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马

寻找真相是人的本能

                                   寻找真相是人的本能                            ——刘小童《驼峰航线》读后                                   □狄马       在认识刘小童和他的《驼峰航线》之前,我对中国抗战空战的了解,只限于知道有个陈纳德,后来成了中国人的女婿,组织了一个飞虎队,帮中国人打下来不少飞机。后来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刘小童,那时他的《驼峰航线》出版已有五年了,他来到我所寄居的都市,做了一场关于驼峰航线的报告。这场报告改变了我对中国空战的肤浅认识,使我知道在飞虎队之外另有一些人,这些人凭着自己的勇毅和果敢开辟了一条航线,而这条航线挑战了当时人类所能达到的飞行极限。        中国的抗战自1937年全面爆发以来,国民政府为了争取更多的战略物资,先后通过多种渠道和海外保持联系,但当战争进行到第五个年头,随着中国军队在战场上的节节败退,日军封锁了中国通往外界的一切海上交通。1942年2月,日军又占领了缅北,切断了滇缅公路,这意味着中国获取外部资源的最后一条通道被切断,里面的东西出不去,外面的东西进不来。中国彻底沦为一座孤岛。       为了支持岌岌可危的中国抗战,罗斯福总统下令,不惜任何代价,打通中国到印度的空中通道,“驼峰航线”就这样诞生了。这条航线西起印度阿萨姆邦,向东横跨喜马拉雅山脉、高黎贡山、横断山、萨尔温江、怒江、澜沧江、金沙江,进入中国的云南高原和四川省。航线全长5000英里,地势海拔均在4500-5500米上下,最高海拔达7000米,山峰连绵起伏,犹如骆驼的峰背,故而得名“驼峰航线”。       由于整条航线要在平均海拔6000米的上空飞行,而当时的飞机在满载物资的情况下,最大飞行高度也不过6000米,因而好多时候要在喜马拉雅山及横断山脉的崇山峻岭间飞行,加上狂风、暴雨、浓雾、寒霜、强劲的气流以及日本“零式”战斗机随时随地的攻击,使得这条航线被欧洲人称为“上帝的弃地”。刘小童在长达六年的实地采访中,遇到好多当年的老人,他们说,现在一提民族自豪感就喜欢用什么雄伟、巍峨、壮观等等形容,在那时,我们打心眼里拒绝这样的字眼。不是吗?就是因为太“巍峨雄伟”,挡住我们的去路,“壮观、磅礴”,对于我们,就意味着死亡、牺牲。       “驼峰航线”上的飞机由于性能低下,加上毫无通讯、导航系统的保障,前线又急需战略物资,中国航空公司最后下令:飞越驼峰,没有天气限制。谁能过去就过去,能过一架算一架,不计成本、不惜代价、不分昼夜,24小时换人不换机,一直飞到这架飞机坠毁为止。这是世界战争史上持续时间最长、条件最艰苦、付出代价最大的一次悲壮空运。在长达3年的艰苦飞行中,中国航空公司共飞行8万架次,美军先后投入飞机2100架,双方参加飞行人数共84000多人,运送物资85万吨、战斗人员33477人。在这条航线上,美国共损失飞机1500架以上,损失率超过80%。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些年轻的生命。在中国抗日航空烈士的30块纪念碑上,一共镌刻着3300个烈士的名字,其中美国人就有2200个。这些年轻的美国飞行员,把他们的青春和生命献给了中国的天空,唯一留在大地上的就是这些镌刻在石碑上的名字以及躺在峰谷间的白骨。二战结束后,美国《时代周刊》这样描述驼峰航线:在长达800余公里的深山峡谷、雪峰冰川间,一路上都散落着这些飞机碎片,在天气晴好的日子里,这些铝片会在阳光照射下烁烁发光,这就是著名的“铝谷”。老人们说,天气晴好的时候,完全可以循着这些铝片的反光再飞“驼峰航线”。       遗憾的是,由于长期的意识形态教育,这段悲壮的历史在中国大陆被有意尘封已半个多世纪了。走在大街上,你问现在的年轻人,知道不知道“驼峰航线”?他们中的大部分会回答“不知道”,略有所闻的会问你“是不是飞虎队?”其实“飞虎队”与“驼峰航线”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最重要的联系就是,“飞虎队”所用的战略物资都从“驼峰航线”上运来,但“驼峰航线”上飞的主要是运输机,这些运输机大都属于中美合资的“中国航空公司”;“飞虎队”则是由美国人陈纳德在1940-1941年间招募的一支“杂牌军”,他们驾驶的都是战斗机。因为当时美国还没有对日宣战,中国政府就给了他们一个正式的称谓叫“美国航空志愿队”(老百姓则因为他们的机头上画着鲨鱼嘴而误以为虎,称他们为“飞虎队”),并给这些狂放不羁的“战场牛仔”开出诱人的奖金:每击落一架日本飞机国民政府奖励500美金。虽然陈纳德和他的“飞虎队”后来被改编为“美国陆军航空兵第14航空队”,但从他们参战的目的以及战斗风格上看,倒更像一群具有国际主义精神的“梁山好汉”。       见罢小童几个月后,突然接到他从成都打来的电话,说他的《驼峰航线》改由广西师大再版了。我由衷地为这样一本好书的再版而感到欣慰,同时也因为认识了一个小童而了解了一段历史而庆幸不已。在我看来,这样一本书的出版,表明大陆的年轻人已不满足于从父辈那里接受现成的教育,他们已开始用自己的头脑思考历史,以自己的手脚挖掘被掩埋的历史。尽管这样的年轻人还不是太多,但他们的努力至少证明,在一边大骂美帝国主义,一边考托福的人群之外另有一些人,他们不想把教材上的陈词滥调照单全收,他们想以自己的书写证明:中国人是有记性的,他们并不全是刻薄寡恩的。       在那次报告会上,刘小童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寻找真相是人的本能。如果他的话没错,那么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只要中国人还在地球上,还没有被意识形态的教育改变本能,那么我们就会看到,有愈来愈多的年轻人加入到刘小童的行列里,有愈来愈多的类似《驼峰航线》一样展示人类尊严、勇气与友爱的书籍问世。那时我们就可以自豪地说,我们中国人虽然一时被谎言蒙蔽了双眼,但我们终究是上帝的子孙,我们与其他文明世界的人一样,热爱公平正直,厌恶假恶奸邪。                                     2010年7月31日草于长安新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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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抗争我们很陌生

有一种抗争我们很陌生 □狄马   一个人的起义       1846年7月的一天夜晚,居住在美国瓦尔登湖畔的青年农民亨利·大卫·梭罗准备进城去鞋店取只修好了的鞋。这时税务官找上门来,要他缴纳人头税,因为他足有六年没有缴人头税了。他说他不打算缴纳这笔钱,理由是他反对奴隶制和墨西哥战争。于是警察逮捕了他,并把他关到康科德城的监狱里。第二天早晨,一个未透露身份的人代缴了这笔税款——有人考证是他的姑妈,他便从监狱里释放了出来。出狱后,他没有回家,而是若无其事地到那家鞋店取了修好的鞋穿上,加入到了一群收越橘的人群中。过了半小时,他就置身于莽莽苍苍的山间橘林里了。这就是美国历史上有名的“梭罗入狱事件”。          这个事件之所以有名,就在于它不是一次单纯的公民抗税事件,而是一场无权势的个人借用税收向国家表达不服从的政治请愿行为。抗税之所以被拿来运用,不过是因为对一个底层百姓来说,税收几乎是唯一直接面对政府的机会。三年后梭罗发表了著名的论文《对公民政府的抵抗》(Resistance To Civil Government),在梭罗死后出版的著作中,这篇文章又被人冠以《论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的标题发表。从此,公民不服从作为一种政治运动就与梭罗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在这篇不到两万字的文章里,梭罗以他惯有的冷嘲热讽的笔调论述了个人和国家的关系,以及当个人面对非正义的法律和制度时所应采取的立场。他说:“不公正的法律依然存在:我们必须盲目地服从这些法律,还是暂且服从,然后依照合法途径慢慢地去修正他们?抑或立即反抗,破坏这不合理的法律?”对于这三项选择,梭罗认为,盲目地服从太过愚蠢,不必考虑;“依照合法途径寻求改革,时间拖得太长,不等它们奏效,我已经命赴黄泉了。人生有多少日子?我又不是吃饱了没事干,一天到晚绿头苍蝇似地改造社会。人生在世是为了生活,而不是为了改革。”因而,对一个不合理的制度,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立即抵制。       这篇带有强烈个人主义色彩的论文,帮助我们厘清了许多关于国家、政府以及个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但也带来了好多疑惑。比如,对一个文明社会的人来说,一生下来就会面对一大堆的法律和制度,这些法律制度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对那些合理的法律,国家或社会强迫他服从,还勉强说得过去;可对那些不合理的法律,国家或社会究竟能不能强迫他服从?即使是他出生以后制定的法律,有些是他同意的,有些是他不同意的;有些他认为是正义的,有些他认为是不正义的。对那些正义的法律,人们要他遵从,或许没有问题;可对那些不正义的法律,人们应该不应该强迫他?再往细里说,面对不公正的法律,作为公民究竟有没有权利反抗?