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权主义

爱思想 | 陈行之:权力状态下的性资源分配

陈行之:权力状态下的性资源分配 进入专题 : 权力 性资源分配    ● 陈行之 ( 进入专栏 )       1.先说事实          据权威人士透露,在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以上都有“情妇”;被揭露有腐败行为的领导干部中,案情60%以上都与颇为时髦的“包二奶”现象有关。如此看来,在形形色色的权力罪恶中,“包二奶”又成为了一道亮丽风景。感谢有心人的收集和整理,让我们比较集中地看到了如下事实——     深圳市沙井信用社主任邓××在不到3年时间里挪用、侵吞公款2.3亿,包养了5个二奶,还与其中的一个二奶生有私生女,仅花在这个二奶身上的钱就高达300万元。据说这位邓大人在与一个“心肝儿”二奶来往的800天,平均每天花费23000元,总计达1840万元。     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雷××养了7个二奶,为他别钟爱的黄×购买了两辆高级轿车,这位叫黄×的二奶没有辜负雷市长的期望,没多久就生下了雷市长的儿子,雷市长情为二奶所系,权为二奶所用,利为二奶所谋,马上拿出1500万元,为这位龙驹设立了“成长基金”。     湖北省天门市委书记张××被人民亲切地称为“五毒书记”,哪五毒呢?吹牛、卖官、嫖娼、赌博、贪污,一样不落。敬爱的张书记牛也吹了,官也卖了,娼也嫖了,博也赌了,钱也贪了,作为消遣,玩儿几个女人又有何妨?结果,张书记先后亲自与108个女人有染,创下了贪官玩弄女人的记录——我最近听说一位官员革命理想大于天,在日记里发誓毕生一定要玩弄×××个女人,不知道打破张书记的记录没有?     杭州市副市长许××,绰号“许三多”,疯狂地贪污受贿,涉案金额达到2亿多元,这么多钱干什么用呢?骄奢淫逸,纸醉金迷去了,包养二奶去了——许市长单在杭州市就有多套高档住宅,与其有性关系的女人高达百位。     江苏省建设厅长徐××肯定也发过这样的誓,否则快六十岁的人怎么能包养一百多个二奶呢?真正是与二奶搏斗其乐无穷,借用林彪的话说:“枪一响,上战场,老子连命也不要了,还怕上二奶(战场)吗?”徐厅长不仅利用职务之便为二奶置办房产,仅为其中特别喜欢的二十多个二奶就花费了近200万美元。     南京市车管所所长查××附庸风雅,很喜爱《红楼梦》的狎昵情节,这位“贯在风月中走”的倜傥公子,不多不少包养了13个二奶。为什么独独是13个呢?听一听他在熟人中的炫耀就知道了:“《红楼梦》不是有金陵十二钗吗?我有十三个,比他们还多一个!”     福建省周莆县委书记林××是有名的“三光书记”:官位卖光、财政花光、女人搞光,凡是他看上的女人,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林书记同时与22名情妇保持着几乎公开的性关系,有一天,人家“今儿个真高兴”,把这22个女人全部招到一家酒店,别出心裁地摆了个“群芳宴”。席间,林书记当场宣布:“今后,我们每隔一年举行一次这样的群芳宴,我要亲自给你们当中表现最好的人发年度佳丽奖。”     安徽省宣城市委副书记杨×曾以“学者型官员”享誉安徽官场。“学者型官员”吃饱了喝足了照样思念女人,这位杨副书记当然不能免俗,结果人家一下子就包养了7个情妇。杨副书记为了防止情妇们争风吃醋,竟然用MBA的管理方式管理这7位情妇,让“首席情妇”邹×统领其余6个情妇,虽然一段时间相安无事,后来却因为那位“首席二奶”失宠反水,把杨副书记送上了审判台。     重庆市委宣传部长张××在五星级希尔顿饭店长期包房,经常带着年轻貌美女人到这里过夜,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还包养了一名女大学生。张部长是何等样人物?包养情妇的标准是很高的:一要大学生,二要漂亮,三要未婚。张部长出事不是因为包养女人,而是因为赌博——他先后动用二亿多元公款前往澳门豪赌,结果输掉了一亿多元。敬爱的张部长被“双规”时,办案人员在他的公文包里只发现三样东西:避孕套、伟哥和钞票,都与女人有关。     海南省纺织工业局副局长李××属于那种见到女人就像公狗一样抓狂的人,被他搞过的女人不计其数,这位李局长还有一个别出心裁的癖好:每次完事都要用笔记录下详细过程,并且精心收藏女人的毛发。案发以后,办案人员搜出李局长记录性关系过程的笔记本95册,用纸包起来的女人毛发236份。     湖南省娄底市商务局党组成员颜××曾是《中国青年报》长篇报告文学《以人民的名义》中的主人公,没想到这位官员“以人民的名义”也包养起了二奶,强行霸占一个18岁女大学生长达7年之久,逼得这个女大学生几度自杀。后来,颜××因为贪污腐败罪行暴露,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海南临高县城监大队大队长邓××包养过6个情妇,不同凡响的是,这6个情妇都为他生了孩子,正是所谓“妻妾成群,子孙满堂”也!邓××用贪污来的钱为其中的4个情妇建造了两层小楼,也算是至情至义。     全国人会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因贪污受贿3000多万元被判处死刑。成大人官至副委员长,按说应当以国家为重,以人民为重,就别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吧?不!老人家淫心不死,“做鬼也风流”,伙同一个叫李×的“铁杆情妇”共同索贿受贿,结果事发,那位二奶也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实际上,“包二奶”只是一个简略的说法,严谨的表述应当是“婚姻之外的不正当性关系”。如果认可这个定义,我们也就有理由发问,既然是婚姻之外的不正当性关系,在我们那些可敬可爱的公仆当中,除了包“二奶”的之外,有没有包“二哥”的呢?有。     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女局长安××曾经接受数百万元贿赂,这位女局长不仅仅贪恋钱财,还贪恋男色,在她接受的贿赂中就有男警员的性贿赂——她经常以出外考察的名义,指定年轻英俊的男警员单独跟随,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读者不难想象,那些满足她的性需求的男警员往往会迅速得到升迁,其中一个被她包养的年轻男警员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从副科级到正处级的升迁过程。     我们还可以信手拈来一些最近流传的事迹:2008年11月29日,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同志涉嫌猥亵11岁女童,并威胁女童家长:“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2009年2月20日,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章××酒后猥亵7岁女童;2010年8月25日,怒江州贡山县自然保护局办公室主任和××猥亵6岁儿童,竟然说“我习惯了,原谅一下。” 2011年10月19日,四川蓬安县联理事长刘××将县安监局一位女公务员强奸;2011年10月23日,联防队员杨××当着王姓女人丈夫的面将其强奸;2011年10月27日,广东桃源镇委副书记张××强奸女下属;2011年10月29日,甘肃省成县政法委副书记张××猥亵12岁女童,被从床底下揪出……真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革命自有后来人!     面对上述情节,你有没有身处阴森森的地狱的感觉?有没有进入弱肉强食的兽群中的感觉?有没有回到整个社会都被僧侣们强奸和蹂躏的中世纪的感觉?有没有进入到人的自然属性大于社会属性的原始森林的感觉?有没有身处漫漫荒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如果你是一个有正常感情、有完善的道德伦理观念的人,而不是一个被宣传灌输弄得又呆又傻,乃至于出现精神分裂症状,总是情不自禁想做出残忍和下流事情的人,你就会有这种感觉,你会强烈地感受到一种精神的疼痛,就像无数条皮鞭抽打着你的灵魂,你会情不自禁发出这样的怒号:天哪!怎么了?!这究竟是怎么了?!在我的祖国,为什么会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和解答这些问题。          2.为什么说“分配”?          读者一定注意到了本文标题中的“分配”二字,也许会觉得这两个字用在这里不准确——包二奶是某些官员的自主行为,怎么会和经济学中的“分配”发生了关系呢?     这里大有文章!     众所周知,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部自然资源为国家所有,国家对国民实行有计划的分配制度。具体到我们的话题,你从这种制度中是看不到如下法律规定的:“国家对性资源实行计划分配……县处级官员:每人1个以上、3个以下异性伙伴。”没有这样的法律。     问题是,贪污腐败也不是法律规定的特权,为什么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就大面积发生了呢?这里边一定有某些不为人所注意的非法律的法律因素,从制度上保障着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中的成员都能够享有贪污腐败的机会,所以我们这个世界才成为了目前这个样子。     性领域也是如此。某种意义上,性也是一种资源,就像所有自然资源一样。既然是一种资源,在权力横行并吞噬一切的地方,它也必将被权力所觊觎,这就是说,这里边同样有一些不为人所注意的非法律的法律因素,从制度上保障着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中的成员都能够享有饕餮性资源的机会,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分配”的机制,所以我们这个世界才成为了我前面描述的这个样子。     下面我们慢慢辨析。     面对如此骇人听闻的权力罪恶,我们的国家媒体堂而皇之发出了“政治人物要管好裤腰带”的呼吁,更有专家学者像论述深奥哲学命题那样雄辩地指出:“当官员把性作为权力春药时,它同时也是毒药。”所有人都“为言者讳”,所有人都在装傻充愣,所有人都在回避和遮掩造成这种骇人听闻的权力糜烂现象的制度性原因,就好像顽劣儿子强奸了邻居家的幼女,父亲扬起巴掌做出要打的样子,然而巴掌并没有落下去,只是忍俊不禁地笑着训斥:“你狗日的长能耐了,把人家的小闺女也给收拾了,咋能这样呢?缺德的东西,以后再不要这样了噢!”面对此情此景,我们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我既然想说道说道这件事,就不打算“为言者讳”,我认为有责任有义务尽一切可能去指认造成这种权力糜烂现象的制度性原因,在所有这些原因之中,就像我前面说的,“分配”这两个字不可回避。     “分配”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看教科书解释:“分配,是指按一定的标准或规定安排分发或者分派。经济学上指把生产资料分配给生产单位或把消费资料分配给消费者。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国民收入的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生产资料的分配即所有制关系,这种分配决定着社会成员在社会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的性质,决定着社会成员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社会制度决定分配方式。”谁是这个分配过程的主体呢?没说。     依照我的理解,在市场经济社会,分配的主体是社会,即那只“看不见的手”依照市场规律和原则对社会自然资源所进行的配置。在一整套国家法律强制性保障作用下,这种配置虽然说不上百分之百科学,但是它大体上覆盖了全体国民,保障了所有人都享有公平正义的发展机会。简单说来,“分配”在这里是“配置”而非“强制”,比如,美国总统就无法让他的儿子的四姨夫的妹妹的三孙子以国有企业的名义通过垄断金融、电讯、石油、矿产等行业来绑架整个国家,无法通过行政审批照顾他的爷爷的叔叔的二外甥的六侄子获得国家重点水电工程,无法用贪污来的数亿美元民脂民膏包养数百位二奶(美国总统克林顿跟莱温斯基有了那么一档子事情,花的还是自己的钱,我没听说这个狗日的总统动用联邦储备为莱温斯基在海边购置豪宅,就闹了那么大的一场风波),他办不到,即使他是这个国家的总统也办不到。     然而在施行另外一种社会制度的国家,即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不说总统,就说一般官员吧,不仅办得到,如果“从祖坟上刨”的话,我们还会发现,他甚至就是为了办这些事情才通过权力倾轧或者买官卖官来当这个官的,就像某位基层官吏直白表露的:“不贪污谁还来当官?!”具体到我们的话题就是:“不包二奶谁还来当官?”结果事情就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对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分配”成为了一种在“特色”遮掩下的具有国家色彩的权力强制,这种强制在国民中泾渭分明地标示出了“这个可以有”的特殊利益群体和“这个真没有”的非利益群体,它所导致的社会后果,体现在经济利益上,就是前者“不差钱”,后者“没钱”。     “没钱”你还嫖什么娼?没钱你还养什么二奶?于是,就像我前面所说,性资源就像所有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一样,被某个社会阶层垄断了起来,这个社会阶层就是寄居在中国社会肌体上的庞大的官僚特权集团。          3.对性资源分配的社会学分析          我在《现代专制主义与古代专制主义的区别》一文中,曾经分析两种专制主义对社会进行控制的不同历史条件,这种历史条件对于说明我们正在谈论的东西极为重要,因此,下面我复述一下其中的观点,然后再来分析本文提及的具体的性饕餮事件。     基本上可以认为,现代专制主义(通常称之为极权主义)形成于20世纪初期。古代专制主义虽然都拥有强有力的专制君主(俗称皇帝老儿),但是他们的权力和权威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原始沟通方式和武装的限制,无法完全有效地控制他们治下的社会空间,人民还可以保持对私生活的支配,享有一个相对意义上的民间社会,中国数千年传统文化,奠定我们中国人基本性格的东西,就是在这个民间社会的自然延展中传承下来的。     