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光

OhMyMedia | 南方人物周刊:“环球”凉热风暴眼中的胡锡进与“环球”舆论场

稿源:南方人物周刊 | 作者:本刊记者徐梅 发自北京 图/本刊记者 梁辰 日期:2011-06-27 敏感瞩目的报道内容、百万级的单期发行量和“特立独行”的新闻姿态引起了官方和民间对这张报纸的共同关注,《环球时报》一向被视为党报子报“导向性与可读性”高度结合的一个成功典范。但是,当其掌门人胡锡进走进微博,却遭遇网民围攻。 《环球时报》办公楼(梁辰) 胡锡进(梁辰) 是否确定拿胡锡进先生与《环球时报》的话题作封面报道,一度让我们十分纠结。 必须承认,同样作为新闻纸,本刊与《环球时报》在新闻理念以及操作方式上均有着相当差异。作为一份号称“单期销量过百万”的报纸,《环球时报》在中国拥有较大的影响力是一个客观事实,其所宣示的立场、对公众的影响均不容忽视。对一切客观存在,只要其构成了相当影响,理所当然地可以列入新闻选题,无论你对这种现象持何种看法。 今天的《环球时报》被贴上了越来越多的标签——“愤青大本营”、“爱国贼老窝”、“商业民族主义”……但正如我们在报道一位日本“右翼”、“反华分子”、“野心家”时所说的,在对人对事评判、贴标签前,先给予充分的了解认知,才是正途,我们的封面报道,力争呈现一个真实而复杂的胡锡进和《环球时报》,以及作为背景的近二三十年来民族主义、自由主义、“新左派”等主要社会思潮在中国的纠葛。 报道一个真实而复杂的中国,这是不少有雄心媒体的追求,胡锡进先生和他领导的《环球时报》也不例外,但是,各家媒体抵达“真实”的路径却大相径庭,有的媒体长于口号与立场的宣示,却短于论据和逻辑的展开,有的则相反。口水活与智力活的取舍,避重就轻与迎难而上的抉择,是媒体的专业水准与责任的试金石。 《环球时报》无疑是一份拒绝平庸的报纸,这一点,遍布其版面的高强度高分贝的标题已展露无遗——《美国又叫嚷受中国排挤》、《日美相互怂恿防中国》、《美国你别瞎搅和》、《日本右翼人性何在》、《西方国家会一一破产吗?》、《希拉里莫辱没自己的国务卿之尊》……再如涉及国内事务的标题:《是谁在严重违背法律精神》、《中国总能撞碎“拐点”的障碍物》、《中国应理直气壮发展网军》、《独立参选人应从微博回归现实》…… 《拒绝平庸》是今年某省高考的作文题,但正如一位论者所说,在今天的中国,拒绝脑残,比拒绝平庸重要得多、急迫得多。 1993年1月3日,《环球时报》的前身《环球文萃》创刊,4开8版,每周一期。女明星巩俐的大幅图片占据了创刊号头版大半个版面。 促成这张报纸诞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民日报》社内部改革,“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所属各部门奖金由部门自己解决。“穷”得发不起奖金的国际部申请创办一张子报,以期在这个新的平台上整合闲置资源,提高记者们的福利待遇。 彼时,从北京外国语大学俄语系毕业4年的胡锡进即将作为《人民日报》国际部记者派驻前南斯拉夫。这位空军尉官在硕士毕业当年脱掉了军装,11年的军旅生活在他身上打下了烙印。 他在微博中写道,“我(从)18岁上军校(算)起,当了十一年兵。老政委第一次讲话说,同学们,你们今天就算参加革命啦,大家哄笑。三十多年后想起来,军队的那一段,对我对国家的认识垫了一块基石,我毕业后在山里的基层部队待了三年,那时的中国很穷苦,军官们抽烟卷烟叶,周围农民来偷我们的取暖煤,我那时以为一辈子都会这么穷。” 这段经历也直接影响到他的新闻理念,“当兵的人会有保卫这个国家的责任感,今天舆论比较混乱,中国各种力量跟西方相比,舆论力量是最弱的一环。有时候会自觉不自觉产生一点舆论上保卫国家的念头。” 1 当胡锡进穿行在塞尔维亚、黑山,深入前线报道波黑战争时,“三星(歌星、影星、体育明星)高照”的《环球文萃》正尝试着以一种全新的新闻姿态来争取自己的市场份额。它不可能像母报《人民日报》那样,凭借自己党报的龙头地位获取政治优势和经济支持,而必须靠吸引读者、服务读者赢得生存空间。“那个时候报纸并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方向,老百姓喜欢什么我们就登什么。”胡锡进在一次访问中这样说。 1996年他加盟《环球文萃》,担任副总编辑,时任总编辑为何崇元(现任《人民日报》社副社长)。当时这张报纸的发行量已经从创刊之初的两万份增至15万份。1997年,报纸更名为《环球时报》,从人物新闻、社会新闻转向国际时政新闻。 1999年5月,中国驻前南斯拉夫使馆遭遇北约轰炸;7月李登辉抛出“两国论”,在国家外部矛盾凸显、民众情绪激愤的时局之下,《环球时报》一纸风行,发行量从1998年的44.5万份,激增到148.5万份。2001年他们对“9·11”事件的深度报道,单期发行量曾高达199.6万份。 胡锡进坦言包括自己在内的早期创办人,并没有料到《环球时报》能有如此大的影响力,“这张报纸被时代大潮冲刷着前进,我们最初只是尽量想把报纸做好,没想特别多。后来这个社会在变化,中国变得很重要,逐渐地,这个社会在推动着你,很多报道越来越政治化,有时候感觉像是被这个时代抓了壮丁,它要求你一定要在政治上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做社会变化很纠结的参与者。” 1993至1996年间,他在前苏联和东欧的3年采访游历,是辨识他思想转变的一个重要路标。 “1989年我天天在广场上,跟大家一样喊。之后经历的一些事情对我产生了影响。我去了苏联和南斯拉夫,看到了那些国家的变化,他们的目标跟他们的实际效果正好相反。苏联那么强大的国家,虽然有问题,生活水平跟中国比起来还是相当高的,转眼之间就因为分裂而垮掉了。” 令他记忆深刻的还有在南斯拉夫萨拉热窝的采访经历,“那里曾经举办过奥运会。我去的时候,奥运会的主体育场已经变成了坟地,人们穷得简直不可思议。” 他在贝尔格莱德街头,看到两个俄罗斯人卖唱,“他们来自新西伯利亚,那里曾经是科学城啊,非常发达。他们俩过去在那里工作,现在要饭要到东欧了,一个人拉手风琴,一个人唱,天气很冷,我把他们带回了我家。他们说感谢苏联给我们留下了几首全世界都能听懂的歌。” 这段经历让他向西走,向左转。“西方民主实践会提供经验,帮助我们前进,处理不好,就会引起动荡。” 当他成为《环球时报》的操盘手之后,他的政治观深刻地影响到这张国际新闻纸。“《环球时报》是一张爱国主义的报纸,我们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参与者和拥护者,我们有牢骚但更有信心。国家发展的机遇一旦失去,一下子就没有了。总体上,政府的权威对中国很重要,中国太大太复杂。” 2 台湾问题、中美关系、中日关系、中国周边地区安全问题是《环球时报》最为关注的几大焦点。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曾以《环球时报》2004年1月至6月的头版新闻为分析对象,对其新闻关键词、新闻议程及新闻语境进行剖析: “78条头版新闻中,有关台湾问题的占38条,约占半数。有关中美关系问题的报道有16条,屈居第二,而且在中美关系问题报道中11条涉及台湾事务。” 敏感瞩目的报道内容、百万级的单期发行量和“特立独行”的新闻姿态引起了官方和民间对这张报纸的共同关注,在不同话语体系、评价体系下,《环球时报》的公众形象也是纠结的。 一方面,它被视为“把媒体议程、公众议程和政府议程紧密结合”的典范。作为体制内最具盈利能力的媒体之一,有许多传媒学人聚焦、总结其成功经验。在中国期刊网上检索“《环球时报》研究”,可以看到全国各地新闻院校的师生在各类新闻业务研究杂志上发表的对该报“办报智慧”的高度评价。其中有人称赞《环球时报》通过报道国际事件,达到塑造中国自身议程、中国政府执政形象的效果,“可谓事半功倍”。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副教授张晓红,常年关注党报党刊,她在该校党报党刊研究中心办公室接受了本刊采访。在她看来,《环球时报》毫无疑问是党报子报“导向性与可读性”高度结合的一个成功典范。 但另一方面,也有学者对他们的办报理念提出质疑。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传播学院教授展江曾公开批评《环球时报》中文版在国际摩擦报道中或断章取义、或歪曲原意,表现出过于强大的民族主义,认为其操作手法击穿了客观、公正、追求真相的职业底线。 历史学者、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平时并不大看《环球时报》,而所见的有限文章,“水平之低,令人吃惊”。《环球》近日发表的一篇文章名为《西方国家会一一破产吗?》,其中称“公债是强权者向无权无势者借钱,是富人向穷人借钱,目的只是为了让富人保持他的生活水准。中国和欧洲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中国很早就是平民社会,穷人和富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富人不能强迫穷人‘自愿’借出。而欧洲长期是森严的等级社会,富人可以借助权势,逼迫穷人借出。”这篇文章还谈到,“西方国家的‘公债’、‘国债’制度也一样,当世界上不再有地方可以抢劫时,这个制度连同它的高福利、幸福生活和人权,都将一起完蛋。” 对此,袁伟时一连指出几条错误:首先,公债的定义很荒唐。概念的界定要经得起推敲。他们忘了现在的中国政府也发公债(国债)呀。文革前,工薪阶层实际上人人都要按一定的限额买公债的。其次,缺乏历史常识。说中国很早就是平民社会,这已值得怀疑。他们忘了国民政府是常常向国民强迫“借债”的。例如,征收田赋,十多年后乃至几十年后的赋税已经“预征”了。这实际上是强迫“借债”。再次,说西方的国债是靠掠夺其他国家来还钱的,没有地方掠夺了,这个制度就要完蛋了。按照他们的逻辑,消灭帝国主义太容易了!第四,说西方国家的公债是还不起的,说中国买美国国债是被迫的,这些中国穷人的血汗钱会被赖掉的。这简直对外汇储备毫无常识。中国买美国国债是一种投资,因为它的国债回报率比较稳定;而且这些国债是随时可以自由买卖的。 “散布这样的言论是与执政党的外交方针唱反调。三十年来没有美国这样的大市场,中国不可能有如此快的发展。