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闻审查制度是国家机构对于新闻出版、传播和评论,进行审查、监控、过滤和限制的制度,是中国整个信息审查制度的一部分。这个审查制度最初是在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后建立起来的,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中共的政权稳定、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根据无国界记者组织发布的2023年新闻自由指数,中国排名倒数第二,仅仅好于朝鲜,低于越南的倒数第三。而香港在港版国安法和中共外围机构收购自由媒体之下已经从2002年的第18名跌落到2023年的第140名。

在中国所有的传统媒体都是国有企业或者需要挂靠在某一国家单位之下,而互联网等新媒体也会遭到各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审查。任何被认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政治敏感话题或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新闻都会被删减、修改、控制评论、设置议程或禁止发布。审查机构通常由政府或党组织负责,并设立了相应的审查标准和流程。

尽管中国政府声称这些审查措施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但这些措施侵犯了个人自由和言论自由权利,并影响了信息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其中,较知名的新闻审查案例有,2013年1月,广州《南方周末》新年特刊发布献词,原名《中国梦,宪政梦》,但遭到广东省委宣传部门的删改,引发舆论关注。2005《南方都市报》编辑程益中等人被警方以“经济问题”为由而逮捕,外界普遍认为这是因为他们报道孙志刚案和SARS事件等新闻而遭到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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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 | 夏明:与中国学者谈藏人自焚

香港女记者蔡淑芳在“廣場活碑 ”网站为所有自焚藏人建立 “人物志” ,并在脸书上发表这张照片写到:“末日倖存者為西藏自焚殉道者供燈念誦大悲咒,祈願離苦超渡和平安祥。今天重讀「西藏生死經」,記下達賴喇嘛尊者訓示:在今日高度互相依存的世界裡,個人和國家都無法自己解決。我們彼此需要,因此,我們必須培養世界性的責任感。保護和滋養我們的世界家庭,支持弱勢的成員,並保存和照顧我們所生存的環境,是我們集體的和個人的責任。” 与中国学者谈藏人自焚 作者:夏明 文章来源:《阳光时务周刊》总第 035 期 从 2009 年二月起,截止今年 12 月 4 日,已有 92 名藏人在中国境内自焚,境外(印度和尼泊尔)还有 5 起自焚事件,死亡人数已上升为 77 。今年年初,在我写作《雪域血红自由火》(收入《浴火袈裟》一书为导论)一文时,中国境内发生的藏人自焚事件已有 20 起(截止 2012 年 2 月 4 日) ,但短短的十个月,又新增 72 起。在人类文明史上,这是令人震撼的事件。 作为在多民族国家一员的藏民族经受如此灾难,占据全国人口 92% 的汉民族有责任和义务了解事件的真相,倾听藏民族的诉求,努力做出回应和改进,立即消除藏人生不如死的苦难根源,从而制止自焚事件的再度发生。 但迄今为止,中国政府的反应还停留在“阴谋论”的思维定势里:首先指控海外势力(所谓的“达赖集团”和“反华势力”)“组织”、“操纵”和“唆使”藏人自焚。其次,大规模动用警力和武力,驱散民众集会、围攻寺庙和抓捕僧人、重判所谓的“协犯”(其实大多是牺牲者的亲人或寺庙的僧人)。最后,在地方上又用重金(例如甘肃省甘南州公安局出价人民币 20 万)悬赏举报自焚“幕后黑手”。