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周刊:律师三湘游学记
他感觉到一只“无形的大手”在困扰他,于是,他又在12月15日公开宣称:就是砍了脑壳,杨金柱也要让首届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准时开班。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2 月 29, 2011
他感觉到一只“无形的大手”在困扰他,于是,他又在12月15日公开宣称:就是砍了脑壳,杨金柱也要让首届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准时开班。
阅读更多发布者marlies ruck | 10 月 10, 2011
2011年10月10日 17:57:16 原文地址: 杨金柱给北海裴金德的两名指定辩护人支招 作者: 杨金柱律师 杨金柱给北海裴金德的两名指定辩护人支招 北海中院在国庆节以前已经为裴金德指定了两名辩护人,并且在北海律师团之前复印了全部案卷材料。裴金德的辩护人之争北海中院在第二次扳回一局取得胜利! 当北海中院为裴金德辩护人之争第二次扳回一局取得胜利举杯庆贺时,远在上海滩的翟建律师大概也在举杯庆贺。翟建者,上海滩著名律师也,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主任。当裴金德的辩护人之争第一回合陈光武、朱明勇律师取得胜利之后,2011年7月28日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律师研究所缘于北海四律师案召开“健全与强化律师执业法律保障研讨会”。会议上,当陈光武律师介绍情况之后,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义愤填膺地用了十几分钟时间诋毁北海律师团和杨金柱本人,在陈光武律师当日发表的《 缘于北海四律师案,华政法学院律研所召开“健全与强化律师执业法律保障研讨会”》 一文只留下这么一句话:“ 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资深律师则提到,律师团利用网络暴力挤掉北海那两位律师的做法令人愤慨。律师人人都有辩护权,为什么非要你们辩护不许别人辩护!” 杨金柱当时知道情况后即想和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撰文辩论,但为了中国律师界的脸面,杨金柱委曲求全隐而不发。但此次北海中院在裴金德辩护人之争第二次扳回一局取得胜利后,杨金柱怀疑是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为北海中院支了招。否则,北海中院想不出如此巧妙的计策!故杨金柱在此予以点破:北海中院在裴金德的辩护人之争第二次扳回一局取得胜利非北海中院之功、而是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之功也!杨金柱恭请中国20万律师明察!杨金柱在北海案胜利结束之后,将撰文与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诋毁北海律师团和杨金柱本人进行辩论,恭请中国20万律师围观,在此略过不提! 有此缘由,故杨金柱也在此给北海裴金德的两名指定辩护人支支招。 杨金柱相信:北海中院此次为裴金德指定的两名辩护人必定是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有第一次前车之鉴,杨金柱相信北海的其他律师必定不会接受安排去担任裴金德的辩护人。否则,必定会像第一次一样,当10月14日公布姓名以后会被网友们的口水淹死! 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接受安排担任裴金德的指定辩护人,是其职责所在,吃谁的饭归谁管,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故杨金柱在此恭请网友们不要攻击这两位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 但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两名律师还是有办法将“枪口抬高一厘米”的。只要按照杨金柱指点的两招去做,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两名律师既完成了出庭辩护的任务,又不会留下骂名。 第一招:以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北海中院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以后采纳杨金柱律师的意见,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如此,杨金柱首先出示“唯一的、不可更改”的客观证据,“封喉一刀”立杀无赦!杨金柱保证在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两名律师不发一言的情况下结束战斗。如果杨金柱所言不实,保证赔两位律师每人一块钱! 第二招:如果北海中院重走老路,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以后首先审理认罪的裴金德,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两名律师则以不变应万变,以一句话辩护到底。这一句话就是“同意被告人裴金德的认罪意见”。裴金德自己要认罪,干两位律师鸟事!如此,光荣完成指定辩护任务,还会以“一句话辩护律师”的光辉形象流传后世! 杨金柱所支的两招,是否比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为北海中院支的招高明,恭请中国20万律师同仁评判! 杨金柱特别说明: 因为有几年前上海杨佳案指定辩护的先例,杨金柱只是合理怀疑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为北海中院支了招,并没有掌握其真凭实据。如果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认为杨金柱律师侵犯其名誉权,欢迎在上海滩对杨金柱律师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当天还在会议上自吹自擂,他在上海滩无所不能,上海滩出事的律师都是他从看守所亲自“捞”出来的!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现在头上戴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主任两顶好高好高的红帽子,凭其“捞人”的本事在上海滩活得潇洒无比。杨金柱现在头上是个光脑袋,所有的名头除了“律师”还是“律师”,羞愧得不敢做一张名片从而决心成为中国20万律师中唯一不做名片的律师,并且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律师事务所,都要在夫人之下归其领导,真是活得“苦不堪言”!如果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在上海滩起诉杨金柱名誉侵权,这位上海滩的名律师一定会把非著名律师杨金柱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 上一篇: 来自公安战线的裴金德案指定辩护… 下一篇: “西丰警察抓记者事件”主角又遭… 阅读数(36)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6 月 3, 2011
我不明白的“ 不适当内容”是什么? 亲爱的新浪博友:2011-05-01 19:09您的文章《删除两文庆五一!!》 中因含有不适当内容 ,已被设置为私密博文。 删除两文庆五一!! 亲爱的新浪博友:2011-05-01 16:24您的文章《从林昭到李庄》已被管理员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5 月 8, 2011
中国没有全国人大的特别事件调查委员会,地方 权力 要包庇、消化一个冤案,易如反掌。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这样说?这是一种历史记录。人民会记住。这些人必须在全国人民的公理面前被审判,让同例的冤狱制造者以后有所顾忌。我们手中并无 权力 ,追究与不追究,目前 我们说了还不算。 ….. 有些善于运用群众心理的领导可能认为,现在社会, 仇富仇官 ,对这两个阶层下手,一定可以收获大量的声望值,律师虽不是巨富,但是属于中上阶层,虽不是官员,但是在社会上有地位, 仇富仇官 心理似乎都可以靠得上,也是个好猎物。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5 月 6, 2011
株洲新闻网4月24日讯 4月22日上午,云龙示范区发生一起司法 强制拆迁 过程中自焚事件,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4月24日,该拆迁的司法执行主体荷塘区人民法院就该起事件情况作出说明,全文如下:. 关于“4·22”司法强拆突发事件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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