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同

中国老干部老记者要求新闻自由

前中共高级官员、退休的官方媒体负责人以及老记者、老作家等23人发起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要求结束新闻审查制度,保障言论自由。 这封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援引1982年宪法第35条有关公民自由的规定,激烈抨击中国新闻出版界的现状,指出宪法赋予的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的条文28年不兑现,被党政机关制定的执行细则所否定,“成为世界民主史上的丑闻”。 公开信的23位发起人有原中共高级官员、退休的官方媒体负责人、老知识分子和老作家,包括毛泽东的秘书、原中共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锐、人民日报前社长胡绩伟、原中国日报总编辑于友、原新华社副社长李普、原中宣部新闻局局长钟沛璋等。 *老报人:新闻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公开信的发起人之一铁流本名黄泽荣,是中国知名的资深记者和老作家,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讲述了他们发表这封公开信的初衷。他说:“我们国家的新闻一直到今天也不是开放的,仍然是党的喉舌。新闻本来应该是社会的眼睛,现在变成党的喉舌了,因此报道极不公正。近些年来新闻甚至连党的喉舌都不如,变成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铁流介绍说,最近一、两年来,中国连续发生六起警察抓记者、作家的事件,都是因为这些记者或作家的作品侵犯了某些权贵的利益。尤其是报告文学[大迁徙]的作者谢朝平因触犯陕西省官员,而被当地公安从北京抓走的案件轰动了全中国。9月底,谢朝平在各方压力下获得保释后,参与营救的辛子陵、铁流等40余位记者和作家举办餐叙活动,萌发了上书的念头。 *资深媒体人成为要求新闻自由的中坚* 铁流表示,除了23名发起人之外,这封公开信还获得470多人签名联署。他说,这些发起人和联署人的特点值得关注。 他说:“第一个特点是老中青三代,最大年岁是于友,97岁,原中国日报副总编辑。好多新闻界名人、当年新闻界的元老,都参加了签名。岁数小的是22岁,大学生。第二个特点是新闻界签名的大概占了百分之60,包括记者、报社部门主任、出版社社长等等。第三个特点是,签名的百分之90都是中共党员,而且是老党员,有些人的党龄甚至比胡锦涛的岁数还要大。” *新闻法治化,报刊民营化* 公开信要求全国人大立即着手制定新闻出版法,废除目前实施的新闻出版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政府管制新闻出版的“执行细则”。 公开信还提出一系列改革新闻出版的具体建议,包括实行追责制,取消强化审批制度的“预审制”;取消媒体的主管单位,由主办单位独立负责;开放互联网,网络管理部门不得随意删除网上文章;允许“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改制为民营报刊,作为试点探路,把报刊民营化作为政治改革的方向之一;允许已经回归中国的港澳书籍报刊在大陆公开发行等等。 *中宣部是祸国殃民的黑手* 公开信还建议,“在适当时机,可以考虑宣传部更名,以符合世界潮流。” 提起管理中国意识形态的中宣部,老报人铁流的义愤之情溢于言表,他把中宣部比作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的“一只黑手”,到处封杀,到处打压,连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言论都敢过滤和删改。 他把主管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和中宣部长刘云山称为“千古罪人”。他说,领导人的一些愚蠢行为让中国在世界面前蒙羞,刘晓波获奖就是一个明显例证。 他说:“刘晓波这件事就是言论自由的问题,应该说诺贝尔和平奖不是诺贝尔委员会授予的,而是胡锦涛给予他的。刘晓波就写了一个零八宪章,就是个言论,你判他干什么,这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结果不是别人要颠覆你,而是你自己丑化自己。” 这封公开信10月11号出现在网络上,但是转载公开信的个人博客和网站很快被删除或采取了清理行动。不过铁流证实,直到现在,一些网站仍在转载这封公开信。 *兑现承诺, 落实宪法条文* 中国青年报资深编辑李大同对美国之音表示,他虽然没有机会在公开信上签名,但他完全支持公开信的观点。他说:“呼吁书写得非常清楚,就是需要把你的宪法条文落到实处,不要再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一纸空文。中共建政已经60周年了,你向人民承诺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在哪儿呢?” 李大同曾经是中国青年报著名时事评论栏目“冰点周刊”的主编,他2005年因刊发中山大学历史学教授袁伟时的文章[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被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定性为“严重违背新闻宣传纪律,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罪行翻案”,于2006年受到撤职惩处,冰点周刊也因此而停刊。 中国政府对于新闻言论自由有自己独到的理解。不久前中央政府驻香港的中联办宣传部门负责人对香港记者表示,当社会秩序出现危机时,协助政府执行应急措施是媒体的首要责任,监督政府则是第二任务。香港记者协会对此提出反驳,说这种概念与国际社会公认的普世价值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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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节?记者劫?