美国跟中国有很大的共同利益,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美国跟中国是战略伙伴关系。美国错误的举措当然应该批判,但你作为《人民日报》集团下的报纸,对世界一体化的趋势惊人无知,对执政党的外交方针惊人无知,实在令人震惊。”袁伟时说。 《环球时报》中文版和英文版话语体系的差别也引起了受众的关注,今年3月30日,《环球时报》英文版以“Threeoutspokenacademics”(三个敢言无讳的学者)为题对张鸣、陈丹青和贺卫方作了报道。贺卫方先生在微博上感叹,“我们又一次看到,在中国,媒体管理尺度的‘内外有别’。该报中文版也能如此坦率真诚,尊重事实,遵循传媒伦理,那该多好。” 知名评论员、原凤凰卫视主持人杨锦麟认为,在中国官方话语体系的建构中,《环球时报》确实是个独特的个案,“是一个备受争议、毁誉参半的媒体经营模式和新闻样态”。 他同时指出,《环球时报》并没有被排除在“喉舌”范畴之外,同时这张报纸身上还有很明显的“商业新闻学”的强烈痕迹,是另一种“苹果化”的行销和包装。 “它侧重于国际新闻,侧重于当下国际或境外新闻热点,擅长于新闻标题的耸动,对于危机事件的新闻处理,也常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意冲动。” 中国网络传播学年会创始人、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传播学系主任杜骏飞教授解析《环球时报》时,指出它身上有着浓重的发展新闻学的特征。 “发展新闻学是第三世界国家为了抗拒发达国家新闻霸权而兴起的一股新闻浪潮,发展新闻学认为新闻报道应该着眼于有利于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事件,强调正面的、深入的和解释性的报道。胡锡进那种为中国打气、捍卫中国的面子、国家利益至上、一切以发展为主调的理念,在一些后发展国家新闻史上也曾有过,《环球时报》的新闻立场不算独创。” 在他看来,《环球时报》的新闻专业主义气质并不突出,“这张报纸的商业气质比较浓,强调市场。爱国当然没有错,但它的很多内容在迎合比较狭隘的民族主义。这种商业气质会使得《环球时报》迅速成功,迅速受瞩目,但不容易赢得专业尊敬。” 一位《环球时报》记者承认,他们经常遇到的评价就是“商业民族主义”。在不少同行眼中,这是一个比狭隘民族主义更让人鄙视的词汇,后者无论对错,尚不失其信仰,而前者则纯粹是操弄意识形态当作赚取钞票的工具。 3 人民日报社大院里,《环球时报》所在那栋小楼并不起眼。“既要努力开拓,又要十分稳妥”的大标语挂在三楼的楼梯口,十分醒目。 “这是老总编何崇元先生当年挂上的,这么多年了就一直挂在这里。”胡锡进站在这个灯箱旁边拍照,2005年起担任《环球时报》总编辑的他雄辩、自信,也是一位每日更新的“微博控”,他称自己是“体制内的另类新闻人”。 今年2月25日,他在新浪开通微博。他在微博上这样自我介绍: 我是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当过11年兵,作为记者,在前线报道过波黑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热爱祖国,懂得这个国家的艰难。作为总编辑,我希望《环球时报》说真话,不回避敏感问题,用我们所有报道的总和,展现复杂的世界和一个真实、复杂的中国。 开博半天时间他就收获了五千多位关注者,但留言中多数都是批评他和《环球时报》的。有网友称他为“义和团总教练”,还有网友断言,“(开微博)将是你今生最后悔的事情。” 网友“@灵犀青眼看世界”在他的微博后面发表了自己的评论,“终于看到《环球时报》老大的声音了,展现了一个无比强大的中国是真,但说展现了一个真实的中国,说来你自己也难相信。” 也有网友力挺他,“我觉得你挺难的,坐在这个位置上,既要说真话,又要顶住来自各方的压力,真的不易。” 开微博不到4个月,胡锡进的粉丝已突破百万。他发的微博可以轻易就得到数百条评论,其中批评、讽刺乃至谩骂的回帖占了一半以上。他的一位下属坦言钦佩他的承受力,“要是我早就关了。” 胡锡进保持着非常好的风度,颇具雅量地回帖给骂他的网友,提醒他们文明措辞,“我也可以把他们拉黑,但是我不想这么做。早就有人告诉我,上微博是要豁达一些的,否则别来。” 有的时候,他说自己会感到委屈,“现在很多人都立场化、简单化、口号化、价值观化,不去认真辩论和思考。说起什么事情马上就占据一个道德高地,以此居高临下。” 杜骏飞教授认为,胡锡进在互联网上的遭遇其实是《环球时报》的遭遇。一部分网民和胡锡进所代表的《环球时报》发生冲突,是因为彼此的爱国语境是不一样的。 “《环球时报》所说‘爱国’的‘国’,初看上去是指country或者是nation的整体概念,但今天的社会公众比较强调的是社群community,或阶层class。中国国力增长,国家整体是繁荣的,但是很多阶层处于激烈的动荡,甚至处于相对贫困当中。有时候,国家的整体利益与他们的阶层感受并不对称,‘国富民穷’,容易导致社会舆论的抗议。” 在杜骏飞教授看来,“受众和《环球时报》之间,对于‘爱国’的‘国’的概念,还可能存在更加严重的另一种差别,那就是‘爱政体’与‘爱国家’的差别。” “更不幸的是,胡锡进他们所强调的国家概念,其本质某些时候更接近于state,是国家机器、国家权力的一种延伸,而在公众心目中,爱国主义,通常只是爱country而非state。当有人打着country的旗号抒发对state的拥护时,政治学上所说的‘政治怨恨’就会因此爆发,这时,公众会把历史沉淀下来的政治怨恨发泄到任何为state说话的媒体或者机构身上去。” 4 5月2日出版的《时代》周刊评选出了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人,传媒人胡舒立是5名上榜的中国人之一,其他4位包括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国防部长梁光烈、时尚出版人洪晃等。 在谈到自己对事业的理解时,胡舒立说在中国推进自由主义的新闻理念,需要“坚信自己所做的,聪明地去做,并且永不放弃”。 耐人寻味的是,被外界视为与自由主义新闻理念格格不入的胡锡进也在微博中透露了自己的职业风险,“做媒体难,得担当,敢冒险,还得智慧有度。喜欢不喜欢,这就是中国媒体的现实环境。你要承受得起失手时必须付出的代价,以及完全不知道你苦衷的网友的指责。” 接受本刊专访时,他说,“我们发出自己的声音有时是和官方不一致的,我写过很多检查,也接到过有关方面的电话,希望我们不要谈某些问题,经常有这种情况。” 他认为《环球时报》在中国传媒业的共同限制语境下做了许多可贵的尝试,并坚信未来新闻史会给自己和《环球时报》一个正面的评价。 “这些年《环球时报》在国际报道领域突破的禁区,或许没有哪家媒体能和我们相比。我们这一两年不断触碰敏感话题,我们该说话的时候没有沉默,这需要勇气,这样做对于一点声音也没有,是一种进步。” 在外媒眼中,《环球时报》是一张“商业民族主义”新闻纸。英国《金融时报》称,其成功方式“部分在于吸引中国新的民族主义,为拥护军力扩张的声浪和对西方的强硬批评提供大量版面”。 刚刚结束的中德媒体论坛上,德国《世界报》记者这样形容胡锡进,“《环球时报》被认为特别爱国,但胡的表现完全不同于一个干部型记者。他说,‘中国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可以进行批评,我们也想改进体制,但是我们不想要混乱。’他戴着鲜艳的领带,发型让欧洲人想起披头士乐队,说话富于激情,不带讲稿。” 胡锡进表示自己留意但并不在意外媒对自己的批评,“《环球时报》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命运和中国崛起的命运联系在一起。通过外媒态度可以看出,《环球时报》是中国的主流报纸。外界在批评中国的时候,把《环球》一起批评。就像我们批评美国时,经常连《纽约时报》一起批评一样,这恰恰说明我们和中国命运连为一体。这不是不好意思的事情,这值得我们骄傲。” 来自微博的批评也同样不能动摇他的自信,“《环球时报》这么大的发行量,这意味着大家在读我们的报纸,认同我们的立场。大多数人是支持我的。” 杜骏飞认为,胡锡进可能误解了“主流化”的新闻学意义,“首先,主流的,未必就是正确的;其次,对主流化的追逐,过去、现在、未来都永远不可能是新闻价值的本质。” 5 麻省理工学院的媒体实验室创始人兼执行总监、早期互联网的思想家之一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NicholasNegroponte)曾经预测说,互联网的全球化,将改变我们的国家观念。他预测,国家将会蒸发,“就像一个樟脑丸,从固体直接变成气体”,“民族主义将不会比天花有更多的生存空间”。 然而在中国,这颗樟脑丸挥发的速度似乎要慢许多。 杨锦麟先生笑言,“在凤凰卫视,我的同事董嘉耀所主持的《军情观察室》,在凤凰所有栏目中,收视率一直位居榜首,其他栏目再出彩再优秀,一般都无法超过这个节目的收视率。” 究其原因,他认为随着综合国力、国际政治影响力和崛起速度的递增,中国被激活的民族主义情绪也在水涨船高,“他们需要一个情绪的宣泄口,需要不断被调动日益高涨的大国情怀,甚至也需要在虚幻或现实的政治情境中获得和平年代所无法获得的精神快感。” 1989年的政治风波之后,西方国家孤立中国,国内也呈现出不少社会矛盾,在一种有意无意的鼓励下,民族主义——往往流于极端和狭隘的民族主义——的氛围开始在中国社会升温,再经由北约轰炸中国驻南使馆,中国经济迅速成长、举办奥运会等负向或正向事件的发酵,民族主义在中国渐成一股不容忽视的思想势力,与自由主义、“新左派”鼎立为当代中国三大社会思潮。 对美国的态度是当代中国人民族意识的一个风向标。1995年5月至8月,《中国青年报》等单位进行了新中国历史上一次引起广泛影响的调查——《中国青年看世界》,第一次通过对西方、对美国的看法,把中国普通青少年的国家民族意识反映出来。这次调查结果最引人注目的是,中国青少年一代表现出了明显的反美爱国情绪。调查显示,87.1%的青年人认为美国是对中国“最不友好的国家”,同时超过57%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最反感的国家是美国,美国高居最反感国家的榜首。参与此次调查设计的学者房宁评论,“这样的惊人数据,与人们对中国青少年一代的政治观念自80年代以来形成的印象大相径庭,大大出乎包括调查主办者在内的许多人的意料。” 