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

颜昌海:人们为什么怀念“中华民国”?

今年 10 月 10 日是中华民国建国 100 周年纪念日,但对于生活在大陆的多数中国人,这个纪念日是陌生的,他们心目中 “ 中国 ” 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中华民国在台湾。 62 年前在海峡两岸出现了两个“中国”。 实事求是地说, 海峡两岸却属于出现了两个“中国”。因为 按照国际法中对于 “ 国家 ” 概念的表述,有如下的特征:( 1 )固定的人口;( 2 )既定的国界;( 3 )政府;( 4 )与其它国家发展关系的能力。显然,根据这个定义很容易确定两岸都是国家实体的事实。只不过,这个定义却无法解释清楚两岸的国家是否都是中华民族传承的 “ 中国 ” 这个核心问题。 人们常说,中国有 5 千年的历史,这 5 千年真正延续下来的是什么,除了国土、人口、政治制度,那就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其它的因素都是在变化之中,唯独以稳定的心理特征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延续了 5 千年之久,中国也就因此存在了 5 千年,所以国家的概念中应该还有文化的传承。 从系统论研究 “ 国家 ” 的概念,国家包含着三层意义,文化意义、制度意义、物质意义。文化是精神层次的,居最内核;政治实体是制度层次的,处在第二层;疆域和人口是物质层次,居最外层。观察一个国家,先看到了国家的疆域和人口,再了解的是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最后才能了解国家的思想文化和人们的精神生活。这既符合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实践规律,也说明了国家是由不可分割的一些要素所构成的完整的社会系统,其中文化居于核心地位。以此, “ 中国 ” 的文化意义就在于一个 “ 中 ” 字, “ 中 ” 不仅表示方位和地理位置,更反映的是中国人的文化表征。 “ 中 ” 符合传统的 “ 道 ” 的要求,所谓 “ 中即道也,道无不中,故以中形道 ” ,体现出不偏不离、阴阳合和的状态,这正是中国人传统的宇宙观和价值观。中国儒家文化也是从 “ 道 ” 中演化而来,儒家要求人们守中之庸,以 “ 致中和 ” 为人生修养的最高目标。可见,一个 “ 中 ” 字浓缩了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中国即守 “ 中 ” 道之国, “ 中 ” 代表了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和特征,是国家和民族赖以生存、维系、发展和壮大的根本。 但现在,两岸的 “ 中国 ” 却存在着巨大差异。首先在 文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是 1949 年建立的,它以西方的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等共产和极权专制思想做为国家发展的文化基础。而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是赤裸裸的反人类宣言,公开叫嚣以暴力夺权的方式砸烂 “ 旧世界 ” ,建立所谓 “ 共产主义新世界 ” ,《共产党宣言》公然向全人类的一切道德、正信、优秀传统、民族特性、国家制度发出最严厉的挑战。列宁和斯大林成立共产党后,在俄国实践马克思的暴力斗争学说,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共产专制文化。中国大陆政权是苏共建立并扶植壮大的,并利用抗日国难而发展壮大,最终夺取了大陆。 建政后毛泽东彻底的颠覆和破坏了传统的中华文化,三教齐灭,以无神论、唯物论、进化论和斗争哲学建立起一套党文化,禁锢和变异中国人的思想和价值观念,以共产意识形态来维护其专制统治 。 而中华民国以 “ 民族、民权、民生 ” 的三民主义理念建国,传承中华文化和原有价值观念,是中华道统的继承者 。虽然历经百年的沧桑和磨难,今天的中华民国台湾岛完整的保存了中华的文化, “ 仁义理智信 ” 依然是国家文化的血脉。因此,从文化的角度就可看到,中华民国才是正朔,是中华民族传承的国家。 在制度方面,大陆的极权专制脱胎于列宁、斯大林的极权专制,脱胎于 1931 成立的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 ,在政治上建立起了一套暴政统治体系,依靠着血腥屠杀和制造恐怖的黑社会模式来统治国民 。 在经济领域, 大陆破坏掉了传统的自然经济体系和近代的民族工商业,剥夺了全体国民的私有财产权,建立了假公有制名义而行“官有”“党有”的所有制体系,在后来实行市场化过程中,又建立起官僚全盘操控的官僚资本主义的权力经济体制,对国民财富进行了又一次的洗劫和掠夺 。 而中华民国,则于 1947 年实现宪政,公布并实行主权在民和 5 权分立的中华民国宪法, 1949 年在内战中战败后,退守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继续实施 1947 年中华民国宪法,延续民国血脉。为防止大陆利用宪政渗透,实施戡乱时期 “ 戒严令 ” :反共抗俄,有效维护了中华民国。