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权

BBC|张艺谋再就超生道歉强调孩子户籍合法

中国导演张艺谋和夫人陈婷接受官方新华社采访,再度就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道歉,同时就网民质疑其三名子女何以上户口等问题作出回应。 按键 新华社中国网事 网站星期天(12月29日)发表对张艺谋的视频采访,张艺谋说超生事件对他造成“极大的损害和损伤”,他为此“向所有人道歉”,并重申将全面配合当局调查。 张艺谋夫妇本月初承认育有两子一女,但被媒体证实是非婚生,被网民质疑为何三人能登记户籍。陈婷向新华社解释称,户籍是在2011年人口普查时办理。 就在新华社采访发表前一天,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地方政府透过本地立法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不过,张艺谋夫妇生下三胎,仍将违反有关政策。 张艺谋对新华社记者说:“我自己是很诚恳的,为超生这件事情,向所有人道歉。我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我不会怪别人,我汲取教训。我现在愿意全面配合无锡计生委的调查,尽快地使这个事情有一个结果。” 新华社中国网事报道说,张艺谋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或将超过700万元人民币,这或将是中国迄今为止征收的单笔最高计生罚款。 新华社称,江苏无锡市滨湖区人口计生局已于星期六(28日)向张艺谋寄送《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 “普查时上户口” 在身兼全国政协委员的张艺谋12月2日透过其工作室的官方腾讯微博帐号发表书面声明承认超生后,媒体报道称这三名子女是在两人2011年结婚前出生,但已全部加入户籍,网民纷纷质疑两人享有特权。 按键 新华社报道说 ,张艺谋和陈婷两人表示彼此于1999年相恋,大儿子、二儿子和小女儿分别于2001年、2004年和2006年在北京出生。张艺谋夫妇承认三名孩子均为非婚生。 新华社引述陈婷说,因担心张艺谋被媒体曝光,两人一直没领结婚证,“直到2011年为了给孩子补上户口,才在江苏无锡办理了结婚登记”。 报道说,陈婷回忆,2011年她才到无锡滨湖区鼋头渚派出所为三个孩子办理户口,负责民警当时称系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精神为其孩子补登户口,不是特事特办。 张艺谋超生事件同时引发了计生政策合理性与名人特权问题的争论。 新华社指出,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的意见》规定:“对无户口人员,要经调查甄别后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新华社的专访再次引起网民议论,微博上既有质疑与批评,也有人对他道歉感到不解。 福建厦门新浪微博用户“三峡游子13”说:“超生有什么错?生育权本来就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有时候法律和道德、人权并不完全重叠。活在中国既然这样算违法,那就接受处罚呗。道歉?无错何需道歉。一群暴民!” 黑龙江哈尔滨网民“雨后在漫步”说:“不报道,您就永远装傻,对不对?” 广东广州腾讯微博用户“弹剑放歌”说:“这个不存在什么态度不态度的问题,孩子不是一分钟就能生几个的,不可能不是明知故犯。” 广东佛山网民“Eason四哥”说:“关于张艺谋超生事件被热炒,我想不是因为我们大家都拥护计划生育政策,而是希望这个国家能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辽宁葫芦岛网民“四海香香”说:“也许名人就是名人,因为他们有太多的钱,在他们眼里用钱能摆平的事都不算事,所以他们可以超生甚至做更多可以用钱能摆平的违法乱纪的事件,普通的国企职工,超生不仅要罚款还要被开除公职,如果张不是同样处理,那些曾经因超生被开除的国企职工也要重新给个说法吧。” (撰稿:叶靖斯 责编:尚清) 网友如有评论,请用下表: 联络荐言 * 须填写项目 你的反馈 联络办法 姓名 国家、城镇 你的电邮地址 * 电话号码 你的信息 评论 * (最多字数:300字) 声明 我愿意让网络制作人员与我联络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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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张艺谋超生是特权还是人权引发民间辩论

