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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对文革的四种判断

   谢谢大家参加今天的交流。文革是一个很大的话题。屏幕上的每一个题目都要花很长的时间。我今天只会想到哪里讲哪里。之后的互动大家再提问。   文革在今天的中国越来越被扭曲。既被赞扬的人扭曲,也被否定的人扭曲。我们知道改革一开始是以否定文革开始的。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最近提出:改革共识基本破裂【《孙立平:改革共识基本破裂》】。我认为,其实改革是关于“走出哪里”的共识,“走向哪里”我们从来就没有过共识。至于走出文革,则是全社会的共识。在这一点上,我们和东欧的改革很不一样。   改革初年,当局就否定文革讲了好多话。但是他们发现,按照他们的话语逻辑,很多东西很难讲下去。现在就当作历史上没有这事。民间对文革的印象,则是当年否定的镜像。官方文革解释的困境和民众的想象共同构成了今天的文革印象。于是演变成以下四种观点、两个逻辑的描述。    一、体制内肯定。 体制派不见得就在体制内。当然这一派也可以叫做左派。大陆的左派和世界的左派有很大的区别。在大陆的左派中,对文革肯定和否定又构成另一个维度。肯定的左派认为文革是个继续革命的伟大创举,文革的目的是铲除走资派,保证红色江山。这种人对邓小平的改革持最大否定。他们颂毛反邓,肯定文革而否定改革。   这种观点在改革初年是没有市场的。我说过,文革达到了负帕累托效应。这场运动几乎把全社会上上下下各个阶层所有人都得罪了。没有人认为文革是好的。而体制内肯定这一派的观点最早在海外起源,部分原因可能是他们没有受到文革太大的冲击。海外毛派曾经对四人帮被捕表示过强烈抗议。江青诞辰一百周年的时候,美国还上演过话剧《江青》。   现在这一派在大陆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这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邓江改革的弊病激起的广泛民怨。另一方面由于新一代国人对毛的害处没有切身的体验。俄罗斯有句谚语说得好:“死人都是好的”。这是一种对过去的玫瑰色幻象。这种对文革的想象源于对现有体制的不满,尤其在青年大学生中尤其流行。我不知道今天在座的大陆交换生们怎么想,至少在北京的很多高校,这种观点是相当有市场的。很多人都希望再来一次文革。他们对当权派有相当的反感。    二、体制内否定。 邓小平在文革问题上观点略微偏向于党内民主派,至少在他复出后的早期。他对文革的反省,还是比较早的。邓小平认为,文革是几乎断送我党江山的鲁莽之举。陈云也是持这种看法。这种观点的另一面是:对文革前十七年充满了好感。基本他们上是肯定前十七年,而否定文革。但是后来邓退回去了。不过即使是邓,认识上的基本格局也没变。他认为文革最大的悲剧就是冲击了“走资派”。这种观点回避了前十七年的社会矛盾。把文革全部归结于毛的多疑和胡闹。归结起来,这一派对文革的主要认识就是:文革就是反当权派。   显然,他们对文革后期当权者迫害群众、造反派的行为闭口不谈,甚至持肯定态度。邓和陈云的最大区别是:邓认为整个文革期间活跃过的都不是什么好人。而陈对“八旗子弟”(既现在的太子党–陈注)非常有好感。这些贵族红卫兵,专整黑五类等社会的弱势群体。这种人的累累罪行,但社会对这些从来不清楚。他们现在正在中国活跃,我在此也就不点他们名字了。邓小平对这些人没好感,主要还是因为邓刘(少奇)两家的后代,大部分没有和他们一道取得政治优势,也就是没赶上趟。   在体制内否定者看来,文革的教训就是:决不允许任何人挑战当权派。于是文革的混乱常被看作是民主的罪过,在现今中国被当做中国民主化就会混乱的主要证据。不可否认,文革时期的确有比较变态的言论自由。不过这种畸形的自由在民主墙之后就被明令取缔了。邓号称取缔这种自由是否定文革的起点。同时废除了一九五四年宪法以来的游行示威罢工的权利。其实本来这些权利也一直没有,不过在文革期间,毛需要实现混乱的局面(从而达到打击走资派的目的–陈注),于是只要在毛划的一些禁区之外,冲击地方当局的抗争还是有相当的自由。   这种观点的延伸,就是对旧有意识形态民粹色彩和革命色彩的厌烦。大家可能不知道,九零年的时候有过一个所谓太子党纲领。他们宣称,我们国家是有执政者的利益的,这种利益当然和人民的利益不一样的,我们不能放纵人民。很吊诡的时,这种庸俗的,充满既得利益色彩的反文革主张,竟然从反面使群众对文革那种自由打击当权派的美好景象产生了想象。   当然,当局察觉了这一点。于是越来越趋向于回避文革这个话题。肯定文革也不合适,批判文革也带来困扰,不如不要提。    三、反体制肯定。 从最近来看,煽动文革狂热可能成为未来党内的一张牌。持反体制肯定的主要是海外一些由当年造反派演变为现代民主派的人士。如杨小凯和刘国凯。杨曾经写过很有影响的一篇文章叫做《中国向何处去》【杨小凯:中国向何处去】。杨由于这样的经历,对不妥协的造反派持有很高的敬意。他认为造反派从社会学上,从思想上,与后来的持不同政见运动有一脉相承的延续性。   这种观点重要特点是反毛,但肯定群众。文革期间虽然有毛的煽动,但人民对体制的不满是更重要的因素。我们一般说文革是十年,但在其中允许老百姓造反的只有很短时间,刘国凯就有所谓的的三年文革论。九大后文革逐步建立秩序,文革就结束了。实际上照我看来,真正群众意义上的文革只有一年多,就是说允许老百姓造反的话。从六六年十月到六八年六七月间。这段时间的情景,在我们的话语中是文革的典型代表。   这种观点与陈云最为对立。一,反体制,陈肯定体制。二,肯定文革,陈否定。造反派和保皇派,陈反感造反派,同情保皇派–红色红卫兵。而杨对老红卫兵恨之入骨。   他们对邓小平也有相当大的反感。但是与一般民主派不一样的是,他们对邓仇恨的因素夹杂着邓在改革初年对造反派的清算。他们对等的反感在两个层面中凸显。他们不完全否定改革开放。他们对邓的厌恶如果不是有甚于,至少不亚于对毛的反感。    四、反体制否定。 国内自由知识分子,党内老干部,不仅否定文革,而且否定造成文革的体制,即前十七年。这点与刘国凯有类似。胡(耀邦)赵(紫阳)也有类似。他们把反思的界限推到了六六年之前。这点上造成了八十年代一系列事件中,邓与胡赵分手了。更恰当地说,是胡赵在中国大分裂中脱离体制。他们最严重的对立面是体制类肯定(毛派观点)。他们更强调文革的意识形态原因。保皇派比保守派更为腐朽。和陈云对立。他们和杨刘不同,哪怕造反派有社会学意义上的肯定,但是是从原教旨主义的角度的抗争,而非从民主进步的观点。他们认为:文革的造反派,哪怕不是奉旨造反,也不能说近代持不同政见运动。更像是农民造反。他们反对把造反派和新启蒙运动挂钩。   四种观点在近三十年是有所起伏的。最近二十年的趋势,总的是体制性的否定越来越向典型化发展,但越来越说不出口,越来越脱离现实要求。在文革中,邓失势比较早,把文革中此消彼长的一系列势力都看作是捣蛋分子。邓之后整了很多保守派。只有我的家乡广西是造反派从来没有掌权的地方。当权派在文革中后期对造反派的镇压也特别厉害。八四年前后,邓松了口,处理问题,否造反派否保皇派。现在在广西已经成为禁区。   全国而言,贵族红卫兵现在大量进入高层。他们很多人参与过文革初期的对群众的镇压。邓实际上反对启用这些人。而这些人本来在邓江时代也没什么活动空间。但是陈云是这些人的总后台,陈认为:“我们的子女靠得住”。   九二年之后,一方面在经济战略上,陈云主张彻底失势。陈主张计划经济,但也是反毛的,因为毛也不搞计划经济,毛就是胡闹经济。在政治领域,尤其是在人事组织,九二年之后随着邓老去,很多高干子弟,特别是出身于与造反派对峙的保皇派,大量从政。陈云留过苏,陈云反毛并不是因为毛搞斯大林式经济,而是毛胡来,搞乱了斯大林式的经济。赵的回忆录中,对陈在改革初年非毛化的贡献给予肯定。我们所知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总后台实际上是陈。而邓在文革后复出比陈慢。邓在改革开始并没有对文革放炮。赵提到,陈在骨子里非常亲苏,他认为苏的计划搞得非常好。他认为陈反毛包括对毛晚年的外交上的不满意:联美反苏。陈认为苏联怎么着也是社会主义国际。和苏再怎么闹也不应对立。陈站在苏的立场上,这正是中国改革不同于东欧改革的不同点。我们要看到,中国非毛化一开始就是两种势力的合力。   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当权派立场越来越得势。今天的当权派不仅比过去更腐败,由于他们现在搞市场经济改革,更像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当年的走资派的确很冤枉,但今天名副其实。他们的事实坐实了毛当年的指责。于是,现在当权派就不提文革,希望人们忘掉文革。他们对文革采取总体失语的合乎逻辑的选择。这是现在的当权派和邓小平时代最大的区别。邓小平当年可是高调否定文革。   但是他们不讲,老百姓不会不讲。他们自己失语,又不许自由民主派谈文革。于是,中国对文革的话语权,越来越落入毛派手中。尤其是在网上。   老百姓对官僚的怨恨远远超过当年,他们害怕再来一次文革,但又对毛派投鼠忌器。他们唯一的指望,就是把毛左的仇恨引向无权无势的自由派知识分子。这种手法和毛发动文革非常像。刘少奇当年就揣测了毛的心思,想依靠群众整无权无势的知识分子。想依靠官僚整书生。    毛泽东为什么搞文革?   罗列极权国家的整人几种手段:如对自己人,用斯大林式整肃;对群众,用反右。从中我们看到,发动群众整当权派是非常罕见的手法。我反对纯粹用毛的理想主义解释文革。毛是个理想派确实有很多理由。但是,中共很多的大运动用意识形态不能解释的。比如,在经验统计上,暴力土改流血越多的地方就是越不需要平均地权的地方,比如老苏区。如果单纯因为左的意识形态,这一点无法解释。   关于七千人大会。毛曾经对阿尔巴尼亚国防部长巴鲁库说:七千人大会后,我意识到要把刘少奇干掉。最近的研究表明七千人大会原来想开成一个重新拧紧螺丝的大会。