多崇尚英美普通法传统。事实上,洛克早已在其自由主义契约论中主张,法院是政府的第一要素;一个原始文明可以不要行政,甚至可以没有立法,但是不能没有定纷止争的法官8。到近代,司法不只是被动适用立法,而且积极控制行政越权或违法;自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v.Madison)之后,美国甚至还用卫法约束立法行为。到1930年代的“新政”时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更是用司法权遏制立法与行政的经济干预措施,虽然功败垂成,但是改头换面之后,普通法院现在已被普遍视为个人自由的保护神。     三是“精英右派”或“反大众右派”,不仅主张政府最小化,而且要求政府控制大众的盲动,至少保持“超然”独立,不为社会多数的诉求所控制。恰恰在一个多数人消极沉默的威权国家,“精英右派”还总是幻想自己正在受到“多数暴政”的压迫,至少念念不忘代表多数的政权上台──不论是通过痞子革命还是民主选举──的可怕场景。就和社会大众的平等主义倾向一样,自由主义者的精英倾向是很自然的,因为他们一般是比较成功的职业人士,受过高等教育并有稳定的工作、家庭和收入,因而将无底线平均主义视为洪水猛兽。十八世纪的美国立卫者也是一群贵族,制订联邦卫法的初衷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自由并遏制多数主义民主(或“民粹”)的盲动。虽然这种自我保护意识既自然也正当,但是如果任由其矫枉过正、无限发酵,并生成反民主、反大众的情绪,那么它对于中国社会将和“国家主义左派”一样有害。     四是“精英右派”进一步演变而成的“集权右派”,他们要求政府积极控制和引导大众,并有效遏制多数利益联盟的形成和得势。表面上,自由主义和集权主义是格格不入的,“集权右派”似乎是自我矛盾的怪胎,但是如果将精英主义逻辑延伸一步,则不难得出“通过专制保护自由”的右派悖论,因为自由──尤其是在专制下的自由──是要靠政府维持的。精英往往从骨子里鄙视社会底层,不信任他们理性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以至动辄用“素质论”为少数人的统治辩护,一说起平民政治就惊呼文革式“大民主”来了!他们至少认为现在的中国人是不配行使民主权利的,必须在政府训导下经过无限期的“自由主义”熏陶之后才够格,只不过这种所谓的“自由主义”已经蜕变为独裁专制的卫道士。在本质上,被推向极致的集权“自由主义”就是法西斯主义。     最后,就和“愤青左派”与“权贵左派”一样,右派队伍中也同样存在愤青和巴结权贵者。如果“左愤”不讲理,也不要期望“右愤”讲理;网上不分青红皂白、你来我去对骂者,左右都不能幸免。只是在正统意识形态偏左的体制环境下,左右分布不完全对称;在一般情里下,用不受官方认可的右翼意识形态去接近权力显然是缘木求鱼。因此,“愤青左派”和“权贵左派”在数量上更多一些,真正有独立思考和身体力行精神的“均富左派”和“草根参与左派”更少一些。“左愤”鼓噪愈凶,右派就愈恐惧,愈认为人民“素质低”、“不成熟”,千万不能贸然搞民主,否则文革时期(子虚乌有)的“大民主”就不请自来了。     然而,中国若不及时进行民主政治改革,官员腐败愈来愈广、人民怨气愈来愈重、舆论限制愈来愈严、“不明真相的群众”愈来愈多,那么“文革”就真的近在咫尺了。到时候,左派要篡权闹革命,或依托某个“救星”高调“唱红打黑”,右派则死守排除民众参与的既有政治体制,这样就产生一种“趋同”现象:左右两派看上去打得不亦热乎,实际上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向政府权力靠拢,最后中国不只是输了民主,也输掉了自由。国家主义、集权主义本是左派的天性,但是左派现在也患上“民主恐惧症”的右派病。这就是在一个既没有民主也没有自由的国家,右派精英的“自由”和左派愤青的“民主”(或“民粹”)在愈演愈烈的口水仗中一同走向威权主义的“殊途同归”。          三 人民靠得住吗?质疑精英自由主义          在一个既得利益绑架改革的时代,人民无疑是推动良性改革的根本动力,但是这个常识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为“人民”自己似乎出了问题。右派天然畏惧大众;左派则只是打着“人民”或“民主”的旗号,心里明白这个虚无缥缈的抽象符号只有利用价值。改革确实需要人民推动,但是人民自己靠得住吗?     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极左和极右自不必说,也不值一驳,但是即便最同情民主的自由主义者似乎也是否定的9,这就值得警惕了,因为他们一般被认为是中国社会中最理性的一群人,甚至代表了中国宪政改革的希望。这些温和自由主义者看起来只反“民粹”、不反“自由民主”10,但是其骨子里的精英气息使他们的主张成为实际上的反多数、反民主;或者说他们所支持的“民主”确实像某些左派指责的那样,是无效、无用、“无牙”的民主。譬如他们批判的一种观点是“以为民主就是普选,就是一人一票投票,然后少数服从多数,结果是一团糟的民粹民主”11。他们似乎可以容忍“一人一票”,但是由此选举产生的立法者却不能代表多数人的利益制订约束所有人的法律,否则就成了“少数服从多数”的“民粹民主”。多数人的意志确实未必在所有情里下都是正当的,宪政的作用正是防止代表多数人的政府剥夺任何人的基本权利,但是一般认为“多数暴政”仅限于例外情里,宪政国家的日常规则仍然是“民主加法治”,也就是由民主程序制订符合多数人利益的法律来统治社会。