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另一篇奇文共赏,环球时报社评艾未未:是谁在严重违背法律精神

中国警方7日对外表示,艾未未正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警方调查,一些西方媒体在第一时间质疑中国警方的说法,坚持用自己的逻辑解读并试图影响中国。 此前西方舆论不顾艾未未家属及境外媒体都知道艾未未被警方拘押的事实,一直称艾未未“失踪”,用这个词的特殊含义将中国政府比喻成“绑架者”。现在他们又先于中国法庭的调查断言“涉嫌经济犯罪”不能成立,宣称这种调查“非法”,但恰恰是他们的做法,在严重对抗基本法律精神,是试图制造“民主斗士”法律上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只要他们在中国从事政治对抗活动,他们就可以超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拥有“豁免权”。 美德等国官方6日再次就“人权”公开指责中国,韩国光州市市长也公开干预艾未未案件,就像是“中东革命”以来欧美国家对外干涉“刹不住车”,他们对艾未未事件指手画脚的随意样子达到了一段时间以来少见的地步。 艾未未被拘押,说到底是中国每天大量司法案件中的一个,它的审理公正性不会与中国所有案件公正执法的平均值有很大差距。中国法律在保障这个13亿人口大国的基本秩序,在保障中国民生、各种制度建设等人权促进元素的平衡发展,也在保障能够产生购买美国国债的那些外汇的经济秩序。中国法律是一个整体,对艾未未案的围攻是对中国法律的全盘否定。这和西方纠集一群人烧中国最高法院的大楼没什么两样。 中国法律是这个国家的骨骼,西方试图影响艾未未案的审理,就像要给这个骨骼加上电动装置,遥控器握在他们的手里,让中国成为大而听话的玩偶。举望当今世界,这样的小玩偶已经比比皆是。 中国是安全的,否则“自由惯了”的艾未未也不会从美国回到中国,西方的外交官、商人也不会把中国当成“最适合发展”的地方之一。但安全的地方都有一个特点:它只对守法者是安全的,对喜欢“玩玄的”人来说,安全会有底线。艾未未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警方调查不意味着他肯定就能被定罪,但他是否有罪应当去法庭上说,西方的外交和舆论压力不应成为是否给他定罪的筹码。 中国早已过了出重大冤案的时代,少数人觉得冤,一是贪官,认为自己虽贪却有功,二是少数所谓“政治异见人士”,认为中国的法律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对他们来说“什么都不是”。艾未未曾说,中国人处在一个“黑暗”、“疯狂”的时代,这不是大多数中国人对自己祖国的感受。 艾未未如果被最终认定在经济上犯罪,这和他是否宣扬“民主”无关,如果硬要扯上点关系,那就是任何人从事政治活动,屁股更要干净些。如果被证明他无罪,对他的无条件释放也应超越政治,如果也要扯上点关系的话,那就是,当局今后抓任何涉嫌犯罪的公众人物都应更谨慎,证据须十分充足。 艾未未案是他个人的人生大事,出于对他个人的同情,我们期望他能过这一关。从全社会的角度看,我们相信这不可能是中国的一件大事,无论艾未未案的结局如何,中国都将前进,社会很快会把这件事忘掉。 ———————— 红字标出部分让人哭笑不得. 相关日志 2011/04/08 — 金融时报: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 (0) 2011/04/07 — 香港文汇报:新华社:艾未未涉经济犯罪正受查 (0) 2011/04/07 — 欲盖弥彰?新华社7日凌晨在其新华网英文版简讯称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调查,随后删除该新闻 (0) 2011/04/06 — 环球时报又有奇文问世了:社评艾未未: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 (0) 2011/04/05 — 拘捕艾未未:中共反利用「茉莉花革命」排除異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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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