如果有,又当采取什么方式?                                        不服从的江湖       一般来说,人对正义有一种天然的维护义务。也就是说,当一种正义制度产生并运行于我们的社会中时,我们每个人都有服从的义务。甚至当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款只是稍稍偏离了正义的标准,没有超出我们个人所能接受的基本限度时,我们也应当容忍,至少不宜运用非法的手段攻击它。因为绝对的正义只存在于上帝的手中。人类社会的正义只是一个渐进的目标,而不是一个绝对的结果。它体现了一个由野蛮到文明,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能虚拟一个理想的正义王国,然后强迫所有的人毁家纾难地去奔赴。其次,每个人的正义观是不同的,各方必须妥协才能达成一种接近正义的秩序。在一个由多数决定的民主社会里,政府必须尊重个人表达异议的权利,而个人也必须尊重多数裁决的程序和结果。也就是说,异议者必须要容忍对他们异议的异议,否则,任何人都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和权利。从更高的立场上看,接受异议就是接受人的局限性和罪性。至少在公民除了忍气吞声外,还有言论、集会、结社以及选举的自由时,情况就是如此。       问题是当法律和制度不是稍稍偏离了正义的轨道,而是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个人的良知和道德律,我们是不是还有义务服从它?或者更严重地说,当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完全背离了人类普遍认同的正义原则,一个国家的政府被少数利益集团挟持,他们利用军队、警察以及一切可以利用的行政力量对社会实行全面控制,甚至公然践踏由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时,作为个人是不是仍然应当服从?如果不服从,又当采取什么方式?       对于专制主义及其卵翼下的各种不正义法律,中国人的应对经验很丰富,如自贬、示弱、哭穷、隐居、敷衍、推诿、装病、装死、装疯卖傻、装聋作哑、游山玩水、炼丹养气、求神拜佛、参禅打坐、吃茶喝酒、斗鸡走狗、钻在女人堆里不出来……不一而足,但从大的方面归纳,不外乎两种:一是逆来顺受,二是暴力反抗。       逆来顺受实际上是对罪恶的一种默许状态。这种状态是由对强权的恐惧和对自己的无力感造成的。其实质是麻木与不负责。出于统治的需要,官方总是以纲常名教、忠孝节义等各种美名奖励这些低眉顺眼的羔羊,而普通民众出于普遍的对弱者的同情心,也总是把这种小心包裹起来的卑怯说成是“善良”和“识时务”的表现。实际上,被动地适应一种制度在道德上是毫无价值的。抱住脑袋接受鞭打与奋不顾身,夺过鞭杆折断,究竟哪一样更有价值呢?猪吃饱了等人家过年,只说明猪的态度,刽子手并不因为猪的勇于牺牲和憨态可掬就真的放下刀具。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消极地适应一种不公正的制度便是与制度同罪。它除了徒增统治者的傲慢与偏见外,不会使一种罪恶的制度自动消失。       千百年来,出于对底层民众的怜悯和文人的“政治正确”,人们总是把一个时代的罪恶完全归咎于统治者的倒行逆施。实际上,一种罪恶的制度、一条不公正的法律之所以发生并运行于我们的社会,除了统治者的打压和威吓外,还因为某个时代、某个社会的民众人性深处有某种遥相呼应的东西。他们响应和接纳了这个制度,使得这个制度在通过这个时代时畅行无阻。民众的狡猾世故与统治者的贪婪凶残构成了一种互动效应。其实他们何尝不清楚,被动等待是等不来自由和平等的,只是他们觉得,旁人比自己更应当关心这个时代的制度建设。因此不仅是罪恶的制度扭曲了人性,扭曲了的人性也支持罪恶的制度。二者是叩门与开门,寻找与寻见的关系。       暴力反抗是逆来顺受的反面。一般来说,除了那些天生具有暴力倾向的人而外,受压迫的民众只要还有别的合法渠道,就不会首先使用暴力。原因很简单,历来的统治者都把造反视为第一大罪,并课以凌迟、磔刑、灭门九族等极刑。因而以往的一切经验都证明,不到万不得已,人们不会拿起武器。只要苦难尚能忍受,他们就宁愿忍受;只要压迫还不至于使人立即仆地,他们就情愿捱到明日。只有当坐着不动死亡的概率是100%,而拿起武器冲向衙门的概率则是生死各占50%时,他们才会扛起铁锹出门。但这只是暂时的求生之道,从长远来看,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制造更多的问题。仇恨不会化解仇恨,只会带来更多的仇恨,就像狼不会生出羊,只会生出更多的狼,秃鹫不会孵出鸽子,只会孵出更多的秃鹫一样。       这很容易理解:暴力反抗的结果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管是你死还是我亡,结果都不会带来新的制度理念。一个靠暴力夺取了政权的集团,若不是因为积累了巨大的武装、行政力量不会推翻对方,而一旦推翻了对方,便时刻担心别人也以同样的手段推翻自己,因而它决不会把战争中聚集起来的武装、行政力量轻易让与别人。它必得用铁腕来对付一切异己力量。因而,胡适曾经很诚恳地指出:“近代一百六七十年的历史,很清楚的指示我们,凡主张彻底改革的人,在政治上没有一个不走上绝对专制的路,这是很自然的,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权可以铲除一切反对党,消灭一切阻力,也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治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用最残酷的方法做到他们认为根本改革的目的。他们不承认他们的见解会有错误,他们也不能承认反对的人会有值得考虑的理由,所以他们绝对不能容忍异己,也绝对不能容许自由的思想与言论。所以我很坦白地说,自由主义为了尊重自由与容忍,当然反对暴力革命,与暴力革命必然引起来的暴力专制政治。” [1]       凡动刀的必死于刀下,由剑得到的东西亦将因剑而失去。中国历史上凡靠暴力夺取了政权的王朝无一例外都在暴力声中被推翻。开场的锣鼓变成了送葬的钟声。中国话叫“天道好还”。       那么,除了逆来顺受和以暴易暴之外,有没有第三条路可走?有,那就是由我们在文章开头提到的梭罗、甘地等人开创,由马丁·路德·金发扬光大的非暴力抵抗之路。非暴力抵抗既克服了逆来顺受派对罪恶的放任自流,又避免了暴力反抗带来的血腥后果;既具有逆来顺受者不针对对方肉体的理性特质,又吸取了暴力反抗者对罪恶的坚决打击态度。它的实质是通过自己的受苦来寻求对手的理解,而非复仇;通过自己的忍耐激发对手的同情,而不是施恩;它的目标是通过对话解决问题,而非消灭和凌辱对手;一句话,它的本质是爱,而不是恨。在梭罗的例子中我们看到,梭罗并没有袭击税务官。他知道,在他与政府之间,税务官不过是一个恰好被委派来向他行使权力的中介人。他的真正对手是州政府以及州政府背后的庞大国家。而州长和总统不会出来接见他,因而,他只能通过这个他所能见到的国家代表——康科德城的一个普通税吏——表达不满。他知道这是违法的。因而当警察要他坐监,他就坐了监;当有人付了保证金,他也就出来了。但这丝毫也不代表他的服从。作为一个公民,他必须要向这个声称全世界最自由和民主的国家表达他的不服从:即一个允许奴隶制存在的国家不是我的国家,我不能用我的税款支持一个国家的军队侵略别国,就像我不能雇凶杀人一样。                                    有一种“不”叫非暴力       这种新的斗争方式因具有和平、理性的特点而与传统的暴力革命有本质的不同。       它的最大不同是:它是一种公开的行为。在梭罗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他没有向税务官隐瞒什么。他的理由、手段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都是清清楚楚地摆在世人面前的。非但不隐瞒,他希望他的目标和手段知道的人越多越好,因为他本来就是想通过这种消极抵抗来诉诸多数人的正义感。因而,如果把梭罗的反抗定性为起义的话,那么,这场起义具有如下特点:1,起义的时间是随机的,而不是密谋的;2,起义的地点是公开的,而不是在一个地下交通站里的;3,起义的理由一经上达,起义人员就立即收兵,并不计较成败得失。       其次,它是一种非暴力的行为。这种行为它针对的是罪恶本身,而不是代表制度行使罪恶的人;或者更进一步说,它针对的是行使罪恶的人的心灵,而不是肉体。因而当梭罗被警察带走,他没有向姑妈传递消息,请求康科德城的群众增援,更没有路见不平一声吼,像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说到底,它是一种政治请愿行为,而不是有组织、有计划的革命行动。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它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践行的人常常通过愿意接受法律惩处来表达对法律的忠诚,但它仍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便这违法是由自己的良知驱动的,是依据个人内心“更高的准则”的,但违法就是违法,违法了就应承担相应的后果。非暴力的核心本来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吃苦、流血甚至牺牲来诉诸公众的正义感的,因而他们不会通过逃匿、贿赂、武力抵抗、销毁证据来规避法律的惩处,更不会嫁祸于人。       