如果代表多数人利益的法律实际上不能统治,那么还要法律干甚么?     精英自由主义之所以反对多数主义民主(或“民粹”),大致有如下理由。首先,人民不仅一点也不“神圣”,而且根本靠不住,因为按照自由主义的纯粹理性逻辑,任何人都不是神,因而都是靠不住的,作为凡夫俗子(而非抽象意?遥┑摹叭嗣瘛弊匀灰部坎蛔 <热蝗嗣窈投啦谜摺⒍嗍?撕蜕偈?硕家谎?坎蛔。?杉?侍飧?静辉谟谒?持危??谟谌绾瓮持巍6杂谇囗?ㄖ蔚淖杂芍饕逭呃此担?贾蔚比徊荒芤揽咳魏稳耍??堑靡揽糠?伞⒅贫取T诟母锶??旰笮纬傻姆ㄖ沃饕逡煌秤锞诚拢?庖惶自缫咽抢仙?L浮K?闹旅?毕菰谟诿侠戏蜃恿角Ф嗄昵熬?僦赋龅摹巴椒ú荒芤宰孕小保ā睹献樱?肼ι稀罚??胺?伞薄ⅰ爸贫取倍际敲挥猩??娜嗽煳铮?枰?说呐?Σ拍艿玫绞凳?!叭四芎氲溃?堑篮肴恕保ā堵塾铮?懒楣?罚??酥?揭病D敲炊嗄昕仗阜ㄖ危??商逑狄丫??窘ǔ扇茨岩月涫担??驹?蚝卧冢课薹鞘强刂乒?一?鞯募鹊美?嬲卟幌肼涫担??纠纯梢源恿挤ㄖ惺芤娴亩嗍?酥荒芪蘅赡魏蔚亍拔Ч邸薄2豢咳嗣瘢?瓷缁岫嗍?耍??匀嗣裼欣?闹贫取⒎?扇绾涡纬桑啃纬珊笥钟猩趺戳α客贫?凳?     其次,人民之所以靠不住,是因为他们自己无法行动。历史是英雄创造的,根本没有“人民”的事,“人民”实际上不可能统治。作为理性人,他们都是搭便车者,宁可坐享其成,而不愿意为推动制度进步承担任何风险和代价。搭谁的便车呢?自然是搭少数改革精英的便车。这说得没错,绝大多数人(包括绝大多数“精英”)都是狭?业睦硇缘拇畋愠嫡撸?绕湓谥泄?淄仿睹妫?呐轮皇堑投炔斡胍卜缦站薮螅?蚨?苷?母镒⒍?媪侔露???ancurOlson)所说的“集体行动困境”12。这种纯粹学理推断的问题在于,锐意改革的精英哪里都有,中国应该也不缺,为甚么他们在有些国家或地区居然成功了,在中国却至少从百日维新开始一无例外地失败了?如果改革精英只能和保守精英“窝里斗”,那么失败就是必然的结局──光绪必然敌不过慈禧、孙中山必然敌不过袁世凯、抗战之前的共产党必然敌不过国民党……如果不能打“民意牌”,如果人民永远是一群“不明真相的群众”,永远不能理性判断是非并影响精英内部的宫廷斗争,甚至连搭便车都不敢或没有机会,体制改革怎么可能成功呢?如果成功希望渺茫,连搭便车者都找不到,又有哪个改革精英敢抛头露面、以卵击石呢?如果人民永远不露面,改革何时可能启动呢?再说,既然中国民众是沉默无力的多数,他们的问题不是太积极,而是太不积极,我们的自由主义者又有甚么好恐惧的呢?     最后,精英自由主义认为不仅一般意?业摹叭嗣瘛笨坎蛔。?泄?嗣裼绕淇坎蛔。?蛭??浅て谏?钤谧ㄖ铺逯葡拢?蛭?济瘢?蛭?┟瘢???皇敲裰魃缁崴?枰?墓?瘛U庋?摹叭嗣瘛辈恍卸?购茫?恍卸?妥⒍ㄋ姆治辶选⒍裥阅诙罚?蚣?滋?疟鹩杏眯恼叩纳慷?苹螅?系笔芷?⑽笕肫缤荆?翊庵饕濉⒚褡逯饕濉⒓?笏汲狈豪某稍郑?迅母锎?蛭母锸皆帜选!爸厍炷J健币残砜梢宰魑?桓隼?印9?缛萌嗣窬砣胝?危??自斐杉?酥饕濉⒈┝Ω锩?⒖植劳持巍⒊て诙?摇⒍嗍?┱?戎种旨?じ鋈俗杂傻摹盎刀?鳌保?嗝纯膳拢≌庖惶淄贫匣?旧鲜钦厥加诹浩舫?摹八刂事邸狈?妫?薹鞘恰懊裰俏纯?⒅贫任戳ⅰ保?蚨?荒苊橙桓母铩U馓茁呒?旧硪膊荒芩愦恚?ㄖ瞥济竦乃刂视涝妒前谕炎ㄖ频恼习?F湮侍庠谟冢??鹊饺嗣竦南苷?跷蛱嵘?椒?献杂芍饕逅??蟮母叨戎?保?泄?苷?缫阉?角?桑?挂?⒍?褐谧錾趺矗靠上У氖牵?蝗萌嗣癫斡耄?裰诰跷蛴涝短岣卟涣耍?蚨?涝恫豢赡芷舳?苷???庋???⒆杂芍饕宓摹八刂事邸本拖萑肓艘桓鲎晕已?返淖ㄖ莆薜锥础     由此不难理解,自由主义开出的药方是自上而下的精英主义改革,概括起来是“先自由,后民主”──更准确地说,先通过精英专制统治提高民众素质,让社会多数人都接受自由宪政理念,然后才能搞民主,如此产生的民主才可能是“优质民主”或“自由民主”。因此,中国当务之急仍在于“启蒙”,而不是行动,否则很容易像五四运动那样愤激冲动、走火入魔。原来,“素质论”的根子并不全在专制保守主义那里,而且也在“自由保守主义”这里,或者说两者在“保守”(蔑视民众)方面是一脉相承的,甚至和左派民粹也是相通的。虽然表面上格格不入,但是在反对民主这个问题上,自由主义和民粹主义相映成趣;后者幻想用天方夜谭的“直接民主”来替代选举民主,前者则索性以“自由”与“启蒙”的名?彝怂醯阶ㄖ凭?⑼持蔚睦铣病     没有人会反对,民主是要有一定条件的;中国目前的选民素质未必能承载大规模民主选举的重任,因而宪政启蒙依然是今日中国的当务之急。尤其在某些关键问题上,由于长期宣传灌输形成的潜移默化影响,以及对政治敏感信息的高度过滤,国民的世界观和历史观遭到严重扭曲,因而不足以对这些问题做出理智判断,但是这并不表示中国选民在所有问题上都不能做出理智判断,在行动之前都需要知识精英诲人不倦地灌输自由主义法治理念。对于看得见、摸得着、近在咫尺的切身利益(譬如自己的土地和房屋),凡夫俗子比谁都清楚,而保护自身利益是人类与生俱有的本能;只要为他们提供一条参与决策的有效渠道,没有理由认定他们先天不合格。2011年末至2012年初,广东省乌坎村民不就行动起来了吗?他们之前受过甚么自由主义法治教育呢?精英自由主义的问题是以偏概全,认为当前民众在某些问题上不理智,便在所有问题上都不理智;认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像上帝那么绝对可靠,就无人够格决定影响自己的公共事务。但是公共决策总得有人去做。既然人民不可靠,那么就只有继续按现行模式让官员决策。这样,看起来吊诡的是,自由主义便自觉或不自觉地和专制主义合流了。     