后来的中华民国建设中, 民国政府成功实行了没杀一人的和平赎买的土地改革,成功实施了地方自治、省议员及全台县长市长选举、十大建设以及十二大建设 。 1980 年代后,台湾成为民生富裕的亚洲四小龙之一,国民党在蒋经国时期宽容台湾民进党的成立和解除戒严、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在李登辉时期,于 1989 年之后开放组党;在 1990 年代后,实现了总统公民直选。 2000 年~ 2007 年,民进党陈水扁当选中华民国总统 8 年之后, 2008 年国民党候选人马英九当选总统,再次政党轮替。至此,中华民国独创 5 权分立的国民共和制趋于成熟稳定,真正成了前所未有的富裕民主的新中国。 而打着世界大同却祸害全球的共产主义运动,随着苏联的解体早已走上了衰落和覆灭的道路,正如解体苏联共产制度的重要人物叶利钦所言:“那是必须要发生的历史安排”;“这是一个已经被确定了的历史过程,一个无法逃脱的过程”;“我们都知道,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和奥斯曼帝国,这些历史上的强大帝国,都无法逃脱自己的历史命运,苏联也是一样,它的解体已经被天定了。” 不容否定的事实是,当今世界主流都视中国大陆政权为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世界舆论认为,恐怖主义从形式分,有个人恐怖主义、组织恐怖主义和国家恐怖主义,伊斯兰激进分子和基地组织等个人和组织恐怖主义,而大陆政权实行的就是国家恐怖主义。国家恐布主义事实上就是政府或者公权力控制者,对其本国民众实施的自上而下的恐怖。 国家恐布主义最大的特征是权力和暴力、谎言的结合。一方面以共产意识形态以及莫须有的罪名残害同胞的生命,比如从 1950 年杀乡绅、杀地主开始,到后来的反右、文革,以及一直到今天对上访民众的迫害,都是在“合法”的外衣下,依靠整部国家机器、动用政府权力完成的,包括司法、警察、监狱、特务这一整套系统。在另一方面,垄断了所有的教育、言论、新闻、传媒、出版等等这些人们获知真相的所有渠道,以 “ 谎言 ” 暴力对民众进行洗脑、控制和封锁,控制普通中国人的整个生活细节,包括人的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和人们的生老病死等基本生存方式;控制所有的资源,包括控制资源的使用,控制资源的流向;……。 近 10 年来,大陆的“国家恐怖主义”不但没有减弱,有时还达到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比如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的刑事诉讼法征求意见稿,稿中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中均规定,除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外,应将逮捕原因和羁押地点在逮捕 24 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列为特殊排除条款,将使得中国当局肆意制造 “ 被失踪 ” 案,而不通知被逮捕人家属的行为合法化。也就是说,被控“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前被警察强制失踪和非法拘禁、其家人在 24 小时没有被告知逮捕原因和处所的执法手段属非法,而上述三条草案通过,这一程序将完全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是刑法实施的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一个人杀了人,定什么罪名,如何量刑,要用《刑法》;而怎么审判他和审讯他,以及他在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则要用《刑事诉讼法》。大陆当局这次修正刑诉法,拟将这些侵犯公民权利的非法行为合法化,为实施刑法打开更方便之门。所以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正过程当中,无论从外表上它掩饰得多么强,但是每个了解中国的法律、了解中国对言论自由高压这种现状的人马上就能意识到其醉翁之意在哪里,立这条法的真实意图在哪里。它的真实意图就是在刑法 105 条第二款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的保障上。亲历过“被失踪”的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李和平认为,这是严重倒退的条款,存在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潜在的可能性。早在 2003 年 7 月 1 日,香港 50 万市民走上街头反对基本法 23 条的立法程序,而基本法 23 条是涉及到香港境内有关国家安全,即叛国罪、分裂国家行为、煽动叛乱罪、颠覆国家罪及窃取国家机密等的一项宪法条文。由于在香港民间受到巨大阻力,基本法第 23 条目前成为一个冻结休眠的条款。 官媒《新京报》、《千龙网》、甚至《环球网》等国内众多媒体,也报导各界担忧 “ 通知可能有碍侦查 ” 等情形,导致 “ 秘密拘捕 ” 泛滥成灾、法制倒退。