这些违法既包括直接反抗他所不满的法律,也包括间接反抗他所不满的法律。“直接反抗”就是他的行为和反抗的目标法律之间有直接的联系,比如通过逃跑反抗兵役制,通过拒缴反抗苛捐杂税,通过海水煮盐反抗食盐专营法,通过进入拒绝接待黑人的饭馆、咖啡店反抗种族隔离制等。“间接反抗”就是他的行为和反抗的目标法律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比如通过堵塞交通反抗书报审查制度,通过焚烧国旗反抗国家出兵侵略邻国,通过不吃饭反抗国家允许妇女堕胎等。有的人只赞成“直接反抗”,而反对“间接反抗”,认为国家如果允许公民“间接反抗”,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找到借口违法犯罪,这势必将导致公民滥用不服从,从而使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实际上,公民的“间接反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一般来说,一个公民只要能找到“直接反抗”的手段,他是不会使用间接手段的。       以梭罗为例,我们看到,梭罗反对的是奴隶制和美国对墨西哥的战争。按照“直接反抗”的原则,梭罗应该释放奴隶,并给奴隶吃好穿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问题是他根本没有奴隶可供释放;再不然就要等到国家要他抓捕或者镇压奴隶时再行抗拒,但问题是国家没有要他这样做。如果碰到这样的机会,事实证明他也不会放过。比如,在瓦尔登湖畔居住的日子里,他曾为一个从南方庄园里跑出来的黑奴指明北极星的方向,以帮助其逃亡。但问题是,他很少能碰到逃亡的黑奴,逃亡的黑奴也并不见得人人都找不见北极星的位置。因而他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手段。反对战争也没错,但根据“直接反抗”的原则,他只能在国家强行征兵,或直接拉他入伍,并命令他对墨西哥开枪发炮时再行抵抗,但问题是国家没有让他当兵,更不用说让他开枪发炮了。作为一个白人,他不是奴隶制的受害者,更不会发动战争,墨西哥也没有他的亲戚。也就是说,他既不是他所反对的不正义法律的受害者,也不是施行者。按照一个公民只能进行“直接反抗”,不能进行“间接反抗”的论断,对于此等既不是由自己发动又于己无干的恶法只能袖手作壁上观。中国话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人和动物最大的不同是,人有思想。从长远来看,是思想,而不是利益,指导着一个人或一种文明的走向。一个人一旦知道了什么是正确的,就不能不去做。现在梭罗知道了,一个人如若默认一种不正义的制度,便与制度同罪。而作为一个原家族铅笔芯厂的普通职工,康科德城的民办教师,现瓦尔登湖畔的暂住居民,孑然一身,不名一文,你让他怎么“直接反抗”制度?       同理,在中国,如果我们陕北乡下的一个老太太,对国家无偿援助非洲的政策不满,最直接的反抗,当然是跑到中国驻非洲的大使馆静坐,但可惜路太远,她找不见。因而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刨断自家门前的公路,如果因此被派出所抓走了,她就只能上吊、绝食、喝农药了。再比如,倘若苏北农村的一个担粪老汉,对国家的卫星上天计划有意见,最直接的办法当然是给国家航天局写信,或者跑到卫星发射基地抱住火箭筒子不让飞——可惜他根本进不了场。于是,他想出一个奇妙的主意:担了一担茅粪坐在县政府的大门前。在这儿,刨路、上吊、绝食、喝农药、担茅粪坐在县政府的大门前都是一种象征性手段,目的是要借这样一种引人注目,甚至是破坏性的方式来吸引公众或手握重权的肉食者注意,并告诉他们:在铺天盖地的喝彩声中,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举起了拳头,仍然有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声音,他告诉世界——我不相信。哪怕要坐牢罚款,哪怕要藉没家产,甚至“含笑于九泉”也在所不惜。       这一点与暴力革命完全不同。暴力革命家因对现实更少指望,所以他们寻求的不是点点滴滴地改良,而是运用武力颠覆现政权,从而建立一个由自己的正义观支配的世界。因而,他们不承认现政权的合法性,自然也不会承认“反动派”的法律就是我的法律。他们相信目的可以证明手段的正确。因而在可能的情况下,他们总会不择手段地逃避法律的惩罚,为日后的暴力夺权积蓄力量。非暴力抵抗则是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下公开运用非暴力的手段来达到渐进改变不合理制度的目的。因而他们不会不择手段,他们相信手段就是目的,手段的纯洁代表着目的的纯洁。正如梭罗所说:“在一个不公正的政府统治下,正义之士的最好栖身之处就是监狱”。因而他们坦然走进牢房,像新郎走进新婚的洞房。                                 从梭罗到马丁·路德·金       如果说梭罗的非暴力抵抗还停留在个体的阶段,还带有初创时期的消极色彩,那么到了甘地、马丁·路德·金的时代,就完全发展成了一种成熟的、积极的、可操作的哲学了。与梭罗时期相比,它呈现出明显的组织化、街头化、国际化的特点。       在梭罗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他的反抗至始至终是一个人。他没有用“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等暗语联络同志,更没有用“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等谶言暗示举事的时间。单独行动,独立负责。因而如果把发生在1846年的这场事件定性为农民起义的话,这支农民起义的队伍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梭罗自己。他没有奉那个将帅的命令,他只听命于自己的良知。因而,你也可以说这场起义的总司令是上帝本人。       这种纯个体性的反抗当然有它的好处,这好处就是自我判断,自我负责。如果他的目标是正确的,手段也是适当的,那么得到的荣耀也归他自己;如果他的目标是错误的,手段也是欠考虑的,那么伤害的也仅仅是他自己。不像那种组织严密、号令统一的团体行动,有时倒恰好对领导者本人形成某种保护。目标和手段措置失当的话,牺牲的又往往是基层的喽啰。这种“天马行空,一意孤行”的反抗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免遭牵连。因为是一个人,因而你可以指责梭罗以抗税反对奴隶制和国家战争是胡搅蛮缠,但你不能说,这场起义是由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起来的,如果硬要说煽动,那也是他自己煽动自己,或者说上帝煽动自己的子民。 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29ac60100jgva.html ) – 有一种“不”叫非暴力_狄马_新浪博客       诚然,这种反抗短处也是明显的。因为是一个人,所以它的力量有限,统治者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尽管梭罗自己说:“若是只有一个正直的人,能停止蓄奴,真正脱离奴隶主同伙,并因之被关入县立监狱,这便能在美国废除奴隶制度”,但这显然是气话、大话。事实上,梭罗死后一百年美国才真正废除了种族隔离制。为了黑奴的自由,这个国家不惜发动了一场战争才算真正结束了奴隶制。以梭罗自己为例,他的入狱事件在当时毫无影响,传播面远远不及我们的“周老虎事件”,后来之所以成为一个事件是因为他在三年以后的名文《论公民不服从》里提到了它。       但你如果说梭罗的这种个体性的反抗,毋需太多勇气,也不需要冒太大的风险,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梭罗入狱后如果不打算自己缴税,也不是恰好有一个姑妈代他缴税,他就必须像一个革命家一样,准备把牢底坐穿;而且根据当时的法律,他完全有可能被剥夺掉全部的财产。尽管他不想当一个领袖,也不在乎有没有追随者,但事实是如果不是他一个人在抗税,而是把自己投身于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抗税运动中,他就不需要付出太惨重的代价。       马丁·路德·金洞悉了这个秘密,他知道黑人争取自己的权利必须和群众运动结合起来才能成功。他说:“每时每刻,只要有一个黑人教师,因自己废除种族隔离的信念被枪杀,便该有一千人准备投身于他的立场。若是压迫者们为了一个黑人的抗议行动而炸了他的家,他们必得晓得,要压制住黑人勇气的汹涌浪潮,他们还得再去炸几千个人才行——即便如此,他们也不会成功。” [2] 因而他不是孤身入虎穴,而是号召黑人兄弟团结起来,成群地进入按法规不准他们进入的餐馆、商店、咖啡店等公共处所。老板拒绝接待,他们就坐在店内读书、看报,学生们还在那里做作业。公共汽车上有种族隔离的法规,前排只能坐白人,后排只能坐黑人,他就组织黑人和白人志愿者,一黑一白搭配起来,穿越种族隔离的州,谓之“公路入座运动”。甚至当一名黑人被不公正地逮捕时,他就号召其他黑人成群进入警察局,挤满它的走廊和大厅。在那个倒霉的同伴被释放前,所有的人都拒绝离开。       除了故意进入种族隔离的处所外,黑人还创造性地发展出了诸如公共车罢乘、集体抵制某商品、拒付罚款或不公正逮捕的保释金、群众进军、群众集会、祷告大游行等多种斗争形式。