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

爱思想 | 《瞭望》:重庆逻辑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117 次 更新时间: 2011-07-19 00:34:30 《瞭望》:重庆逻辑 标签: 重庆模式 ● 《瞭望》 本月下旬重庆市委将召开一次全会,主题定为:“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据悉,一系列相关的措施将在全会上敲定。继去年推出专题报道“别样重庆”之后,本刊一直关注着这个西部大城市不断演进的轨迹:从明确提出民生导向型发展,到正在酝酿的“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布局,似乎可以看出重庆追寻“后来居上”的改革与发展逻辑。 解放碑,重庆著名的商业中心,有人称其为“西部第一街”。 高楼林立,人潮涌动,街道的一边路易威登、杰尼亚等世界奢侈品牌专卖店正在装修,一幅幅耀眼的广告招牌,蓬勃着财富的气息,置身于此,恍若走在北京王府井、香港铜锣湾或纽约第五大道。 不过,只需从这里走出几百米,就可看到正在拆除中的危旧房片区“十八梯”——一个7000户城市困难居民栖身的“老重庆”。 目光再远一些,解放碑500多公里外的大巴山深处、渝鄂陕三省市交界的巫溪县,贫困人口仍占总人口的一成多,“那里不少农民一辈子都没到过解放碑。” 这是真实的重庆,也是当今中国的一个缩影。 去年,中国经济总量奇迹般地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令人倍感振奋,而地区、城乡、贫富之间的三大差距尺度之大,也令越来越多的人感到了紧迫的气息。 高层对此的忧患,亦不断见于各类讲话、文件之中。“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写入今年3月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成为一个具有类于法定约束力的要求。 在重庆,本月下旬重庆市委要召开一次全会,主题定为:“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据悉,一系列相关的措施,将在全会上敲定。 在此之前,火辣的重庆已率先在全国鸣出一炮:今年年初,重庆将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列入了全市“十二五”规划目标系,提出到2015年将其由当前的0.42降至0.35。 按学界共识,基尼系数超过0.4,即亮“黄灯”二级警戒,0.5即是严重的“红线”,综合多方统计,中国贫富差距已临近“红线”边缘。 同时,在缩小另两大差距方面,重庆也给自己确立了行动坐标:城乡收入差距要由目前的3.4:1缩小到2.5:1左右;按人均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衡量的主城区与边远区县差距,由目前的2.2:1缩小到2:1左右。 重庆,中国第四个直辖市,与其他三个发达的直辖市不一样的是,它位于西部,有大得多的乡村、大得多的山区、多得多的农民,尽管经过“十一五”的长足发展,人均GDP从1100美元翻番到了4000美元以上,赶上全国平均水平,仍排名在全国各省份的二十位之后,但缘何在此阶段就主动提出触碰“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这个世纪性的难题? 到了在“后半句”多下功夫的时候 “敢下这个决心,绝不是盲目的,而是建立在科学思考的基础上” “不必等到发展的高级阶段,再去研究合理分配与共同富裕的问题。”《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探访重庆期间听到了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这一主张。 他认为,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就要在发展的过程中,统筹兼顾,考虑好、处理好城与乡、工与农、发展与分配的关系,从而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家园。他说,“我们敢下这个决心,绝不是盲目的,而是建立在科学思考的基础上。” 十七大后不久,薄熙来就任重庆市委书记,三年多来令这座西部山城热词频出,新闻不断,屡为外界瞩目,“打黑”、“唱红”、“五个重庆”、“民生十条”,如今,又多了一个“促进共同富裕”。 薄熙来把前述热词归为一个,为了改革开放推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他说,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由“先富”到“共富”的愿景,极大地激发了中国社会的活力,使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 “30多年过去了,‘前半句’已基本做到了,今后还必须坚持,同时要在‘后半句’多下功夫。”薄熙来说,“缩小三大差距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和方向的根本问题。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到了要做好促进共同富裕这篇大文章的时候了。” 重庆,一个特别而又典型的地方,它集合了中国的多重特征。在这里,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及民族地区集于一体,东、中、西部三个区域的阶段性矛盾汇聚一身。 全市8.24万平方公里的面积,比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加起来的总面积还多一倍多,3200多万重庆人中,农村人口超过2000万,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直接管辖的行政单元40个,其中20多个县有14个是“国家级贫困县”,直辖之初农村贫困人口达366万;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既有代表东部地区水平的都市发达经济圈,又有代表中西部地区发展水平的渝东南、渝东北贫困山区,区域间人均GDP差距最大近10倍。 重庆作为直辖市,相比之下,既不靠海,也不沿边,在奔向富裕的征途上,各方条件不具备先发优势,客观上是一个后来者。重庆特别需要发展,而且特别需要更快的、更好的发展。 后来者当然也有后发优势,其中不仅包含对先发者腾飞路径的借鉴,也包括对先发者在发展中所遇问题更前置性的规避。在发展中不断显性化的三大差距,几乎是所有省份发展中遇到的共同问题。 有差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找到缩小差距的得当路径。三大差距一旦形成不可逆的扩大之势,必然会遭遇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危机,这对后来者来说,受到的打击会更大。 重庆没有选择“先发展、后治理”的路径,没有选择“先建设、再收拾”的方式,他们要用辩证法的逻辑,主动寻找一条“边快速发展、边消解差距”的求进新路。 去年的重庆市委全会,推出“民生十条”,明确走以民生为导向的发展之路,包括推动政府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与公平化,要求全市财政支出和干部精力“两个50%”用于解决老百姓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规划两年半内,全市投入3000亿元,办好“十件民生大事”,让2000多万群众直接受惠。“如果对百姓的疾苦麻木不仁,只顾发展经济,想快也快不了,路子会越走越窄。”薄熙来说。 “重庆正做的和要做的,正是一方面要继续让更多的人富裕起来,一方面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体。”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宁认为,这种在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上的“两手抓”方式,相当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共同富裕,人类一个古老的话题,从儒家经典《礼记·礼运》中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设想,到美国现代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撰写的名著《富足社会》,每个国家、每个时代都在叩问、求解这一难题。 “这个问题,现在全世界都没有做到。”薄熙来说,这正是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要努力实现的小平同志的遗愿。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的价值取向,创党之初便确立以开创一个平等而富裕的新中国为己任。执政之后,几经挫折,认识到平等并不等于平均,后者往往导致共同贫穷。 于是,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中国人民拨开了通往共同富裕道路上的迷雾。 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到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小岗村农民在“大包干”生死契约上按下红手印到深圳由渔村到开放特区的嬗变,30多年的改革开放,就是对实现共同富裕不懈探索和孜孜以求的历程。今天,如何在加速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有效防止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的社会分化,靠改革、靠发展来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大差距,成为中国的一大课题。 “邓小平曾设想,要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着手解决这一问题的‘后半句’。现在新世纪十年过去了,到了要在‘后半句’多下功夫的阶段了。”中国社科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光同样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一个根本区别,是少数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的区别,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不仅要把“前半句”坚持好,还要将“后半句”的目标实现好。 共产党有责任、有能力、有办法让越来越多的人走向富裕。重庆求进,意在契合更好更快发展的逻辑。 将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提至一半以上 “只有“蛋糕”分得合理,分得公平,大家才有更高的积极性,蛋糕才能越做越大。”让“劳有所得”这一保障共同富裕的基本要素,变得更加实在 解构重庆在促进共同富裕上的逻辑关系,并非排他结构,而是希望建立起两手抓、两促进的共融关系。 人们一直纠结于“做蛋糕”与“分蛋糕”的先后之分。“做大蛋糕”无疑是“分好蛋糕”的前提和基础,而另一方面,薄熙来则认为,一边要把蛋糕做大,一边要把蛋糕分好,某种程度上,只有“分好蛋糕”,分得合理,分得公平,大家才有更高的积极性,蛋糕才能越做越大。 重庆提出,到2015年要将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确保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并且规定每年按上年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劳有所得”这一保障共同富裕的基本要素,变得更加实在。 重庆主动争取纳入到国家个人所得税试点行列,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依法足额征收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抵扣制度方面,目前全国只有重庆在2009年推出了市民购房可抵扣个税的优惠政策。 重庆去年开始进行房产税试点工作。薄熙来的搭档、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告知,到今年底将有4000多万元进账。专家评说,房产税政策实施后,增加了高档住房购买者的持有成本,政府通过对占有公共资源多的高收入者进行征税,并将税款全部用于住房保障建设,起到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对改变地方政府税收结构、完善财税体系具有作用。 “分好蛋糕”、促进共同富裕,当然不是“劫富济贫”或者“限制富裕”,也不是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而是一方面继续让更多的人富裕起来,一方面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体,此种愿景能够激发出更大的社会活力。黄奇帆说,在有关促进共同富裕的文件中,重庆明确提出,“公民合法财产不容侵犯,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物权,充分保护个人合法财产,有效保护广大群众投资创富的积极性。” 就实现共同富裕的完整政策来说,前半句是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激励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这一政策的后半句,“先富”、“后富”、“共富”不应当是对立的。促进共富,意味着在“带”字上可做的文章很多:让中低收入人群分享到更多的发展成果,从而找到生存发展的支撑;让不断发展的工业化带动农民;让迅速城市化带动农村;等等。 在让源源不断的人群跨入到创富行动中来,政府是可以作为的。 提出“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量化指标的重庆主政者,还算过三笔“心账”: 一则,现在三大差距已不小,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本比较高,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在前头; 二则,不管以何种形式为中低收入群体花钱和扶持落后地区发展,最后都会转入消费,拉动内需,这个钱花得绝对不冤枉; 三则,只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全民的积极性,这是最根本的发展动力。 “缩小三个差距中,最难的就是贫富差距,共同富裕不是‘均贫富’,更不是‘劫富济贫’,我们决策层反复琢磨研究……”黄奇帆向记者坦言,半年多来他与市委书记薄熙来一直在思考调研,不断地理清思路,推敲方案,“今天讨论半小时,明天议一会儿,有时间就碰,最后思考成熟。” “熙来书记提出探路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真正落实。”黄奇帆对本刊记者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几年时间下来,我们觉得落实科学发展观不能光喊几个口号,一定要在模式上、发展战略上动脑筋。” 他分析,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有三个层次: 一是转变生产力结构,落后生产力转为先进生产力,能耗高的转为能耗低的,投入产出比低的转成投入产出比高的; 二是转变经济拉动模式,由出口、投资拉动为主转为消费、内需为主的发展方式; 三是发展理念的转变,也是最高层次的转变,即用发展结果来检验是否真正践行了科学发展观,“如果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三大差距不再扩大,而是逐步缩小,那才是落实了科学发展观”。 “作为一个内陆省级单位,重庆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更像中国的缩影。因此,它的探索也会更具有普遍意义:重庆可以做的事,其他大多数省份也一定可以做。”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王绍光说。 没有充分就业,就难有富裕之机。抓住这个要素就抓住了缩小贫富差距的敏感点 就业是民生之本,失业是最大的穷困。 一个硬指标写进了重庆的规划:到2015年失业率下降到3%左右,要成为全国就业最充分的地区之一。而在全国和诸多地方的目标中,这一数字一般为4%。 “有了工作,就有收入,就是在缩小贫富差距。”黄奇帆说。为实现3%的目标,重庆将增加150万个工业岗位、180万个服务业岗位。 创造330万个就业岗位的“底气”从哪里来?首先来自于重庆近年来由传统老工业基地向内陆开放高地的转型发展。 