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

浦志强,中国人权律师。积极主张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妥善解决六四天安门事件。代理案件涉及公民权利为多。

他于2013年2月6日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支持政府建立一个切实的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

2014年6月13日,他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01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随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其执业律师资格。

2020年12月10日,浦志强就五年前被定罪的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并获得受理。

浦志强被《人物》杂志评选为2013年年度法治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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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政客——李鹏六四日记札记

“毕竟是政客”——《李鹏六四日记》札记 一 这本日记不太可能是伪造的。 行文习惯、语气、身份、资料以及其他方面等,都非常符合关心政治的中国公众们在日常政治生活里所熟知的李鹏特征。 一个行文细节是,他提及戒严令出后,鲍彤在政改室赋诗托孤时,居然把“曾为大梁客,不负信陵恩”写成了“曾为大梁客,死报信陵君”。这首诗很出名,秘书出身的鲍彤背错可能性很小,倒是很符合李的文化水准。 不少地方也能和其他史料印证:比如写到许家屯前来见他时的情形,和《许家屯回忆录》下卷里谈到的情况正好吻合;写到报告里指控赵紫阳勾结索罗斯基金会的情况,也和此前坊间传闻的情况十分吻合。 这是21年来唯一从体制内对方阵营里当事人角度爆出来的研究六四资料。从技术角度和史料角度看,我个人是高度推崇李鹏六四日记的。但目前网络流传的PDF扫描版,少数页面实在太不清晰。网友合力整理的GOOGLE文档版要好一些,但两者都没有照片,这是很可惜的地方。 愚以为,《关键时刻——李鹏六四日记》应与《改革历程——赵紫阳录音整理稿》(又名《国家的囚徒》)对照起来读,再加上《广场上的共和国——封丛德六四日记》这本,两个四川人和一个前四川省委书记从三重视角写的三本回忆录,庶几可看出些微真相。 二 看完李鹏六四日记,大致就明白了为何2004年政治局婉拒了他的出版要求。这本日记把上自邓、杨等二代大佬,中自江、李瑞环、乔石、尉健行等三代长老,下自胡、温、李长春等四代常委全部绑定了。而他自己,用日记里的原话来说不过是“一介书生、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 日记里最常见的句式是:万里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指接到人大和中央两个内容不同的电报后选择继续访美);温家宝在重要时刻起到了关键作用(指中办拒绝拍发要万里提前回国的电报);阎明复“不知道怎么搞的”,出身于革命家庭而稀里糊涂站到了对立面(指同情学运)。 李鹏六四日记最核心的一句话,亦即他出书的主要目的,即是5月17日邓家开常委会时,邓说的一句话:“措施不坚决不行,不迅速不行,我想的办法是戒严……戒严是我的主意,实行戒严如果是个错误,我首先负责,不用他们来打倒,我自己倒下来……将来写历史,错了写在我账上。” 第二个可看点是,日记中每个关键场合都非常详细地一一列举了各省大员、各部委大员们的表态。戒严令出来后,除了河南和广东外,其他各地大员们都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没任何问题。辽宁省长李长春表态比较最为积极:我来京路上就怕中央戒严受阻后往后退,现在放心了! 希望把讲话精神传达到地师级。 