从世界范围考察,可以认为,现代专制主义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现代技术的独特产物,它在本质上是这样一个政府体制:一个政党完全掌握所有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和司法的权力;这个政党试图重新组织社会、决定社会的基本价值观;这个政党通过监视和控制公民行为、限制他们的自由等方式干预公民的私生活;古代专制主义对它的臣民的意愿漠不关心,现代专制主义却强调人民的积极参与,通过宣传灌输不断在人民中激发对于这种国家体制的热情;现代专制主义充分利用现代电子设备进入私人领域,从而对民众生活和思想进行严格管控……西方学者卡尔•弗里德里克和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为现代专制主义概括出六种特征,其中有四种是前工业社会所不可能达到的。     这就是说,再也没有什么独立于政府权力的民间社会了,在民间社会传承的传统文化被拦腰截断了,奠定中国人基本性格的那些东西变异了,整个中国都进入到了一种前工业社会所不可能达到的奇境之中,所有骇人听闻、莫名其妙、匪夷所思、啼笑皆非的社会事件,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因为有了现代专制主义这种无所不在的社会控制,人才最终丧失意义,成为一种特殊的“物”,而这种“物”在现代专制主义的政治体系中,仅仅是一种分配对象,就像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一样,它被国家占有,在社会微观方面,体现为层级不同的权力占有——这话还可以这样说:在这种社会奇境之中,人都不是人了,女人还是女人吗?“性”被某种社会机制“分配”成为权力占有物,当然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分配”并没有进入国家计划,就像我前面说的那样,国家从来没有制定过根据官员级别为其配备异性伙伴的人数计划和高低胖瘦标准,这一切都隐性地寄居在社会运行机制之中。     什么机制呢?就是权力至上,权力支配一切,权力成为整个社会唯一的价值尺度。在这种情况下,官员根据自己的行政级别和贪腐所得供养几个、十几个、几十个、几百个、几千个、几万个、几十万个、几百万个、几千万个“二奶”、“二哥”,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     “陈行之同志,你这话说得也太难听了,我们归根结底还是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嘛!咋就会有几千万个二奶呢?太难听了,快不要这样说。”     让我怎么说呢?现在,就连天安门前的石狮子都可以惊讶地看到,在我们这里权力可以轻而易举地垄断金融、电信、石油、航空、铁路,以掠夺的方式攫取民间财富;权力可以动用公安、武警、地痞、流氓强拆民众房屋,被推土机碾压致死的人得不到伸冤,自焚者死了白死;权力可以让无德无才无形无状之人登上权力宝座,成为人民的牧人,为非作歹,祸害一方清平世界;权力可以动用国家手段封闭民意表达和一切不同的声音,必要情况下可以毫不犹豫地把呼唤政治改革的知识分子投进监狱……“两相比较,女人算什么东西?!我就包养了,我就占有了,我就强奸了,你还能把我的××咬了去?!”     是啊!现在,“性资源”作为一种权力专属的自然资源白晃晃地出现在那里,你能够抑制住权力者去占有或强奸她的兽性冲动?权力已经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武装力量把所有抗争渠道都堵死了,你纵是一条五百年才出一个的英雄好汉,也是白搭,城管就把你治了,治安协查员就把你治了,派出所请你喝喝茶、躲躲猫猫就把你治了,你以为比军费还高的维稳费用是为谁准备的?就是为你准备的!有本事你闹!!!     结果,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深圳市沙井信用社主任邓××在不到3年时间里包养5个二奶;只能眼睁睁看着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雷××就像养猪一样养7个二奶;只能眼睁睁看着湖北省天门市委书记张××亲自与108个女人有染;只能眼睁睁看着杭州市副市长许××疯狂贪贿包养近百个二奶;只能眼睁睁看着江苏省建设厅长徐××包养一百多个二奶;只能眼睁睁看着南京市车管所所长查××以超出金陵十二钗的标准包养13个二奶;只能眼睁睁看着福建省周莆县委书记林××与22名情妇保持着几乎公开的性关系;只能眼睁睁看着安徽省宣城市委副书记杨×用MBA的管理方式来管理7位情妇;只能眼睁睁看着重庆市委宣传部长张××带着年轻貌美的女人到希尔顿饭店包房过夜;只能眼睁睁看着海南省纺织工业局副局长李××搞过女人以后用笔记录下详细过程并精心收藏女人的毛发;只能眼睁睁看着湖南省娄底市商务局党组成员颜××强行霸占18岁女大学生长达7年之久;只能眼睁睁看着海南临高县城监大队大队长邓××与被包养过6个情妇生下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全人大副委员长成××与情妇一道合谋索贿受贿5000万元;只能眼睁睁看着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同志猥亵11岁女童;只能眼睁睁看着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章××酒后猥亵7岁女童;只能眼睁睁看着怒江州贡山县自然保护局办公室主任和××出于“习惯”猥亵6岁儿童;只能眼睁睁看着四川蓬安县联理事长刘××将县安监局一位女公务员强奸;只能眼睁睁看着联防队员杨××当着王姓女人丈夫的面将其强奸;只能眼睁睁看着广东桃源镇委副书记张××强奸女下属;只能眼睁睁看着甘肃省成县政法委副书记张××猥亵12岁女童被从床底下揪出;只能眼睁睁看着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女局长安××包养年轻英俊的男警员作为“二哥”。     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民脂民膏每时每刻都在成为特殊利益集团囊中之物而没有任何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把数以千亿计的资产转移到国外而没有任何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在美国花数千万美元购买豪宅而没有任何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把自己的第二代、第三代也安放到国家权力宝座上而没有任何办法,我们没有任何办法!     据说“自由”、“民主”之类东西的都是“西方资产阶级那一套”,是为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所不齿的,称:“绝不搞!”其实,我们很不愿意搞“西方资产阶级那一套”,但是,现在的严重问题在于,不搞“那一套”,究竟哪一套才能解决我们所面临的这些问题呢?究竟哪一套才能稍微改变一下我们和我们的女人的处境呢?你总不能就这样一套也不搞,坐在那里混吃等死,用滴答作响的社会炸弹玩儿击鼓传花的游戏吧?     “搞呀!”你委屈地说,“我们不是每天都在搞嘛!”     那么,你究竟都搞了些什么呢?          4.官员糜烂是道德问题吗?          大约十几年,有人提出“以德治国”的口号,虽然国家媒体很是努力地宣传了一阵子,却没有得到公众的呼应,也不知道后来把国治得怎么样了?现在回顾这件事,首先应当弄清楚公众为什么对这玩意儿不感兴趣——贯穿于整个官僚系统的大规模贪污腐败是道德问题吗?借用国企垄断大肆掠夺民脂民膏是道德问题吗?通过庞大的组织体系进行逆向淘汰,把最卑劣最腐朽最堕落的人全部麇集到官僚系统之中是道德问题吗?不是!你就是问街上跑的狗,它也不会认为这是道德问题,这就犹如一个人已经病入膏肓,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命薄西山,气息奄奄了,你却盯住他胳膊上的一块小恙当皮肤病来治,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延误这个可怜的家伙的病情,使他死得更快。     遗憾的是,每一次诸如此类的社会危机显现之时,总是有人站出来拿道德说事,在国家媒体上祭出道德的大旗,就像《水浒传》中张天师祈禳瘟疫一样,口中念念有词,似乎这样跳跳大神就可以消泯这种大面积制度性罪恶,世界就会变得清平起来,岂不知这样的表演我们看得太多了,已经看六十多年了,起作用了么?没有呀!非但没起作用,我们反而每一次都看到“洪太尉误走妖魔”,让更大的罪恶降临到了人间,发展到现在,他们已经开始大规模包养二奶、玩弄女人,已经开始肆无忌惮地蹂躏和强奸我们的女儿了!     仍然有人大谈特谈所谓的“道德”,他们是这样说的——     从社会公德到家庭美德,从职业道德到“官德”,“德”已经成为今年最热议的话题。近日,中央连续出台举措加强对官员道德的考核,并将职业道德纳入公务员培训,彰显官方回应公众对以制度约束官员品行的急切期待。同时,公众也期待通过加强“官德”建设,对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起到示范作用。事实上,对官员“德”的要求早已有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是胡锦涛在2008年的全国组织工作会上首次提出的。今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又再次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近日相继出台。公务员局称制定《大纲》正是为了落实胡锦涛“七一讲话”的精神,并明确“要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专家指出,官方将职业道德纳入公务培训,是对官员培训和考核制度的有益探索。     为了加强对官员“德”的考核,各地进行了大量探索,有叫好的,也不乏有引起质疑的。今年,中央正式将“德”纳入官员考核的体系中,亦显示对各地探索的肯定。中组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内容明确、细化、可操作性强,则是把“德”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无疑是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标准的具体化和目标化。     此外,正在进行的国家公务员招录工作,也要求重点加强对考生“德”的考察。国家公务员局表示,考生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将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名声很不怎么样的“专家、学者”,又一次找到了饭辙,敏锐地观察到中国的政治生活出现了新的景况,赶紧揣摩圣意,赶紧在国家媒体上做道德的文章,报道曰——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以吏为师”的道德心理习惯,官德不彰,民风难淳,官员的道德高度往往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高度。一项调查显示,90%以上的人认为,社会信任体系的缺损,始自官德缺损。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中国伦理学会秘书长孙××所言,官德败坏是社会道德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官员的行为对老百姓有示范效应,官德败坏对老百姓的社会信任感冲击很大。他们会觉得,社会管理者和精英都不讲道德,凭什么要求我们讲道德?”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分析称,“官德”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做人道德,这是底线。第二个层面是社会公德,对官员在这方面的要求要比普通人高。第三个层面则是职业伦理,也就是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例如忠诚、服从、公仆意识等。夏××表示,不一定要求官员都当圣人,但是最起码底线不能破,“如果连最基本的做人底线都丧失了,怎么可能做好官呢?”今年的一系列事件引发一场全民性的“道德”大讨论,人们在痛斥这些有违道德良知事件的同时,也在反躬自问。正是由于官员有着更大的社会影响力,所以公众期待通过加强“官德”建设、发挥官员道德示范作用,以引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毫不客气地说,所有这些道德说教都是在维护既有的政治秩序,恰恰是这种秩序,为官僚特殊集团的为所欲为提供了制度保障,社会资源(包括性资源)就是在这种强制性的制度保障下成为官僚特殊集团占有物的。     说到秩序,我想介绍一下古罗马帝国基督教思想家奥古斯丁(公元354-430)的观点。奥古斯丁说,造物主所创造的秩序是宇宙中一切存在和一切运动的基础和结构,“因此,上帝是至高至真的,他以不可违抗、永恒不变的法则主宰着宇宙万物,使肉体服从于灵魂,灵魂和其他一切事物都服从于他自己。”一切造物都是通过上帝的理性中的形式(理念)被创造的。当宇宙万物服从于上帝的永恒法则时,世界就能够处在和谐的秩序之中,用奥古斯丁的话说:“万物的和平在于秩序的平衡,秩序就是把平等和不平等的事物安排在各自适当的位置上。”每一种事物在上帝创造的世界中都有它自身的适当的位置。     很显然,奥古斯丁所强调的秩序是一种合乎理性的自然的秩序,这种秩序体现在国家观念上,应当是这样的:出于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人需要一种作为安全机制的秩序,秩序只有在安全得到保障后才能够真正实现,这种实现只能依赖于法律和能够实施法律的机构,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将“法律与秩序”、“和平与安全”的获得,总是归之于国家或政府的原因。     然而,这里需要一个决定性的条件:正义。我们还是请奥古斯丁来解释:“如果没有正义,国家和抢劫集团有什么分别?普通的抢劫集团可以说就是一个小小的国家,在他们那里,上级指挥下级,共同歃血为盟,根据内部约定俗成的惯例进行分赃,而当这些匪徒的力量大到可以修建城堡,拥有城市,甚至征服邻国时,他们的统治集团就不再被看作从事抢劫的团伙,而是有了体面的名字:国家。”这就是说,如果丧失了正义,国家与抢劫集团没有什么区别,所谓的秩序当然也就成为了抢劫集团所需要的秩序而非人民需要的秩序。     我们的官员队伍出现了如此大比例的糜烂,是简单的“道德”两个字可以解释的吗?