毛本来想要在会上克服所谓分散主义,重新开始粮食征购。并不是想让大家出气的大会。原来只打算开十天,结果开了二十八天。征粮指标不仅没提高,还减少了。   我认为七千人大会是毛自延安整风运动以来,从来没遇到的被周围一致抵触的情况。用江青的话说,毛当时是憋着一口气的。毛感到从上到下一致的反对。   不过,上下的怨气是有区别的。老百姓角度来说,怨左不怨毛。他们对毛本人并没有强烈的反感。也即是说,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但是刘等反毛不反左。他们拼命维护体制,并且不希望毛胡来。   毛害怕这两种力量结合。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什么呢?就是让这两者干一仗。从而既保住左体制,又保住毛皇权。由于不怨毛与不怨左的情形的确存在,有空隙,所以毛的操作确实可行。   同时有这两种不满,就不能用反右或斯大林整肃式运动。如果仅想压制民众,毛本来的确可以用运动的手段达到。当年刘搞反右就是揣摩毛心意。   于是,毛先用群众搞刘派。再用靠这个手段实际拿回来的权力搞群众,上山下乡之类。但玩的太过火,文革末期,两股力量竟然结合了,就变成了走出文革的共识。   但是这两股势力最终还是要分家的。我们看到,八十年代,邓和胡赵本来企图调和这两股势力,但不幸的是,他们自己最终在八十年代也分道扬镳了。邓站陈云这边,赵站民主派这边。   我个人认为,文革中最重要的事实是:当权派整民众远远比民众整当权派来的残酷。主流说法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只强调当权派被整。这很不合事实。   更加荒诞的是,文革前期那些武斗学生领袖其实后来是被毛本身关起来的。但一直没判刑。邓上台后把他们正式判了。但他们反而怨邓不怨毛。的确很荒诞。   文革死人最多的,不是造反,也不是武斗,而是官方的大面积镇压。当时每天墙上都贴着很多死刑名单,每个名字上都打个醒目的红叉。我每天走街上看过去,看不见具体名字,但是看见一排墙上,很多叉。   毛的这些创造,实际上来源于中国法家的法术势。毛自己就承认自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当年毛还搞群众运动,评法批儒。包括我,都是在毛当年的号召下才读韩非子的。我的古文能力也是被那时毛培养的。你看了韩非子你就知道,韩非子确实是集整人的集大成者。我在西方的著作中从来没有看到媲美韩非子的权术著作。我认为,只要是理想主义者,都对人性有高调的预期。但我认为毛对人性就完全没有信心。但你很难说毛是个彻底的政治流氓,他还是有一定的理想主义性格的。但是很难去定位,在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和彻底的流氓之间,有很广阔的空间。   可以发现,毛宁可牺牲自己的道德魅力,也要选择智力高点。比如,当年反右时号称的阳谋论,他宣称这些都是他早就计划好的。这么一说,他不完全就是个政治流氓吗?但毛为什么要这么说?我认为毛一开始并没有想到后来,他一开始的确是真心希望群众给党提意见的,也就是说,毛没有他自己讲的这么坏。但他不知道这样讲对他的道德形象的破坏吗?原因是,他不能容忍别人对他智力上的怀疑。斯大林在《君王论》上有这么一条批示:“令人恐惧比受人爱戴更伟大。”我认为韩非子这本书的主题思想就是这个概念,毛的政治逻辑也是这样。   我不否认毛的理想主义因素,但这对于历史来说,太不重要了。   这一点,就是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是一个要面对的问题。   (本文是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国立清华大学人社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课程上的讲座文字记录。未经秦晖教授审阅,纯粹是私人记录。)文章来源于共识网: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sjd/lsjj/article_2012012052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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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中国“站起来了”的历程——民族主义的实践

 【民国历史的不同面相之四】     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中国都进行了正确的“站队”,成为战胜国之一,这是民国外交的巨大成功,对“中国站起来”具有重大意义。对此,我们不能不给予公正的评价     关于民族、民生、民权的“三阶段”说     民国历史上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进步,还是在民族独立方面。曾经有人在谈到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时说: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在中国意味着三个阶段:毛泽东时代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实现了民族主义;改革时代中国人民富起来了,实现了民生主义;今后的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解决民权主义的问题了。   1945年6月26日,董必武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在旧金山召开的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上,签署《联合国宪章》。 (联合国网站/图)     这个说法的确有见地。尽管民族自立、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在中国的具体实现(含将来可能的实现)时间,有不同的说法,但实现的先后顺序,大概就是那么回事。只是要补充两点:     一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并非只有“民族”的含义,“民权”的含义恐怕更重要,如果民权主义不能实现,最多只能说“中国站起来了”,那和“人民站起来了”还是大有区别的。而“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仅从简单的语义上讲,也应该是两者的共同实现。     如果只讲“中国站起来了”,那么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一直就站得很好,现代民族解放的目标如果只是回到那种状态,还叫什么“新中国”?何况仅从领土上讲,今天的中国比鸦片战争前的清帝国不也还差得远吗(仅从外蒙和外兴安岭两个方向就不言而喻)?因此我们应该明白,现代民族主义的本质本来就是“国民主义(nationalism),而不是“国家主义”(statism)。     二是,即便仅就“中国站起来了”而言,它“实现的顺序”与“争取的顺序”也有所不同,争取民族、民生、民权的斗争,应该说是同时开展的。中国人争取民权的历史,却并不比为民族、民生的斗争晚——如果不是更早的话。     辛亥革命的直接目的,就是推倒皇权,争取“民权”,实现民主共和。虽然这一革命的“民族”色彩也很突出——有些人认为更加突出,但那主要是“驱逐鞑虏”、“排满兴汉”的民族性,与后来“中华民族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不是一回事。而且辛亥时期,无论革命派、立宪派乃至清廷新政派,都对庚子时的“反动排外”记忆犹新,十分反感,因此这时的斗争,各方都对列强示好,不能争取到列强支持,也是希望他们中立,至少并没有摆出对抗姿态。     民国时期的外患主要来自日、俄     但民国建立后,中国与列强的国家利益矛盾就凸显出来。尤其是日本与俄国这两个近邻,给中国带来的“外患”,是晚清以来前所未有的。可以说,民国时期的中国,对于其他列强,只有把清末丧失的权益收回多少的问题,没有进一步丧失的问题。而日俄两强的胃口,却比清末时更大,民国政府对日俄的抗争,是极为艰苦的。     而且,这时日俄两强的侵华,与晚清西方列强的侵华,性质上也有所不同。后者主要是谋取“在华利益”,尽管很多确实是不正义的强权利益,但是他们并不想灭亡中国,把中国变成他们统治的殖民地;他们与中国的战争是局部性的,中国战败后丧失给他们的主要是藩属和边疆,除了香港和各地租界这类据点,没有涉及汉族居民为主的大片土地。     日本就不同了,不仅清末就通过甲午战争割去了台湾(以汉族居民为主的一个省),进入民国后,胃口更加膨胀,先是提出“二十一条”,然后出兵侵占东三省,最后更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在其自以为得手时,竟公然叫嚣不以民国政府“为谈判对手”,摆出一副吞并中国的架势。“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诚非虚语!     俄国方面,虽然在民国时期经历了由沙俄到苏俄的变化,但其对华野心完全是一脉相承。     晚清时,俄国就是列强中侵占中国领土最多的一个,而且也是首先对大片汉族居住区——东北——下手的,日本人可以说是其学生。日本侵略东北的两大先遣力量“满铁”和“关东军”,就是沿袭俄国东清(中东)路和远东军的先例。如果不是在日俄战争中失败,东北就是俄国人的了。     进入民国后,日俄两国在东北也是且斗且和,但都以中国为牺牲。