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

徐达内 | 上海滩复仇记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严重违纪违法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是市场化媒体热门头条。在同行们只能局限于新华社电稿的环境下,京华时报因为补充罪证细节——“超过9公斤的金条和25只罕见的钻石”,获得今晨门户首页标题热推。 黄浦江畔,新闻晨报在《中纪委:刘铁男被双开》和《新华时评:为实名举报撑起“安全伞”》这两则稿件的近旁,安排呈现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撤免市高院违纪违法法官》和《上海法院开展集中教育专项整顿活动:对任何违法违纪“零容忍”》——前一天,本地最高领导韩正疾言厉色,痛斥市高院几名公职人员“给上海整个法院系统、政法系统乃至整座城市抹黑”。 通稿中的“法官违纪违法案件”,出了上海,就可以被直接称为“法官集体嫖娼”了。既然刘铁男被媒体人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已成反腐佳话,那么,在这起同样引发全国瞩目的网络爆料事件中,势必也隐藏着丰富而曲折的世道人心。昨天,搜狐独家稿件《专访上海买春案爆料人:法官的地下世界》,就因此而成为互联网上最热门的故事。 “半年以来,老陈如同一个幽灵,跟随着上海法官,出入各大酒楼、歌厅以及豪华会所,记录下一段段灯火酒绿的隐秘生活。他守候在会所的大门外,蹑足于宾馆的走廊中,等待‘致命一击’的证据出现。为了取证,他穷尽所能:假装随从,核对账单;购买装置,秘拍偷欢;他甚至做过一个详细计划——混进‘二奶’的房间,安上秘密摄像头……8月初,他完成最后一击。他上传了一段8分钟视频,曝光法官集体买春。8月6日,上海方面发布调查结果,涉事法官落马。这位因觉官司蒙冤,反复申诉无果的上海人,完成了一场‘非典型式复仇’。然而比起事件本身,复仇方式背后的荒谬与尴尬,更值得我们反思”——以此开篇,稿件记录了这位自称资产上亿、拥有上海滩第一批洋房和奔驰车的的快捷酒店老板,如何在上访之路中幡然醒悟,改以非正常的方式进行复仇:“打官司我栽了,他们这一拳打得我晕头转向,但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就狠踢一脚,一脚把他踢死!”。 像《基督山伯爵》里的故事,也像黑社会影片中的桥段。本周以来,他“整整一年跟踪调查”的艰苦卓绝,早就人尽皆知,其中尤以下列点评最为流行:“‘上海法官嫖娼’足见上海风格。欣赏原告:一,受冤枉不上访不上吊不去机场不喊炸;二,接受判决卖房还钱尊重法制;第三,胆大心细起疑跟踪不胡来;四,没有铁证不乱告;五,敌情重大顺藤摸瓜一网打尽;六,面对组织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假如每个吃冤枉官司的百姓都这样,中国就是天堂”。 搜狐这篇稿件也引用了这种赞美——“有人评价老陈具备典型的‘上海人特点’——思维缜密、耐心细致、隐忍数月、出手刁钻”,以及一位上海出租车司机的钦佩——“厉害伐?爆料这个人,是上海人的英雄,上访户的楷模,把这些毒瘤给铲除了”,并且,就由他本人“得意地炫耀自己逻辑严密、计划完美、耐心毅力十足”:“他向记者展示的设备的确堪比侦探。其中,一款眼镜式偷拍装置,是老陈的最爱。隐蔽的摄像头藏在棕色镜架边框上。带上眼镜,所见画面便可秘密摄录。在给仇家‘致命一击’时,他用的就是这款特殊的眼镜……8月2日,老陈注册微博,发布视频,并让朋友帮忙转发。至于为何在向纪委举报后还要在微博发布,老陈不愿回应,‘这个你别管,我自然要等合适时机’……爆料之后,老陈试图回归正常的生活。他每日和朋友聚会喝酒、打有彩头的纸牌,同时关注事件进展,等待‘仇人垮台’……也有打电话过来威胁的,让他‘不要再闹’。老陈冷笑回应‘你放马过来’。他暗示他有黑道背景,自称手下养了好多‘流氓’,‘就是那种人高马大的,专门打架的’。回答威胁电话时,他语气狠辣,不见一丝妥协”。 下面一段情节之戏剧性,即便是写过《东北往事:黑道风云二十年》的作家孔二狗都在微博上惊叹不已:“4月6日,赵明华参加岳父追悼会。老陈在马路对面买了一个花圈就进去了。他站在赵明华身后5米处,一个在明一个在暗。他足足看了赵明华半个小时,但后者丝毫没有察觉,‘可怕吧?他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他’”。 这等精彩的上海滩复仇记,令搜狐的竞争对手们也忍不住费尽心思绕道转载,今晨各地都市报更是争相摘用。