这些斗争形式是违法的吗?当然是。但他说有两种法律:一种是公正的法律,一种是不公正的法律。何谓“公正的法律”?何谓“不公正的法律”?他说:“任何提高人格的法律都可称公正,而任何贬低人格的法律则绝非公正。”只不过“违反不公正法律的人,必得公开地违反,心怀爱意地违反,甘愿接受惩罚。”并认为,“人若违反他根据良心断定其不公正的法律,若情愿接受监禁的惩罚以唤起社会对其不公正的良心,这实际上正表现了对法律的最高尊重。”       这些违法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危机吗?可能会。但即使带来了,也不是反抗者的错,而是压迫者的错。因为参与非暴力抵抗的人本身并不会制造危机,制造危机的是当权者和多数掌控的立法机构,而他们——处于弱势地位的黑人——只不过是把这种危机带到了表面而已。如果指责受到不公正待遇的黑人运用非暴力的手段争取权利会引发动乱,这岂不是只指责结果,而不指责原因吗?为回答八个“自由派”白人牧师对他领导的非暴力抵抗会引发暴力的诘难,马丁·路德·金在伯明翰的监狱里写了一封长信予以反驳。他说:“在声明当中你们坚决认为,我们的行动,即便是和平性质,亦必得遭到谴责,因这些行为促成了暴力。可这一说法难道合乎逻辑?这岂不类似于谴责被抢劫的人,因他带了钱便促成了抢劫的罪恶行为?这岂不类似于谴责苏格拉底,因他坚决献身于真理与哲学探索,促成了受到蛊惑的群氓迫他服毒的行为?这岂不类似于谴责耶稣,因他对神性的独特意识以及对神不懈的忠诚,促成令他身受磔刑的罪恶行为?” [3]       的确,在一个由利益原则和暴力原则支配的社会里,统治者借口弱势群体的和平请愿会引发暴乱从而出兵镇压是家常便饭,不仅是镇压,镇压完毕,他们还会把惨绝人寰的结果归咎于少数别有用心之人的煽动以及不明真相群众的盲从。       这就牵涉到公民不服从的条件。一般来说,公民不服从只可能发生在民主社会里,因为只有在民主社会里,人们才会将平等自由视为当然的正义观。谦卑而理性的反抗从表面上看是违法的,但就其指导精神而言,和一个民主国家的立宪原则是一致的。因而,即使在非暴力抵抗运动中,有某些稍嫌过激的言论和行动,也不至于遭到无情弹压。也就是说,公民不服从的主体是“公民”,而不是“臣民”。在一个君主专制或暴君极权的社会里,人们的一切所得都被视为恩赐,而一切反抗行为,即使再和平理性,即使再“手无寸铁”,也在未发生以前就已经错了。因而,公民不服从的条件是不存在的。                                     被忽略了的前提       现在,我们进一步假定,公民不服从只可能发生在这样的社会里:这个社会存在着一些不公正的法律与政策,甚至是严重违反正义的行为,但它毕竟有了近现代以来人们普遍承认的民主政体,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愿意把平等自由作为基本的价值观。尽管政府的许多做法已经偏离了它一贯宣称的正义原则,但至少还没有否认它的立国理想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幸福与尊严的。现在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运用非暴力的手段不断叩打当权者和他的人民:以我们慎重而又理智的观察,自由平等的原则正在遭到严重侵犯。我们的目的不是要造反,而是要和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汇合到一起。       简单地说,只有人们面对的是一个接近正义,至少是一个承认正义的社会,公民不服从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它的成功依赖于两个相互制衡的因素:1,统治者的正义感;2,民众的正义感。       为什么说在专制社会或极权社会中不会有“公民不服从”,即使有也不会成功?因为专制社会的君主或极权社会的独裁者不承认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因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群体和个人除了恳求和造反没有别的选择。因为说到底,公民不服从是一种在开放社会中的请愿形式,它的实质是通过直接而谦卑的行动诉诸多数的正义感。这个“多数”既包括统治者,也包括民众。但在专制或极权社会里,一切交通、信息都是垄断的,一切组织、结社都是被严密监控的,因而,这样的行动一般来说发动不起来,即使发动起来也不会成功。因为在一个封闭、僵化的体系中,人们不仅没有接受和传播信息的自由,甚至连围观的自由也没有。他的愿望、他的苦情、他的声音根本不可能送达到其他人的耳中、眼中和心中。他和其他人都隔着一座孤岛。他们的正义感不可能汇合到一起。因而“诉诸”的条件是不存在的。       其次,民众的正义感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专制或极权社会中,人们长期经受奴役之苦,心灵大都扭曲。自私、麻木、一盘散沙是专制制度下人们的精神常态。除了极个别的仁人志士——这在任何时代都是有的——大多数民众的正义感残缺不齐,支配他们的往往是权势、地位、财富之类的世俗欲望,而不是什么正义感。他们甚是狡猾伶俐,“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鲁迅语),哪里有什么是非曲直!间或有一二意气风发、团结向上的好时代,底层的民众为正义的风气激荡,将要有所作为的时候,又和统治者的“正义观”形成了尖锐对立。结果自然是民众的正义观敌不过统治者的整人观,落得个鸡飞蛋打、赶尽杀绝的下场。       总之,在专制或极权主义治下,统治者和民众要么是同流合污、互为因果,要么是截然对立、你死我活;而在民主社会里,只要立宪的精神不变,统治者和民众都会把自由平等视为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间或有个别领导人顽固不化,如果对民众的“诉诸”成功,也会对统治者形成巨大压力。道理很简单:这些官员,包括总统都是老百姓一票一票选出来的。如果他的正义观严重违背民主自由的精神,他就会立马面对国会的弹劾与法院的传讯,再不济到下届就得乖乖走人。而在专制或极权社会里,大小官员,包括皇帝、元首都不是“票选”出来的,而是“神选”或“枪选”出来的,老百姓的正义感与他们毫无关系。你要让我改变政策?好!你得看我的“神”或我的“枪”答应不!       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公民不服从是以平等自由、宪政立国为制度前提的。即使这个制度还很不完善,但至少是有宪政精神的。它的百姓虽然充斥着唯利是图、得过且过的腐化之风,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由正义感来操控的。没有这个前提,公民不服从就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了,也有可能遭到更强烈的弹压。因为说到底,公民不服从是要以自己的隐忍、克制和承受痛苦来激发对手的羞耻意识,并因之带来制度和心灵的转化;但如果对手毫无羞耻意识,他们不但不觉得弱势者的吃苦隐忍是尊严的体现,反而认为正可以利用他们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大开杀戒,那么,这种不服从就毫无意义。以往的论著过多地强调了非暴力运动领导人的个人魅力,很少甚至不提他们的对手已经搭建起的制度平台,而纵观西方公民不服从的历史,我们发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以及制度培育出的公民社会帮助他们成就了伟业。       不错,是雅典的民主法庭投票表决,判处苏格拉底死刑。但在那场著名的审判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苏氏滔滔不绝地对着法院演讲;他的学生色诺芬、柏拉图依然可以记录下来,使得雅典的法庭蒙受了几千年的诅咒;饮鸩之前,他的学生、朋友还可以到床前探望,讨论生死。但如果苏氏面对的是一场秘密审判,审判之前就割断了他的喉咙,他还怎么发表震惊世人的演说?开庭之时若拒绝任何亲友旁听,柏拉图刚走到门口,人家就告诉他,旁听证已经发完了,他还怎么记录老师催人泪下的辩护词?处死之后又封存一切档案资料,拒绝任何研究者对此事探查究诘,那么不用说一个苏格拉底,就是有一千个苏格拉底都白死了。他的死就和一个普通的乡村老汉寻短见没有任何区别。       以梭罗为例,我们看到,在他入狱前已经有六年没有交人头税了,但人民群众没有主动揭发检举,与坏人坏事做坚决斗争;梭罗入狱后他的姑妈立即代付了保证金,而不是划清界限;否则他将面临更长的监禁,怎么还有机会写作《论公民不服从》和《瓦尔登湖》?出狱后鞋匠师傅和收越橘的朋友也没有将他视为“异己分子”,避之唯恐不及;他的老师、朋友爱默生也没有落井下石,把梭罗写给自己的信整理加注,交给马萨诸塞州的主管部门;即使在监牢中,我们也看到梭罗悠然自得,“仿佛在一个遥远的国度里旅行”,而不是被牢头狱霸折磨痛殴,更不用担心有人跟他玩“躲猫猫”。鲁迅先生曾经感叹,中国之所以少有英雄,正在于中国的监狱难坐。信哉斯言!       马丁·路德·金的成功更是得益于美国的制度之赐。作为一个法学博士,他深知美国法律的自由精神与黑人对自身权利的追求并不矛盾。他说:“即便眼下我们的动机遭到误解,我对我们在伯明翰斗争的结果也绝不恐惧。我们将在伯明翰和全国各地实现自由的目标,因美国的目标便是自由。