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堕胎

德国之声 | 美国一人权委员会公布朝鲜政治犯调查报告

据美联社报道,位于美国的一个朝鲜人权观察委员会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朝鲜国内超过15万政治犯被关押在效仿前苏联古拉格群岛建立起的劳改营。这份报告基于对60名曾经遭关押的朝鲜政治犯及监狱看守的采访书写而成。报告中记录了一些家庭,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被关押在劳改营遭受迫害的细节,以及中国遣返的女性北逃者在朝鲜监狱中被强制堕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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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适度早婚有利于减缓性别失衡

2012-03-31 08:41:09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计划生育  |  浏览 156224 次  |  评论 2 条   杨支柱   据人民日报 2012 年 3 月 29 日《我国出生性别比首次“三连降”》一文报道,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由 2009 年的 119.45 ,降到 2010 年的 117.94 ,再到 2011 年的 117.78 , 30 余年来首次出现“三连降”。报道认为需要通过加强打击“两非”(“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的性别选择性堕胎”)和提高女性地位来继续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长期以来我国主流舆论一直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归结为将来的适婚男女比例失衡,这篇报道也不例外:“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资料推算,目前我国 19 岁以下年龄段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到 2020 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 2400 万,届时将有上千万‘剩男’面临‘娶妻难’。”此前有学者估算过,到 2030 年我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将多出 4000 万左右。 只有极少数学者提到,作为性别比失衡直接原因的性别选择堕胎反映了严重的人权问题:大量大月份堕胎,其中被堕掉的女胎比男胎多出数千万,这些胎儿如果不被堕掉当然会成为人类的一员,他们潜在的生命权被剥夺难道不比男人娶不着媳妇更加悲惨? 一些女人甚至因大量女胎被杀害而沾沾自喜,鼓吹男多女少有利于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这说明计生理论不但使得其信奉者丧尽天良,也使他们变得弱智。“物以稀为贵”是事实,但再贵的物也还是物,不是人。越贵越不安全,你可能被盗窃、被抢劫、被强奸、被轮奸;你的老公“怀璧其罪”,可能因为娶了你而被垂涎三尺的男人杀死。“人以稀为贵”可能吗?脑残的人相对于正常人是少数,破产的人相对于未破产的人是少数,独裁者萨达姆、卡扎菲更是少数,他们因为少了就变得珍贵了?根据这种丧尽天良的弱智理论,一个被外敌入侵的民族,是不是也应该庆幸更多的同胞被杀害?更多的同胞被杀害确实可以减少奴隶的数量,提高奴隶的价格! 而性别选择性堕胎的原因,人口学界几乎公认是性别偏好的观念、生育控制对通过多生获得所需性别的孩子的否定和医学技术进步(特别是“ B 超”普及)的共同作用。其中性别偏好观念的改变即使可能也非短期内所能奏效,又不能拒绝利用现代医学技术;真正能起作用的措施,只能是取消生育数量限制(以我国目前育龄妇女的超低生育意愿,取消生育限制也不可能使生育率恢复到世代更替水平)和彻底禁止性别选择堕胎。 取消生育数量限制将从三个方面改善性别比:首先,可以通过多生获得所需性别的孩子,削弱了性别选择堕胎的动机;其次,即使做性别选择获得男孩的还是一样多,但由于出生人口总量增加,性别比也会有所降低;再次,农村生了一个男孩不许再生的,其中多数人更愿意生个女儿,取消生育控制可以帮他们把生女儿的梦想变成现实。 