收听或下载声音文件 中国大陆知名导演张艺谋今年5月被揭发拥有“4妻7子”,引发民众对名人特权的关注。半年后事件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主管机关江苏无锡计生委曾承诺调查,继上周称未能找到张艺谋,被批驳敷衍了事后,周二 ,南京《东方卫报》在头版上刊登 “寻人啟事”,寻找张艺谋,把事件再次推上风口浪尖,引起各界对公民生育权和名人特权的热议。 今年5月,知名导演张艺谋被曝光先后与4名女子生下7个孩子,将面临1.6亿元人民币超生罚款,面对外界质疑和指责,张艺谋本人一直回避,其妻陈婷户口所在地无锡计生委承诺介入调查。 事件过去半年后,无锡当局上周二在回应质询时称,他们千方百计联系张艺谋和陈婷,并派出工作小组,赶赴北京去找张艺谋,但未果,没找着。有网民因不满当局敷衍了事及张艺谋的傲慢,在网络上发起“帮无锡计生委找张艺谋”活动,而江苏南京《东方卫报》周二更在头版刊登“寻人啟事”,称要“寻找张艺谋”,一招博得网民喝彩。 与此同时,更有一名自称张艺谋大舅子、且为“张艺谋超生事件”唯一发言人,名为“导演陈剑”的网民,在上周日致媒体的公开信中称,因孩子有近视等眼疾,及夫妻俩符合独生子女生2胎的资格,故不算“超生”,并且认为计生委没有权利公开张艺谋的个人隐私,不料却引来张艺谋工作室“举报”其“冒充亲友”,而周二,“导演陈剑”为自证身份,曝光了许多与张艺谋及陈婷相处的细节,更令事件变得扑朔迷离。 网民“秦全耀”对此感慨道:“中国真大,大到计生委找不到张艺谋。中国真小,小动薛蛮子嫖娼让公安局抓个正着?” 新华网新华评论周二就事件质疑无锡当局因张艺谋是名人,而对事件的调查敷衍了事:“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已经实施三十多年,相关部门对查处超生有的是经验,多的是办法。找不到张艺谋这借口也实在太弱了。” 有网民立即跟贴调侃称:“百姓超生,不给准生证、堕胎引产、上环结扎、不给户口、罚款抓人、扒屋拉粮、诛连亲人,计生单位机关算尽,手段百出,甚至逼死人命,搞得臭名昭著。名人超生,计生单位就找不到人?就进不了小区?你们对付百姓的狠劲呢?” 但关于张艺谋在生育上是否享有特权的问题,还存在着另一种声音,近日在民间引起了一场广泛的讨论。 网易网民“周晓宇”称:“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人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任何人都有自由生育的权利。不能将公民的生育权当成特权对待,这应当成为社会的一种共识。” 对此,原河北电台编辑朱欣欣周三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张艺谋在一个没有生育自由的国度,他却享受着‘超生’的权利,就显得特别不公平。表面看他维护自己的生育权,但靠着什么来维护的呢?他是靠着享受的特权来维护。而且通过这件事情更显示出中国的法律的双重标准,中国法律不具有平等性,关键是这一点。” 新浪网民“评论员李铁”发帖称 :“不少人反对追查张艺谋超生,因为计划生育是恶法。这种想法极其糊涂,吃饱饭也是基本权利,但大饥荒时就几个干部能吃饱,难道咱们还要把干部奉为反抗暴政的英雄?” 网民秀才江湖对上述观点表示支持,他周三对记者说:“计划生育是恶法,但在这个恶法没有废除以前,人人平等,张艺谋违反计划生育大家都可以违反。” 浙江律师袁裕来周三对记者说:“撇开计划生育制度和法律规定,当然他有自己的生育权,但是他好多孩子不是和合法妻子生的。世界上主要的国家都是一夫一妻制,私生子不能说是一个正常、合法的生育权吧。现在对张艺谋不存在让和他发生关系怀孕的女人引产,但以后的社会抚养费是个问题,这个还是要执行的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忻霖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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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想家 | 百姓有权生育,政府有责任鼓励少生