下面列举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表态: 戒严令下达后,河南省委书记杨忻宗、省长程维高表示对赵紫阳问题顾虑很大,希望中央将赵挽救过来;广东省长叶选平表示广东省委常委拥护中央没什么问题,但广东情况复杂,可能在干群中波动较大;广东省委书记林若表示,担心改革开放政策会变,对港澳影响大。 上述表态当然与赵的河南籍贯与广东任职经历直接相关。也说明最高层权斗在涉及到地方大员时,党性之外,尚有一点香火情的空间。 中办主任温宝宝表示:拥护中央方针,拥护小平同志决定,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坚决完成中央交办任务;西藏区委书记胡涛涛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回去做工作,估计西藏问题不大。 副总理田纪云表示:他跟赵紫阳只是工作关系,调大批军队进京是否有必要;统战部长阎明复表示:事情经过他都清楚,约时间再谈;书记处书记芮杏文态度不够明朗,感到问题太大了;国务委员陈俊生表示:你介绍的情况很详细,主要情况都了解,我一定坚守岗位,做好工作。 上述四人特别是前三人都是坊间流传的亲赵派,表态可圈可点。阎最见性情,芮的态度日记表述语焉不详,芮的直接引语和李自己的观感混在一起。我们这个前总理的语文水准的确没超出民间社会的预判。 部委里两人表态有意思: 外交部长钱其琛表示:对中央决定没什么意见,传达后部里也没啥意见。只是提到,一不要冲突流血;二对外口径外交部不好办,最好国务院发言人出面谈一下。 体改委副主任贺光辉表示:个人支持中央,但下面有顾虑,希望实事求是,不要搞划线站队。 钱其琛是极其聪明的人,安替认为钱的表态潜台词是“谁屁股上有屎请自己擦”。至于体改委贺光辉的表态,我认为主要是因为体改委是重灾区,贺只能硬着头皮和大老板讨价还价。按说这种场合应该是正职出面,查维基百科,此时的体改委主任居然是李鹏自己兼任! 最后抄两条和我这行有关的。 广电部长艾知生表示:这是一次严重动乱,与新闻界作用有关,与胡启立根据赵紫阳的意思在新闻界搞了几次对话有关。我们部一定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中央有关决策! 艾如此表态,自然是因为他知道新闻界此次让李鹏极为不爽。 在6月5日的日记里李鹏感叹:广播和电视台在关键时刻都没有坚决站到党和政府这一边。今天中央电视台两位播音员一反常态,有意身着黑色服装,不知他们为谁吊丧(这是第一次从官方角度证实了著名的薛飞杜宪事件); 6月9日,李再发感叹:平暴之后中国新闻界却鸦雀无声,党和国家的最重要通讯社新华社在平暴后的三天内,没有发布任何外文稿,全世界突然听不到中国的声音。 看罢李鹏六四日记这些表态部分,再联系21年来的政局现状,基本结论就是,表态最坚决最及时的,基本都进入了第三代(比如戏子、木匠和厨子)和第四代领导分赃集体(比如宝宝、涛涛、春春)。稍有犹豫或暧昧的,基本都淘汰干净了。 谁说我党赏罚不分明? 三 除上面谈到的政府官员外,涉及到老干部、人大和学界的表态,也非常有意思。 就国务院处理学潮的十条政策,李鹏日记中详细记录了征集学界表态的过程,录两个比较极致的表态例子: 社科院刘大年(年代史所所长、党员、人大常委):这个“十条”文件对平息动乱非常重要。这场动乱超过“文化大革命”,首都这么混乱,损失这么大,为什么?第一条要坦诚地讲,自我批评。党的领导对党风、工作存在不少失误,腐败现象未消除。这些问题只有李鹏同志讲最合适,因为,这不是今年的事,是多少年来的事。一些学生希望党好,忧国忧民。这是这些多人卷进去的原因。要专门有一条讲怎么惩治腐败,使大多数人觉得有希望。 北京师范学院储亚平(党员、教授):很多一些学生已经变了,不是在反腐败、反官倒了,而是要打倒这个,打倒那个,还要打倒政府,打倒共产党。像这些人还要一律不予追究?党政干部也去游行,还为闹事的人出谋划策,也说既往不咎,他们就更加肆无忌惮了。有人说什么不是政府算我们的帐,而是我们要算政府的账。现在不是民主,而是无政府状态。挑动闹事的畅通无阻,不能对他们手软。彭真讲话比较有理。找一些无职务的同志,出面揭露他们一下。 后面这个储亚平,和储安平之一字之差,不知道有何关系,更不知道是否还在今天的首都师范大学。 最后一个问题是,党如何搞定人大常委会的?