如果说我们拥有一个世界上少有的稳定秩序,那么我们很有必要发问:在我们的“秩序”或者说制度中,是否缺失了正义?这种缺失在官员糜烂的事情应当承担多少责任?还可以反过来说:我们拼命维护的稳定和秩序,在官员糜烂的过程中起没起作用?起了多大的作用?这是不能不回答的问题。     所谓国家,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事实上,国家的行为都是由代表大多数人的一部分人来实施的,他们被称之为代理人、代表、官员,或者干脆以“政府”统而称之。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认为,官员糜烂实际上就是权力糜烂,政府糜烂,这种糜烂绝不是什么道德问题,压根儿就不是什么道德问题,而是地地道道的罪恶,是需要动用刑法严厉追究的反社会、反人类罪行!     现在的问题是,在现有政治秩序下,形形色色的权力罪恶非但没有被追究,反而被纵容了起来。有人做过统计,中国官员队伍触犯刑律的比例,大于所有社会人群,官僚特殊集团成为了中国最大的犯罪团伙。更让人怅然的是,一个个令人发指的卑劣之徒,竟然可以人模狗样地坐到主席台上,冠冕堂皇地做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报告,如果没有强固的制度保障,他做得到吗?人们之所以不因为部分官员罪恶被清算(就像我上面列举的那些)而欢欣鼓舞,是因为这些清算在绝对比例上是微不足道的,它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导致官员糜烂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秩序,权力罪恶还将进一步发生和蔓延,我们进入的是一个看不见尽头的黑暗隧道。          5.女人之殇          我写这篇文章有一个顾虑,如果把女人置放到被分配的“物”的位置,会不会在客观上导致对妇女尊严的冒犯?后来想了想,冒犯妇女的并不是我的分析,而是造成将她们物化的社会条件,就像丧失正义的社会将会把人变为非人一样,所以就一路这样写下来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想为妇女说几句话。     我看到一份调查材料,认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妇女高达75%以上。这个数字透露两种信息:第一,中国基本上还是一个封建宗法意义上的男人社会,它提供给男人和女人的发展机会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造成了男人处在政治、经济、文化的强势地位,妇女不得不把自己作为男人的附庸;第二,所谓“嫁得好”,在一个权势主导的社会里,非常容易滑向优先选择嫁给权力者而非其他社会人群,因为只有权力者比其他任何社会成员都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他们有机会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多的物质财富。     人是趋利避害的动物,我认为妇女的这种寄望和选择无可厚非——除非你是一个被爱情燃烧得失去模样的人(不排除也会有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事件发生),否则,在无房无职业无存款的“北漂”和有房有车有巨额存款的司局级官员(除非他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恶棍)之间,你一定会选择后者,那个蹲在马路牙子上顶着寒风吃煎饼的家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你钻进高级轿车扬长而去。这就是社会现实,这就是与之对应的普遍人性,愤世嫉俗也罢,怒火中烧也罢,没办法的。我想强调的是,这种现实导致的社会后果,实际上就是我前面分析的那种状况,权力者具有优先占有性资源的天然优势。     只有正义降临,社会为所有人群公平地提供相同的发展条件或者上升通道之时,只有你确认那个蹲在马路牙子上顶着寒风吃煎饼的家伙完全有可能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处境,成为乔布斯式的成功者之时,你才有胆量把珍贵的感情寄放到他身上,那时候,爱情的确能够创造奇迹,你们也一定能够鼓起生活的风帆,向两个人共同的未来进发。这样的社会对于那个吃煎饼的家伙来说,就是一个值得尊敬和热爱的社会,因为它不仅给他提供了发展的条件,更重要的是他得到了人的尊严,得到了宝贵的爱情,他不比权力者缺少任何东西。人性的弱点常常被社会放大,同样,人性之高贵也会被健康的社会所激励,它们相辅相成。     有了上面的辨析,再来说二奶现象,就好直接进入话题的核心了,尽管“二奶”和一般意义上的“妇女”有很大的区别。在我看来“二奶”是一个很难听的名字,这两个字隐含着很严重的对女人的不尊重,甚至带有某种程度的贬义,就像不管兔子叫兔子,而是称之为“玩儿物”一样,兔子一定很不高兴:“我是如此可爱的小白兔,你凭什么叫我玩儿物?!”这就是说,“二奶”是一个被脱色脱水的概念,如果把它还原为具体的活生生的人,我们就会了解到,她们之所以脱离开社会人群,成为被权力者豢养的特殊群体,必定有她们自己的酸甜苦辣,而我们所探究的丰富的社会学信息也正寄寓在她们的酸甜苦辣之中。     不排除这里边有好逸恶劳之人,也不排除这里边有把青春和色相作为资本从权力者那里换取特权(政治特权、经济特权、文化特权)之人,但是,“二奶”就像我前面提到的那个蹲在马路牙子上吃煎饼的家伙一样,大部分是寻找不到自己在这个社会中的位置和发展通道的人,她们试图通过倚靠在她们看来最有价值人群来增加自己的价值,获得通过其他手段无法获得的优越的生活条件。尽管这里边也会有某种爱情事件发生,但是,从总体上说,这是一种发生在广泛社会层面的特殊形式的价值交换——二奶用青春和美丽交换权力所能够提供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权力者利用权力交换对性资源的占有和享用。     这样,我们就又进入到了我前面已经论及的社会学见解之中了——“性”成了权力占有物,这种占有甚至具有一种“分配”的特色,尽管这种“分配”没有被纳入国家计划,尽管国家从来没有制定过根据官员级别为其配备异性伙伴的人数计划和高低胖瘦标准,但是这一切都隐性地寄居在社会制度和它所运行的机制之中。     是的,只要这个社会仍旧权力至上,只要权力仍旧支配一切资源,只要权力仍旧是整个社会的唯一价值尺度,“二奶”就不会绝迹,它会持续不断地制造这一特殊人群。          6.结束语          可能有人会说:“陈行之先生,我赞同你的分析,但是性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一种资源,而且更具有商品的属性,那里同样也有人把性作为谋求幸福的手段,那里的资本就像我们的权力一样,同样对性资源享有强制占有权,你是不是同样认为那个社会缺乏正义,那个社会中的某类人群缺少发展的自由呢?”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美国社会学家库利在谈到个人的自由发展时,特别强调了环境的作用,他指出:“我们可以对自由下这样的定义:它是获得正确发展的机会。正确发展就是朝符合我们理性的理想生活发展。……任何一个人,在他的各个发展阶段,都可以按照他周围环境有利于个人发展的完满与和谐程度,而被称为自由的或不自由的。”(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这就是说,当一个环境不利于个人发展时,人在社会过程中必将失去自我,他们建立的就不是符合人类理性的理想生活,而是一种被剥夺的舒适,一种没有自由的自由,陷入这种处境的社会人群绝非中国所独有。     然而,性资源的占有和分配几乎百分之百与人类社会最丑陋的恶习——贪污腐败——联系在一起,利用横征暴敛来的纳税人的钱财包养二奶,依仗权力的野蛮本性蹂躏和强奸民女,却绝对是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所独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权力运行也不可能导致如此畸形的社会后果,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可能容忍如此骇人听闻的社会罪恶。     令人痛心的是,我们看不到国家机器大规模动员来制止和清算这种制度性的权力罪恶,看不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组织专家学者讨论如何在尽可能短时间内制止这种制度性的权力罪恶,相反,我们看到的是武装到牙齿的国家机器对所谓群体性事件的果断处置,是宣传机器大规模制造出来的虚假的社会和谐,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     这才是我们感到愤怒的真正原因。(2011-12-1) 进入 陈行之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权力 性资源分配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评论 > 天益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7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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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语录(一)

作者:李昭成 ●无论是中国人民对骆家辉表现出来的平民作风的赞叹和热议,还是中共的恐惧和谩骂,都让我看到了,在辛亥革命一百年后的今天,自由并不遥远,普世价值并不遥远,因为这些都已经深深扎根在中国人民的心里了。在任何一个国度,扎根于人民内心的自由的种子,必将盛开出鲜艳美丽的自由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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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佩尼斯:尊严在任何地方都是无上珍贵的

勒佩尼斯:尊严在任何地方都是无上珍贵的 [张天潘] 勒佩尼斯:尊严在任何地方都是无上珍贵的 [张天潘]     沃尔夫·勒佩尼斯《何谓欧洲知识分子》一书封面。书料图片     “精神关怀与文化转型”系列访谈(一)     编者按: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没有信仰的时代,然后,将所有的过错,都归咎到“信仰丧失”的头上。无可否认的是,在物质文明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之后,我们的精神文明,却依然处于历史的低位,甚至还在步步倒退,从老人跌倒无人搀扶到路人对小悦悦的冷漠,再到各种的社会文化丑态,从道德、心灵、信仰、价值观等,所有的精神与文化生活,似乎都纷乱不堪,迷失在没有精神关怀与文化皈依的世界里,每一个都如同精神荒漠里的孤儿,急切地等待着关怀与皈依。     为此,我们策划了一个“精神关怀与文化转型”的系列访谈,试图通过与国内外知名的文化领域专家、学者的深度对话,来让更多的读者分享他们的所思所想,在对话中关切的不管是虚无、迷茫还是畸形的精神生活,还是一份可供参考的精神文化地图,更深层的目标,则是借此为中国的文化转型增添一点推动力。     南都评论记者张天潘     11月17日,德国墨卡托基金会与中国国家博物馆联袂推出了“启蒙之对话”系列活动,柏林自由大学社会学高等研究院前院长沃尔夫·勒佩尼斯(Wolf Lepenies)教授等中外六位学者受邀进行题为“启蒙与近现代”的对话活动。遗憾的是,由于身体的原因,沃尔夫·勒佩尼斯未能亲临论坛现场。但他欣然接受南都记者的专访。     沃尔夫·勒佩尼斯,1941年出生于东普鲁士,现代德国最重要的学者之一,柏林自由大学社会学教授,曾任柏林高等研究院院长。主要著作有:《德国历史中的文化诱惑》、《忧郁与社会》、《何谓欧洲知识分子》等,其《三种文化:在文学与科学之间的社会学》已成为经典之作。2006年荣膺享有盛名的“德国书业和平奖”,颁奖辞认为,沃尔夫·勒佩尼斯“以极大的活力在其他城市和机构中撒播自由思想的种子,把各个民族和各种文化带入和平的对话之中。他用文化学习共同体的希望图景代替了文化冲撞的恐怖景象”。     在《何谓欧洲知识分子》当中,勒佩尼斯把欧洲知识分子划分为具有坚定信念的和多愁善感的两种,前者是洋洋得意的科学家,后者是备受煎熬的知识分子,他认为:“知识分子就是在乌托邦里为自己留出一条出路的忧郁症患者,知识分子对世界不满,深感痛苦,由此滋生出乌托邦思想。乌托邦思想可以为他们开创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同时还具有驱散忧郁的功能。忧郁症和乌托邦是两个极端,欧洲知识分子的伟大和不幸就在于他们处于这两者之间。”     勒佩尼斯对于知识分子的考察,对于当下的中国存在的文化困境,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本身的文化困境,无疑是具有启示意义的。他自己就用他的行动,破除了忧郁症与乌托邦极端思想,成功实现了知识分子的自我解救。他是如何做到的?他对于欧洲知识分子的考察对中国当下的各种文化困境是否具有参考价值?     批评反思,正是知识分子的责任     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南都):你原本来中国的演讲主题是“过失和激情———关于欧洲启蒙的讲话”,对于欧洲来说,启蒙可以说是早已完结了。而对中国来说,从20世纪初就开始不停地启蒙,到了现在却依然不断地重提启蒙。就欧洲的经验来说,中国如何能够更好地尽早完成启蒙?     勒佩尼斯:我不认为欧洲启蒙运动已经“结束”了。如果将启蒙看成一种态度,有社会批评和促进自我完善的双重功能的态度,那么启蒙运动将永不结束,对每个公民来说都将永远存在并永远充满挑战。     我也不认为中国必须复制欧洲的经验,这也是启蒙思想的一部分。当然,如果中国启蒙运动和欧洲启蒙运动的思想会有相似之处,那也是因为其能给中国带来良好的发展。西方极为关注中国的发展。在中西方走向现代化道路的进程中,有相似也有差异,观察这些非常有趣。差异应并不仅限于触及近现代的社会基本规范,这也正是“启蒙”这个西式口号提出的要求。就像此次启蒙论坛,就在搭建一个诚实而公平的舞台,不会试图掩盖差异的存在,而会实实在在地辩论。或许可将著名法国人类学家克劳德·列维·施特劳斯的格言作为这种对话的宗旨:“相像的不是相似,而是差异”。     