我们虽会遭到侮辱嘲笑,但我们的命运同美国的命运紧密相连。” [4]       为此,他运用一切合法的手段争取这个制度的全方位支持;同时,作为被侮辱被损害的一方,他呼吁以最大的克制与谦卑争取美国民众,尤其是白人种族主义者的理解与同情。在六十年代初的“入座运动”中,马丁·路德·金曾向黑人发出“填满监狱”的号召,期间他本人也多次因违反种族隔离法而入狱。但南方官员们慢慢就发现,金博士的每一次入狱,都会掀起新一轮的抗议浪潮。因而后来地方法院判他罚款,金又拒绝缴纳的时候,官员们就偷偷地代他付了保证金。不错,马丁·路德·金获得了成功,但在他成功的背后你可以看见一个国家制度的微笑。他本人的传奇故事是美国梦想的延续,而这个梦想早在1776年就由一个叫托马斯·杰斐逊的人用鹅毛笔写在了羊皮纸上。       尽管这样,马丁·路德·金还是为这个梦想献出了生命。1968年4月4日,他倒在了一支装有观测镜的狙击枪下。这说明公民不服从在任何时候都有危险。雅典号称当时世界上最有智慧的种族,而由民众组成的法庭却以281:220的票数判处苏格拉底死刑。因而,苏格拉底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个因公民不服从而牺牲的人。他的死比泰山还重。                                         余  绪       对此,有人或许会问,既然公民不服从有如此大的风险,它的发生又需要一定的制度背景,那么,究竟由谁来判断我们的社会是严重的不正义,还只是稍微偏离了大家公认的标准?因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直接影响到他是否参与公民不服从运动以及参与到什么程度的决定,因而必须慎重。对此,我的回答是:自我裁判,自我负责。 也许有人会说,天哪!如果人人可以裁判,个个都能负责,那么,整个社会不是立即就陷入无政府状态了吗?我的看法是,不会。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人性的普遍选择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铤而走险。况且自我裁判的同时还要自我负责。公民不服从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要以甘受惩罚来表达对法律的忠诚。我们不能把选择权让与别人,也不能把该负的责任推给他人。人人都来裁判,个个都来申诉,不等于每个人都可以为所欲为。因为公民不服从本来就含有这样的设定:即在民主社会里——至少是在承认正义的社会里——存在着一个大致一致的正义观,即每个人的自由和幸福都应得到保障。公民不服从就是要在这样的前提下,通过对这个社会赖以存在的正义观持续不断地叩打,迫使主流社会重新考量它的法律政策,是否真的忽略了少数人或边缘群体的合法诉求。       这种不服从从表面上看,当然是违法的;但从长远来看,它是把一种稳定性带到了民主秩序中。美国宪法一管二百年,除了合众国的开国元勋们制定宪法时的雄才伟略外,很大程度上还要归功于那些“以身试法”者的不懈努力。通过“以身试法”者的不时纠偏,美国的民主制度被牢牢地卡在了正义的轨道内。虽然“以身试法”者都将面临一定的风险,有时甚至是生命的代价,但至少要比暴力革命的改朝换代、人亡政息小得多。       暴力革命当然会死人,这是谁都知道的,但每个时代的受苦者总会冒着杀头、凌迟、灭门九族的危险加入到起义的队伍里,前仆后继,无代不有,这说明暴力革命不是煽动起来的,而是逼出来的。用恩格斯的话说:“把革命归咎于少数煽动者的恶意的那种迷信时代,是早已过去了”。具体地说就是,当一个时代的老百姓,面对一切不公正的法律和制度,觉得还有希望通过合法的渠道——包括公民不服从——来解决时,他们一般不会采取暴力行动;但当统治者的倒行逆施使得任何一个身处其境的人凭感觉就能判断出,这时的一切合法抗议,包括公民不服从行动,只能招来更残酷的报复时,人们就会采取比公民不服从更为激烈的形式。除去那些被招安或被镇压的不算,一般来说,在革命的队伍里成长起来的枭雄或霸主荣登大宝之初,还能懂得“小鸟不可拔羽,新树不可摇根”的浅显道理,因而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会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可当他们的二代、三代或N代子孙兴起时,在前朝治下受人压制的创痛酷烈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于是,一样地横征暴敛,一样地压制舆论,一样地特务满天飞,直到下一轮的革命者砍掉他的脑袋为止,他都相信大炮和谎言可以使他的江山千秋万代。       有没有一种办法能让历史走出这种治乱循环的怪圈?有。那就是广开言路,察纳雅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分权制衡制度。简单地讲,就是以点人头的办法(数选票)代替砍人头的办法(暴力革命)。可惜这种主动的选择权从来不在老百姓。                                            2009年7月20日~8月7日草于长安饮马窟     注释:       [1] 胡适:《胡适学术代表作》(下卷),严云受编,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2版,第403~404页。     [2](美)马丁·路德·金:《非暴力的历程》,转引自《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何怀宏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99页。     [3][4](美)马丁·路德·金:《寄自伯明翰监狱的信》,转引自《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何怀宏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69、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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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极权时代的写作

后极权时代的写作 ■狄马  真正的向着未来的慷慨大度在于把一切都给予现在。 ——[法] 阿尔贝·加缪        一       在汉语世界,人们一提到英国思想家以赛亚·伯林,首先就会想起他对自由的两种划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积极自由指的是一个人有权决定他做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指的是一个人拥有不受他人强制的自由;积极自由是“做……的自由”,消极自由是“免于……的自由”;积极自由涉及的是能力,消极自由涉及的是机会;积极自由自以为掌握了事物的规律,不免会强迫他人跟着自己走,从而滑向暴政和独裁,消极自由由于怀疑世界有没有规律,即使有人类能不能认识,得其反倒更少被滥用和歪曲。因而,伯林赞成消极自由,反对积极自由。       如果我们把伯林的这种说法运用到实践自由的手段——写作——中去观察的话,我发现,写作作为人类捍卫自由的基本手段之一,同样也可划分为“积极写作”和“消极写作”两类。积极写作就是开拓人类文明新局面的写作,消极写作就是摆脱他人精神奴役的写作;积极写作是要发现历史的规律,从而改造人类的灵魂,消极写作只是指出时代的弊病,以期引起疗救的注意;积极写作是探求真理,消极写作是拒绝谎言;积极写作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消极写作只从现实出发,对当下负责,运用良知的力量记录时代的心声;积极写作由于自恃真理在握,代圣人立言,有时倒沦为打击异己、奴役他人的工具,消极写作只是有感而发,我手写我心,捍卫一个独立的人在生活中的真实目标,反倒会尊重每个人的意愿和权利。哈耶克在论述一代人的理想主义迷误时,曾痛心地说:“在我们竭尽全力自觉地根据一些崇高的理想缔造我们的未来时,我们却在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创造出与我们一直为之奋斗的东西截然相反的结果,人们还想象得出比这更大的悲剧吗?”二十世纪大半个地球的悲惨经验告诉人们,比起那些宏大的理论、浮夸的主义、遥不可及的黄金世界,数以万计的具体的个人,他们的安全、温饱,他们的自由、幸福,才是真正重要的。试图在地球上建造天堂的东西,最终却把人们带到了地狱;反过来说,把人们带到地狱里的东西,恰好是当初人们希望它走向天堂。       “大地总是属于活着的一代人”,这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在给麦迪逊的一封信里提出的著名思想。这个思想当初只是针对土地和财产权的,但百年以降,当丰饶的大地被形形色色的野心家、暴君和邪教领袖肆意践踏和预支时,我发现这个论断至少还应当包含下列两种含义:1,一个人一旦死了,他与生俱来的一切权利——包括发言权——就自然消失,因而,不能以死人压活人;2,当“大地属于活着的人类”时,未出生的人就没有任何自然权利,因而,一个人,不论他多么伟大,都不能高悬一个谁也没见过的人类社会标准来制约、压迫活着的人类。尤其是对每一个经历过道德理想国覆灭的知识分子、作家、学者来说,放弃传统的救世济民、普度众生计划,朝着当下的生活无保留地开放,就成了一种合乎逻辑的自然选择;尤其是在一个谎言四布,靠独裁和商品的过量刺激来维持的后极权社会里,一种关心个人的权利和尊严更甚于关心抽象未来的“消极写作”意义就尤为明显。       