苏军1929年借中东路事件大举入侵东北、攻陷海拉尔等地、重创东北军的“成功”,不仅为两年后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奠定了信心,而且连事变的借口都为日本人所复制:两年前,苏联人出兵,借口是中国侵犯了他们的铁路权益;两年后,日本人制造“柳条湖事件”,也说中国破坏了他们的铁路。     更有甚者,苏俄在武力挫败中国收回中东路权益的企图,严厉报复了中国之后,却把中东路全部卖给了日本,后来更成为轴心国以外承认日本人制造的“满洲国”的惟一重要国家。     更严重的是,俄国虽然在入侵东北上输给了日本,但在中国北方和西北却取得了更大的成功。清末民初沙俄策动蒙古“自治”,民初北京政府出兵重新控制蒙古、恢复主权后,苏俄又挥军入蒙,击败中国军队,使蒙古“独立”,并从此驻重兵于蒙古,直到苏联解体,使蒙古成为苏联的卫星国,并附带吞并了悬隔于蒙古以北的大片中国领土唐努乌梁海。     此后,苏俄先与日本交互承认满、蒙“独立”,实际上是联手瓜分中国领土,后借日本濒败之际,参加对日“最后一战”,不仅把日本败后中国收回的东北权益又切去了一块(中东路、旅顺大连等),完全恢复了沙俄在东北的昔日“光荣”,还借中国内战之机,先后要挟双方承认蒙古独立,从而成为列强中惟一成功地把侵华成果永久化的国家。     盛世才投靠苏俄     而更少被今人提到、但绝非不重要的是:苏俄在西北也曾取得了不亚于在蒙古的进展。     1930年代,苏俄出兵干预新疆内战,扶植盛世才成为“新疆王”。盛世才治下的新疆,虽未宣布“独立”,但完全脱离民国中央政府的控制。苏联不但给盛世才大量军援,还派出苏军精锐机械化部队,常驻新疆——不是驻在国境附近,而是驻在新疆面对内地的门户哈密一带,明摆着就是防范内地中国军队入疆。     那时的新疆,拒挂中华民国国旗,而挂盛氏政权的“六星旗”,新疆不理会中央政府,完全自行其是地发展“苏新关系”、签订各种投靠条约。盛世才本人还秘密加入苏共,持有1859118号党证,并立下效忠誓词。新疆境内的五个苏联领事馆和大量苏联顾问,成为盛氏的“太上皇”,而苏联中亚也公然设立了五个不属于中国外交部的新疆“领事馆”。     盛氏新疆不仅体制高度“苏化”,甚至还按苏联的步调,在新疆内部搞“肃反”、“镇压托派”之类的政治清洗。现在人们都知道盛氏“背叛革命”后杀害了毛泽民、陈潭秋等中共烈士,却很少提到他“革命”时就按共产国际旨意,大搞“红色恐怖”,自行杀害、捕送苏联杀害和配合中国的“斯大林派”,杀害了为数更多的“托派”,包括俞秀松、李特、黄超等著名中国共产党人和杜重远等左派人士。     所以毫不奇怪,当时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曾有名言:“人常云,不到西北,不知中国之大;可再加一句,不到西北,亦不知中国之危。”蒋介石则将新疆与东北、外蒙一样视为外国占领区:“新疆已成为东北,当忍之。”(转引自王建朗:《试论抗战后期的新疆内向:基于〈蒋介石日记〉的再探讨》,《晋阳学刊》2011年第1期)     当时人们心目中,新疆与外蒙一样都是苏联控制区,则不言而喻。虽然没有公开宣布“独立”,但事实上盛世才确曾建议新疆独立后加盟苏联,只是苏联认为时机未到,没有同意而已。可以说,那时盛世才依附于苏俄的程度,比伪满依附于日本、外蒙依附于苏联的程度,或许稍逊一点,但是比据称是“日本走狗”的张作霖、段祺瑞,则高出不知几个数量级,南京民国政府受英美影响的程度与之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了。     从国家主权的角度讲,新疆、蒙古与东北,当时无疑都是最能体现中国“到了最危险时候”的典型地区。     因此,整个民国时期“中国站起来了”的斗争,对象主要就是日俄两强,向西方列强“收回权益”,只是次要的问题。这是认识民国时期中国所处国际环境的一个基本点。     国内斗争、列强争夺与国权维护     而当时中国国内所处的乱世,对于外争国权而言,也有两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中国的“内乱”自然影响对外御侮的能力。中国参与逐鹿的各派政治势力,都不同程度地借助外援,而所有的外援无论打着什么旗号,也都不是“无私”的,都有“藉仗义之美名,阴以渔猎其资产”(谭嗣同语)的动机,也都借参与中国内争来扩大自己的势力。     但另一方面,逐鹿的各方为争取政治合法性,又都不同程度地把反对“帝国主义”(主要是国内对手所依附的列强)作为“政治正确”,并抨击对手的对外依附。在没有真正的多党宪政的情况下,这种互相抨击也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多元制约,从而确实也对各方扩大对外依附的可能性构成抑阻,不像大一统时代那样,无所顾忌的皇帝可以忽而向所有列强“同时宣战”,忽而又“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同时,各方列强的在华角逐,对他们各自的企图也是一个多元制约因素。尤其是,为了支持他们各自扶植的力量,常常会“归还”一些已攫取的权益,以增加这些力量在国内斗争中的政治合法性。     抗战时期,日本与英法等西方国家都竞相放弃租界、治外法权等在华权益,苏联在1949年与新中国的谈判中承诺减少其在东北的权益,都是这方面的例子。当然,日本人把权益“归还”给自己的“儿皇帝”,只是作秀而已,但西方列强与苏联的上述行动,显然是有利于中国的。     那时,日、俄两强在中国扩张势力,都打着帮助中国对抗“西方帝国主义”的旗号。当然,他们彼此也支持自己在中国的依附者对抗对方的扩张。而当时的欧美列强,英美法在华基本上没有大的矛盾,德国本是野心勃勃的后起列强,从巨野教案、攻占青岛、挂帅八国联军、渗入胶济沿线,19-20世纪之交其在华扩张势头之猛,堪比日俄。但是德国在“一战”中战败,终止了这一势头。     此后,德国虽在欧洲重新崛起,并与英法对立,在中国则由于利益不多,与处于利益守势状态的英法也没什么冲突,因此除了在二战中因同盟关系挺日反英法外,在民国的大部分时期,德国也属于在华“西方”阵营,甚至在早期中日冲突中,从参与李顿调查团到不满南京大屠杀,德国的态度也与英美相仿。     所以,那时列强在中国,主要就是日、俄、“西方”(以英美为主)三方角逐。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对抗日、俄侵略扩张的斗争,容易得到西方的同情。这种同情,虽然也并非“无私”,而且由于美国的孤立主义和英法的守势,在除抗战时期以外的多数时段,都显得软弱无力(用当时批评者的话讲,就是有“绥靖”倾向)。     但另一方面,同样正因为美国的孤立倾向和英法的守势倾向,英美法借帮助中国抵抗日、俄为名,扩大自身对华侵略的危险,可以说很小,而在关键时刻(如华盛顿会议和抗战时期),他们一旦放弃孤立和守势,对中国的助力确实很大。     相反地,在中国向西方列强收回权益的正义斗争中,日、俄不仅不帮忙,反而构成更大的阻碍(说详下),而日、俄打着帮助中国反抗“西方”的旗号扩张自己势力的险恶企图,则很容易鱼目混珠,国人如果把握不住底线,就会构成致命大害。     苏俄支持孙中山、盛世才时都打着“反帝”旗号,自不待言,日本人也擅长玩这一手,它发动侵华战争的理由,居然是要从“白人帝国主义”的控制下,“解放黄种人”,团结“大东亚”各国,来摆脱“西方殖民主义”的压迫。日军在攻占西方租界时,曾强迫白人拉黄包车,让中国人坐着招摇过市,接受欢呼鼓噪,以煽起“大东亚”的“反帝”情绪。     伪满、汪伪也都以“反帝”(英美俄)作为投靠日本人的借口,就像盛世才以“反帝”(英美日)作为投靠苏联的借口一样。     评价民国时期外交的标准     平心而论,当时中国国内真正“自力更生”、除思想影响外没有受到外部实力支援的政治力量,大概只有“第三方”,即知识分子为主的中间派,其成员在思想史上可能颇有影响,在当时的政局中却不成气候。     而成了气候的力量,第一都有武力,第二都要借助外援。所以简单地贴“爱国”“卖国”的标签,恐怕是不管用的。从有利于“中国站起来了”的角度讲,评价它们的标准应该有这么几个:     参加1945年联合国国际组织的中国代表团成员合影。代表团正式成员10人,团长是行政院代院长兼外交部长宋子文。自左至右,分别是施肇基(高级顾问)、胡 霖、董必武、顾维钧、宋子文、王宠惠、吴贻芳、李璜、张君劢。魏道明、胡适不在其中。胡适因为不同意苏联提议的常任理事国具有一票否决权的主张,未在宪章 上签字。 (联合国网站/图)     第一,对外依附的程度,是像伪满、汪伪那样完全是“儿皇帝”,像1942年前的盛世才那样基本是外国代理人,还是像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那样基本上独立自主,只是在“弱国无外交”的情况下,才有对外妥协之举?     第二,对外依附的代价,尤其是在一些明显有损于中国、却有利于自己党派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问题上,持何种态度?外援并非“无私”,通常都是有“代价”的,而且这个代价不只是“口惠”,必须是“实至”,能够做到这一点,必须有相当权力。所以历史上的专制者都是“爱国”的——“国”几乎就是他家的私产,他岂能不爱?但同时也只有他们最能“卖国”——老百姓想卖也卖不了呀。孙中山在密谋革命争取外援时,曾对日本有很糟糕的许诺,但是当时的孙中山是在野力量,没有什么权力,日、俄在华攫取的权益并非是他奉送的,如果他当政后真的这样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而宁可自己失败,也拒绝出卖国家权益的正面典型,则是盛世才在新疆的前任金树仁。在新疆出现反金政变时,苏联曾表示愿意出兵为他平定事态,条件当然是金必须像后来的盛世才那样,听命于苏,金的部属多希望他接受,但金宁愿失败下野,也拒绝引狼入室,并毅然向部属发出通电:“我不能图一时之快,遗万世之讥。