2003年的一项类似调查中,日本取代美国被列为对中国最不友好的国家、最无好感的国家。 随后,《中国可以说不》、《妖魔化中国的背后》、《全球化阴影下的中国之路》等3本畅销书的问世,被看作中国青年一代民族意识新觉醒的标志。其中,《中国可以说不》据说卖了300万册,成为中国建国以来最为畅销的政治评论性书籍。但就是这本书,连作者本人都承认不够专业,有滥喊口号之嫌。“商业上的哗众取宠比较多。除了直接赚取人民币,还包括迎合意识形态,向上爬。”袁伟时说。 《环球时报》则构成了报纸的一道风景。《美国又叫嚷受中国排挤》、《日美相互怂恿防中国》、《美国你别瞎搅和》、《日本右翼人性何在》……尖锐耸动的标题一度引来多方批评。 2004年7月30日,在时任总编辑何崇元的主持下,该报社委会召开了一次重要会议,何崇元称之为“报社历史上一次非常重要的转折性会议”。会上,他要求采编人员转变思想,达成共识,“摒弃冷战心态,客观看待中外矛盾;避免情绪化,文章标题、内容、措辞要稳妥、平和、客观;消息和资料来源要真实、可靠”。 《环球时报》一个重要的议题是中日关系,其中对日本“揭露”、“抨击”性的报道和言论占了绝大多数。与此同时,中国社会中存在着一大批仇日甚至逢日必反的国民,其中,历史问题的纠葛构成了对日不信任的基调。对此,袁伟时教授说,“应该将历史真相告诉年轻人。日本曾多次侵略中国,历史事实不容否定。但是日本也帮助过中国。20世纪初,中国在教育体制、司法体制上有过很大进步,日本在这两个方面给过中国很大的帮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和日本渐渐成为利益共同体,贸易量非常大,就不能再简单地鼓动对日本的仇恨。过去我们对日本的看法也是片面的,日本采用右翼否定侵略的教科书的学校只占0.47%,承认战争罪行的是主流。日本的《读卖新闻》特别组织了一个侵华战争的调查,根据这个调查还出了一本书,用客观数据承认日本的侵华罪行。在一些具体的事情上,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南京大屠杀,咱们说是30万,他们认为是5万。我跟日本记者说,不要说是5万,就是杀了5个人也是不正义的,这些问题上应该毫不含糊。另外一个方面,不要老是纠缠这些历史问题。要看到世界发展趋势,中日合作是现在的大局,要促进中日的自由贸易,进一步促进东亚的自由贸易。以欧共体为榜样,走向区域联合,共同走向和平与繁荣。这才是一个媒体应该采取的姿态。” 杜骏飞说自己也常被这些“闪亮的标题”所吸引。“我想很多人跟我一样,看这张报纸的时候很分裂。”他认为互联网攻击《环球时报》的人中间,有不少其实是经常看《环球时报》的,“否则他们不会骂得那么准确,不会骂得那么熟练”。 “公众应该能理解《环球时报》在对外抗争上,采用发展新闻学的姿态,强调民族利益、国家立场,是有合法性和政治意义的。但是在国内报道时,中国有那么多的苦难,那么多的社会危机和阶层冲突,这些在《环球时报》中甚少涉及,有时还在故意遮掩,读者就会不买账。因此,读者在读《环球时报》时,会假设其作为外交宣传的选择性发声有正当性,而同时也会认定:其作为内政新闻的选择性遮蔽有不正当性。” 记者随机在北京一家报摊采访几位《环球时报》的购买者,公务员徐先生表示自己经常看《环球时报》,“他们的军事报道很专业”,他也赞同胡锡进的报道理念,“西方的确没那么友善,个人的利益要想最大化,必须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大前提之下”。 在读博士生小刘说这张报纸看得“很过瘾”,但另一方面他也觉得有时候言过其实,甚至有些喜剧感,“总给人一种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感觉”。 杜骏飞说,一百万个读者并不能等同于一百万个支持者,“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讲,群体心理是非常复杂的,瞩目不代表认同,围观不代表尊重,反对也不代表拒绝。胡锡进先生可能过于低估了社会心理的复杂性,甚至有意忽略了这种复杂性。” 杜骏飞寄望《环球时报》通过时间完成价值观嬗变,“我们没必要对它作标签化和污名化,在中国,成功的报纸不多,可以在国际上发声的报纸更不多,所以我真心希望它有一天能够成长为广受新闻业尊重的报纸。” 杨锦麟先生对此并不乐观,“两胡(胡舒立与胡锡进)两极话语体系迥异,各自对新闻价值取向和新闻事件的取态也不尽相同,我倒也希望两极两端或能互补,但看来希望渺茫。” 对《环球时报》中文版内容日渐增多的批评,显示出中国民间思想日益独立与多元。“我研究中国近代史,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狭隘的民族主义对中国的发展是一个很大的思想负担,成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对中国落后、愚昧的东西不敢批判。谁敢批评中国的落后,就是汉奸、卖国贼。一个不接触国家机密、没有权力的平民百姓怎么去卖国?不要用政治帽子去压制人!”年过八旬的袁伟时言辞激昂。 6 战地采访的经历赋予胡锡进一种机动、实用的办报哲学,“死在阵地上的战地记者是最没用的,只有活着,才是战地记者的价值所在”。 他把《环球时报》生存发展的总钥匙归结为“寻找社会的最大公约数”。 他认定备受争议的《环球时报》“一直在讲真话”,“我们在走一条自己的路,讲一些过去大家讲不出来的实话,过去不敢讲、不会讲、没讲过的真话——关于中国在世界上的位置,当前中国的很多问题的本质是什么,我们在做一种基于事实本身的判断。把世界对中国的真实看法告诉国人。过去我们印象中,国外报道中国好,表扬中国,现在世界对中国的所有批评在《环球时报》都能听到。” 针对“《环球时报》是否会误导青年”的说法,他在多个场合表示,这是杞人之忧,“《环球时报》不可能成为任何一个中国年轻人惟一的阅读对象,他们会阅读很多其他媒体提供的信息,包括网上的信息。” “你说我报道的不对可以,要说我误导了中国民众、误导了中国年轻人,这是天大的笑话,我觉得你太不相信中国年轻人,太不相信中国民众了,你太小看他们了,他们能被误导了?能误导中国民众的时代早就过去了。” 在自己的微博上,作为《环球时报》中英文版两份报纸的总编辑,胡锡进把它们的风格进行了无缝对接。当他发出类似“中国是个堂堂正正的国家,不是地下国家。但我们的沉默和谨慎,仍像是地下党,不敢出声”、“清华大学应该就‘真维斯楼’给一个大方的道歉。这样道歉不丢人。……他们现在的表现更像小心翼翼的官僚机构”,“我们总被坏消息包围。光毒食品就够受的,我们的身体都成化学试验仓了。另外要还房货,应付办公室政治。我们还快乐得起来吗?”等等“正见”时,网友会跟帖说,“哎呦,胡总今天人品大爆发了!” 更有趣的是,还有网友认为给他贴上“大五毛”的标签是个误会,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卧底”。 “我不是卧底,我不想骗有这种想法的人。”这个“复杂中国”的报道者说,“我是个挺矛盾的人,因为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挺复杂挺矛盾的。我觉着这样挺真实,一点也不矛盾的人往往是装的。” 被贴上“愤青大本营”标签的《环球时报》编辑部同样显示出不能被一张小小标签覆盖的复杂性。细心的读者发现他们所刊发的《中国人是不是变刻薄了》、《中国人是不是太勤奋了》、《中国人真的很开放吗》等文章看起来也“不那么《环球时报》”。 还有一些更激愤的读者对他们表示不满。南京大屠杀70周年时,针对他们刊发的《记住历史,不要记住仇恨》的社评,有读者愤怒声讨执笔者,“我要打烂你的嘴!” 在这个标签年代,人们似乎也没有太多耐心去关注每张标签背后的复杂多姿。《环球时报》带着属于自己的那张标签被编进一个流传甚广的段子:“《参考消息》:全世界都夸我们好;《环球时报》:全世界都嫉妒我们好。” (实习记者孙佳宁、吴鸣、易洁、李在磊亦有贡献) © 梦里狩猎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6/25.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南方人物周刊,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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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贺卫方:从近期几个案件看司法与传媒(上)

贺卫方:从近期几个案件看司法与传媒(上) 作者:贺卫方 来源:天则经济研究所 来源日期:2011-6-22 本站发布时间:2011-6-22 11:11:34 阅读量:75次 主讲人:贺卫方 评议人:高全喜 何兵 郭宇宽 张曙光: 今天是天则所第428次双周学术论坛,我们请到了贺卫方教授进行讲演,题目是“从近期几个案件看司法与传媒”。最近发生的案子不少,李庄案也在重提,邓玉娇案是前年的一个非常有趣的案子。中国社会的前进恐怕和法律的进步有很大的关系。现在的法律是进步还是退步,我是看得眼花缭乱,说不清楚。今天请卫方说说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贺卫方: 各位老师,各位朋友大家好。我特别尊重天则研究所在过去这些年来一直不仅仅研究经济金融,研究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而且特别关注市场经济和法制之间和合理的政府制度之间的关联。正如刚才张曙光老师所说,我们的国家仿佛进入了重大案例的时代,这和媒体越来越活跃,包括网络、新媒体的活跃有关系。这些年来,我举一些荦荦大端,大家都能记起一些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案例。比如成都醉酒驾车撞死四个人的孙伟铭案件,广东的许霆案,上海的杨佳案,尽管官方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很多封杀,但是挡不住大家非常强烈的关注,也包括南京的一位副教授倡导群交的一个事件。