《南方都市报》记者在虎门采访时被当地保安人员殴打。不久前,又有上海记者因揭黑被浙江警方通缉。有专家说,记者权益被侵害在中国社会已经不是“新闻”,更需要警惕使用公权力来打压包括记者在内的文化人。 *利用公权力打压最可怕* 8月31日,《南方都市报》记者在虎门一个路口采访时被现场多名治安员殴打,眼睛和脸部受伤。 虽然官方和警方迅速表示关注和调查,但是类似暴力事件仍层出不穷。7月29日,《华夏时报》的深圳记者被不明身份男子拳击面部。7月30日,上海《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被多名男子上门骚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7月因揭露内幕交易被警方通缉36小时。 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国际记者联合会十分关注过去两个月内中国发生的针对记者的暴力事件。联合会要求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对有关事件迅速公正调查并维护记者自由采访权。 香港时事评论员何亮亮认为,记者缺乏保护,反映中国没有新闻自由,就算有保护记者权益的法规,特别在地方当局这一级根本就不遵守。他说:“逮捕记者、侮辱记者、阻挠记者采访已经是相当司空见惯的。现在中国地方当局对记者特别狠毒,反映舆论监督对于中国很有用有利。包括中央当局一些官员特别害怕舆论。” 《中国青年报》的资深媒体人李大同告诉美国之音,“正常。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度里是正常的。证明还有媒体搞舆论监督。基层现在胡作非为,打记者算什么事啊。” 李大同说,中国各地媒体环境不同。与上海和北京的媒体相比,南方媒体的环境好些,说话空间大些。他说:“最可怕的不是什么小保安小官吏打记者,他自己都知道这是违法的,记者要保护好自己就跑,还能怎样,没辙。真正可怕的、需要警惕的是以法律的名义来闹你,用公权力来抓记者对付媒体。” *打压记者等文化人趋势加剧* 8月19日住在北京的作家谢朝平因撰写《大迁徙》被陕西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为由,从北京的家中带走,非法拘禁超过半个月。 李大同和何亮亮都对此表示关注。 何亮亮说:“很明显是因为他写的长篇报告文学,看来是刺痛了地方的某些人。结合科普作家方舟子在街头被袭击,我觉得反映在中国社会上对于文化人,对于那些敢于维护公益的文化人的暴力袭击、非法逮捕的趋势在加剧,值得大家关注,有识之士、包括官方必须予以制止。” 谢朝平经过三年采访,自费出版了1万本纪实文学《大迁徙》,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官方侵占移民款项。作品主角就是渭南地区的移民。 每年的11月8日是中国记者节,也是中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有专家认为,有很多记者被非法拘禁和殴打、采访器材被破坏等恶性案件,“记者节”也成了“记者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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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主.梦