诸君应以地方为重,勿以我为念。”     金氏历史上有功过是非,但此举确实难能可贵。     民国时期其他的一些势力,就不能像金树仁那样决断,为取得外援,他们愿意付“代价”,但也还是有底线。例如,张作霖就是有限地依附日本,但不愿越过底线,最后遭遇皇姑屯之祸。孙中山当年为争取苏联援助,也付出了代价,但他的底线更是明确,从今天披露的档案看,他与苏联的矛盾其实很大,如果他晚去世几年,他的“联俄”能否联得下去确实是个问题,这不仅仅是谁“背叛”与否的问题。君不见就连陈独秀,这个中国共产党的创党总书记,最后都被苏联“逼反”了吗?     第三,对外依附的选择。从理想角度讲,不靠外援或只接受“纯洁”的外援而振兴国家,当然具有道德美感,但其实很难做到。然而即使接受了不“纯洁”的外援,并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依附状态,选择仍然是重要的。     民国时期的一些汉奸,以“曲线救国”来为自己卖身投靠的恶行辩护,当然令人不齿,不过我们也确实看到,中外历史上的确有很多通过忍辱生存,终于实现国家东山再起的案例,有的是对敌忍辱以求最终灭敌——典型的就是我国古代越王勾践的故事,有的则是通过依附于某个列强,“以夷制夷”战胜敌人,甚至还有依附外力先击败自己的同胞,然后自己强大起来再把当初的“主子”干掉的。     当年莫斯科大公投靠蒙古金帐汗,靠蒙古人撑腰,狐假虎威地统一了罗斯诸国——包括击败了不肯屈服于蒙古人的罗斯同胞诺夫哥罗德,最终壮大到把金帐汗国也打败了,莫斯科公国就是靠这种不光彩的办法,成功“崛起”,变成了沙俄帝国。     其实莫斯科大公当初投靠蒙古人,攻打不屈的罗斯同胞,确实很像是“汉奸”行为,但是这当然不能给我国的那些汉奸提供解脱理由。     关键就在于,这种“对外依附的选择”,又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从功利角度,在国际政治环境中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国家权益发展的依附对象。     莫斯科大公投靠的蒙古汗曾经强大了很长时间,长到足以让莫斯科在其卵翼下坐大,但后来蒙古人又“适时”地衰落了,坐大后的莫斯科得以反客为主。否则,蒙古汗要是像汪伪投靠的日本那样很快就垮了,莫斯科就可能成为殉葬品;而如果蒙古汗一直强大,莫斯科就只好一直做儿皇帝了。     二是从价值角度,选择最有利于本国社会进步的依附对象。     莫斯科的故事发生在野蛮的中世纪,那时它所处的交往环境中,并没有什么更先进的文明(蒙古人在宋朝看来是落后的游牧民,但与当时诺曼海盗遗风之下的罗斯诸国相比,并不落后,后来罗斯的赋税制度就是跟蒙古人学的)。     如果换到近代,假如某国依附于纳粹德国而壮大,而且为虎作伥击败了民主国家,即便它像当年的莫斯科那样成功,这种成功难道不可怕吗?当年汪伪投靠的日本法西斯,正是这样的邪恶势力。像南京大屠杀这样凶残的大规模暴行,英美法是干不出来的。     被侵略、被殖民,当然是坏事,但正如反对专制并不排除对不同的皇帝有不同评价一样,当年日本侵占英治下的香港,香港人民并没有认为只是换了个“主子”,而是支持港英抵抗的。香港同胞对港英时代的感受,当然不同于韩国人或我国东北人民对日治时代的感受。不要说这是因为英国人的“奴化教育”比日本人成功,中国人其实最清楚两者的区别。     当年,中共在上海等地的地下活动,几乎都是在英法租界(美国在华基本没有租界)进行,一旦被英法租界巡捕抓住,首要的营救措施就是尽一切可能防止被引渡给中国政府。因为落在“英法帝国主义”手里,还能生存,而一旦落到“中国主权”之下,必死无疑。     但是,落到日本人手里的共产党人就从来没有防止引渡之说,也没有哪个共产党人认为被日本人抓住,会比被国民党抓住强。毫无疑问,日本法西斯远比英法野蛮、残暴,这不是泛言反殖民所能遮蔽,更不是什么“黄种反对白种”、“东亚反对西方”的日式“反帝”诡词所能颠倒的。     两次正确“站队”的重大意义     从以上三个方面看,民国时期代表中国主权的中央政府,包括1927年以前的北京政府和以后的南京政府,其外交和国际政治行为是相当成功的。尤其是与既颟顸自大一味虚荣,又愚昧怯懦卑躬屈膝,不懂外交也不谙世情的清朝相比,这个时期中国的外交进步非常明显。     我们只要看一个基本事实:1840年以来的清朝,和平、统一的时段比民国长,1840年时清帝国与列强的实力差距,也不比民初大,但是清朝外交,基本上就是一连串的丧权辱国。而基本处于“乱世”之中、国力相对更为孱弱的民国,在向西方列强“收回权益”和抵抗日、俄新的侵略这两个方面,反而都成就卓著,对此不能不给予公正的评价。     北京政府与南京政府,当然都有一定程度的对外依附,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与中国其他政治势力之间,也为此互相抨击。但平心而论,这两个政府尤其是南京政府,在依附程度上与国内其他政治势力相比,还是最小的。     这或许不是因为他们更加“爱国”,而是因为他们的谈判地位更为有利,但无论如何,他们都不是“儿皇帝”,也都没有公然宣布自己是外国势力的附庸。他们的领导人也希望获得“友邦”的支持——包括支持自己打内战和镇压国内反对派,但毕竟这些领导人不需要“国际”的批准与“远方”的任命。     由于实力不强,他们在盟国中也受过气,但就说蒋介石在史迪威事件中的所为吧,他在抗战最危急的关头,对几乎是惟一救星的美国人,也还是敢于顶撞的(顶撞的对不对是另一回事),而不会百依百顺,更不至于为消除“为首者”的怀疑,就主动迎合,投其所好,去火中取栗。     民国外交的成功,首先表现在那个时代国际政治的两次大变局,即两次世界大战中,中国都进行了正确的“站队”。     应当说,这并不容易,因为珍珠港事件前,美国长期实行孤立主义,并没有刻意“拉拢”中国,而英法那时被视为衰落中的列强,对急于“崛起”的中国来讲,其榜样的魅力,远不如后来居上、成功“赶超”的新兴强国德、日——当时世界上一些急于翻身的老大帝国,如奥斯曼土耳其和西班牙,都是比较亲德的。而日本对北京政府、德国对南京政府的影响,也曾经非常大。     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在关键的变局中何以能选择与英美法而不是与德日结盟(一战中日本虽属协约国一方,但中国参战是支持英法,与日本无关)?     主要的原因,当然是日本欺人太甚,德国又是日本的盟国;而列强之中,美国在近代欺负中国最少,并且在巴黎和会、华盛顿会议、中国收回利权运动和抗战等主要关键问题上,都同情和支持中国。     但应当说,辛亥后孙中山以下许多国民党要人的英美背景,英美(尤其是美国自容闳留美运动和庚款办学以来)对中国教育的影响,以及早自晚清徐继畬、郭嵩焘以来“反法之儒”对民主共和的好印象,也起了作用。     中国人搞民主共和,尽管“尚未成功”,中国人也并非不知民主国家对外也会自私,但对民主共和的向往,还是明显影响了中国人在国际政治中的倾向性,甚至激进的中国人对苏联的好感,在相当程度上也与此有关(当时很多人都把苏联的制度想象为一种最激进的民主)。这些潜在的因素也不容忽视。     两次“站队”,对中国国家权益的增进是非常显著的。众所周知,二战时的“站队”,使中国成了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当时俗称“五强”),这是多少比中国发达的国家几十年梦寐以求而至今不可得的,也是迄今体现“中国站起来”的最大标志性事件(下文还要提到)。     而一战时“站队”的收获,今人很少谈到。     当时中国只是派出了华工,付出远小于二战,收获也无法与二战相比,但也很重要:中国借宣战之机,一举废除了对德奥两国的所有旧条约,不仅终止了德国在华扩张的势头,也开启了此后废约外交的先河。     尽管巴黎和会不尊重中国的战胜国权益,引起了国人的公愤,但正是这公愤,使与民权相关的民族主义(即不同于古代“精忠报国”“夷夏大防”观念的近代民族主义)在中国出现了第一次高潮。而随着巴黎和会上被忽视的中国权益在华盛顿会议上得到重视,中国不仅确实收回了德国遗下的侵华权益,并且顺势开启了持续的普遍“废约”“改约”谈判,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同时,中国虽然拒签和约,但仍以战胜国身份,以参加“一战”和巴黎和会为契机,开始介入国际事务,参与多边政治游戏,并在国际联盟中积极活动,与清末中国的国际孤立(庚子时甚至是国际厌弃)状态形成了鲜明对比。     两次大战间,虽然中国因为实力太弱,仍然被(主要是日俄)欺负,但国际上普遍同情中国。日、俄对满、蒙的侵占,长期不被国际社会承认,这在当时崇尚实力政治、习惯接受既成事实的国际上,是很罕见的。     尽管在二战前,这种同情显得软弱,但日本为此退出国联,苏俄对国联也素有恶评(我们以前也跟着骂国联,现在看来是不对的),反过来恰恰证明了,这种同情并非可有可无。经过国人在抗战中的壮烈表现,战前国联的同情,演进为战后“联合国家”的尊敬,这是中国成为“五强”的基础。     民国时期中国军队对外国侵略的抵抗,可歌可泣,非常惨烈,但由于国力与体制的问题,战果常难如人意。于是,正确的“站队”,就显得尤其重要,用前述三个标准来讲,就是在尽可能地保持独立自主的情况下,付出最少的国家权益损失代价,选择站在功利上最可能的赢家、价值上最文明进步的阵营一边,使阵营的胜利成为中国的胜利。正是这样的选择,使中国在民国时期两次成为战胜国之一,这对“中国站起来”具有重大意义。     反法西斯性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参加的一方,既是胜利者,也是正义者,自不待言,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正义性虽不及二战,但从国际政治的功利而言,中国如果选择不参战或参加另一方,结果都会非常糟糕:如果不参战,就不可能借机对德奥废约,也很难启动由此发端的普遍改约。