北京维权人士胡佳也向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上书。 2008 年,他被当局以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判刑 3 年,今年 6 月刚刑满出狱,“我在 06 年的时候也曾经秘密失踪过 41 天,就是被失踪过 41 天,而且就因为那一场,出来以后我得了肝硬化。那么,我知道 秘密的抓捕、秘密的关押完完全全是一种黑暗的、专制的、封建锦衣卫式的、法西斯秘密警察的做法 。” 有媒体表示,将嫌疑人拘禁在秘密地点,对当事人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这对法律未定罪的嫌疑人和无辜家属均属丧失基本人道。此类“克格勃”秘密警察式的红色恐怖手段,针对很多维权律师、异见人士、艺术家、上访者、政治犯家属都采用过。 引起海内外人士普遍反弹的,还有类似于“盖世太保”的、斥巨资在各地成立数量巨大的所谓“洗脑班”,凌驾于法律之上,操控公、检、法、司系统对异议人士和上访民众“ 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的血腥政策,数万人被判刑、劳教,甚至被迫害致死,绝大部份死于公检法的酷刑折磨。 当今的中国,有一部分人在经济上实现了富裕,看似社会发展了,但实际上整个的国家恐怖主义统治的模式比 10 年前、 20 年前还要恐怖。 中国人在精神层面受到压制、心灵层面受到威胁、行为方式受到限制,当权者全方位的控制经济利益的来源和出路,使人们又在另外一个更大的范围之内受到经济上的盘剥和奴役,现在遍及全国的抢夺人民的私有财产、私有房产、土地的现象,就是一个非常直接的诠释 。 有人评说,中国大陆是一个特殊的国度,它的特殊在于它是这个世界上位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惟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山寨,这个宇宙独一无二的我在这天朝里享受着各种各样的虚礼、谎言、剽窃之文明:昔日的清政府闭关锁国,封天朝,今日的中国大陆独树一帜,谓和谐; 中国大陆赶走世界上信息最开放的搜索引擎 google ,用山寨版的百度 ;中国大陆屏蔽了世界上信息最开放的视频网站 youtube ,用山寨版的优酷;中国大陆隔离了 Facebook 和 Twitter ,用上了山寨版的新浪腾讯微博;…… 而人们却把视线从远岸转到对岸,在台湾你看 CCTV 没人管你,在大陆你看台湾 TV 有人抓你, 台湾人可以大骂甚至直骂蒋经国、陈水扁、马英九,而中国大陆除掉叫那不是爷的爷爷外,敢说什么?! 一个正常的社会有人摔倒就应该有人扶起,有人受苦就应该有人捐赠,然而在中国见义勇为会坐牢,慈善捐款会贪污,人们不敢扶,不敢捐,这是为什么?!人民政府为人民,人民军队爱人民,为何大陆官员和黑恶势力合伙去拆无权无势的平民房,为何军队的枪口不对外人反对人民,到底是谁是谁的公仆,谁是谁的爷爷,谁代表了谁,谁又被谁代表了?!所以,人们并不稀奇于牛奶有毒,面包有毒,食油有毒,喝水有毒,而一个对面包和牛奶都失去信任的民族,它还会信什么!! 斯大林、萨达姆、穆巴拉克,卡扎菲为什么要屠杀自己的人民,他们爱人民吗,他们只爱自己,只爱无人监督、无人敢监督的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绝对权力! 而 对岸的台湾,才是真中国。她已经实现了民主和自由,人权与法治 ! 当然,也有人说,民国期间,日本人在民国治下的东北沈阳几乎没什么伤亡的情况下 , 占领了北大营。难道这就是你们怀恋的泱泱大国?! 但最后的结局,却是中华民国 14 年铁血抗日的奋斗下,在中美两国的联合打击下,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华民国成为国际 4 强,成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成为常任理事国,而且废除了所有的不平等条约。在鸦片战争 100 年后,中国重新崛起,正是中华民国之功。这样的泱泱大国,难道不值得怀念吗?!而大陆建政后,对外卑躬屈膝,到处割地求承认,免费送钱送物送人力来结“友好”,国格尽丧,对内疯狂镇压,毁坏山河,毁灭祖宗文化和体制,毁坏人伦。今日中国大陆,遍地娼妓遍地黑社会流氓,遍地有毒食品,遍地污水毒空气。面对如此情状,人们怎么能不怀念故国,不怀念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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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关于程钰婷参选人大代表的部分评论(4)

[编者注:程钰婷的这条微博从10月10日 19:16 发布的时候起,迅速得到数量众多网友的转发与评论,但新浪微博似没有全部公开显示所有的评论和转发数。本帖仅仅截取了部分新浪微博上显示出来的评论。] 程钰婷: 本人已登记为北京朝阳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选民,现决定以自荐参选人身份参选。自荐参选意义有三:1、实践民主,在青年之时探索民主之路,行使公民之权利与 义务,使得热血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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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独立参选人吴丽红等被拘留