二       与前极权社会一样,后极权社会的政治、军事、舆论等一切权力仍然牢牢地掌握在一小撮特权利益者手里,但与他们的前任相比,这些后继者在发号施令、宣讲谎言时明显显得底气不足。在演讲、剪彩、会议、报告以及一切由官方控制的媒体中,极权社会赖以存在的意识形态仍然是唯一合法的交流工具,但在权力的底部,在权力到达个人的一切环节上,这个结构都已经漏洞百出。在制度与生活的目标之间,出现了无数的缝隙乃至断裂:生活以其一贯的本性,朝着多元化、自组织的方向发展,而制度本身受“超稳定”的力量驱使,不会听命于任何自然生长的有机力量,它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将生活拉回封闭、僵死、统一的轨道上来。从表面上看,在所有制度与生活——实际上是权力与人——的拉锯战中,总是权力获胜的次数多些,但在几乎每一场争霸赛后,我们都能听到权势的喘息声。实际上,一个靠谎言维持的制度之所以还能维持,仅仅在于人们愿意相信谎言。从长远来看,生活本身的真实目标不会屈从于任何非自然的人为力量。因为极权主义“为了它自己存在它要依赖生活,而生活不以任何方式依赖它”(哈维尔《给胡萨克总统的公开信》)。当导源于人性深处的真实能量汇聚成条条大河冲破由恐惧、谎言和伪善组成的系统堤坝时,人们一定会惊奇,一个巨无霸的倒塌怎么竟和纸房子散架差不多?       真实地生活当然有多种多样的表达方式,他可能是演员,当官方指定的曲目不符合他的演唱风格时,他宁愿到地下歌厅演出;他可能是教师,当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教材不符合一般的学术规范时,他就自编教材讲授;他可能是农民,当上级指定的候选人被内定为村长时,他还是坚持在选票上写下了自己认中的人名;甚至他可能是一个屠夫,当税吏九次向他索取额外的费用时,他都如数奉上,可到第十次,他终于忍无可忍,拿起了杀猪刀;它可能是一次党小组会上的沉默,一次“走过场”活动中的不鼓掌,也可能只是对自己不满意的领导一个鄙夷的眼神……总之,在无数捍卫真实的方式中,消极写作只是其中之一。换句话说,消极写作者在真实生活的人群中只是那些对文字,对思想,对精神生活天然痴迷的人。他们从不过高估计自己对推动社会文明做出的贡献,更不想改造什么人的灵魂。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立志要和谁过不去,他们写作只是“有话要说”,正像狼嚎仅仅因为饥饿,鸟鸣仅仅因为求偶一样。在生活中他们可能是鞋匠,也可能是股市经纪人、啤酒经销商,只在白昼将尽,夜晚来临,他单独面对自己的上帝时,他才是一个独立的写作者。也就是说,在消极写作和其他生活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坐在主席台上念文件的和坐在书桌前凝神思考的可能是一个人。但一个人哪怕一天只有十分钟这样的时光,他就是一个消极写作者。       这样的写作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当有一天,你——我们假设她是一个国营企业的普通职工——在单位说了一天的假话,陪了一天的小心,回到家里仍然不得安宁,你还得为第二天的“踊跃发言”准备材料。当稿纸铺开,或者坐在电脑荧屏前,你突然觉得,在身体底部升腾起一种无以名状的耻辱,一种从未有过的厌恶和恶心混合着多少日子积累起来的愤怒从无意识深处涌了上来。你坐在那里不得起来,因为压在你身上的是自从你出生以来就有的轻蔑、丢脸和缺乏尊敬。那一刻,你觉得自己异常无助,异常丑陋,甚至连厌恶也感到厌恶,恶心也感到恶心。       你觉得自己非要写点什么,这一回不为别人,只为自己。做了千年的孙子,这一回你要做一回自个儿的爹。你不知道这力量是从那儿来的,只觉得一些词句的火花从几尽生锈的脑细胞中擦出,思维的碎片飞快地排列粘合,断了的思绪走马灯似地认祖归宗。写完后,你念了一遍,竟然不相信是自己写的。有两滴清泪打在写字板上,你不知道是为自己高兴,还是为自己震惊?高兴的是你在自己的身上重新发现了力量,这力量在这一夜之前是恒久地沉睡在你体内最隐蔽的某个区域的,你几乎从来没有动用过它;震惊的是,你不知道是谁创造了这股力量,又是谁在冥冥之中掌管着这股力量?这力量在使用之前你为什么不知道?你把这一夜叫“火之夜”,或者叫“上帝之夜”,“神启之夜”。       在这儿,这个国营企业的女职工信不信上帝,相信不相信人的尊严是上帝在造人时就赋予人类的基本感觉之一,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那样做了,就说明一个人的尊严可以被践踏,但不可以被磨灭。恒久地忍耐只意味着恒久地记住,立时地反抗也意味着立时地忘却。一个人每天蛇行匍匐、忍气吞声地在生活中扮演着他所不是的角色,不能说明他已忘却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感觉之一,即尊严感;相反,某些外在的羞辱、刺激以更为内在的方式堆放在某个无意识深层的隐秘空间。一旦遇到合适的契机,这些长期堆放的自然情感就会一跃而出,寻找一个与之同质同构的代理形式。消极写作不过是无数代理形式中的其中之一。       这样的写作从一开始并不想和谁过不去,就像这个国营企业的女职工坐在桌前的那一刻,她只想抒发她对生活的真实愿望和目标,她的愤怒,她的羞耻不过是以前环绕着她生活的种种侮辱种种压迫的总爆发。也就是说她并不打算打倒谁或推翻谁。但后极权制度几乎从她合上笔或关上电脑的那一刻起就把她当成了敌人。因为说到底,人类渴望在尊严中生活的目标和后极权制度渴望在谎言中“稳定”的目标是完全不相容的。也就是说,每一个坚持为人的权利和尊严而写作的消极写作者,之所以带上“异议色彩”,并不是这些人都有政治热情或政治野心,而是后极权制度的谎言本性决定了它把每一个生活在真实中的行动都视为侵犯,视为对权力的有意识挑战。简单地讲,这些消极写作者并不想当“反对派”。如果说他们的工作和当局有冲突,那是因为这种工作的性质和内在逻辑导致的,不是他们刻意制造的。照我的理解,他们甚至不指望改变现行的权力结构,他们的工作从一开始就是针对人的良知和意识领域的。       换一个说法,这些作家应该叫“独立写作者”。独立写作者不想为什么人代言,更不会自动成为某个阶级的先锋队,他只不过是无数生活在真实的人们中能运用纸笔的人。也许他是引人注目的,但那是写作,然后发表这种活动必然具有的公共性决定的,并不是写作这种劳动天然地比油漆匠和卖泡菜的高贵或重要。一个十字路口没有警察,交通就会陷入混乱;但一个十字路口没有作家,尤其是独立作家,大家谁也不会感觉到。正如特务和小偷希望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一样,一个有使命感的作家总是希望知道的人越多越好,但这仅仅限于他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更多的人读到。因而,我反复强调,独立作家不是救世主,也不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写作,仅仅是告诉人们,生活在真实中是可能的。他们并不想解放全人类,只想捍卫一个具体的人活着的,或表达的权利和尊严。他们写作,他们生活,当然也吃饭、性交,和每一个早出晚归、宵衣旰食的劳动人民一样,他们希望看病不用排队,手机单向收费。坐在书桌或电脑前,他们并没有想这是“为工农兵服务”,倒常希望“工农兵”为自己生产些更便宜的粮食和布。       但与一般以文字讨生活的人不同,独立作家相信个人经验具有普遍性,相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任何时代任何地方的老百姓,只要有机会选择,都会选择——富足,而不是饥饿;和平,而不是暴力;尊严,而不是耻辱;公开审判,而不是秘密警察。相信良知和尊严是上帝根植在人性深处的最基本感觉,众水不能息灭,大火也不能吞没,若有拿金钱和权力去换良知与尊严的,就全被藐视。他们坚定,沉着,甚至有些天真,他们相信一个人的光亮可以照亮周围的事物,“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因而,写总比不写好,说出来总比不说好,像《古拉格群岛》的作者所揭橥的那样。       三       这样写有什么用?有人会问。我的回答是,没有什么用。如果没有一本揭露谎言的小说,没有一篇批判歪理邪说的文章,没有一部戳穿黑暗的历史纪录片,当地的工农业生产总值不会受到影响,理发店照样开门,西红柿黄瓜也不会涨价,但正如社会环境是一个巨大的复杂整体一样,人类的精神生活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场。谁能估计缺少了这样一本小说,这样一篇文章,这样一部纪录片会对整个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发生多大的影响?它将会使一个谎言,一个假象,一个不可告人的阴谋诡计的暴露推迟多少年?这样的推迟又在多大程度上削弱或窒息了人们了解自我,反省自我,调整自我的能力?谁敢肯定地说,即使打压了这样一本小说、这样一篇文章的作者,这样一部纪录片的导演,后世总会有人发现曾照亮过他们的“火之夜”?谁能估计这样一本小说,这样一篇文章,这样一部纪录片的出笼会点燃多少有才华作者的创造性思维?这些被点燃的头脑又会激励多少有志于学的读者头脑?       因而,消极写作者的权力不在有形的方面,在有形的方面他甚至比不上楼下一个戴红箍的老太太。他的权力隐藏在无形的方面,即由良知支撑的社会无意识深层。