百姓有权生育,政府有责任鼓励少生 ——拥护三中全会局部放开二胎       中共三中全会惯例是经济会议,2013年的三中全会与以往不同。实现以为的土地私有化、取缔国企没有体现,而是主要有3项引起公众兴趣:正式终结劳教,放开单独二胎,准备延迟退休。     这三件事情的分量是这样的:A、从苏联学习过来的劳教制度,已经完全不适合网络占据舆论主流的形势,基本上已经不存在,此次只是正式宣布死亡。感谢党中央。B、单独二胎,对百姓影响不大。权贵们早已经敞开生育,除了一人多户口,还可以到香港生、到美国生。而对于一般百姓来说,高税收、高房价、高通货膨胀的压力下,生活艰辛,不敢多生。C、延迟退休,官员乐开怀,百姓愁死了。     对百姓影响最大的是延迟退休。废除劳教、放开二胎是否为了掩护延迟退休,是否“买一送二”的捆绑销售策略,我不好说。 不管怎么说,废除劳教、放开二胎是好事。今天重点说放开二胎。     生育权是人权的重要部分,必须得到尊重。这是我们讨论生育问题的第一前提。在此前提之下,我想强调:公民固然有生育权,政府却也有控制人口增长的责任。分几个方面:      一,限制人口的必要性    【必须限制人口增长】我的这个观点总是遭到朋友们批判。但我坚持认为:     1,地球资源承受不了更多人口。土地、能源、水资源是有限的,已经不堪重负。科技的进步固然能增加单位资源对人口的支持力,但那需要数字性证明到底地球能养活多少人,以及科技是否到了那样的水平。     2,声称中国需要新增劳动力的观点,非常荒唐。13亿人还缺劳力,难道130亿人?说现在进入老年社会,所以要鼓励生育,那么,现在的孩子老了以后,又需要下一代养老……如此延续下去,人口岂不是永远要增长?      3,有人说;“独生子无法上战场打仗”,这就更荒唐了,回到了斯巴达时代,把人当战争机器来看待。“失独家庭很可怜”,那人家有10个孩子的,死了孩子就不可怜?      4,“减少生育导致种族衰败”,也是荒唐。难道人是蝗虫,靠数量取胜?      二,人口与民族主义情结     还有一个比较麻烦的是民族主义问题。很多人说:就算地球负担不了那么多人口,那凭什么只有我们中国人节制生育,别国都不节制,甚至是鼓励生育?我们来分析这个问题。     欧美发达国家生育率一直在下降,所以当然没有节制生育的必要。仅从生物多样性的角度,我们也应该鼓励少数人种多生。中国印度人口确实太多了,有必要节制生育。如果有人说,我们这个人种就喜欢生,就要敞开生,等到资源不够用了,大家就打仗。是的,人类已经用两次世界大战实践了“通过战争消灭人口、重新分配资源”,如果大家觉得不惜一战,那就使劲生吧。生他80亿,死了70亿,还有10亿呢。伟大领袖当年说不怕核战争的时候,就曾如此豪迈过。     在丛林法则下面谈论人口与生育是没有意义的,像野生动物一样相互残杀就足够了。   三,限制人口应如何操作?      生育权是人权的重要部分,政府不得侵犯。但是人权并非绝对不可侵犯。获得公民授权的政府(注意,前提是获得公民授权),可以限制部分人权,比如,吸毒者仅仅伤害自己的身体,他有权吸毒吗?没有。或者说,他有权吸毒,政府有权力、也有责任采取强制手段,禁止吸毒。      生育权比较复杂。政府有权侵犯生育权吗?应该说,无权。但是,政府有责任去鼓励少生。有人说我鼓励少生的观点是赞成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太可笑了,我何时支持过,怎么可能支持惨无人道的计划生育?这个问题不值得多费笔墨去反驳。      在说政府应当如何做之前,先要说不许政府做什么。应当禁止政府以暴力手段、以前置性审批手段、以歧视性政策来限制生育。比如,政府无权设置什么生育指标。生育是基本人权,公民生育之前还要获得政府许可,太荒唐了。      政府只能通过税收来调节。比如:不生或只生一胎的家庭,免交存款利息税、股票收益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一切非基础税种。还可以通过医疗资助、教育资助等手段进行鼓励。注意,政府只能对多生家庭采取“税收不优惠”、对少生家庭“先收费后补偿”等后置手段,而不是对多生家庭采取“税收惩罚”、“收费惩罚”,这个形式上的区别非常重要。     总之,生育是公民的权利,而鼓励少生是政府的责任。假如政府强行限制公民生育,或者放任公民生育,不采取措施限制人口,都是不妥的。          我本人特别喜欢小孩子。如果政府不限制,我又有经济能力,我非常想生10个孩子以上。这是生物本能,是个人的向往。但是,讨论生育问题,要从社会乃至人类的高度来思考,不能只考虑个人喜好。我们需要克制自己的动物本能,去考虑生育问题的社会属性。     无论与朋友吃饭时谈到人口问题,还是在微博上发表节制生育言论,我只是说出我的观点,与大家商榷,也愿意与有理性的反对者交流。至于有些无聊的人在微博上声称“你让我失望,我取消关注你”,我想对这些人说:赶紧取消对我的关注,并且拉黑我吧,被你这种智商的人关注,令我感到恶心。     我只说对得起我的良心、我头脑中真实思考的话。我不会按照你们的期望,说那些你们希望我说的话。       链接: 《我在腾讯微博与大家讨论生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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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为穷人的生育权辩护