所谓打击“两非”,其实打击“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是很难的,因为并不存在什么专门的性别鉴定,胎儿足够大时只要孕妇做“ B 超”检查,医师不可能不知道胎儿性别。知道而不告知孕妇在法理上很难讲得通——这会侵犯孕妇对自己身体状况的知情权。关键是这种告知只要在孕妇询问时使个眼色就成,在形成行业习惯的情况下甚至单纯的沉默都可以。国家总不该强迫医师说谎或规定一个“使眼色罪”吧? 我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三十年来首次取得“三连降”的成绩,应该归功于禁止怀孕 14 周以上的性别选择堕胎。但是目前这种禁止是不彻底的,仅仅局限于“有证怀孕”。“无证怀孕”的,计生行政部门想方设法动员、逼迫孕妇去堕胎,强制堕胎也时有耳闻,才不管胎儿是男是女。我国出生性别比第一胎就明显高于正常水平,并且随胎次明显上升。第三胎几乎都是“无证怀孕”的,第二胎也有一部分是“无证怀孕”的,这些农村孕妇发现是女胎就跟计生干部去采取“补救措施”,是男胎就躲起来生。东躲西藏也是有成本的,生出来后还要支付巨额“社会抚养费”,这些没有男孩并特别想要男孩的父母不愿意为生个女儿支付如此成本。在生育数量限制取消以前,唯一能够有效降低性别比的手段,就是不能有证、无证一律禁止怀孕 12 周以上的堕胎(继续孕育危及孕妇生命或胎儿残疾特别严重经过批准的例外),并免除所有女儿户的“社会抚养费”。 一胎主义者李小平居然根据出生性别比随胎次上升的事实,得出应该一律一胎化、彻底消灭二胎的结论。他看不到性别选择无论发生在第一胎、第二胎还是第三胎上,对于一个具体家庭来说都是发生在最后一胎;因为最后一胎不选择,就再也不可能获得自己所倾心的性别的孩子了。一律一胎化意味着把所有的第一胎都变成了最后一胎,这会迫使对孩子有强烈性别偏好的人在第一胎就做出性别选择,而整个国家第一胎的总量显然大于第二胎,第二胎的总量显然大于第三胎。李小平如此肤浅的谬论居然能被程恩富、余斌教授采纳,说明一个人坏了良心是可能降低智商的。 虽然主流舆论把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归结为适婚男人娶不着媳妇,但是人们对这一问题的严峻性还是缺乏充分的认识,也没有人去研究解决的对策。我认为到 2030 年我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将远不止多出 4000 万,如果国家不采取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当甚至翻番都有可能。第一个原因是男女结婚年龄不同,女方平均比男方小两三岁,而在出生人口持续下降的背景下低年龄组的女孩人数更少。第二个原因是到 2030 年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已重度老龄化,养老负担沉重,经济萧条,邻国女性嫁给我国男性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而我国女性受到养老负担沉重和不安全感加剧(青壮年人口高性别比下这是不可避免的)的影响,外嫁的动力大大增强。 解决之法大概只有降低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并不断提醒年轻男人将来婚配的严峻形势。 18 岁的男人不少愿意娶 20 岁的姑娘,但是 35 岁的男人很少愿意娶 35 岁的媳妇。适度早婚可以降低男女结婚年龄差对性别比失衡的加剧。适度早婚的另一个好处是趁着我国现在养老负担不重,对更加贫穷的邻国女青年还有一定的吸引力,赶紧娶一批外国媳妇回来。   2012 年 3 月 31 日新快报,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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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评人民日报《我国出生性别比首次“三连降”》