南都:最近刚好是推倒柏林墙的22周年,记得20周年的时候,中国掀起了纪念的高潮,如何看待这样一个文化现象,以及如何解读其中的意象,不管是对中国还是世界来说?     勒佩尼斯:说到底,柏林墙的倒塌是东德人民胜利的结果。他们为自由而战,为表达权、投票权而战,为他们可以选择住在何处而战。其实这是一个伟大的人权的胜利,是一个德国人可以每年都有理由庆祝的胜利。     南都:在推倒柏林墙、两德统一的过程中,德国知识分子有何种表现?     勒佩尼斯:当柏林墙倒塌时,东德和西德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家,都是一样的惊讶。尽管总有些知识分子坚信他们为这个之前从未听说过的历史变化做出了贡献。不管怎样,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成百上千的公民走上街头促成了柏林墙的倒掉,而这是不应被忘记的。东西德统一的过程伴随着德国知识分子的批评反思,而这也正是知识分子的责任。     南都:德国知识分子曾臣服于纳粹等极权统治,甚至卑躬屈膝,唱和法西斯主义,有着你在《何谓欧洲知识分子》说的“如此甜蜜的合作”,海德格尔、卡尔·施密特、福科、德里达等,而且似乎还换上了马克·里拉在《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称之为“叙拉古的诱惑”,为何频频会出现这种现象?     勒佩尼斯: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总的来说,我相信知识分子会时时觉得遗憾,因为他们只能思考,再就是写写文章或者批评批评,而不是真的行动。这就是我说过的知识分子的“忧郁”。当你长时间不能行动时,就会充满挫败感。当你能有机会行动了,并且你的行动会为达到乌托邦的可能性做出贡献,这个吸引力是巨大的。极权制度也非常具有引诱力,也并不是所有人足够坚定,可以抵挡这种引诱。     南都:有人曾经提出,德国法西斯主义与极权主义,与德国文化有着隐秘关联,比如尼采“超人”等学说,你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勒佩尼斯:再重复一次,任何事情都不能太快得出结论。这儿是有亲密关系。我写过一本叫《德国历史中文化的诱惑》的书,这本书在中国也有卖,我在其中给出了原因,而我相信原因就是我们高估了文化。如果文化自认为自己就是比较好的政治了,“文化代言人”就会受引诱从而加入极端政治集团。(在《德国历史中文化的诱惑》书中,勒佩尼斯讲述道:德国人对文化的兴趣与热爱,加上对日常政治打着官腔的嘲讽,形成了“德国精神”中不容置疑的、深刻的反政治本质。这种状态最终滋养了德国作为“文化之邦”的自豪感,德国因此断言自己要优越于仅仅拥有“文明”的西方国家。德国人也自负地认为只有他们拥有“文化”,而其他人只是穷于应付“文明”而已。作者考察了这种倾向如何对18世纪以来的德国历史产生了影响。他认为,德国人对文化的迷恋、对政治的漠不关心是魏玛共和国垮台、纳粹崛起的原因之一,并且持续困扰着德国与欧洲邻国及美国的关系———编者注)     “我相信民主的治愈能力”     南都:西欧的知识分子与东欧和中欧的知识分子,在你看来,一个是专家,一个是道德家,这样的区别,和齐格蒙·鲍曼的立法者和阐释者之说,也有着相似之处,他觉得这是一种由现代性到后现代性的必然,那这是否意味着西欧与东中欧的知识分子差异,是社会形态差异的反映而已呢?这样的不同,又给欧洲带来哪些深远的影响?     勒佩尼斯:这种不同在1989年之前的确存在,之后这种不同就越来越模糊了。现在同样有专家和道德家,但他们分布在东边和西边。如今,在东欧和中欧,知识分子担当着国家的最高职务,掌握着国家的要权,不是凭着他们在经济方面或政治领域里的特别才华,而是以他们的正义感和为人权所作的不懈努力,这是欧洲18世纪传承下来的优秀品质。这些知识分子是道德家,把一种崭新的辩论文化作为礼物送给了全欧洲。     西欧则相反,知识分子的声音虽然还被当局倾听,但他们变成了专家,对道德问题没有兴趣。他们具有坚定信念,尽管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乌托邦”这个词,却坚信什么都阻挡不了平民社会登上历史舞台,该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意识形态信条是自由主义。     因此,在后共产主义的欧洲,两类知识分子是相互对立的,他们是道德家和专家。东欧的道德家都患有忧郁症,但勇于行动并出乎意料地将政权掌握在手。他们摧毁了乌托邦的表象,现在又面对一个不寻常的任务,即满足现实政治的需求。这些患忧郁症的道德家如今已经受到马克斯·韦伯所说的“魅力型权威常规化”命运的威胁:这些道德家很难变成专家。难怪圣伯夫说这是一个由雄辩家组成的政府,这些人因为丧失话语权而深感痛苦。     至于西欧的专家,他们沉醉于最后胜利的幻想中,好像欧洲的社会主义制度垮台后,只需要采取一些货币资助的措施,并通过向外传输已经受过考验的自由乌托邦的指导思想来确保东欧适应平民社会就行了。他们忘了,随着社会主义乌托邦的终结,他们的乌托邦信念也会随之减退。     可是,难道资本主义不是一种始终未放弃乌托邦幻想的意识形态吗?从它的宗旨来看是这么回事。其实资本主义的目标从来都不是在遥远的未来创建一个和谐社会,而是从现在起改善市场机能。不过,即使资本主义是一种不以乌托邦为目的的意识形态,它也是一个财力乌托邦。资本主义从一开始就坚信科学技术进步是把全世界变成一个普世的平民社会的可靠手段。     现在是放弃这个幻想的时候了。科学技术在近代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制造出种种麻烦。西方的专家们应该认识到,如果说目的性乌托邦已经消亡,那么他们自己的乌托邦——财力乌托邦,其效力也到达了极限。当我们把目光投向第三世界和我们的环境时,我们还是忍不住要说:“这是一种虚伪的文明!”     南都:东欧的知识分子———如哈维尔、米奇尼克等———在八九十年代的意义,依然是中国现在知识分子津津乐道以及膜拜的对象,你如何评价他们在欧洲历史的定位,以及作为欧洲知识分子的意义?     勒佩尼斯:哈维尔和米奇尼克也是我们西方人的偶像。他们改变了欧洲历史的进程,他们使历史变得更美好,他们的勇气也让人钦羡。但是他们不代表欧洲的全部知识分子,他们只代表其中的一部分。     南都:对于现在很多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在面包和学术尊严之间,往往是面包占优势。知识分子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了从“先行者”到既得利益的“专家阶级”的转变,在利益的诱惑下他们的话语中开始充满了谄媚味道。失语甚至扭曲自己人性的“帮凶”,也发生了“知识分子的背叛”。这样的精神政治危机曾经在欧洲知识分子身上发生过吗?     勒佩尼斯:从这方面讲,欧洲和中国没有什么区别。尊严在任何地方都是无上珍贵的。知识分子的名誉由此已经大受损伤,这种事情的确是发生过。     做一个“行动的忧郁病患”     南都:你说“知识分子就是在乌托邦里为自己留出一条出路的忧郁症患者,知识分子对世界不满,深感痛苦,由此滋生出乌托邦思想。乌托邦思想可以为他们开创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同时还具有驱散忧郁的功能”。但在上个世纪初的中国,这种移植自欧洲的乌托邦思想,成为了政治方案。这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反思?     勒佩尼斯:这不是一件容易解决的事情。我不想给中国人以任何建议,但我相信民主的治愈能力。我相信阿玛蒂亚·森(A m artyaSen)所说的民主是一种普适价值。尽管民主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方法,但没有民主,大多政治问题及紧张局势将永远得不到解决。     南都:你说你是摆脱了乌托邦和忧郁症的困境的幸运知识分子,你又是如何做到的?     勒佩尼斯:嗯,我这是不小心说大话了。但是这是事实。作为柏林德国高等研究院W issenschaftskolleg(该研究院也会聘请一些优秀的中国学者作为研究员)的校长,我有幸能够发现并赞助一些研究院,包括4个欧洲中部和东部的研究院(布达佩斯特,布加勒斯特,索菲亚,圣彼得堡),还有一个位于非洲的马里。而在“9·11事件”的7年前,我已经能够建立一个大型的名为“现代性和伊斯兰”的研究项目,时至今天,这个研究项目依然以“中东的欧洲/欧洲的中东”存在。我相信,如果你能建立一个研究院,你一定有很好的机会可以克服你的忧郁了。     南都:你说的知识分子的“忧郁”,似乎是现在很多中国知识分子的常态,无力感充斥,因为尽管大声呼吁及积极行动了,却依然无法改变现状。这种忧虑,与你所阐释的知识分子的忧郁,是否一致呢?     勒佩尼斯:我不能评判,因为我不懂中文,所以也不能了解中国有的争议。我能做的仅仅是希望中国的知识分子就像1989年东欧知识分子如哈维尔、米奇尼克一样克服他们自身的忧郁。他们是“行动的忧郁病患”,他们不仅改变了他们的国家,也改变了整个欧洲。     南都:而要克服这种“忧郁”的出路在哪里?或者说,是否又只能走进乌托邦里,形成新一波的乌托邦思想的盛行?     勒佩尼斯:效仿偶像的步伐,正如前文提到的一样,做一个“行动的忧郁病患”。     (感谢墨卡托基金会协助采访,采访还参考了《何谓欧洲知识分子》(李焰明译)一书的有关内容,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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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自由 | 德国明镜周刊采访艾未未:“我有愧” (翻译者:@bullshit_i)

德国明镜周刊采访 “我有愧”:  http://www.spiegel.de/spiegel/0,1518,799019-2,00.html  (德文) http://www.spiegel.de/international/world/0,1518,799302,00.html (英文) 翻译者:@bullshit_i (叫我狗屎哥就好) 好久没写过中文了,不少表达可能很糟糕,各位看官多抱歉了, BTW, 挺@aiww ! 首发地址: http://bullshiti.tumblr.com/ post/13364148253/bullshit-i 艾未未: part 1: ‘Shame on Me’ ‘我有愧’ The Chinese artist Ai Weiwei speaks about the changes in his life since the end of his detention in June and shows himself moved and surprised by a new culture of protest in his country.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谈自6月底被释放后他的变化, 以及他对他的祖国新近流行的抗议热潮的感动以及惊讶. SPIEGEL:  Last week you made a €970,000 ($1.3 million) payment to the bank account of the Chinese tax authorities. You consider it to be a kind of guarantee, a deposit. Do they consider it to be an admission of guilt? S:上周你支付了97万欧元(130万美金)给中国税务机构。 你把这当作是一种保证,一个存款。他们是否把这当作是一种犯罪/ 反抗的代价呢? Ai:  I cannot speak for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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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张千帆:宪政转型与人格再造的中国使命

张千帆:宪政转型与人格再造的中国使命 进入专题 : 宪政转型 人格再造    ● 张千帆 ( 进入专栏 )       2011年,在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整整一个世纪之后,中国正陷于难以自拔的官僚腐败和社会危机。武昌兵变推倒了摇摇欲坠的大清帝国,终结了数千年皇权统治,但是皇权的结束远非真正意义的共和的开始。一百年来,中国战乱频发、生灵涂炭,人民屡遭浩劫,宪政命运多舛。虽然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三十年的相对安宁,让中国摆脱了大饥荒和“大革命”的威胁,并逐步回到了世界文明家庭之中,但是专制权力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辛亥革命百年之后,民权不张,公权必然无限膨胀,巧取豪夺、强征滥拆甚至草菅人命之事屡屡出现。改革三十年,中央放松管制,人民获得了劳动致富的机会,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但是也为各级官员腐败创造了大量资源和机会;人民的劳动成果遭到各级官员和极少数既得利益者的攫取与瓜分,人民收入的增长跟不上财政收入的增长,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改革一方面彻底瓦解了全体官民对正统意识形态的最后一点迷信,造成不可遏制的腐败、堕落、庸俗和拜金主义;另一方面则极大透支了中国的自然资源并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的速度超过发展的速度,而且只要政绩体制不变,这个破坏过程就没有止境,直到危及每个人的基本生存。承载着几千年文明的中国鲜有像今天这样没有信仰、没有是非、没有道德勇气、没有自我反省和净化的能力,贪官污吏鲜有像今天这样多如牛毛,空气鲜有如此浑浊,食品鲜有如此不安全,草原和湖泊鲜有萎缩得如此之快……     如果这一切在国内不可维持下去,那么今日中国也在历史上罕有地呈现出对外扩张的趋势。这种扩张一方面体现为中国向发达国家输送廉价劳力和产品,通过“低人权优势”压榨国内工资、消耗国内资源以吸引国际投资并维持增长;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利用欠发达国家和中国同样的体制弊病掠取它们的资源,借以满足国内维持增长的需要。这种掠取不仅会激起这些欠发达国家人民的反感和反抗,而且也可能将中国直接卷入和发达国家的资源争夺之中。官方在正统意识形态彻底破产之后一直在寻求可接受的替代品,但最后必然发现惟一可以利用的是国人尚剩的一点民族自尊感。