新京报的《“侦探式维权”难复制,要以法治维护公平》也正是为此而写。 首先当然也是不吝赞美:“老陈的绝地反击,也以一种彻底的态度对公权力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那些看似常常沉默的民众,正在以自己的方式笃定地审视着公权力,并随时为其权力失范行为‘立此存照’……潜藏于‘侦探式维权’背后民众的坚持,极有可能迅速发酵、蔓延,成为民众日常生活中追求公平正义的精神指针……这样的做法,与民主监督殊途同归。或者说,本来就是一种民主监督。眼下,‘人人都有摄像机’的现状,也正在制造着这样一个压力环境”。 接下来是担忧:“不过,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效仿、复制‘侦探式维权’,这样的成功也不可持续。一方面,‘侦探式维权’显然是一个技术活儿,存在一定‘门槛’,一般人很难如法炮制,甚至有可能因为过度介入私域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另一方面,现实中的民众,未必都能够有老陈那样的勇气,在不公的挤压下变身侦探。可见,公权力还是应该创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让普通民众通过正常的法治渠道来纾解不平、寻求正义,而且过程不要那么艰辛……很多人或许佩服老陈的个人英雄主义,可是,这样高难度的维权动作本身就是法治的尴尬,而法治社会就是用公力救济代替私力救济,让普通民众不必费尽心机,都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主张权利,实现公平正义”。 被门户同步推荐的还有新京报另一篇评论,《刘铁男“被双开”关键在“民举”》。作者陶短房的引子虽然是刘铁男,但究其全文,亦是有双重感慨:“刘铁男案之所以能如此迅速、顺利地戳破蒙在真相上的层层伪装,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固然重要,但2012年12月6日,媒体人罗昌平的公开实名举报,无疑是关键点、转折点。和纪检部门、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相比,民间监督固然有专业性欠佳、准确性差等缺陷,却更有许多前者所不能及的先天优势:如可从细微处、日常入手,在看似无破绽的地方发现破绽;如可长期跟踪、持续观察,打‘持久战’;又如民间监督者、举报者往往就是被监督、被举报者身边司空见惯之人,警惕性容易放松,观察到关键线索的概率更大……惟有证据确凿的实名举报都能‘有下文’、‘有说法’,实名举报人的安全、利益有保障,更多的人才敢于、才愿意勇敢地挺身而出,才肯在惩办贪腐方面放心大胆地与‘官’合作”。 不过,亦正如那篇搜狐稿件中所言,坊间亦有批评老陈“偷拍隐私,行事下作”的声音。21世纪经济报道前天更曾引述“权威部门人士”的说法,称这位爆料者若确实是以谎称法院系统人士的名义套取了衡山度假村监控录像,“可能将面临招摇撞骗罪的刑事指控”。 此言一出,反驳者众。还是新京报即发表法律工作者林南福之分析《法官嫖娼爆料人不构成招摇撞骗》,将对方喻为“吹口哨者”,强调与其说“在冒充法官”,不如说是“虚构了同行者的身份骗取了录像保有者的信任”,因此,“不应被认定为犯罪,还应受到相关部门的保护”。 成都商报更允许作者秦淮川抱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比如警察抓捕疑犯时习惯于‘撒谎’,算不算招摇撞骗?日前媒体披露了吴虹飞被抓时的一个细节。吴虹飞称:7月22号快中午的时候,那时我正在读曼德尔斯塔姆的诗。有人敲门喊:‘王晓燕!’我说王晓燕搬走了(我是与人合租的)。门外的人说:‘我们是快递,你开下门。’我说:‘我不开。网上说了,不能给快递开门,进来会杀人。’门外说:‘快开门!……我们是警察!’……按吴虹飞讲述的这个过程,警察自称快递员算不算招摇撞骗?” 于是,在有了“侦探式反腐”过程详细描述后,对民间反腐举报方式的观感,成为多家媒体论述重点。@人民日报昨天即在晚安帖中写道:“从刘铁男的落马,到上海招嫖法官被查处,微博举报彰显威力,也引发思考:如果没有网络曝光,这些蛀虫还要潜伏多久?如果监督渠道足够畅通,又何必如此斗智斗勇?网络只能管个案,制度才能管长远。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别无选择”。 