来源:新浪微博 @野靖环:“不许野靖环参加30日在韩颖家进行的参选宣传活动。”海淀公安局大钟寺派出所副所长来电话说。我发完此微博,立即离开家,今晚要当马路天使,明天一定去韩颖家。湛江和野靖春从昨天晚上已经被警察看守。吴丽红的所有电话都联系不上了。我的心里充满了恐怖! @万柳韩颖:据知情人是透露,@小红门吴丽红,齐月英等人被拘押在朝阳拘留所。@@北京朱福祥 @超级低俗屠夫一世 @葛志慧 @李和平律师 @李苏滨律师 @野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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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 | 周泽:北海案惊闻

2011年09月21日 14:01:03    法院拒收杨金柱律师委托手续,致四律师北海失陷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能否正常开庭又悬了 http://t.cn/arg6z4 9月18日 10:18 来自 新浪微博 回复 @难民尹晓波 :妥了。刚才应法院通知,与 @律坛怪侠杨金柱 一起再次到北海中院,与办案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法院最后确认了杨金柱律师的辩护人资格。 // @难民尹晓波 :北海市法院你要整死人吗?我票都买了。 9月18日 11:34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致四律师北海失陷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 明日开庭。未能有效会见被告人杨炳棋一次的 @周泽谈案说法 准备开庭前最后会见一次被告人。与 @深圳律师徐天明 现已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外等了半个多小时,仍然未获安排会见。不知开庭前能否有效会见之前三次对律师行使“沉默权”的被告人。刑辩律师伤不起啊。 9月19日 09:44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到看守所近一个小时了。催传达室的协警,问传达室协警怎么回事。(只能见到协警。)对方说让我们理解,他说了不算。 @律坛怪侠杨金柱 @陈光武律师 @杨学林律师 @王兴律师 等在北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的律师也至今未获安排会见。 9月19日 09:56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在看守所门前等了近一小时获安排会见。一小时的会见主要是给被告人交代诉讼权利。 @深圳律师徐天明 现在才获安排会见。看守所说律师得一个一个地会见。 9月19日 11:18 来自 iPhone客户端 恭喜光武律师。同时祝贺 @律坛怪侠杨金柱 @王兴律师 上午成功会见从最后一名被告人“荣升”第一被告的裴日红。// @陈光武律师 :发表了博文 《北海快讯:特大喜讯:裴金德同意会见律师了》 – 北海快讯:特大喜讯:裴金德同意会见律师 2011-9-19 之前我到看守所会见,看守所人员捎出纸条说本人裴金德今天不愿见律师。今天中午 http://t.cn/adyMNT 9月19日 16:07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好在出庭律师年龄最大的也不过六十来岁,精力充沛。否则,恐怕真有人会为法捐躯,耗死在北海。// @王兴律师 :《北海案:我们做好了开三十天庭的准备》 http://t.cn/adtZi5 鉴于北海检察院不给辩护人复印全部案卷材料,我们只能在庭上现看证据,现考虑质证意见,我们做好了这庭审会开30天的思想准备。 9月20日 07:30 来自 新浪微博 #致四律师北海失陷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 洋相之一:上午开庭,第一被告人裴日红要求一名公诉人回避。十分钟后,出庭公诉人宣布检察院(对,不是检察长决定)驳回被告人回避申请决定。该被告人要求复议,休庭10分钟,审判长直接宣布,被告人的回避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定条件。有人剥夺检察长的复议决定权呢 9月20日13:24 来自 新浪微博 #致四律师北海失陷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 庭审见闻之二:第一被告人裴日红的辩护人 @律坛怪侠杨金柱 @王兴律师 准备一开庭,就第一个出场,展示刀法。结果法庭把第一被告押了下去,直接先审第二被告人裴金德。让老杨气得吐血,连连抗议,结果被审判长连搞法槌 9月20日13:28 来自 新浪微博 #北海案# 庭审见闻之三:审判长核对出庭人员身份时,无一被告人对辩护人身份提出异议。