而如果参加另一方,只要想想同为“老大帝国”的奥斯曼土耳其由于在这次大战中“站错了队”落得什么下场,就很清楚了。显然,后来的事实证明中国的选择是正确的。     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如果被汪精卫等亲日派引入歧途,不要说当什么“儿皇帝”,即便是作为自主的盟国,与德意日法西斯搞到一起,那后果也不堪设想:如果日本获胜,那么中国也不过与日治下的韩国相当,战败了,中国的下场会比奥斯曼帝国还惨!至于什么联合国“五强”之一,那就更是想都别想了。     当然,由于实力弱,中国作为战胜国的权益,无论是在一战后的凡尔赛体系,还是在二战后的雅尔塔体系中,都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尤其是建立凡尔赛体系的巴黎和会,被中国人视为国耻,还引发了“五四”抗议;但是也应该看到,凡尔赛体系对中国的不公,后来在华盛顿会议时得到了相当的弥补,正如雅尔塔体系的不公,在斯大林死后也得到了相当的弥补一样。     总的来讲,中国在这两次(尤其是后一次)正确“站队”中的获益,对“中国站起来了”是非常关键的。当今国际上经济比中国更发达的德国与日本、人口比苏、美众多而发展也很迅速的印度、同样从老大帝国的衰落中通过变革脱胎换骨重新崛起的土耳其,都与联合国“五强”无缘,而中国早在1945年就有了这样的地位,这两次正确选择无疑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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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缅甸拒绝中国建坝之惑

2011年9月30日,在缅甸国内政治体制酝酿变革的气氛中,缅甸政府宣布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搁置原本由中资公司开发建设的伊洛瓦底江上规划中最大的水电项目——密松水电站。这消息在我们国内引起很大震动。这次到克钦邦,与各方面了解事情原委,并且考察了密松现场,形成了一些看法。 “反密松”情绪在缅甸基础广泛 此行的第一点感受,就是对密松项目的反感在缅甸确实有非常广泛的基础。缅族与克钦人,缅族中的现政府与处于在野地位的民主派,克钦人中反政府的克钦独立军和接受政府招安的新民主军,缅甸各族与华人、宗教人士与世俗精英、宗教人士中的基督教徒与佛教徒、世俗政治中传统上亲西方的、亲军政府的和亲中国的各派势力,他们在许多方面观点有分歧,乃至有尖锐的对立。但是提起密松工程,他们大都持反对意见,对政府的搁置之举也是支持的。 这当然不是说没人赞成密松工程。军政府当初是全力支持、推动密松项目和整个伊洛瓦底江上游梯级开发计划(所谓七坝计划)的。但是了解缅甸的人都知道,自1962年军人执政以来,缅甸军政府一直存在时激时缓的内部斗争,1988年奈温被军内政变所推翻,“缅甸社会主义”被否定,2004年强硬保守派丹瑞对温和开明派钦钮发动清洗,在民族、民主问题上全面倒退。而每次斗争中的各方在民主与政治改革问题、民族与联邦体制问题上都有明显不同态度,在经济发展和国际关系方面也是如此。 最近缅甸的变革能够启动,缅族民主派、少数民族地方势力和国际社会的压力固然有作用,但在近年来“僧侣革命”被残酷镇压、果敢事件中对民族武装动蛮得逞、而美国等西方国家又因金融危机和阿拉伯阿富汗伊朗等问题焦头烂额之际,这三种压力如果说没有减轻,至少也谈不上加强,这种情况下变革仍然发生,应该说军政府内部斗争的因素至关重要。而在密松项目的问题上军政府内部显然也有分歧。在如今的变革中力挺密松的丹瑞一派已处下风,如果说还没有失权的话,也显然已经逐渐失语,社会上几乎听不到他们为密松工程辩护的声音,就连军方办的《缅甸新光报》,现在也出现了“反密松”言论。 与军政府直接对立并且实际上处于战争状态的克钦独立组织(KIO)过去强烈反对密松工程,曾声明如果军政府和中资公司一意孤行,就会引起“内战”,密松工地过去发生的一系列爆炸等破坏事件也被怀疑是他们干的。但我们这里最近却有人说,他们只是基于“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的立场给军政府捣乱,其实他们是支持水电开发的。 的确,作为多年以来实际控制克钦邦大部分地方并负有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责任的KIO,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个地方自治政府,他们看问题的角度与非政府组织不一样。同时他们过去的意识形态也有较多的进化论色彩,不像宗教机构那样“唯心”,更不像一些环保组织那么“敬畏自然”。1990年代后他们虽然淡化了意识形态,但为了在与优势的政府军的对抗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他们获取经济来源的愿望是很迫切、甚至可以说是急功近利的。开矿、伐木、淘金等当代环保组织经常抨击的“破坏环境”的行为,他们干得并不少,并且也曾因此被各种非政府组织批评。 就水电而言,KIO主政的“克钦第二特区”政府曾经相当积极,而这个背靠中缅边界、别无国际通道的特区,稍大一点的项目都只能与中国人合作,因此在引进中资开发水电方面他们甚至还可以说是先驱。但是一些中资公司目光短浅只抱粗腿,为巴结军政府就抛弃了他们,对这种“讨好大朋友,出卖小朋友”的做派他们是很生气的,并且也为此改变了对一些项目的态度。例如大唐公司修建的太平江水电站,原来就是该特区引进中资,在自己的控制区开发的,特区方面也投入了自己的资金,但后来军政府插足进来,中资转而与军政府合作,迫使克钦方面退出,而且让军政府以保护工程为名出兵控制了电站附近地区。克钦方面不仅蒙受经济损失,还丢失了地盘,其气愤可想而知。于是对太平江水电站改取破坏政策,多次出兵骚扰,致使电站瘫痪。这类案例显然就是出于“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并不是反对太平江电站本身。 不过,这样的解释可以用于太平江,却不能用于密松。虽然KIO并不是“反坝派”,也曾热心于水电并与中资合作,但具体对密松项目,他们也从来是反对的。其原因后将详谈。更清楚的是,如今缅甸政府已经改变主意要叫停密松坝了,但KIO并没有按“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的逻辑变成密松的拥护派,相反他们的反应有两种:一是“认为虽然这是迟到的决定,但克钦邦的各族人民仍然表示欢迎”。二是怀疑叫停是假的,密松工程还在暗中进行,换言之,他们的态度是“敌人说反对不算,我们要求他们真反对”。应该说,历史上KIO一直是“亲中”的,今天他也不想得罪中国,如果中资公司能够平等相待,今后合作的机会还会有,但不可能是在密松了。 这里要指出的是:即便是克钦民族中最亲军政府的派别,即已接受缅军政府改编为“边防军”的前缅共武装“新民主军”(NDAK),其前领导人丁英因依靠缅军政府平定内部异己,已完全成为丹瑞的傀儡,甚至加入丹瑞的政党作为国会议员常驻仰光,克钦其他派别视之为丹瑞的“说客”,但他也从未发表过赞成密松工程的言论。而新民主军的其他人士则明确反对密松项目,如新民主军前副司令吴茂银先生在与笔者的谈话中就指出,中资搞的密松项目是中国人在这里干的最失人心的一件事。 后面要提到,密松的“神圣”地位是克钦人反对筑坝的一个重要理由。这种山川崇拜本是克钦人古老“万物有灵”信仰的体现,一般克钦人有这种传统观念并不奇怪。但是从19世纪末基督教传入克钦地区后,教会是一直致力于祛除种种“落后信仰”和“原始崇拜”的。笔者与当地最有影响的基督教派之一“克钦浸礼会”(KBC)一位负责人昆桑牧师谈话时,他就侃侃而谈,讲了一大堆基督教传入后如何使克钦人摆脱了各种“巫术”、“迷信”和“愚昧陋习”的故事。 但我注意到,就在这间KBC的办公室内,与圣像一起悬挂的就有在密支那到处可见的“二水环山”神圣密松的中堂画。于是我问:“您也觉得密松是个神圣之地吗?您认为克钦人的密松崇拜是否属于教会需要反对的‘原始崇拜’呢?我知道您也是反对密松工程的,那么除了环保和经济利益方面的理由外,您认为也有文化与信仰方面的理由吗?”他正色说道:“作为基督徒我当然不认为密松那里藏有什么神灵,但是作为克钦人,我仍然认为它是我们民族精神的象征,这和基督教不矛盾,军政府和中资公司不跟我们商量就拿它去赚钱,我们当然不同意,更不用说它还破坏环境……” 缅甸华人社会的背景也极复杂,有大陆背景,有“国军”背景,有“果敢、佤邦”背景,等等。仰光、曼德勒等地的华人有的已经几代居缅,军政府又长期实行强制同化政策,他们中的新一代缅化程度已经很高,很多人已经不会讲汉语。而果敢、佤邦华人长期在缅甸政府鞭长莫及、中国影响却无处不在的缅共及其衍生的“民地武”地区生活,绝大部分不懂缅语,他们不仅完全用汉语中文,而且是全球华人世界(除新移民外)中罕见的不用繁体字和“国语”腔、完全适应当代大陆语言氛围的族群。这些年来缅北动乱不安,他们很多人富裕后都移居仰光、曼德勒等缅内地城市,形成一个特殊群体。由于背景特殊,他们不仅尚未融入缅族主流社会,与本地华人也有隔阂。 然而总的来讲,华人在各个族群中比较能干和富裕,在那个敏感社会里他们大多小心谨慎,埋头挣钱,不问政治。而中缅经贸关系的发展是近年来很多华人致富的机会,他们自然珍惜。所以他们对中国和缅甸军政府都极力维持友好关系,而与中国及缅甸军政府不喜欢的人和事都保持距离。近年来缅族不满军政府的民主化情绪高涨、各少数民族维权意识也在加强,而相对来说,华人却成为对这二者都最不关心的族群。通常他们很少谈到密松这样的话题,但是如果谈到,他们也大都认为这事做得不对,包括那些与中国和缅甸军政府关系密切的华社精英也如此。 曼德勒福庆宫孔子学堂校长李祖清先生就是这样。自少年时代就非常认同新中国的李先生对今天的中国和缅甸军政府都很为称赞,对中缅友好十分热心,经常奔走于两国之间,与两国一些政要也相识。他对民主化并不看好,对历史上与缅当局有过节的果敢、佤邦人颇有微词,在油气管道等缅甸社会有争议的话题上都为中缅当局辩护。在与笔者交谈中他认为中国对缅几十年来好事千千万,“只有两件事肯定做错了”。一件就是文革时鼓动缅甸华人学生搞红卫兵宣传革命造反,“我那时也积极得很,做了傻事”;另一件就是密松工程,“不晓得谁出的这种馊主意。在哪里修电站不好,偏要修到人家最忌讳(修建)的地方”。 总之,“缅政府毁约赢得民心,中资忽视民意惨遭损失”,网上有网友这样的评论,这次在缅我感到确实如此。 为什么密松工程如此不得人心 何以会形成这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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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廉租房之弊:西方的与中国的