中国政府发布的一个声明称,著名艺术家艾未未因为“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这是艾未未失踪三天之后,首次被证实受到官方扣押。 在中国,含义宽泛的“经济犯罪”常常被用来打压人权活动份子和自由言论的支持者,使他们的名誉受损甚至被判刑。艾未未家属将政府的指控描述为“可笑的”。 艾未未是世界级知名艺术家,作品售价高达数百万美元。他周日在北京机场被机场保安扣押后一直下落不明。这一事件引发了外界对中国政府加大对律师、活动人士和互联网博客作者打压力度的抗议。 周三午夜,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条一句话新闻简报,引述“公安部门”的话,称后者正在“依据法律”调查艾未未。 但这条新闻很快从新华网上被删除。 中国国内媒体被禁止报道艾未未失踪一事。唯一的一个报道出现在中国官方《环球时报》一条语气严厉的社论中。 这条社论将国际社会对艾未未失踪的谴责描述为“一个天大的笑话”,称“西方”这样做,是为了“扰乱中国社会的注意力,并试图修改中国公众的价值体系”。 律师们表示,艾未未被扣押一事,本身已经违反了中国法律,因为他自周日起就被关押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点,无法与他人接触,家人在24小时之内也没有得到通知——这些都违反了中国法律。 人权组织和熟悉艾未未的一些人士担心,艾未未在被关押期间可能会被用刑,这一做法在中国较为常见,也多有记录,尤其是在艾未未这样的案件中——在这类案件中,政治活动分子往往先是“失踪”,然后才被正式起诉。 相关日志 2011/04/07 — 香港文汇报:新华社:艾未未涉经济犯罪正受查 (0) 2011/04/07 — 欲盖弥彰?新华社7日凌晨在其新华网英文版简讯称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调查,随后删除该新闻 (0) 2011/04/06 — 环球时报又有奇文问世了:社评艾未未: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 (0) 2011/04/05 — 拘捕艾未未:中共反利用「茉莉花革命」排除異己? (0) 2011/04/05 — 德国之声:艾未未赴港受阻 现被警方控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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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已死,有事烧纸——清明节随想

  俺总是高估了广大屁民的消息灵通程度。在清明放假前,俺连续问好了几个同事:”药家鑫的事儿,听说了没有?”得到的多数回答都是:”要加薪啊!加多少啊?”,然后是一脸的惊喜,搞得俺非常的无语。所以,今天俺要聊一聊关于药家鑫的故事,顺便让大伙儿领教一下,特权阶层是如何玩弄法律的。 ★故事的起因   话说西安有个学校叫”西安音乐学院”,学校里有个大三的本科生叫”药家鑫”。此人是个阔少,在去年10月20日,开着私家车去会女友,一不留神撞倒了路人张女士。   光看开头这段,和”李刚门”是不是挺类似的?但接下来的情节就比较夸张了。这个药少爷撞人之后,下车一看,发现被撞的是一个农民,伤势还不清。关键是,药某人发现伤者在记他的车牌号。据药家鑫本人讲,为了避免日后被伤者纠缠,他拿出随身带的刀子,对张女士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杀人后,药某驾车逃离现场。   紧接着,他由于慌里慌张,在另一个路口又撞了2人,所幸只是轻伤。药某又想逃窜,但是该路口行人众多,被群众拦了下来。不久,交警到来,给药某人做了笔录。由于交警当时并不知道杀人的情节,当晚就放他走了。   警方经过2天排查,判定药家鑫有重大嫌疑,在10月22日将其抓获。但是药家鑫并未承认杀人的行径,第二次被放回家。   直到10月23日,药家鑫的父母把他带到警察局,他才交待了自己撞人之后又杀人灭口的事实。   光从故事的起因来看,此案的情节其实挺简单——就是一个灭绝人性的家伙,残忍地杀死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而且他自己都已经供认不讳,各种物证(比如:作案的凶器、汽车撞击的痕迹)也都确凿无疑。   但是,大伙儿不要忘了,这是在天朝。天朝经常会发生一些让人匪夷所思、大跌眼镜的事情。 ★药家鑫的背景   先来看看药某人的背景。一旦大伙儿搞明白此人的背景,对后续发生的一系列怪事,就会恍然大悟。 ◇”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是嘛玩意儿?   据官方报道称,其父母皆为”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的 普通职工 。表面上看,貌似很普通嘛。但是网友们通过人肉搜索,发现里面大有奥妙。   这个”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隶属中国兵器北方公司。通俗地说,就是解放军的兵工厂。 ◇普通职工不普通,原来竟是军代表   其父 药青伟 ,也不是普通的职工,而是解放军总后勤部派驻该厂的军代表。   ”军代表”这个词,很多人(包括俺)都比较陌生。据某些知情网友介绍,”军代表”是一个很有油水的肥缺。