作者: 杨支柱    2012-03-31 08:40 星期六 晴            杨支柱            据人民日报2012年3月29日《我国出生性别比首次“三连降”》一文报道,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09年的119.45,降到2010年的117.94,再到2011年的117.78,30余年来首次出现“三连降”。报道认为需要通过加强打击“两非”(“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的性别选择性堕胎”)和提高女性地位来继续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长期以来我国主流舆论一直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归结为将来的适婚男女比例失衡,这篇报道也不例外:“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资料推算,目前我国19岁以下年龄段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2400万,届时将有上千万‘剩男’面临‘娶妻难’。”此前有学者估算过,到2030年我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将多出4000万左右。      只有极少数学者提到,作为性别比失衡直接原因的性别选择堕胎反映了严重的人权问题:大量大月份堕胎,其中被堕掉的女胎比男胎多出数千万,这些胎儿如果不被堕掉当然会成为人类的一员,他们潜在的生命权被剥夺难道不比男人娶不着媳妇更加悲惨?      一些女人甚至因大量女胎被杀害而沾沾自喜,鼓吹男多女少有利于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这说明计生理论不但使得其信奉者丧尽天良,也使他们变得弱智。“物以稀为贵”是事实,但再贵的物也还是物,不是人。越贵越不安全,你可能被盗窃、被抢劫、被强奸、被轮奸;你的老公“怀璧其罪”,可能因为娶了你而被垂涎三尺的男人杀死。“人以稀为贵”可能吗?脑残的人相对于正常人是少数,破产的人相对于未破产的人是少数,独裁者萨达姆、卡扎菲更是少数,他们因为少了就变得珍贵了?根据这种丧尽天良的弱智理论,一个被外敌入侵的民族,是不是也应该庆幸更多的同胞被杀害?更多的同胞被杀害确实可以减少奴隶的数量,提高奴隶的价格!      而性别选择性堕胎的原因,人口学界几乎公认是性别偏好的观念、生育控制对通过多生获得所需性别的孩子的否定和医学技术进步(特别是“B超”普及)的共同作用。其中性别偏好观念的改变即使可能也非短期内所能奏效,又不能拒绝利用现代医学技术;真正能起作用的措施,只能是取消生育数量限制(以我国目前育龄妇女的超低生育意愿,取消生育限制也不可能使生育率恢复到世代更替水平)和彻底禁止性别选择堕胎。      取消生育数量限制将从三个方面改善性别比:首先,可以通过多生获得所需性别的孩子,削弱了性别选择堕胎的动机;其次,即使做性别选择获得男孩的还是一样多,但由于出生人口总量增加,性别比也会有所降低;再次,农村生了一个男孩不许再生的,其中多数人更愿意生个女儿,取消生育控制可以帮他们把生女儿的梦想变成现实。      所谓打击“两非”,其实打击“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是很难的,因为并不存在什么专门的性别鉴定,胎儿足够大时只要孕妇做“B超”检查,医师不可能不知道胎儿性别。知道而不告知孕妇在法理上很难讲得通——这会侵犯孕妇对自己身体状况的知情权。关键是这种告知只要在孕妇询问时使个眼色就成,在形成行业习惯的情况下甚至单纯的沉默都可以。国家总不该强迫医师说谎或规定一个“使眼色罪”吧?      我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三十年来首次取得“三连降”的成绩,应该归功于禁止怀孕14周以上的性别选择堕胎。但是目前这种禁止是不彻底的,仅仅局限于“有证怀孕”。“无证怀孕”的,计生行政部门想方设法动员、逼迫孕妇去堕胎,强制堕胎也时有耳闻,才不管胎儿是男是女。我国出生性别比第一胎就明显高于正常水平,并且随胎次明显上升。第三胎几乎都是“无证怀孕”的,第二胎也有一部分是“无证怀孕”的,这些农村孕妇发现是女胎就跟计生干部去采取“补救措施”,是男胎就躲起来生。东躲西藏也是有成本的,生出来后还要支付巨额“社会抚养费”,这些没有男孩并特别想要男孩的父母不愿意为生个女儿支付如此成本。在生育数量限制取消以前,唯一能够有效降低性别比的手段,就是不能有证、无证一律禁止怀孕12周以上的堕胎(继续孕育危及孕妇生命或胎儿残疾特别严重经过批准的例外),并免除所有女儿户的“社会抚养费”。      一胎主义者李小平居然根据出生性别比随胎次上升的事实,得出应该一律一胎化、彻底消灭二胎的结论。他看不到性别选择无论发生在第一胎、第二胎还是第三胎上,对于一个具体家庭来说都是发生在最后一胎;因为最后一胎不选择,就再也不可能获得自己所倾心的性别的孩子了。一律一胎化意味着把所有的第一胎都变成了最后一胎,这会迫使对孩子有强烈性别偏好的人在第一胎就做出性别选择,而整个国家第一胎的总量显然大于第二胎,第二胎的总量显然大于第三胎。李小平如此肤浅的谬论居然能被程恩富、余斌教授采纳,说明一个人坏了良心是可能降低智商的。      