作者: 楊偉中  |  评论(6)  | 标签: 中国 , 历史 , 政治 , 深圳 , 民主 30年前的今天,1980年8月26日,大陆当局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立经济特区,意在借重港澳台的经验与资金,这四个特区成了改革开放的第一批试点,其中紧邻香港的深圳成绩尤为突出。30年来,深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象征与代表,也起着加速经济改革步伐的重要作用。 只不过,深圳在推动经济进步上的意义被突显,它在政治上曾起的作用与成果却常常被遗忘,甚至被遮掩、被扼杀,需要我们将之唤醒。 深圳曾是中国民主实验的突破口。在深圳特区成立前,1979年1月,由袁庚倡议,当局决定在深圳南头半岛设立蛇口工业区,这块2.14平方公里的土地,不仅是经济改革的首个试验区,更在1980年3月率先实行干部、职员公开自由招聘制。1983年4月24日,蛇口第一届管委会实行民选,先经民意推选产生候选人,再经直接选举产生干部。管委会两年民选一次,每年还由民众对管委会成员投票,不信任票过半就下台,包括袁庚自己。投票前,候选人要发表施政演说,还要回答民众质询。由袁庚主持的这一系列大胆的民主实验,维持了多年,直到他离休为止。 深圳曾在言论空间的开放上领先全国。舆论监督权力,是袁庚蛇口实验的重要内容,当时袁庚批准创办的蛇口党委机关报《蛇口通讯》就曾公开发文批评袁庚。 1986年,《深圳青年报》刊登读者来信“赞同小平同志退休”,直指高层领导人,这样的言论尺度,今天大陆的市场化媒体都难以超越。1989年以前,深圳大学也是中国最自由开放而富有民主气息的校园之一。 更重要的是,经济改革最早的深圳,公民社会的孕育,市民的权利意识都相对成熟茁壮,为因应市民的需求,深圳当局也多次提出政治和行政体制的改革方案。 这里是个人参选人大代表最早的城市之一,政府体制进行分权协调的改革方案(所谓“行政三分”)多次提出。2008年5月,深圳市政府提出的《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由同级人大差额选举出区长、副区长,为以后条件成熟时进行市长差额选举积累经验”,以及在党内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允许参选人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竞选活动,开展部分区人大代表的直接竞选等规画。 日前温家宝总理在深圳的讲话,说到“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而停滞和倒退最终是死路一条。这番话引起很多关注、讨论以及批评,同时也重新提出了一个疑问:深圳有可能成为政治改革的特区吗? 我敬仰的新闻前辈李大同说,政治体制改革不是局限在某个地区可以有所作为的,而中国的政治之癌,也不是在某处动个小手术即可解决,还有更多的人批评温家宝总理的话是空谈。 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当局领导层中有人呼吁政治改革,我们不用寄予过高的期待,但这总是件好事。如果他所说为真,我们自应积极呼应,努力推进,尤其要谨防有些人把“政治体制改革”限缩成“行政体制改革”。如果他所说为假,至少政改的正当性已经更为加强,我们要努力“弄假成真”。 至于“政治特区”的问题,全面的改革与民主当然是追求的目标,我们不应该,也不可能把要求局限在一地一区的改革。不过,如果体制内开明派能与市民力量合作,在某些地区进行民主试点,一点突破,带动全局,并不需要反对,也值得支持。 何况,深港日渐一体化,香港的民主选举和政党政治固然未臻理想,但毕竟走在深圳前面许多,现在深圳当局说要“叫板香港”,除了经济发展外,在政治方面落后于香港的深圳,难道没有不得不改、不得不变的压力? 在特区三十周年庆这一天,深圳《晶报》以“从今天起,让我们追逐新的梦想”为题发表社论,文字激情澎湃,不过对“梦想”的内容说的还是比较隐讳: “深圳的成长,不只指向各种经济指标,还包括包容、开放、自由、公正等现代理念对人们的渗透与陶冶。如果说,过去,很多风行一时的理念首先发酵于这块土地,成为公民意识觉醒并激荡的一种标志,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走过而立之年的深圳,会有更多市民自觉关注城市公共事务和公共福祉,一个更加成熟的公民社会将为城市竖立全新的标杆”。 我们期待这个梦想,在深圳,在全中国都能实现。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6 个评论 楊偉中的最新更新: 铲除专制,光靠写写文章肯定不行 / 2010-08-25 17:58 / 评论数(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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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区30周年 政治改革受关注