法庭调查进行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听取了排名第二却第一个接受审讯的被告人裴金德对起诉书的意见,公诉人发问完毕,审判长竟然问被告人对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担任其辩护人是否有意见。结果是什么,大家猜去 9月20日13:39 来自 新浪微博 #北海案# 庭审见闻之四:表示认罪的被告人裴金德,听了审判长征求对律师的意见后,说不用律师。其家属在旁听度大叫:“裴金德,你不能这样。”“被不用”的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被审判长要求退出法庭。见二人行动迟缓,审判长马上招呼法警“协助”。五六名法警随即出现在辩护席前。好吓人的阵势啊! 9月20日13:49 来自 新浪微博 #北海案# 庭审见闻五:在法警出动“协助”“被不用”的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退庭的情况下,可能在下面的审判中“被不用”的其他律师相继起身,欲退庭抗议。审判长遂宣布休庭,下午继续。回宾馆,杨金柱 及陈光武均接到审判长电话,说裴金德只是表示“不用”律师辩护,没解除委托,让去法院商量。哈 9月20日14:00 来自 新浪微博 #北海案# 庭审见闻六:以第二被告人身份获得第一个受审机会的裴金德认罪,并在上午的法庭调查之公诉人发问完毕,经审判长征询,“不用”其家属为其委托的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下午的庭审中,审判长把其他被告人逐一带来征询对辩护人的意见。还好,其他被告人均同意亲属委托的律师为其辩护。 9月20日15:54 来自 新浪微博 #北海案# 庭审见闻七:以第二被告人身份获得第一个受审机会的裴金德认罪,并在上午的法庭调查之公诉人发问完毕,经审判长征询,“不用”其家属为其委托的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因裴金德没有律师,法院宣布休庭,何时复庭另行通知。其实,法院复不了庭了,下次还得把今天走过的程序,重新来过。 9月20日15:59 来自 新浪微博 #北海案# 庭外惊闻:拟出庭作证的证人杨炳燕今日上午八点左右被北海公安叫走,家人至今联系不上。杨炳燕亲属反映,昨晚杨炳燕与 @陈光武律师 见面交流出庭作证事宜期间,被公安电话约谈;杨炳燕与警察见面后被告知“明天你最好失踪,出庭作证对你没好处”。 9月20日19:10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北海案# 庭外惊闻:杨炳燕亲属反映,拟出庭作证的杨昨晚被公安约谈,告知其今天最好失踪,出庭作证对其没好处;今日上午八点左右杨即被公安叫走,家人至今联系不上。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今上午被裴金德“不用”。这或与老陈会见裴时辩护秘密被人窃听有关。难道证人失踪,律师被逐,铁案就能办成? 9月20日20:12 来自 新浪微博 // @廖睿律师 :约谈杨炳燕的北海警察,违反《刑法》307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作证罪。// @周泽谈案说法 : #北海案# 庭外惊闻:杨炳燕亲属反映,拟出庭作证的杨昨晚被公安约谈,告知其今天最好失踪,出庭作证对其没好处;今日上午八点左右杨即被公安叫走,家人至今联系不上。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今上午被裴金德“不用”。这或与老陈会见裴时辩护秘密被人窃听有关。难道证人失踪,律师被逐,铁案就能办成? 9月20日21:31 来自 新浪微博 我以前是坚决反对穿这鸟袍的,是 @律坛怪侠杨金柱 坚持要穿的,都怪他。否则,也不至于出现 @陈光武律师 和 @朱明勇律师 “被不用”的情形了。// @杨学林律师 : #北海案# 上午在北海中院开庭,十位辩护律师均身穿律师袍出庭。结果不到三个小时就“牺牲”了两位(裴金德不要律师了,导致 @陈光武律师 和 @朱明勇律师 不能出庭)。下午大家脱袍上阵,结果另四位被告人均表示继续委托八位律师。 9月20日21:35 来自 新浪微博 女审判长把槌槌敲得那么猛,我还是第一次见。了不得啊// @杨学林律师 : #北海案# 今天在北海中院开庭时,又被法官敲的法槌吓得直冒虚汗。上一次是两个多月前,我和 @周泽谈案说法 在北京丰台法院开庭时,法官为了制止我们的发言,把法槌敲的震天响。巧的是,今天我们两人再一次共同出庭,结果又共同冒了一次虚汗。 9月20日21:37 来自 新浪微博 刚与杨炳燕亲属联系,被告知杨炳燕仍然联系不上,可能是被公安控制起来了// @周泽谈案说法 : #北海案# 庭外惊闻:拟出庭作证的证人杨炳燕今日上午八点左右被北海公安叫走,家人至今联系不上。杨炳燕亲属反映,昨晚杨炳燕与 @陈光武律师 见面交流出庭作证事宜期间,被公安电话约谈;杨炳燕与警察见面后被告知“明天你最好失踪,出庭作证对你没好处”。 9月20日21:46 来自 新浪微博 #北海案# 惊闻: @陈光武律师 可能被北海视为恐怖分子了,故开庭时已经宣告了辩护人名单的审判长,在庭审到了法庭调查中途,又回溯程序,让被告人裴金德确认对其家属委托陈光武及朱明勇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是否有意见,从而由裴决定“不用”此二位律师。两位律师被“不用”,有人心里的石头恐怕还是放不下! 