中国政府不仅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把新的“罪名”强加给藏人受难者和他们的家属。 面对藏人的灾难和中国政府的不义,汉人的集体表现没有体现出“仁、义、礼、智”的传统美德。 2012 年 11 月 13 日《纽约时报》记者杰安迪从北京发出报导,题为“中国知识分子对藏人自焚集体沉默”。如果意识到《纽约时报》在国际舆论中的领导地位,以生产、传播智慧和思想为业的知识分子不能不集体反思一下,为何汉人对藏人的苦痛缺少慈悲的情怀和道德情感上的敏感。旅居加拿大的著名藏人历史学家茨仁夏加( Tsering Shakya )(见 The Struggle for Tibet ,第 91 页)曾写道:“想要中国知识分子,不管他们是共产党官员、自由派民主人士或异议作家,去用客观和理性的方式去思考西藏,似乎就是要求一个蚂蚁举起一头大象。这是超越于他们的能力和意境的。他们的悟性被种族偏见所钝化,他们的想象被殖民主义主子的信念和定见所蒙蔽。” 当然,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概言“中国知识分子”并不否认个别的中国学者为改变西藏人民的处境发出的吶喊和做出的努力。第二,中国知识分子的处境艰难,恐怕与藏人也有相似之处。如一位署名“林冰谦”的深圳读者在读完杰安迪的报导后,给《纽约时报》的来信中写道:如果知识分子是指“官办大学和研究院的教授、官办媒体从业者等” ,“他们因政府的选拔和控制制度,不存在合理的独立性。其人本身就是政府组成部分,亦即藏人自焚的罪魁祸首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沉默作为政府的信息封锁政策的一部分,是一种必然。”如果是指自由知识分 ​​ 子,“中国大陆能够突破中共金盾工程的阻截而在 Twitter 上发言的人们的自身和家人仍在这个北京政府的威胁下,随时会因在 Twitter 上发表的意见被秘密逮捕甚至处决。”所以,作为身处自由世界的知识分子,我们必须意识到,中国的知识分子和藏人其实都是专制政治的牺牲品,他们都面临着深刻的身份认同和本体价值的危机。对于藏人,它涉及到如果藏人没有了佛教“三宝”(佛陀、佛法和僧团),藏人是否还是藏人的问题。对于中国知识分子,如果没有了独立、自由的思考和追求正见的使命感,是否还配知识分子的名分。也正因为这种相通性,所以,中国知识分子必须关注和支持藏人的诉求。 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藏人的灾难经常成为汉人灾难的预演。 1962 年班禅大师的《七万言书》不仅详陈了中共在藏区的“左倾”政策和对文化宗教的绞杀,也预见了未来全中国的“文革”浩劫。 1989 年三月胡锦涛在拉萨开枪杀人和实行长达一年的“戒严”,测试了汉人和国际社会的反应,为同年北京的“戒严”和天安门广场的“六 ∙ 四”大屠杀做了预案准备。现在,中共维稳镇压的“卡特尔”(包括军队、武警、公安、国安和政法系统)又在藏区和维族区试刀演练,我们不能天真地认为,汉人就不会遭遇自焚(“强制搬迁”已制造出内地自焚悲剧)、断网(“微博”也已被关闭过)、和被武力弹压的残酷(汕尾、石首、乌坎和什邡都已见证)。同时,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苏东共产主义垮台消亡的历史经验,就会看到民族矛盾和族群危机成为摧毁极权专制体系的重要动力机制。以藏人的宗教炙热和牺牲精神、寺庙的组织体系、藏民族视为观音菩萨化身的精神领袖达赖喇嘛的国内和国际威望来看,中国的民主希望恐怕还寄托在藏人的自由抗争运动中。 但对于藏人的抗争,在汉人学者中间存在着普遍的误解和冷漠。在此,我们可以把汉人知识分子分为三类:第一,官方的御用学者,其中也包括一些藏人藏学家,他们对藏人或达赖喇嘛领导的海外流亡小区进行谩骂和诋毁。例如今年春季官方的“中国西藏新闻网”发表了无署名的《七问达赖喇嘛》,给达赖喇嘛贴上了一系列的侮辱性卷标:“旧西藏最大的封建农奴主”,“叛国者”,“不是有病,就是有鬼”。该文还说:“达赖的言论不禁让人们想起二战中疯狂的纳粹。