事实上,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自由主义说得不错,任何人都是不可靠的,但国家统治的技艺正是在不可靠的所有人之上建立一种相对可靠的统治制度。在此有必要复述麦迪逊在《联邦党文集》第五十一篇的至理名言:正是因为人民不是神,因而才需要政府统治;也正因为官员不是神,因而政府需要人民监督13。问题在于,美国的自由立卫者认为,人民监督的首要机制是民主选举,只不过靠人民监督官员不够,还需要官员监督官员的分权机制;但是到了中国这里,自由主义似乎就剩下对人民的不信任──因为人民不可靠,至少目前还不能让他们参与政治。虽然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嘴上说任何人都不可靠,但是实际上对社会大众尤其防范。既然人民不值得信任(甚至很危险),他们就只能继续接受政府和精英的管教。这个出发点注定了中国的自由主义只能寄生于专制主义,而且愈是得罪大众,就愈是要仰仗专制者的鼻息。所有专制独裁的认识论根源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不信任乃至鄙视人民。既然大众都像孩子一样经常会受到蛊惑并走火入魔,他们便既不能有言论自由,更不能搞民主选举。     笔者未必反对“先自由,后民主”的路径,因为民主本身就是人民行使的政治自由,而这种自由起码是要建立在言论与新闻自由基础之上的;如果人民连基本真相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对公共事务做出理性决断?然而,笔者反对以“自由优先”为名割裂自由和民主的关系,甚至将两者对立起来,因为这样会彻底葬送中国的自由主义,就和民初的民主实践缺陷最后葬送了中国的民主一样。自由主义必须面对的问题是,没有民主的“自由”究竟是谁的自由?如果在现体制下,这样的“自由”在效果上只是维护了少数人的利益,而让多数人认为它只是贪官的自由、奸商的自由、罪犯的自由,这样的自由主义能为多数民众所接受吗?难道自由主义理念(或任何理念)能在没有制度实践带来实惠的情里下,光凭学者的“三寸不烂之舌”灌输给民众吗?没有民众的自觉推动,光是知识精英的呼喊和个别改革官员的引导,这样的“自由”有能力把中国带向“民主”吗?没有至少有限度的民主参与,自由主义首先失去了根本动力,成为知识精英画饼充饥的空中楼阁。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动辄拿十八世纪英国、今天的新加坡及香港区区几例作为“先自由,后民主”的代表,其实这些国家或地区即便“专制”,也绝对不是完全没有任何民主。自1215年《大卫章》(MagnaCarta)颁布起,英国的民主参与就在贵族与国王争权夺利中不断扩大,即便在十九世纪普选之前也不能说没有小范围的民主参与。今天新加坡和香港的选举状里确实不理想,但是新加坡没有反对党吗?香港立法会没有反对派吗?他们的不民主和我们这里的不民主是一回事吗?如果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民众没有一点参与,社会反对派的声音完全没有融入制度框架,他们的官员怎么还能做到相对清廉?难道百年殖民就能把人变成上帝吗?其实按照哈耶克(FriedrichA.vonHayek)或波普(KarlR.Popper)那样的经验自由主义,自由也是要按层次渐进推动的。不是先有了完全的自由,然后才实行民主;两者之间不仅不对立,而且相辅相成、循环递进。自由有助于推动民主,民主反过来扩大自由。今天中国已经有了一定的自由,但是没有民主就很难推进,因为没有一点民众的压力,官方不会自动拥护真正的自由主义。在这个意?疑希?泄?母母锶肥凳敲窦洹暗贡啤背隼吹摹          四 结论──自由与民主是盟友而非敌手          鉴于中国当前状里,笔者更支持“先民主,后自由”的改革路径──不是指现在就全面实行普选,再来推动自由,而是中国改革早已遭遇民主瓶颈,因而下一步应该推动有限范围的民主选举及其他民主参与,并在此过程中让人民自己体会到自由的好处。在这个意?疑希?收咧С炙镏猩教岢?摹把嫡?保?醒牒褪〖墩??槐芈砩现毖。??怯Ω镁】煸诘衬诤突?闶敌兄毖 D壳爸泄?裰诨共荒芾碇桥卸现魅ā⑼骋弧⒆迦旱却笪侍猓?橙焕┐竺裰骱苋菀自斐晒苹笕诵牡募?嗣褡逯饕宓檬疲??敲挥欣碛扇衔?嗣褚裁挥心芰?硇耘卸现苯佑跋熳约旱拿裆?侍狻6源?嗣窬秃投源?魏胃鋈艘谎??颐羌炔荒苊つ孔孕牛?膊荒苊つ勘?邸V灰?衙裰鞑斡肟刂圃谟邢薹段?冢?杂芍饕逭呤敲挥欣碛煽志迕裰鞯摹     无论是民主还是自由,宪政终究是为了全体人民的事业,也只有人民自己出来推动才能进步。不错,人民是不可靠的,但是和官员相比,笔者还是宁愿把信心放在人民这里,因为目前和官员谈宪政不啻与虎谋皮,人民则毕竟是可以被说服的,因为宪政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对人民很悲观,对政府倒是抱了很大的希望,动辄教训说改革只能“自上而下”,“只能通过渐进、有序、可控的改革去逐步实现”,需要“具体的、可操作的可行方案”14,但是抛开人民之后,这些高明的方案到底在哪里呢?至今还没有看到。难道是因为中国官员和知识精英都特别无能,看不到这些“可操作的可行方案”吗?官员为甚么要让这些方案变得“可行”或“可操作”呢?今日偌大中国又去哪里找一个自上而下立志改革的领导?这种期盼蒋经国或戈尔巴乔夫(MikhailS.Gorbachev)的心态和当年期盼袁世凯、蒋介石、毛泽东的“救星”情结有甚么本质区别?没有人民的压力和呼应,又有谁敢做这个改革“救星”?如果哪天这个人真的出现了,难道就一定是自由主义的福音吗?     