重庆的决策者认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区域布局由沿海向内陆延伸,在定位、体制、政策、区位等综合要素的作用下,重庆完全有可能成为新一轮产业的重要承接地、西部的开放高地。 全球最大的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国家级开放开发新区两江新区,内陆最大的两个保税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区等,相继铺开,先后形成20个百亿级园区、一大批百亿级企业,新兴的电子信息产业、金融业,连同重庆的传统产业优势,共同构筑起新产业高地。 2010年,重庆利用外资总量居中西部第一,增幅全国第一,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额超过“十五”期间的总和。 去年重庆工业销售值突破1万亿元。“5年后将达到2.5万亿元,按照一个工人平均100万元的产值,大约可增加150万个工业岗位。”在黄奇帆的算盘中,内陆地区金融高地、长江上游商贸物流中心和科技文化信息中心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以及社区家政、养老娱乐、消费服务等传统生活服务业,大约可增加180万个岗位。 而一项“微型企业”创业计划,从去年8月份计划推出到目前,不满一年,便带动22万人就业。 15万微型企业:以创业推创富 扶一把民众创业,搭一个创富台阶。“微型企业”是中低收入者自我创造、自主创业、增加财产性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渠道 一项创业来带就业、推创富的计划,正在重庆悄然推进。 有关研究表明,现在贫富差距不仅是工资性收入差距,而主要是财产性收入差距,比如,拥有多套房产的人所聚集的财富就是中低收入者的数倍。 因此,重庆明确地提出“普遍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拓宽中低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的渠道,逐步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大众化。 “全民创业”是重庆选择的第一个突破口,不论身份、不拘形式、不限规模,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动。 重庆的目标是,到2015年,企业总数要由目前的20万个增加到50万个,个体户要由目前的70万户增加到150万户,“使重庆成为西部地区企业发展最有活力的地方,老百姓民间创富、创业最有活力的地方。” 扶一把民众创业,搭一个创富台阶。2010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将发展微型企业纳入“民生十条”,希望探索一条以创业来带动就业、激发社会活力的新路。 这一计划的重点支持对象为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群体。 对创业者而言,这是一个颇为诱人的计划。个人投入10万元创业资本金,即可获得政府5万元以下的补贴,政策贷款10万元,总共便有25万元的启动资金,且经营期间还能获得与资本金等额的税收返还;企业再投入,财政就再补助、税收就再返还,直到发展成为中小企业。如此算下来,相当于零成本创业。 “创业欲望不光是要给予精神上的鼓励,而且在财务上给予实打实的支持,这样,重庆就形成了一个非常活跃的创业潮。大学生们一搞这个,其实就把微型企业变成了风险投资的创业。背着书包进去,背着钱包出来,不是幻想”,一位重庆的领导这样评价。 从去年8月份计划推出到目前,不满一年,重庆登记的微型企业已达2.9万个,带动22万人就业。 “80后”女生胡音便是一位幸运的创业者。她是四川美术学院的毕业生,和其他满怀梦想的年轻人一样,一直想创业却缺乏资金。去年9月,她创办了一家仅有3人的文化传播公司,获得了5万元财政资本金的补贴,领到了微型企业工商执照,成为一名文化企业的小老板。 “大企业强国,小企业富民。‘微型企业’是中小企业的摇篮,是中低收入者自我创造、自主创业、增加财产性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渠道。”扶持微型企业的钱花得值不值?黄奇帆为本刊记者算了笔账:如果不在扶持创业上做文章,可能到现在就多了20万人失业在家,政府一年要给每人补助约5000元,20万人一年就要掏出10亿元,肯定不如把这10亿元一次性拿出来办2万个微型企业,不需要每年都掏钱,以后还会产生税收,会带动更多人就业,“这个事情其实就是用治病的钱用来强身健体,投入、产出都非常划得来。” 今年,重庆还将拿出9亿元专项资金,发展3万微型企业,到2015年争取培育起15万个微型企业。 公租房:百姓不做“房奴”也是增加收入 让全市30%左右的中低收入城市居民置于保障性住房的覆盖之下。“住有所居”点燃走向富裕的希望 “长安居,大不易”。当这则关于白居易的文坛轶闻,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尴尬,高房价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排斥和拒绝,已无需笔墨描摹。 如果,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人们,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在本就不高的生活水准与安居梦想之间获得平衡,会带给社会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我们是人民的政府,当然要为人民群众把基本住房解决好。”薄熙来说。 重庆解开“住有所居”的钥匙是提出了“市场+保障”的双轨制住房供应模式,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原则,3年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将全市30%左右的中低收入城市居民置于保障性住房的覆盖之下。去年春天,重庆抛出这项庞大的民生住房计划。 “政府建公租房,本来的‘房奴’变成了被解放的消费者,一户居民一年住房省一万元,就可多消费一万元”,黄奇帆这样解读公租房的增收账。 公租房计划在重庆的出台,恰逢房价在全国成为众矢之的。 中国城市住房制度以上世纪90年代为分水岭,之前主要实行公房配置,出现住房供应严重短缺。之后通过商品化、市场化改革,部分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但房价过快上涨,导致相当部分中低收入群众无力购房。 黄奇帆说,房产具有保障性和商品性的双重属性,完全由政府保障或完全由市场供给的“单轨制”都存在制度设计上的不足。他认为,住房供给体系的合理结构,应该是30%为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70%是市场主导的商品房。 重庆的公租房,约一半配租给农民工,此举打消了农民进城后的一大隐忧;一到两成配租给毕业不久的大中专学生;剩下三成左右配租给城市中低收入原住民;五年后可自愿购买。 “打开大门,堵死后门。”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局长郭唐勇形象概括了公租房申请的原则。 “打开大门”即申请不设户口门槛,打破城乡和市内外差别,只要是无住房者和住房困难户均可申请,让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户、包括外省来渝工作人员都能安居。因数量充足,供需基本平衡。前不久的一次摇号有2万人参与,可提供的房源达1.5万套。这样的高满足率,令公租房的保障功能不再因“一房难求”而陷入“仅供观赏”的尴尬。 “堵死后门”即公租房永远姓“公”,封闭运行。租金仅为市场价的一半左右,承租人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购买自住,但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以原价加银行利息回购,使公租房始终在保障性住房系统内循环,避免因利益输送引发腐败。 已建成的小区,也打消了此前对公租房会否成为“贫民窟”的怀疑。本刊记者在探访首个公租房小区民心佳园时看到,这里有运动场地、超市、水体、小学、幼儿园及中心景观绿地,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在主城区算得上是中等偏上的楼盘,并由专业物业公司实施现代化管理。小区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鸳鸯组团,距轻轨500米左右,交通方便。 对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公租房带给他们的不单单是“住有所居”,还有对社会的信任和对未来走向富裕的希望。 只要孩子能成才,就有了希望 “教育的不平等造成了就业的不平等,就业的不平等造成了生活的不平等,生活的不平等造成下一代不平等” 教育是国家的基石,教育公平是衡量社会公平的重要指标。“学有所教”,保证人生的初始公平,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备要素。 一般说来,决定个人的职业道路、事业发展进而影响个人收入最重要的因素是个人禀赋,而培养后天禀赋主要就依靠教育。教育的缺失,最严重的后果,将是贫困的代际传递。机会的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失去受教育的机会,几乎就意味着丧失了社会竞争力,丧失了获得发展、改变命运的可能。 从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起,国家便多次在有关规划中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4%,但这一目标迟迟未能达成,被一再延宕。而近几年重庆用在教育上的财政支出均达到GDP的4%。 薄熙来到任重庆后,提出他当“教育书记”,后来又让黄奇帆当“教育市长”。这位“教育书记”说:“科学发展观的四大要义里,以人为本是核心,面向未来,提高人的素质就要抓教育。”“教育扶贫是解决贫困一条十分重要、行之有效的路,一个家庭再困难,只要孩子能成才,就有了希望。” “教育的不平等造成了就业的不平等,就业的不平等造成了生活的不平等,生活的不平等造成下一代不平等。”北京大学教授厉以宁说。 2010年,重庆制定《重庆市教育系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实施教育领域内的“改善民生十大计划”,包括教育经费投入增长计划,并向农村倾斜。 重庆市教委副主任钟燕介绍,2012年,重庆下辖的40区县义务教育可达到初步均衡,2020年将做到基本均衡。 重中之重,在130万农村留守儿童。重庆是农民工重要输出地,为了不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并解除外出务工者的后顾之忧,重庆市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方联动,以求切实解决好农民外出务工带来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2010年即新增农村寄宿制学校400所,建立针对留守儿童特点的培养模式,采取代理家长、亲情室、托管中心等措施,让重庆留守儿童健康茁壮成长。还新建115所中小学,基本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和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黄奇帆对本刊记者表示,包括教育在内,人一生之中有八件大事:“衣食住行”的生存需求,“教育、卫生、就业、养老”的发展需求,这些方面的公共服务要做到大体均衡、公平,这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一条基本原则。 公平要从起点出发。 关注留守儿童,只是重庆戮力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的一个指标性事件,但其指向的,却是事关缩小贫富差距成败的大课题。 “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产生的坐标转换,将是重庆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基础” 今年6月举行的一次内部研讨会上,本刊记者听到了黄奇帆与一位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知名专家面对面的交流讨论。 按照重庆提出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目标,实际上要求“十二五”期间农民人均收入要保持连续5年每年增长18%,比城市居民收入增速快一倍。这位专家对此可行性上有担心、有保留。 黄奇帆则信心满满。他解释说,这个目标的实现有赖两大“制度创新妙手”,首先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所产生的统计坐标转换,将是重庆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基础,这绝不亚于承包制对农村经济的释放作用”。 直辖之初,重庆常被民间舆论调侃为“农民直辖市”、“超级大县城”。即使在直辖14年后的今天,3200多万重庆人中仍有2080万农村人口。 去年年初,重庆市宣布实施一项极具震撼性的户籍改革计划:到2012年,让300万农民拥有城市户口,用10年时间将重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现在的27%提升到60%,新增城市人口1000万。这是城乡人口结构上一个历史性的大翻转。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市化,为做大城市空间,一些城市有超常之举,其间不乏“大跃进”之讥。 怎样才是稳妥的、合理的城市化?一个核心标准是农民的自愿与受益程度。 对此,重庆市推出了一项前所未有的倾斜机制:在农民获得城市户口后有一个过渡期,不仅享有城市的福利,还可保留农村的土地财产。如此一来,避免沦为生活无着的失地农民,而成为“有地市民”。 在中国,以户籍为凭依,城市居民享有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优于农民的待遇,按黄奇帆的说法,是为进城的农民穿上城市的“五件衣服”。与此相应,农村户口也绑有“三件衣服”,即宅基地、林地、承包地。 农民是先“脱”了“衣服”再进城,还是同时“穿”和“脱”,或是先“穿”再“脱”?为善待农民,保护弱势群体,重庆选择了最后一种,设计了三到五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后仍自愿选择“穿”或“脱”。 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执行总裁黄茂军告诉本刊记者,截至目前,全市转户210多万人,仅退出60亩宅基地,且多为废弃之地。 本刊记者在重庆最先建成的公租房小区民心佳园内采访时看到,一个专门办理转户业务的警务工作站前,进城和拟进城的农民聚拢了不少。向弱者倾斜的转户计划,让大量已在城市生活多年,却享受不了市民待遇的农民工转户热情空前高涨,全市平均每天转户达7000多人。 据重庆相关人士介绍,由于转户主力军是已在城里务工数年的农民工,因此落户后的就业、生计一般不成问题,何况还有农村的退路可保。 黄奇帆计算着这一“妙手”在缩小城乡差距棋局中的效应:按目前进度,5年内重庆会有500万农民转户进城,全市农村人口从2000万降低到1500万左右,同样是3400万亩耕地,农村人均占有资源量增多,劳动生产率相应提高,分母变小了,农民人均收入必然会上升;另一方面,城市增加500万人口,分母变大了,在统计上就会将城市平均收入缩小一点。这一增一减,加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目标高出城镇居民6个百分点,“达成到2015年将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到2.5:1左右的目标,几乎是可以确定的。” “作为中国的缩影,今天的重庆正在为中国,也许是为世界做一项最伟大的试验——让五亿中国农民住进为他们新建的城市。”这是大洋彼岸美国《国家》杂志2010年一篇文章的判断。 农民成为有产阶层 城乡差距一个重要原因是物质资本差别大。“有时候一项制度的推动,便可促成财富的爆发性增长” “让农民也有更多条件拥有财产性收入,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正是黄奇帆与专家讨论时抛出的另一个“奇招”。 “中国农民的收入一般分三大块,劳动性收入、政府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前两者都相对固定,增速一般为百分之几。创造更多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在十七大方正式提出。对先富起来的中国人而已,财产性收入其实并不陌生,如通过办企业、炒股等手段获得的投资收益,近几年房价的暴涨,亦为诸多投资客带来不菲收获。” 黄奇帆说,“对大多数农民而言,赖以生存的土地其实也是财产,但由于集体所有性质及相关制度安排,这一财产长期处于沉睡之中。” 