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 上海讨房团向政府讨私宅
上海讨房团向政府讨私宅 (2011-07-08) 早报导读 [中国早点] 让孩子吃点苦 [时事漫画] 瑞典所有小学10年内都教华文 [名家专评] 约瑟夫·奈:中国应被遏制吗? [中国政情] 世贸裁定中国违规 中国表遗憾 [南中国海争端] 解决南中国海问题要‘讲政治’ ● 陈迎竹 报道 上海特派员 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执政62年,背负的历史欠债之一是私有产权的归还问题。一年多来,一群上海居民每星期都在市政府门前聚集,为的正是讨回过去被侵犯的房屋产权。 这群约百人的居民集合成一个“讨房团”,分享各自的经历和向各部门交涉的心得。他们的共识是每周持续聚集,并以合法手段按程序向各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诉求。 在这些人中,最“出名”的莫过于57岁的郑洪——因为他是唯一跟政府打过官司的,目前手上有42个案子,估计要开庭六七十次。 郑洪的坚持使他在有关的政府部门里都出了名。他要讨的是爷爷在1949年买下的四明村三层楼房。 位于静安区的四明村是清末成立的民营四明银行所兴建,共100多幢上海式石库门里弄楼房,现在被列为保护建筑,不能拆。 郑洪说,这户门牌延安中路913弄101号、三层楼、居住面积94.4平方米的房子,是他爷爷郑梅清在1949年用40两黄金买下的。当时四明村的住户多是不定期与定期两种租约合同,在日本学印刷后回国当印刷厂长的郑梅清是极少数买下房子的人。 1949年中国政权易手后,上海在1954年成立房地产公司经租部,两年后自成经租公司,与上海市房地产公司、上海市房屋修理公司、公私合营上海市房地产公司并列,成为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属下的四大公司。 档案显示,经租部成立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对外斗争肃清帝国主义在上海房地产方面的残余经济势力”,在一两年内,经由多种方式,“把上海大部分私有房屋的经营管理纳入了国家计划轨道”。 四明银行在1949年后被政府接管,1952年与其他几家银行合组成公私合营银行。1955年12月,公私合营银行上海分行将所有在沪房地产全权委托上海市房地产公司经租部统一经租,并撤销银行本身的房地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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