在笔者看来,中国的精英自由主义是无法面对这些问题的。自由主义对个人判断的不信任是现代宪政分权理论的起点,但是发展到极致却情不自禁地站在多数人的对立面,甚至蜕变为少数独裁者的帮凶。这不能不说是自由主义的反讽。事实上,自由民主对人性的认识更加平和。它从不绝对相信任何人,但是在总体上,自由民主对所有人都赋予一种有限信任。正是人的内在德性使民主自治成为可能,而人的内在弱点则不仅使制约民主成为必需,而且也进一步凸显了公民共治的必要性。过度怀疑人的理性能力──尤其是普通人的理智,最终只能堕入专制。当然,民主是有条件的,缺乏民主历练的中国大众未必符合大规模民主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能力去理智决定自己身边的那些人和事。中国改革的当务之急是让人民在其力所能及的民主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而绝不是以他们缺乏参政议政能力为借口一概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     从戊戌变法开始,中国改革的无数次失败最终都是因为缺乏足够强大的民间支持。中国文人的自命清高真可谓令人“高山仰止”,改革失败了一个多世纪,屡次碰得头破血流尚不知悔改,还要变本加厉地轻视人民;保守派敌视不说,改良派也一如既往地鄙视。如果人民太愚昧,不足以支持精英高瞻远瞩的改革,就不让他们行动,那么他们甚么时候才能从实践的成功和失败中学到经验并脱离愚昧呢?不让人民在实践中教育自己,他们将永远愚昧下去;没有人民的支持,改革只能永远失败下去……中国人已经押了一个多世纪的床,手运一次比一次差,难道还要再把自己的命运全部押在宫廷斗争的赌桌上吗?     自绝于人民之后,中国的自由主义只能有两种出路:或者让自己成为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空中楼阁,或者自觉不自觉地和独裁同流合污,而后一种似乎是精英自由主义的自然倾向。一旦蜕变为少数人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中国式自由主义只能激起多数民众的进一步反感。要走出少数独裁的泥潭,中国的自由主义精英必须放下自己的道德优越感,认真对待大众民主,妥善界定多数人和少数人的权利边界。尊重少数人的基本权利,不等于这个国家就应该让少数人来统治;坚持多数人统治,也不等于民主就是“民粹”或侵犯少数人的暴民政治。     在自由民主国家,自由和民主对立很正常,因为整个国家已经建立在宪政基础上,而宪政内部会自然生成自由、平等、民主等不同价值取向之间的张力;但是在今日中国,两者决不能对立,而是要相互扶持,因为我们甚么都没有,哪里来的对立呢?自由和民主面临的是共同的敌人──集权专制,只有联手结盟才能驯服这个强大的对手。再这样胡搅蛮缠相互纠结下去,最后的下场只能是双双被共同的敌手所同化或制服。只要愿意面对今日中国的真问题,温和的自由派和民主派(上述各自的前两种立场)是没有理由不能求同存异、相互尊重、真诚合作、共赢发展的。至少,两者应该是盟友,而非敌手。只有两者联手,中国的宪政改革才有希望成功。          注释     1、13AlexanderHamilton,JamesMadisonandJohnJay,TheFederalistPapers(NewYork:PenguinBooks,1961),320-25.     2、例如“至于民粹主义,则是压制个人权利的无序的动乱力量”,参见马立诚:〈中国民族主义怪现状〉,《金融家》,2012年3月7日;再如“迎合小市民眼前的利益,不顾国家长期发展,就是民粹”,参见曾德金:〈徐滇庆:别让贫富分化割裂社会〉,《经济参考报》,2011年9月2日。     3、参见林红:〈论民粹主义产生的社会根源〉,《学术界》,2006年第6期,页189-93;《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第1、2章。     4、例如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可能降低就业,反而对最弱势的失业者不利。参见徐滇庆、李昕:《看懂中国贫富差距》(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5、参见王绍光:《民主四讲》(北京:三联书店,2008),页37-47。     6、对于“权贵左派”代表人物的心态分析,参见任剑涛:〈价值隐匿与知识扭曲──留美政治学博士对民主的拒斥〉,《战略与管理》(内部版),2012年第1/2期合编本,页40-59。     7、参见张千帆:《卫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页490-92。     8、JohnLocke,TwoTreatisesofGovernment(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60),324.     9、11、14例如参见周舵:〈甚么样的民主才是好东西(上)〉,《领导者》,2011年第10期,页84-90;90;84-90。     10、周舵指出,“自由民主和民粹民主的区别,说到底是多数人如何对待少数人的问题──是平等对待,还是排挤、仇视、压迫和剥夺。”周舵:〈甚么样的民主才是好东西(上)〉,页86。事实上,如此表述并没有把问题说清楚,以致造成自由主义立场的过度让步。