今晨,又有中国青年报郑重其事,提出《“揭私”反腐是否会将法治引向歧途》之问:“上海法官‘集体招嫖’案,给舆论投下一枚重磅炸弹,引发人们对司法官员腐败的贬斥之余,也勾连起类似‘侦探式反腐’权利冲突的法治争辩。爆料人如同幽灵般跟随法官,记录下一段段灯红酒绿的隐秘生活,这样的反腐方式是否妥当?偷拍是否涉嫌侵犯隐私权?人们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折射出各自不同的价值立场与权益选择”。 作者傅达林承认,法律人士的“隐私权”风险提示并非杞人忧天,“网民无论基于什么目的的监督,其手段总是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只不过,“在反腐形势严峻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监督权的公共价值衡量,明显超越了隐私权,此时对官员隐私的强调无疑显得不合时宜,且很容易受到舆论的声讨”。于是,他要提出“均衡之道”:“在成熟的公民理性范畴内,合乎法治化的网络监督路径,应是官方举报渠道优先,私自曝光监督应恪守注意义务,以不伤及无辜和不造成不必要的权利损害为原则。当前,由于一些官方举报监督渠道受阻,使得公民更相信网络,更愿意寻求网络曝光的私力方式。而事实证明,这种‘把事情闹大’的监督方式虽然手段上存在风险,却容易引起反腐部门的有力查处。改变这种现状,显然有待于反腐部门‘正人先正己’,做好公民监督的权利保障工作,将网络私自曝光式的监督吸引到正常的法治渠道中来,以实现各方权利冲突的安顿与平衡。与此同时,我们不能继续回避对官员隐私权的界定,究竟哪些属于官员的纯个人隐私,哪些属于与职务廉洁性相关的部分,这种界限立法或许难以一时作出清晰的标识,但在民事诉讼的个案中,司法机关可以探寻、发现其中的‘奥妙’,以形成指导性的判定规则,最终确立起官员隐私权的限度与公众监督的边界”。 这种兼顾法治与现实的“均衡之道”,大体符合这份团中央机关报的一贯立场,该报此前所刊《私自监控法官算不算侵犯隐私》、《禁止传播监控视频,该不该》大致也是此意,即“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为了网络反腐和公众监督的需要,可以考虑将官员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为,排除在隐私权之外”。 在今天发表的另一篇《别让微博成举报人的“救命稻草”》中,中国青年报更是由作者王学进发出了对残酷现实的控诉:“8月4日,山西‘房媳’事件爆料人高勤荣在他的个人博客上写下了一篇名为《再次呼吁》的博文,同时将之作为自己的遗书。遗书写得很沉痛,其本意与其此前两次发微博求救一样,希望得到网友的声援,从而实现保护自己及家人人身安全的愿望……从我读过的有关高勤荣的反腐报道中获知,他并没少向当地警方求救,但收效甚微。可以说,当地警方在履行保护举报人的职责上没多大作为,或者说不作为。在情非得已的情况下,他才选择微博求救”。 这份对《举报人保护法》的吁求,得到了广州日报的响应。在头条评论《保护举报人,法律必须站出来》中,除了高勤荣的“遗书”外,李龙还提及报道“海南校长开房事件”的记者杨琼文因受当地政府官员压力和威胁不得不离开就职单位之事,痛陈反腐情势之严峻:“与死亡威胁的公开打击报复相比,隐性的打击报复更令人害怕。公开的打击报复,虽然暂时还做不到防患于未然,假如对举报人造成实质伤害的话,至少还有法律兜底,将凶手绳之以法,而隐性的打击报复,‘苦主’欲伸张权益就困难多了。隐性打击报复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踏雪无痕,举报人明知遭到了打击报复,也难以找到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像杨琼文被迫离职,是当地官方层层施压的结果,不可能找出幕后主使”。 不知道《知名爆料人周禄宝苏州被刑拘》的消息,会不会也被视作“打击报复”。南方都市报今天跟进报道此事:“周禄宝的女朋友陈女士称,周禄宝被刑拘后,包括她在内的周禄宝的许多朋友均被警方约谈,他们被告知,周禄宝此前对一桩被江苏昆山市公安局刑拘一个月后无罪释放的处罚不满,提请申请国家赔偿遭拒,遂向苏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发邮件,大意为‘如得不到赔偿就要去闯美国领事馆’。周被控‘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即来源于此”。 当然,不论是上海那几位“集体招嫖”的法官,还是刘铁男,毕竟都已落马,要支持那些举报者,最好的办法还是乘胜追击。