达赖的’中间道路’、’高度自治’背后,是赤裸裸的民族驱赶,和当年希特勒’清洗’犹太人何其相似。 ”它还写道:“达赖在旧西藏的所作所为,连希特勒都相形见拙。”在这篇代表官方立场的文章中,藏人自焚成了达赖喇嘛“蓄意鼓动”和“屡次唆使教唆杀生造下的恶业”。 我们都知道, 1950 年中共宣布西藏“解放”,是年年底,年仅 16 岁的达赖喇嘛亲政。 1951 年《十七条协议》签订, 1959 年 24 岁的达赖喇嘛流亡印度。不知已经在中共控制下的达赖喇嘛有何所作所为可以“连希特勒都相形见拙”。且不说达赖喇嘛倡导的“中间路线”明确主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框架下”寻求西藏的“名副其实的自治”,而且,非暴力路线也是达赖喇嘛和流亡藏人行政中央的一贯政策。西藏的自由抗争本质上是一个有虔诚信仰的民族与推行无神论的共产党政权的冲突,与新疆的维族抗争、汉地“法轮功”和“家庭教会”的维权都有相似之处,并非是汉、藏的种族冲突。但中共的宣传机器和暴力镇压愈加把它演变成了族裔性质的冲突,正如著名汉人藏学家王力雄所言,尤其在 2008 年后,中共“反分裂的官僚机器”把藏汉关系转变成了“种族对立”,制造了“自我实现的预言”。 不幸的是,许多汉人学者对官方的宣传和偏见不加分辨地照单全收。例如,有海外的华裔学者接受“万恶的奴隶制”、“奴隶主”等不实判断,把毛泽东在西藏的作为与“林肯解放黑奴”相提并论,并把毛和林肯并立。又例如,许多的汉人学者总是用西藏的经济发展来代替和回避对宗教自由和文化权利的讨论,无视西藏问题的核心是宗教信仰和人权问题,从而涉及到的藏民族的生存问题。还有,许多汉人学者无视流亡藏人小区在民主化上的成就和实现了政教分离的事实(可参见复旦大学国关学院培养出的台湾学者苏嘉宏所写的《流亡中的民主》和《民主在流亡中转型》两书),向中国人灌输“达赖喇嘛要复辟农奴制”和“神职人员的绝对特权”之类的谎言。在我任教的大学也有教授依赖自己家庭里“援藏干部”提供的信息,来对西藏问题进行权威论证,全然不顾援藏的“党政干部”、“国企员工”或者“军队官兵”做为殖民主义体制的核心所带来的偏见。 官方的谬误宣传和诋毁之所以还有市场,是因为绝大多数的学者属于我要说的第二类:没有官方背景,也没有有意识地要去伤害藏人利益,但对西藏问题漠然置之,无意识中行方便,成了谬见的寄居体和无意识的谎言传播者。许多人不知道佛教的真谛,轻易用无神论把宗教信仰贬为无知和落后。许多人不知道达赖喇嘛为何人,他有何著述和教导,他在藏人中和在国际上受到何等的礼待,却随意侮辱他的成就和名誉。许多人不去深究藏人自焚的诉求,聪耳不闻他们在生命燃烧时仍然不忘心发善念、远离贪嗔,而是草率地把他们看作“极端狂热分子”,甚至“恐怖分子”。 毫无疑问,藏人自焚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是,今天的藏人并没有如此的奢华,只是在“好”与“坏”之间选择。藏人的困境和苦难在于,他们的“选择集”里,只有“坏”和“更坏”的选择。比自焚还要坏的选择就是西藏人民失去佛教三宝:佛陀、佛法和僧团。中共政权对藏人精神领袖达赖喇嘛的肆意侮辱和诋毁,禁止在寺庙悬挂他的画像,把坚持信仰达赖喇嘛为上师的僧人逐出寺院,在寺庙建立党组织直接控制的“寺庙管理委会”和进驻“工作组”,把百万份所谓的“四大领袖像”(毛、邓、江、胡)强行送进寺庙,都是西藏人必须面对的危及他们根本宗教信仰的威胁。自焚的僧人追求的目的就是要献上个人身躯,捍卫藏民族信仰的自由和民族生存的权利。由于不理解这一困境,我们看到一些汉人学者尽管对藏人深怀同情,但仍然未能逃脱曲解藏人的 ​​ 思想误区。这就是我看到的第三类汉人知识分子。 例如,暨南大学的姚新勇教授对中国的民族问题发表过不少论著。近日读到他的两篇文章:《中共政府与十四达赖真的无法劝阻藏人自焚吗? 》和《燃烧的身体与身体政治学之辩:关于部分藏人持续自焚现象的观察与思考》,感到有必要与汉人知识分子对话沟通。姚教授清楚地意识到了“中共并不具备立即阻止藏人自焚的威信,”也不同意政府的“一味严控”和“升高了对达赖喇嘛的攻击”,甚至认为这些措施“进一步激化了藏人的情绪,也客观上影响了自焚的不断持续。” 但姚教授的下列观点却值得商榷:第一,他试图站在“生命价值的高度来设法劝阻自焚”。