即便多数人不歧视少数人,仍然可能构成“民粹”式的“多数暴政”,因为几乎任何法律都涉及分类并对不同类别的人群规定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进而构成多数暴政。即便法律在形式上平等,在效果上仍然不可能对所有人平等。     12、MancurOlson,TheLogicofCollectiveAction:PublicGoodsandtheTheoryofGroups(Cambridge,MA:HarvardUniversityPress,1965).          张千帆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主任。     《二十一世纪》二○一二年六月号第一三一期目录 进入 张千帆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自由派 民主派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思想与思潮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4936.html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张千帆:中国“自由派”与“民主派”:提前对决与殊途同归 张千帆:没有“谣言”的世界比谣言更可怕 张千帆: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困惑与消解 张千帆:宪政民主应成为基本共识 张千帆:舌尖上的“两个中国”不矛盾 张千帆:乌坎的启示 张千帆:宪法有用了,改革才会变好 张千帆:尊严是贯通中西的桥梁 张千帆:认真对待尊严 张千帆:实行宪政是中国改革的必由之路 张千帆:上访体制的根源与出路 张千帆:年轻人千万别缅怀“文革” 张千帆:让网络成为官民互动的常规平台 张千帆:重构中国的道德与政治哲学 张千帆:深化法治才是改革正途 张千帆:让司法塑造民族理性 张千帆:大学行政化错在哪里 张千帆:如何防止“文革”悲剧重演 张千帆:“南巡”二十周年反思 张千帆:让“广东模式”和“重庆模式”自由竞争 相同主题阅读 张千帆:中国“自由派”与“民主派”:提前对决与殊途同归 郑永年:中国的阶层和意识状况:自由派、草根与中产阶级 胡新民:自由派言论中的硬伤 费希尔:危机之下西方左派与自由派如何就针对中国达成一致 彭晓光:中国民主、自由派:将陷入百年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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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 | 认真对待尊严(二)

2012年05月21日 12:22:50        小悦悦牵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而儒家能够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怎么样看待我们自己?我这一辈子应该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生活是值得我过的?苏格拉底说了,没有经过反思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我反思了,哪种生活值得我过呢?碰到小悦悦这样的事情,不行为、零风险就是好的生活吗?损人利己就是好的生活吗?甚至通过祸国殃民的一些言论或行为来获取自己的功名,这就是好的生活吗?薄熙来好吗?当然,他现在显然不是太好,但是假定他没出事,不仅没出事,还升官了,做上了政治局常委,最后甚至“政变”成功,坐上总书记的高位,把中国带向“文革”,在这个过程当中,获得大批“左愤”的拥戴,更准确的说是制造了大批的“左愤”,一辈子呼风唤雨、荣华富贵、不可一世。儒家会问你一个问题,这是不是值得你过的生活?其实有一个比薄熙来成功得多的例子,那就是现在还在天安门广场躺着的那一位。我可以保证他最后会遗臭万年,这个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假定历史是不公正的,假定历史是胜者书写的,他会流芳百世,这种生活是不是我们想要过的?你们看他对这个国家做了多少恶事,现在还不照样是“伟大领袖”吗?很多人问我怎么防止“文革”重演?我说“文革”的发动者被神化了几十年,至今还被供奉着,“文革”能不回潮吗?在这种情况下防止“文革”重演,不是缘木求鱼吗?一个公然指鹿为马,睁眼说瞎话的国家能不堕落、不崩溃吗?秦二世的赵高“指鹿为马”,秦二世很快就完结了,现在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我在这里要问大家的是,如果有机会选择,你是否会选择他那样的生活?他活得好着呢,茅老曾经说过,好多女人哦!你觉得这是值得你选择的生活吗?比较可怕的是,我们几乎每个人都在明知而故意的保持沉默,似乎已经选择了肯定的回答。这样的民族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儒家学说的最大贡献是提醒我们每个人,尊严是我们自己的;尊严是你自己的,要不要是你自己的事情。做好人固然是对别人好,但是首先是对自己好。这马上涉及什么是“好”?对什么好?我是谁?我们可以回到孟子一大套的本体论,“大我”、“小我”,尊贵的我、低贱的我……这些例子在儒家当中很多,我们可以挖掘出很多。