李鹏六四日记第四章以及第五章,谈到了这个非常重要的技术性环节: 先两封电报,再派江出面搞定万里;再按组织程序搞定党员副委员长;然后孤立分化瓦解持不同意见的非党副委员长。最后请“威信极高”的老委员长彭真携“中顾委老同志的意见”出马,给人大常委们做语重心长杀气腾腾的法制报告。 这个环节值得细读,纯技术。 四 我个人认为,网络传播讨论李鹏六四日记,应该是一件政治上相当安全的事情。如果连党国领导人的著作都不让学习了,还有王法吗?如果哪位因此事遭到意外,请《老妈蹄花》最佳男配角浦志强律师出马诉诸王法。 如果真的诉诸王法,建议浦申请法庭传李鹏作证,因为有人还在怀疑此书乃伪作。 不过我想这个问题不用多担心,据传美联社已经向国新办发出正式询问,我们可以坐等结果。 至于在香港出版此书的目的,比较靠谱的判断是,李鹏知来日无多,自不愿一人独背黑锅,把屎搅匀了,大家都沾一点。如此,自己晚年及死后的历史功过乃至子女问题等被清算的概率会小一些。 最后说回赵李两书的对比。 艾未未在推特上评价赵、李两书说:李书史料占上风,较清晰有料。我想此与两者写作环境有极大关系。据杜导正在《赵紫阳还说了什么》一书中的回忆, 赵的录音全凭记忆,中办不肯借任何资料,甚至一次想派自己的坐车送杜导正回家,司机都敢称病,奈何! 但赵紫阳的改革历程,有杜导正作序,鲍彤写导言,更有麦克法夸尔做极其牛逼的代后记,三篇都是掷地有声的沧桑文字; 李鹏六四日记,前言是自己写的,后记也是自己写的。气急败坏的五章文字中,记错了的一句诗“死报信陵君”,也无人帮他改过来。可见再无耻的人也唯恐和李一起背上这个黑锅,连李办的秘书都怕脏手。 忍不住和各位再次分享哈佛大学教授、前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麦克法夸尔为赵紫阳《改革历程》写的代后记最后一段文字: 如今的中国,赵紫阳是不允许存在的。到了不再偏执的未来,也许他将进入华夏先烈之列——他们为国效力,功勋卓著,但不见容于最高统治者。当他们腐败的政敌早已灰飞烟灭的时候,他们的英名将久远长存,受人敬仰。 谁说老天无公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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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说“差事办砸了”

发出浦志强下面这信前,说几句不算题外的话。 昨天上午在法院外跟取证者对拍了一个多小时。傍晚前以《6月8日:“公正廉明”的法院外景观图》为题发了出来。本来是6月9日,我错写成6月8日了。后来发现错了,点“编辑”更正,却更正不了了。我猜到,这组图片多半要被处理掉了。果然,没多久就被私密了。好在,我在其他几个博客同时发出的都在,黄一龙先生转到他授虎博客上的,也长势良好。 无论如何,我还是很感谢新浪采取的是加密,而不是删除。这组图片是现场实拍,展示的是一批特殊人物的风采。这批身穿体恤衫的人负有对所有为此案到法院的人进行摄像“取证”的特殊使命。——“取证”二字,绝非妄言,这是畅畅被便衣抓进法院后,扣留她的人说的。畅畅因摄像被抓,但法院外很多体恤衫一直在摄像,畅畅不服,质问:“为什么他们可以街上摄像,我就不能?”对方直言不讳“他们在取证,是工作!” 昨天抽调了成百警察和便衣;便衣的摄像机里又装进去许许多多人,那还得花多少人力去调查啊?由此,维稳成本可窥一斑。 浦律师说, “相比之下,今天的气氛与去年8月12日开庭和2月9日一审宣判略显缓和。”不过,那两次带着任务摄像的可没有这次高调。 2010年6月10日 下面是浦志强信件全文 各位师友: 按成都中院6月6日临时通知的要求,我于6月9日上午10点,到该院第五法庭出席谭作人案二审宣判典礼。谭作人提起的上诉被驳回,四川高院裁定维持了对他的五年有期徒刑和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差事办砸了,让老谭为件没影儿的事真坐满五年,这证明我和夏霖的水平还亟待提高,我们没能为北京律师形象增光添彩,辜负了大家。 仪式由一审合议庭原班人马出席,历时约十二分钟。庭前我曾举手要求发言,但刘函看我一眼面无表情,没搭理我,迅速敲槌开庭切入正题。我想请教,既然两级法院都在成都,谭作人也羁押在成都,本案不存在异地因素,何以高院会委托一审宣判。由于本人没见过组成二审合议庭的三位法官,我很好奇他们到底是何方神圣。 