  廉租房制度并非十全十美 当然,这世界上难觅十全十美,廉租房即便像西方那样发展了多少年,制度再完善,还是有弊病的。除了福利国家一般性高福利制度的弊病外,仅就住房福利而言,廉租房制度也有一些独特的问题。一是穷人集中居住的廉租房社区往往人文环境很差。像美国纽约的哈勒姆,芝加哥的罗伯特泰勒豪姆,圣路易斯的普鲁伊艾格,都是廉租公寓楼群,就建筑外观看并不差。我曾开玩笑说就像我住的蓝旗营小区(北大清华合建的教授楼区)——但仅仅是建筑外观而已,讲到治安和秩序就完全两回事了。尤其像美国这样的福利房低覆盖率国家,既不像北欧那样大比例的人口住公房,居民构成比较均衡,也不像印度完全是民间自然形成的贫民窟,房屋虽破烂却存在着一定的传统道德秩序,犯罪率并不高。而美国这些由国家为最贫困群体集中建设的社区,治安比上述两者都糟糕。 为此,美国从1980年代起陆续拆除了一些治安问题严重的贫民廉租楼小区,转而推行贫富混合居住的“希望计划”,力图把廉租房分散兴建在中产社区中间。但这个做法也很难解决问题: 一是美国社区自治发达,让中产居民接受在其聚居的社区间兴建贫民廉租房,这工作并不好做,因而“希望计划”进展缓慢。 二是即便国家经过多方努力可以把贫民廉租房建到中产社区,却不能禁止原有中产居民迁出。在房屋交易活跃、居住流动性大、几乎人人开车、不那么看重居住区位,但很重视人文环境的美国,“穷人迁入后富人就迁出”的现象很常见。事实上像哈勒姆这样的地方,当初并非如今这种贫民区,就是在罗斯福新政以后,随着政府在此为穷人兴建廉租公寓楼,中产居民不断外迁,才逐渐成为今天这种“建筑壮观的贫民窟”的。如前所述,由于没有身份特权的传统壁垒,美国的城市化一向比欧洲自由,因此与法国铁腕伯爵驱逐穷人的“奥斯曼现象”相反,穷人进城把富人挤走一直是美国城市化进程的特点。“混合居住计划”能否改变这个特点,确实很难断言。 最后,贫富混居就算能实现,它在总体上对犯罪率的影响究竟如何也不无争议。穷人犯罪率较高(这个事实陈述自然不是歧视穷人的理由,因为穷人首先是不幸的,谁愿意做穷人?)大概古今中外皆然。集中的贫民区如果犯罪比较集中,把贫民分散居住可能也不过是分散了犯罪而已,总的社会犯罪率是否会下降仍有疑问。同时,贫民集中区无疑会有一些不利治安的因素(如犯罪仿效率高、易于出现团伙等),但也会有些利于治安的因素(如社区同质性强,不易产生社区内被歧视感并因此滋生怨恨等),而贫富混居则会有与此相反的两种因素。因此它究竟利弊如何,还有待于观察。 于是除了推进贫富混居计划外,美国人也在想别的主意。改公屋(无论集中建设还是分散建设)政策为帮助穷人买房的政策就是一个主要思路。因为分散化的随机买房既可以避免公屋区治安问题,又可以使“穷人有房住”进化为“穷人当房主”,趋近于“业主社会”的理想。于是在朝野、左右、贫富各阶层的共同推动下,近二十年来美国不再扩大住房福利覆盖率,而主要采用不断降低首付和初期利率的办法撤除按揭门槛,使越来越多的穷人得以贷款买房,提高住房自有率。由此形成的信用风险则通过“房贷证券化,证券市场国际化”推动房价不断走高来化解。 这实际上是利用金融全球化和美元的全球货币地位向世界金融市场透支,以帮助美国穷人当“业主”。本质上也可以视为一种以全球金融风险为代价的特殊的“高福利”住房政策。当然,2008年由美国“次贷”引爆的“全球金融海啸”证明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馊主意,此路肯定不通。危机爆发后西方出现关于原因的左右论战,左派责怪“华尔街寡头”推动了金融“过度自由”,右派抱怨政府出于民粹考虑推动穷人买房制造了变相的高福利陷阱。其实笔者曾指出:两种指责都其来有自,实际上这是西方民主国家左右翼都要讨好民众,而在当代全球化背景下与中国这类行为相反国家出现“两种尺蠖效应的互动”所积累的结果。 实物分房,还是房租补贴? 当然,靠透支全球使“穷人成房主”行不通,并不能说明传统福利国家廉租房制度的缺点不存在。除了公屋区的人文环境弊病外,这种制度的公平性也存在问题。这里指的倒不是西方右派对一般福利制度正当性的质疑(他们认为取富益贫的二次分配是“侵犯产权”,本来就不应该),也不是指廉租房的初始分配有什么弊端。应该说,在许多民主法治比较健全的发达国家,廉租房的初始分配办法相当完善,基本上都能达到济贫目的。但问题在于廉租房作为一种实物分配很难回收。有些人在分到廉租房时确实是穷人,但以后他上升成为中产,甚至致富了,廉租房却不退回,甚至被用来转租牟利,导致许多廉租房在经过相当长时间后已经不是原来的受房者居住,不仅有悖于济贫的初衷,偷渡客和其他非法移民成为公屋转租户的现象也日趋严重。 为此,一些国家采取提高廉租公屋租金、缩小与市场租金差距的办法增加持有成本,以促使不需要者退回廉租房。但是如果“廉租”不廉,福利意义也就下降乃至丧失,国家又何必多此一举? 更多的人则认为住房福利即使必要,方式也应当改革。比如改实物分房为房租补贴,向穷人分发租房券(专用于支付房租的代金券),让他们自觅租房。将来他如果不再是穷人,租房券可随时停发,比收回廉租房要容易得多。而更“自由主义”的人则进一步认为房租补贴可以发现金,不必搞代金券,让穷人对如何使用补贴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比方说如果他宁愿浪迹天涯,在流浪中消费这笔钱,那么你有必要逼他只能用这钱来交房租吗? 当然相对于这种说法,笔者还是赞成租房券的。因为个人自由的领域不管多大,总还是要有“群己权界”的约束。“流浪生活”与“私搭乱建”作为个人选择都带有一定程度的“负外部性”(无论古今中外,从公共秩序的角度没有一个国家乐见流浪汉和贫民窟的充斥),正因为如此,笔者在此前也指出“违章建筑”的概念不是不能存在,只是它必须满足前述的“三条件”。像“旧济贫法”那样拘禁流浪汉和强拆贫民窟肯定是不对的,但社会提供的住房保障(无论廉租公屋还是房租补贴)应该用于住房,而不是用于“资助流浪”,则是合理的要求。 租房券相对于政府直接投资于廉租房,犹如一些福利国家给穷人发放教育券以替代政府直接办公立学校、发放医疗券以替代政府直接投资公立医院,都是一种既保证了公共资金帮助穷人的转移支付,又能尽量避免“官办事业”弊病的可取思路。这些思路可以增加福利接受者的选择,可以利用竞争机制促使住房、教育和医疗的提供者改进服务,乃至激励这些提供者增加服务。而另一方面,租房券和教育券、医疗券一样,作为确定用途的公共福利资助与直接给穷人发现金相比也合理得多。因为个人消费理性有局限,不仅一些消费行为有负外部性,更有些为个人理性无法控制(如成瘾者的吸毒)。这当然不能成为政府管制个人钱包、侵犯一般性消费者主权的理由,但是公共福利资助不能被非理性消费,房租补贴不能资助流浪更不能资助吸毒,则是没有问题的。专用代金券在这方面无疑比现金补贴效果好得多。 不过,租房券的发放与廉租公屋的实物分配制只是住房福利制度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本身都仍然有高福利还是低福利的争论,而且针对廉租公屋的具体弊病提出的租房券对策,也不能解决福利制度本身存在的一般性问题。所以在他们那里,关于住房问题尤其是穷人住房问题的争论仍然存在,而且会继续下去。 不知道什么最好,但清楚什么“最不好” 但是我们看到:所有这些讨论在宪政民主国家都是有底线的:喜欢“大政府”的人可以加大政府责任,鼓吹高福利,可以主张多建廉租公屋,但不会赞成政府权力无限、不会鼓吹强拆贫民窟。而喜欢“小政府”的人可以强调减税、低福利,可以主张少建廉租公屋,乃至不建公屋只发租房券,甚至只发现金补贴,但也不会完全否定转移支付、推卸政府责任,对穷人的困境放任不管。而无论哪一派更不会既反对廉租房,又鼓吹强拆贫民窟。政府权力大到可以要你死就死,要你活就活,而责任小到可以不管你死活,这是秦始皇时代的情况。而在宪政时代这既不是他们左派的主张也不是他们右派的主张,无论美国人还是瑞典人也都不能容忍这种状况。换句话说:历史进步到今天,人们仍然面临许多难解之惑,包括在穷人居住问题上。人们“不知道什么最好,但清楚什么‘最不好’”。这就是进步所在,同时也是问题所在。 因此,以上对发达国家廉租房和其他住房福利政策教训的叙述,并不是要根本否定这种政策的进步意义。无论如何,西方国家虽然与我国历史的发展路径区别很大,然而“没有自由的时代”和“没有福利但有特权的时代”他们也不是没有经历过。西方国家历史上没有过我国古代专制帝国时代的户口管制,但在中世纪农奴制时代那里的绝大多数人也是被束缚于土地,同样没有迁徙自由。农奴制过去以后,西方国家也经历过一个“旧济贫法”时代,对流动的穷人滥施强权却很少负保障之责,导致穷人自由、福利双不足,同时产生了很多“西方孙志刚”式的故事。后来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代,西方国家也出现过奥斯曼那样的“铁腕伯爵”强拆贫民窟的现象。从这些情况看,我们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昨天,这并没有什么难以解释的。 经过顽强的努力,他们在对统治者限权与问责两方面取得了突出的进步。