(以下摘自网友们的原话) 告诉大家吧:在军工企业或生产军工产品的企业里,什么董事长总经理,在军代表面前,都是渣,直接秒杀。 军代表在企业里属于甲方,是我军监督军械生产的重要管理人员,另外一个角度可以说是企业的衣食父母。企业的军工订单的获取,军工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管,军工产品能否通过验收,军代表起着关键的作用。 军代表我知道,那绝对不是一般人,那是个肥差,很肥的差,就相当于过去给皇帝出去采购的督办。很多军一代都喜欢让自己的二代去当军代表的,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的。 驻厂的军代表,没有几千万的身家,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军代表在厂里就是纯的亲爷爷,极无敌的说! ◇药某的背景总结   药家鑫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他和咱们这些屁民,是有本质区别滴。人家是 军二代 ,比官二代、富二代更加牛B。   2009年发生在杭州的”七十码事件”,胡斌只是个富二代,还不是很嚣张——仅仅是超速撞死一人;   2010年保定的”李刚门事件”,作为”官二代”的李启铭就嚣张多了,不光撞得1死1伤,还留下了千古名句——我爸是李刚;   而这次的军二代,就更嚣张了——撞了人还嫌不够,还要用刀当场捅死,才觉得过瘾。捅一刀还嫌不够,还捅了八刀。 ★看看舆论是如何造势的?   此案发生后,众多的网友纷纷谴责药某没人性;而各种官方舆论,却在多或少地偏袒药某。请看: ◇CCTV的报道   当年的李刚门事件,CCTV专门拨出宝贵的黄金时间,让李刚在镜头前痛苦流涕,据说感动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最后,李刚的儿子仅判了6年。(同样是酒后驾车撞死人,成都的某屁民被判死刑)   这次,CCTV又如法炮制,其忽悠的手法和李刚门类似。   同样是让肇事者上电视进行长时间悲情表演;同样是不给被害人家属露脸的机会;同样是选择重点频道黄金时段,以便覆盖更多不明真相的群众;…   但是,军二代毕竟比官二代更牛B。CCAV这次采用了一些变本加厉的造势手法。   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一些貌似权威的砖家叫兽纷纷出笼。   这里面,最典型最傻B的,就是号称”中国犯罪心理学权威”的李玫瑾。此傻B的头衔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叫兽。这个B是这样评价的:” 因为他弹钢琴,手习惯了向下连续动作。 “有下图为证。 ◇某些报纸的报道   一些报刊杂志(尤其是陕西那旮旯的)在事发之后,开始发表一些具有倾向性的评论。主要有如下一些的论调: 论调之一 : 药氏的经济状况一般,父母是普通职工;其父无固定职业、其母的退休工资仅600~700元/月。有些媒体还特意拍摄了他家里一些寒酸的旧家具,以示其家境差。 真相是 : 其父曾担任军代表(军代表有多牛B,刚才已说了);其母提早退休(家境差的会提早退休吗?); 药家鑫从小练习钢琴,还花钱整容,才读大三就开私家轿车上学。 想想你见过的大学生,开得起轿车的有多少比例?你周围的家庭,90年代买钢琴的有多少比例? 这样的家庭,经济状况会是一般吗? 论调之二: 药家鑫有主动自首的情节,应该从轻发落。 真相是 : 请注意看本文开头”故事的起因”那段,药某人的行径,概括起来就是: 撞伤人 + 八刀毙命 + 驾车逃逸 + 撞伤两人 + 企图再次驾车逃逸 + 被群众拦住 + 对交警隐瞒 + 2天后被当作嫌疑人抓捕 + 再次对刑警隐瞒 + 第3天被家长带去公安局 这样的行径,难道能算是” 主动自首 “? 论调之三 : 药家鑫杀人用的是普通水果刀。 真相是 : 杀人凶器的长度约30公分(见下图)。 这像是普通的水果刀吗?   还有其它一些明显破绽,俺就不一一细说了。另外,官方媒体还大肆报道药家鑫是如何的品学兼优;钢琴弹得如何好、如何地具有艺术家气质;曾经获得过多少多少奖状(有些媒体还把奖状一一亮相);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对他的印象是如何的好;药氏父子的感情如何的深厚;……   这些报道是否属实,俺暂时无从考证;那些夸奖药某人品好的师生是否被收买,也未可知。即便这些都属实,难道因为一个人学习好、口碑好、有艺术家气质、父子情深,就可以在残忍杀人之后,逃脱惩罚?   反过来,很少有媒体报道被害人张妙被刺 八刀 的惨状;很少有媒体报道被害人还留下一个2岁的孩子;很少有媒体发出同情被害人的声音;…… ★看看庭审是如何操作的?   2010年10月的案子,为什么拖到2011年3月23日才开庭?这是不是要给特权阶层的人士,留出宝贵的时间,便于他们四处活动,打通关节?再看看庭审时的一些耐人寻味的细节,大伙儿可以感觉到,特权阶层的精英们,那真是用心良苦啊! ◇精心安排的旁观者   这次的西安法庭,安排了500多人进行旁听。