虽然主流舆论把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归结为适婚男人娶不着媳妇,但是人们对这一问题的严峻性还是缺乏充分的认识,也没有人去研究解决的对策。我认为到2030年我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将远不止多出4000万,如果国家不采取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当甚至翻番都有可能。第一个原因是男女结婚年龄不同,女方平均比男方小两三岁,而在出生人口持续下降的背景下低年龄组的女孩人数更少。第二个原因是到2030年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已重度老龄化,养老负担沉重,经济萧条,邻国女性嫁给我国男性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而我国女性受到养老负担沉重和不安全感加剧(青壮年人口高性别比下这是不可避免的)的影响,外嫁的动力大大增强。      解决之法大概只有降低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并不断提醒年轻男人将来婚配的严峻形势。18岁的男人不少愿意娶20岁的姑娘,但是35岁的男人很少愿意娶35岁的媳妇。适度早婚可以降低男女结婚年龄差对性别比失衡的加剧。适度早婚的另一个好处是趁着我国现在养老负担不重,对更加贫穷的邻国女青年还有一定的吸引力,赶紧娶一批外国媳妇回来。            2012年3月31日新快报,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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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 (3)

吉软糖:让更多人了解这个事情,以及它的危害。 @作家金满楼 : 3月14日将表决刑诉法修正案。73条,83条,第118条,危害国家安全,秘密拘捕,总有一条适合你。现在是3月11日深夜。还有48小时。转发吧!通往朝鲜的路都是沉默铸就的!没有人可以逃脱! @张洲演义 : 很多人不知秘捕的危害,举活例两个。一是杨佳之母,自杨被捕后,杨母直接失踪,死后才莫名其妙的“冒出来”。一是文强的儿子,文强被捕后,儿子“自然消失”,文强死后,遂放出。这不是凭空造谣,网上可搜到。两人都不是罪犯、都不可能危及国安,只因“他们不该在外面”。所以,密捕是恶法。 @杨恒均的微博_nub : 读两千年历史,发现哪怕是在最残暴的年代,朝廷高官与各级官员都有敢于犯上进谏的,都有被处死、判刑、流放的官员,值得尊重。可回首过去20年,贪官污吏有增无减,却无一个是因为为国、为民哪怕为党提忠言被贬的,看起来真是倒退了,不知道后代如何评价我们这个时代! @天勇律师江 : 对于恶法的胜利通过,我一点都不感到惊讶。从提出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个流氓法案一定会通过。中国现在贫富和官民之间积蓄太多太深的仇恨,矛盾都是战略性的,根本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一触即发!前后这两年中国将出现全民大起义、大爆动,到那时,你还跟我谈什么刑诉法案吗?到那时叫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章立凡:【预测:刑诉法修正案73条通过后的中国国情】1.失踪人口、移民人口双增;2.资金放量外逃,国民经济衰退;3.富人易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法”,穷人多涉嫌恐怖犯罪;4.访民数量下降,失踪官员警员增加;5.丛林法则盛行,或公报私仇,或私报公仇(杨佳式);6.网络议政减少,无预警突发事件增加 @张农01 : 【爱国者】如果人躺在北极的雪原上,海豹就会爬过去偎依着他,希望用自己的体温把人救活。那些贪婪的猎杀者却以此弱点而杀死海豹,猎杀者每每成功。然而,真正的公民希望以自己的良知去爱中国的时候,往往被猎杀者干掉,爱国者是一只只矢志不渝的海豹……。 @张农01 : 【骂恐怕是不成了】网友邱大春气愤地骂道,一个管猪的政府,一个连猪都要管的政府,一个连猪都管不好的政府,就是一个连猪都不如的政府!微评:猪都不如的畜生干脆就杀了吧! @郝劲松 : 明天,刑事诉讼法73条一旦修改通过,中国的政治犯及其家属将饱受其苦,秘密失踪者将大大增加,就象09年杨佳的妈妈被秘密关入精神病院57天,就象2011年北京的很多律师莫名失踪几个月。。。。。 @十年砍柴 : 何谓作法自毙作茧自缚:秦城监狱建得非常坚固,但是整个设计很折磨押犯身心。