我偷了一只羊,没有人知道,知道了不算,别人知道了国法会惩罚,得不偿失,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制度就是为了这个设计的。但是假定没有人知道,占便宜了,这样好吗?道家会说,偷只羊算什么?偷了整个国家才好呢;“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我们知道儒家的态度:“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孰为不知?”但是,今天儒家说这个话对于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什么“天知地知”,你不说不就没人知道?我自己知道怕什么?正好闷声发财,这样的便宜不占才是白痴。     儒家会告诫我们,不要因小失大。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性。这个真性是跟我们利益有关系,但是绝不等于我们外在利益的叠加。我的权势、我的名望、我的金钱,所有这些在我们通常看起来对自己好的东西,加起来也不等于“我”。欲望和自我保护的本能本来是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这是人的精神存在的物质条件;但是如果无限膨胀自己的欲望,将存在的手段变成存在的目的,以至自己在追求欲望过程中完全丧失了真我,那就得不偿失了。儒家在本原上否定了这种认识。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本性,这才是“我”的本质;每个人都应该看到自己的真性,应该好好的去呵护他,不要甘做盗贼,因为那样伤害了你的本质,比如偷一只羊,看起来我得到好处了,但是我却因此成了一个“盗贼”。这就是孟子所说的自暴自弃、自糟自践、因小失大,他认为那是很不理性的,是没有认真思考和对待我们自己的结果。儒家的理性和我们现在这种十分外在的“理性选择”是不一样的,我们不承认这种内在的本质的理性。我们今天所说的“理性”,是指一种狭义理性,我们只会为了利益、权力、功名这些外在的可见的好处奔波、追逐。至于这些东西背后的那个“真我”,似乎在很多人看起来是虚无缥渺的东西。我们现在所说的“理性”,在孟子看起来恰恰是不理性的,反之亦然。     我想,如果我们要做一个真儒家的话,我们需要信仰这个本质的“真我”是存在的。这是儒家的根本。儒家学说有很多版本,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每个人的解释多多少少都是儒家教义在今天的发挥,结合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得出的自己的诠释。但是我想,要真正回到儒家,我们必须在本原上相信,人的本性是尊贵的,这种尊贵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呵护的。如果这个东西丢了,就没法谈儒家。     儒家当然知道,虽然人的本质是好的,但人是有弱点的,人性是不能被完全信任的,这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国家。我今天不是为了这个问题讲这本书,我对儒家在国家建构方面的批评还是比较猛的。第二章把孟子作为一个靶子,因为我认为他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比较典型,秋风可能不一定同意我的一些观点。我是认为,儒家并没有能够在实践当中持之以恒的主张人的性善,尤其是在现实社会中不信任普通人的能力,主要问题是在这里。儒家的人性说本来是人人平等的,“君子”和“小人”是后天发展出来的秉性,但是儒家将这个区分过分绝对化。有些是“君子”,他们是不会犯错;有些是“小人”,他们至多只配在家里打杂,不配也没有能力参与公共事务。总之,在实践中儒家过分贬低了平民的潜能。孟子认为人性是“弱”的,荀子认为人性是“恶”的,总而言之普罗大众是一群不能自立、不能自治、“不明真相的群众”。这个传统不仅造成传统中国不可能有民主,对现世也有很大的影响。     国家制度的作用正是要帮助我们去克服人性这些弱点,使人能够在保持欲望相对平和的环境下按照自己的真性去生活,不要有那么多的诱惑、那么大的压力,因为这些东西都会让我们偏离真性。当然,我们人的能力可能会因人而异,有的人能够抵御某些外在的不良影响,但是大多数人是比较容易受影响的,孟母还要三迁呢。我是觉得,如果你观察中国人、西方人,相比之下西方人活得比较随性、比较自然、比较洒脱、比较就事论事。这种习惯我想未必和我们的基因联系在一起,甚至未必是不同文化决定的,而是因为他们长期实施着比较理性的宪政制度。中国目前的制度恰好相反,一方面不断制造巨大的诱惑;你说那些做官的,难道就不能激流勇退吗?难道不能“见好就收“吗?但是他退不下来,这种欲望以及所伴随的巨大恐惧让他觉得自己没有选择,他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只有一路走到黑。另一方面,则通过国家机器对于我们整个社会维持着一种恐惧,譬如我刚才所说的大家都认可的“指鹿为马”,“文革”的始作俑者还被当做神明被供奉着,还在被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崇拜着。秦朝那个时候还好一点,大家确实不明真相,现在有什么不知道真相的?