第二,他以为,自焚是一种极端行为,远离了佛教不杀生的戒律,超越了非暴力不抵抗的界限,聚集了“民族仇恨”。第三,他认为,“文化灭绝”和“种族”灭绝在西藏并不存在,藏人“作为一般人的生活权利并没有被剥夺,最低限度的宗教信仰权至少也还存在,”“传统藏族文化、藏地山河并没有面临即刻毁灭的危险。”第四,“心硬”的达赖喇嘛“刻意回避”了自己的责任,他应该明确表态、甚至不惜以绝食就可以阻止藏人的自焚。 首先,如果要体会到藏人感受到的文化灭绝的危机,我们就不能把藏人看作汉人界定的“一般人”。藏人是有炙热宗教信仰的民族,这是与汉人主体的最大区别。他们各自领悟到的生命的意义由此分叉,也就是唯物主义的无神论者和有精神信仰的唯心主义者之间的鸿沟。因此,在大乘佛教的重要经典《法华经》的“药王菩萨本 ​​ 事品”中,有“自燃身”来“以身供佛”和“燃臂供养”的论述。但今天的中国文化人难以理解佛教 ​​ 的“生死一体”的内涵,也难以理解我们先人“舍身取义”的士大夫作为。中国知识分子的主体已经忘却了裴多菲的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对“不自由、毋宁死”早已感到陌生,甚至无法理解共产党人夏明翰的“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了。电影《南京!南京! 》的编剧和导演显然看到这一点,所以他们塑造出了一个悲剧英雄,受过教会学校教育的日本士兵角川。在他帮助电影中的姜老师尽快脱离生命的苦海后,又听到唐先生在生命终止的最后一刻兴奋地告诉他,“我老婆又怀孕了”。我们不难理解,角川说出了:“活着比死亡更艰难。”他让两位中国幸存者逃生,然后开枪自杀。对于给予他们重生的恩人的死亡,两位中国人没有任何反应或反思,只是陶醉在生还的狂喜中。这可能又是中国人“生存智慧”与日本人“武士道”的差异了。 在佛教看来,肉体的生命终有离散的一天,而意识和精神却会永生。作为知识分子,如果无法从超越性的高度来认识人类生命进化追求的精神本质,我们就无法领悟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也更无法领悟加缪的“我反抗,故我们存在!”( Albert Camus , The Rebel ,第 22 页)从此高度,人世间目睹藏人自焚,忍受精神折磨和痛苦最深重的莫过于达赖喇嘛,因为,没有任何人比他更爱他的信众,也没有任何人比他为他的人民和宗教付出得更多。所以,作为汉族的知识分子,我们没有资格去“美化”或“丑化”自焚行为,更没有权力去谴责和指导达赖喇嘛。面对不断的自焚,我们集体需要的是勇气去发现、实践和捍卫正见。 现在中国知识分子面临的最大危机就是没有追求“真、善、美、圣”的意识、冲动和勇气。我们知道,就连大名鼎鼎的大提琴家马友友也因为在 1997 年白宫欢迎宴上,向同坐的江泽民提醒中国对达赖喇嘛和西藏政策有待改进,结果上了“黑名单”,好几年不予以去中国演出。所以,西藏问题是一个学术雷区。要在中国政府和达赖喇嘛之间保持理性和客观是不易的。在接受了要付出的代价后,我有缘与达赖喇嘛有过无数次会面(一次是在他达兰萨拉的寓所),并多次听到他的讲经会,也在我的学校为他举办过两场座谈会。通过多次近距离的接触,我可以告诉读者,达赖喇嘛是一个有慈悲、有智慧、有童心和有幽默感的老人。通过阅读他的著述(有上百种),我认识到,达赖喇嘛是打开藏民族心灵之门的钥匙。企图隔断达赖喇嘛与藏人的精神关系、谩骂和诋毁藏人精神领袖,不能解决藏人自焚问题。所以,中国政府若要真正解决藏人自焚问题,必须从尊重藏人的宗教领袖和上师达赖喇嘛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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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判罪陈克贵遭各方质问 官媒发简报准看不准评(图)

