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传部门强化报导取向
中国宣传主管部门最近发出通知,规定了上海世博会以及玉树地震的报导原则。国际媒体机构认为,这是中国加强新闻审查,限制信息自由流通的行动。另外,香港记者协会对某些香港媒体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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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闻审查制度是国家机构对于新闻出版、传播和评论,进行审查、监控、过滤和限制的制度,是中国整个信息审查制度的一部分。这个审查制度最初是在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后建立起来的,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中共的政权稳定、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根据无国界记者组织发布的2023年新闻自由指数,中国排名倒数第二,仅仅好于朝鲜,低于越南的倒数第三。而香港在港版国安法和中共外围机构收购自由媒体之下已经从2002年的第18名跌落到2023年的第140名。
在中国所有的传统媒体都是国有企业或者需要挂靠在某一国家单位之下,而互联网等新媒体也会遭到各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审查。任何被认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政治敏感话题或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新闻都会被删减、修改、控制评论、设置议程或禁止发布。审查机构通常由政府或党组织负责,并设立了相应的审查标准和流程。
尽管中国政府声称这些审查措施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但这些措施侵犯了个人自由和言论自由权利,并影响了信息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其中,较知名的新闻审查案例有,2013年1月,广州《南方周末》新年特刊发布献词,原名《中国梦,宪政梦》,但遭到广东省委宣传部门的删改,引发舆论关注。2005《南方都市报》编辑程益中等人被警方以“经济问题”为由而逮捕,外界普遍认为这是因为他们报道孙志刚案和SARS事件等新闻而遭到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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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5 月 3, 2010
中国宣传主管部门最近发出通知,规定了上海世博会以及玉树地震的报导原则。国际媒体机构认为,这是中国加强新闻审查,限制信息自由流通的行动。另外,香港记者协会对某些香港媒体未…
阅读更多发布者苏吴男爵 | 4 月 14, 2010
媒体被称为社会的第三种权力或社会公器,即通过揭露新闻事件真相,批评监督政府和反映民生等等。媒体权力与政治权力在本质上存在冲突,而这种冲突对于一个正常社会是必要的和正当的。但在当下中国,媒体的监督权力总是被政府权力压制和剥夺,异地和对下监督批评,反倒成为常态。
记者近年来入狱、遭殴打已是常态,应了那句“记者是一项危险的职业”,但中国大陆记者的职业风险,与西方记者不是同等概念,甚至与港台记者不在一个档次。固然,职业本身风险,一则与采访中不可预见的阻挠、围攻、跟踪、身体伤害有关,二则是政治风险——因报道真相而得罪权力者,从而受到迫害。后者是中国大陆记者独有的遭遇,实则因言治罪,但常常却以变相罪名入狱。
此外,只要记者与媒体的上级政府权力发生冲突,那么媒体往往会不问是非牺牲记者,而取悦上级官员。官官相护,不仅表明媒体高管是政府官员的事实,还在于媒体服务政府权力的实质。
媒体国有,造就天然弊端,媒体是权力系统的一部分,但又自外于权力。媒体既要扮演政府喉舌和遮丑工具,又要维持生存不得不遵从传媒规律,这就构成扭曲变态的“官营市场化”中国媒体特征。大陆媒体的身份尴尬,和新闻从业者的职业困惑,可想而知。
当下新闻界赶不上民国时期宽舒。那时报禁开放,媒体独立于官方——民间办报。报社公司化运作,自负盈亏。受众欢迎,自然销量增加,广告不断,反之则倒闭。当然政府也有自己的媒体,官媒与民媒共存竞争的好处在于,为受众提供快速和多元新闻资讯。多种声音并存,让受众判断新闻真伪和新闻事件细节,从而服务于自己。新闻自由,捍卫并尊重的是民众对信息的选择权,而不是被官方完全代表,只有被动接受。
新闻自由需要制度和立法双重保障,缺一不可。制度设计层面,即允许私人办报(杂志、电视广播、网站),其次才是新闻立法。仅有新闻法而无制度保障,新闻自由就是一句空话;既无新闻法又无制度保障,就是当今的新闻垄断现状。媒体在权力和商业的夹缝中生存,遭受权力蹂躏却不敢发声,新闻信息反而退居其次。
媒体跟整个体制系统一样,都存在自残的内在逻辑,而这个逻辑起点就是权力至上,由此也构成专制制度特性。山西曝光的“封口费”事件(点击可见全文),记者被地方政府收买,然后被所在媒体出卖入狱,都是在这个逻辑上运行。
有人会说,先立新闻法然后争取民间办报,但这条路无法突破制度瓶颈。国家有铁路法,私人照样不能独资经办铁路,而在西方国家私人经营铁路比比皆是。国家宪法条文尽管已有新闻自由规定,但是宪法被虚置,何况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这符合一元政治制度的利益最大化。但是,有新闻法总比没有要强,起码让媒体和从业者有法可依,让媒体那部分独立权力有所保障。新闻法的空白,一方面让新闻从业者的权益和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护,另一方面无法规范职业操守。
媒体的“国营市场化”,相比以前靠财政全额拨款被政府养着,不能说进步,只能说操作更高明、精细。不仅是换个标签那么简单,其实跟电力、铁路、石化、烟草等其它国企一样,国有媒体实行的是新闻资源垄断,并获得垄断带来的暴利。而媒体暴利来源就是广告收入。广告客户绝大多数是民营、外资企业和个人,国企毕竟是少数。媒体暴利最终都装进政府腰包,公共投入少之又少。媒体每年盈利额,从来不会公开。
为什么要解除报禁?垄断必然造成竞争不充分、产品陈旧和服务不到位,甚至对公众傲慢和伤害。新闻垄断除了获得暴利之外,另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公众无法获得第一手新闻消息。新闻禁锢,造成恶果的首先是愚弄社会公众,譬如领袖崇拜、歌功颂德;其次关联到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譬如隐瞒萨斯、毒奶;再次政府权力不受监督。新华社号称全球最大的通讯社,驻外记者遍布全球,但对国际重大事件报道比起美联社和法新社,差得太远,记者常不在现场,尤其是在战乱地区。国内报道现在有进步,媒体和记者也有报道冲动,重大事件现场都有记者身影,但是能否发出报道,取决于上级宣传部门的新闻审查。
不能期望权力者良心发现。从来没有一种科学技术发明,对中国人的精神再造那么深刻、全面和普遍。互联网是时间馈赠给中国人的最好礼物。尽管信息封锁依然严峻,但民间智慧将封锁信息“出口转内销”。信息对称,才能质疑并颠覆官方信息,重要的是养成自我训练和教育的公民意识。互联网终端让人们不需要记忆,只要掌握使用方法就足够应付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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