谭作人身体看上去不错,心情很平静。刘函宣读裁定的过程中,我和他眼神偶有交集,彼此点头颌首。街面上安保措施严密,不少各色T恤斜挎背带的豪杰,时常拽对讲机咕哝,估计是徐科长的同事,各角度有人拍摄取证,手里家伙比老艾的机器不次。其实,昨天已有朋友电话打不通,有人还来电致歉,称今天无法亲临。意外的是,广告公司的小客户陈云飞居然到了,他边上几位国保满头是汗,嘴里飞哥飞哥叫个不停,要他另找地方喝茶。我还看到有位女士很客气地劝他,但他跟人家发火:“男女授受不亲,你千万不要碰我。” 相比之下,今天的气氛与去年8月12日开庭和2月9日一审宣判略显缓和。我的手机关机后可以带进去,谭夫人王庆华也承蒙临时给了张旁听证,进去见了他的夫君。过大门安检我见刑一庭徐庭长,彼此打招呼有交流,我向他们道乏,他们说是为了工作。我说你今天的工作没意义,他说所以才需要律师。我说我当不好牌架子,又不能适时点炮,很惭愧。 但谭作人的大女儿,因为在大街上拿出包里摄像机,被身边人抓进法院,在里边喝了一个多小时的茶,宣判结束经我和庆华前往交涉,才放了出来。 德国和美国领事馆的外交官到场,与我有短暂交谈。他们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对不能真正公开,感到不解。有本地一位女士劝他走开,因为她穿便衣我有些失礼,请她不要干扰我们的谈话,请教后才知道是本地外办的。还接到北京市某领导的电话和短信,建议我依法申诉和表达意见就可以了,希望尽快离开现场尤其不要接受采访。找到谭作人大女儿后,我们离开了现场。 近日我还将返回成都,去会见老谭并征求他对的意见,假如执迷不悟继续委托,我们会在完善手续的前提下,为他提起申诉。 相对于一审而言,我已平静得多,有些悲哀,但不再愤怒。 多谢各位的关心和帮助。 浦志强 2010年6月9日 成都 记录激动时刻,赢取超级大奖!点击链接,和我一起参加“2010:我的世界杯Blog日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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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雪慧:6月9日“公正廉洁”的法院外面景观(组图)

(详见图)陈云飞头天没回家,以为这就可以放心来法院了,结果一来就被架进去,然后警车从后门把他押回新都。一眼看见我们,从车窗伸出手打招呼 终审宣判只让浦律师和王庆华进去了,其他人进不了法院,守在门外 关注谭案的中外人士被驱赶到法院旁边银行 穿深色条纹体恤的便衣对着法院外的人群摄像“取证” 还是他,在树下对人群摄像 还是他 穿黄衣的高调摄像取证 几个港记者被黑衣人摄入镜头 黑衣人继续“取证” 高调取证的黄衣人 还是黄体恤在取证 瞧他那样! 白衣取证人 铁锈红和深蓝色宽条纹体恤摄像取证者 铁锈红和深蓝色宽条纹体恤摄像取证者 开头那位换了位置全方位摄像 艾南山教授先对警察说:既然不准摄像,那么请你们管管这些摄像人。是他们造成了街面堵塞。警察搪塞。于是,艾老走近穿深色条纹体恤的便衣,看他摄了谁。这下,他离开了。 黄衣人更高调了,好想他在从事一件很光荣的任务,不把到法院来的这写人全摄下来,决不罢休。于是取居高临下之势摄像 浦志强拿着终审判决出来了,记者围上去了 畅畅在9点40分,因为摄像被两个便衣粗暴拖进法院,然后被两警察带走,摄影给洗白了。浦志强和王庆华出来后,小萌说:“姐姐被两个人抓走了。”交涉很久,终于放出来了。 给畅畅和小萌在写有“公正廉明”字样的法院外留了个影 被两便衣粗暴架走过程中,手臂抓出了瘀伤 餐桌上,王庆华讲起庭内情况。坐满了“维稳”,她想坐前排,好让谈容易看到她,但法警说前面是别人的座位。她被安排到最后一排。谭进来四处看,以为这此终审宣判,可以看到熟人了,但一个没看到。王庆华从后排站起来收高举起,马上被法警按了下去。不过,致8。12一审在庭内见过一面后,过了十个月,总算见到了。王庆华说:“他笑得好灿烂啊!” 浦志强讲法庭情况:三个高院的二审法官根本没到场,是市中院一审法官带念宣判,刘菡的普通话比一审时还糟糕,结结巴巴。最后,浦志强举手要发言,没被允许。整个开庭12分钟,没让浦志强说上一个字。终审结论: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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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一日,嘎玛桑珠夫人的博客被关闭