据重庆市农委统计,2010年,重庆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仅占人均纯收入的1.7%,低于全国3.4%的平均水平。 “城乡差距一个重要原因是物质资本差别大,农民没有财产,他的土地是承包的,土地集体所有,宅基地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没有产权证,而城市居民,无论是有祖传的房子,还是后来购买的房子,都有房产证,可以用于抵押或转让,于是就转化成物质资本了。”北京大学教授、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这样分析。他说,农村必须进行产权的界定,让农民拥有“三权三证”(承包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民住房产权证),可以抵押、转让,这样农民拥有的物质资本就能从无到有。 2007年年中,重庆与成都一并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激发不小反响。但这只是小试牛刀,更大的举措还在后面。 2008年底,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成立,是为全国首家,在确保耕地一亩不减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城市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引导农民对废弃的宅基地和荒地进行复垦,形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即“地票”,利用级差地租原理进行交易,重庆市政府的初衷就是: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又有效保护耕地,也为城市化提供空间。 2010年,重庆第一个在省级行政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将农村土地、林地、宅基地、房产的使用权与所有权进行量化,按照农民使用权占85%,集体所有权占15%的比例进行分配,完全抽象的土地财产,变成实实在在可以流通、抵押和变现的活财产。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确定收益比例过程中,曾有“三七开”、“对半开”的提议,最终确定为85%:15%,是基于最大程度增加农民个体收益的考虑。 在此设计之下,假如一块土地价值为10万元,农民可质押出8.5万元。即使破产,银行拍卖的也只是8.5万元的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在集体手中,并不突破现有的法律框架。 重庆市发改委副主任徐强对本刊记者说,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缩小三大差距的一个很重要手段,类似土地确权的制度变革。“有时候一项制度的推动,便可促成财富的爆发性增长。” 按黄奇帆的说法,“有了这个创新举措,农民的资产一下就变活升值了。理论上全市农民已拥有了1万亿元的财产权。全市3000万亩承包地,一亩地算一万元,就是3000亿元;6000万亩林地,一亩地算5000元,总计3000亿元;近400万亩宅基地,按照‘地票’目前均价15.5万元/亩计算,总价值为6000亿元左右。三项相加,再去掉集体所有权的15%,算在农民头上的使用权财产就是1万亿元。” 现在的重庆,农村这“三权”是可以用作地方银行贷款质押的,给了农户解决融资难问题一条通路。 去年6月,渝东南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农民陈玉梅以自己的农房作抵押,从县农商行贷款16万元,规模发展肉兔养殖,仅半年时间就收入2万多元。在石柱县像陈玉梅这样把“沉睡”的房产资源转化为“活”资本,靠农房抵押贷款的农民已有200余户,其中有一户获得的贷款达37万元。县委书记盛娅农说,过去,农户申请的贷款主要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较小,最高才3万元,只能满足零星的生产需要。农房抵押贷款推出后,不但解决了农户“贷款难”问题,也解决了银行“难贷款”问题。 到2011年上半年,重庆已发放农民“三权”贷款余额43亿多元。 打造“有太阳、有月亮、有星星的城市群” 要做到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主城和边远地区的人均财力相差就不能太大,“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标准才可能相对统一 展开重庆地图,8.24万平方公里的巴渝大地如同一只展翅腾飞的凤凰——以主城区为核心的1小时城市经济区这“一圈”是“凤头”,渝东北和渝东南是“两翼”。 “凤凰”的翅膀十分沉重,以三峡库区、民族山区为主的“两翼”地区基础条件差,发展速度慢,贫困人口多。大巴山腹地的城口县到重庆主城区,几年前开车还需要两天时间,县干部到重庆开会先要坐车到四川省境内,再辗转奔往重庆主城区。 虽然幅员面积比一些省还大,但由于直辖市体制,重庆没有地市这级中间管理层,直接管理40个区县。是故,区县兴,则重庆兴;区县强,则重庆强。离开了“两翼”,重庆这只“凤凰”就飞不起来。为此,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以构建县域内发展机制为着力点,重庆大力发展区县城经济,提升小城镇联接城乡的能力。 针对欠发达地区财力不足的现实,重庆调整市级对区县税收分成比例,确保财力向“两翼”区县和贫困区县倾斜,将区县最低人均财力提高到10万元以上,以求逐步将“一圈”与“两翼”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差距缩小到2.5:1。 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告诉本刊记者,要做到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主城和边远地区的人均财力相差就不能太大。他介绍,重庆市级对区县的转移支付以前为300多亿元,现在已达700多亿元,翻了一番。 转移支付中,包括对31个远郊区县城每年3000万元专项支持,加快配齐学校、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商业街等“几大件”,以使其具备区域性小中心功能。 同时,“一圈”城市还开展对“两翼”的对口帮扶,每年按不低于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安排资金,重点用于受助区县特色园区基础设施、教育卫生设施、贫困村建设等。据介绍,今年对口帮扶实物量额度将突破4亿元,“十二五”期间可望达到25亿元以上。 重庆市国资委主任崔坚说,缩小“三大差距”要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过去一般通过财政、税收等“输血式”路子,帮扶不发达地区、农村及低收入、困难群体,最终因为财力不足而效果欠佳。这些年,重庆国有企业在推动缩小“三大差距”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市场化的积极探索。 比如,通过八大国有投资公司创新运作,推动了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向“两翼”区县的强力延伸和大幅完善;分两轮安排各50亿元融资提振“两翼”区县工业园区建设,帮助“两翼”区县夯实发展平台,同步推进人才、技术、产业配套,推动了“两翼”工业经济的发展。 分层次推进城市群建设是重庆缩小区域差距的一个重要战略。根据重庆“十二五”规划,重庆主城的目标是建设成为千平方公里、千万人口的国家中心,将三峡库区的万州建设成为百万人口规模的大城市,提速发展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等区域中心城市。 黄奇帆认为,这种有太阳、有月亮、有星星的城市群,大中小均衡合理,能够形成良好的互动——千万级人口的主城与5个百万级人口的城市互动,5个百万级人口城市又与20来个几十万人口级的城市互动,形成网络辐射效应。 对“两翼”区县的农民来说,还有更为切身的帮扶。 “改住房、修公路、建水厂,生活条件大变样;种蔬菜、喂土鸡、牧牛羊,三年增收一万元。”这是三峡库区云阳县农民邹道树写的一副对联,描述的是重庆“两翼万元增收”工程给农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这项旨在让“两翼”农民脱贫致富的工程,以林权改革为动力激活山区的生产力,即通过发展林果、林下养殖、林业种植、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以争取到2012年,“两翼”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9年的3900元增加到6400元,年均增长18%;农户收入由2009年的1.5万元增加到2.5万元,户均增加1万元。 本刊记者了解到,通过“三权”抵押贷款,加强市场建设,培育产业等综合措施,去年重庆“两翼”农民人均纯收入4823元,增长23%,比“一圈”高出5.6个百分点。差距缩小趋势已比较明朗化。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王绍光认为,缩小贫富差距,不仅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问题,而是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公平的医疗、教育、出行、环境等权利,让每个人都更加公平地成长,保障公民尊严的平等和机会的平等。 而这样的权利,意味着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而在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这样的均等化,仰赖标准差距的逐步缩小,最终达到统一。而在乡村和相对落后地区,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 在重庆,政府正在努力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现标准化,实行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逐步提高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同时,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上下限,扩大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并实现全覆盖,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至1.5倍以内,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与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联动机制。 在重庆,对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30%的农村人口还进行动态扶贫开发。放眼全国,这也算得上是率先而为。而在这样的地方,一些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针对困难群体的帮扶,也渐成气候。 公平正义底线需要守卫 基于安全感、信赖感而产生的公平和正义,是底线的要求。舍此,则一切努力和探索将失去基本的前提 梳理重庆探路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诸多关键词之后,可以发现,其设计和努力,有着同一个取向,即通过制度安排,为全体社会成员努力提供公平正义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这样的底线,包括受教育权、工作权、财富权,包括发展的机会、创富的机会,凡此等等,不一而足。 在重庆,一个特殊的要素,常常会闯入人们视野:基于安全感、信赖感而产生的公平和正义。舍此,则一切努力和探索将失去基本的前提。 专门机关“打黑除恶”的努力,令市民安全感普遍增加。自2009年以来的专项行动,使一批黑恶势力被摧毁,彰显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当年调查显示,78%的市民认为安全感得到大幅提升,89%的市民认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2010年,群众安全感达到95.89%,创十年最高。与此同时,通过完善交巡警、校园警务等新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公共安全水平,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提供底线保障。 由于始终坚持“打黑”与反腐败、打保护伞相结合,两项工作同时部署、两条战线同时展开,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上百黑恶犯罪势力的保护伞被查处,净化着重庆的政务环境、司法执法环境。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明显提升。 让人民安心、安定的民心工程,要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是全体人民足可长期信赖的守护。 对于劳动权益迫切需要保障的的务工者,法治的力量也伴随左右。从2008年开始,重庆在街镇、社区普遍建立起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站,以提高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效率。 更大范围的安全感,则来自“平安重庆”建设的推进。民间调解成功率、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面、群众对执法队伍的满意度,等等,都以指标形式明确写入相关考核体系。渐趋完善的政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三方协调机制,正以新的角色,发挥出越来越多的作用。 如何缩小三大差距,面广量大,颇费思量。重庆将破题的逻辑起点放在消解痛点、难点之上,有大规模就业岗位的设计,有调整收入分配体系的考量,有促进城乡之间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要素流通的政策,有加快完善基本型、普惠性、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举措,还有拓宽中低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渠道的规划。 对于鲜活的实践而言,任何总结和梳理,都是苍白的;对于一个设计要素繁多的系统而言,媒体能够捕捉的,永远只是片段。 所幸,探路不止,外界的跟踪和聚焦也不会停止。因为,重庆的探索,不仅有益于当下,也关乎未来。 正如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所言,重庆正处在一个经济和社会加速发展的黄金期,这里的3000多万人民已形成了强大的政治认知和社会认知,10年乃至20年后再来看,就可以看出重庆创新的历史意义,“希望重庆可以为全国提供经验,甚至可以是一些教训——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它们都将成为全国的财富。”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专题 > 专题文库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2298.html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瞭望》:重庆逻辑 局面复杂 七大难题考验下半年中国经济 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 内外形势严峻复杂 我国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 五大原因造成 相同主题阅读 《瞭望》:重庆逻辑 京渝蓉三地学者:说不尽的“重庆模式” 京渝蓉三地学者:说不尽的“重庆模式” 宋鲁郑:法国为什么学不了重庆模式? 张千帆 何兵 斯伟江 童之伟:“重庆模式”与中国司法改革的前景 苏伟:与三批法国记者谈重庆“唱红”、“打黑” 秋风:欢迎广东模式、重庆模式的竞争 法治是人民的法治——答贺卫方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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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1982年宪法为何取消了“罢工自由”?