9月20日22:16 来自 新浪微博 @李庄 律师应该有印象!// @王兴律师 :庭上审判长用普通话问:裴金德,你听的懂普通话吗?裴金德用方言答到:听不懂。(各位同辩,有印象吗?)// @李和平律师 :// @杨学林律师 :我在庭上一直观察裴金德,似乎处于半梦半醒之中。// @伍雷 :北海案,今日出庭受审的裴金德,显然受到极度恐吓!是谁,把一个正常的人,变成这样一种情况?他长时间保持沉默,惊恐,呆滞,天!这是我们的无罪推定!我要问,是谁,做了什么! 9月20日22:20 来自 新浪微博 杨炳燕亲属打来电话,说杨炳燕回家了。问她去哪里,她不说// @周泽谈案说法 :刚与杨炳燕亲属联系,被告知杨炳燕仍然联系不上,可能是被公安控制起来了// @周泽谈案说法 : #北海案# 庭外惊闻:拟出庭作证的证人杨炳燕今日上午八点左右被北海公安叫走,家人至今联系不上。杨炳燕亲属反映,昨晚杨炳燕与 @陈光武律师 见面交流出庭作证事宜期间,被公安电话约谈;杨炳燕与警察见面后被告知“明天你最好失踪,出庭作证对你没好处”。 9月20日22:25 来自 新浪微博 #北海案惊闻# :“不用”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的裴金德,将迎来第五届律师:第一届为“四律师妨碍作证案”主角之一的罗思方;第二届为法院指定;第三届通过公安“自行委托”;第四届为家属委托的陈光武、朱明勇两位律师。第五届估计会由法院指定。下午见裴家属,其表示竖决反对法院指定律师。好玩 9月20日22:46 来自 新浪微博 #北海案惊闻# 今天审讯裴金德时,虽配备了转换普通话和当地方言的复述员,但公诉人和审判长还是一度操起了本地方言。审判长解释是为了让被告人听懂。我指出,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公务活动说普通话是语言文字法的要求,被告人听不懂可由复述员以当地方言向被告人转述。于是,公诉人、审判长全部说普通话 9月20日 23:01 来自 新浪微博 ·         不知道第五届之后会不会有第六届?请律师同行们准备接力啊。锻炼律师队伍,任重道远呢// @周泽谈案说法 : #北海案# 惊闻:“不用”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的裴金德,将迎来第五届律师:第一届为“四律师妨碍作证案”主角之一的罗思方;第二届为法院指定;第三届通过公安“自行委托”;第四届为家属委托的陈光武、朱明勇两位律师。第五届估计会由法院指定。下午见裴家属,其表示竖决反对法院指定律师。好玩 9月20日 23:05 来自 新浪微博 ·         #北海案惊闻# 见自己为裴金德委托的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被裴金德在审判长特别回溯的程序中表示“不用”,裴金德的妻子杨子玉急得直喊“裴金德,你不能这样!”下午见到杨子玉,其不解:丈夫是初中文化,还在外面打工,平常能说普通话,也能听,今天的庭审中怎么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了呢 9月20日 23:27 来自 新浪微博 #北海案惊闻# 裴金德“不用” @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的原因猜测:一,裴按要求,需做认罪典型,不能让律师辩;二、陈律师被监听,会见时对裴金德说有证据能证明裴无罪,泄密了;三,朱律师过于彪悍,且陈律师一直宣称有秘密武器,并曾对法官说过“万一被害人黄焕海没死怎么办的话”,太吓人了! 9月20日 23:51 来自 新浪微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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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 0809 从费曼到“7.23”

费曼在听证会上当场演示o-环密封圈低温下丧失韧性导致泄漏的实验 从费曼到“ 7.23 ” 萧瀚 1986年1月28日,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发生爆炸事故,震惊世界。随后,联邦政府和NASA决定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组成了以国务卿罗杰斯为首的总统特别调查委员会,被物理学界公认为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受邀参与了委员会,从而成为该委员会中唯一一位没有行政职务的科学家。 正如任何政府行为都可能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罗杰斯委员会也不例外,费曼参加委员会工作之后,在最初的几天里,他觉得只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委员会的工作方式无非又是一套官僚制之下的文牍主义,不断地收到各种卷帙浩繁却毫无实质内容的文字资料,不断地听取各级官员汇报工作的废话。 然而,费曼就是费曼,他不是官僚,他也不是一个由得外界肆意干涉科学工作的科学家。早在费曼决定参与委员会之前,他太太温妮丝就说过,在12人委员会里,他会成为一个独立的调查组,而这将使得事故的真相可能得到揭示。