还有最近重庆的整体性的事件,包括文强、李庄、黎强案,所谓的大黑风暴以及唱红,组织市民穿红色的衣服,唱文革期间流行的那些歌曲,以及他们在社会政策方面的一些举动,都意味着重庆的确现在在搞一个模式,再加上学术界也有人在极力地说重庆是一个不错的模式,包括清华大学新闻学院的李希光教授都不断地为重庆叫好。我前几天看到我的同事孔庆东教授在《第一视频》的网站上说李庄案这10个顾问属于汉奸律师组成的顾问团,都是这个国家最大的汉奸,对薄熙来同志极尽攻击。可能一些朋友也知道我最近发表了对于重庆的一封公开信,对于重庆的打黑进行了法律上的分析。我写这封信可以说是已经压抑了一年了,一年的时间我都想表达一些自己对重庆的做法的一种意见或观点。我个人也是西南政法的本科毕业生,对我的母校随着时间的推移情感越来越强烈,也是觉得他们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比如说一些教授出来为打黑唱赞歌。从法律方面论证,学校也组织了对打黑的法律依据进行研讨,据说参加研讨会的学者都得到了薄熙来书记的热情关照和亲切接见,但最可惜的是这个国家的一流学者都没有去,请到的都是三流学者说了一通。据说薄书记也不太满意,说怎么刑法学会会长不来,刑法学会会长、副会长那几天都病了。我想这个国家进入到案例时代其实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进入了司法制度的特别受到关注的一个时代。我觉得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中国古典社会一直存在着一个相当严重的缺陷,就是它一直没有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司法体系,解决社会冲突和人们的日常纠纷。我个人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对宋代的司法判决进行了分析。我发现,当时对于财产的观念,基本上把土地,包括家庭的纠纷,都当做所谓的田土细故,不是一些特别重要的事项。法官在判决这类案件的时候基本上不需要引用法条,不像今天的法官判决案件,无论多么邪恶的判决,他还装模作样的引用法条。有些法条引用得很奇怪,比如甘肃有个法官引用的法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第三条作出判决”,这个国家没有新闻法,也不知道这个法官从哪里得到的这样一个依据。中国古典时期,大多数情况下,除了刑事案件以外,民事案件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引用法条。相反,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引用故事,引用经典的话语,比如孔子、孟子等,所谓的“春秋决狱”、“微言大义”,这样的一种判决案件的方式使司法的过程仿佛变成了教育的过程。但是教育归教育,通过司法建立规则的严谨、清晰、可预期,这方面中国的司法始终没有完成。也就是说,最严重的问题是,你发现司法的决策过程经常是各种各样的因素在影响着司法的判决,他们不会说昨天的案件是这么判,今天要严格地依据像古罗马人所讲的先例要严格遵守,这样的先例在中国似乎没有得到确立。由于每个故事都可以做多种多样的解读,甚至有人引用诗歌来判决案件,一个房产纠纷,法官开头就说“安得广厦千万间”,这使得司法的决策充满了不确定,没有办法形成一种真正的严格遵守规则的社会,更不必说权力的高度集中带来的司法腐败。大家看那些古典的笔记、小说等非官方的写作,可以经常发现腐败的盛行。有一本中华书局出版的书,叫《古谣彦》,古代的段子,从头看到尾就会发现,里面涉及到我们的政府、司法,基本上没有一句好话。通过周期性产生的农民起义来去改朝换代,就证明了这是我们国家上的历史上的缺陷,就是它没有一个良好的司法体系不断地使社会纠纷得到公正解决,不断地让正义被运送到每个人的家门口,让大家可以在交易安全得到保障、违法行为必然得到处罚的这样一个环境里安居乐业。我想这是我们国家的历史的一个很大的缺陷。之所以在过去这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司法改革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关注,部分意义上也是今天这个时代我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司法体系,也许我们不仅仅制定的那些法律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兑现、纠纷得不到解决,我们可能很难避免这个国家走向历史的循环,走向又一次改朝换代,这是大家都不愿意见到的事情。所以,无论是法学界,还是其他学界的同道们,我觉得这些年来大家对法律的关注给我们这些学法律的人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像在座的秋风先生,他本来也不是学法律出身的,但是我觉得他这些年来对于法学研究和法学翻译的贡献可能超过了很多许许多多法学界的学者。我想,这也不是偶然的,秋风一定是意识到这是对中国社会的未来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才会去做的。 在过去十多年的司法改革中,有一个问题一直在纠缠着我们,就是在今天司法越来越重要,同时传媒越来越活跃,司法和传媒之间的关系究竟该怎么去理解。我记得我过去写过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梳理了司法与传媒的关系的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时代,新闻新闻自由对于一个公正的司法制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也就是说新闻自由是司法公正的一个前提条件。在今天这个时代,我觉得在全世界范围内观察的话,可能只有新加坡在这个方面有些例外。新加坡的司法是非常严格的,比较英国的那套模式,但是它的新闻是不自由的,但是新加坡模式可能不足以成为我们借鉴的一个范例,我觉得那只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全世界少有的怪胎式的所谓国家。在其他地方,你会发现这两者之间总会有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司法独立有赖于新闻自由,而新闻自由也离不开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去保障它。 言论自由其实对于任何公共权利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这些年我也一直愿意去批评司法界某些时候对新闻自由的敌视态度,防火防盗防记者。大家印象比较深的是2003年的时候《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孙志刚事件,这也得罪了广东地方的政府、党委,尤其是政法委,所以最后《南方都市报》的几位负责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许多人说,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许多媒体都要受到这样的制裁,但是选择性地执法当时大家觉得非常不公平。与此同时,广东省委宣传部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一个有关的新闻报道法院案件的若干规定。这个若干规定是相当野蛮的,它规定媒体对于正在审判的案件不得报道;对于已经审结的案件可以报道,但不得发表与判决意见相反的评论。然后就根据这些规定对六个记者发布了禁令,禁止这六个记者在一年之内采访广东省三级法院的审判,所以广东省三级法院都有这么一个黑名单。这是广东省的做法,去年我们的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一个类似的规定。用粗野一点的话说,就是“网吧生痔疮——烂龟腚(规定)”。这个规定的前面几条都是说要创造条件,让媒体更多地监督法院,叫做“媒体监督法院的若干规定”。前面都是虚的,最后一条很实,说“媒体有下列行为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几条列得非常具体,非常有可操作性。我觉得最高法院很有意思,在这个国家里面立法工作其实要超越一些,也就是说,涉及到法院与媒体关系的法律和规则不应该由当事人一方制定,更不必说被监督对象去制定关于监督对象的如何监督的若干规定。下一步最高法院是不是可以制定一个人民代表大会如何监督司法的若干规定,再制定一个中共中央如何监督司法的若干规定?我觉得它们可以这样做不断地延伸,所以自己写了一篇文章,直率地提出了一些批评。在这个国家里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都几乎对于新闻自由的价值有一种抵触。我记得我们的现任总书记曾经说今后要加强对党的监督,也要加强对我本人的监督。我其实一直想监督,但中南海门口徘徊了很久,但都找不到监督的办法,而且我发现有些人如果想监督就会出天大的麻烦。我们可以看到,司法方面近几年来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比如最高法院的副院长黄松有大法官出现了那么严重的问题。省高院院长那一级的,像湖南的吴振汉、广东的麦崇楷、四川的田凤岐等,举不胜举,省高院院长或副院长这一级的出事的太多。这种腐败的情况或司法不公正的情况,媒体如果不监督,没有一个开放自由的新闻系统来进行有效的揭露,我认为没有办法做到司法的公正。有一点我不排斥,就是让人民来监督司法,司法应该透明、应该公开,应该让我们知道所有的决策是如何得出来的,我想这点没有任何疑问。 接下来我讲的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就是传媒需要谨慎地避免干预司法独立。我觉得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比较大。