2013-04-11 16:48:58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计划生育  |  浏览 7 次  |  评论 0 条 杨支柱    许多中国知识分子赞成中国的强制计划生育政策。他们对中国计划生育的不满仅仅在于这一政策让部分农民(第一胎是女孩的)生两个而只让城里人生一个。他们主张“低素质的农民应该少生、不生,高素质的城里人可以多生”。    那些主张限制穷人生育权的人,我就不信他(她)的祖宗十八代、二十八代都是富人。如果有一代不是 ,那么按照他们自己的逻辑,他(她)本人就不该来到这个世界。如果他(她)是诚实的,并且有勇气实践自己的信念;他(她)就应该赶紧自杀,而不是在这里跟我辩论。    其实,适当早生孩子、多生孩子,自古以来就是穷人改变自己命运的几乎唯一的和平手段。穷人能享用的医疗、看护资源少,如果古代的穷人只生两个孩子,就很容易断子(女)绝孙(女),更不要说翻身了。如果今天的穷人只养一个孩子,书本知识和才艺方面肯定竞争不过富人,又不能通过兄弟姐妹相处学会合作和竞争,即使父母不溺爱,穷独生子也无法在跟富独生子的竞争中胜出。一旦孩子成年后意外死亡,穷人也没财力拥有试管婴儿。相反,如果穷人养三、五个孩子,从中冒出一个智力或体力上特别优秀者的概率显著增加。而冒出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生或奥运冠军,在经济上、机会上提携一下他的兄弟姐妹,这个家庭也就翻身了。所谓少生快速,对穷人来说完全是梦呓。    古今中外穷人妇女生孩子的平均生育意愿都高于富人妇女,其道理正如穷国的生育率高于富国,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这并没有妨碍人类社会物质的不断丰富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理论上每个孩子就其一生来说对个国家的贡献都要大于他(她)幼年和晚年所享受的照顾,对家庭、家族来说也一样,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进步,国家财政才不会破产。适当的养育规模还能降低抚养每个孩子的单位成本,独生子女养育模式是对家庭财富和父母养育经验的最大浪费。多子女家庭兄弟姐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客观条件逼出来的责任感、意志力、竞争意识及合作经验,虽然未必能弥补穷人孩子在书本知识、才艺和家庭背景方面的劣势,但对社会来说同样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并且可以部分地转化为个人、家庭和国家的物质财富。    把向上流动的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会不会导致将自己的兴趣和梦想强加给孩子?至少对穷人来说不会,因为他们要把绝大部分时间用于谋生,不可能刻意栽培孩子。即使对社会中、上层的父母来说,按照自己的愿望而不是按照儿童的天性、潜能塑造孩子,也主要是一个教育理念问题。我自己小时候的亲身体验告诉我:作为地主女儿的母亲在我们姐弟身上寄托了几乎全部的希望,她一件棉裤从结婚穿到1978年去世,但是她对我们的限制比父亲更少而不是更多。希望孩子发达,和希望孩子成为自己为他(她)设计的样子,完全是两回事。    穷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养孩子会不会导致整体人口质量降低?不会。连植物都不是施肥越多长得越好,各种指标丰富得难以用语言描述的人性和人口质量怎么可能简单地跟家庭人均财富单线挂钩?只要父母健在,兄弟(姐妹)和睦,温饱还能维持,政府又能真正落实义务教育,适当的艰苦对孩子成长并不是坏事。    穷人多生孩子排除少数侥幸或不理智的穷人之外,就总体而言要受到多重门槛的限制。首先是婚姻的门槛就将最穷的穷人,包括大部分残疾人,排除在婚姻之外,从而被排除在生育之外。其次是理性的门槛。试问哪个父母不希望儿女有出息?哪个父母会不管孩子的温饱拼命地生?在避孕手段丰富的今天,完全没有必要担心穷人漫无节制地生孩子。个别不负责任的父母总是会有的,但这不能成为限制穷人多生孩子的理由;正如少数人的肥胖症不能成为恢复粮票制度的理由。    如果辅之以义务教育和育幼补贴,穷人适当多生孩子或许还能提高人口质量:穷人产妇通常比较年轻而且多为体力劳动者,这使得穷人的孩子在身体素质上具有先天优势。穷人中的残疾人、重症病人被排斥在婚姻的门槛之外,穷人婴幼儿较高的死亡率,虽然不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是客观上也使得穷人的孩子在身体素质上具有先天优势。蒯大富先生甚至说穷人的孩子更聪明,因为“穷人的孩子是父母带大的,富人的孩子是保姆带大的”,我看也有些道理。    国家适当帮助穷人育幼,不但提高人口质量,也可部分抵消养老社会化对人口演变自然规律的副作用,从而保障人口数量的可持续发展。国家适当帮助穷人育幼,不但减轻年轻父母的负担,同时也使孩子幼小的心灵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有利于感动他们成年后自觉地反哺社会,报效祖国。