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

发现新闻 | 日本放弃刑事起诉前中国大使馆官员

日本检察官决定因嫌疑人已经离境为由,放弃以间谍罪名起诉中国驻日大使馆前一等秘书李春光。 李春光今年5月在日本警方尚未能够传唤他前去说明之前,返回了北京。 日本东京地方检察厅说,李春光“犯行”时,具有外交豁免权,如今则已返回中国。 中国外交部曾经在今年5月指责日方对李春光的说法是“毫无根据”。 日本共同社报道说,日方调查人员告诉该社记者,李春光假冒东京大学教授、向东京官员提供虚假地址、在2008年4月以伪造身份证更新在日本外国人登记证。 据称,李春光与日本农林水产省的一名负责向中国促销日本农产品的官员来往甚密。 日本农林水产省今年5月底内部调查发现,该名官员将机密文件泄露给李春光。 农林水产省6月底发表调查报告称该官员总共泄露了4份重要的机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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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广 | “表哥”落马:”公民意识崛起倒逼政府信息公开”

陕西“微笑局长”杨达才被撤职案 又有新进展,湖北大学生刘艳峰致信陕西财政厅申请公开杨达才工资遭拒后,刘艳峰近日已聘请律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刘艳峰代理律师对荷兰在线记者表示,近年来中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进步明显,但相关立法规定尚有待细化。 大学生申请公开杨达才工资遭拒 2012年8月26日,陕西延安境内发生重大车祸致36死2伤,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视察事故现场开心嬉笑照片被曝光后,中国大批网友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发现杨达才拥有天价名表总数达11块,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9月21日,陕西省纪委发布消息称,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并作出撤销其公职的决定。 陕西纪委方面的表态并没有平息舆论质疑,湖北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于9月1日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杨达才工资;9月20日刘艳峰在个人微博上“晒”出财政厅的回复信,称杨达才工资不属于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9月25日,刘艳峰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已聘请律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意识崛起倒逼政府信息公开 荷兰在线记者联系到了刘艳峰的代理律师——陕西臻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麦昌,张麦昌首先对刘艳峰欲起诉一事进行了确认,他对记者透露,目前尚未收到刘艳峰寄送的起诉状等材料,在收到材料后将依法向西安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张麦昌告诉记者,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于2007年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管这一条例对于官员个人工资事项是否公开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依照该条例的立法目的和立法逻辑来分析,官员财政工资是政府财政预算的一部分,作为纳税人的普通民众应享受知情权,因此,杨达才的财政工资理应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张麦昌指出,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从无到有,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年来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也在逐步增多,这些进步令人可喜。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立法角度讲还太原则、太笼统,该条例的一些内容还有进一步细化的空间;其次,从实施效果上讲,“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现象在有些部门有些地区依然普遍。“中国正以举国之力建设法治国家,公民的法治意识在不断进步,在很多情况下,是公民意识的崛起在倒逼政府信息公开,杨达才事件就恰恰体现了公民对于一个透明的、公正的政府的良好愿望,也是公民对于政府事务进行监督、表达知情权的一种正当诉求。”张麦昌对记者表示。 杨达才落马彰显中国网络反腐威力 作为最近一个经网友曝光、人肉搜索进而被反腐机关惩治落马的贪官,杨达才事件的持续发酵也引发了中国媒体和网友对于网络反腐这一反腐形式利弊得失的大讨论。 时事评论员周东飞认为,懂得反思的舆论显现出理性的光芒,从“偶然反腐”转向“制度反腐”也是民心所向,但是网络监督扳倒“表哥”的实践,其意义不能低估。网络监督与权力反腐的结合,最终形成了制度化反腐的一种范式。这样一个范式,也正是周久耕、杨达才们无从逃遁的秘密所在。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第十一届芜湖市政协常委、知名网友周蓬安对持表示赞同,他表示,杨达才这样一位厅级官员的“落马”会引起社会如此强烈的反响,和该案曝光过程的过于戏剧性密切相关。因一个微笑而让厅长“落马”、一个巴掌而致某“大人物”被查的偶发事件,证明了当今官员已经弱不禁风的现实。杨达才案最大的亮点,则是充分凸显出网络反腐的巨大能量,同时也证明了“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极其重要性。 评论员汤嘉琛对此却持不同看法,他认为,杨达才落马不是反腐制度化 常态化的必然结果,而是网友们歪打正着的一次意外收获。如果杨达才没有微笑,如果那张照片没在微博流传,如果戴名表的照片没被搜罗出来,这个问题官员很可 能至今都还安全地“潜伏”在官场。网友在杨达才事件中的“胜利”,恰恰反衬了当前制度反腐的缺陷。 在之前接受荷兰在线采访时,西南林业大学副教授李春光则认为,网络反腐具有“双向性”,一方面很多网民的举报和传言接连被证实,大批贪腐官员落马,充分展示了网络反腐的“正能量”,网络监督的力量非常强大;但另一方面,网络谣言已经盛行,网民集体无意识状态极易产生盲目的网络暴力,侵犯公民隐私权、恶意诽谤诬陷等问题也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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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陕西财政厅:杨达才工资不属于其公开范围