在网络时代,要发现真相很难吗?明明知道皇帝没有穿衣,但是大家还在说你的衣服多么漂亮。     资中筠老师总结的一点很精辟:孟子讲所谓的“大丈夫”应该是“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但是我们这60年来,前30年是为威武所屈,极端高压政治把每个人都压跨;改革之后的30年,则有的为富贵所淫——富贵不仅仅是指钱,也可以是权、名这些可以转化为实际利益的东西,有的为贫贱所移——各种各样的民间犯罪、道德失序行为。我们已经堕落为纯粹为了某种外在而生活,为了各种权谋、欲望、财色或毫无意义的排场生活。现在该让儒家来帮我们醒醒了。     儒家对于我们今天的意义至少有这么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让我们认真反思我们是谁?我们该怎么做?这也是为什么这次的讲座题目是“认真对待尊严”,娿就是认真对待我们自己。另一方面,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要思考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或者说国家的目的到底为何?我觉得在国家作用上,儒家的学说虽然有缺陷,对于我们调整思维也是很有帮助的,至少能够帮助我们超越冤冤相报的本能。当然,这种本能本身在社会进化意义上是有用的,疾恶如仇、看到贪官、罪犯,就有一种很强烈的道德义愤情感,现在中国很多网民就是这样。这是我们通过进化而来的与生惧有的本能,这种本能对于我们个人自我保护乃至于对于整个民族的生存和繁衍都有作用,但是我们毕竟要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理性的社会,感情用事甚至“杀”字当头并不足以让我们走向一种理性的文明。     儒家要求我们这么去看这个国家,我想大家也能从很多儒家的著述当中找出这层意思,那就是这个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我们,部分是为了纠正我们人性中的弱点。我们人性本来是好的,但是有弱点,国家要防止我们把人性当中的缺陷或者瑕疵无限放大,通过人和人之间不正常的相互作用方式无限放大,从瑕疵放大为缺陷、从缺陷放大为罪行。所以,国家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在保护我们,包括保护那些潜在的罪犯。其实我刚才已经说了,我最反对儒家把人绝对分成“君子”、“小人”,“好人”、“坏人”。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好与坏、善与恶的综合,只不过是以不同比例、不同成分体现在我们身上而已,而且并不是以不可改变的方式体现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说国家放在那是干什么的?一部分是为了“保护”像薄熙来这样的人,为什么?因为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个好人,我们要防止他堕落。当然,这样去解释儒家可能多少有点危险,因为说不定会衍生出来一种集权主义,让国家来教育、灌输人民的思想,这种倾向是跟自由主义相背的。但我认为这是对儒家的一种比较自然的解释,至于危险是可以防范的。所以,国家不仅要提供教化,而且要提供刑法,但是刑法的目的在什么地方呢?刑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这个人。我想在儒家体系当中,惩罚本身永远不可能成为终极目的;它永远是为了其他目的而存在,那就是要让这个人变好,通过惩罚让他知道,你做错了,要改邪归正。换言之,刑法是让人恢复对自身价值和尊严的自觉的一种手段。当然,最重要的,我们需要建立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让每个人远离不必要的恐惧与诱惑,过上一种正常的、体面的、值得过的生活。     回到吴英案,或者回到薄熙来,我们对待这些人的态度实际上是反映了一个更加普遍的问题,那就是当这些人失去了他们的人格,没有自觉维护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让自己跌落到道德底线之下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究竟是通过消灭他们的肉体来消灭他们的人格,还是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人格?我想孔孟对我们的最大教诲是,人是有尊严的,人的这种内在的价值和尊贵是不可放弃、不可让渡的,是每个人都必须要正视的。你不能说,我尊贵吗?我有尊严吗?如果我有的话,那岂不表明我在这个国家会活得很累?如果我是一个学者,我得凭良心说话,说真话,不说假话,但是我们大家都是学者,都知道在这样的环境里,说太多的真话是有代价的。如果我是一个法官,我就得特立独行,上面叫我干什么,我要有勇气不接受干预;在当今中国,这可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原来似乎还有一些比较有个性的法官,但是司法改革以来似乎绝迹了。我最近一次看到敢于“抗上”的法官受到惩罚的报道好像是2005年,司法改革那时候进行了几年。司法改革之前,还有一些有个性的法官甚至有个性的院长能够抵御一些不正当干预。今天大家还能看到吗?我看不到。