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冯基平是工程负责人之一。“文革”开始,他就作为彭真的死党被关进去了。他说:“我要是知道我建的这座监狱是关押我自己的话、我一定会把它建得更好一些。”后来,他的长官、公安部长罗瑞卿也关到秦城。 @王思璟 : “2009年10月2日,一个没有窗户的宾馆地下室,被非法拘禁近一月的上访者李淑莲死去,死因不明。2003年3月,李被收容站关押一个多月。2006年7月,李被当地政府强行控制。2009年3月,李被龙口法院关押在宾馆。6月,李在北京被截访。2009年9月,李被民警围住”——《公民李淑莲之死》http://t.cn/zOfnDBC @朱大可 : 重庆人大代表张明渝在北京亚运村公寓,被重庆公安带走后失踪,其家人与朋友至今无法与之联系。张明渝家属报案,重庆公安拒绝受理,地方和北京各部门互相扯皮。人大即将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73条“不通知条款”,其苦果先由人大代表自己抢先品尝。 @五岳散人 : 刑诉法73条如果通过,在现代传播的工具、手段之下,恐怕将是压垮骆驼的倒数第二根稻草,而我等期待的平稳转型的政改也会希望更为渺茫。在此重温伟大的莫之许(@嘉州莫大先生 )这句话:有能力的话,任何时候离开中国都是正确的。 @迟夙生律师 : 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要通过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我作为代表中的律师非常非常重视这件事情。深刻感觉到有人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近日在网络上和媒体上抹黑我且造谣说我连续九年提交卖淫嫖娼合法化议案实无此事,并有五毛乘机分散网上对刑诉法的讨论。相关情况我在微博中已经说明,请关注刑诉法! @虎爸_Michael : 还是关于实名制的问题,如果哪天我们的微博号被盗,被歹人用来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党的安全"或"企图颠覆政权"等罪不容诛的言论,我们会不会被秘密抓捕,由于实名登记铁证如山而直接枪毙呀? @程益中 : 总有人说,73条针对的只是个别人,跟你和绝大多数人都没关系,何必较劲?吾国吾民之所以沦落至此不幸如此,与这样的思维方式大有关系。此刻有必要重温肯尼迪在墙下的演说:自由有许多困难,民主亦非完美,但民主国家从未建造一堵墙把人民关在里面…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只要一人被奴役,所有人都不自由。 @王明雯 : 上午审议关于修改刑诉法的决定草案,再次修改后的内容没有涉及要害。忍不住发了一个言,强烈建议取消监视居住中关于“指定居所”的规定。理由是因其没有类似于规范看守所侦察活动的规定,可能给刑讯逼供提供场所与条件,非常危险。完全可能导致关于禁止刑讯逼供及非法证据排除所作的一切努力化为乌有! @深圳庞琨律师 : 我反对通过刑诉法修正案,因为这个修正案会让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秘密的失踪,想想一个人突然失踪了,还是合法的,他家属都不知道那有多着急?你受得了这样的法律吗? @Se丸再来 : 兲朝越来越像乔治奥威尔在《1984》里描写的英社了。人们随时被思想警察监视着,一旦认定你反对老大哥、反对英社,犯下了思想罪,就会被秘密逮捕,通过各种手段将有关你的一切从世界上抹去,让人们永远都不会记得有你这么一个人 @直播叙利亚1 : 司法都不是独立,还讲什么法治。财产都不敢公开,还讲什么清廉。言论都不能自由,还讲什么盛世。迁生都受到限制,还讲什么崛起。权力都不许监督,还讲什么为民。政权都不能选择,还讲什么站起。历史都不真实,还讲什么伟大。批评都不能接受,还讲什么和谐。代表都不是民选,还讲什么代表 @章立凡 : 【世界人权宣言】第七条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中国是签字国。《刑诉法》修正案的“不通知家属”条款,违反了上述条款) @孙大泡老窝 : 【新73条,政法系的癌变信号】新73条通过后的政法系,将成为中国未来最具决定性的派系,它的秘密手段和庞大的武警部队,将成为党派斗争中最得心应手的工具和手段。其作用超过军队。这也是薄入常掌政法委进而轻取大位的必要条件和先期准备。如果实现,第一把交椅就成了 @周斌 : 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罪,然后异地监禁不告知家人,就是秘密绑架和失踪,估计县委书记最喜欢用来对付上访户,然后地委书记省委书记用来对付政敌,由此类推吧,举手同意的猪猡代表我祝你断子绝孙! @赵楚 : 前苏联的失败与秘密警察政治有很直接的关系,因为黑暗野蛮的基础不能支撑辉煌文明的大厦。