昨天,6月2日,蒙难被囚的“天珠王”嘎玛桑珠的律师,浦志强先生在Twitter上发推 :@puzhiqiang 嘎玛桑珠夫人珍尕措毛落网搜狐博客,天珠背后的史诗,有劳大家恳请锐推 http://drolkartso.blog.sohu.com/ 而在名为“ 天珠背后的史诗 ”的博客上,当日贴出的是两份法律文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并贴出了律师与法院之间进行协商的文本:1、敦请法院纠正已有错误暨尽快便利辩护律师复制卷宗“细务”的函 ;2、取保候审申请书;3、关于延期审理如凯·噶玛桑珠被控盗掘古墓葬罪一案的申请。 王力雄亦在Twitter上发推,介绍这个新开的博客 :@wlixiong 在维吾尔自治区之蒙古自治州之回族自治县受审的藏人噶玛桑珠的案情进展,请看 http://drolkartso.blog.sohu.com/ 然而,仅仅一日,嘎玛桑珠夫人的博客即被关闭!现在点击该博客地址,已无原来内容,而是搜狐网站的说明(见图)。 而几份法律文件,几份律师致法院的函,并不可能超出搜狐网站的审查标准,所以应是足以让搜狐网站畏惧的外来指令,间接证明了嘎玛桑珠此案必有不可见人处。 下面是嘎玛桑珠夫人的博客上发表的相关文件之一: 敦请法院纠正已有错误暨尽快便利辩护律师复制卷宗“细务”的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人民法院 马增华庭长并转呈 领导: 新疆焉耆县人民检察院支持公诉的被告人如凯·嘎玛桑珠涉嫌盗掘古墓葬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我们作为辩护人已于2010年5月27日递交手续,并于同日签收贵院6月1日公开开庭的出庭通知。经研读起诉书【焉检刑诉[2010]62号】,我们留意到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共耗时八天,贵院受理至开庭仅用了十天,留给辩护人享用的只剩下区区五天。应当说,虽然我们勉力克服了诸多困难,竭力“配合”了法院的工作,终因案情复杂年代久远案卷文本模糊,我们的执业行为遭遇瓶颈,面临着极为严重的困扰。 我们不愿相信,主要烦恼其实是来自贵院人为设置的障碍,虽然马增华庭长奉命执行领导研究决定的本案卷宗“不得复印只许摘抄”的方针,已令我们难以在有限时间内熟悉案情,更谈不上为适当履行辩护职责打好基础。本来李律师已于5月27日在其安排下复印了公诉机关先期提交的证据七十来页,但马庭长很快在来电确认李律师在房间后,立即赶来尕吉尔大酒店218房,当面称“检察院提供的笔录有两处问题,你拿过来我看一下”,但李将未及阅读的卷宗交到他手上之后,马却称:“你可以到来法院查阅,这些复印件我现在必须拿回去。”当李律师问他是否可以不交给他时,案卷已经在手的马庭长明确说:“不行!复印件必须拿回去!有关部门会找浦律师谈的!”撂下了这些话便扬长而去。此后在北京,我便与奉命上门的北京有关机关进行了初步沟通,他们要求我在李庄案发后行事要尽量“配合”法院工作。当然,北京官员也指出其所谓“配合”的前提,是依法履行辩护职责为当事人竭忠尽智,并时刻留意为现阶段北京律师的公众形象增光添彩。 无奈李律师只得返回法院,从下午四点加班抄卷直到次日凌晨三点半。5月28日傍晚,马庭长再次电称公诉机关刚刚交来了补充证据要他再去摘抄。5月29日星期六,鉴于我本人已抵达焉耆,两人并肩摘录整整一天个个晕头转向——我等久疏“抄功”缺乏“摘抄”训练。但毕竟,案件材料繁杂如此摘抄难免会挂一漏万,这不仅对辩护质量有害,而且按北京律协关于律师事务所结案钉卷归档制度的要求,我们也将面临后续的问题。我们只是不能理解,在复印机进入中国三十年后的今天,贵院领导和马庭长的断然“不得复印”,甚至连已印好的证据都要设计“赚”走,究竟是所为何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最高法院《关于认真贯彻律师法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执业权利的通知》(法[2006]38号),亦要求法院要设法“创造条件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印、复制案件材料提供必要的方便”。