这500多人里面,400多人是大学生;这400多人里面,大多数是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也就是药某人的同学)。   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当地农民及受害者家属只有25人参加旁听。为啥村民这么少捏?因为政府派人到被害者的村子里,进行耐心劝导,让村民不要去法庭旁听。 ◇意味深长的问卷调查   介绍完旁观者,再来看看庭审时搞的那个问卷调查。   这个问卷调查是发给现场所有旁观者的。据说调查的结果是,大部分人都要求对药家鑫网开一面。据官方媒体报道,这次问卷调查,将会作为法官量刑的参考。   在此,给大伙儿普及一下法律常识: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没有提到过,拿民意调查作为量刑的依据。退一步讲,即使要拿民调作为量刑的依据,那么,被调查的人,也应该确保客观性。现场有这么多被告的同学,如何保证客观性?   据说西安音乐学院的很多同学,都支持药某人。更有甚者,还为其兽行叫好。最典型的,是一个叫”李颖”的傻B(李颖和李玫瑾,合称药缸门事件的 李姓二B )。此人是凶手的师妹,公然在人人网上为凶手叫好。此傻B还说,被害人张妙记别人车牌号的行为,是不要脸。(有下图为证)   冲着这些同学的言行,大伙儿想想看,法庭的问卷调查,能客观吗?(有网友说西安音乐学院是贵族学校,如果真是这样,就更无客观性可言) ◇辩护律师的说辞   法庭上,药家鑫的辩护律师,一直在拿如下3点在说事儿:1、药家鑫是激情杀人;2、药家鑫在校表现优异;3、药家鑫有主动自首情节。   所谓的”主动自首情节”,前面已经介绍了,根本不能成立;前两条理由,也是难以服众。   再普及一下法律知识,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针对故意杀人,只有如下情形方可从轻量刑: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   难道那个辩护律师不清楚这些? ◇择日宣判的玄机   庭审搞了3个多小时后,法官宣布:本案在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为啥不”当庭宣判”,而要”择日宣判”捏?关键点在于—— 择日 。   此案的法官,没准儿早已被搞定了。法官会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来宣判,最好是等些时日,等民间的不满情绪渐渐消退、等广大屁民渐渐淡忘此事、等天朝再冒出另一个热点事件,然后他再来宣布,药家鑫从轻发落。另外,择日宣判也给药氏的家人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他们可以利用关系网,继续上窜下跳。 ★为何会有这么多人袒护凶手?   可能有些同学会纳闷了,药青伟再怎么牛B,顶多也就是西安的地头蛇。他咋能搞定这么多方方面面的人?   前面已经分析了,肇事者属于特权阶层。作为特权阶层,他家人自然会利用社会关系网和各种资源,企图摆平此事。那些被打点到的人,自然会帮他们家说话。但是,肯定还有不少人,是药家的人来不及打点,或者是鞭长莫及的。为啥这些人也都要帮肇事者说话捏?   俺不妨猜测一下:   那些握有实权的人(比如掌控各大舆论工具的、比如掌控司法体系的)都属于特权阶层。他们袒护药家鑫,实际上是为了保护自己。大家设想一下,假如连药家鑫这么穷凶极恶的人,最终都没有判死刑。那今后再有特权阶层的子女出来为非作歹,只要做得不如药家鑫过分,都可以不了了之。 ★法制已死,切莫再寄以希望   今天写了这么多,俺想强调的是, 天朝的法制已经彻底没有希望了 。   大伙儿不要指望党国的官员中会冒出一个为民请命的包青天,不要指望党国的最高领导层会主动肃清腐败。具体的理由,俺在” 我们还能指望什么? “一文,有详细分析,感兴趣的可以翻墙去看一下。   最后俺得承认,本文的标题起得不太好。自打毛太祖创建党国以来,法制就从来没”活”过,也就无所谓死不死。不过捏,这阵子正好是清明节,这标题还算顺口,就先凑合着用吧。 ================================ 版权声明 本博客所有的原创文章,作者皆保留版权。转载必须包含本声明,保持本文完整,并以超链接形式注明作者”编程随想“和本文原始地址。 学习翻墙 发任意邮件到 help_gfw@yahoo.com 即可自动获取翻墙扫盲教程;别用国内邮箱,易被墙。如有其它问题要联系俺,请写信到 program.think@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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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艾未未涉经济犯罪正受查