于是,费曼一如既往地开始了独立调查,像往常一样,他开始往返于各州之间,与一切相关的火箭工程师、航天飞机工程师进行专业对话,在他严谨负责然而谦逊坦率的专业精神、真诚和热情打动下,越来越多人参与进来,协助他完成这次调查。也正如其往常发现重要物理思想的做法——在一次听证会上,费曼仅仅以一杯冰水和一个防泄漏材料O-环密封圈,当众解释了O-环密封圈因低温而丧失韧性而导致燃料泄漏,从而发生了航天飞机爆炸事故。 费曼在调查过程中不但发现了航天飞机爆炸的物理原因,还揭示了爆炸事故更深层次的制度原因:官僚制下的不负责任才是事故真正的原因。在航天飞机起飞的前一晚,O-环密封圈生产商摩腾公司的工程师就已经致电提醒NASA,“如果气温降到12°C以下,飞行计划就该取消。”但NASA却坚持要起飞(理由是以前气温高于12°C时,泄漏现象并未导致灾难),却不顾飞行当天的气温低至-4°C,航天飞机周围的气温甚至有低于-14°C的。可以很肯定地说,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和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了爆炸事故。 费曼在调查过程中,会随时将最新情况报告给委员会,他满以为委员会成员中的其他十一位委员,也都在第一时间就了解他的调查进度,然而,他后来才发现这些报告基本上都因管理上的拖沓和漠视而没有到达该看报告的人手中。更为神奇的是,费曼说他的每份报告都写了23次——仅仅因为报告内容不是被遗漏就是被乱删改。 向委员会提交了完整的调查报告之后,费曼又与罗杰斯发生了新的冲突,先是在委员会要求将费曼独立报告作为主报告一部分时,罗杰斯断然拒绝,最后妥协的结果是作为附件(它会推迟几个月发布)出现,随后,即使作为附件,罗杰斯也让秘书科尔对报告大删大改,同时还由于主报告的十条建议里的第十条是对NASA歌功颂德的内容,费曼极为反感,坚决抵制,这两件事导致费曼差点拒绝签字,并且威胁要撤回报告而自主发表。 官僚主义作风甚至到了这样的地步:在费曼不知情的情况下,给费曼安排了价格为每天90美元的宾馆,而报销的额度是75美元——费曼为委员会无偿工作之后还得自己支付每天15美元的额外费用,费曼原打算与他们死磕,后来考虑到委员会的难堪而自行承担。 上述事实来自费曼自行撰写的《调查“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失事原因》一文,正如费曼的妹妹在回答外界关于《别闹了,费曼先生》一书中的费曼故事是否真实时说的:“我哥哥从来不撒谎。”即使按照费曼自己的怀疑精神“没有任何疑点的事,不可能会是事实”,这篇报告内容的可信度迄今也并未遭到根本性撼动与质疑。 也许读过费曼的调查过程回顾,才能理解为什么费曼在《别闹了,费曼先生》一书中的结语: “因此我只有一个希望:你们能够找到一个地方,在那里自由自在地坚持我提到过的品德;而且不会由于要维持你在组织里的地位,或是迫于经济压力,而丧失你的品德。我诚心祝福,你们能够获得这样的自由。” 费曼在此提到的品德,是指他前文提到的: “第一条守则,是不能欺骗自己——而你却是最容易被自己骗倒的人,因此必须格外小心。当你能做到不骗自己之后,你很容易也能做到不欺骗其他科学家的地步了。在那以后,你就只需要遵守像传统所说的诚实方式就可以了。” 接着,费曼特别强调:“当你以科学家的身份讲话时,千万不要欺骗大众。”这是“很特别、与众不同、不单只是不欺骗别人,而且还尽其所能说明你可能是错了的品德,这是你作为科学家所应有的品德;这是我们作为科学家,对其他科学家以及对非科学家,都要负起的责任。” 铺垫了2000字之后,接下来要谈的是此次“7.23”事件。 “7.23”动车追尾事故现已有大量报道,除了涉及救难,同样举世瞩目的就是调查事故原因。目前,国务院已经成立了“‘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事故调查组”,其中专家组成员共有八名: 周孝信(组长,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王梦恕(副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交通大学隧道及地下工程试验研究中心主任)、郭 进(副组长,西南交大信息学院副院长,教授)、于永清(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陈维江(国家电网特高压部主任,教授)、唐 涛(北京交通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纪嘉伦(北京交通大学原交通运输学院院长,教授)、李和平(铁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这八位专家组成员之一的副组长王梦恕在723事故发生后,没有任何根据地猜测“发生此类事故令人感到意外,司机失误可能是事故原因之一。”(财新网:《王梦恕院士称疲劳驾驶或为动车追尾原因之一》作者:崔筝, http://policy.caing.com/2011-07-24/100283076.html )他所谓的“意外”结合其更早的言论,当指动车在科学技术方面质量过硬,不会是技术原因导致惨剧。而当越来越多新闻调查表明,动车事故可能与技术故障有关时,王梦恕才一点点改口。 另外,媒体也早有报道,王梦恕除了院士和大学教授之外的身份外,还有一个身份是“国家铁路建设高级顾问”、“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应该说,这样的身份担任“7.23”调查组的副组长,基本上等于自己调查自己,自己做自己的法官,这种安排不但难以将事故真相调查清楚,甚至可能会成为真相调查的障碍。 