基于正常理解和办案阅历,我们认为:上引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所称“查阅”、“摘抄”、“复制”三种方式,是国家赋予辩护律师的权利,以何种方式查阅案卷,当由辩护律师自主而非掌握在法院乃至法官手中。我们不能漠视,国家旨在保护被告人基本人权和辩护律师执业权的“良法”进一新疆到了焉耆,便被法院“领导”曲解并滥用为据以剥夺律师复制案卷权利的“依据”。因而,贵院的“只许摘抄,不得复制”显然将“义务”误作了“权力”。我们有理由质疑,对马增华所称“领导研究决定案卷不得复印”的这桩普通刑事案件,焉耆法院还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刑法第5条)”;我们心中很是没底,合议庭在明天的审判中是否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哪怕仅仅是来自某些“领导”的影响。 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乃至警察,共同构成法律共同体,彼此制衡互相监督独立履行法定职责,是制度设计的题中应有之意,几家不可偏废任何一方都不宜利用强势地位恣意妄为。司法机关尤其不宜动辄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洪水猛兽。所受的教育告诉我们,刑法的任务一是打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二是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包括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假如一个制度保护不了“坏人”的权利,整个社会就侈谈保护公民权利。“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另据刑事诉讼法第2条,国家除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还应依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难以设想,一个连指控被告人犯罪的纸面证据都不肯轻易示人的法庭,能不折不扣地独立司法和公开司法,会依法尊重辩护人执业权利保护被告人基本人权,并进而通过公正审判践行最高领导人建设法治国家的然诺。我们认为,惩罚犯罪和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是国家司法机关堂堂正正的公开行为,同时也是党和政府借机教育人民、制裁和挽救犯罪分子的大好时机,焉耆法院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在律师依法复印卷宗这一细务上节外生枝。 好在事情正在其变化,规则正在形成中。诸多恶性丑闻层出不穷,伴随聂树斌、佘祥林、赵作海等的冤情浮出水面,在公民合法权益极大受损的同时,“独立司法”令誉和法治建设大业也屡遭重创。痛定思痛亡羊补牢,最高当局终于意识到严格死刑证据采用和排除非法证据,对于公正和保障人权至关重要。本案庭审的排期,适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生效之际,上述第二份文件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不能作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依据。我们有理由期待这些原则将成为贵院对抗某些领导干预案件冲动的有力武器,它们也将成为嘎玛桑珠在焉耆获得公正审理的护身符。 徒法不足以自行,公正司法独立司法,有赖于为政者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好制度好规则,还要在司法实务中被凛尊和贯彻。有道是悠悠万事唯此为大唯小节为大,司法机关在公诉案件中的勿以恶小而为之,有时甚至比勿以善小而不为更有意义和更有制度价值。