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斌:刑诉法修正的进步与倒退 ——评环球时报社评:《刑诉法修正草案并非“倒退”》
尽管刑诉法草案把强制措施不通知条款限制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但却留下一个“等严重犯罪”的后门与口袋,方便了警察任意实施。更为严重的是,在否定权力制衡体制的中国,只要存在缺口,公权力就可以把缺口予以无限制的扩大以至于摧毁大坝;只要有不通知条款的存在,警察就有办法让通知的义务形同虚设。谁能保证警察不会以莫须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借口将嫌疑人失踪,最后以其他罪名予以指控?《环球时报》不应该忘记自己评论所提及的AWW案偷税案。该案有没有什么部门对警察对不通知家属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有无责任人为此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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