继续感叹司法公信力之损是最常见的方向,连北京日报今天都在悲叹《如此法官岂有公正可言》;青年时报和北京青年报都在追击招嫖买单者,《上海建工1.78亿招待费都招待了谁》和《从上海建工开刀,全面稽查业务招待费》分获新浪凤凰重点推荐;21世纪经济报道和上海本地的新民周刊又分别带来了“上海法官嫖娼案牵出司法掮客一律师被带走调查”、“业内人士揭法官业‘潜规则’:好处费可达20万”的消息,广获转发。 至于前国家能源局长的身后事,是钱江晚报由评论员刘雪松不依不饶,提醒各位《别忘了为刘铁男“辟谣”的那谁》。 相关日志 2013/08/14 — 乾隆怎么处理“越级上访” 2013/08/13 — 《纽约时报》法官的致命诱惑 2013/08/13 — 更多姜丰夫妇内幕披露:在英拥大批产业 2013/08/13 — 上海被情妇举报副区长高调出镜 2013/08/12 — 蒲汇塘渔夫:英国药商马失前蹄,大陆医界生财破相 2013/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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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烂尾新闻 | 2013年上半年烂尾新闻

2013年的上半年,一波又一波的新闻让我们目不暇接,有的被盖过去了,有的被晾在一边了,有的变得更烂了。对于烂尾新闻,我们能做的是不断地将这些沉下去未解决的问题提出来,拒绝遗忘,拒绝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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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人民监督网被封 创办人朱瑞峰消失

朱瑞峰反腐爆料非常严谨,都是真凭实据。雷政富和范悦都是他引爆的。 据网友爆料,人民监督网遭封。创办人朱瑞峰的新浪、搜狐、腾讯微博均被销号,引起网民的关注。 据新浪微博实名认证为历史学家的作家草军书表示,15日,朱瑞峰爆料福建某市长进京喝花酒。随即微博ID便消失。 作家草军书还表示,朱瑞峰反腐爆料非常严谨,都是真凭实据,曾首度曝光雷政富不雅视频。由他创办的人民监督网就曾遭百度屏蔽。 经香港文汇网记者核查,该网站的确无法登陆。而朱瑞峰的三个微博确实无一存在。 据互动百科上的资料显示,人民监督网由公民记者朱瑞峰创办于2006年6月,2007年5月,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成立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人民监督网成立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公民监督权条款,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揭露了各地众多贪腐大桉,49名厅级以上“活老虎”高官,32名处级以下贪腐官员被监督曝光。导致三分之二官员被党纪处分、免职、撤职或送进监狱。 网民在微博平台纷纷发文,关注朱瑞峰的处境。 孔智勇-:【寻人启示】 一天之内“失踪”了两个人,有人知道许志永、朱瑞峰的下落吗? 性感美狐狸_Fox:朱瑞峰记者爆料好多贪官,高官,微博被封,人民监督网被封,出现安全隐患。真为他担心,发微博的同时我都怕被人肉。 衛星DFH:朱瑞峰报道举报贪腐官员的真实性很高,国家的纪检司法机关为什么不保护?并且不制止封杀网站的人? y-j-b201007:成涛漫画: 朱瑞峰被删号了?!这说明他们不想打老虎,他们想打武松!/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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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十 | 章立凡:需要从法理上确定政协的监督机构地位