我相信一些朋友会对很多例子记忆犹新,经常有些案件还没有做出判决,但我们的官方媒体会做出非常强倾向性的一些报道,像四川那个地方曾经有一个造假的企业,质量监督局的人去进行执法,查获了一批他们的假的酒类包装的材料,但这不是质量监督局的事情,他们是超越职权去执法,所以造假的工厂说你越权执法,就把它告上法庭了,法庭判它胜诉,于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标题是“造假者赢了官司”,用标题来引导观众。它不知道政府固然应该对造假进行制裁,但政府制裁的行为也必须严格地符合法律的行为。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对于重庆的打黑变成了“黑打”,不过是你的拳头硬,变成了黑吃黑,这样的做法不是现代政府或者说一个法制的政府所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例证都表明我们今天的媒体在谨慎地避免损害司法独立这方面还有许多的工作需要做,媒体经常会不大顾及这些界限,沈阳的刘勇案可能也是另外一个例证,网上经常有人说我是刘勇案提出专家建议书的人,我都委屈得不得了,因为那14个专家我都认识,但是我没参加,但是我又不好说是谁,把朋友都对质出来。那个时候的标题就是“黑老大逃过了死刑”,说黑老大手下的人被判了死刑,黑老大逃脱了死刑,这样一个标题就在今天的时代引发了很多人的愤怒。我觉得网络的兴起让人们对于阅读长篇大论东西的兴趣都没了,很多人都只看标题,然后评论。在这方面我们有很深刻的教训需要汲取。1955年胡风反革命集团,其实胡风这个案子没有经过任何的司法程序,是《人民日报》判决的。《人民日报》用了两三天的时间集中公布胡风当时致朋友的一些私人信件。大家知道1954年《宪法》墨汁未干,《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通信自由就是通信的秘密不得被揭露。但是,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宪法》根本不管用,就像西北政法大学里面的雕塑一样,宪法顶了个球。1955年,胡风反革命集团,《人民日报》直接宣布他是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直接就下狱了。由于这个国家的报纸,现在传统的媒体都是官方媒体,如人民日报是党的机关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是党的机关电台,中央电视台是党的机关电视台,都是党的喉舌。大家知道,党的喉舌这个定位使它们变得非常有意思,比如它们总是要站在一个真理的立场上,它们并没有一个客观地报道事实这样一种义务,而是要贯彻党的一些路线、方阵、政策。同时,像新华社、人民日报这样的机关在这个国家就是一个权力机关,它们的行为模式方面令人关注的是,你很少听中央电视台的人出来说我们昨天的报道有很大的缺陷,我们要表示道歉。它们是不会道歉的,因为它们是真理的化身,它们是代表党中央的。所以,在人民日报这样的报纸上,在中央电视台这样的电视台,对某个事件作出的评论和西方国家的那些媒体所给法院施加的压力不知道要大多少。所以,这是我们这样的国家在新闻方面特别特殊的一点。当然,今天这个时代似乎在发生变化,比如人民日报虽然官方地位依旧,但是没有人读,这是特别麻烦的一件事情,它们的影响力就会大打折扣。而真正有影响力的报纸可能是越来越成为都市类报纸的报纸,但这些报纸似乎又缺乏从前的报纸的权威性。但即便是都市报,如何做到平衡报道,两面的道理都说清楚,任何一个案件都进行仔细分析,这方面我觉得也许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真理化身的模式导致的一个问题。 第三个层面就是我们如何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拓展我们这个国家新闻自由的空间。如果你们了解美国的新闻自由在过去二百年的发展历史的话,就会知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如何不断地拓展言论自由的空间。1960年代以后,联邦法院似乎走向了越来越强烈的一种拓展民权,不断地把第一修正案所规定的新闻自由或者说表达自由的权利不断地展开。像公众人物条款和其他经典案例所创造出来的一些学说,我觉得都特别值得我们去研究。美国也没有制定了一部新闻法,如果说有新闻法,其实就是他们的宪法的第一修正案,那就是他们的新闻自由条款。第一修正案里面关于新闻自由的规定也非常简约,基本上就是国会不得制定减损新闻自由的法律或表达自由的法律。但是这里面涉及到太多的问题,比如它和诽谤罪之间的界限是什么,名誉权和新闻自由之间怎么加以界定。中国不是一个判例法国家,我们国家的法院没有权力来通过案例来确立法律规范,于是我们就只好依赖新闻法,依赖甘肃法官引用的那部法律。但是那部法律是“只听楼板响,不见人下来”,从80年代初期就有人建议,到1989年基本上要成熟的时候却发生了那场最不幸的事件,使新闻法看起来最后胎死腹中。甚至我个人都认为,在今天这个环境下不要再去推动新闻法的出现,因为今天这样的时代如果新闻法制定出来的话,它可能不是一个新闻自由法,而是新闻自由取缔法,不可能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但是我们可以说在没有一个立法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做出一些努力去通过案例稍微使得一些概念和规则被阐释出来。我们过去曾经见到过这类的法院做出的判决,是我们意外的惊喜。比如余秋雨诉《北京文学》和肖夏林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女法官杨瑞玲最后做出的裁定驳回了余秋雨的起诉,余秋雨当时说“文化苦旅”之后搞“法律苦旅”,然后就准备一系列的诉讼,因为侵犯他名誉权的情况在他看来非常多。在上海他打赢了一场官司,得到了十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到了北京铩羽而归。法院做出的判决让人们觉得法官很有智慧。比如他起诉肖夏林的那篇文章叫《文化中的文化》,说深圳市政府送给余秋雨一套豪宅,所以他不断地为深圳说好话,中国将来文化会出现深圳流派、深圳学派,深圳成为中国文化的桥头堡。深圳是一个移民城市,可能要形成自己的文化还有待时日,但是余秋雨不断鼓吹。肖夏林说,难怪,因为得了一套房子,所以这种人就是一个文化掮客,就是一个拿文化换钱的人。我不认识肖夏林,我当时已经写了一些这方面的文章,当时他还给我打电话说希望贺老师帮着出出主意,我说我看看你的文章,我一看说不能帮你出庭,因为他的文章把我放在和余秋雨相对立的位置。后来这个官司遇到了一个真正优秀的学者,他说这个案件的被告方,当时浦志强律师是余秋雨的律师。法官说,这不是空穴来风,尽管作为客观的写作还是应该倡导一个客观的调查,但是这种事情调查起来很难,没有人提供这样的信息,即便是法院也很难调查出相关的信息,要求一个民间的人去调查这种东西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另外,余秋雨似乎也没有办法证明他的声誉受到损害是受到这篇文章。最后法院驳回起诉。上海有一个案件也不错,就是范志毅的案件,《东方体育报》说范志毅涉嫌赌球,然后如何如何。最后上海法院说,范志毅是一个体育明星,是一个公众人物,作为公众人物就应该更多地忍受别人的批评,这种批评对整个国家是好的。那个法官可能看过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他把公众人物的概念都引入了。我觉得中国的法院你说刻板就真刻板,你说灵活它把美国的东西引入过来都没问题。类似的还有广州华侨房屋开发公司诉中国改革杂志社的案件。那个法官也做出了非常好的判决,他提出了两条非常重要的准则。第一条是如果新闻信息的来源是一个业界认可的来源,那么这个新闻信息本身的虚假应该由提供者来负担,而不是由传播者来负担。比如报纸报道了你的企业的年报报表,这个报表里面有一些是企业的虚假的成分,但是中国改革杂志社根据这个报表来证明正在分肥,国有资产正在流失,那么你这时候起诉《中国改革》是不对的,你的企业本身的咨询是有问题的。第二条是公共利益原则,如果媒体对于相关的事例的报道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即便是它的言辞有些激烈,有些个别失实的地方,那么也不应该追求这个媒体的责任。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司法界也不是生活在一个真空中,他们与这个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他们也在不断地汲取这些年来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社会变革,还是一些外部资源,那么汲取这些信息,学习这些经验。通过这些判例可以发现,法院在拓展新闻自由的空间,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是最大的问题是它不平衡,同样的案件在不同的法院的判决可能就会很不一样,就像这次药家鑫同学的案件。我个人是主张废除死刑的,但是我并不主张在这个案件中就废除死刑。如果依照现行的法律和法院的实践,这样的情况一定会判死刑的话,那么凭什么我们从一个个别案例开始,因为在中国除非最高法院说这个案例成为全国法院都必须遵循的一个准则,那我是同意的,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话,药家鑫不死,但是其他地方在不断死,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就可以不死,没有关注的案件就死,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就丧失殆尽,这是我个人的一个想法。这样的一种司法的不平衡也体现在涉及在媒体的问题上。像陈永贵的遗孀和他的儿子起诉吴思的案件,吴思就败诉。我发现只要涉及政治方面的案件就无法胜诉,这是我们司法不平衡的一点,所以我们不能完全指望我们的法院在很大程度上能扩展我们的言论自由的空间。