秘密警察统治不仅不能带来安全,相反,它以普遍的不安全摧毁了一国之内自上而下对于政权的信心和信任,也使一切法理成为具文,同时,这种野蛮和暴力的手法也铲除了统治的道德基础。 @李修蛟律师 : 据了解,此次刑诉法草案,在一个月前已分发给所有代表,表面看似合乎立法法规定,但这一个月间,草案中很多规定有变化,不断变化!本次大会要表决的最新草案,与一个月前分发的草案有很多变化!理论上仍不符合立法法的规定!希望代表们据理力争,暂停本次刑诉法草案的表决! @我是刘君鞅 : 有一天下班没回家,失踪了。没有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知道你在哪里,毫无线索。报警仅被礼节性登记。直到有天突然警察给你家人送来一包骨灰,说你因"危害国家安全"被拘捕,期间突发心源性疾病死亡,天热不便保留尸体,政府就给烧了。这不是童话,这就是刑诉法修正案。 @我是刘君鞅 : 有一天下班没回家,失踪了。没有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知道你在哪里,毫无线索。报警仅被礼节性登记。直到有天突然警察给你家人送来一包骨灰,说你因"危害国家安全"被拘捕,期间突发心源性疾病死亡,天热不便保留尸体,政府就给烧了。这不是童话,这就是刑诉法修正案。 @张大军10 : 二、以这两点观察来看,中共的系统杀人和精神控制体系无疑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壮举”。以纳粹主义与之相比都是对后者的羞辱。值得注意的是,强制堕胎的系统杀人从来没有在中国的思想和知识界引起深入的反思,更不要说反抗了。这种对生命的漠视体现了中国思想文化和社会政治的真正困境 @环保董良杰 : 关于刑事诉讼法草案,很多人想法是我守法公民我有什么好担心的?1、守法不守法你说了不算,警察说了算?2、你无权保持沉默,秘密关押可以撬开你的嘴。3、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在这里科普粮食污染的数据,一不小心被扣上这个帽子很平常。土壤污染也这样。污染图居然是机密。可怕吗? @柏杉林而已 : 【无人能幸免】程维高,一个被开除党籍省委书记说,“我是很霸道。但是,这个体制让我有权力霸道,现在我却没有任何机会去申诉、去说明自己的冤屈啊。没有司法独立,社会哪里会得到公正?!”http://t.cn/hG4eZB @马戎戎 : 《你知道警察拥有秘密逮捕权后果有多严重么?》http://t.cn/zOf6OuO @荒唐归来 : 【谁都会找不到家人】秘密拘捕有多可怕——–皮诺切特,智利的大独裁者,执政20多年,智利“真相与和解”国家委员会1991年发布的报告认为,有2,095人被秘密杀害,1,102人失踪。 @何兵 : 当年《劳动合同法》表决时,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结果恶评如潮,危害甚巨。传,吴邦国委员长曾因此说,以后要接受教训,先广泛讨论。本次刑诉法修正案,万勿重蹈《劳动合同法》覆辙,让盖世大保条款大行于世。 @翁韬yt : 法律有恶法和良法。恶法是用来保护国家对人民的统治,良法是用来保护人民不受公权的伤害。此次刑诉法草案异地监视制度,实质等于羁押,而不受逮捕拘留期限的限制。这些异地羁押场所,不受看守所条例限制。这显然是恶法,假如实施,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无限期的密秘羁押,它将使所有的人长期处于恐惧状态中 @刘苏里 : 1,人大要对刑诉法73条重做慎重审核;2,有重大分歧,开先例交付人民公决。——执意强行通过,那么:1,立法动议者,是我的敌人;2,投票者是敌人的帮凶;3,无视该条款者,是帮凶的帮凶。——我不愿意看到以一己之私利,陷国家政治伦理于万劫不复之地。 @在等人的 : @王思璟: @薛蛮子 发起的【两会的刑诉法修正案第73条,现在该表决么?】,投票过万后,被野蛮删除。本来以为,代表投代表的,人民投人民的,互不干涉。谁知,他们连这都不准,非要刷个牌坊代表到底。 @朋友就是力量 : 李庄 : 重庆人大代表张明渝被“人间蒸发”数日,其律师Z向我透露,张亲属分别找京、渝两地警方问询,均答“无可奉告”。难道张手里的举报材料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难道被指定了秘密“住所”?难道新刑诉法73条提前实施?另建议,其亲属发寻人启事同时,问重庆人大常委会有无批复手续。 @二黑媳妇 : 鲁国平 :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连巴西都加入了,我们还在拒绝 @阎克文th5 : 一好友是某著名杂志主编,已经退休在家,刚来信说,午饭后下楼,宿舍传达室坐着俩制服,于是和传达室的人说,我要是犯了事儿请先帮我一下,别立马让我依法失踪啊。传达脱口应道,当然当然。我靠,连传达员都明白2会正在发生什么事了! @王功权 : 因国内人大3月13日要表决通过立法允许以危害国家安全名义对公民进行秘密拘捕,我心情很不好。我认为如果此法案获得通过会恶案迭起。偏巧今天陪家人去基督教堂做礼拜时,牧师主题讲:1,黑暗继续很长的时间; 2,黑暗是学习上帝恩典的机会;3,黑暗使你成长;4,黑暗可以是相对的。我很惊诧。 @历史解密网 : 【北大教授猛烈抨击“稳定压倒一切”】北大教授贺卫方:稳定压倒一切是罪魁祸首式的口号,稳定压倒一切就是警察权力压倒一切,就是武装力量压倒一切,稳定压倒一切也包括压倒公正,也包括压倒自由,为了稳定可以说所有的代价都可以付出,不惜把国家变成一座监狱,这就叫稳定压倒一切?! @民38:在这种政治格局下,到底是制造炸弹还是独立参选?就情感而言,我属意后者,因为多么温文尔雅,任何流血都是我所厌恶和畏惧的;但就理智而言,我属意前者,因为只有那一声巨响,才是他们真正听得懂的声音。历史反复告诉我们,只有不怕死,才不会死,而与虎谋皮者只能自取其辱。 @吴洪森新微博:填空题:人大如通过刑讼法草案,我就决定____ 相关文章: 谁来关注和反思我们中国的911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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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自由 | 译者: 《外交政策》2012年需要关注的五名中国异议人士

核心提示:五位著名的中国活动家——艾未未、倪玉兰、刘晓波、余杰、陈光诚——他们扩大了异议的边界,接着中国政府又收紧了这一边界。 原文: Dissidents to Watch in 2012 作者:ISAAC STONE FISH 发表:2012年2月3日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姓名: 艾未未 职业: 艺术家,推客(译注:自创词),职业鼓动者 罪与罚: 官方指控他“逃税”,说他妻子注册的一家公司 拖欠240万美元的税款 ,并与2011年4月份让他消失了近3个月时间。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官方不喜欢他为四川地震受害者呼吁的行动以及他在外媒面前对中国的批评,还有在他的作品中出现了挑衅性地 竖起的中指 。 在一个 采访 中,他解释他如何应对囚禁: “我意识到我们需要和外界保持联系才能活着。当你接触不到外界时,你实际上已经死了。这是个非常非常强大的考验——我想这比任何身体上的惩罚还要严重。” 极度渴望交流。艾未未刚开始去刺激守卫希望他们能给个回应。但是他们“只是坐在那里盯着我,没有任何表情。他们都很年轻,穿戴整齐,却面无表情,好像你根本不存在一样,”他这么说。无事可干,艾未未就在他的牢笼里前前后后的踱步,在被囚禁的81天里,他大概走了600英里(近1000公里),体重下降了30磅(大约14公斤)。“我只想要个要个字典,哪怕是最简单的也行,”他说,然后说在那里“度日如年”,“我真希望有人能打我一顿。至少这也算一种交流。你还能看到别人的怒气。这样你也能释放掉愤怒、害怕或者别的什么情绪,而不至于在心理上遭受折磨。” 反应: 艾未未在国内外都算是一个名人。在11月份,中国政府又一次因为艾未未的逃税案被气急,艾未未在这个案子中变换了新的花样,采取了一种更吸引眼球的方式:他让网民有机会得以成为他的债主。最终上万人向艾未未伸出了援手。就在最近,已经在推特上有了超过12万的粉丝的艾未未放话说,如果推特官方 审查 推文,他将 停止更新推特 。 姓名: 倪玉兰 职业: 律师 罪与罚: 倪玉兰支持那些因为在北京奥运会预备阶段而被强拆的普通人。讽刺的是,她的房子也被夷为了平地,使得她和他的丈夫无家可归。在狱中不断的酷刑施加到她身上。倪玉兰在2011年被审判,当局指控他欺诈,捏造实施以窃取财产,在一家宾馆制造了混乱( http://en.wikipedia.org/wiki/Ni_Yulan )。倪玉兰因另一项罪名“煽动骚乱”已被判刑。 反应: 荷兰政府于元月31日周二授予尚在狱中的倪玉兰郁金香人权捍卫奖及10万欧元奖金。就在同一天,警方阻止倪玉兰的女儿到荷兰领取奖金。评审团主席说“经济利益绝不会让我们闭嘴不讨论人权。我们应该更多的关注郁金香人权捍卫奖的得主,这比出口郁金香到中国更重要。” 