首先是穷人获得不受驱逐的权利,实现迁徙自由,并开始要求享有保障的权利;再到福利国家时代社会保障、包括居住保障的明显进展——所有这一切构成了近代以来人权进展在迁徙与居住方面的完整线索。 尽管廉租房制度有很多毛病,犹如贫民窟现象也有很多毛病一样。但是没有人认为廉租房制度的毛病可以用听任穷人流离失所来解决,犹如没有人认为贫民窟现象可以用“强化城管,取缔违章建筑”来解决一样。而既没有廉租房又取缔贫民窟的其他一切安排,例如以大量家庭离散为前提的“两栖人”制度、索韦托式的“城外城”制度和没有迁徙自由的农奴制度等等,在他们看来都比那两种毛病坏得多。最典型的就是南非,尽管民主化以后他们的城市“底特律化”弊病的严重似乎证明了当年种族隔离理论家的预言,在我们这里也引起了批评自由和批评福利的两种人对南非现状的指责和对南非过去种族隔离制度或明或暗的同情。但是现在南非没有什么人认为应该回到、或者能够回到过去那种制度。 我国未来的发展如果要有道义上的感召力,当然不能停留于血汗工厂的“竞争优势”。笔者曾指出:我国目前的贫民权利还处于西方“旧济贫法”与“新济贫法”交替时代的水平,随意驱逐、禁锢、惩罚穷人的做法引起越来越大的非议而逐渐被禁,穷人主动要求公共服务的呼声也开始出现。自由迁徙的“消极权利”和社会保障的“积极权利”都正方兴未艾。不给廉租房又强拆贫民窟的做法越来越难持续。因此对他们经历过的这两种现象进行再认识是非常必要的。不过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我们的问题背景与他们的不同。 “驱逐贫民窟,许诺廉租房”,可能吗? 如前所述,西方民主国家的廉租房和其他住房福利制度都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政治上的民主制度,它决定了国家财政的运用必须向多数人倾斜,再分配无论力度如何,方向上只能是趋向平等的“正调节”而不能是反平等的“逆调节”。二是穷人在可以“要求保障”之前先有了“不受驱逐”的权利,或者说他们是在“消极自由”的基础上获得“积极自由”的。如果没有这一前提,作为被驱逐对象的穷人根本不可能成为廉租房的申请者。 而缺了这两个前提,廉租房制度就与其他再分配制度一样很难具有“正福利”性质,上面所说的廉租房制度的优点很难落实,而它可能产生的缺点,则与上述西方廉租房制度的缺点不可同日而语。 实际上,我们今天搞廉租房建设时提到的境外榜样,民主福利国家就不用说了,包括新加坡、中国香港等不那么民主,因而我们一些人更以为可以借鉴的地方,当初也都是承认棚户区的存在,并且通过向棚户居民提供公屋来逐步缩小乃至基本消除了这些贫民窟的。而且我国现今的廉租房同样以城市户籍的“住房困难户”为主要提供对象,他们常常就是棚户区(如前所述,就是我国目前的“合法贫民窟”)居民,并且以此为理由来申请廉租房的。换句话说,无论西方、东亚还是我们现在能够确实发挥作用的廉租房制度,其实质都是“承认贫民窟,争取廉租房”,而不可能是“驱逐贫民窟,许诺廉租房”。 然而,我国这种“能够确实发挥作用的廉租房”其实极其有限。因为我国如今“城市户籍的‘住房困难户’”其实为数不多——这并不是我们有什么独特的“优越性”。事实上如前所述,几乎所有城市化进程中的国家,“城市贫民”主要都是新移民,老市民是很少住在“贫民窟”的。只不过他们的新移民被承认为城市贫民,而我们的新移民仍被视为“外来人”罢了。由于我们城市中这些“外来人”没有“不受驱逐权”,因此廉租房制度无法覆盖他们。又由于我国政治民主滞后,权力制约不足,“负福利”难以消除,包括特权化的住房福利在内。于是我国目前“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两大毛病,即“经适房优先公务员,廉租房不给农民工”,就成了最抢眼的问题,而远比上述西方廉租房制度的问题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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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暴力土改的背后:农民纳了“投名状”从此失去退路

         1951年,青海民和县,分得土地的农民高举土地证,欢呼土改胜利完成       我们说中国革命是“土地革命战争”,但土地问题是中国革命最关键的因素吗?国共两党分野是土地改革者和反土地改革者的分野吗?内战期间国民党失人心,共产党得人心是因为分了土地吗?这场内战以共产党胜利告终,这与土改之间是什么关系?    国共双方都不太重视“土地问题”   国共两党的土地政策显然有非常大的差异,共产党的土改政策要比国民党激进得多。但如果依土地问题分析当时中国各支力量的话,国民党绝不是最保守的。国民党当然是反对暴力土改,但是它的意识形态中还是有所谓“平均地权”的内容。尽管很多人指出,因为国民党基层有很多既得利益者,因此贯彻这个意识形态有很多阻力,但是不管怎么说,国民党的理论中有这个意识形态。当时认为连和平土改都不必要的保守势力是第三方,所谓的第三方,就是在国民党和共产党之外的势力,比如民盟。民盟主要是两部分人:一部分是自由主义者,一部分是传统文化本位派。资本主义经济学强调维护产权,自由主义者对于国家没收土地这种做法肯定反对;传统文化本位派就更不用说了,本来就认为传统乡村非常美好、和谐,有德高望重乡绅,按照儒家的伦理把这个乡村治理得井井有条。而乡绅用共产党的话叫做土豪劣绅,而土豪劣绅这个词在国民党的语汇中也同样在使用。所以在土地问题上,共产党最激进,国民党次之,第三方最保守。   从1943年到1947年,国共两党为了解决他们的纠纷,进行了非常复杂的谈判,他们谈了许多问题,核心问题就两个,“一个是政权,一个是军队”,无非是共产党可以有多少军队,共产党可以占几把交椅。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当时国共两党都认同,区别在于共产党认为先搞政治民主化再搞军队国家化,就是国民党要先放弃一党专政我才能考虑我的军队怎么处理的问题;而国民党的理论是先搞军队国家化再搞政治民主化,共产党要先把军队交出来,然后我才开始搞民主选举。双方就在这个问题上争得不亦乐乎。除此之外还争了很多问题,甚至国共两党之间花了很长时间探讨怎么治理黄河。1943年到1947年国共谈判的文件有几百万字之多,一个字都没有谈土地问题。       土地革命(资料图)        中共土改学的不是马克思经典   中国的“土改”是学习列宁经验,而非马克思主义。1861年,俄国搞了一次私有化。这次私有化是典型的权贵私有化。用国家权力将农村公社最好的一部分土地割出来交给了权贵。用今天的眼光看,就是搞了一次MBO(管理者收购)。当然,1861年的改革从方向上讲是进步的,是要走市场经济的道路,给农民自由、把土地解脱出来。但是过程很不公平,这当然就会遗留严重的社会问题。   经典马克思主义假设资本主义会消灭小农,待资本主义发达起来以后,小农变成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在这种基础上搞社会主义革命。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在俄国这样一个专制的国家搞土地国有化就是恢复“亚细亚生产方式”,是非常反动的行为。普列汉诺夫曾经讲:“如果按照民粹派的做法搞人民专制,然后由国家把土地控制起来,这样就会造成一种反动的政治畸形现象,犹如古代中华帝国和秘鲁帝国。”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非常强调“一定要经过一个资本主义的阶段,”因此,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呼吁资本主义热烈的程度甚至比资本主义还要高。   1907年的斯托雷平改革更是所谓的“警察式私有化”,就是把1861年以后剩下来这一部分农村公社也解体掉,这就引起了农民强烈不满。这种不满被马克思主义者看到,就此马克思主义者就展开了一场讨论:如何看待农民的不满。农民反对斯托雷平私有化,从本质上看是“开倒车”,逆历史潮流而动。马克思的理论是“农村公社应该解体”。但是农民的反对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个解体方式是剥夺农民。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到底怎么看这个问题?列宁便看准了农民的情绪是可以利用的,因此他主张摆脱教条“跟民粹派抢潮头”。    俄国土改不是布尔什维克的功劳   1917年,布尔什维克并不控制农村,当时的布尔什维克主要是城市党,甚至不是一个工人党,而是一个士兵党。也就是说,布尔什维克在农村没有多少力量。革命在农村是一个自发的过程。现在的材料显示:“87%的土地分配是在布尔什维克执政前由农民自发完成,所谓农民自发就是基本上是由农村公社来搞的。”布尔什维克在农村建立政权时,土地已经分完了。农民不懂什么地主、贫农的阶级划分,更没有搞你死我活,只是把土地拿回来就是了。通过这样一场土改,俄国形成了传统农村公社的一统天下的局面。讲得简单点,俄国农村很大程度上回到了斯托雷平改革以前的状态,绝大部分土地是属于农村公社所有,但是这个过程并没有发生什么一个阶级和另一个阶级的斗争。   直到1927年,俄国农村还有95%的土地属于农村公社,私有土地很少,农民集体主义非常发达,这种农民的集体主义和布尔什维克国家对农民的要求对立,布尔什维克要搞的不是集体主义,而是国家主义,就是国家把农村控制起来,农村中的粮食可以随意调走,他要做到的是这一点,他为此就要搞集体农庄。1929年的集体化搞得非常血腥,俄国农民对集体化的抵抗是非常之惨烈的,有人称之为“斯大林的农民战争”,俄国把一百多万富农给流放了。有人说这是极左,从今天看起来也不能简单那么讲,当时之所以搞得那么惨烈,的确和农民的反抗很强烈有关系。为了摧毁这种传统集体主义,要建立官方集体主义,其中一个办法就是在农村展开阶级斗争。在俄国阶级斗争不是土改时搞的,而是集体化的时候搞的。   