但毕竟法院在做这方面的努力,这是值得我们去关注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司法与传媒的三个层面。 接下来我们简要地看一下邓玉娇案。这是邓玉娇案发生的地点,大概是在湖北和重庆的临界点上,那个地方叫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娱乐城。5月10日晚上9时许,在雄风娱乐城发生了一起神秘的事件。这是邓贵大同学,这是网络上的一个神人模拟了当时的一些场景。这个样子当然是像要发生什么事情,但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案情一直搞得不是很清楚,真的是扑朔迷离,反正那天邓贵大有四处刀伤。在这篇文章里向兵用罗生门来形容这个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这个事实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邓贵大和那位姓黄的先生两个人9点多钟喝得醉醺醺的,他们到了雄风娱乐城。邓玉娇是在二楼KTV包厢里面服务的服务员,她为什么会跑到一层洗衣服?一层是水疗区,通过泡和洗来改善身体状况。这两个人进来了以后似乎要求邓玉娇做什么,但是他们要求了什么怎么也搞不清楚,他们把邓玉娇推搡到沙发上,邓玉娇也反抗。有一篇文章说他们要解邓玉娇的腰带,邓玉娇非常愤怒。然后那个黄先生就从兜里拿出5000元人民币猛击邓玉娇的头。他们是不是想要和邓玉娇强行发生性关系?还是劝邓玉娇做别的事情?有个人匿名给我发了电子邮件,他说,贺老师你不用知道我是谁,我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邓贵大和黄先生是镇里面招商引资办公室的主任,有个煤老板从外地来,他们就要为这个煤老板提供很好的服务。那天晚上他们先一起喝了酒,然后大家在喝酒过程中就念叨说雄风娱乐城最近来了一个长得挺不错的姑娘,另外一个人说她还是个处女。这个人提供消息说那天晚上这个老板就在隔壁的房间等着,让他们两个把邓玉娇搞过去,邓玉娇打死不从。但是邓玉娇理解不理解是把她弄到另外一个地方去,这也搞不清楚。按照这个国家的刑法规定,一个女性如果面对对方要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她所有的防卫权是无限正当防卫权,也就是说她可以用刀捅死对方,这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而且这样的一种判断并不是由外人来进行判断,不是我们事后来根据那个场景说不想发生性关系。你要设身处地地站在一个女孩子的角度。两个醉醺醺的男人把你推倒在沙发里,用钱打你的脑袋,这时候她担心的是什么,她会不会想到要发生那种最严重的问题。不能说已经发生了强奸,这个女的才发现他原来是要做这个事情,所以法律上面一定要设身处地地站在一个女性的角度来推断当时一个女性的真实的心理。 这个事件具备了所有引起公众关注的要素。20出头的一个很漂亮的姑娘,雄风娱乐城发生的事情,她手刃黑官僚,然后媒体报道出来特别具有吸引眼球的功能。5月12日刚刚发生的案件,各种媒体的报道可以说是铺天盖地,更不必说天涯、猫扑等公共网站了,几大门户网站的讨论区一片热闹,很多人就介入到这种报道之中,各种各样的新闻比胡锦涛的新闻都能更引起我们的关注。这真正是一个平民主义的时代,网络上面搞怪的事情就出来了:“新时代的穆桂英”、“邓玉娇刺淫官”、“邓玉娇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还有北京西客站的行为艺术,上面写着“谁都可能成为邓玉娇”,还有邓玉娇t-shirt。在这个时代得到这么广泛关注的案件当然缺少不了律师的介入,尤其是异地的律师。本地律师往往有一些顾忌,就像重庆的黑社会案件往往是北京的律师可以在法庭上和检察官公然对抗,但是重庆本地的律师不敢介入那么深。这是夏霖和夏楠,他们和浦志强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华一律师事务所,马上就坐飞机到恩施机场,就签署了代理协议。压力很大,巴东县对相关的信息进行严格的控制,甚至后来巴东县县城全城停电了,记者只好离开,因为没有电的话他们没有办法工作。时间开始具有了某种政治的意味,据说最高层也在密切关注这样的案件,认为这样的情况搞不好的话要使得国家形象受到损害,就制造了相关的压力,律师的情况就很不乐观了。这是他们看了邓玉娇之后,离开了一个似乎是精神病治疗的机构,邓玉娇被搞到那里面去了,说她的心智有一些问题。夏霖和夏楠哭成了那个样子。后来我写了一篇文章《巴东公安即法院》,我说其实巴东县的公安局局长也是政法委书记,所以巴东县公安局得出的结论是法院不能进行抗衡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指望一个公正的法院会出现。我说,怪不得夏霖和夏楠两位律师会哭成那个样子。 那段时间我到新疆支教去了,课程也不多,对一个案件付出这么多的关注,可以说对我自己来说也是极少有的情况,比如《就强奸发生学与高一飞教授商榷》、《邓玉娇案会不会是一个假案?》。我现在认真地把我的博客当做一份报纸来办,每年六月四号那天我都会发表一篇代表我个人立场的社论,重大事件我也会发表社论,比如李庄案结束的那天我发表的社论叫“痛心疾首”,这四个字也是社论。我觉得最后大家的关注使得这个案件变得非常重要,最后出现了一个差强人意的结果。我连着写了五篇这方面的文章,我那时候是博客控,天天在网上关注这些相关信息,驳斥一些不应有的做法。每篇文章的点击量都有5000的点击量,这篇有20000多的点击量,323个跟帖,大家在上面讨论得热热闹闹。可以说这个案件在审判之前就已经决定了最后判决结果,而且这个决定并不是河北省做的决定,而是北京对这个案件怎么判做出的决定。同样的一张照片就成为了《新民周刊》的封面“邓玉娇,一个标本”,把邓玉娇作为一个标本进行观察。那么这个标本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我觉得至少我们可以看到出现了这样的效果。在最近的十年左右的时间里面,在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里面,政法委的作用越来越得到强化。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央发不过六十四号文件。《中共中央六十四号文件》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不允许党委批案,党委不再介入到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1989年的时候,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已经被撤销。按照赵紫阳的思路,为了保障司法的独立性,要把全国的政法委全部撤销掉。但是1989年之后,这个趋势被改变了,现在的情况是政法委越来越强势。现在涉及到司法改革,包括法学教育方面的一些重大决策,其实都是由中央政法委来决定的。王乐泉过去是在新疆做自治区书记,后来中央把他调离新疆了,新疆人民很高兴,但是发现他在中央很活跃,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他。我也不知道他的权力有多大,但是现在看起来,政法委的权力是非常大的。不只是在一般性的政策制定,司法改革的主导,而且政法委员会越来越把手伸到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之中。我们也提到了巴东的情况,巴东的情况并不是一个个案,全国非常普遍,党的政法委书记经常兼任公安部门的首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都属于政法机关,所有这些东西都在政法委的领导下,那就是说,公安部门的首长实际上在领导着司法机关本身,这是我国在司法独立方面遭遇的一个非常大的挫折。 公共舆论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出现拓宽了民众监督的途径,这是一个我们都能看得到的事实。李庄案的第一季尽管有很多大家的批评,可能还没有太深刻的意识到重庆的意图到底是什么。到了第二季的时候,人们认识得更清楚了。大家可以看到网络媒体的力量现在非常强大,几十万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尤其是听说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也都上网,网民的热情就更高了,许多人还在找他们的ID是什么。最近新浪微博上面经常有人说:我们要请愿让总理上微薄。我也不知道中南海是不是有一个特殊的局域网,中南海局域网是不是能够看得到像我们一样一上网就能看到的那些信息。 媒体的介入也使得法院独立性更弱化,这也是我们能够看到的一个场景。一个案件被关注了,也就意味着它具有了超越了一个具体的当事人之间的冲突的意义,它变成了一个人们观察我们这个时代的标本。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和独立地判决案件,就像孙伟铭案件,孙伟铭案件绝对不是法院做出的判决。明显的、公然的通过解释来去,违反了罪行法定的原则。法律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期是7年,无论造成怎样的伤害,如果是交通肇事罪的话,只能是7年。法院违反了自己守法的义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判处孙伟铭死刑立即执行。好在这不是一枪就打死,孙伟铭还可以上诉,使最后的结果变成了无期徒刑。 法院独立性的弱化往往并不直接来自于媒体,并不是媒体直接影响法院,而往往是所有的媒体报道,领导一生气,后果很严重。领导人做批示的情况是经常被发现的,包括最高法院经常得到更高层的领导对某些案件应该怎么判的批示。这种批示在中国是非常常见的问题,也是对司法独立非常可怕的影响。可以说出现这样的困难归根到底仍然是司法不独立的原因。