作者: 章立凡  |  评论(0)  | 标签: 两会 , 政协 , 监督 , 普选 , 章立凡 提案颇多落实无几 政协委员的尴尬 记者: 张楠 | 北京 2012年中国“两会”,随着星期六全国政协会议的开始,拉开了序幕。来自各地的2200多名政协委员,提交了近800件提案。不过,一些委员对于以往的提案迟迟不予落实提出抱怨。有分析人士说,在现行体制下,政协委员很难摆脱目前的尴尬地位。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早早就准备好提案了。今年他一下拿出10件提案,内容涉及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国家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小产权房的处置、农民自主城市化以及电动汽车的商业化运行等。 *蔡继明:提案回复多 落实少* 记者注意到,有些建议,蔡委员已经连续提了好几年。他解释说:“政协委员提案不能只提一次,一定要反复提,反复提才能引起重视。土地制度改革提了两三次了,小产权房这是第二次提。” 蔡继明的尴尬并不是孤立的,其他委员也有类似抱怨。《南方周末》援引政协委员的话说,对于委员们的提案,回复多,能够真正落实的,相对较少。 按照规定,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后,有关部门必须以书面、约见或者电话形式给予回复。 蔡继明说,提案大都有回复,比如说“您的建议很好,我们会认真考虑”,至于采不采纳,就不好说了。 他说:“提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建议。建议他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提案是100%回复,但是往往一个小处长就回复你了。” *政协委员避免碰触敏感问题* 对于一些重大但又敏感的问题,政协委员们甚至连碰也不碰。蔡委员说:“腐败肯定是老百姓觉得不满的。但是政协的发言里边公开讲腐败的几乎是没有,而且不允许在大会上发言。真正直接讲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没有。” 中国的政治协商会议是个咨询式机构,也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有人把政协比作“政治花瓶”,还有人视政协委员为荣誉头衔。 据《南方周末》报道,2010年“两会”上,倪萍委员的一句“我爱国,我不添乱,从不反对或弃权”,引起外界对于政协委员角色的争论。 *章立凡:政协委员地位尴尬* 北京历史学者章立凡说,他曾跟梁思成的儿子梁从诫聊过当政协委员的经历。 他说:“他在当政协委员期间,经常有一些被认为出格的提案。这些提案根本不会被进入文件系列,而且他也不断地得到劝告:‘梁先生,您的意见是好的,但是这些东西我们不能给您发。’实际上,政协委员地位尴尬。” 确有许多委员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一位要求匿名的政协委员对《南方周末》说,很多问题明知道很难,但还是得说,哪怕当年不能推,过几年能够推动也好。 记者参加“两会”报道的体会是,政协委员往往比人大代表更敢说话。去年“两会”期间,记者旁听九三学社的讨论,就听到委员们就高铁大跃进所发表的反对意见。 今年,九三学社中央建议“三公浪费”入刑。《新京报》说,九三学社的提案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纳入《刑法》调节范畴;“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决定官员仕途。 九三学社的数据显示,中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达3000亿元,挤占了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学者:政协应是监督机构* 章立凡认为,很多政协委员都是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愿意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政协毕竟是个统一战线组织,委员的产生没有民意背书,不能真正行使监督权。 他说:“我觉得,如果说要改变政协这种尴尬的现状,就需要加强政协的权力,把它作为监督机构正式的用起来。在历史上它曾经是一个制宪会议,我们共和国的合法性就来自于第一届政协。我觉得,需要重新从法理地位上确定政协的地位。这样,政协委员的议政才有意义。” 章立凡说,1956年,中共高层和民主党派曾有磋商,希望启动两院制,并把政协变成一个监督机构。 但是,由于1957年的反右斗争,这个构想没有实现,两院制还被当作右派言论受到批判。章立凡说,实际上,那是中共党内高层刘少奇的主张。 他表示,期待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通过普选产生。他说,委员和代表的产生方式决定了他们发言的力度,否则底气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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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监督保障教育经费,两手都要硬