陕西省安监局长杨达才在今年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新闻发布会上,因笑容及所戴名贵手表被曝光受到网民批评。有人依法书面要求省财政厅公布杨局长的工资收入,但省财政厅书面回复称,杨达才的工资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中国官方人民网9月20日报道,中国三峡大学行政管理大学生刘艳峰9月1日向陕西财政厅和安监局邮寄申请书,要求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收入。9月20日,陕西省财政厅作出书面答复说,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拒绝了刘艳峰的要求。 杨达才的收入受到关注是因为8月26日,当陕西省包茂高速公路发生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时,有人拍照到在场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面带微笑的形象,并在网上流传。随后,有网民“人肉搜索”出杨达才佩戴不同名牌手表的各类图片。 杨达才8月29日在微博中也承认,他有5块名表,但都是个人合法收入购买的。而不买帐的网民随后又在网上公布了更多的杨达才佩戴不同名牌手表、腰带和眼镜的照片。他也因此被网民们授予了带有讽刺意味的“表哥”之称。 有中国学者表示,杨达才作为局长,其个人工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在北京的维权律师李春富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政府官员应该申报和公开他们的收入: “对, 我认为这是应该的。这种公开也利于老百姓监督官员腐败。杨达才目前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并且现在网上已经查出杨达才的很多财产,包括他的手表、皮带、眼镜等,确实与他的工资不相对称。在这种情况下,公民向相关部门申请知道杨达才的收入情况是应该的。这种做法在国外是惯例,就是在中国,官员们扭扭捏捏的不愿公开财产收入。”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吕艳滨对人民网表示,陕西省财政厅的答复是有问题的、很牵强。如果陕西省财政厅坚持不公开杨达才局长的工资收入,那么民众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的亚太事务负责人廖然指出,中国应该出台官员申报收入和财产的法律: “中国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干部财产申报,就说党内有规定要申报,前两年开始实行。但是,它是内部申报,这样社会就没办法监督了。它申报不公开,你就没办法检查它。他多报、少报、瞒报、隐报,你没办法查实。在中国什么级别的官员拿多少工资,这大家都知道,但大家关心的显然不是你的月工资,人家关心的是你的收入有多少。现在很多情况下,人家送东西给你,例如干股、或百货公司的购物卷等。购物卷这几年来成了贿赂官员的重要手段。就说,官员他实际上正常的收入没有多少,但你看那些被抓出来的腐败官员,动辄就几千万,而在他们背后的都是房地产。” 在中国,近年来要求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许多人认为,权力运行透明是防治腐败的好“药方”。据《北京日报》报道,2011年中国社科院中国《法治蓝皮书》中的数据显示,中国有70%的公职人员认为,官员财产应当公开,赞成将公开范围扩大到官员的私车、股票等收入。而对此持赞成态度的厅司局级官员比例竟高达91.3%。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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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人权律师陈武权在广州被警方扣押11个小时后获释