因为司法不独立,所以很难公正,因为太多的人对司法独立有误解。经常有这样的说法:现在这个国家的法官,不让他们独立他们尚且如此邪恶,什么坏事都做,让他们独立还了得? 我觉得,之所以出现这么多事情,其实和责任不明确有关系。这些年我一直在呼吁河北省石家庄的聂树彬的案件。聂树彬1995年4月被以强奸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到现在已经16年了。2006年,真凶落网,王书金在河南被抓获归案,他交代说除了最近这两年的案件,我10年前在河北石家庄郊区还强奸杀人了。带他指认现场,令人惊讶的是,他的描述和公安局的档案材料毫无二致。他对自己做过的案件的细节掌握得特别清楚,当时那个女的穿了什么衣服,骑着什么牌子的自行车,什么时间,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完全不知道这个案子已经有人替他死了。王书金非常沉痛,他说,我自己做的事情怎么能让别人替我去死。所以当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他的案件的时候,他感到非常奇怪的是,他们为什么不审我另外一起,十年前的案子我都交代了,怎么都不审,法官检察官都说和本案无关。最后判他死刑立即执行,他坚决上诉,理由是该判的还没判。上诉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那个案件现在还拖在那里,河北省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我在石河子的时候写过文章,说这个案件什么时候可以给聂树彬的家人一个公正,为什么拖这么长时间解决不了。我觉得最严重的问题可能是其实判决案件表面上看那三个人组成合议庭,但其实他们并不是案件的终极裁判者,后面还有人。这个判决其实是别人判的,他们三个人不过是牵线木偶。我相信没有人一个人李庄案件的判决是由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合议庭的三位法官判的。大家知道,这样一种审和判的分离最大限度地弱化了法官的责任感。我在这个案件中不过是个牵线木偶,现在没有办法追究责任。我在我的博客里把聂树彬案件的一审法官和二审法官的名字都写上了。河北那边的一个朋友说,贺老师你不是号称自己是主管法院工作的教授,你不知道这个案子不是这几个人判的,你这不是冤枉人家吗?我说我要激发他们的良知。决策者和审理者的分离使责任无法追究。如果这个案件就是你判的,那你就负责到底,没有办法推诿。判得好了,不能说军功章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判得不好了,也不能说这是政法委定的,或者说我们的主管院长定的。就是你们三个人做决策,案件证据材料都在这,你们根据这种证据材料做出判断,没有人可以干预。但是想想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让一个法官更加严谨、细心、公正,因为他知道这是自己判案件,自己掌握着别人生杀予夺的特权。我认为这是最基本的一个道理。有些人总是对司法独立存在误解,其实只有独立了,责任才是清晰和明确的,权力是完整的。我们必须要不断努力来改变这样的做法。我觉得媒体和司法的关系有一个非常重大的层面,就是媒体有责任通过我们的舆论的影响让公众正确地理解司法独立的价值,理解我们的制度建设一个最基本的逻辑。 当然,我们该庆幸有网络的时代。假如邓玉娇案件没有网络关注,邓玉娇案通常会是这样进行的:5月10号事件发生,但发生的时候报纸通常不会报道,到了案件审理终结的时候,当地的报纸做了一个报道,其实全国人民都不知道这个地方发生了那么一件事,就是:“杀死邓贵大同志的邓玉娇被绑缚刑场执行死刑。5月10日晚,野三关镇招商引资办公室邓贵大主任和两名工作人员一起到雄风娱乐城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他们发现雄风娱乐城有卖淫嫖娼的迹象,他们正要进行更仔细的调查时,从过道突然冲出一个疯狂的女子,向邓贵大同志的胸口连刺三刀,邓贵大同志倒在血泊中。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邓玉娇本身为卖淫嫖娼的妓女。凶犯本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邓玉娇已于日前执行死刑,县委县政府追认邓贵大同志为革命烈士,并号召全县干部开展像邓贵大同志的学习活动。”我想,网络改变了这一切。文革时期没有网络,我们听说我们曾经学习的多少人物都是假的。但是网络也有局限,我们前面假定邓玉娇面对的是直接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那么邓玉娇凭什么被判为有罪,判决所谓的防卫过当、伤害罪成立。大家都知道邓玉娇是一个戴罪之身,大家都知道邓玉娇是被判过刑的,尽管是缓刑,所以我们的关注并没有把它引导到真正的制度的一个最好的效果,那就是事实真相要大白于天下。巴东县法院没有办法把这个事实真相搞清楚原因有很多,我在相关的文章里面也做过一些分析。现在,我们的法院最严重的一个问题是,它不是一个案件得以澄清的地方,它经常是掩饰事实真相,掩饰真正犯罪的场所。那么,解决这样的问题也许仍然离不开司法的独立性。 我就讲到这里,一会我们可以进行交流 (以上根据记录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张曙光: 卫方给我们讲了很多案例,从这些案例里面讲了司法独立和媒体的关系。媒体可能起好作用,也可能起不好的作用。法院可能有保护媒体言论自由的作用,也可能有侵犯媒体言论自由的作用。我觉得现在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判审分离。判审分离也给各个地方的最高层干预司法提供了渠道,这个通道如果不堵住的话,司法恐怕很难独立。现在哪个领导愿意和能够放弃这一点?怎么放弃这一点?也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因为现在是既要顾面子,顾党和政府的威信,又要得好处,得利益。其实这个办法大概正好是失信的最好的办法,任何一个案子如果上面干预造成错判,其结果就是政府的面子丢得精光,谁都不信。由于这些问题,政府官员的话没有人信,官方报纸的话更没有人信。这个社会变成现在这样的结果是非常悲哀的事情,这既是社会的悲哀,也是法律的悲哀。我们请了几位评议人,先请高全喜来评论。 [依法治国] 从近期几个案件看司法与传媒(下) 20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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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诺奖评委因中国教授“造谣”同中国绝交

诺奖评委因中国教授“造谣”同中国绝交 记者: 海涛 | 华盛顿  2011年 6月 07日 分享 推推王 聯合 網絡書簽 脸谱 雅虎 谷歌 推特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Goran Malmqvist),因为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造谣”,愤而同中国政府绝交。这位瑞典汉学家还给清华大学校长写信说,教授造谣太缺德,这样做只能给清华抹黑,给中国媒体抹黑。 *马悦然VS李希光* 87岁的瑞典汉学家马悦然是西方汉学界知名学者教授,诺贝尔文学奖终身评委。他最近发表公开信,严辞抨击说,清华大学李希光“造谣”,给清华、新闻界和中国抹黑。李希光没有回应马悦然的批评。 *张一一是“谣言”始作俑者?*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中国青年作家张一一。他4月下旬在其微博中说,他曾给了马悦然60万美元,让其翻译张的作品,“承诺为其作品获奖进行公关”。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教授5月中旬发布一条微博说:马悦然接受张一一60万美元定金,答应推荐其参选诺奖。 *马悦然给清华校长公开信* 马悦然马上给清华大学校长发出公开信说:“我很惊讶,一位知名清华教授还会造谣,指责我接受60万美元贿赂,翻译某作家作品,说服其他评委让该作品获奖。我根本不认识该作家。”马悦然的夫人陈文芬将该信发给了中国南方都市报。陈文芬还对该报记者说,他们根本不认识张一一,也不认识李希光。 *李希光:消息来源是“外媒”* 据报导已经被西南政法大学引进当教授的李希光,给南都记者回复短信说,他的消息来自“中国广播网”,而广播网上的消息都是“据外媒”,所以,李希光在其微博所发的消息也是“据外媒”。 马悦然的夫人陈文芬说,中国网上的消息都是“据外媒”,但都没有链接任何外国新闻网、新闻媒体作为参考。这种做法“至为荒唐”。南都援引陈文芬的话说:“李希光是新闻学院的教授,连这样的新闻,也没有去查新闻源头就转载。我认为他是没有专业知识也没有学术良心。” *马悦然同中国绝交* 据陈文芬的博客,马悦然(5月19日)给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教育参赞张宁发出一封公开信,信中说:“我对李希光先生的做法表示“欣赏”,他既没有专业知识,又缺乏学术良心。起初,我还把这件事当作是一场非常可笑的闹剧,可是,当我得知李希光教授是利用官方网站来替张一一传谣之后,我便决定从今天起,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的大使馆绝交。” 马悦然说:“我的这个决定对中国官方来说,当然算不了什么,可是对我个人却有着重大的意义。” 南都报导,李希光没有在其微博消息中标明转自何处,而此微博被转载近200次,引发网友热烈讨论,不少网友感慨诺奖评委也被潜规则。 *环球时报:张一一坚持己见* 5月20日,中国环球时报英文版发表记者报导,题目是诺奖评委批评中国教授传谣。记者在线采访了张一一,他坚持认为,他把60万美元,打进了某德国教授的账号。但这名德国教授姓氏名谁,他拒不透露。