据新华社报道  新华社今日凌晨引述公安部门消息指,艾未未因为涉嫌经济犯罪,正依法接受调查。 中国官媒谴责西方干预  另据中通社北京6日电,中国官方报纸《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今日发表题为「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社论,回应国际要求释放被称为「前卫艺术家」的艾未未。路透社称,社论谴责西方政府要求中国释放被拘的前卫艺术家艾未未,称艾未未一直试探中国法律底线,要为此付出代价。  报道说,这是中国官方媒体首次对这位争议人物表态。报道指艾未未周日在从北京登机飞往香港时被警方带走。西方政府及中国人权活动者对此表示关注和批评。  据《环球时报》社论表述,西方政府利用艾未未事件,抨击中国的人权纪录,尽管他们甚至连事件细节都没搞清楚,也不知道艾未未触犯了哪些法律。并指出,西方批评人士「用激烈的评论攻击中国,这是对中国基本政治框架的轻率冲撞,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无视。」  社论称:「艾未未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而且他的身边聚集了一些类似的人,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时候离中国法律的红线不远,或许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社论最后强调,「艾未未『被带走』的具体事情估计很快会明了。但总的说来,艾未未如果选择与普通人不同的对法律的态度,法律不会因为西方舆论的批评,就在一些『特殊的人』面前绕弯,做让步。历史将对艾未未这样的人做出评判,在这之前,他们有时会为自己的特殊选择付出一些代价,这在任何社会里都是一样的。中国作为一个整体在前进,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让整个民族去适应他个人的好恶,这跟是否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是两回事。」 —————- 出处 相关日志 2011/04/07 — 欲盖弥彰?新华社7日凌晨在其新华网英文版简讯称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调查,随后删除该新闻 (0) 2011/04/06 — 环球时报又有奇文问世了:社评艾未未: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 (0) 2011/04/05 — 拘捕艾未未:中共反利用「茉莉花革命」排除異己? (0) 2011/04/05 — 德国之声:艾未未赴港受阻 现被警方控制 (0) 2010/11/28 — RFI:上海胶州路“1115”火灾受害者家属集会要求问责政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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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盖弥彰?新华社7日凌晨在其新华网英文版简讯称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调查,随后删除该新闻

RT @aizong: @陈承CC:查新华社卫星传稿系统,英文线路中此报道还在,播发时间是4月7日 00:09:13,署名卢国强和李宝杰。短短一句话居然有两个人署名 – 网上五毛党知道比你早:称星期三晚间他们正在对涉嫌经济犯罪的艾未未依法进行调查@zhaolianhai刚才朋友电话告诉我,新华社英文网站说老艾现在因为经济案在接受调查,好,既然还不能确定定性,那就先放回家慢慢调查,没有定性不要随便限制自由! – RT @wufake: 新华社删除“经济犯罪”的消息是个好现象,他们自己也意识到现在问题的严重性和海外及国内舆论对当局的高压态势。这不是经济犯罪定调能简单了结的。相信四天之中老艾与当局的谈判激战正酣。双方都不肯让步,都没有妥协。今天艾工作室通电倒是个可让人乐观的开始。#aiww – 怕做不实啊。实在不行就按非法居留美国治罪吧,代美国办了老艾的旧罪 @s0mk 笑话,发了一个小时竟然就删掉了。看来还没编造好罪名。 RT @MerlotN 新华网英文版简讯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已经被删除这里有截图 #aiww – – @MerlotN 我明白了。为什么这条新闻会放在凌晨人少的时候发布?为什么仅仅只是放在新华网英文版面发布?为什么发布后又马上将其删除?或许这只是在向境外媒体释放消息,以应对境外国际舆论的压力(至少可以给它们一个说法,令其住嘴 – @panpan008: 我特讨厌人们把艾未未和许志永并列在一起!