加上政府长期灌输形成的扭曲历史观、台湾与少数族群聚集地区的分离主义隐患、政府控制下的国内媒体对“敏感”事件的高度选择性和误导性报道……这一切都注定国家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呈星火燎原之势;只要领土主权受到任何挑逗,民族主义情绪完全有能耐在一夜之间将1930年代的德国法西斯或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死灰复燃。今日中国在表面一片歌舞升平背后,实际上埋放着一触即发的火药。     无论是百年坎坷还是未来的凶险,都归因于奴役人民的专制。然而,专制是狡猾而顽固的,并不因革命而被打破;恰好相反,革命往往建立更强大的暴政。满清覆亡的教训在于,只有及时施行宪政改革才能避免革命的悲剧;如果执政者执迷不悟、拒绝改革,那么不仅他们自己将玩火自焚,而且整个中国社会都将陷入革命-暴政的恶性循环,中华民族将沦落到文明废弛、腐败横行、资源浩劫、环境破坏、民不聊生的地步。百年历史沧桑充分证明,只有宪政才能救中国。     要打破专制,只有依靠人民;要建立宪政,人民首先要树立自己的尊严。个人尊严是国家宪政的前提,不可想象一个奴才治国的奴隶国家能制定和施行一部人人自由的宪法。而专制的最大罪恶不仅在于践踏了人的尊严,而且在于剥夺了个人恢复自我尊严的能力,使他们自甘堕落地臣服于专制淫威之下。中国宪政的最根本的困境在于专制体制为自己的持续生存创造了最有利的人格状态,无限膨胀的公权和长期受压抑的人格形成一对互为依存的稳态。要打破专制的窠臼,首先必须唤醒普罗大众作为公民的主人意识。     有朝一日,当国人从专制奴役的噩梦中醒来,并意识到自己深陷政治腐败和道德堕落的处境,他们最终会认同以下不证自明之理:人人都有不可剥夺与不可让渡的内在尊严,国家的义务是通过宪法与法律制度尊重与保护人的尊严;对尊严的任何践踏都是不合法的,一个长期践踏尊严的政府则是一个不合法的政府。          一、专制的病症与后果          所谓“专制”,无非是号称掌握国家权力的一群人代替人民统治国家,而拒绝通过周期性选举等宪政机制对人民负责。由于统治集团的成员都是理性自利的,他们必然会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攫取属于社会大众的公共资源。在统治者骄横淫逸的另一面,是受剥削欺凌的人民——更确切地说,臣民。专制就是一群没有政治人格的臣民和政治权力过度膨胀的统治者构成的一对共生体。统治者骑在臣民头上作威作福,唯唯诺诺的臣民则任由统治者压迫欺诈,只有在被逼到绝境、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揭竿而起。但是暴力革命只是长期压抑下的骤然发泄,不仅不能改变臣民人格,而且通常使国民性格变得更加暴戾与无耻。革命之后,新的统治者依然故我,甚至倚仗革命赋予的合法性变本加厉,对整个社会施行更加极端的暴政,直到新政权的合法性在一次次暴政中丧失殆尽。专制给社会造成的创伤无法弭平,专制传统所生成的周而复始的历史惯性也几乎无法打破。既然不能成为掌控自己命运的狮子,人民就成为被任意宰割的羔羊。     1.专制社会的病症     专制的一半是统治者的暴政,另一半则是人民的懦弱和懒惰。专制造就国民的病态人格,病态人格反过来维持和加固专制,使国家陷于不能自立、自决、自治的政治残废状态。举其大者,一个专制社会呈现出如下致命的病症。     一曰伦理低谷。专制是迄今为止使天理伦常处于低谷的制度,并以自己为楷模复制了无数无耻的臣民。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专制政权热衷于自我吹捧,不择手段封杀批评。它不仅用强权压垮人的脊梁,将人变成在权力面前唯唯诺诺、卑躬屈膝的应声虫,为了趋利无所不为、为了避害噤若寒蝉乃至甘愿鹦鹉学舌,而且为人树立了一个无耻的样板,尤其是在他们看穿了“皇帝的新衣”之后仍然不得不用自己的谎言为它遮体,以此彻底磨灭他们的基本耻感,最终使一国之人变成将说谎和造假当作美德的小人。     二曰懦弱。专制的维系是建立在臣民的普遍恐惧基础上的,专制淫威使每个人都变成在自己的职位、待遇、名利、家庭面前畏首畏尾。专制教育体制从来压制独立思考和信仰,用一套并不高贵的谎言教唆儿童说谎,让人从小就不敢面对事实、质疑正统、坚持真理。专制者用自己炮制的“信仰”代替全体国民的信仰,而在不受质疑、养尊处优的正统信仰难以维系之后,仍然不允许国民自由信仰。在一个权力渗透到每一个角落的国家,上级永远是正确的代名词;服从命令是至高无上的美德,也是决定奖惩升贬的最高依据,即便在号称以探究真理为己任的高等学府也不例外。在严密的权力体系内,自然不存在独立思维的呼吸空间。没有独立判断,也就无所谓过错和责任;所有人都在服从更上一级的命令,即便最伤天害理的行为也因为上级旨意而显得情有可原。一群懦弱的国民本不足以担当任何责任,也不存在任何责任可以担当。     三曰激进。越是在这样的国家,激进的声音越受追捧;温和理性的主张越受冷落,即便存在也必然微弱寡助,最后淹没在嬉笑怒骂的汪洋大海之中。既然专制国家禁止自由言论,打破专制造成的万马齐喑需要承担难以预测的风险,勇气成为这个社会最稀缺的资源,勇敢(尤其是敢言)成为这个社会的首要美德,口无遮拦的勇夫就是这个社会最大的英雄。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不激进就无法打动愤世嫉俗的民众。这一方面是因为公权缺乏制衡,无法无天、欺人太甚,社会积怨太多而长年不得排解,任何报道出来的消息都足以引发一场暴动,只不过在国家机器的强大震慑下不敢发作,因而只能借助激进的言论发泄无所不在的沉闷;另一方面,专制者的专横使所有说理都成为婆婆妈妈、与虎谋皮的纸上谈兵;哪怕分析得再头头是道,于国于民有利无害,但是最终都会因为触动既得利益的奶酪而至多博得决策者的冷笑。正因为几乎任何主张在专制社会都不可能付诸现实,人民无须面对激进主张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既然只是“说说而已”,社会变革成为少数“知识分子”的专利。不负责任的文人们乐得画饼充饥,构筑一座座虚妄的乌托邦,用激烈的文字博取人民的欢心和拥戴,而人民也乐得从中获得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心理畅快,就如同阅读武侠小说编造的虚幻故事让人们感受公平和侠义的畅快一样。革命主张与其说是治理社会病症的药方,不如说是满足社会心理的兴奋剂,而沉闷的专制社会恰恰需要打破沉闷的兴奋剂。这样,专制国家满地都是充斥幻想的革命者。     四曰轻狂。专制社会的人民往往显得过于自信、轻信乃至狂妄,不仅因为他们从小被灌输一种过于简单的善恶观,并认定它是唯一正确的真理,而且由于舆论受到严格控制、信息受到高度过滤,他们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世界观过度单一,因而不需要也没有机会面临不同利益和观念之间的复杂冲撞。尤其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机会真正选择自己的统治者并根据执政业绩决定其命运,他们只能被动接受执政者自我粉饰的执政“理念”,并心满意足地认定面前的执政者就是自己的救世主,直到谎言被一次次惨痛的真相戳破;即便如此,在“敏感”信息受到高度屏蔽的环境下,多数人仍然不假思索地认同现行体制的天然合法性。     五曰好战。一个懦弱而渺小的个体往往反而尤其虚荣,并寄希望于一个强大的集体满足个人的虚荣心,而对于这个集体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危险却视而不见。既然道德文明毁坏、内心一片虚空,便只有把GDP数字、航天飞机、航空母舰等外在“成就”当做惟一值得炫耀的资本。专制政府本来就不遗余力地向其臣民们灌输国家主义理想,把主权和国土奉为超越一切的至高价值;每个国民都被统治者奴役,但在接受奴役的同时又反过来把自己臆想为桀骜不驯的统治者,在主权、忠君、“爱国”这套价值体系中梦游。这套价值体系的系统灌输使他们热血沸腾,即便牺牲自己被专制极大贬值的生命也乐此不疲。专制国家的个人都很弱小,却大都是坚定的军国主义者。     六曰势利。面对权力卑躬屈膝,面对真理和良心便必然显得轻慢、冷漠、不知敬畏。独立人格缺失本来就是专制社会的常态,专制机器迟早会把独立思维从肉体上绞杀殆尽,并以此警示全体国民,让他们战战兢兢、危言危行。当权力变成可以兑换一切的通货,任何道德或法律规则都显得苍白无力。在这样的社会,信仰是偏执,原则是迂腐;只有利益才是目的,只有能兑现利益的权力才值得追逐。在赏罚分明的权力体制下,每个人都被驯服为圆滑世故的犬儒,乖乖地、理智地、昧着良心地选择顺从,整个国家成为趋炎附势的竞技场。明知有些事情于国于民不利,自己做了却也心安理得,别人问起就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也是没办法,上级就是这么指示的”。试问这和党卫军押送犹太人去煤气炉有什么本质区别呢?他们不也在忠实执行着“元首”的命令吗?只不过他们造成的后果可能更直观一点而已。专制机器将整个国家变成一个巨大的囚笼,拘押着在它驯化下变得彻底理性自私、只顾自己的全体囚徒。即便国家大厦将倾,也不会有人敢于站起来抵制,而只能任凭其在风雨飘摇中走向集体坍塌。     以上病症加在一起,造就了一个悲剧人格;多数国民染上了这种性格,便造就了一个悲剧民族,而民族的悲剧比个人悲剧更加深重。一个悲剧人格尚可能在惨痛的现实面前有所警醒,处于悲剧民族中的个人则不仅自己无须面对或无法改变整个民族面临的厄运,而且会在民族“强盛”的光环笼罩下走向危险的深渊。让个人正视自己、承担责任乃至改造国家是需要道德勇气的,将一切责任“外包”给遥不可及的“帝国主义”、“反华势力”则无须付出任何代价。在国家主义话语体系下,“爱国”、“维护主权”、让貌似和政府过不去的“卖国贼”闭嘴乃至消失是不怎么需要理由的;相反,一些哗众取宠的“爱国”言论很能迎合国民心理、很能发泄社会郁闷,众人甚或从针对某个弱国或弱势族群的强硬打压中找回一点做主人的快感。在不可一世的国家主义尘嚣中,每一个“爱国者”都如释重负地卸下自己的道德责任,在“抗美”、“反日”、“中国模式”的自我陶醉中寻找阿Q式的精神自慰,惟独视而不见的是自己身边此起彼伏的国内危机及其昭然若揭的制度根源,以及自己生活的这片国土在自得其乐的“发展”模式下被毁坏殆尽。     2.专制的后果     它首先会变卖这个国家的所有财富并归为己有,无论是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还是水甚至空气。国家越大,可供动用的资源越多,专制统治就越稳定,人民的苦难越深重。统治集团热衷于把自己当做人民的救星、把人民的劳动成果变成自己的执政奇迹,实际上在利用国家机器攫取巨大垄断利益。     它挟持整个民族,任意征用国家财富并拿去和外国政府交换,作为捍卫自己统治地位的资本。专制政府剥夺自己的人民和换取别国的友善在本质上不仅不矛盾,而且完全可以在执政者的自我利益这一点上统一起来。卡扎菲、穆巴拉克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反美英雄”。恰好相反,他们用自己国家的资源笼络西方政要和知识精英,和他们混得如鱼得水,并以此换取自己的统治地位。如果有朝一日走向战争,最大的障碍很可能不是人民爱好和平的愿望,而是腐败的执政者对海外家族利益的投鼠忌器。     但恰恰又是它把“爱国”时刻挂在嘴上,不遗余力地粉饰自己的“爱国”形象,用人为扭曲的历史观不断制造假想的敌人和民族危机感,让自己成为理所当然的民族守护人。在维护“主权”的大旗下,执政劣迹显得微不足道,针对政府的批评会轻而易举地被贴上“卖国”的标签,自发的维权行动被说成是“国际势力”策划的结果以及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它为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而实施高压族群政策,同时扭曲历史、压制真相、禁止不同族群之间的自由交流,人为制造族群矛盾、隔阂与仇恨,埋下国家分裂的重大隐患,进而以此作为维持集权专制的借口。任何专制统治者会都把民族主义当做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并在民族主义情绪高涨中骑虎难下。     它本能地嫉妒并压制不合官方主流的学说和独立于其控制之外的组织,从而有效扼杀会取代它自己的政治和道德力量。对于宗教势力或拉拢、驯服、同化,或排挤、迫害、打压,不仅因统治者个人的恣意任性而人为制造国家敌人,而且使整个民族生存于一片信仰沙漠之中。     它禁止实质问题的自由与公开讨论,使得整个社会生活在愚昧、麻木、偏见和由此产生的危险之中。     它让社会失去理性,不仅因为它任意设置言论禁区,使民众不可能从建立在真相基础上的有意义的辩论中训练说理的习惯,而且它自己就是专横的典范。一个不讲理的政府培育了一个不讲理的民族,犬儒、势利、暴戾、权力崇拜成了社会每天呼吸的空气。     它让恶法盛行,让良法失效,让法官成为傀儡,让它自己制定的法律成为门面。专制和法治本来就互不相容,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专制都是法治的对立面;法对统治者有利就实施,不利就搁置。在一个腐败已经渗入毛细血管的社会,相对的清廉会因为阻碍腐败而被冠以“腐败”之名遭到清算。     然而,它的最大后果尚不在此,而在于泯灭了国民的自由人格,摧毁了他们的内在尊严,并使他们心怀恐惧地匍匐在它的阴影之下。在全能政府的对面,是一群无能的人民,他们的共同点在于丧失尊严和耻感。官员不以剥削欺诈人民为耻,人民不以接受奴役为耻;人民的卑贱懦弱纵容了官员的骄横无耻,官员的飞扬跋扈加固了人民的恐惧臣服。经过百年折腾和三十年“发展”之后,中华民族的道德境界已经退缩到人人为己的经济动物状态。义愤填膺地“围观”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的人,轮到自己时大多照旧乖乖按“潜规则”行事;对体制和现状牢骚满腹的人,大多又甘愿充当这台庞大机器的某个部件,为它的张狂忠实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二、中国道德与政治人格及其缺陷          一个健全的国家是由一个个健全的个人构成的,中国的复兴首先要求重建正常的道德与政治人格。数千年来,以儒家伦理为代表的传统道德文化为凝聚中国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其政治人格缺失,中国一直未能完成现代公民转型。然而,传统道德非但不是建立公民人格的障碍,而且完全可以作为构造新型人格的起点。今后中国之要务就是挖掘和恢复传统道德中的永恒价值,并在吸取其他国家先进文明的基础上加以融合完善,借以完成从“小人”到“君子”、从臣民到公民的人格转化。     自人类从蒙昧时代进化到现代文明以来,人类个体逐步发育为成熟的道德与智能主体。在漫长的社会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人类从分散的家庭组成国家,并通过暴力确立了绝对统治权威。人类社会的发展伴随着人格的发育和成长,自给自足的原始人格分化为统治精英的贵族人格和与之对立的被动接受统治的奴隶人格。