1929年的农村革命,实际就是一次在农村中展开阶级斗争,瓦解乡村传统认同,清除民间组织资源,建立高度科层化官方控制体系。这套农村改造模式在俄国不是和土改同时进行,而是和集体化同时进行。但是在中国就不是这样了。中国地主绝大多数是2000年私有制下形成的老百姓,只不过是比较富。普通农村和平民地主之间本来怨恨并不大。这与俄国的情况不一样。当时俄国这个过程中产生的阶级斗争舆论已经上升为一种意识形态传到了中国,然后由中国去发动中国的农民对农民进行流血斗争,从而形成了现代中国的革命史。    国民党为“抗战”把农民得罪光了   对于农民来说,他们不喜欢国民党,同情共产党,是抗战期间非常突出的现象。在抗战之前,农民在国共之间的倾向性并不是非常明显,这也是土地革命没有成功很重要的原因。但是抗战期间国民党和农民的矛盾的确变得很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国民党在抗战期间横征暴敛急剧增加。抗战期间国民党财政状况有了很大变化,抗战以前国民党的财政基本上是靠东南沿海通商城市,那个时候田赋属于地方财政,中央财政是不拿的,但是抗战就不一样了,东南沿海国民党原来一些财政基础都没有了,国民党把它的全部负担移到农村。而且为了解决战时财政问题,抗战刚一开始就实行所谓“田赋收入归中央”,而且为了田赋增收,开始扩张乡村组织,搞了很多基层干部。那时候国民党的基层干部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和共产党搞的农民运动一样,搞“痞子运动”,搞一些很横的人管农村,可以想像这些农村干部做了什么事,主要就是要钱、要粮、要命。当时乡村中有头有脸的人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干这种事,因此国民党基层干部跟农民关系的确很坏。   曾经有人统计了民国时期三千多起农民骚乱,绝大部分跟地主地租没有多大关系,都是跟国家的行为有关系,都是跟基层干部的腐败、敲诈勒索、贪污公款有关,一直到土改的时候还是这样。我们党发动“土改”让农民诉苦,看农民诉苦的材料就会发现,绝大部分诉苦诉的并不是周扒皮收了我的地租,基本上诉的都是官府的苦,讲得简单一点就是所谓的政治压迫,所谓政治压迫就是国家的横征暴敛,而地主经济剥削这种诉苦案件是很少的。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打仗会增加农民负担,共产党也要打仗,而且共产党打仗负担也是来自于农民,为什么农民同情共产党而反对国民党?农民对共产党最初的好印象就是因为共产党比国民党清廉,统治成本要低。   就全国而言,内战期间共产党统治区农民负担平均比国民党统治区更重,因为共产党统治区毕竟比较小,而且穷的地方比较多,国统区地面比较大,还包括江南那些富裕的地方。但是,中国国家财政统一调配能力是很差的,很难从一个地方征收资源用于另外一个地方,而当时国共内战主要涉及地区,比如华北、山东、苏北、陕西、山西,国共两党农村基础都差不多,大家都就地征粮,老百姓还是欢迎共产党,原因是国民党比较腐败,统治成本比共产党要高。   暴力土改叫农民纳“投名状”   通过打仗来夺取天下,仅仅讲民心向背很重要吗?我们经常讲一句话,“得人心者得天下”,这句话讲讲可以,真的要落实在什么条件下才真正的是“得人心者得天下”呢?只有民主选举。比如我认为共产党比国民党好,选举时我就会投共产党一票。但如果是国共两党打仗,即使我认为共产党比国民党好,我愿不愿意为共产党“抛头颅洒热血”就是另外一个问题。战胜者一方与其说要赢得民心,不如说要尽量动员资源。战争胜负归根到底是动员力,不取决于哪一方得到的好感更多,而是取决于哪一方能够为你玩命的人更多。我愿意投你一票,未见得愿为你“抛头颅洒热血”,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虽然老百姓同情共产党,厌恶国民党,这一点不需要土改就可以做到,但是如果要做到高强度的动员,这个同情是不够的。为了动员资源,就必须要“土改”,这时候的土改含义就不是平分土地了。   有人做过统计,整个土改运动中70%的流血是发生在1947年前后的老区土改,而老区土改基本上没有平分土地功能的。什么叫老区?所谓老区就是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已经统治了很长时间的地方。抗战时期共产党没有搞土改,但是仍然搞的是减租减息,公平负担。总而言之,还是要把地主基本上剥夺了,只不过不搞暴力阶级斗争。到了1946、1947年的时候,土地已经是非常之分散,老区是没有什么土地可分的,但是恰恰是老区土改,几乎是村村流血,没有哪个村是不死人的。   很多材料显示,晋绥边区土改流血比较厉害,说那里是康生主持的,所以极左。康生现在被认为是一个坏人,因此他搞的土改就比较好说。可是我们要知道,晋绥边区绝不是最左的,绝不是流血最多的。晋冀鲁豫地区土改也是村村死人。说晋绥边区的土改是康生搞的,毛主席不知道,这怎么能服人呢?晋绥边区跟陕甘宁边区只有一河之隔,晋绥边区的两个人就是毛主席派出去的,一个是毛主席的大秘书,一个是毛主席的儿子毛岸英。   当时,《人民日报》在土改动员时曾经登有一个案例,说的是辉县二区南平乐村。这个地方已经搞过好几轮了,都认为搞得差不多了,但是还不够,有几家地主没有斗。最有意思的是说:“如经地(经营地主)张自如,人三口种地产量二一石,每人平均七石,比全村平均数多百分之五。”就认为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经地丁国平,人九口,地五十一亩四,其实经地丁国平人均收入连平均都达不到,因为通过张自如的例子可以算出平均值,“但是他家的生活不错,因为他有一个儿子是小学教师,儿子当教员,每月有一笔工资,儿媳妇戴着首饰,穿戴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这就认为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不断地查、不断地斗,一定要斗死人。每个村都建立了各项数字统计表,统计显示了群众打死人的数量和斗争果实分配表。斗争果实中土地是很少的。如河南这个土改点,全村两千多亩土地中只有161亩是胜利果实,也就是说有7.2%的土地被重新分配,可就在这个113户的小村庄就有七个人被群众打死。吴村6000多亩土地,只有500多亩是斗争果实,但是这个村被打死20个人,其中地主14个,还有5个是特务,1个是恶霸,在这个斗争当中有18%的人逃亡了。   老区土改出现的逃亡是非常严重的,国共双方都有统计数字,我在台湾看过国民党方面的统计数字,数字差不多,大约是20%。这场土改运动的结果是斗死了2%的人,斗跑了20%的人,这20%的人逃到国民党那里,大家想想会造成什么样后果?这些人就是我们经常谈到的“还乡团”。在国民党称他们为匪区难民,怎么对待他们是非常头疼的事。国民党有人主张是武装这批人,支持他们打回去,他们可以成为国军的群众基础,可以提供各种情报等等。后来经过讨论,这个计划被否决了。国民党觉得如果这样做就得罪了80%的人,反而很糟糕。后来的结果证明国民党很失策,不支持这20%的人,你就完全没有任何社会基础。但是如果支持这20%的人,你就和80%的人站在对立面。国民党最后没有组织他们还乡,让他们自谋出路,结果这些人很多都是在国民党统治区流离失所,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也变成了国民党的反对势力。   为什么要搞得那么血腥?农民也许不会为了几亩地“抛头颅洒热血”,但如果共产党的胜利他们可以得到好处,共产党的失败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那当然他们就会容易被高度地动员起来。因此,一定要搞流血土改。流血土改搞到什么地步呢?一个4075人的村子,斗争中打死了25人,其中只有两个人是地主,四个人是富农,其中有10个叫做恶霸中农,有9个叫恶霸贫农,全村被斗争的户达到332户,被斗争1201人,斗争中的积极分子862人,其中真积极分子271人。在打死5条人命后,这些半积极、假积极的人都交了投名状,最后不得不变得真积极起来了。要让大家抛头颅洒热血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让你没有退路,有了投名状就不怕发动不起来了。1947年4月,刘少奇到晋察冀中央分局讲到,“要以复查为中心,动员党政军民的力量搞个彻底,所谓搞彻底就是要死一些人,搞彻底了,负担重些,农民也甘心,扩兵也容易。”再三复查的意义并不在于再找一点土地,而是再流点血,一定要形成一种你死我活的氛围,只有这样高强度动员才可以实现。   在土改中分的是谁的土地呢?一部分是地主土地,还有另外一个部分就是分掉农村中的族庙公产,把传统农村中作为传统认同象征的社区公有土地彻底消灭,实现百分之百的土地私有化。这样土改以后的中国农村就变成百分之百的小农私有制。   1929年,俄国的布尔什维克在农村公社的基础上搞集体农庄遇到了极大的阻力,要流血成河,付出惨重代价才把农民赶进集体农庄。但是在中国这样“一小二私”,完全没有集体主义的背景下,却很容易从“一小二私”变成了“一大二公”。俄国1929年集体化的时候爆发了很多农民暴乱,仅仅伏尔加河中下游地区就有70万人,苏联出动了大量正规军,出动了飞机、坦克,还出现了红军哗变。但是,中国在集体化过程当中却要平静得多,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土改中的你死我活,一个方面提供了高强度动员机制,把组织资源高度的一元化;另一方面,把传统的乡村认同一扫而空,使得乡村社会彻底丧失了自主治理能力,以至于到了1960年出现饿死几千万人还基本维持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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