山东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的侄子陈克贵被判刑后,中国官媒简短报道但不准评论。陈光诚表示,侄子是替罪羊。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纽兰表示,陈克贵是“充满弊病的司法程序”的受害者。 山东省沂南县法院上周五将山东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的侄儿陈克贵以故意伤害罪判刑3年3个月之后,海内外舆论哗然。 案件审理前后当局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并没有和陈克贵的家人进行协商沟通,甚至在开庭当天才通知家属。 陈光福聘请的为陈克贵进行辩护的律师斯伟江周六发表两点声明,包括案件程序完全违法;判决结果颠倒是非黑白。 声明同时还表示,“陈克贵是依法正当防卫,完全无罪。任何文明国家,都不搞株连,何况,陈家并无犯罪人员。本案中司法人员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残害”百姓,所谓的国家利益在哪里?安宁在家生活的人都不能自卫,有国了,家在哪里?”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努兰周五表示,陈克贵被判刑的过程充满漏洞、缺乏基本的正当程序,他不但无法决定自己的辩护律师,连法庭为他指定的律师都拒绝向他的家人提供案件的相关信息。 努兰表示,美方对中国没有遵守其国际承诺感到遗憾,并敦促中国有关当局,重新审查陈克贵案件。 陈克贵的父亲陈光福周一向本台表示:“我的看法是,我的儿子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当局人员深夜翻墙入室,还打砸抢,他们是违法的土匪行为,面对土匪我完全可以拿起刀和枪。” 陈克贵成陈光诚的“替罪羔羊”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CNN)在第一时间报道陈克贵一案的判决消息,陈光诚对CNN表示事件是自己的翻版。当局让陈克贵成为陈光诚的“替罪羔羊”。 他说,以往中国当局用种种方法试图激怒他以寻找新把柄好让他再次入罪。他认为新领导此种方式无法让民众信服。 他说:“根据我目前得到的讯息,特别是在看到陈克贵的案子后,我想新领导阶层并未让人民有理由对他们抱有任何信心。” 今年4月陈光诚进入美国大使馆,事件一度导致中美关系紧张,外界不少评论都称事件让中国当局很失面子。陈光福也认为儿子被判刑是中国政府向他弟弟报复。 “不止我这样认为,光诚也是那样认为,很多人都这样认为,其实克贵是在替光诚坐牢。光诚跑了他们肯定是恼羞成怒,我以为他们会将我判刑,但是没有,结果克贵进去了。” 官媒通稿只让看不让评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周六通报了陈克贵伤人一案的判决结果,并称他当庭表示不上诉。近百家的中国大陆媒体对这一消息进行了转载,但都没有详细报道,包括陈光诚遭到软禁及迫害的等有关背景。 不少网站只转载但禁止了评论功能,在金羊网的消息下方,点击评论功能,系统提示错误,而下方有对事件的表情投票栏,共有超过1500人进行投票,感到高兴的网民有165个;觉得愤怒的有948人;认为搞笑的则有150;难过惊讶的各占95人和25人。 微博中许多人要求官媒的报道中应该详细介绍陈克贵的作案动机以及案件背景。 微博网民学富五车_说:“一群流氓。冲人家里被砍。还判人三年!流氓做了公仆,主人就活该倒霉了。” 一直为陈克贵案件声援呼吁的《光诚自由》网站创办人葛洵告诉本台记者:“案子从整个的判决结果来看是纯粹的颠倒是非黑白,陈克贵的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的话中国就没有正当防卫。深夜有人进入他的家中对他进行辱骂殴打,还损坏他们家里的东西,这样的话一般公民在家里一点人身安全都没有,如果采取一些保护自我的措施的话,这完全是在正当防卫范围中。这要是在美国的话非常简单,家里有枪拿起一把枪,开枪报警。在任何文明的社会政府都有责任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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