姓名: 刘晓波 职业: 文学评论员,教授 (译注:维基上是政治评论家) 罪与罚: 刘晓波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2009年12月的对他的判决文中说“被告刘晓波,被告人刘晓波出于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 ,”发表诸如《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和《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等文章。他也是《零八宪章》的主笔,该文是一篇呼吁中国给予(民间)更多权利的宣言。 这份判词中还提到了刘晓波文章中“谣言和诽谤”的细节,比如:“自从中国共产党获得权利,几代中共独裁者更多关心的是他们的权力而罔顾百姓生活。”他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1年,目前已经服刑2年。 反应: 中国官方在2009年的圣诞节偷偷摸摸的对刘晓波进行宣判,主要考虑的就是当时很多外交官和驻京记者已经离开了北京,尽管如此,刘晓波的被捕还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是当诺贝尔奖委员会决定授予他2010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时,才真正的给中国政权带来了公共关系上的灾难,以至于他们称这一决定是“对和平奖的亵渎”。一些评论员对比了中国和1936年的纳粹德国的反应,当时德国称授予德国异议分子卡尔・ 冯・ 奥西茨基“十分荒谬”。 姓名: 余杰 职业: 作家 罪与罚: 没有指控,他惹怒官方只因为他的直言不讳以及他的一本名为《中国影帝温家宝》的书,在书中他批评中国总理不诚实。今年元月份,在他刚离开中国不久,他就在华盛顿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他说,他被从家中带走,塞进一个轿车,带到一个秘密地点后被扒光,然后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现在,外国人颁给刘晓波诺贝尔和平奖,以此羞辱我们的党和政府。我们打死你算是报仇。”余杰说国安人员这么告诉他。 反应: 余杰在华盛顿的新闻发布会上描述警方怎么告诉他的话,“这个国家反对共产党的又有影响知识分子不超过200个。如果中央政府认为他们的统治面临危机,,他们就可以一夜之间把这些人抓起来活埋。” 更多的擅长讽刺的互联网活动人士抓住这件事并使“活埋”一词成为网络流行词。以为网络写手深圳把这个词语放到他的新春祝福里:“新年快乐——祝你进入活埋名单!” 余杰现在正在写另外一部富有争议的书,这一次他的书名是《冷血暴君胡锦涛》,不过这次他是在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的美国。 姓名: 陈光诚 职业: 律师 罪与罚: 陈光诚,一个盲人,以为自学成才的活动家,他为那些已经即将临产但因独生子政策而被强制堕胎的农民辩护。在2006年他被控“破坏公共财产以及阻止暴徒扰乱交通”并最终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刑满出狱后,官方强行把他软禁在山东省的一个小村庄里,便衣警察包围了整个村子,阻断他和外界的交流。 反应: 陈光诚所在的村子已经从某种意义上变成了人权圣地和冒险旅游的目的地。演员克里斯蒂安・贝尔(Christian Bale)在去年12月于中国宣传影片期间曾试图拜访陈光诚,但是他得到的只是保安人员的一顿殴打。作家慕容雪村这么描述他曾经的一次拜访: “‘我们来这里看望一个叫陈光诚的人,请问他是住在这里么?’ 作为对我的回应,他停了一下。然后他慢慢靠近我说:‘是这样的,村子里最近发现有些盗贼,你也知道,鸡、牛(都被偷了)。所以我不能让你进去。’ 我笑了:‘哦,我们不是来偷东西的。放心吧。我们只是来看陈光诚的。看过之后我们会立即离开的。’ 他的表情变得很严厉。另外一些人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其中有一位穿着灯芯绒黑夹克的中年男人。他态度温和言辞却很直接:“现在是农忙季节。所有壮劳动力都出去了。我们怕丢东西,你们不能进来。‘” 慕容雪村一再坚持,然后这些人就攻击了他。 还有很多其他的中国人,包括一卡车受陈光诚事迹鼓舞的残疾人(有男有女),也试图拜访陈光诚所在的村子。尽管警卫没有打这些残疾人,但是他们的确试图偷走他们的牛奶。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许可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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