对穷孩子实实在在的帮助比任何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都更能增强社会凝聚力,而现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却反其道而行之,剥夺了大量穷孩子最起码的生存条件。    肯定有人会说,人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和家庭、家族利益,人口太多了国家承受不了、地球承受不了。这种思维非常奇怪。如果多生孩子对绝大多数家庭、家族有利,怎么可能对国家、对地球不利呢?“小河无水大河干,小河有水大河满”的道理,怎么一到人口问题上就不适用了呢?“每一个理智正常的成年人都是他(她)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的道理,,怎么一到人口问题上就不适用了呢?难道设立政府的目的不是为了使个人更加自由幸福,而是相反?而幸福的尺度是多维的、主观的,以物质的丰裕为幸福的唯一尺度不但不是文明的象征,反而是堕落的标志。    对个人、家庭、家族有利,本身就证明对国家、对人类有利。如果考虑到人口密度效益和规模效益,多生孩子对国家、对人类就更有利。今天的中国人口比五十年前翻番了,生活水平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饿死的人是多了还是少了?当然可以辩解说这是由于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果,但创造发明是来自人口密集的日本、德国多还是来自地广人稀的加拿大、澳大利亚多?是来自莫斯科、彼得堡多还是来自西北利亚多?如果说不同国家之间还有更根本的制度差异、文化差异甚至人种差异更能影响其发达程度,那么一国之内,制度差异、文化差异、人种差异相对较小甚至不存在,是人口密集的城市发达,还是人口稀少的乡村发达?当然可以辩解说,不是人多了才发达,而是发达了才人多。但是根据坐吃山空的计划生育“人均财富论”,人多了就会摊薄人均财富,因此在那些个人有迁徙自由的国家城乡之间将没有贫富差别。这是事实吗?    肯定又有人会说,地球就这么大,人口密度效益和规模效益是以适度人口为前提的。也许吧。可是这个适度人口是多少谁说得清?最悲观的估计是10亿,最乐观的估计竟达1万亿。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地球适合承载的人口是不断增长的。以食品为例,不但陆地上的植物、动物在改良品种、提高产量上仍有很大潜力,而且对海洋资源、微生物资源的利用简直就停留在游牧社会。到目前为止,地球上的人口一直在增加,但人类的生活水平也一直在提高。最近一两百年地球上的人口增加得更快,人类的生活水平也改善得更快。可以确定的是,人口不可能无限增长。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能力都在降低,以现在的发展趋势用不了半个世纪地球人口就会进入负增长。真正需要关注的问题,反倒是人口下降和人类灭绝。中国传统讲“多子(女)多福”,圣经教导信徒“生养众多”,殊途同归中蕴含着人类普适价值。    三十年强制计划生育下来,中国大陆的人口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遭到严重破坏,人口结构危机即将爆发。只有尽快停止强制计划生育并鼓励人们多生孩子,才能解决二十年后高度老龄化社会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才能阻止出生中的性别选择。男大女小的婚姻传统,使得不断下降的新生人口进一步恶化高性别比对婚配的影响,而不断增加的新生人口可以缓解高性别比对婚配的影响。所以无论是解决人口年龄结构危机还是解决人口性别结构危机,都需要出生更多的孩子。全国有多少富人?靠鼓励富人生孩子能生出多少孩子?鼓励富人多生孩子对于缓解中国人口结构危机只是杯水车薪。    20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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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植荣:论计划生育和生育权