监督保障教育经费,两手都要硬 文/魏英杰 央视记者在安徽界首市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些农村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和上报统计表的人数对不上。一个通过虚报在校生人数套取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现象,因此被曝光了。 这问题一点都不奇怪。读过历史就知道,清朝治理河道的官员还会故意使坏,让河道决堤,这样才好贪污朝廷的治河费用。毕竟,钱上面又不会写,这是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不能乱动。只要是钱,如果没有严格的审计、监督程序,就很难提防经手部门及相关人员伸出黑手。 所以,发生这类现象,首先只能从资金管理和监督上找原因。 当地套取国家补助的手段其实很拙劣,形同公开化。因为,实际学生人数和报表数字不符,只要稍加核对,谁都能看得出来。这表明,有关部门要么是有意睁一眼闭一眼,要么就是睡着了。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这大概是因为,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虽由国家和地方按比例分担(东部地区按财力状况分省确定比例),但在资金管理上只能是以地方为主,这就给地方相关部门提供了合谋骗取国家补助的机会。 2005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要做到公开透明,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如果能够做到这几点,套取国家补助的现象肯定会大为减少。如今看来,相关改革不仅让广大农村孩子受益,由于不够“阳光化”,还让有关部门和人员搭了便车。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遏制。否则,最终受损的不光是国家财政,还会是近年来推行的农村义务教育新政。 除了从监督管理上找原因,还应进一步审视相关改革,并加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大方向是对的,加大财政投入当然也是“实现真正意义的免费义务教育”(温家宝语)的必要措施。但怎样才能让地方不仅有决心、而且有能力落实相关措施,在具体做法上值得考量。目前做法已考虑到中西部和东部的财力状况不同,即便如此,还是可能出现部分地方因财力不足而侵占、骗取国家补助的做法。这就需要加大改革力度,让地方政府充分保障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与投入。 界首市教育主管部门套取国家补助的做法,已经涉及违法违规。话说回来,这些钱既可能被相关部门侵占瓜分,却也可能是在上级部门默许下,拿来填补教育经费亏空了。这种情形即使没有发生在当地,却有可能存在于其他地方。毕竟,地方财力不足或教育投入不到位,就很容易发生类似情况。因此,做好教育保障资金监督管理,让地方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这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这样的话,才能真正贯彻相关改革精神,让免费义务教育走得更好。 应该说,一旦地方政府充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除非相关部门利欲熏心,否则也就没必要去骗取国家教育补助了。 201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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