只是近代民主使被统治者成为统治者之后,两种极端人格才进化为温和适中的现代公民人格,从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自主、自立、自由的人类意识。公民通过自己参与制定的法律统治自己,作为权利主体承担国家义务,在纳税基础上享受公共服务,并在有权控制和监督公权力行为的制度前提下接受政府统治,从而真正成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既不愿奴役他人、也不接受他人奴役的“君子”。     人类社会的历史表明,人类道德与政治发展不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水到渠成的必然产物。相反,一个国家的道德与政治发展水平直接制约着其社会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道德、经济、政治与法治条件实际上是环环相扣的复杂共生体;经济只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国民的道德和政治人格发展等“上层建筑”并无决定性作用。事实上,即便同属于价值层次的道德和政治人格之间也不存在绝对的决定性关系。政治人格是道德人格的自然延伸,但是后者并不简单决定前者。中国儒家传统维持了一套相当超越的道德学说,但是在一个公权力不受控制的国家,人都是政治权力的奴隶;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即便德高望重的“君子”也变成了侏儒。既然臣民和国家之间无法形成平等契约关系,民主宪政不可能在中国发芽,市场经济也无从扎根。数千年来,传统儒家人格一直面临道德自主和政治附庸之间的痛苦割裂;直到近代,道德人格最终在严重加剧的政治集权下沦丧。     1.儒家传统人格及其缺陷     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在于孔子以降的儒家学说发现并肯定了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经典儒家教义坚持人性善,相信每个人都有仁、义、礼、智的内在潜质。仁让人友善,义让人公正,智赋予人认识自然、社会和自己的能力,礼则是对同样具备内在尊严的他人所赋予的对等尊重。人在礼的熏陶下经过自觉修身之后,就能将这些潜质发展成为实际品性,并成长为道德成熟的“君子”。儒家君子代表了道德独立、光明正义、勇敢坚毅的高尚人格:“君子义以为上”、“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诸人”;“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作为引领传统中国社会的人格表率,君子有责任通过内省不断审视自己的人格状态;如果他的为人处世不符合仁义原则,贬损了自己或他人的内在尊严,或阻碍了其内在潜质的正常发育,那么他会为自己感到羞愧。孔子之所以主张“行己有耻”,正是因为君子清醒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尊严,任何有损尊严的言行最终都是对自己人格的贬损,因而自然会产生一种耻感。因为有耻感,君子必然有所不为,譬如不会放下身段去做一个“梁上君子”,否则就把自己降格为依附他人生存的寄生虫。反之,道德没有发育成熟的“小人”则看不到“人人有贵于己者”,因而也无所谓荣辱;也正是因为没有耻感,小人们为追逐外在的蝇头小利往往不择手段、无所不为。因此,孟子告诫:“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数千年来,儒家的君子人格及其“温、良、恭、俭、让”等美德培育了一代又一代士绅阶层,维系了传统中国的道德文明和社会基本秩序。但不能不看到的是,由于农耕时代的教育落后、文化难以普及等种种原因,儒家“君子”只是局限于人口中的极少数精英;绝大多数不识字的贫民至多只是受到礼乐乡俗的熏陶,而未能培养独立自主的道德人格。儒家据此认定,虽然人人都有成为君子的潜质,但是实际上多数人都不能成长为君子,而只能是道德不成熟的小人。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按照这套貌似顺理成章的逻辑,儒家将社会截然分层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阶级,并排除了政治民主的可能性——既然大多数人是自私短视、不能自治的小人,多数决胜的选举又会是什么结果?诚然,中国传统考试制度为社会底层提供了一定的流动机会,但是这并不能改变统治机会必然局限于极少数人的基本现实。儒家伦理强调人的道德自主,但是到了政治层面却蜕变为剥夺多数人道德自由的专制学说。     事实上,政治专制不仅剥夺了绝大多数人的尊严和人格自由发展的权利,而且也剥夺了高居统治阶层的君子自己发表意见、谏言献策的自由。“君君、臣臣”的礼制固然对君臣都规定了义务,但这种义务关系显然是不对等的,不存在强迫君上履行义务的有效机制。即使孟子提出过“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的激进反叛学说,但是面对掌握国家机器的暴君,儒家依然无可奈何,只得选择“危邦不入、乱邦不居”的逃避策略。虽然个别忠臣敢于直言犯上、冒死谏君,但是在统治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制度环境下,君子即便在位也难免出于对无限权力的恐惧而不得不限制自己的言行,不在位则更无从防止公权对个人尊严和自由的践踏,而这显然不符合君子本来无忧无惧、凛然正气的人格形象。对上,“君子”无法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皇权侵犯;对下,他们也不能保证自己不滥用权力并侵犯多数小民们的利益。     由此可见,专制剥夺人的政治自由,并让每个人都成为政治上的“小人”。儒家政治人格的缺陷不仅长期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而且为近代道德人格的堕落埋下了伏笔。     2.近代中国的人格变异     如果说儒家文明在自己的主导地位不受挑战的前提下还能显得雍容大度,那么在近代持续不断的列强打击下则显得固步自封、颛顼守旧。数千年来,儒家文明缺乏来自发达文明的实质性竞争和挑战,致使中国从来以世界文明中心自居,对周边民族一向采取居高临下的姿态,因而在面临强大西方文明时自然产生拒斥心理。清政府的屡战屡败、抵制改良不仅危及政权合法性,而且最终也让儒家文化成为落后的替罪羊。在内敛、自省的儒家文化传统遭到颠覆之后,中国社会变得愈加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并把洗刷民族屈辱的希望寄托在强大的国家机器上。国家主义在儒家的政治人格中本来就时隐时现,而政治专制传统的沿续和强化最终消灭了传统道德人格,使国民沦为尊严灭失、耻感荡然、为权力玩弄于鼓掌之上的人。     中国近代历史教科书鲜明体现了国民性格的根本变异。自鸦片战争以降,中国的战败和屈辱固然是列强恃强凌弱的结果,但同样也是愚顽不化的清廷和社会保守势力一再拒绝改革的结果。然而,中国历史教材对自己的过错鲜有提及,而把全部责任推给了“帝国主义”,进而仇视这些国家的民主宪政制度。这些靠自由民主发展壮大的国家只对自己的选民负责,并不对不决定本国政府命运的外国负责,更不会对它们本无好感、鄙视有加的专制政权和臣民负责。鸦片战争部分是执迷不悟的最高统治者一再闭关锁国的结果,火烧圆明园则是由中国官兵虐杀外国使团所引发,但是一个不知反省的失败民族却对自己的所有失当视而不见。虽然现政权不需要对百年历史负责,但是为了把中国打扮成一个可怜无辜、饱受欺凌、乞求“解放”的弱国,硬是从官方教科书里抹去了不利于国家形象的历史真相,把百年历史打扮成一部“可歌可泣”、“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史;执政者出于自己的需要将清政府简单描绘为对外腐败无能、丧权辱国,不断将禁烟等对外策略之争升格为“爱国”与“卖国”的路线之争,夸大中国的外交失败并抹杀自民国以来的外交成就,利用民族虚荣心兜售军国主义历史观,煽动敌视西方的民族情绪以维持自己对民主宪政的抵制。中国人时常抗议日本历史教科书否认“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却不知自己的历史教科书问题比日本严重多少倍。中国近代史教科书没有摆脱过政治干预,是一部为了政治目的挑挑拣拣、乔装打扮、自我炫耀、逃避责任的伪史。     孔子曰:“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中国之所以一百多年来被动挨打,根本原因在于传统政治人格缺陷极大束缚了国民素质的自由发展。一群政治上的奴隶是不会受人尊重的,也不可能以相互尊重的方式平等待人,更不可能保护本来就不属于他们的国土和主权,而造成奴役状态的根源显然不在于“帝国主义”,甚至不在于奴役他们的某个特定政府,而最终在于他们自己,因为是他们接受并维持了国家对自己的奴役。要让中国真正在世界上站起来,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文明大国,中国人首先要站起来并成为自由的文明人。中国的强盛固然依赖于经济、工业与科技的发达,固然要学习借鉴西方的先进政治与法律制度,但是最根本的还在于国民人格本身的建设与完善,而儒家道德人格所内含的自重、自省、自强能力本来是足以完成这一使命的。     1894年甲午战争,日本一夜之间全歼苦心经营多年的北洋水师;中国朝野震惊之余,却不仅没有产生狭隘的民族仇恨,而且掀起了一股学习日本政治与法治文明的留日潮。放在今天,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1915~1916年,皇权的消失使得儒家正统失去了政治庇护,新文化运动开始全面反思和攻击传统道德,却不幸犯了矫枉过正的错误。新文化运动虽然旨在清算传统人格欠账,但是过分夸大了传统道德和礼仪制度的缺陷,抛弃了儒家伦理体系的内在精华,致使中华文明不能立足于自身固有的道德资源而完成复兴大业。作为当时的“愤青”作家代表,鲁迅只是因为其左翼立场受现政权认同才获得如日中天的影响;虽然其强烈的批判意识对于当代社会仍有意义,也是他今天继续受青年追捧的原因,但是他鼓吹的“礼教吃人”只不过是以极尽夸张的方式把全部过错归咎于“传统”而已。在抛弃个人反躬自省和自我担当之后,新文化运动的激进倾向开启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狂躁时代。一旦儒家传统遭到全盘否定,国民的道德人格也将随之发生根本的变异;把皇帝小儿赶下台容易,但是崇拜权力的政治人格不仅没有丝毫改变,却在道德人格灭失之后把一个比皇帝强大得多的独裁者请进来。     好景果然不长,巴黎和会对中国阴差阳错的背叛一夜之间点燃了赵家楼的大火,长期积压在国人心头的愤懑和戾气终于在民族主义找到爆发口,和仇视西方既有秩序的马克思主义一拍即合。五四运动之后,在新生苏维埃政权的积极撮合下,中国很快从无政府主义的极端走向极权主义极端,“三民主义”、共产主义先后替代儒家教义成为国家正统。一个没有政治人格的国家自然无法抵御专制主义政治思想的变种入侵,而政治专制的确立和强化最终戕杀了中国的道德人格。所谓的“爱国主义”实际上建立在个体人格空壳化的基础上,至高无上的“国家”幻影吞噬了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使每个人成为一颗没有独立价值、没有内在尊严、只能寄生于国家威权之下因而国家可以随意处置的尘埃。在个人自身失去存在价值和道德常识之后,中国便向“革命”、造反、杀戮等大规模摧毁性变革敞开大门,直至国民心甘情愿地听从“大救星”的命令相互残害。一个在政治上愚昧幼稚的民族必然是一个悲剧民族,无数人用生命和血汗为自己的愚昧、堕落付出代价。     中国百年的最大失败在于未能从根本上反思失败的终极原因和教训,让整个民族徘徊于牢骚悱恻的小人情怀之中。“革命”学说把一切罪恶都推给“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一切“反革命势力”,惟独自己才是一贯正确的先进力量,因而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消灭革命的障碍。在这套“学说”之下,每个人都因为接受“先进”思想而变成可以无所不为的上帝,不论什么伤天害理的行为都可以获得正当理由;任何人和自己过不去都是“进步”的障碍、民族的敌人、国家的罪犯,必欲除之而后快。究其实质,这些形形色色的“革命”学说不过是个人或集团暴力夺取国家权力的挡箭牌,假借种种“思想”、“理论”、“主义”将自己膨胀的私欲包装起来。它们充分调度人的贪婪、狂妄和恐惧,彻底解脱了人对自己和他人的内在责任感,将人都变成除了权力之外没有敬畏的造反派。     革命人格和传统道德人格是格格不入的。革命者认定自己是绝对正确的上帝,人民实际上是觉悟不高、能力有限、“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手则是十恶不赦、必须从肉体上消灭的敌人。在革命者眼里,“反动派”只是社会进步的障碍而已;他们岂止是没有内在价值与尊严,他们简直就只剩下内在的邪恶;无足轻重的灰尘不过没有价值而已,但是“反革命”注定只能作恶,因而消灭他们不仅为全人类消除了祸患,对他们自己也是一种释罪和解脱。当然,“一切反动派都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因而只有通过先进力量掌握的暴力机器才能摧毁之。在革命的血雨腥风中,在赤裸裸的暴力面前,只剩下个别人的淫威,普通人的尊严和耻感荡然无存,解放者成为压迫者。     3.权力体系下的人格堕落     在一个权力压倒一切的国家,道德堕落是迟早发生的。这是因为权力本来就和道德无关,掌握权力——尤其是通过暴力夺取的权力——的事实本身不等于善恶或对错。但是一旦权力成为一种社会通货,不仅可以换取金钱、文凭、荣誉,而且成为权力本身的正当性来源,社会就丧失了基本是非观念。在这种情况下,权力成为真理的代名词。但是权力对是非的垄断又是徒劳的,不仅因为人们内心的是非判断不可能和权力的绝对命令保持一致,而且因为权力本身就是高度流动、变化莫测的;昨天还坐在市委书记的高位上“反腐倡廉”,明天可能就变成囚笼里的贪官。这样必然造成是非观念的混乱乃至丧失,仅剩下无所不在的权力和金钱崇拜。     马克思的最大错误不仅在于没有充分认识到人的意识对物质的决定性反作用,而且在“存在决定意识”的框架下,通过把活生生的人绑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经济发展“铁律”上,使人完全物化并丧失道德主体性和进取心。这套“唯物”至上的理论夸大经济体制的作用,让只是人类活动一部分的“经济”吞噬了整个人,把人看成是无法超越经济利益的动物,把道德等“意识形态”作为完全寄生于“经济基础”之上的附庸。其认为,“公平竞争”只是资产阶级主流学者编造的一个神话,勤劳致富只是剥削者自欺欺人的谎言或被剥削者自我安慰的梦想。