为被告人嘎玛桑珠的合法权益计,为公正司法的尊严与威仪计,本律师特向贵院致送此函:务请尊重我等辩护人复印卷宗材料这一最起码的执业权利。本律师真诚地认定,我们此刻的坚持原则,就是在踏实配合贵院的审判工作,就是在切实贯彻落实北京司法局领导临行前的耳提面命,就是在为构建和谐和建设中国的法治大业,略尽些许绵薄。 谢谢。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浦志强 律师 20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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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报连续两日报道嘎玛桑珠

5月31日:西藏古董收藏商与环保人士被控以“盗掘古墓葬罪” Tibetan antique dealer and environmental activist charged with grave robbing 嘎玛桑珠的逮捕也许是有政治动机的,中国信息提供者告诉泰晤士报 Jane Macartney /北京电 日期:2010年5月31日 中国最有名的西藏古董收藏家、环保人士,预定今天出庭面对盗掘古墓葬罪的审判,一个早在十二年前就被中国警方决定不予起诉的罪名。 出身偏远贡觉县的嘎玛桑珠,现在面临的是可能获判终生监禁的罪名,据信其原因乃是此不安地区,这位有名的西藏商人与中共当局的政治差异所导致的后果。 目前四十出头的嘎玛桑珠,是在今年一月时被捕的,当时他到成都去,与凯悦酒店集团商谈在西藏首府拉萨设立一座博物馆式的酒店事宜。 他稍后被移监到主要是维吾尔族的新疆地区,以出庭盗掘古墓葬罪的审判。这个罪名第一次加诸在他身上时,是在1998年,然而不久后他就获得释放,显然因为这位西藏商人并不晓得他购买的古董原来是盗墓者的赃品。他具备政府所审核的古董买卖许可证,也告诉警方,他当时并不知道这些古董的来历。 然而,近年在西藏地区发生的反对中共之抗议,再加上他家人在家乡所设立的环保组织与警方产生的夙怨,也许就是导致这项指控再度卷土重来的原因,关注这个案情的信息提供者如此告诉泰晤士报。 嘎玛桑珠是家中三兄弟里最后一位身陷囹圄者。其他两位在去年被捕,罪名是他们所设立的康区安琼森格南宗环境保护自愿协会是个非法组织。嘎玛本人也曾另外成立了一个很受尊敬的三江源保护协会,是一个曾经赢得许多地方与国际西藏文化与西藏高原野生动物保护大奖的组织。 然而,三兄弟在他们的小团体试图阻止当地的派出所主管猎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时,惹上了麻烦。又因为他们在自己的网站上,提起达赖喇嘛是诺贝尔和平奖的得主,使得这个案件被当成严重的政治罪来处理。公安局局长不久之后就获得荣升。 三兄弟中最年幼的弟弟,被判了一年九个月的“劳教”,也就是行政处罚。最年长的哥哥正在等待刑事罪的审判。 嘎玛桑珠本来不想把这些案情公诸于世,因他有自信可以使自己兄弟重获自由,没想到他本人却在一月时遭到逮捕。一位认识这位收藏家好几年的中国信息提供者说:“他很惊讶。他没想到他们会试着想把他关起来。” 他相信,他在藏人社区以及古董收藏界的名气,会保护他幸免于难。他也是作家刘鉴强所写的一本畅销书《天珠》的男主人公,书中描写这种黑白的长形玛瑙就是西藏人最珍贵的宝藏。 嘎玛桑珠是中国境内收藏最多“矢”珠的收藏家——也是一般称之为“天珠”的宝石——他不但指挥市场,也因为个人拥有价值超过七百万人民币(七十万英镑)的收藏,而能够决定市场的价格。 藏人与许多汉人都认为这些珠子是保护符,有时候甚至愿意不惜巨资,购买有九个“眼”的宝珠——“眼”指的是有着特殊黑白形状的圆点。 他的律师浦志强,说他会在今天(星期二)案子开庭之前见到他的委任人。他告诉泰晤士报:“我尚未见到足以构成刑事罪名的证据。我觉得这是非常匪夷所思的,特别是因为此案的日期发生在超过十年以前。我有许多疑问。” 6月1日:西藏古董收藏商的“盗掘古墓葬罪”审判延期 Tibetan antiques dealer’s ‘grave robbing’ trial delayed Jane Macartney /北京电 日期:2010年6月1日 http://www.timesonline.co.uk/tol/news/world/asia/article7141677.ece 中国地方法院今天展延西藏著名古董收藏家的“盗掘古墓葬罪”之庭讯,没有说明延期的理由。 