9月18号,人权律师陈武权在广州被警方带走讯问,在被扣押11个小时后获释。 据维权网报道,9月18日上午,人权律师陈武权在广州被6名警察分乘两辆小车带走。随后陈律师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下落不明。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在广州当地时间的18号晚上9点半接通了陈武权律师的电话,他刚刚从派出所出来,正在回家的路上, 记者:你能讲一下你18号被广州警方带走的情况吗? 陈律师:主要叫我去解答一些问题,我受理案子当事人的一些问题。其他没什么。我在警察那里被扣押了11个小时,现在回家,完全自由了。 代理陈克贵一案后陈律师受到各种骚扰 陈律师说,自从今年4月他代理了山东临沂陈克贵一案后,不断受到各种骚扰。陈克贵是国内首位打赢残疾人福利权诉讼案当事人——陈光诚的侄子,陈克贵今年春天因为地方官员深夜闯入家中而砍伤官员被警方拘捕。8月7号,陈武权律师在维权网发表文章《我为什么要代理陈克贵案》,阐述代理陈克贵案的种种困境,今年8月,他的律师执照在年检问题上遇到了司法部门的各种刁难。 陈律师说,9月11日晚上10点钟,他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文书的情况下,两次到陈律师家中拍照。18好晚上警方将他带走, “主要是询问我一个案子当事人的情况,这个案子是状告广东增城市政府行政不作为,这个案子打了两年多了,但法院一直帮助增城市政府,一直没有依法判决,所以我就建议他们当事人明天举“法治与民主”的牌子,参加今天的集会,主要是这个原因,他们不想让我举着这个牌子参加这个集会。” 司法部门通过执照年检剥夺陈武权律师权利 陈律师说,9月12日,他依约到北京盈科律师所广州分所准备签订应聘合同,然而突然被告知因收到电话,现在不适合签合同,并告知这不仅是司法局的意见,而且是政法委的指令。 广州的维权律师唐荆陵是陈武权律师的朋友,唐律师说,代理临沂的陈克贵案件,陈武权律师至今未通过律师年检,做律师的权利被变相剥夺。 “律师年检本来就是专门用来控制和制服律师的一个手段,包括我在内的一些维权律师的执照也就是因为这个理由被弄掉了。当局要找我们这些维权律师的毛病,往往找不到。找不到毛病,他们就恐吓律师事务所解除我们的合同,换一个新所的话,他们就恐吓新的律师事务所,如果跟这个人签约,你的事务所都拿不到执照,这样很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就会屈服。这次陈律师的遭遇就是这个样子。司法行政部门对他原来的事务所和新的事务所进行恐吓,让他没有地方可以签合同,从而让他在技术上不能完成这个年检,导致他的律师执照过期失效,然后当局在给他注销执照。” 执照年检成为官方钳制维权律师的一个手段 唐律师说,陈武权律师丢失执照的遭遇和他本人很相似,他自己是在05年因无法通过年检而失去执照的, “律师没有执照后,还可以受理案件,但是不能接受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律师的主要经济收入,如果没有这个经济来源,律师进入公益性案件的空间就大大大缩小了。” 陈武权律师的遭遇在中国大陆并不是孤立现象。据维权网的统计,仅2009年以来,以所谓“年度考核”为名,注销律师证或延缓会员登记而不能继续执业的律师包括:江天勇、李和平、黎雄兵、李春富、王雅军、刘晓原、程海、唐吉田、杨慧文、李敦勇、杨在新等大约三十名维权律师。 自由亚洲电台高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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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人权律师陈武权在广州被警方带走

(维权网信息员东建报道) 9 月 18 日上午 ,本网信息员得知人权律师陈武权在广州被 6 名警察分乘两辆小车带走。 随后,信息员拨打陈律师的电话询问详情,刚开始电话畅通但无人接听,很快电话转入来电提醒。由于无法与陈武权律师直接取得联系,具体哪个部门警察、因何理由、将其带往何处都不得而知。 自 今年 4 月陈武权律师代理了山东临沂陈克贵一案后,不断受到各种骚扰。 8 月 7 日 ,陈律师在维权网发表文章《我为什么要代理陈克贵案》,阐述代理陈克贵案的种种困境, 8 月 9 日 ,司法局副局长找陈律师谈话,陈律师询问副局长一个月能否给年检答复,对方承诺可以,但前提是要求陈律师不要再写任何过激的言论。然而至今,陈律师仍未通过年检。 9 月 11 日 晚上 10 点钟,陈律师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文书的情况下,两次到陈律师出租屋内拍照。 9 月 12 日 ,陈律师依约到北京盈科律师所广州分所准备签订应聘合同,然而突然被告知因收到电话现不适合签合同,并告知这不仅是他们(指司法局)的意见,言下之意是政法委或者公安部的指令。   因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代理临沂的陈克贵案件,陈武权律师至今未通过年检,做律师的权利被变相剥夺。 陈武权律师的遭遇在中国大陆并非个案,仅 2009 年以来,以所谓 “ 年度考核 ” 为名,藉此注销 律师证或延缓会员登记而不能继续执业的律师 包括:江天勇、李和平、黎雄兵、李春富、王雅军、程海、唐吉田、杨慧文、谢燕益、李敦勇、温海波、刘巍、张立辉、彭剑、李静林、兰志学、张凯、刘晓原、韦良玥、杨在新等人。 陈武权律师电话: 1376330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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