7月29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王全宝在新浪微博上报道说另一位调查组专家成员纪嘉伦(北京交通大学原交通运输学院院长,教授)在接到记者要求采访的电话后竟然声称:“如来采访我立即报警,高检都在这里。”(王全宝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1657070623 ) 到目前,尚未有其他六位专家言行的报道,但仅就王梦恕和纪嘉伦面对媒体的言论来看,他们恐怕很难指望得上。 在考察“7.23”调查组是否能客观中立地调查,以完成真相披露的使命,不仅要考虑任何国家都存在的官僚主义问题,还需要考察不同国家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对官僚主义所起的是制约还是推波助澜作用。 美国的政治制度,政府内部是最典型的三权分立的权力制衡结构,政府外部则是新闻言论出版自由保证社会对政府的监督。在“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失事调查的过程中,总统特别调查委员会直接受命于总统里根,而NASA本身作为负责航天事业的政府机构,也受命于总统。这种情况下,总统特别调查委员会出现官僚主义作风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三权分立的架构中,国会对委员会拥有质询的权力,如果没有费曼甩开罗杰斯到佛罗里达州独自调查的话,当罗杰斯出席国会听证会时就无法面对南卡罗莱娜州议员赫凌斯的质询: “……这些委员会的通病就是它们获得的信息都是别人送的,他们总是不愿意深入调查背后的东西。最后记者和其他人只好自己再来调查或猜测,就像直到今天人们还在调查肯尼迪被刺案呢!” 虽然罗杰斯在回答赫凌斯的质询时祭出费曼这根杀手锏,而此前恰恰是他命令费曼回到华盛顿,只是费曼没理他,继续自己的调查工作。而费曼对调查过程的回顾,也说明了即使有国会的权力制衡,调查委员会依然可能草率应对,不负责任。 相比美国,中国的政治制度安排,既没有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名义上各行其职,而实际上都被笼罩在党权之下,以行政权为主要掩体的党权几乎为所欲为;同时,政府之外,社会也没有新闻言论出版的自由,受制于政府权力的囚笼,无法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 中国这种制度是十分典型的官僚政治而非公民政治,即人民生活的方式、状态,几乎全部取决于官僚集团的喜好。权力不受限制的地方,官僚主义之恶将发挥到最极端的状态。 如此背景下,铁道部作为直接受命于国务院的铁道运输行政垄断企业,国务院的调查组既无来自人大的事实性权力制衡,也无社会性的外力制衡,要它能够避免官僚主义,避免徇私枉断,几乎是绝无可能的。且不论专家组成员的专业水准是否一定够格,即使假定他们的专业水准都能过关,但如果他们缺乏对科学和事实的忠诚,如何保证他们不做科学五毛?尤其是像王梦恕这样与铁道部存在着极其密切关系的人进入调查组,而且担任重要职务,如何保证他们对事实和真相负责?如何保证这些人不做干扰调查的事?如何保证他们不打压有良知的调查组其他成员?更进一步说,即使这八位专家组成员个个都有良知,他们如何在中国这样的政治制度安排下,能够顶住来自公权力的压力按照科学的要求进行诚实地调查?甚至还可以继续深入质问:如果他们顶住了压力按照科学和事实本身调查,以官方不喜欢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披露真相,他们自己的安危如何保证?有多少媒体敢于在动辄得咎、动辄禁令如雪片的险恶环境下协助他们披露?披露之后,他们将遭到怎样的待遇? 在费曼参与的挑战者号调查委员会中,正如费曼非常坦率指出的,他并不是孤胆英雄,在其受官僚主义掣肘的整个调查过程中,还有很多人或明或暗地帮助他,例如最先邀请他参与调查委员会的他的学生格雷姆,一直及时给他提供各种便利,委员会成员库提那将军暗示他应该调查防泄漏材料,即使是罗杰斯本人也在政治和科学的纠结中并未给费曼调查制造实质性障碍。而委员会成员对费曼的独立调查也都是真心支持的——即使他们本人可能未必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即使杰出如费曼,如果离开了小环境对他的支持,以及那么多基层工程师主动提供各种关键性证据,也无法挣脱官僚主义的桎梏而有所作为。而在中国这样官僚主义登峰造极之国,此次“7.23”的国务院调查组到底能产生何种结果,我想,如果不出意外,结果当不难想象;即使能够有简单的基本真相,其中大量的重要细节也是很难全面公开——甚至连内部调查都可能是语焉不详、一笔糊涂账。 我无法不绝望地认为,在雷区重重、禁令随到的恶劣环境下,再勇敢的新闻界也无法期待;而费曼的案例表明,即使在美国那样宪政制度完备、新闻自由充分的地方,如果缺乏对科学负责的勇敢的科学家,真相也不可能。那么,目前的“7.23”调查组,我们能期待啥? 2011年7月31日於追遠堂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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