在中国近代史中,“罢工”,是一个极为常见的名词。我们耳熟能详的,有粤汉铁路工人大罢工、陇海铁路大罢工、长辛店铁路工人罢工、正太铁路工人运动、省港大罢工,以及1922年刘少奇所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 可以说,近代以来,“罢工”一直是与中国革命相始终的。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先有《共同纲领》,后有“五四”宪法,其中都没有对“罢工权”问题作出规定;毛泽东1956年首次提出应该将“罢工自由”写入宪法,但直到20年后的1975年,这一提议才被付诸实施,这其中是何缘由? 尤其值得回顾的是:“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都将“罢工自由”写了进去,为何“八二”宪法却要将之取消呢?在市场经济如此发达的今天,“罢工权”是否有必要重新写入宪法,已成为一个法学界长期讨论的热门话题,在这种基于现实的讨论之外,基于历史的背景还原,知往鉴来,显然亦另有其特殊的价值所在。 【1956】毛泽东提议:以后修宪“加一个罢工自由” 毛泽东: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 1954年宪法没有规定工人的罢工权利。此前,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工会法,也没有对罢工问题作出规定。第一次提出将“罢工自由”写入宪法,是1956年11月1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讲话》如此说道: “民主是一个方法,看用在谁人身上,看干什么事情。我们是爱好大民主的。我们爱好的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现在搞大民主,我也赞成。你们怕群众上街,我不怕,来他几十万也不怕。……无产阶级发动的大民主是对付阶级敌人的。民族敌人(无非是帝国主义,外国垄断资产阶级)也是阶级敌人。大民主也可以用来对付官僚主义者。我刚才讲,一万年以后还有革命,那时搞大民主还是可能的。有些人如果活得不耐烦了,搞官僚主义,见了群众一句好话没有,就是骂人,群众有问题不去解决,那就一定要被打倒。现在,这个危险是存在的。如果脱离群众,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农民就要打扁担,工人就要上街示威,学生就要闹事。凡是出了这类事,第一要说是好事,我就是这样看的。 “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成都有一百多学生要到北京请愿,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在四川省广元车站就被阻止了,另外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到了洛阳,没有能到北京来。我的意见,周总理的意见,是应当放到北京来,到有关部门去拜访。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通鉴·第一卷·1949-1956》,红旗出版社,1994年) 毛泽东提“罢工自由”入宪,与其不满周恩来等人的“反冒进”有密切关系 “罢工自由”并不是此次会议讨论的议题,为什么《讲话》会提及这个问题?是偶然吗?恐怕不是。通过梳理1956年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的历史背景,还原当年的政治氛围,是可以窥见一些蛛丝马迹的—— 自1955年起,编制经济发展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就已经提上了日程,当年恰恰又逢反“右倾保守思想”,故而“二五”计划的各项指标一开始定得非常之高,并得到了毛泽东的认可,但事实上明显做不到;到1956年,将要召开中共八大,关于“二五”计划的建议和关于“二五”计划建议的报告,又是八大的两个重要文件,如此,“在十分紧迫的情况下,周恩来、陈云决定提出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折中方案”,按照这个建立在“稳妥可靠基础上”的方案,相比之前的数字,粮食、棉花和钢铁产量都被大幅低压缩。 与此大略同时,苏联计划委员会主席巴依巴科夫和第一副主席帕乌金,约见了在莫斯科访问的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说苏联国内的形势很困难,金属材料的供应非常紧张,而且工人还在闹罢工,对中国要求供应的设备很难保证,希望中国同志能够了解苏联当前面临的困难。稍后,苏共中央又致信中共中央,说中国“二五”计划拟定的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是紧张的,应该考虑到现实的可能性,谨慎地确定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来信还说:“中国要求苏联在‘二五’期间为109个新建企业提供技术援助,苏联将尽量予以满足,但所需设备,要从1961年起才能开始供应(某些项目1960年开始供应),更早地供应设备是不可能的。” 莫斯科的来信很“及时”,“周恩来利用这个机会,对计划指标作了修改,将1962年粮食产量定为5000亿斤左右,棉花产量定为4800万担左右”,“这个指标终于被毛泽东所接受。9月8日,毛泽东致信刘少奇,说周恩来的修改本,‘我看改处均可用’” 但分歧似乎仍未完全消除。据薄一波回忆:“毛主席提出的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口号,本身是比较全面的。可是,好和省的标准,当时没有人提出具体指标,也没有人认真研究过,实现也难。而多和快显眼,在不顾好、省和安全的条件下,做到也‘容易’。在批判‘右倾保守’和开展生产建设高潮的气氛下,人们更容易注重多、快而忽视好、省。而且所谓‘多、快’还常常是以牺牲‘好、省’为代价的。有鉴及此,周总理在第三次修改‘二五’计划草案时,在一个重要的地方删掉‘以多、快、好、省的精神’几个字。此事引起了毛主席的注意。后来批判反冒进时,此事曾一再被提出。”(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9月15日,中共八大召开。第二天,周恩来在大会上作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的报告。报告告诫:即使在条件有利的情况下,还要注意到当前和今后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经济发展也“不要急躁冒进”。报告还说,当《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公布之后,就已经发生了盲目冒进的偏向。9月27日,大会通过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一九五八—九六二)的建议》。这意味着“周恩来、陈云等坚持的反冒进,终于得到全党的认可”。 “二五”计划指标问题总算解决了,中共八大也结束了。但“冒进”问题并未因为此次会议而自然消失。当年10月20日至11月9日,周恩来连续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检查1956年计划执行情况,研究1957年主要控制指标。周恩来在会上提出,现在主要的是批“左”,还说:我们现在把速度放慢一点,这个“不能算是错误”。所以,1957年的计划还应该“采取退的方针”。往哪里退?就是将指标退回到北戴河会议的方案上来。这种退不是个别的退,而是“都应该退”(据《周恩来传》,中央文献出版社) 周恩来之外,“陈云的意见也非常明确,认为宁可慢一点,慢它一年两年,一直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慢一年。这样稳妥一些,就是说要‘右倾’一些。‘右倾’一点总比‘左’倾一点要好”;“ 李先念也发表了同样的意见,说1956年的成绩尽管很大,但问题也不少,如果不认真总结一下1956年的经验,1957年依然把摊子铺得那么大,日子就不好过了。‘如果不讲今年不冒,明年就压缩不了’。” 到11月,中共八届二中全会召开。大会第一天,周恩来作了《关于一九五七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把1957年的方针确定为“重点发展,适当收缩”,认为“二五”计划“可以放慢一点”。在谈到“冒进”可能引发的后果时,“他还提醒说,要防止中国也来一个“波兹南”,几十万人站在大街上请愿,那问题就大了”。 周恩来之外,“刘少奇在会上说,工业建设速度一定要放在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他还解释了什么叫稳妥可靠,就是群众总不能上马路,不能闹起来,还高兴,还保持群众的那种热情和积极性。” 但是,周恩来和刘少奇等人的意见没有获得毛泽东的认同。“毛泽东显然不会同意刘少奇和周恩来的讲话。此前,他在批示周恩来的(八大)报告时说:‘此文尚待研究,提出批评’。后来,他又把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看成反冒进的‘集中体现’。会议结束的那天,即11月15日,毛泽东作了一个发言,讲了平衡问题和群众积极性问题。他对这两件事一直耿耿于怀,因为周恩来、陈云都反复提到过要注意保持平衡,这是他们反急躁冒进的理论依据,而毛泽东强调的就是要打破平衡。” ——如此似乎不难看出,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所说的:“你们怕群众上街,我不怕,来他几十万也不怕”;“如果脱离群众,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农民就要打扁担,工人就要上街示威,学生就要闹事。凡是出了这类事,第一要说是好事,我就是这样看的”;“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些言辞,显然是特有所指的。(本小节引用资料,凡未特别注明者,均出自邢和明《非同寻常的1956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 【1975】“罢工自由”首次写入宪法 整整20年之后,“罢工自由”终于入宪 毛泽东1956年的讲话并没有让“罢工自由”立即进入宪法,因为形势的变化实在太快,法治已经无法满足的需要,一个人治的新时代已迅速而强势地到来—— 1956年刚刚过去,1957年3月17日,毛泽东即正式提出了“取消宪治(法)课,要编新的思想、政治课本”的意见(《加强思想、政治领导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致周恩来、陈云、彭真、陆定一》,据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 到了1958年,8月21日,毛泽东又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养成习惯。民法、刑法那样多条文谁记得住?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了。我们的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也是法,治安条例也养成习惯才能遵守”。刘少奇也在会上说道:“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办事的参考。”(转引自韩大元《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 如此,1958年12月20日,中央政法小组给党中央、毛泽东的报告中提出:刑法、民法、诉讼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已经没有必要制定了;此种形势下,“罢工自由”入宪,自然也成了空谈。直到1975年,该年1月13日至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最重要的一项议程即修改宪法,此次修宪,在毛泽东的坚持下,“罢工自由”才首次写入了宪法。此时,距离1956年毛泽东提议“罢工自由”入宪,已过去了整整20年。 “罢工自由”入宪与“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继续下去” 1975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二部宪法。为什么“罢工自由”会在这一年,在被毛泽东遗忘20年之后,又在其坚持下再度正式进入宪法?是偶然吗?恐怕也不是。仔细阅读1975年《宪法》,是不难发现这么几个特别值得注意的关键点的,而这些关键点对理解“罢工自由”在本年入宪,也是很有帮助的: (1)、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错误路线以宪法的形式肯定了下来。新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存在着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进行颠覆和侵略的威胁。这些矛盾,只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实践来解决。”——这即是把九大、十大党章肯定的“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再次在《宪法》中肯定下来,从指导思想上把《宪法》纳入“左”的轨道。 (2)、为保证“文革”的继续顺利进行,新宪法规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并对革命委员会的职能作了规定。这等于是对原来的地方政权体制——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作了重大改变,将“文化大革命”中的“新生事物”革命委员会,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新宪法还规定:“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由此确认了人民公社这种党政不分,政经不分,并且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体制的法律地位。 (3)、新宪法规定:“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在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还取消了检察机关,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检察和审理案件,都必须实行群众路线。” 很显然,1975年宪法,“把‘文化大革命’的基本理论、基本实践,都提升到了根本大法确认的地位”(《新中国行政管理简史:1949~2000》)。如果联系到毛泽东的身体状况,以及对接班人问题的忧虑,这部宪法出台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不难理解的。 这样一种大时代背景下,公民有罢工自由与“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一起,也进入了宪法。后者显然是时代之逆流,但对前者如何理解?也许美国学者兰比尔·沃拉的揣测比较接近事实——“由于毛泽东的坚持,基本权利一条里增加了“罢工权”,尽管许多人不理解,为什么统治阶级要罢工反对自己——这是否意味着毛泽东想防止万一工人阶级篡夺国家权力后成为反动的右派?”(兰比尔·沃拉《中国前现代化的阵痛》,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05月第1版) 78宪法:“罢工自由”被保留了下来 1976年1月,周恩来去世;9月,毛泽东去世;10月,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新中国的第三部宪法——“七八”宪法诞生了。 制定“七八”宪法的目的很明确,即清除“七五”宪法的不良影响,恢复被破坏的民主法制原则,落实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功能,恢复公民对个人享有的基本权利的信心,消除“文革”期间公民基本权利被任意侵犯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如此,在清除“七五”宪法的糟粕的同时,“罢工自由”一条则被视作公民的基本人权,被继承了下来。 【1982】“罢工自由”条款从宪法中消失 为什么取消:罢工不符合全体人民的利益 1978年宪法带有过渡时期强烈的过渡性质,1982年再度制宪是势所必然之事。“八二”宪法系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四部宪法。此次修宪,“罢工自由”这一条款被从宪法中取消了。 为什么会被取消?据蔡定剑《宪法精解》一书解释,情况是这样的: “一种观点主张应规定公民有罢工权利,理由是1978年修改宪法已作了规定,若取消影响不好。况且,罢工对社会主义国家解决官僚主义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不赞成写罢工权利的人认为:首先,罢工是资本主义国家工人对付资本家、反抗压迫的手段,社会主义国家工人不应该有罢工;其次,罢工不仅影响生产,还会影响社会秩序,安定团结,对“四化”建设不利;最后,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随便可以罢工的;对付官僚主义可用其他手段,而不必采取罢工的方法。还有人主张规定居住和迁徙自由。理由是1954年宪法第90条规定了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国外很多宪法也都有这样的规定。在宪法修改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胡乔木解释说,由于工人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罢工不符合全体人民的利益,所以,罢工自由的规定不予保留。关于居住和迁徙自由的问题,胡乔木说,这个问题要考虑到实际不可能实现。不仅目前有困难,将来也是无法采纳的。不能让农村人口自由进城。现在城市很困难,有了权利大家便都到城里住来了,那是不能规定的。”(《1982年4月12日,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长胡乔木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说明》)。 “国家不负有保护罢工的义务”,并不意味着罢工是违法行为 “八二” 宪法出炉之后,随之出现了一批相关的解读书籍,大多数均涉及到“罢工自由”条款的取消。譬如1983年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问答》即如此解读这个问题: “写在资产阶级宪法中的‘罢工自由’的条文,不过是资产阶级粉饰民主的装饰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企业是属于人民的,工人是企业的主人;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劳动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生产的成果由全社会成员共同占有,因此,企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都是完全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罢工,停止生产,国民经济受到破坏,国家和人民都将蒙受不应有的损失,这显然是同人民自己的利益相违背的,也是任何一个有觉悟的公民都不容许做的事情。从这种实际情况出发,新宪法实事求是地取消了“罢工自由”的条款,是符合公民根本利益的。” 按照该书的描述,罢工“是任何一个有觉悟的公民都不容许做的事情”,似乎有隐指公民罢工乃违法行为之意。事实上,80年代中后期也确实曾经出现过外商据此认定其企业工人罢工乃违法行为,要求中国政府“依法追究”的案例。但“罢工自由”从宪法里消失,真的意味着罢工违法吗? 这样理解显然是错误的。198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新宪法简论》,其中专门谈及这个问题,书中说道: “在我们的国家里,不把‘罢工自由’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写进宪法,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和条件下,任何罢工都是违法行为。我们的宪法和法律并没有禁止罢工,宪法没有规定罢工自由,只是表明我们的国家不主张用罢工的方法来同官僚主义作斗争,而是要及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里,要着重通过说服的方法,教育职工从大局出发,以尽可能避免罢工这种情况的发生。”#p#分页标题#e# 1996年《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第3期刊登葛少英的《我国罢工立法问题初探》一文,对罢工是否违法这一问题有更精确的解读: “中共中央在关于罢工问题的指示中已明确指出罢工的不违法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日渐发展,法律中又出现了‘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会同企业行政或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的有关规定。此规定不但未禁止停工、怠工等类似罢工的行为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非常手段,而且还从法律上为‘合理要求’的停工、怠工等类似罢工的行为提供了依据。所以简单地认为‘中国禁止罢工’或‘罢工属于违法’等都是对法律的误解。 “在我国,罢工虽然不违法,但国家法律对罢工基本上不提倡或不保护。我国立法没有把罢工作为企业职工和工会的权利,其实际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家不提倡或不鼓励罢工,用一种消极的方法来避免和防止发生罢工;另一方面,罢工行为不被法律所保护,即国家不负有保护罢工的义务。” 我国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认可劳动者有罢工权利 “罢工权”当下在中国处于一种相当微妙的境况:一方面,它被从“八二”宪法中取消之后,一直未能得到恢复;另一方面,1997年,中国签署加入了联合国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8条规定:缔约各国应该保证劳动者享有罢工权。在批准时我国并没有对该规定提出保留意见,这也就表明:我国是同意履行这一规定的。 而且,为落实该公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年10月27日修改了《工会法》,其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虽然这一规定与罢工权的普遍要求仍有距离,但“停工”、“ 怠工”,显然系“罢工”的别样说法而已。 【附件】“八二”宪法关于是否应保留“罢工自由”的争论 为了完整展示“八二”宪法取消“罢工自由”的详细过程,下面附上几篇当年争论的文章和用作宣传、解释的新闻稿件。 [正方]许崇德:宪法应该保留罢工自由 1981年03期《法学杂志》刊登了署名为“钟岱”(即法学家许崇德)的文章《宪法应保留罢工自由?》。文章说: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有必要让我们简单地提一下历史,以作为本文的结束:1793年,法国的雅各宾专政时期曾经颁布过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不仅确认了公民享有人身、信仰、出版、请愿、结社等自由,享有受教育和受社会救济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如果政府侵犯人民的利益,人民有起义的权利。显然,雅各宾派并不是无产阶级革命家,更谈不上以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指导。……当时的雅各宾派的政权是经过斗争和牺牲而得来的,他们对于自己手中的来之不易的政权难道不知珍惜吗?不是的。他们之所以在宪法里确认人民有起义的权利,乃是自己忠于主权属于人民的信念之故。雅各宾派这样做的目的,难道是为了号召并鼓励人民起义,推翻自己的统治吗?当然不是。雅各宾派未尝不懂得起义对于生产的影响以及对于社会安定的破坏作用,但由于他们深信自己代表人民,为着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因此必然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而决不会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自己。正是基于这样的自信心,他们才敢于把致命的武器交给人民。当然,主观的信念是一回事,客观的历史发展又是另一回事。但雅各宾专政的倾覆,别有其复杂的原因,绝不是由于宪法贯彻了人民主权的思想而招致的。 “回顾历史,对照今日。作为激进民主主义的雅各宾派尚且能有这种风格,为什么贯彻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的无产阶级宪法倒反而在罢工自由的问题上,不能有这一点气派呢?所以,我们的看法是,在宪法里应当保留‘公民有罢工的自由’这一条。”[详细] [反方]宝音:“罢工自由”就是“停止生产闹革命” 1982年第07期的《前线》杂志,刊发了署名为“宝音”的文章《取消罢工自由的必要性——学习宪法修改草案的一点体会》。文章不但重复了前述理由——“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罢工不符合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且尤其强调“七五”宪法、“七八”宪法中写入“罢工自由”的“文革”背景: “十年内乱,从反面教育了我们,无休止的大轰大嗡,各行各业几乎都不务正业的那种惨痛的混乱局面,给我们国家带来了严重灾难。打倒‘四人帮’以后,需要逐步消除一切不安定因素,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为此,党和国家领导全国人民,在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处理了‘西单墙’问题,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定取消宪法第四十五条关于‘四大’(编者注:即“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1975年进入宪法)的规定,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呼声,博得全国人民的拥护,从而把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实际上成了整人工具的‘四大’,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四大’这种所谓‘大民主’和罢工自由是同时写进我国宪法的,是相互依存的。但是‘四大’被取消以后,作为其‘后盾’的罢工自由的规定,自然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依托。因为行使‘四大’这种手段的多年混乱的教训告诉我们,所谓罢工自由其实质就是停止生产‘闹革命’,实际上就是宣布旷日持久地举国上下乱轰轰,工人不工作,机关不上班,学生不上学,农民不种田,这就是当时的‘罢工自由’,它对‘四大’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四人帮’当道时期‘钻进’我国宪法的一个不安定因熟宪法修改草案取消罢工自由,完全符合全国工作着重点转移以后所制定的实现四个现代化、保持安定团结的总方针。客观形势要求我们排除弊病多端的罢工斗争手段。事情很明显,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群众自己不能罢自己的工,罢工中断生产、破坏社会生产的连续性,不利于经济建设。