嘎玛桑珠因为控制西藏最珍贵的护身符的市场,有“天珠王”美誉,他的律师今天表示,虽然他专程从北京飞到新疆西部的焉耆去出庭,却连庭讯为什么延期的解释都没有得到。 浦志强昨天见到了他的委托人,表示本来块头很大的这位藏人环保人士,已经在关押五个月中瘦了很多,大约瘦了四十镑(十八公斤)之多。他拒绝说明嘎玛先生消瘦的原因是否因为受到不良待遇,或者伙食太差的结果,只说他精神不佳。 浦先生说:“关这么久,你还指望什么。他精神不好。然而他正在读佛经养神。” 嘎玛先生的案子何时再开庭,法庭没有任何表示。警方对他的盗墓的指控,在十二年前就在调查后决定不予起诉,因为他们调查的结果发现他不能为他所购买的古董来历负责,而他购买古董是有政府的合法执照。 这些指控又再度卷土重来,据信是这位有名的西藏商人,在自己的家乡,西藏东部偏远的贡觉县,因为与地方当局有了政治上摩擦所导致的后果。他一直在争取他两位兄弟的释放,他们因为从事村级的环保运动,与地方上狩猎保护级野生动物之警方,起了摩擦。 他的妻子,珍嘎,告诉泰晤士报:“他被逮捕到现在,我都没见过他。派出所不准亲属探望他。我试着想给他送一点衣服和钱,然而他们告诉我,他不需要。浦律师告诉我他的情况时,我很难过。” 她又说他们的两个女儿以为父亲出门经商,对于今天儿童节看不到他人感到失望。她又说:“我不晓得为什么他被逮捕,为什么十二年前已经不起诉的案子又再度拿出来审判。他一直都在做好事:文化,慈善,环境保护。我不认为他得罪了任何人。” 然而,近年在西藏地区发生的反中共之抗议事件,再加上他家人在家乡所设立的环保组织与警方产生的夙怨,也许就是导致这项指控再度卷土重来的原因,关注这个案情的信息提供者如此告诉泰晤士报。 嘎玛桑珠是家中三兄弟里最后一位身陷囹圄者。其他两位在去年被捕,罪名是他们所设立的康区安琼森格南宗环境保护自愿协会是个非法组织。三兄弟中最年幼的弟弟,被判了一年九个月的“劳教”,也就是行政处罚。最年长的哥哥正在等待刑事罪的审判。 嘎玛本人也另外成立了一个很受尊敬的三江源保护协会,是一个曾经赢得许多地方与国际上的西藏文化与西藏高原野生动物保护大奖的组织,而这个组织的名誉会长是西藏第二位最著名的高僧,班禅喇嘛的女儿。 浦先生说他应该会再度跟他的委托人见面,并且会要求法庭给予保释。“我有很好的理由要求取保候审。他已经被关了很久,又不对社会构成危险。那为什么不让他回家,在家等候?” From Times Online Tibetan antique dealer and environmental activist charged with grave robbing : Karma Samdup’s arrest may have been politically motivated, Chinese sources told The Times Jane Macartney / Beijing Last updated May 31 2010 9:45AM China’s leading private collector of Tibetan antiques, an environmental activist, is scheduled to go on trial today on charges of grave robbing, an accusation already dismissed by police 12 years earlier. Karma Samdup, a Tibetan from a village in remote Gongjue county, faces up to life imprisonment on the charges, which are believed to stem from politic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prominent Tibetan businessman and Chinese authorities in the restive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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