在经济“规律”面前,体制承担了一切;什么美德都显得虚伪,什么罪恶都变得情有可原。穷人可以因为穷而偷盗,女人可以因为穷而卖淫,甚至“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的资本家也可以怪“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造就了他们的贪婪……既然什么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什么都可以怪罪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个人还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如果中国之所以少民主,不是因为中国人自己的懒惰和懦弱,而是因为GDP还没有达到某个神秘的“拐点”,个人对于推动国家的政治进步又能做什么?一旦变成决定一切和解释一切的“真理”,马克思主义只能成为堕落的借口;它的兴盛充满暴力,它的衰落也将留下一个纸醉金迷、物欲横流的社会。     在体制成为一切罪恶的替罪羊之后,“砸碎万恶的旧世界”自然就成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纲领,似乎改变体制就能拯救一切。然而,当《共产党宣言》断言“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他将赢得整个世界”的时候,它忘记了每个“无产者”至少是有生命的。在道德上,让“无产阶级”冒死用暴力消灭“资产阶级”的生命是不正当的;任何高尚的目的都不可能使这种不正当手段正当化,因为它要摧毁的正是人最基本的价值。暴力革命的鼓吹者无视一个基本常识,那就是任何体制或集体行为都不可能对个人的不道德行为负责;最终,实际上可以自由选择的个人要对自己选择的行为负责。事实上,在任何经济体制下,个人道德都有相当自由的发挥空间;即便在高压政治下,个人仍然享有内在的灵魂或思想自由。为什么一个资本家不可能有一点怜悯或慷慨,或每一个“无产者”都一定那么“大公无私”?为什么资本家知道自己的“丧钟”迟早会敲响,还会傻乎乎地等死,而不会和“无产者”谈判并共同建立一种更为人性化的私有制和市场秩序?为什么两千多年前雅典、罗马在奴隶制就能实行民主,几百年前英国、美国在农业社会就能实现共和,而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却不能让人民实质性地当家作主……     中国历史证明,理论与实践的因果关系有时恰好相反;马克思从来未能预言中国政治与经济的发展轨迹,而全体中国人却不偏不倚地落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马克思主义范畴陷阱之中。先是经历了马列主义“科学”理论的去信仰化洗礼,之后又经历了马列“信仰”本身的崩溃,今日中国整个民族或为利益所诱、或为生存所逼,每个人似乎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口不可理喻地走到了末世边缘;农村的孩子从小看不到明天的希望,城里的孩子从小学就开始准备高考的马拉松竞赛……无人有闲暇把自己的道德修养当回事,国家前途更是屈指可数的几个落魄文人才津津乐道的话题。道德人格已被摧毁殆尽、政治人格没有成型并在长期专制教育下畸形发育。     经过革命与暴政的反复历练,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没有忏悔、没有反省、没有耻感、没有操守的时代。当代“五毛”现象就是一个例子,他们将自己的人格贬值到几个小钱。绝大多数中国“左派”之所以“左”,也不是因为不知道过去几十年发生的事情,而是在既有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下为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定位。西方的“左派”立场未必正确,但是至少操守应该肯定,因为他们是敢于批评政府和舆论主流的少数派。中国的“左派”恰好相反,他们中的青年或是一群被国家主义历史教育彻底洗脑的“愤青”,其老于世故的一辈则多是利用在权力控制下严重失真的历史观和社会舆论,觊觎用政治安全的“主流”话语向权力体制邀功请赏的人,投机取巧,或假借“爱国”之名哗众取宠,或搬弄国外左翼批判学派的一点“最新理论”。对于一个将自身人格完全寄托于“国家”的学者群体,国家主义是其最自然也最“有利”的思想出路。如果逆境中的民主宪政思想因舆论管制而不足以抗衡“左翼”煽风点火和市民激进情绪,那么国家极易重蹈覆辙,甚至上演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主义悲剧。     究其实质,国家主义是尚未完成公民道德建构而首先诉诸于政治国家建构的头脚倒置。在历史教育的长期扭曲和对“敏感”舆论的严格控制下,国民很容易将假想的“国际势力”作为出气口,以至任何周边领土主权纠纷都可能掀起新一轮国家主义狂潮。其实政府官员是中国当今社会最“西化”的群体之一。他们不仅和西方接触最频繁,成天在发达国家访问“考察”,而且多有子女在海外工作求学,或在海外银行存有巨款,因而惧怕得罪西方政府;这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理应是中国“和平崛起”的最大保护伞,灌输军国主义实际上是自掘坟墓。然而,人的理性是受限制的;政府长期灌输的“爱国主义”教育已经把它自己放在激进情绪的火山口上。国家主义本来是出于政府合法性的需要,却可能成为颠覆政权合法性的由头;不遗余力的“爱国”鼓噪可能将把不可一世的国家带到毁灭的边缘。     当然,如果说中国“崛起”激化的国际矛盾还有待时日,那么国内矛盾早已层出不穷、应接不暇;如今不用生活在中国,只要上网浏览就能略知梗概,无须赘述。这些事件因公权完全失控而造成的权力极度滥用引起,在一个政治人格缺失、道德人格毁坏的国家本来十分正常。每天网上头版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更多巧取豪夺、侵占民利但不出人命的事情则悄然进行而不受关注。事实上,官员和百姓每天都被众多新鲜事件包围着,早已疲惫并“适应”了不太平的生存环境;久而久之,甚至丧失了道德判断的基本常识。当一个民族泯灭了是非观念和基本耻感,那么无论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都不再稀罕。          三、中国道德人格的复兴与重建          要让饱经革命、暴政、“运动”、“发展”之苦的中国社会回归理智与常态,国民首先必须恢复基本道德常识和耻感:搜刮民脂民膏和偷盗一样是可耻的,为自肥或“三公”挥霍而盗用公共财政是可耻的,为了自己的政绩而盲目“发展”、耗费资源、污染环境是可耻的,大权在握却未能使一方百姓“老有所终,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可耻的,治理不善而不让别人批评是可耻的,垄断新闻机器是可耻的,靠选举舞弊和组织操控维持自己的地位是可耻的;人民之间互不体恤、相互“投毒”是可耻的,受到欺凌只知道低三下四“上访”是可耻的,宪法赋予了民主权利而自己却不知珍惜是可耻的;违心说假话是可耻的,媒体不敢报道真相是可耻的;学者不能仗义执言是可耻的,为了讨好掌权者而用偏激言论误国误民更是可耻的……     要恢复耻感,人民必须意识到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不再把自己当做权力、利益、欲望、恐惧驱使的对象,不再把自己降格为不能决定自己命运的浮尘,不再唯唯诺诺地甘当权力的奴隶,不再做专制机器上的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惟其如此,中国才能远离堕落、远离耻辱、远离恐惧、远离暴虐、远离疯狂、远离懦弱、远离幼稚、远离渺小、远离悲剧、远离危机……要让中国在世界上站起来,中国人首先自己要站起来,恢复自己的道德常识,做一个有尊严的大写的“人”。     1.传统道德人格的复兴     中国的复兴需要新的道德,但是中国道德人格的重建并非在一片历史沙漠上展开,而完全可以借助传统儒家的道德资源。维系中华文明数千年的儒家文化非但不是宪政的障碍,而且本身就是宪政的一种形式,只不过其中的政治专制主义和道德教条主义因素与现代宪政文明格格不入,因而有必要进行适当甄别和扬弃。尤其是在现代教育普及的大背景下,儒家不能再坚持天赋德性仅为少数“君子”垄断、大多数百姓则只能停留在道德发育不成熟的“小人”阶段。平等早已是当今社会普遍接受的理念,教育平等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一个大致公平的教育环境使每个人都有平等机会成为“君子”,也就是合格的现代公民,因而也都有权获得参与政治的平等机会。在摒除政治集权和道德专制之后,儒家的尊严学说将为中国道德人格的重建奠定思想基础。     儒家相信,“天生德于予”,“万物皆备于我矣”。究其根本,儒家伦理旨在唤醒人的内在尊严,进而使人获得道德自主和自律的能力。既然上天赐予人以道德、智慧、健康、勇气等各种禀赋,人理应自珍自重、自强不息,而不能自暴自弃,甘愿做他人或自身欲望的奴隶。我有聪慧的大脑,足以理性认知与面对世界上的人和事,并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自然轮不到政府对我指手画脚;我有正常的道德,自然不会萌生倚强凌弱、假公济私乃至杀人越货的邪念;我有勤劳的双手、健康的体魄,自然用不着乞讨嗟来之食,更不屑出卖自己的灵魂,为五斗米向权力折腰;我有足够的自信和勇气,坦荡做人、平心处事、直率说话,而用不着战战兢兢、唯唯诺诺、低声下气,或在自己犯错的情况下文过饰非甚至虚报瞒报,而应当勇于诚实反省并承担自己的责任。既然具备了这些得天独厚的禀赋,人就应该像孟子说得那样,“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当然,儒家对内在尊严的自我意识不是让每个人把自己想象为无所不能的上帝。恰好相反,人的尊严一部分正体现于对自身局限的认知能力和对他人尊严的平等尊重。人贵有良知良能,但是未必凡事都能保证符合自己的真性;如果未能将自己的良知良能发展到出类拔萃,就更应该反思自己、奋发进取:“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作为理智的动物,人只要敢于面对自己就能看到自己的弱点和局限,因而需要不断反省自己的言行;一旦发现所作所为对不起自己的天赋禀性,就应该感到愧疚并幡然改过,进而完善自己的德性。因此,君子的第一美德是诚实:“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对人诚,首先要对己诚;自己骗得了别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除非选择消极逃避,拒绝面对自己的灵魂。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能骗,那还有谁不能骗?儒家最看不起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伪君子”,因为虚伪不仅让人打肿脸充胖子,造成表面繁荣的假象,而且会形成逃避现实的习惯,而人的终极逃避是自我;一旦人开始否定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拒绝对照自己的应然和现实,那么不仅会失去进取的方向和动力,而且会把自己的一切过错和无能归咎于“帝国主义”、“反华势力”、“社会发展阶段”、“体制问题”、“上级指示”等外在因素,最终堕落为怨天尤人、不思进取的人。如果不能脚踏实地、面对真实的自我,那么难免“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所有其余的美德——无论是才华、雄辩还是勤奋——都只能让人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人的良知良能也让每个人都看到并承认,他人也和自己一样具备作为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在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之前,自己首先要尊重他人。即便做不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至少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别人对自己轻慢,首先要反思自己。自己理亏,则童叟无欺、退而正己;确定自己无过,而后才能和别人论理,如此才可能获得夫子“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道德气概。既然自己和他人都有平等的内在尊严,公正界定自己和他人的权利边线就显得尤其重要;对于一个自立自主的君子来说,侵占属于别人的利益显然是一种耻辱,尤其在自己明知的情况下,和偷盗无异。在经济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凡事在原则上都应征求他人的知情同意,合作必须建立在各方自愿基础上,而不得通过任何强迫或暴力手段巧取豪夺;如果发生了协调不了的矛盾,也要通过一个公正透明的程序得出让各方信服的解决方案。     如果自己“内省不疚”,那么一个现代社会的君子也会理直气壮地为了自己的正当权利而斗争。人的内在尊严当然不仅意味着人是传统的义务主体,一个只知默默奉献的人只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奴隶;人格尊严首先体现于人的权利意识,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存在目的正在于保护每个人的正当权利。事实上,人不仅和其他人争权利,更要向政府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对政府违法的纵容不仅是懦弱的表现,而且也助长了官员贬损他人和自己人格的恶习。     在犬儒盛行、物欲泛滥、世风日下的大环境下,今日中国迫切需要重建自觉、自律、自强、自主的道德人格。儒家的人格尊严学说不仅为道德人格的重建奠定了本体基础,而且对于纠正当前盛行的权力崇拜人格、指导国民的当代道德生活也将发挥有益的作用。     2.当代道德人格的重建     儒家尊严学说不是曲高和寡的理论说教,而是可以直接指导现代生活的实用规范。在儒家伦理经过改造后,即便一位默默无闻、自食其力的农民也完全可以成为儒家意义上的“君子”,位高权重的官员则反而更容易在权力体制的腐蚀下变成寡廉鲜耻的“小人”。如今中国之所以发生这么多事情,归根结底是中国人没有把自己的同胞当人看,也没有把自己的尊严当回事。     如果你是一个以种地为生的农民,你首先要问自己:有没有做亏心事?你种的蔬菜水果有没有注射激素或喷洒过量农药?养的猪有没有注射过瘦肉精?粮食有没有经过有害处理?