现在我国正值百废待举之际,确实经不起罢工闹事了。同心同德搞好经济建设,是全国人民的心愿。满足全国人民的这种热切愿望,这就是我国最大的政治。[详细] 应该说,将“罢工自由”与“文革”捆绑在一起——这种看法在1982年颇有市场的;更何况制定“八二”宪法的一个重要因素,即彻底消除“文革”的影响。 [宣传]工人日报:罢工“有害于工人的切身利益” 1982年6月1日,《工人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新宪法为什么没有规定罢工自由呢?》的文章,向广大工人详细解释为何新宪法取消了“罢工自由”。文章说: “我们的国家是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通常情况下,工人群众为了表达和实现自己的某些合理的要求,不宜于,也不需要采取罢工的手段。因为罢工必然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是属于资本家所有,国家政权是代表着资产阶级的利益的,是统治劳动人民的工具。在这样的社会里,工人阶级组织罢工,是争取工人的福利和权利,反抗资本主义剥削,直至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重要手段。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政权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国营企业生产资料属于全社会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罢工,使国民经济遭受损失,既有害于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也有害于工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在讨论罢工问题时,不能不考虑两种社会制度存在着根本区别这一基本事实。”[详细] 1982年第03期的《兰州学刊》也专门刊登了一篇对法学家吴文瀚(时任西北师范学院政治系教授、省法学会副会长)的访谈,题为《关于宪法修改草案中几个问题的解答》,面向知识分子,解读宣传新宪法。其中提及“罢工权”问题,如此说道: 问:关于公民有罢工的权利这一条,前三部宪法制定时说有理,这次宪法修改草案取消时也说有理,请问到底哪个有理? 答:公民的罢工权利,一九五四年宪法并没有规定,只是在一九七五年宪法和一九七八年宪法中才规定的。宪法中要不要这个规定,应当从我国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分析。 一九七五年宪法关于罢工自由的规定,是极左思想的产物,那时,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公民连起码的人身自由都被剥夺,何谈“罢工自由”呢?一九七八年宪法抄袭了一九七五年宪法关于“罢工自由”的规定,也是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国情的。 粉碎“四人帮”之后,我国的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方面,这就要求国内有一个安定团结的局面。把公民有“罢工自由”的权利写进草案,很容易被个别坏人钻空子,利用这个权利,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四化建设。[详细] ●结语: 关于“罢工自由”在新中国《宪法》中的历史浮沉,法学家张千帆有过一段评价,摘录于此,权且作为一段结语: “1982年宪法删除了1975年和1978年宪法中的‘罢工自由’。宪法学者对此的解释是这种权利对于资本主义国家是完全必要的,‘而在我国,罢工后停止生产,是对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体人民利益的一种破坏。……况且我们国营企业的职工有权参加企业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劳动者还有权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有什么必要采取罢工的方式来对付官僚主义呢?’在今天看来,这样的“解释”显然不能说服任何人。它不仅反映了学者不了解‘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而且其实也并不真正了解我们本国的情况。一旦深入到中国实际,上述支持删除‘罢工自由’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这并不是说宪法不应该取消‘罢工自由’,但宪法学者的任务显然不只是为宪法规定(或不规定)提供如此表面化的辩护。 “更基本的是,学者没有义务站在任何既定的价值判断立场上为任何观点辩护。根据分析哲学关于价值和事实的基本区分,价值选择没有“真值”,因而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对错之分。既然如此,在民主社会中,价值选择是由人民或代表民意的议会代表决定的,因而法通过民主代议制代表了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和价值观念。如果学者将自己的主观价值放入自己的学术论著,那么他不仅错误理解了自己的角色,而且也将使其论著失去“学术”价值。(原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2期,第3-9页。《从“人民主权”到“人权”——中国宪法学研究模式的变迁评》) 本文资料来源:蔡定剑《宪法精解》,法律出版社,2006;刘志畅、陈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问答》,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李步云《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1984;张继良《宪法学》,河北人民出版社,2007;周鸿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通鉴·第一卷:1949-1956》,红旗出版社,1994年;邢和明《非同寻常的1956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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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 | <摇光>从政治控的悲剧说开去

或许一个平凡的女人就能拯救一个无可救药的男政治控,让他的世界豁然开朗,发现这个世界其实还有很多其它的美。当一个人变成你生活的一部分,你会愿意为她改变很多,在义无反顾地去拯救天下苍生之前,你或许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取悦你身边的这个女人,然后她与你组建家庭,为你生儿育女,你有了牵挂,你不再那么无所畏惧,这个时候,你或许会说,此身许君,再难许国。   从政治控的悲剧说开去   文/刘桂新(武汉大学)   刚刚在校内上看到赵觉成那篇“到哪里寻找属于一个政治控的幸福”,让我有点内心难平。不得不说,很多话戳到了我的痛处,同时也为有这么一个人能跟我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而感到欣喜。 有人给此文下了总结,说中心思想是在内心深沉呼唤:“政治控妹子,你在哪里?”(王倩茹) 嗯,这个总结有点解构,但我个人却表示中枪了。 政治控的男生(其实女生也是)有些自命清高,发誓要找一个跟自己志同道合的人,如果找不到甚至有一种此生不娶的架势。   我想这些人之所以被称为政治控,就在于他们想让他们的一切都与他们的政治理想、社会关怀联系起来,包括自己的爱情和女人。当然,这里政治控的政治指的不是权力欲作怪的从政理想,而毋宁是哈维尔所说的反政治的政治。 有人提醒说,政治不是生活的全部啊。是的,政治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政治却像小王子星球上的猴面包树一样,一不小心就把我们的全部生活空间给挤占了,像迅速传染的病菌,像疯狂繁殖的水葫芦。 从此,生活沦陷了。 从初中的时候就开始看NBA,那个时候为艾弗森疯狂,大学的时候也在为姚木桩的表现或欣喜或扼腕,现在彻底不看NBA了,那天打开电脑偶然看到了总决赛最后一场,当看到诺天王捧起总决赛的冠军杯,我才想起这个人转眼间就陪我走过了十年,恍如隔世;还有初中的时候每天必看的娱乐新闻、香港九十年代的商业电影、大学的时候燕姿的每一首歌曲、买到电脑后每天一部的经典电影,统统都变得淡漠。似乎再也没有什么能唤起我们生活的激情,除了政治关怀。 生活开始让我感到意兴阑珊。这是成长,我对自己说。只是关注对象的转移罢了,转移到一切与中国的问题有关的阅读和思考上去了。 我感到了自己的急剧苍老,时不我待,因此越来越追求一种急功近利的阅读,只阅读那些能最有效地帮助我思考中国问题的一切书籍。 有朋友提醒我说,不首先安顿好自己的心灵,如何去安顿别人。(索晶) 我猛然警醒,突然发现,我的生活怎么沦陷得这么泥沙俱下? 脑子里面装满了我在思考的各种问题,而我的阅读总是追随着我满脑子的问题,阅读中国近代史是为了清算TG的斑斑劣迹,阅读世界史是为了把握世界文明的总体脉络和发展进程,阅读社会学是为了思考当前中国社会频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政治学则是我思考中国问题的一个最重要的学科视角。倒是有很长时间没有好好读过一部小说、看过一部艺术电影。不是说学术生涯实际上是一种摧毁阅读的过程么? 以前我的生活圈子里没有一个政治控,甚至第一次听到“政治控”这个名词还是在前段时间加了大量圈内好友之后。现实生活中是在大四的时候才找到一个可以跟我聊这些问题的人,毕业了他就走了。除此之外,我就是沉寂在一个人的阅读与思考中,偶尔会去听几场激情四溢的讲座。那个时候也上网,但在网上没有找到一个政治控好友。我从来不主动跟身边的人谈论这些问题,只是以平和爽朗的微笑示人,跟朋友打球、喝酒、玩牌,该怎么玩还怎么玩。那个时候我的生活平和安详,虽然在心底里我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政治控。 后来在校内上发现了一圈人,相见恨晚,相谈甚欢,我为他们的气质所怂恿,我的被憋在内心的理想和见解被他们所印证和表达,我从此便毅然决然、义无反顾地有了政治控的自我认同啊。 但其实我在这个圈子里一点都不活跃,也基本上不上北斗的网站,大概是觉得自己来得有点晚了,跟不上这群年轻人眼花缭乱的想法。一想到这个圈子被越来越多的90后所充斥,我就越来越感到这群小屁孩向我这个怪蜀黍投来的异样目光。我是真的老了,不应该再死皮赖脸地掺和年轻人的事情。我怎么还能跟一群本已闲得蛋疼的本科生一起扯淡呢?   但由于初来乍到,我还是被这个圈子里的奇人奇事激动得忘乎所以了,忘记了自己已经没有时间挥霍大言不惭的青春。已经是老大不小了,该沉下心来专注地做一点与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有关的事情。 何况我已经有我的职业了,他们说读博是一个一个月拿1200块钱工资的职业。你没有时间再自由散漫地想这想那,读这读那,你要安安心心地去做一件事情了,学术研究不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么,你要做的不是在校内上贴一些蛋疼文、默泪文、苦逼文,而是应该好好学学什么叫学术规范,正经的在学术期刊上解决几篇资格论文。 然而我还在疯狂地下各种与自己的专业无任何关系的电子书,大有将所有与我思考的问题有关的知识都装进大脑之势。那些政治议题激起了我更强烈的求知渴望,却让我在知识的广袤海洋里茫然失措,找不着北。 不但生活没了,赖以谋生的职业也未成型。 可能是自己还没有进入状态。或者说由于更清楚地看到了这条路的本来面目,开始有些踟蹰不前了。之前觉得很纯洁美好的学术研究在我的所见所闻中日益露出狰狞的面目。 在当下之中国,想要做一种独立的学术、甚至对抗现存体制的学术怎么可能呢,你首先需要写委曲求全甚至向现有体制献媚的文章才能顺利毕业,你要尽力拍我党的马屁才有可能拿到体制内的项目经费,继续发迎合体制的文章,才能评到官方职称。这样一直隐忍和韬晦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腾彪是讲师,萧瀚是副教授,范亚峰是副研究员,王怡呆在成都大学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级别。但他们都不志于做学究式的学者,至于那些处于教授级别的异议知识分子,要么是在体制尚未像现在统得这么死的80、90年代已经爬上去,像秦晖、朱学勤那一代,要么是爬上去之后才渐渐露出异议本色,像张千帆,让我党后悔不迭。 但时移世易,当下学者之成长环境更加艰难,不仅因为学术体制已经完全为官方所把控,无任何以学术为衡量取舍的自治空间,像腾彪、王怡这样的体制内学者本身已经不指望这条上升之路了,他们已经通过其他方式找到了话语权。但对于其它同时代学者以及更年青一代学者,除了向我党献媚似乎在体制内已别无升迁之途。在这种学术体制内,学者型公共知识分子如何成长?也许大家都只能像腾彪、王怡那样的才能特出者,剑走偏锋方能起到振臂一呼的效果。 或者你要么向这个体制妥协,在学术与政治之间寻找妥协与平衡,先隐忍地爬到教授一级,等自己真正有了话语权了,再发出自己的声音。但于我而言,做这样的学问无论其目的多么道德,其行为本身即是一个有损我人格的事情。而我又找不到一种能调和二者的办法。 那天晚上最后一次跟班上的同学出去喝酒,喝到兴起他们都对我“敞开了心扉”,我大概听出来的意味就是说我的理想很虚伪很装逼,说我总是向现实妥协,说我言行不一致。 这个事情在我心里留下了阴影,最让我难受的莫过于痛数我历史上的懦弱,从考研、选导师到考博、选研究方向,整个一部成长史,在他们眼里,就是一部不断向现实妥协的懦弱史。 “等我有实力有能力,我一定要做我喜欢的事说我想说的话过我想过的生活。一定。”(王倩茹) 我也是这么想的啊,但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是有实力有能力,会不会等的时间太长了以至于忘了最初的梦想。 一想到这样的生活前景,就觉得前路渺茫,心灰意懒。拒绝做一个曲学阿世的学者,但在我成为一个有话语权的学者之前,我有拒绝的资本吗? 