论“计划生育”和“生育权” 作者: 刘植荣 在召开 “ 两会 ” 和 “ 三八 ” 妇女节之际,我认为有必要讨论一下“计划生育”和“生育权 ” 的问题。   计划生育的本来面目   “ 计划生育 ” 不是中国的发明,它是个舶来品。 1914 年 3 月,美国护士玛格丽特 · 桑格在她创刊的《叛逆妇女》杂志中提出 “ 计划生育 ” ( family planning )的概念。她在从事护士工作中,看到很多妇女因生育过多所造成的自身痛苦和沉重的家庭经济负担,有的妇女因私自打胎而造成违法、身体致残等种种不幸,于是,她发明了科学避孕方法,积极宣传计划生育知识。 文明,包括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事先考虑他人的利益,甚至包括那些还没出生的人的利益。对性爱冲动的放纵和不计后果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一时的欲望满足,其代价是将来自己和后代生活的苦难。这是玛格丽特提倡计划生育的思想基础。 针对一些学者提出的 “ 疾病、饥荒、战争这些灾难可以自然降低人口数量,野蛮的人也可以通过堕胎、杀婴、遗弃婴儿和儿童的方法达到降低人口的目的。 ” 她提出文明社会应该用计划生育来控制人口的数量,控制人口数量必须从控制怀孕开始,这是一个更好的方法,也是更文明的方法,因为避孕不仅充分考虑到了未来生命的利益,也更加尊重生命本身的价值,还可提高人口质量。她说: “ 如果我们想生育健康强壮的孩子,胚胎必须在化学平衡的媒介中生长,母亲血液的化学指标必须正常。焦虑、紧张、惊吓、悲痛、被迫怀孕,都会使母亲血液产生毒素。产生化学毒素的血液会导致胎儿的缺陷,从怀孕那一刻就注定是白痴,或弱智,或罪犯,或失败者。 ” (见 《美国20 世纪经典演讲100 篇· 社会卷》 第 257 页) 1916 年 10 月 16 日 ,玛格丽特在纽约布鲁克林开办了美国第一家计划生育诊所,对妇女的避孕和生育提供从知识到技术的全方位指导。 1921 年,玛格丽特创立了 “ 美国计划生育联盟 ” ,今天,美国计划生育联盟在全美国开办了 159 个附属机构,美国每 6 个计划生育诊所中,就有一个属于美国计划生育联盟开办的,这些诊所为美国大约 30 %的计划生育顾客提供服务。 1922 年,玛格丽特出席了在伦敦举行的第一次国际避孕育大会。 1927 年,她组织了日内瓦第一次世界人口大会。 1953 年,她牵头创立了 “ 国际计划生育联盟 ” ,并曾来中国北京、上海等地传播计划生育知识。 当时,社会对儿童的救助局限于慈善事业上,那样永远做不好这项工作,因为世界各地的难民总是一车一车地拉来,人们对此应接不暇。因此,玛格丽特提出,关照儿童要从生命的源头抓起,从受孕前抓起,这就需要计划生育。 玛格丽特提出了 “ 儿童时代 ” 这个构想,号召生育健康、聪明的宝宝。她形象地把计划生育工作比喻成耕作花园,她说: “ 你在耕作花园之前,必须了解园艺知识。必须为种子的生长提供合适的土壤,给它们阳光和新鲜空气。必须给它们空间和合适的时机,以让它们的根深深扎进土壤里。不要忘记,你必须清除野草。如果野草丛生,那就不是花园了。所以,如果我们要把这个世界变成孩子们的花园,我们就必须首先学习园艺知识。要想创建一个 ‘ 儿童时代 ’ ,必须为儿童提供健康的生活条件,不仅仅是在生育前,而必须是在怀孕前就要做这件事情。 ” (见 《美国20 世纪经典演讲100 篇· 社会卷》 第 255 页) 玛格丽特等人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斗争, 1965 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宪法》 “ 第十四项修正案 ” 关于自由的规定,保护已婚夫妇有使用避孕药具的权利,并确定生育是私人的事情,国家不予干涉。 由于玛格丽特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先驱,并为之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她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 20 世纪对世界影响最大的 20 位名人之一。   中国的计划生育并非外国的计划生育   中国建国以来,不少国策有严重失误现象。如 1966 年提出,到 1980 年实现 “ 农业机械化 ” 。现在,多数农村的农业生产仍主要依靠人畜。 “ 分田到户 ” 在改革初期是有成效的,它能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但不能解决农民的致富问题,它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的实现,限制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 1964 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在 20 世纪内,使中国工业走在世界前列,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 “ 四个现代化 ” 。现在 21 世纪都过去十几年了, “ 四个现代化 ” 仍遥遥无期。国策只是提出,失误了没人出来承担责任,对人民没任何解释。 