虽然这个国家的政策仍然在歧视你,你也不能任由自己唯利是图的行为危害其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因为那是在殃及无辜。维护自己利益的正当方式是通过改变现有的法律和政策,让你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也能平等分享发展的收益;而要改变制度,从基层选举开始,从关注自己的那张选票开始。如果你的地被征、房子被拆,也不要匆忙跑去“上访”,不仅因为低三下四求人有辱你的人格,而且漫漫上访路途凶险而收获甚微;作为十几亿人的一份子,你难以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也不应该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给他人。你不能不问:是谁征了你的地、拆了你的房?为什么村委会没有维护你的权利?征地补偿款究竟到了谁的腰包?为什么县乡政府敢拆你的房子?宪法规定他们对基层人大负责,为什么征地过程中从来没有看到人大代表的踪影?人大和村委会选举的时候,你自己在哪里?你很快会发现,与其上访,不如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对你更加负责的村委会和有效监督地方官员的人大身上。     如果你是一个街头小贩,城管来找你麻烦,你该如何应对?如果你卖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用了问题猪肉,或用了“地沟油”,或用了有害的食品添加剂,那么遭到查处罚没是咎由自取;自己做了亏心事,只能甘愿受罚。但是如果你卖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健康食品,那么你应该站起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作为一个有尊严的公民,你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享有合法谋生的自由;如果你的正当权利受到政府限制,那么无非是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政府行为根本无法可依,或者是政府依据的法本身就是一部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恶法。如果城管行为本身违法,可以和他对簿公堂;如果城管搬出一部恶法作为挡箭牌,也可以通过不同渠道挑战恶法的合理性。你可以要求法官拒绝参照或适用恶法,可以联名上书国家机构审查恶法的合法性,更可以通过媒体揭露恶法对你和其他小贩的无理限制。     如果你是一个法官或法律学者,那么你要问自己:我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职业,为这个国家的制度进步尽过一点力?农民、小贩和一切弱势群体要理性维护他们作为人的权利,只有通过有效的制度。制度不立,则必然民智不开;那样农民就只能为这个国家输送有毒食品,小贩遭遇城管只能持刀维权,被拆迁户只能自焚或上访……如果接到此类案件,你为他们争取过吗?干预司法的上级命令下来,你抵制过吗?宪法不能进入诉讼程序,就如同一张废纸;作为学者,你呼吁过吗?禁止司法适用宪法的一系列倒行逆施出台,你反对过吗?诚然,知识和行动是分开的两个环节,学者首先要把学术做好,但是即便把“为民请命”的中国传统放在一边,学者对于制度现状仍然要比普通百姓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连相对独立的学者都集体噤声,那又如何让百姓用制度维权?     如果你是一个官员或公务员,那么你不能忘记问自己:自己的贡献是否与自己的地位和待遇相称?“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在“君轻民贵”、“民为邦本”的民本主义传统下,做官从来不只是一种享受,而更是一份责任。做官不是不能得好处,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也很难不让官员得好处,但是如果并没有对这个国家作出那么大的贡献,地方没有治理得那么出色,百姓的生活还不是那么幸福,能否适可而止、少拿一点?让人民多分一点?“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如果两千多年前古人就能做到“日三省吾身”、“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为什么今天的官员反而不能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官员自然也不例外;甚至贪官也有良知良能,只不过他用行为背叛了自己的尊严而已。官员的尊严显然不是体现于在人民面前耀武扬威、作威作福,而是在上级面前依法办事、不卑不亢。但是在严格的自上而下集团体制之下,各级官员在上级面前逢迎拍马、唯唯诺诺、低三下四,则是丧失了中国传统士大夫“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的人格和气魄。     中国人的尊严重建总要有一个起点;其实,只要每个人多在乎一点自己做人的尊严,建立一个尊严社会并非难事。尤其不要忘记,中国儒家传统是一门“为己之学”;数千年儒家文化的全部教诲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关注你自己,做对得起你自己的事情。做一个好人固然是对别人好,但首先是对自己好;一个坏人做的坏事损人利己,但其实损害最大的还是自己。贪官盗窃国库而不被发现,固然肥了自己、亏了纳税人;农民生产和销售有毒食量,固然降低了自己的成本而损害了国民健康;学者靠出卖灵魂歌功颂德、助纣为虐,自己名利双全却污染了一国的风气……但他们付出的代价是用自己的言行把自己变成贪官、奸商和御用文人。感冒了知道要看病吃药,为了看上去年轻而染发美容,哪怕是自己种的花草也懂得悉心爱护,为什么自己的灵魂堕落却不但不知拯救,反而沾沾自喜、乐此不疲呢?仿佛身体是自己的,容貌是自己的,甚至权力、财产、房子、花草等身外之物也是自己的,惟独灵魂不是自己的。用孟子的话说:“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孟子给每个人提出了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究竟什么是自我?什么才是真正对自己“好”?什么才是值得自己追求的生活?毕竟,人生只此一次,一个没有经过思考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          四、中国政治人格之建构          辛亥革命本来是要通过推翻专制、建立共和来提升中国的国格和人格,但是暴力革命不仅没有建立现代民主共和的政治人格,而且最终摧毁了传统道德人格。时至今日,政治制度的落后依然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耻辱,是中国不受世界尊重的根源。不要以为自己和制度没有直接关系,以为自己至多只是一个无能为力的制度受害者。要摆脱专制的奴役,体制内的支持固然值得争取,但是权力使人腐败,权力垄断下的巨大利益诱惑泯灭了官僚集团多数人的良知,除非他们在民众觉醒后的强大压力下被迫放弃部分权力和利益。归根结底,国人必须在恢复道德尊严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政治人格,做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并在此前提下构建民主宪政国家。     1.建构公民人格,再造社会契约     现代公民和专制臣民的根本区别在于政治人格。专制臣民缺乏政治人格,因而只能被动接受政府统治,甘愿在政治上做他人的奴隶;现代公民则出于对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的深切意识,坚持自己在经济、社会、政治等各个领域的人格独立,只接受自己参与形成的普遍法律的统治,因而主动参与国家政治过程,并影响国家机构及法律政策的形成。在从威权专制向民主宪政的转变过程中,人民首先必须从政治上被动消极的臣民转变为积极主动的公民。宪政转变的出发点是公民之间经过广泛协商,就承认和尊重每个人的内在尊严达成普遍共识,在此基础上就国家的重建订立基本契约,确定国家的性质、形式与权限,并制定一部真正意义的宪法。建立宪政国家意味着公民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下,每个人都有义务守法并尊重他人的基本尊严;国家则只能通过法律才能限制公民自由,任何违法行为都不具备效力和正当性。某些基本权利触及公民尊严的核心,或对于维护民主宪政体制至关重要,因而即便通过程序正当的法律也不得加以限制。     概言之,中国社会的新契约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自由、民主、法治、联邦。作为现代宪政的基本原则,它们是任何民主国家宪法都不可缺少的,构成了现代宪政国家的基本“国体”。国家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自由、幸福、生命、财产等一系列基本权利,国家的性质是民主共和,治国的基本方略是法治与分权制衡,国家结构则是以联邦为范式的中央与地方各司其职的合理分治。     首先,宪政国家是自由国体。全民立宪的目的在于有效维护每一个人的内在尊严,而保护尊严意味着国家有义务尊重以下基本权利。一是思想与言论(包括新闻、集会与结社)自由。民主的真谛是公民的意志决定国家意志,而不是反过来;公民意志必须在保证自由思考、表达、辩论并接受不同信息的环境中形成,任何政府强加的意见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任何人或组织都没有权力假定自己的意见一贯正确,更没有权力为了实现自认为正确的主张而使用暴力。正是为了保证多数人意志的自由形成,政府的首要功能在于反暴力。只有当某种主张确实会产生迫在眉睫的危险,以致来不及进行有意义的讨论,政府才能以暴制暴;只要还有时间进行讨论,那么探索真理、澄清错误的最有效方式是更多的辩论,而不是政府压制和专断。归根结底,既然“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自有能力判断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的主张,因而从来没有理由压制正常的社会辩论。不论政府或社会多数人认为某种言论正确还是错误、有利还是有害,只要不鼓吹、教唆或怂恿通过暴力手段实现目的,就应该被允许自由发表和交流;如果某些言论可能产生现实危害,那么自有正确的言论与之抗衡,而作为最终的评判者,多数人会在知情基础上作出理智的判断,少数政府精英并不比多数平民百姓更正确。     二是宗教信仰与活动自由。宗教信仰是人类最内在的思维活动,也是政府不得触及的人格尊严的核心。宗教信仰对于凝聚一个民族的道德勇气、净化心灵、鼓励行善和控制私欲发挥重要作用,宗教自由对于民族的秩序、团结、安定和活力至关重要。在历史上,基督教首先奠定了西方社会的政教分离和分权体制:“将属于凯撒的还给凯撒,属于上帝的还给上帝。”世俗国家不能垄断一切,至少不能垄断评价自己的道德标准;在信仰领域,没有国家的立足之地。国家不得扶持、帮助任何特定教派,更不能压制、打击和干预宗教活动。既然公民是有尊严的存在,政府应该信任绝大多数信教者不会信仰危害社会的教义,不得判断信仰本身正确与否。对于少数教唆、组织、宣扬犯罪活动的教派,完全可以依法制裁他们的行为与活动,而无须针对信仰本身。     三是一般自由权保障。在民主宪政国家,公民的尊严受到保障,绝大多数公民也会尊重法律,不会滥用自己的自由损害他人和社会。因此,自由是原则,限制是例外,法律不得没有必要地限制人民自由;法律限制必须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正当目的,为此而限制,手段必须是必要的,并和此正当目的成比例。刑事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严重限制,只有对严重侵犯他人权利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才能施加此类限制。刑事审判必须保证程序正当,并在原则上实行公开审判;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应得到实质性保障,严格禁止刑讯逼供。     四是财产权保障。财产权是人格独立的制度保障,也是个人尊严的外在延伸。中国过去几十年历史证明,私有财产及其保障的缺失将造成严重的社会贫困和动乱。为了避免平均主义和产权虚置带来的恶果,财产权在原则上应该私有,但是其使用可以为了公共利益而受到规制。作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尽可能赋予个人;国家应实现“耕者有其田”,赋予土地使用者以实质性的所有权。土地用途转换在原则上通过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完成,不必经过政府征收,政府可以通过审批保护耕地等重要稀缺资源。如果政府为了实现重要的公共利益而需要土地,首先必须尽量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协商谈判并达成协议;只有在协商失败后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征收土地等财产,并按公平市价给予公正补偿。     五是平等权保障。机会平等是人格尊严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平竞争和社会活力的必要保障。法律必须对所有处境类似的人群给予类似待遇,不得基于性别、族群、年龄、财富、教育程度、健康状态等不相关因素区别对待不同人群。由于尊严意识和公民道德有赖良好的教育制度,教育机会平等尤其重要;作为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只有在教育平等的环境下才能成长为民主社会的合格公民。在孔子“有教无类”的伟大理念影响下,中国教育原来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相对公平的考试制度也促进了中国社会的阶层流动。今天,教育却成了众人诟病、问题最大的领域,教育歧视无所不在;不仅中小学义务教育存在巨大城乡差别,而且大学招生和考试的地域歧视十分严重。要打破教育歧视、赋予全体公民平等教育和成长机会,国家有义务通过财政拨款保障基础教育水平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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