@langzichn:@s0mk: 新华社称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调查 http://goo.gl/UqNfQ —“经济犯罪”,前有程益中,后有许志永。现在轮到艾未未 @aiww 了,看当局还。。#aiww – RT @sfchoi8964: RT @c06658: 德外长韦斯特韦勒召见中国驻德大使。韦斯特韦勒周三(4月6日)在柏林表示,他今天将约请中国大使到外交部谈话,以向中国政府明确地和清楚地传达德方立场。韦强调,艾未未必须立即重获自由,从而能继续从事他的艺术工作。 #aiww – 好吧,涉嫌,经济犯罪,也是特立独行罪吗?经济案总不是敏感词了吧,艾未未三个字可以说了吧?不会是又一个南都案吧? – 新華社突然發佈新聞說@aiww因為經濟犯罪被調查, 真的莫名奇妙, 突然帶走他, 幾天後又在爛報紙甚麼環球時候中傷他, 現在只有一句交代, 中國政府真的是踐踏法律和邏輯的專家. #aiww – 涉嫌经济犯罪只不过是国保想找个籍口好下台,国保也太下流、卑鄙、无耻、贱格了。 – 我要检举:作为艺术家的艾未未犯有涉嫌投机倒把罪,他没有办证就非法收购大量的河蟹,并私办规模巨大的千人同时进餐的饭局达两次之多。如果所有的餐饮业经营者都这样无法无天的话,国家的工商管理相关法律岂不是无效了吗? – 凌晨抓人,凌晨失踪。 RT @wuxinkuaiyu: 凌晨涨价、凌晨报道。。。这个半夜鸡叫的国家,唉。。。! #aiww – #aiww 这篇社评通篇谈的是“对中国基本政治框架的轻率冲撞”,可是怎么“往前冲”的结果,政治框架“触线”成了经济犯罪嫌疑?:) 环球时报笔杆子耍得不利落,配合失策,要挨主子板子了呀。 – 直接说涉嫌偷税漏税好了,这个罪名每个天朝人都安得上,谷歌都逃不过。 RT @breakingnewscn: 新华简讯称警方表示艺术家活动家艾未未,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该报道没有说明艾未未现况及细节. – 一个政权已经在向这个批评它的人们开战;它无所顾忌;它认为自己很大,大过天,狂妄不已,看看环球网上对艾未未的评价文章,何等自傲独断;对于这样的政权,绝不可能期望它走和平主义的路线,纵使有某一个人有那一个愿望,但这个政权已经系统性腐朽自大,不思进取;“枪杆子里出政权”!不止是过去历史 – @bbcchinese: 简讯: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声援艾未未: 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对周日被警察从北京机场带走后至今下落不明的艺术家艾未未表示声援。 ——————— 西方强烈抗议 北京无动于衷 艾未未在京被捕后下落不明,连日来,德文媒体大量报道西方社会的强烈抗议,纷纷发表评论,高度评价艾未未,认为此举表明北京对异议人士的打压升级,并且对德国在北京举办的”启蒙的艺术”展提出批评。 艾未未家人网上发布寻人启事 昨天(4月5日)傍晚,中国已故知名诗人艾青的遗孀高瑛在其亲友协助下,在互联网上发出一份手写的“寻人启事”,寻找在北京首都国 际机场被边检人员带走后,杳无音讯2天多的艺术家艾未未。高瑛女士向本台(法广)上海特约记者曹国星证实说,艾未未已经失踪60个小时,没有人对他的行踪 有任何交待。她希望有关机关遵守法律程序和相关政策。 英外交大臣黑格呼吁中国立即释放艾未未 英国外交大臣黑格星期一对艾未未表示关切,希望艾未未立即获得释放。此外,欧洲议会也宣布在星期四紧急讨论艾未未事件。 艾未未被捕 陆委会吁大陆释放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今晚针对大陆艺术家艾未未遭官方逮捕一事,呼吁大陆方面立即释放艾未未,并且对外做妥适说明。 美国敦促北京释放艺术家艾未未 美国国务院代理副发言人马克.托纳对著名艺术家艾未未遭拘押一事表达关切。 艾未未被拘事件在德国和欧洲引强烈反响 中国政府拘捕艾未未事件在德国和欧洲引起强烈反响。欧盟要求立即释放艾未未,很多德国知识分子、艺术家、媒体要求政府等有关部门在艾未未事件上做出更为强硬的反应。 相关日志 2011/04/06 — 环球时报又有奇文问世了:社评艾未未: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 (0) 2011/04/05 — 拘捕艾未未:中共反利用「茉莉花革命」排除異己? (0) 2011/04/05 — 德国之声:艾未未赴港受阻 现被警方控制 (0) 2010/11/28 — RFI:上海胶州路“1115”火灾受害者家属集会要求问责政府 (0) 2010/11/28 — 艾未未工作室:上海“1115遇难及受害者家属1126会议”纪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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