8月26日是中国深圳等4个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有大陆和香港媒体报道说,一些专家被官方组织起来研究如何将经济特区转化为政治特区,带动政治和其他方面改革。但有分析人士认为,政治体制改革不可能在某个地方先行。 *官方计划高规格纪念* 本月26日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大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纪念。香港《明报》报道说,除了举行高规格纪念活动,中央、国务院还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调研,总结经验,为特区再次出发把脉布局。 1980年,作为改革开放的第一批试点,中央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立经济特区,意在借重香港、澳门、台湾。随后三十年里,以深圳为代表的特区成为加速改革开放步伐的重要推动力。 但是有看法认为,像深圳这样30年的快速发展的特区,近年已经陷入瓶颈,社会政治体制改革相对落后,累计社会和民生问题,贪污腐败严重、人才资金外流。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2009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 *李大同:特区实验难解体制问题* 《南方都市报》引述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罗力等学者的话称,下一个30年广东应该把经济特区改为政治特区,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核心去带动其他改革,还可以借鉴香港在法制、政府运作、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的经验。 但是,北京资深新闻工作者李大同认为,政治体制改革不是某个地方、某个地区可以有所作为。 李大同说:“知识界有这样的愿望,但几乎是不可能做到。政治体制的核心问题是权力谁授给你的问题。现在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上授,如何改成民授,下面授予你权力随时还能夺走你的权力。这种改动怎么可能在一个地区完成。不可能。必须总体做才可能。” 李大同说,目前共产党将牢牢把握权力作为自己的核心基础和治国理念,不会横向或纵向分割。 “连香港都不让你搞(普选),何况大陆呢。香港连普选都要推迟到多少年过去。深圳的问题不是它自己的问题,这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问题。权力不受监督。这是个癌症,不是某处动个小手术就能治好的。” *郭宇宽:政治改革何必特区先行* 而公共知识分子、专栏作家郭宇宽认为,虽然特区更应该进行政治改革,但政治改革本身并不需要以经济发展为先决条件。 他说:“这种搞法不见得一定是深圳、厦门这些地方,任何地方都可以,甚至一个县也可以。因为中国现在的选举只到村一级,哪个地方能搞到乡一级就是特区。” 郭宇宽认为,即使是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的地方,例如甘肃和新疆,不但适合,也更加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前段时间新疆和西藏出现骚乱,说明我们原来的特区政策不合适,需要进行调整。” 当年作为改革开放的试点,邓小平曾给特区做出“杀出一条血路”的指示。如今面对经济发展超越政治改革,社会问题累积的瓶颈现实,对特区进一步发展构成不小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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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公安将重新调查仇子明案

对于中国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导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公安局网上通缉一事,浙江丽水市公安局星期二表示,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两级警方法制部门专家已经介入,省市警方将重新调查这个案子。 中国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导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公安局网上通缉。经济观察报星期二发表声明,对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经济观察报还表示,报社将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中国记协,同时上报新闻出版总署。 据新京报报导,从5月份收到举报到6月5日,经济观察报驻上海记者仇子明,写了一篇题为“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的报导,称凯恩股份在改制、土地转让以及上市公司资产转让中存在问题,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6月22日,仇子明再次发表题为“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的一篇报导,称凯恩股份涉及在凯丰纸业收购、以及另外两宗对浙江亨宝德纸业的收购行为中,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嫌疑。 之后,2010年7月23日,浙江丽水市公安局签发通缉令。其中表示:2008年以来,该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及公开散发传单,诋毁某公司,严重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其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名。 但是,浙江丽水市公安局星期二表示,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两级警方法制部门专家现在已经介入,省市警方将重新调查这个案子。对于是否撤销对仇子明的网上通缉,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决定。 对于这起案件,北京青年报资深编辑李大同表示,这完全是地方公权力不当使用的结果。李大同说:“这个很明显,是当地公权力部门维护自己地方利益,完全错误地出动警力,通缉舆论监督报导的记者。这件事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是滥用警力,滥用公权力的一种作法。” 据新京报报导,仇子明目前已经暂时离开北京,在“安全的地方”等待事件处理结果。经济观察报一位高层人士表示:“仇子明现在很好,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 至于浙江公安当局会不会在重新调查这起事件之后,把这这个事件整个加以厘清,从而撤销对仇子明的通缉?北京青年报的李大同说:“我觉得是否能完全厘清不好说,但是这个通缉令应该会被取消。” 对于将来会不会再次发生这类记者遭到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事件?李大同表示:“一定会再次发生的。因为这是近几年来,中国社会出现的一种以公权力、警力公然对抗舆论监督的这样一种新形式。过去几年已经多次发生过这种现象,包括到北京来抓记者,这样的事件多次发生。我要说这都是地方权力黑社会化也许有点严重,但确实是公权力严重的地方化、本地化。这是一个趋势。我觉得这类事情还会发生。这将是一场比较长期的博弈。” 李大同最后强调,说到底,这还是有关中国新闻自由的问题,只要中国一天做不到新闻自由,这种当局借由公权力打压记者报导的事件,就一天不可能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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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文库】“再找演员的话,请放过未成年”(外二篇)

【404媒体】“等帘子拉开,模特已经换上了新衣”(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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