前文已述,国际上讲的“计划生育”是公民自己的事情,是“家庭计划”( family planning ),而不是“国家计划” (state planning) 。生与不生,生多生少,那是夫妻俩自己的私事,国家不应干预公民的私生活。 外国所称的计划生育本来是个好东西,它属于科学发展观的范畴,它首先保护了妇女的权益,既控制了人口数量,也提高了人口质量。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生育,是家庭大事,更应好好计划,何时生,生几个,这都是需要夫妇认真思考的大问题。 生育,对夫妇而言,首先考虑的是未来孩子的健康问题,夫妇要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决定生不生育、何时生育。其次要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看能不能负担得起孩子的养育费用。再次要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希望自己老有所养。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许多夫妇没有考虑,但他们确实做了,那就是,生育是对国家、对社会、对民族的责任。如果大家都不生孩子,那谁去建设国家?谁去保卫祖国?等我们老了,谁去养活我们?没人传宗接代,中华民族必亡! 可有人把 “ 计划生育 ” 这本好经给念歪了,把 “ 计划生育 ” 念成 “ 控制生育 ” ,政府规定妇女生育的次数和间隔,妇女要怀孩子,要到政府那里申请 “ 指标 ” ,本来是夫妻之间私密的事情,现在政府这个 “ 第三者 ” 插足进来给 “ 计划 ” 。三十年来,个别地方政府强制堕胎、对超生家庭捣毁房子、重额罚款(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破坏生产资料;更有甚者,对超生夫妇进行肉体摧残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人权。 计划生育的极端做法,不但使大多数人民群众不满意、不高兴,也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任何经济活动都需要人,没有人,经济活动就会停滞。根据推算,从 2012 年开始,中国劳动力的抚养人口比例开始上升,到 2085 年将由现在的 37% 上升到 78% ,这还是把 15—64 岁的人当作劳动力。如果大学毕业后 22—23 岁进入劳动力队伍,到退休年龄男 55—60 岁、女 50-55 岁退出劳动力队伍,那时,中国劳动力抚养比例将更高,估计在 98% 左右,也就是说,中国人只有一半在劳动,中国成了典型的 “ 未富先老 ” 的国家。根据 2010 年 3 月 1 日发行的《生育行为与生育政策》,中国未来人口峰值可能在 2020 年 14 亿左右。此后,人口逐年下降,如果中国一直执行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国将带着 5 亿多人进入下个世纪。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除带来人口老化等问题外,还造成严重的性别失衡,因为该政策允许农村夫妇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可以生二胎,加上 B 超胎儿性别诊断也使好多女性胎儿被打掉,这使中国新生儿性别比为 120.56 ,也就是说,每生 121 个男孩,才生 100 个女孩。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虽然对抑制人口过快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它对经济、国防、社会、伦理、文化等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觑。   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   在西方文化中,一直把生育权视为 “ 天赋人权 ” 。公元 6 世纪罗马《法学阶梯》宣布: “ 自然法是自然教授给所有动物的法律。事实上,这一法律不是人类专有的,而是所有诞生在天空、陆地或海洋的动物的。由它产生了我们叫作婚姻的男女的结合,由它产生了生殖和养育子女。 ” 《世界人权宣言》指出: “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 这里的生命权,除了自己的生命外,也包括创造生命的权利。正如玛格丽特指出的那样: “ 女人应该有掌控自己身体的权利,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怀孕还是不怀孕。 ” 联合国《世界人口行动计划》也指出: “ 所有夫妻和个人都有自由而负责地决定其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以及获得这种决定所需的信息、教育和方法的基本权利。 ” 联合国《关于国际人口与发展行动纲领》进一步阐述了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 所有夫妇和个人都享有负责地自由决定其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以及为达此目的而获得信息,教育与方法的基本权利。 ” 从计划生育先驱玛格丽特提出的理论和实践看,计划生育的目的是解放妇女,保障妇女的人权,而不是限制妇女的人权,包括生育权。她通过避孕技术让性爱和生育分离,鼓励女人从性爱中享受乐趣,他说: “ 一个妇女不能称自己为自由人,除非她拥有和掌控了自己的身体。 ” (见 《美国20 世纪经典演讲100 篇· 社会卷》 第 137 页)玛格丽特认为,妇女的第一种权利就是生育自决权,第二种权利是因爱怀孕,第三种权利就是拥有健康。生育属于男女之间的私生活,是家庭事务。《世界人权宣言》也强调要保护公民的这种私生活: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所以,政府的任何人口政策不能侵犯公民的人权。 让人不解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也认为: “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 政府立法执法前后矛盾,与国际法相冲突,必须纠正。 世界上除中国外,没有第二个国家对妇女的生育进行限制,这不但是各国文化传统的要求,也是国际人权理念的要求。中国既然是《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公约、纲领的签字国,理应遵守 “ 生育权是妇女的基本人权 ” 这一精神。 国家制定人口政策,只能用鼓励的方法,不能采取惩罚的措施,否则,就违法了国际约法,是对人权的侵犯。西方国家鼓励生育,但并不惩罚不生育或少生育的人,他们只是奖励生育和多生育的。如法国,对抚养孩子的低收入家庭给予 10 多种补贴,如( 2002 年标准)幼儿补助从(从怀孕第五个月起) 156.31 欧元 / 月;家长育儿补助 484.97 欧元 / 月;雇用家庭育儿保姆补助 199.78 欧元 / 月;雇用在家照看孩子者补助 1524.03 欧元 / 季度;家庭补助每个孩子 139.47 欧元 / 月;家庭补贴金 141.68 欧元 / 月;孩子开学补助 249.07 欧元 / 次;上大学补助 3456 欧元 / 年;收养孩子补助 156.31 欧元 / 月。 如果想控制人口增长,国家可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奖励,譬如国家对独生子女从出生到大学毕业承担一切生活、医疗和学习费用,并负担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费用,以此鼓励人们只生一个孩子。国家绝对不能惩罚多生孩子的家庭,本来抚养的孩子多,经济负担重,如果从经济上进行惩罚,那就会摧毁一个社会细胞,孩子得不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只能给社会增加负担,埋下仇恨的种子。 有人认为,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多子多福。其实,传统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改变,现在人们越来越不愿多生孩子,甚至有相当比例的育龄夫妇终生不要孩子。所以,人口增长有其本身的自然规律,经济越发达,人口增长越缓慢,现在已有不少发达国家的人口是负增长。中国的香港和台湾都不实行计划生育,生育率都很低,甚至低于西方国家,这更说明了中国人的生育观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改变。 从古今中外人口政策的经验教训看,政府对人口增长的干预只能引导、不能强制,正如玛格丽特指出的那样: “ 要想让文明的未来充满希望,要想让人种稳定发展下去,就必须让每个女人能够自己决定自己生不生孩子、何时生孩子、生几个孩子。 ” (见 《 美国20 世纪经典演讲100 篇· 社会卷 》 第 257 页)这既是妇女的基本人权,也是人道、文明和自由社会的标志。   人大代表朱列玉“贪污 10 万由判 10 年改为 1 年”是亡党提案 财产公示是从政的最基本要求 瞧瞧外国政府办公楼是个啥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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