他的信心建立在这样一种牢不可破的信念之上:即人是有良知和尊严的,而良知和尊严是神赐的,不是人赋的,因而,任何人都无权褫夺或出让另一个人的良知和尊严。一个人怎么能褫夺或出让不是他自己的东西呢?对手作为一种创造物,也同样是有良知和尊严的,否则,他们怎么会感到羞耻和愤怒呢?因此,这场不见硝烟的战争,最终的胜利不取决于士兵的多少,信徒的众寡,核弹头的部署与威力,而是整个社会的觉醒程度。       也许有人会担心,假如所有人都从事这样的“消极写作”,谁来进行那些真正原创的,前瞻性的,富有建设性的“积极写作”呢?我的即兴回答是,这样的假设不存在。不用说在教育垄断、新闻出版被严加管制的极权社会里,就是在教育独立、言论自由到可以烧国旗的社会里,愿意牺牲眼前利益,从事一种后果完全无法把握的写作的人也是少数。因而,这个命题实际上是一个伪命题,它的荒谬程度等同于,假如人人都是同性恋,那么,谁来为人类生孩子?尤其是在官方垄断一切经济、政治资源,知识分子、文人只有加入官办的学校、团体、协会才能获得荣誉和保障的社会里,想让所有的人都顶住压力从事一种拒绝谎言的写作,不是奢望,就是迫害狂的妄想症。原因很简单,这样的写作不划算。也许他的作品能发表,并换来菲薄的稿酬,但更多的时候,由于他工作的“乌鸦”性质,他必得付出比那些体制豢养的专司“建设”的作家多得多的代价,他必得忍受来自市场和权势两方面随时随地的歧视与伤害。尤其要命的是,由于消极写作针对的是社会的意识层面,它对社会的影响是缓慢的,看不见的,因而后果是不可预测的。也就是说,他和对手的较量不是争一时,而是竟千秋。所以,很难想象一个精于算计的人会投身到这场伟大而前途茫茫的写作实践中来。       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或政府有权禁止或打压这部分人的工作。也许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老百姓不管是受人哄骗还是出于好逸恶劳、求乐避苦的本性,总是愿意接受那些陈陈相因的意见和知识。也就是说,对大多数人来说,思想自由是没有意义的,自由是闲置的;但这绝不能证明,某些人或社会的公权机关可以依照自己的嗜好替他们决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应该大力宣扬的,什么是应该限量发行的。因为一个人或机构一旦获得了这样的权力,他(它)就有可能通过自己的权力将自己的价值、信念和趣味强加给我们。他(它)就破坏了一种思想、一种理论成长的有机环境。创作自由也绝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有相同的能力写点什么或读点什么。言论自由的创立者不相信政府替我们甄别过的信息。       这就是消极写作的意义:它维护了人的尊严,捍卫了少数的权利,把写作者从谎言蒙蔽的泥淖里解救了出来。权力以为它滴水不漏的计划可以覆盖整个社会,精心筹划的阴谋可以确保万世无虞,但现在从“人民”当中站出来一个“人”,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有七情六欲的人,这个人永远不再像“人民”一样默不作声,而是以他自己的全副嗓音、全副人格、全副良知作抵押,向他的父母、他的街坊邻居、他认识不认识的每一个人大声呼喊——皇帝没有穿衣服。       你可以将除你之外的每个人都当成傻瓜,但现在有一个人用一枝笔证明了一个事实:即至少有一个人你没有蒙蔽,这就说明你的计划仍然不够周密;你可以动用警察抄没他的电脑,毁坏他的研究室,甚至可以雇佣秘密警察将他套上黑布套带到集中营“劳动改造”,但你毁灭不了一个事实:即他蒙受了真理之光,你的棍棒、手铐、黑布套不过是证明自己恼羞成怒而已;你可以窃听他的电话,封锁他的网站,干扰他和国外的一切联系;你可以在路边恐吓他的孩子,在单位挑拨他的老婆离婚,……你可以干你想干的一切,包括毁灭他的生命,但你即使把他焚尸扬灰,他仍然比你高贵。因为在生命结束以前,思想之光带他从黑暗之地走向了光明,以一个人的姿态站到了毁灭他的面前,而毁灭他的即使把他杀了,也什么都不知道。       因而,从长远来看,思想者是不可战胜的。对手虽然拥有全部的杀人武器和宣传机器,但他面对的不是一个单个的作家,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而是一个灵魂,一座由良知支撑的信仰大厦。老子说,“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道德经》第74章)。意思是说,天道(司杀者)掌管着人的生杀予夺,代天杀人就是代大匠斫木,哪有不遭到报应的?具体到消极写作,就是由于这种写作的动力来自人类生活在真实中的天性,因而,毁灭它的人不是向一个作家开战,而是向人类的尊严和良知开战,向人性开战,而向人性开战谁见过有胜利的?                                                    2005年8月18日动笔于乱离时                                                2006年7月12—19日二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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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1984bbs的理解

最早看到1984bbs是在豆瓣小组,2008年的时候,那是我上豆瓣小组最多的时候,那时候人人都可以建立新的豆瓣小组,人们对“南方周末”小组不满意可以拉一帮人建立“北方周末”小组,但是豆瓣的言论审查力度越来越大,开始是如果有贴被管理员删除了了若干次就停止小组发言的功能一个星期,导致整个小组不能产生新的话题,第二次出现被豆瓣网删贴人员发现“不受豆瓣欢迎”的贴子就封小组两个星期,第三次就封3个星期。当时最活跃的“南方周末”小组,约有两万成员,我印象中“南方周末”小组最长被封禁三个星期,现在这个小组已经不存在了 http://www.douban.com/group/nz  . 那时候一批关注公共话题的豆瓣用户抗议豆瓣网的管理,于是出现了1984bbs,我就是从豆瓣网上的朋友那里得到邀请码注册的,但我忘了是谁给我的邀请码了。1984bbs的目前置顶的文字也许就是建立的初衷: 发布新话题与讨论建议及审查说明 欢迎发布有讨论和阅读价值的话题;不欢迎嘲弄宗教、种族、地缘、性取向等话题。 推崇布拉格公民论坛《对话守则》: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不做人身攻击;保持主题;辩论时要用证据;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尽量理解对方。 遵循《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不对用户已发表言论进行删除处理;用户有权限删除本人已发表言论;编辑会合并重复话题。 1984BBS最初是通过邀请码来获得用户粘性的,我把这看成他们的营销手段而不是对针对内容或用户的审查,后来发展成”小众时政新闻自由网站“,一直通过用户在豆瓣或twitter上发放邀请码,并且大多数时候发布一个链接和标题,但其他网友发现阅读内容需要帐号,没有1984BBS帐号的人便会郁闷而四处求人给邀请码。这样就获得了许多buzzing,起到了很好的营销效果。 我后来知道1984的运营者网民叫张书记,真实名字是张建男,中文名字比他的Twitter ID   @SecretaryZhang 好记。张书记在Twitter上也很活跃,但是他没有做到1984BBS置顶的要求“ 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不做人身攻击;保持主题;辩论时要用证据;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尽量理解对方。 ”,常常看到他和 花落去 、 火炬 吵架。我今年上半年经常和张书记组织的1984BBS足球队踢球,跟他沟通过,我建议他就事论事的与花落去、火炬进行辩论,建议他不要对出身、职业、动机、态度进行攻击,歧视来歧视去最终形成对立,无法形成对话。批评品格和道德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搞得最后谁都想占据道德制高点对对方进行批判。 可能我在网站突破封锁技术方面和利用网络做新闻整理方面有经验让张书记对我有了印象,张书记邀请我成为1984BBS的顾问,但是我不习惯BBS的玩法了,我02年到04年都在BBS里灌水玩,但后来写BLOG后,会用GOOGLE READER了之后,我认为BBS的信息整理能力特别差,容易被新来的不守规矩的人冲击,而且BBS的阅读效率特别低,认真泡一个BBS就会占用大量的上网时间,我上1984BBS的时间并不多,到目前为止,我也只发了70个贴子。所以后来张书记说有人不希望在1984BBS的顾问列表里看到我的名字,我表示无所谓,反正我也没有真为1984BBS做过些什么,于是张书记把我的名字从顾问列表里去掉了。 我觉得1984BBS相对于BLOG的内容组织方式有一个缺陷,那就是不够开放。我说的开放并不是批评1984BBS在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方面的努力不够,而是指技术层面的局限: 一个是我前面提到的信息整理能力差导致BBS的使用者的阅读效率差,与BLOG这种信息整理方式相比,阅读效率差很多,并且用户无法像twitter一样选择关注优质话题发起者; 另一个局限是内容无法被搜索引擎索引,一篇优质的信息量丰富的文章,在最初的几天里,会有很多人关注和回贴,标题和链接会在其他网站和聊天工具上传播,但只有拥有1984BBS的帐号的人能看到,GOOGLE这类搜索引擎却无法收录进去,导致这个文章很快被淹没和被遗忘,而BLOG的信息整理方式就更为开放,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仍然被别人搜索到。 