他只是说,该教授曾在2010年底到中国参加学术交流。 张一一说,他告诉德国教授,这笔钱,是给马悦然用来做翻译和公关费用的,目的就是影响评委,争取参选2011年诺贝尔文学奖。 环球时报还援引张一一的话说,不过,这个德国教授欺骗忽悠了他,教授自己把钱给私吞了,然后告诉他马悦然答应翻译其作品。德国教授还告诉张一一,说马悦然说,要想说服其他评委,还得再掏3百万美金。 *南都:张一一还有说法* 不过,张一一对南方都市报说的是另外一套。南都报导说,张一一说他的消息“基本属实”。他得到一个“身家数十亿”的朋友赞助,通过文化界朋友辗转找到马悦然。 报导说,张一一是多起炒作事件的主角,他曾经“向李湘求婚”,声称要“整容成莎士比亚”,考证出“曹雪芹是女人”等新闻,事后被媒体证实并无确实根据。 *法广:马悦然同中国绝交* 不过,中国的媒体都没有报导马悦然在公开信中所提到的其他问题。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部一篇专稿(6月6日)说,李希光这种做法,让马悦然非常愤怒,说要同中国绝交。该报导援引马悦然公开信结尾说: “清华大学原来还是中国最有名望的大学之一,但像李希光教授这样的学者被任命为贵校的教授兼副院长这一事实,可能会影响西方学者对中国大学的看法。此致敬礼 马悦然 2011年5月18日” 电邮此文   打印此页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0) 提交评论 * 必须填写 名字 (任意) 国家 (任意) 发送人留言 字数限制在500 * 提交 提交对本文发表的评论表示您同意以下条款: 如果评论中出现与所评论文章无关的内容,或者评论中出现中伤、诽谤或粗俗词语,美国之音保留不发表您的评论的权利。由于篇幅或时间等限制,不是所有提交的评论都会被发表。 提交本评论表示您授权美国之音可以在任何美国之音媒体上使用您的评论 免责声明 RSSリーダーで見る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 まるごと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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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 诺奖评委怒斥清华教授李希光

刚过百年校庆的北京清华大学爆出大丑闻。日前,瑞典汉学家、诺贝尔文学奖终身评委、87岁的古稀老人马悦然(Goran Malmqvist)向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写公开信投诉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李希光教授在微博上”伪造谣言”,”缺乏道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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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北京话题: 吹捧唱红回报丰厚的学者李希光却因微博传谣阴沟翻船

对此,有评论回顾说,李希光成名主要是因为他的两个观点:一个是“网络实名制”,另一个则是批评美国媒体“妖魔化中国”。1996年,李希光与其他学者合著的《妖魔化中国的背后》一书,曾遭到国内外舆论的广泛质疑。为此,时评人安替就曾撰文批评说,“李希光的英文论文,都是主张信息自由流通的,但是,他的中文论文却在极力主张信息控制。这就好比是,两个观点截然不同的人在互相反驳一样”。不免令人匪夷所思。不过,李希光近期最为引人注目的观点还是他对重庆“唱红打黑”不遗余力地高度赞扬,他评价“唱红”是“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好的效果。 李希光认为,首先,“通过唱红打黑,用一种创新的方式巩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其次,是赢得了国际发言权,树立了新品牌;因此可以说,唱红打黑,特别是重庆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财富”等等。对此,东方网上学者王晓渔的文章点评说,但遗憾的是,李希光本人却并未贯彻重庆唱红所提倡的那种大公无私和艰苦朴素的精神,相反,倒是有以吹捧重庆唱红换取个人丰厚回报,搞变相“有偿新闻”之嫌。或许是深知自己“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在《南都周刊》记者随后追踪采访李希光时,他才又突然想起了“艰苦朴素”的精神,以自己身在美国,“电话很费钱”为理由,便匆匆挂断了电话,此后也不再回覆记者的短信。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客观地讲,李希光被西南政法大学“引进”之后,也对该校作出过不小的“贡献”。比如,去年校庆庆典期间,“重庆经验与亚洲模式国际研讨会”在西政举行,多位嘉宾均对校方与李希光对他们的邀请表示感谢。《南方都市报》上学者熊丙奇的文章说, 去年12月,美国《纽约时报》前总编西默.托平到访重庆期间,不仅被聘为西政的客座教授,还与重庆市委主要领导人亲切会面。其实,托平的这次重庆之行,正是由李希光一手促成的,对此,李本人并不否认。随后,他还专门在《瞭望》新闻周刊上发表文章《在重庆看到延安精神》,详细回顾和介绍了这段经历。 不过,这位依靠迎合重庆主要领导人的政治需要,为重庆唱红推波助澜,自己也是如鱼得水收获颇丰的李希光教授,不久之后,却因为用微博转发了一条未经证实的假消息,而招来了一场国际官司。尽管被对方骂了个狗血喷头,却因为自知理亏吓得没敢吭声,一位刚刚还在重庆风光无限的“大人物”,转眼间就这样在小阴沟里翻了船。原来,李希光教授5月16号转发微博称:诺贝尔文学奖终身评委马悦然,因为收受中国内地作家张一一60万美元的“翻译定金”,导致诺贝尔文学奖面临110年来最大的信任危机,其权威性和公正性均遭遇空前的挑战和质疑云云。 另据报道,在此之前,青年作家张一一曾于4月29号在其微博中宣称,自己曾经以邀清马悦然将其三部作品翻译成瑞典文字为名,一次性支付“翻译定金”60万美元,并承诺为其作品获奖对其他的诺奖评委进行公关。有资料显示,湖南作家张一一是继韩寒和郭敬明之后,第三位经常出现在国内新闻头条的80后著名作家,以善于自我炒作和恶搞而著称。或许正因为如此,他的这条微博内容,当时并未在国内引起太多关注。而张一一随后更是在网上发布声明称,“我最大的目的,就是要搞臭诺贝尔文学奖,给中国作家报仇!不要以为诺奖评委们都是什么好鸟……”。由此可见,其蓄意编造假新闻,恶搞诺奖评委的动机不打自招。 不过,这条经李希光之手转发,并因其知名度而传播甚广的假消息,最终却大大激怒了德高望重的诺奖终身评委马悦然先生,为此,他接连给中国有关方面发出了三封公开信。在写给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的公开信中,马先生说,最让我惊讶的是,这位清华大学的李希光教授,竟然会在其微博上传达小骗子张一一非常可笑的谣言。有这样的新闻学教授,怪不得中国愿意赚5毛钱的小骗子们,会多如牛毛呢。这种卑鄙的行为,无疑会让原来很有声望的清华大学为天下所耻笑。 尽管李希光对此回应称,他是转载自国内某大官方网站上的这条“新闻”。但马悦然的夫人却仍然表示,即使李本人不是谣言的源头,也是有责任的。“李希光是新闻学院的教授,像这样的假新闻竟然没有去核实出处就转载,并四处散发”。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而马悦然在写给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的公开信中说,尊敬的顾校长: 我给您寄上我对李希光教授的评价,我认为原来当过新华社记者的李微博先生,是一个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学术良心的人。起初,我还把这件事当作是一场非常可笑的闹剧,可是,当我得知李希光教授是在利用官方的中国广播网,来传达小骗子张一一的谣言之后,我便决定从今天起,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的大使馆绝交。我的这个决定对中国官方来说,当然算不了什么,可是对我个人却有着重大的意义。清华大学原来还是中国最有名望的大学之一,但像李希光教授这样的学者被任命为贵校的教授兼副院长这一事实,可能会影响西方学者对中国大学的看法。 此致敬礼 马悦然 2011年5月18日 综上所述,有网友点评说,李希光先生好不容易守候的“光彩亮相”,却眨眼之间就成了自毁名誉的道德败笔,就算他以后不再担任什么“长”, 只当一个纯粹的教授,他的这个道德污点也是难以洗清的。由此可见,那些在中国大学里行政领导和学术研究一肩挑的人士,尽管在国内可以如鱼得水,趾高气扬,但是,在挑那些西方名人的“毛病”时,还得悠着点。其实,李先生和作家张一一 这次的运筹帷幄,百分之百是“中国特色”,以为偌大的世界就是中国情形的简单放大呢。 (网友李伯勇) 这个李希光教授,无耻得也太猴急些了吧 (网友潇湘残雪)。这再一次印证了“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真理。(网友哲学农民) 北京周西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部专稿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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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媒体】“等帘子拉开,模特已经换上了新衣”(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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