此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是真的想“以学术为业”,毋宁说我想“以政治为业”,是“政治的召唤”(翻开韦伯的《学术与政治》,看到的第一句话便是:“一个人得确信,即使这个世界在他看来愚陋不堪,根本不值得他为之献身,他仍能无悔无怨;尽管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仍能够说:‘等着瞧吧!’只有做到了这一步,才能说他听到了政治的‘召唤’。”)让我走到了这里。我唯一想做的是如何改变身边这个让我不满的世界。 有人会问,既然这么痛恨这个体制,为什么不与这个体制彻底决裂,还要依靠这个体制生活?     这是一个一直以来挑动我道德敏感神经的问题,诸如此类的问题还可以替换为,“你为什么要入党?”。此刻的我,便会像一个急着想证明自己没有撒谎的小孩语无伦次地辩驳。似乎从小就最害怕别人怀疑我的真诚。为了道德的目的是否可以做一点无伤大雅的不道德的事情,比如说入党?不道德就是不道德。 我想一言以蔽之地回答,我无所遁逃。它从我出身那天起就拿走了本属于我的一切东西——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受教育和享受其它社会福利的机会、也没有沃饶广阔的田地或者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矿藏,它唯一给了我一个让妈妈去深圳打工的机会,让整个家庭得以维生。而我则承蒙上天的眷顾,多读了几年书,才有可能坐在这里做公共知识分子的白日梦。 因为我被这个体制剥夺得一无所有,我没有能力不依靠这个体制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要加入他们,成为他们的一员,这不对,这是对历史的背叛,是对我生活在农村里的穷乡亲们的背叛。这些人此生已是如此的艰难,你有幸走出这种艰难,不应该再有朝一日去剥夺他们的子女。他们曾经剥夺你,这样的历史仇恨应该记取。你现在依靠这个体制生活不是为了将来有权力剥夺别人,而是要为曾经的被剥夺复仇。 依靠这个体制生活我没有罪恶感,那些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东西,我只是拿回本就属于我的东西,不仅如此,我还要帮助更多的人——我身边那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拿回属于他们的东西。向这个体制妥协,是为了让自己成长得更强大,强大到足以与这个体制叫板,强大到可以把属于我们这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东西都拿回来。这是我选择将来在中国大陆的学术体制内生存的理由。 不过也有很多原来是体制的反对者,在被体制收归为其中一员,并且成为一个既得利益者之后,便成了这个体制的帮凶。一个人如果谋求在体制内生存,并且总是向体制妥协,最后会不会在体制的威逼利诱下,忘记了自己出发的方向? 我现在,则是徘徊在这个路口,不知道踏上这条不归路之后结果会怎样。已经注定了无法做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犬儒,但又沉迷于做一个艹圈里纯洁的或者说不切实际的政治控。因此“生活在理想与现实的反差中,生活在自我与社会的冲突中,时刻忍受着反差带来的无力和现状鞭策的伤痛摧残。”(赵觉成) 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这或许是一个永恒的悲剧,像《成人之美》里的海老师,他向现实彻底妥协了,但内心也许是“到底意难平”吧。 于是,政治弥漫于生活的各个角落,找个女人都标榜要有家国情怀。生活就这样被沉重的理想给挤压得变形了。 有时候我在想,其实没必要把自己想象得那么孤独,也没必要把自己的理想追求想象得那么遗世独立。 或许一个平凡的女人就能拯救一个无可救药的男政治控,让他的世界豁然开朗,发现这个世界其实还有很多其它的美。当一个人变成你生活的一部分,你会愿意为她改变很多,在义无反顾地去拯救天下苍生之前,你或许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取悦你身边的这个女人,然后她与你组建家庭,为你生儿育女,你有了牵挂,你不再那么无所畏惧,这个时候,你或许会说,此身许君,再难许国。   (采编:陈轩 责编:陈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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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 | <反思“暴力”特稿>一个非暴力主义者的自白

对改良派而言,最大的敌人,并非是穷凶极恶的权贵阶层,而是时间。用笑蜀的话讲,现在是选票在与炸弹赛跑,谁能第一个冲过终点线,将是决定未来中国命运的关键。什么是“终点线”?终点线就是民众在当局的压榨下到达临界点的时刻。这个时刻越远,留给改革者的机会就越大。而只要有足够多的和平时间,我相信,任何一个原初状态再糟糕的社会,自由与人权的种子也能落地生根,发芽成长。 一个非暴力主义者的自白 文/丰钊(华中科大) 关于革命派 急功近利在当今的中国似乎是一种传染病,无论是毛左还是自由主义者,一锤子买卖式的暴力革命论都颇有市场。毛左嗜血,是由于他们骨子里阶级斗争敌我二分的观念在作祟,他们的逻辑虽然愚蠢却也简单,理解起来并不难。而一些人既宣称自己是自由主义者,又对暴力手段充满了迷恋,这就非常令人费解了。 这些所谓“自由主义的革命派”是一群很有意思的人。他们揭露当局的种种恶行,控诉这个政权对普通公民的压榨和迫害,嬉笑怒骂间颇有正义感。问他们怎么办?他们往往就搬出了以暴制暴这一余世存所言的“类人孩”式的思维方式予以解答。这种不需要深入思考,只需要诉诸本能的回答,则再次赢得了乌合之众们的拥护。 他们说:“这个民族无可救药。” 他们说:“暴力与混乱是这个国家唯一的结局。” 他们说:“理想主义青年们的非暴力改革只是一种无谓的牺牲。” 他们痛骂暴政时,让人觉得他们对自己的同胞们充满了热爱和怜悯;可他们对中国未来的唱空,对国内改革者们的嘲讽,对暴力的噬好,则很让人怀疑他们此前的正义有几分是真心,有几分只是故作姿态。 更有意思的是,口号叫得最响的革命派往往都在海外。他们在鼓动国内人民起义时,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身家性命。起义失败,他们可以继续义正言辞地痛斥当局的残暴;起义成功,他们名利双收,踩着万千底层民众的尸骨垒起的高台,享受着人们对其先知先觉的崇拜。 跑路党与革命派在校内上往往指的是同一类人,这是一个很有值得玩味的现象。 这让我想起了张千帆教授前不久演讲时,解释“中国的宪法为什么比一些民主国家的还好看”时说过的话:“既然一开始就不打算实行,那为什么不制定得漂亮些呢?” 既然这些网上的革命派们其实从一开始就根本不打算自己亲身发动革命,那么他们何不干脆就把口号叫得更响呢? 张口闭口“支那猪”、“劣等民族”、“满洲独立”,听起来多么惊世骇俗! 一言不合则斥之为SB,为了不给对方反唇相讥的机会,还会把对方立刻拉黑,这看起来多么率性! 然而你让他自己回来发动革命试试!     我想起了鲁迅。鲁迅文章锦绣,针砭时弊、揭露黑暗时毫不手软,可面对革命党布置的暗杀任务,却轻轻松松地用一句“家有老母,恕难从命”就推脱得一干二净。 他在国外鼓吹暴力是今后中国的唯一出路,你在国内附和叫好,这才让人觉得悲凉。   所谓民族的劣根性 强调中华民族的“劣根性”只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自暴自弃,所谓“中国人素质太低,需要管一管”,“中国国情特殊,不适合搞民主”,无一不是这种思维下的产物。 另一种则更加可怕,它就是思想改造。文革“破四旧”,就是在“铲除封建余毒”的口号下大兴思想审查,几千年来中国人第一次体会到深入脑海的极权控制。“狠斗私字一闪念”,斗的是自私吗?不是,斗的是人思考的自由。那么,我很难不去想,当年高呼中国人有“劣根性”的所谓“激进派自由主义者”上台后,对待每个人思考的自由,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劣根性”的提法与思想改造、暴力革命在逻辑上相依相生,在历史上,则是一脉相承。回顾20世纪不难发现,满口“中国人的劣根性”,恰恰是近代以来中国所有革命派的典型特征。 孙中山以暴力起家,对个人权利毫无尊重,在政治上,主张将党员划分为“元勋公民”、“有功公民”、“先进公民”,不同的人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利;其治国方略则是“军政”“训政”“宪政”三步走,对国民的“思想改造”意味相当浓厚。而TG则是变本加厉,向传统文化宣战,向自由主义宣战,思想改造手段的可怕更不用多说。 现在客居台湾的国民党,都知道用暗杀和暴力缔造中华民国国父的孙文,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曾为议会制和现代政党政治奉献了自己生命的宋教仁。一如今日的大陆,都知道那个把法家之术玩得炉火纯青的太祖,却鲜有人怀念晚年对共产党暴力革命路线进行了深刻反思的陈独秀。 历史的玩笑,只会为那些仍然无法跳脱珍珑棋局的人而开。   关于这个国家的现在 如果在十几年前,互联网在中国还没有普及,也许习惯接收过滤后的信息的中国人,不会有那么多人像今天一样悲哀。十几年后的今天,信息管制变得越来越难,民众在接受了有关这个政府和这个国家的大量负面新闻后,面对的却是和十几年前没有太大区别的政府。 这种局面很容易让人生出一种绝望感,尤其是对于非暴力主义者而言,他们向当局发出的善意,往往被当局解读为一种懦弱和无力;而此起彼伏的暴力对抗事件,则让很多人坚信,只有暴力,才是这个政府能够读懂的语言。 对改良主义者来说,法律的路径似乎难以看到希望,早年学者和体制内的改革派人士试图确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努力,在“齐玉苓案”之后戛然而止;强拆引发了如此之多的血案,可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仍旧在第二章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六种情形中,为当局以“公共利益”为名对个人财产权的侵夺开了一扇后门。姜瑜的那句“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似乎是为今日大陆法律界人士的努力做了一个无情的注脚。 基层选举的路径一再受挫。刘萍在宣布竞选人大代表后,人身自由多次受到威胁;李承鹏因为独立参选,被当局无耻地用儿子进行胁迫;曹天在宣布用一亿元竞选郑州市市长后,所在公司立刻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关照,而曹天本人则不知所终。尽管我和很多人说,把自己的视线从群体性事件中移开,更多地关注这些在法律框架内的正当尝试,然而,我还是很担心这场来自基层的努力会和70年代末的“西单民主墙”一样,消失在历史的无声之中。 体制内改革的路径基本被堵死。当局从80年代的政治改革大步后退,政治改革蜕变为行政改革,而简简单单的公车消费改革和政务公开改革,推行起来却举步维艰。早年的大部委改革,在一番轰轰烈烈的宣传后搞笑落幕。冉建新的死,似乎是在警告着体制内还活着的残留着良心的人。而我们总是只能通过境外媒体倾听总理“推进政治改革至死不渝”的表态,这又显得多么悲哀! 新闻自由上的抗争,不是失败,也至少是惨胜。媒体近些年来,似乎都是用一个或几个人的牺牲,来换得在一次报道上的胜利。南方系、潇湘晨报等媒体每在一次突发性事件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参与报道的记者往往会被宣传主管部门勒令离职。最近卫生部在一次座谈会上,宣称“要对个别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经历了这么多,在当局的眼里,中国的媒体仍旧是一个谁都能蹂躏的妓女。     而来自底层的维权运动之路,则更是充满了辛酸与血泪。谭作人,赵连海,仅仅为了衣食住行层面的基本权利而抗争,就身陷囹圄。从开胸验肺开始,当局似乎在使劲地把普通民众推往两败俱伤的“自残式维权”的道路上,而公众面对日复一日维权者惨遭横死的新闻,耐受阈值愈发地提升,情感愈发的麻木。“唐福珍案”时,人们还能群情激奋,现在呢? 秋月照层岭,高木多悲风。 有人问,你们改良派到了现在这样的境地,还能拿出什么方案?我苦笑,的确,至少在我眼里,我也看不到直通宪政的希望。局面已然如此悲观,林柏墙最近的每一条状态似乎都在暗示,改良的道路已经被堵死,所有在法律框架下的改革尝试都是在自欺欺人。 身为一个非暴力主义者,我所目睹的困境,都列举在了前文中。我所感受到的无助,并不比那些所谓的跑路党和革命派少。选择改良作为我的信仰,并非由于我是一个韦伯所言的“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 07年起我开始在校内潜水,那时的校内上还没有徐宪,黄陀和林柏墙;那时的所谓“意领”是张晓东,一个现在估计没多少人知道的人;那时基地老狼建立了“星空书院”,尝试在网络上开展公民教育,直至他在某一年的清明节组织若干同仁集体祭拜林昭,丢掉了毕业证,从此不再过问校内。我还记得当时校内上活跃的那一批人,施宇、王星游、邱靖、季列夫、刘静知,他们今天有的依然在校内上,能偶尔看到他们冒泡,他们是校内草圈的先驱,是当年我曾与之一起奋斗过的同仁。 在4年的时间里,我经历过数次封号,自问文章写得很少,看得负面新闻很多。每每心情沉痛一番之后,我都会重拾信心,因为我仍然看到了进步,仍然看到了这个国家可以改进的空间。尽管我看不到脚下的路何时才能通达宪政的殿堂,但路毕竟还在脚下,即使荆棘丛生,我却依然得鼓起勇气走下去。 我从来不认同林柏墙“非暴力只是一种斗争策略”的说法,非暴力怎么能和暴力等量齐观?对于正常国家而言,非暴力只是一种底线;而在今日的中国,非暴力则很可悲地成为了一种信仰。这种信仰,即使是在自称自由主义者的群体里,似乎也成了一种稀缺的价值。 然而我想说的是,即使我已身无一物,即使我眼前已经一片漆黑,即使当局已经在每一条通向宪政文明的道路边立起了“此路不通”的标识,即使身边充满了跑路党和暴民们挖苦和讽刺的声音,我依旧会谨守“非暴力”的信仰。因为在这片国土上,放弃了“非暴力”的原则,就等于放弃了自己最后一个身为人的证明。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而犹未悔,这就是我心路的真实写照。   