当然,不可否认,1984BBS还是获得大量媒体从业者的支持,相对于其他BBS,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新闻集散地了。这样的信息聚全工作是很有意义的。但我觉得还可以做得更开放,增加编辑投入力度,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媒体平台。从1984BBS的豪华的顾问名单就可以看出,1984BBS应该有机会做成一个促进公民社会对话的平台的: 顾问(排名不分先后):朱大可、莫之许、黄章晋、安替、连岳、唐岩、闾丘露薇、冉云飞、北风、张发财、曹国星、周曙光、艾未未、艾晓明、崔卫平、张闳、刘荻、廖亦武、温克坚、王晓渔、郝劲松、野夫、刘霞、曾金燕、章立凡、狄马、陈绍华、石扉客、十年砍柴、和菜头、五岳散人、余杰、李笑来 今天,张书记在1984BBS上发表了一篇题为《 虽然我想尽我所能让1984bbs存在下去 》,照例需要1984BBS帐号才能阅读到,我把全文转载到这里: 2010年10月8日下午,两名我见过两次的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再次找我约谈,谈的话题是1984bbs和刘晓波获奖。在这之前,派出所要求我之前的房东赶我搬家,我所在的公司对我进行离职处理。我一直想知道国保的底牌是什么,他们为了让我关闭1984bbs还会对我做出些什么事情来。就在这次谈话中,他们表示接下来都是我自己的选择,如果坚持做1984bbs“将有一条路等着我”,我不知道这是条什么路,但看一些异议人士的遭遇,我知道这条路会很艰辛。 在甘家口派出所进行了近两小个半小时的约谈后,我乘警车回家,楼道里一个鬼鬼祟祟的便衣在我进家门前把头伸出来,确认了我住的房间号。从这天起,我被限制出门了。我家楼梯口有三个退伍兵轮番站岗,防止我未经许可外出。我的外出要给我所在地的片警打电话请示,片警要向甘家口派出所请示,甘家口派出所要向市局国保请示。如果用一个比较恰当的词来形容我的状况,那就是:我被软禁了。我现在不能走出我所在的社区,只能申请在社区内走动。 今天下午,国保又开始调查我爱人、我爱人的父母、我爱人的祖父祖母(已年近90)的情况,不知道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这些藏着黑暗里的卑鄙的手段我个人见识过了。 此刻,我忽然想,为了新闻自由,我做1984bbs可以让我自己受尽艰辛,我不想连累我的爱人和她的亲人。我不知道共产党是不是非要逼我到冷血的六亲不认。他们的底牌就是“不断的折磨你的亲情”?我不知道有没有比卑鄙更难听的词语来形容他们的手段。 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如果我放弃1984bbs,你们会理解吗? 我今天打电话跟张书记沟通了,了解到一些情况:张书记因为运营言论不审查的1984BBS网站,这几个月来一直不答应北京市公安局国内政治保卫警察的要求,坚持不删除1984BBS的某些贴子,也不愿意关闭网站,甚至网站受到攻击后仍然积极应对,目前已经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且家属受到调查,张书记和他的亲属面临政治迫害的风险,张书记考虑到来自政府的针对他的亲属可能会遇到政治压力,他可能会选择关闭1984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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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能不能去打仗?

狄马 知名作家 最近韩美在黄海军演,有些人叫嚣着要打仗。爱好古文的说“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爱好白话文的说“帝国主义胆敢侵犯我中土,定叫他有去无还”;还有些人更搞怪,说我们只要将十万城管派到黄海,就能将美帝国主义打败。可老夫总有些不放心,城管平常砸个桌子、夺个板凳、打个小商小贩都经常负伤,甚至有壮烈牺牲的,现在要打武装到牙齿的美帝国主义,能行吗? 我们姑且认为城管在对外战斗中也和对付本国老百姓一样勇猛顽强,可现代战争仅凭勇猛顽强就够了吗?义和团不勇猛顽强吗?结果怎样呢?现代战争打的是尖端的武器、全新的装备和以经济为基础的综合国力啊!你把城管派到战场上去,他们会开战斗机吗?他们会使用信息网络指挥全局吗?你这不是明摆着让城管送死吗? 只有在冷兵器时代,将士的勇猛顽强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为在冷兵器时代,人们所使用的武器都差不多,无非都是些刀枪、长矛和弓箭一类。因而不论是东西方,你常常会看到这样奇怪的现象:那些文明程度高的反而打不过文明程度低的。古希腊亡于古罗马,古罗马又亡于日耳曼人;宋始终无法统一辽国,辽国最终却亡于比它更落后的女真人,女真人又亡于比它更落后的蒙古人。汉人常以华夏文明的正统自居,可等清人的铁蹄一到,也就只能剃头留发。 为什么这些落后文明会征服先进文明?因为在工业革命以前,也就是冷兵器时代,战争主要靠的是勇气和蛮力。那些文明程度高的民族头脑虽然发达,但身体相对文弱,无论骑马还是打仗,都不及落后民族迅猛。但工业革命以后,尤其是火药发明以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在这个被称为“热兵器”的时代,那些文明程度低的再要打过文明程度高的就很难了。不信,你看看1900年的中国,八国联军仅18000人就能长驱直入,直捣北京,迫使国家最高领导人慈禧女士“西狩”。数十万八旗军哪里去了? 更极端的例子发生在古希腊的德摩比勒隘口。波斯国王薛西斯为实现父亲的遗愿,统领百万铁甲兵士,发誓要踏平希腊。斯巴达国王列奥尼达率领他的300勇士迎战于温泉关口。他们凭借地形优势,用手中的长矛和利剑与敌人展开肉搏。最终在没有援军,没有后勤补给的情况下,硬是挡住波斯大军数月,毙敌两万余。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斯巴达三百勇士”的故事。可你想一下,假如把这三百勇士放到现代战场上,放到海湾战争期间的伊拉克,放到科索沃战争期间的南联盟,他们能挡住美军的“爱国者”导弹和精确制导导弹吗? 抗日战争初期,我国的武器装备显然不如日本,因而只能采取“以空间换时间”的办法“迟滞”敌人。为什么一个泱泱大国,到头来竟然被一个蕞尔小国打得东躲西藏?因为人家自明治维新以来就锐意改革,变法图强,全面学习西方先进的政治文化和军事技术,企图凭借政治、军事上的优势称霸亚洲。可他们昔日的“老师”——中国,政治上实行独裁,内战连绵不绝,经济凋敝,民不聊生。因而单从士气而言,国民党军中不乏一批舍生忘死的忠勇之士,八年抗战仅殉国的将领就达二百多名,就是明证,但无奈国力贫弱,打仗再勇敢也无法从根本上扭转被动退守的局面。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英美对日宣战,形势才为之一变。 你当然可以说,文明没有高下,不论何种文明,只要拥有尖端的武器、全新的装备就可以打赢战争。可问题是落后的文明怎能制造出尖端的武器和全新的装备?现代社会的每一项重大发明都不是单个人苦思冥想的结果。它需要不同领域的许多人在相对开放的制度下分工协作。因而像互联网这种信息时代最伟大的发明,只能出现在美国。因为互联网的诞生需要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和权益公开的政治环境,以及千千万万来自不同领域、不同信仰、不同目的的人的平等参与,这几项条件苏联都不具备。因而“互联网之父”就只能让给美国了。 你也可以说,人种没有优劣,不管什么国家,只要有一批懂军事,懂高科技的军事人才和科学家就可以打赢战争,因为尖端的武器、全新的装备都是人制造出来的。可问题是,落后的国家、集权的制度能培养出创新的人才吗?即使有这样的人才,它能让你充分发挥吗?爱因斯坦不是德国人吗?最终却因为犹太人身份和反战立场被驱逐到美国,成为推动美国制造原子弹的重要物理学家;另一个对原子弹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费米,是意大利人,因为他的反法西斯主义立场和妻子的犹太人血统,受到墨索里尼政权的迫害来到美国,主持建造了世界上第一座原子反应堆;另一个伟大的物理学家,后来被称为“原子弹之父”的奥本海默本来也是一个犹太人,但出生于美国,如果是一个出生在德国的犹太人,他还能主持制造原子弹吗?随着档案资料的解密,我们现在知道在美国投放原子弹之前,纳粹德国也已经着手制造原子弹了,但由于好多重要的科学家被驱逐,留下来的也只是疲于应付,因而最终没能造成。这样,“原子弹之父”也只能让给美国了。 我有一个朋友,在高校教文艺理论。去了一趟美国,回来说:美国什么都好,就是有一样坏,它把全世界的人才都吸引到它那里了。我说:我们现在能吃饱了,为什么不把全世界的人才都吸引到我们这里呢?他说:房价太高了呀! http://view.news.qq.com/a/20100919/000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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