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浦志强:法治被破坏,你表达过愤怒吗?——在《律师文摘》年会上的发言

     (2011-03-22 12:32:36)     原文地址: 浦志强:法治被破坏,你表达过愤怒吗? 作者: 儒者如墨     关于读书的话题,我经验比较少,我是把读书当做一种生活方式,所以说“律师与读书”这样的话题有可能是一个伪命题。实际上我们生活中遇到很多堂而皇之、大张旗鼓的事件,掀开皮囊之后,事实上没有太多的实质。一个律师要不要读书,我认为这不是一个问题,一个律师要不要写书,这其实是一个问题。今天一个非常好的现象,就是这次参加《律师文摘》年会,我没得到同行给我的赠书,因为平心而论,律师写的书我多半是不看的,张思之先生的书除外。     我之所以不愿意发言,也是担心一发言就会得罪人。但实际上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现象。我记得二十多年前,高校的知识分子和学生一向是历届政府非常关注的对象,一直是稳定局面的重要隐患。现在中国的高校极有可能是最不需要关心的隐患,因为高校没有了疯狂。为什么会这样?贺卫方从西域回来,北大的党委副书记约他去谈话,居然是文保的要求,一个党委副书记有多大的必要为一个警察去通知一个知名教授?他想找自己不会去吗?电影学院的崔卫平教授,上课的时候竟然有警察守在大门口。我要说的是,高校的校长、书记、院长,包括我们律师,当一个非常明显的破坏法治的现象发生在你眼前的时候,你表达过你的愤怒吗?你有这个胆量或者兴趣去表达你的不平吗?没有。     我们去写书,去读书,要读的书在哪里?我觉得我们的书在历史中间。写书的笔也不光是电脑,而是在你的路上,在你的人生脚步上。记得钱钟书先生写过一本小册子,他很谦虚,他说这本书叫《写在人生的边上》,因为人生就是一本大书,我们就在这个过程中间。我常想,我是不是也应该写书了,也许二十几年来,我一直在试图写我的书,但是我这个书谁给出呢?法律出版社吗,还是广西师大出版社?还是牛津或者其他的地方?如果说我的书需要到境外去出,像张思之先生的《我的辩词与梦想》在国内出一个节本,然后在港台出一个全本,那怎么面对这个问题,要不要解决?我个人感觉,我们现在遇到了怎么读书和写书的问题。比如说滕彪是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有一个机构不希望他成为律师,于是政法大学就给北京市司法局发了一个文件说不同意滕彪做兼职律师。这样的一种情况要不要写出来?那么多律师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生存压力,但是我想生存压力不是让我们失掉信念和风骨的理由,或者说,至少不是让你忘记操守的一个必要条件。     在李庄马上要出狱的时候,这一年多以来,他希望我们这二十万律师去给他申诉,去为他发出声音。我们为他做了什么?我们为律师界做了什么?当这么些部门机构要求律师做这个,不做这个,我们表达过意见吗?如果说都没有的话,那我觉得在读书之前,可能要从学习做人开始。我曾经和政法大学一个三十几岁的副院长随意地聊天,他讲现在有种种的难度,没有办法抗衡。那我想,我们那么多教授每年十万块钱薪水就给收买了,是不是太便宜了?这可能比较尖刻,但我希望在座的,或者其他场合的朋友知道我这个说法后,最好能够理解,这是我的个人意见。     大家说你又怎么样?其实我也不怎么样。像前年那个话题,我们用什么样的方式向张思之先生、江平先生,向我们崇敬的这些前辈说,我们也能行。如果说读书就是为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把书变成鸡肋,或者说你写的书本身就是鸡肋,那我想读与不读,其实意义不是很大。我想我们可能需要踏下心来好好做记者,好好做律师。不要因为李庄折戟沉沙,就放弃自己的勇气;不要因为刑辩律师纷纷出了问题,就去反思怎样才能保全自己。当事人请你这个律师是干什么的?是为了让你保全你自己吗?如果一个律师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保全自己,当然可以理解,但是我想他可能不够称职。到现在为止,我认为李庄的这个事情重庆的做法肯定是错的,但是我最不能原谅的是李庄他居然跑了,他把龚刚模甩在监狱里,这是不可以的,因为你是律师,因为你签了合同,所以你必须要保护他的权益,要不避矢石,当然也要自己身上最好没有短。        浦志强:法治被破坏,你表达过愤怒吗?【(《律师文摘》2010年会精彩发言之五】

阅读更多

中国: 《南方周末》为捍卫法治向外交部呛声

《南方周末》为捍卫法治向外交部呛声 2011年3月6日第三次茉莉花聚会日,北京王府井麦当劳旁几名外国人受警察盘问。 图片/北京网友惠赠 作者 凯文 自2月下旬以来,中国警方为阻止外媒采访北京闹市区聚集事件而采取强硬手段,引发记者广泛抗议。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更扬言“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引发舆论哗然。3月17日出版的《南方周末》发表评论,题为“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不指名地回击姜瑜言论。 在外交部3月3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姜瑜和在场外国记者因采访待遇受阻问题发生激烈交锋。有记者质问关于采访条件的537号令是否已经失效,并追问究竟违反了中国哪项法律的哪个条款,姜瑜含混而强硬地回答称,“违反了去那个地方采访需申请的有关规定。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 姜瑜的相关言论引发中外舆论哗然。在3月17日《南方周末》的“方舟评论”栏目中,曾代理重庆“李庄案”的著名律师陈有西作为特约评论员,发表题为“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的评论,不指名地回击了姜瑜言论。 在评论中,陈有西隐晦地指称“今年‘两会’中,个别官员宣称: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令人侧目,也令人深感法治转型的艰难。”他进一步分析称,这种言论给人的印象,似乎中国的法律体系只是一个口号和装饰品,可以选择性适用。 针对姜瑜的言论,陈有西明确表示,法律应当公正而无偏私地同等保护所有的人,它是所有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挡箭牌,即使是罪犯也不例外。 就近年来法律界出现的“法治倒退”悲观情绪,陈有西不置可否地称,法治是否真的倒退,当然可以见仁见智,但今日中国某些官员法治意识的倒退,则是事实。他进一步指出,诸如“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等雷人话语层出不穷,“展现了某些官员迷信强权而蔑视规则的潜意识”。 �

阅读更多

[转载]北大教授贺卫方分析官员犯罪的演讲_向往法治_新浪博客

在法学界,贺卫方被视为司法改革坚定的鼓吹者;在实务界和舆论界,贺卫方被看作 宪政 、 民主 、 法治 思想的布道者;当然在另一些人眼中,贺卫方是一个“有些异端色彩”的多事者。有人说,贺卫方的学识、贺卫方的形象、他贺卫方的演讲,包括贺卫方的嗓音,上帝把 …

阅读更多

坚决反对为维稳而牺牲法治_侠之大者_新浪博客

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将社会稳定理解为绝对的“稳定太平”和表面的“风平浪静”,常将民众正当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将 维权 与 维稳 对立起来,甚至将人民内部矛盾上升为刑事化、意识形态化的政治问题。 二是 维稳 方法的异化。一些地方在 维稳 工作中偏离 …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CDT月度视频】十一月之声(2024)——“一路都被撞没了,估计一圈都没了”

【年终专题】“13条生命换不来1条热搜”……2024年度“每日一语”

【年终专题】“中文互联网上的内容每年都以断崖式的速度在锐减”……2024年度404文章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