李慧娟事件发生在2003年,因为那个判决受到了惩罚,后来也没有再看到一起。所以,尊严确实是有代价的。     我几乎有点悲观。儒家这套东西有很肤浅的反对者,也有很强烈的认同者,但是你真的相信儒家所坚持的这套价值观念吗?如果真的话,恐怕我们今天在座的每个人,我们每一个国民都要彻底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但是这可能吗?做官就更不用说了,哪一个地方“一把手”能不跟着政绩体制走?如果不跟着这根指挥棒,下一届你的官还想不想做?乌纱帽还能不能保住?所以,取决于你的选择,我们每个人活在世上都很累,区别在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累法。为什么我们出现了第三次“移民潮”?移民有各种原因,有教育移民,有贪官移民,有企业家缺乏安全感移民,但还有一种移民,那就是在国外活得比较自在。有时看到报道说,原来在国内是教授,到国外当了出租车司机,觉得有没有点“丢份”?能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过我想既然他选择了这条路,应该不会后悔的,他会觉得那是一种更好的生活方式。尤其在中国,有尊严地活着是,但是如果不这样,我们只不过是换了一种累法。这是儒家版的“圣经预言”。它告诉我们,这是我们每个人都逃避不了的命运。     总结起来,儒家学说从尊严这个核心概念出发,对我一开始提出的各个问题都有极明确的答复。既然每个人都是有价值的存在,每个人都有义务尊重至少不伤害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价值,国家有义务尊重和保护(至少不伤害)每个人自由与健康发展的权利。注意,是人格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因为儒家特别强调人的良知良能的发育,而未必是福利等实质利益,因为福利社会可能会引发自身的问题,对人格发展未必有利。当然,左派也可以说,某些基本保障对于人的发展是必要的,国家和社会有义务提供。     对于吴英、药家鑫等人,儒家至少会主张废除死刑,因为死刑的作用只是摧毁了罪犯的物质和精神人格;国家这么做本身就在犯罪,除非它能证明这是保护更多生命的不得已之举。儒家会认为,吴英和药家鑫的本性是好的,是有价值的,只不过他们因为环境的影响、教育的缺失、自身的弱点等等而堕入犯罪。国家的作用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刑法的目的是将他们教育好,恢复人的真性;总不能说这个病人病太重,索性杀了他。哪有这样的“医生”呢?其实今天很多人想杀贪官,并不是为了威慑犯罪,而只是为了看出戏,因为太郁闷了。但是儒家会告诉我们,这不是治国的正道;逃避是逃不掉,没有出口。     对于小悦悦这样的弱势群体,政府当然也有救助的责任,但是它更多反应了个人的责任。人是理性主体,每个人都有义务认识和尊重别人的尊严;当别人遇到危难的时候,有道德义务出手相助,而不是袖手旁观、任其灭亡。当然,如果对自己的生命或重大利益确实有威胁,儒家应该也会允许权衡利弊,或采取成本最小的手段。但是如果没有重大风险而见死不救,不仅消极伤害了他人,而且也贬损了自己的人格。     作为“为己之学”,儒家对今人的最大启示是如何对待自己的人生,如何不辜负上天的“造化”,如何让自己的人格得到最充分的发展。当然,儒家的人格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化的产物,我的人格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我和其他人格的社会交往过程中。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主体,我有保护自我人格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外力的伤害和干扰,更不能伤害他人或阻碍他人的人格发展。如果我这么做了,或者制造或销售了地沟油,或者生产了毒大米、毒蔬菜、毒胶囊……,我应该为自己的人格堕落感到羞耻。     一言以蔽之,一个有尊严的儒家“君子”既认真对待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更认真对待自己尊重权利的义务。尊重他人的一层意思包含信任普通人不仅具备独立处理私人事务的能力,而且也有适度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如果平民百姓还不足以在大范围内行使民主权利,至少应让他们参与地方选举,通过政治实践培养他们的政治能力。这是人类德性很重要的一部分。更不用说,人民对官员的制度性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因为我们现在知道,在一个不受监督、为所欲为的制度环境下,“君子”也会变成“小人”。为了让每个人都活得有尊严,儒家会致力于设计一种适合人民参与并能有效控制权力滥用的宪政体制。           (完)   上一篇: 认真对待尊严(一)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 )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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