与其他立志于改革的人共勉 改良派懂得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非常欣赏黄陀的一个观点:“中国也是一样,它越是缺的,就越是需要花时间、花代价去构建,这样我们的子孙后代才能拥有他们的中国梦。”企图在短时间内完成社会改造,只会将原有社会中业已存在的一丁点道德毁灭殆尽,而革命者们当初的理想,则会被他们早早地抛到九霄云外。 改良派对披着正义外衣的暴力有着极大的警惕,因为他们知道,法国大革命中成立的制宪会议既可以处死路易十六,也能处死拉瓦锡。     改良派是一群真正的实干家。他们没有激情澎湃的革命家那样拉风,他们只会机敏地在利用每一次机遇,一点点地撼动这个看似坚不可摧的体制。大家都知道2003年死于收容制度的孙志刚,却少有人知道贺卫方等人废除该条例的努力;大家都知道死于车轮下的钱云会,却少有人赞扬于建嵘等人组织公民调查团去乐清实地考察的勇气;大家在负面新闻曝光后都会群情激奋,但很少有人去关注当初冒着生命危险揭露黑幕的记者。但他们都并不在乎自己是否能成为所谓的意领,他们行事,凭的只是自己的良心。 虽然看不到直通宪政的道路,但值得庆幸的是,相比于80年代的知识分子,至少当代的知识分子们已经初步把握了通往现代文明国家的大方向。更多的人开始着眼于具体的法制建设、言论自由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等问题,而对大而空的“文化”、“民族性”等概念则不再那么热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河殇》的作者,在80年代“文化热”中名噪一时的谢选骏,如今已鲜有人提及。 然而,“非暴力”又是当代中国最为吃力不讨好的主张。宣扬非暴力的人,如同一个特技演员,望着对岸飘渺的现代宪政文明的目标,颤颤巍巍地走在一条细得不能再细的钢丝上。稍有不慎,他们就会滑向脚下混乱与暴力的万丈深渊。 至于改革所面临的主要困境,我和林柏墙的观点还是颇为类似:对改良派而言,最大的敌人,并非是穷凶极恶的权贵阶层,而是时间。用笑蜀的话讲,现在是选票在与炸弹赛跑,谁能第一个冲过终点线,将是决定未来中国命运的关键。什么是“终点线”?终点线就是民众在当局的压榨下到达临界点的时刻。这个时刻越远,留给改革者的机会就越大。而只要有足够多的和平时间,我相信,任何一个原初状态再糟糕的社会,自由与人权的种子也能落地生根,发芽成长。 最后,你对这个时代的绝望,不应该成为你行凶和鼓励他人行凶的借口。 (采编:佛冉 责编:黄理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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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时代周报:民间反腐网站短命之旅

时代周报 第135期 本报记者 王丽榕 马欢 发自广州 民间反腐网站刚问世时,有人视为侠客,有人视为瘟神。 2011年6月22日上午10时,中央外宣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回答记者提的民间反腐网站问题时称,中央纪委监察部门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把它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我们注意核查从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出来的案件线索,重视发挥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同时,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要引导网民合法合理地表达诉求,也使网上反映的案件线索提高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互联网的管理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许多相关的规定。凡是符合规定的网站都要认真办好,不符合规定的都要按照要求进行规范。 而在此前的6月19日,听到自己一手创办的网站,因没有备案而必须关闭,26岁的广西小伙小树(网名)竟然倍感轻松。 十天前,小树创办了“我行贿了—中国反行贿联盟”网站。这个印度热门网站“我行贿了”的中国翻版,一路走红。6月13日,它的点击量超过70万,发帖4000多个。 网站出乎意料受欢迎,让小树觉得压力很大。十多天来,他精神一直高度紧张,甚至失眠。 实际上,在国内类似“我行贿了”的网站不下10家。然而,到6月21日晚,由于各种原因,这些网站都被网络监管部门要求关闭。 “这是一个尝试,我早预料到网站会关,但不做怎么知道不能做呢?”小树说。 对于这些网站,受访专家认为,这是公民监督的合法渠道,可能会存在信息不真实等弊端,但正面影响远远大于负面影响。 反行贿网站横空出世 6月7日,小树在浏览一家技术网站时,无意间看到专门收集各种行贿故事的“我行贿了”网站,在印度以外蹿红。他眼前一亮,“印度人能做,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做?” 但是,小树还是犹豫了两天才动手。“主要考虑适不适合中国,合不合法,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会不会遭到威胁。” 最终,小树还是决定一试。作为软件工程师,搭建一个网站并非难事,大半天他就做好了。网站分“行贿经历”、“被行贿求助”、“回头是岸”等板块。他还设计了Logo,请朋友做水印标志,这位热心的朋友还帮他写了两篇文章。 6月9日下午,“我行贿了—中国反行贿联盟”( www.fanxingui.com )上线了。“中国千百年来的行贿文化根深蒂固,我希望通过网站揭露腐败真相,铲除行贿文化。”小树如此解释网站的初衷。 6月11日晚,外出归来,小树发现很多网友在网站上留言。他很惊讶,也很受鼓舞,熬夜弄网站到凌晨四点。 次日下午,他发现网站无法登录,原来是访问量太大,服务器瘫痪了。于是不停优化网站,直到夜里一点多。忙完后,他突然感到责任重大,诚惶诚恐,以至失眠。 6月13日,网站访问量达到高峰,点击量超过70万,发帖4000多个,其中来自全国各地的举报信息达1000多条。不少网友踊跃报名做版主,也有很多人给他提供技术支持。 有一个帖子让小树印象深刻,有一个国企副总,说自己收工程回扣一千多万元,正在考虑要不要自首,还咨询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他最后有没有自首不得而知,但是这说明我们网站已经有一定效果,有受贿者在胆颤心惊。”小树说。 这一天,为了网站的发展,小树还接受了浙江电台和人民网的采访。不过,他没用真名。“媒体的支持很重要。”小树说,“我们希望有更多媒体来关注我们网站,甚至帮我们核实举报信息的真实性。” 实际上,人气旺的,不只小树的网站。笑笑生创办的网站“我行贿了:拒绝行贿,从我做起”( www.woxinghuile.info ),在上线第二天访问量就接近5万。 同时,“我贿赂了”、“我受贿了”、“我行贿啦”等类似网站纷纷出炉。据统计,这类网站总共不下10家。 为何这些网站在国内大受欢迎? “它们触及了腐败这个重大而尖锐的社会现实问题。各地有大量受腐败影响的个案或个人,但是反腐渠道有限。所以,一旦有新技术、新手段来披露腐败,民众会比较汹涌。”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院副教授胡泳如是分析。 “另外一个是门槛和成本的问题。传统的官方举报方式,耗时费力,且不见得有效果。而‘我行贿了’等网站,使用门槛比较低,传播效果比较广,理论上讲全国网民都会看见。”胡泳道。 黑户身份或招灭顶之灾 尽管网站红火,但小树一直有个隐忧,那就是网站的备案。“在我国,网站如果没有备案,就是黑户,就是非法的。”小树说道。 1997年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 2005年,信息产业部要求我国境内所有网站主办者必须通过为网站提供接入、托管、虚拟主机等服务的IDC、ISP来备案登记,或者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自行备案。无论是企、事业单位网站,或是个人网站,都必须在备案时提供有效证件号码。 而小树所担心的是,备案要求实名,可能会对人身安全有威胁(毕竟搞举报不受腐败分子欢迎);如果网站备案不通过,反而会被要求关闭。 该来的终究要来。6月19日中午,服务器托管商通知小树,网络监管部门要求关闭网站,理由是fanxinghui.com这个域名没有在国家工信部通信管理局备案。 “我倒没觉得意外,反而松了一口气。”小树告诉记者。 之前,他曾为网站的备案问题虚惊一场。6月14日,14:55,他接到服务器机房的电话。“我还以为要停掉服务器,要关掉网站。结果是服务器托管费要涨价了。” 在小树的网站之前,已有网站关门。6月16日晚10点开始,记者就一直无法访问“我行贿啦”、“我贿赂了”两个网站。 “网站不可能重开了,因为有关部门已经明确说不给备案。”小树郁闷道。 6月21日早上,记者访问笑笑生的网站,也一直刷不开。不久,笑笑生的网络签名就改为:“‘我行贿了’(woxinghuile.info)接到机房通知,应机房要求已经关闭。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注。” 至此,这些网站唯一健在的就是有备案的可可部落。 可可部落的创建者是江西80后学生可可(网名)及三个朋友。可可等人看到钱云会、李刚、药家鑫等案件在社会受广泛关注后,可以相对公正地解决,于是希望提供一个“群众能说话的地方”,通过这个平台曝光,最终得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 今年2月18日,可可他们开始筹办网站。第一件事便是备案,“这个过程比较熬人。”可可说。 备案先要提交网站及负责人相关信息,经过IDC(Internet data centre)服务商审核和修改,再将以上信息连同服务商的信息一起提交到当地的通信管理局,再审核修改。“因为网站的特殊性,我们还按了手印。”可可笑道。 3月20日,可可部落正式建立。“取这个名,是因为我们一致认为很好听,而且感觉充满希望。”可可解释。 目前,可可部落有“民生论坛”、“国土拆迁”、“我行贿了”、“媒体联盟”等版块,最终目标是“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平台。 成立之初,“我行贿了”还没有从印度来到中国,这个版块叫“反腐倡廉”,6月9日之后才改名。“我们觉得这个名字很形象,就改了。”可可说。 在同类网站陆续关闭之时,可可并不担心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备案,二是可可部落有政府的关注。五月底,可可的一位朋友寻求上海市政府支持,当时上海市政府口头上表示会“关心你们成长”。 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可可部落还是步“我行贿了”网站的后尘。6月21日下午5点左右,可可部落二号群管理员杉木在群里说:“可可要关了,谢谢各位的支持。”晚上7点多,记者访问可可部落,就跳出一行字:“期待可可部落再归来……” 记者多次留言问可可,可可部落关闭的原因,但至截稿时,可可一直没有回复。    关闭反腐网站属“不得已” 小树猜测,可可部落关闭是因为“不合法”。 6月21日,《京华时报》消息称,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京宏说,网上收集举报线索需要规范。如果线索不属实,会对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如果举报线索在网上公布,容易打草惊蛇,给下一步查办工作带来影响。 一石激起千层浪。财经网微博发了这则消息后,转载和评论超过500条,几乎全是质疑的声音。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说“网上反腐非法,网下腐败合法,是这逻辑吗?如果反腐不是‘任何一个公民或组织’能从事的活动,谁有资格反腐呢?”博友“蒋小涛2002” 回复道:“打草惊蛇?能震慑预防犯罪何尝不是目的?” 那么民间网络反腐到底合不合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告诉记者,这些网站在法律上不存在问题。“宪法是明确授予公民权利,去检举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的一些不当行为,但也有限制,不能造谣,中伤。但国家官员的名誉权和普通人的名誉权不一样,为了反腐倡廉,法治国家都是鼓励公民举报的。所以,即便是不实的举报,也应该是官员出来澄清,而不是禁止公民说话。” 因此,张千帆建议,要就事论事,对不合法的言论,就介入调查,用刑法、民法来制裁之。 对于张京宏所言的网络举报的“副作用”,胡泳认为,尽管有弊端,但是正面的影响会远远大于负面的影响。“两害相权取其轻,肯定会有信息真假,也可能伤害到被举报者,但是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真实信息无从披露和无从得到解决的问题,而不是虚假信息的问题。” 而事实上,并非所有“我行贿了”网站的举报信息都具体到个人。可可部落和笑笑生的网站,就提倡匿名举报。它们的规则是,被举报者的姓名和工作单位都要隐去,不然的话,版主会删帖。 “这是一种很好的自我监管。”国家行政学院教师胡颖廉表示。 对于这类网站在国内的集体关门,而在印度却能得到官方支持,胡颖廉认为这是国情的不同。这些网站的存在可能会打破现有秩序的稳定,所以关闭也是政府“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 6月19日下午2时46分,民间反腐网站站长“小树”的QQ签名更新为“网站按规定暂时停了”。 就在两天前,他还信心满满地写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说出你的行贿经历,一起揭示腐败真相!!!”而记者昨日再点其网站,已经显示“您访问的域名不存在”。 原文: 点击 © Chiquitita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7/02.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时代周报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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