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

胡星斗:反规则的政治和反市场的经济——对当下中国形势的判断

  本文为作者在共识网主办的《改革三十年与中国转型困境分析》研讨会上的发言   说点不成熟的想法,对目前中国形势的判断,我总结两条:第一条,目前是反规则的政治。它不是按照某种规则,更不是按照规则的规则、元规则、宪法来实施的政治。目前中国的接班人之争,以及集体交班之争弄得沸沸扬扬,这中间都凸显了无规则或者只有潜规则、内部规则的政治。我个人认为,民间崇拜毛,毛思潮的迅速兴起,整个中国社会往左转,整个中国在左倾化,违背法治的东西越来越多。当然我们所谓左右之争,或者左右分野可能是存在问题的。不是说左或者右不好,我问过很多农民,底层民众,他们都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很多人非常满意,他们认为现在非常好!但是你去问知识分子,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与政府离心离德了!实际上这反映了中国社会的某种分裂,或者说中国社会越来越民粹化,依靠底层,在一定程度上像毛泽东时代,批判精英,无法无天,这就是反规则的政治。   第二,反市场的经济。中国目前走的路在很大程度上是反市场经济的,或者说是极端的凯恩斯主义。政府对于经济的介入,还不是一般财政、金融的介入,而是不断地强化政府的参与、国有经营,这是一种极端的凯恩斯主义,或者可以叫权力市场经济。它必然造成很多的问题,如寻租的问题,两极分化的问题,大量的政府投入而经济不可持续的问题。中国经济是否可持续发展,昨天还有人采访我这个问题,有人说中国10年不到就能赶上美国,有人说还要30来年,他们的说法其实都有一个假设前提,就是中国经济始终能以目前的速度发展,中国社会一直是稳定的,中国不会发生政治动乱,这样,中国模式的道路永远可以走下去!但是实际上这样的前提假设是不存在的,未来中国很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国家的陷阱,必定会陷入陷阱。目前的政治格局以及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像木生兄说的产业空心化,国有金融垄断导致的民营企业发展困难,像秦晖老师说的工人低收入低人权的状况,实际上中国现在还有高失业、出现滞胀。别看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表面看起来非常高,但是实际上有效的GDP增速恐怕是很不一样的,所谓有效的GDP增速就是剔除掉无效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GDP,不产生经济效益的GDP,不能解决就业的GDP,比如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起来了,但并不能够解决就业,这样的无效的面子工程要剔除掉,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可能是非常低的!而且中国失业率是非常高的。现在的失业是隐型失业,很多人在农民不到城市去,城市又出现民工荒,或者高端的技术工人荒,他不到城市就业,就是因为户籍制度使得他无法成为市民,中国也不能形成一个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   有人说中国经济的刘易斯拐点到了,其实远远没到,目前所到的是假刘易斯拐点,“假刘易斯拐点”这个词不知道是不是我发明的!也就是说我们还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是他们不愿意到城市来,因为他没有办法成为产业工人。在农村,税费废除了,他在农村能生活就不到城市来,但并不意味着农村就没有了剩余劳动力。   金融垄断导致农村金融基本是正规金融的真空。过去有很多的民间借贷,但正规金融是处于真空状态,使得农民无法融资、无法创业。所以,我认为整个中国的经济目前是处于滞胀的状态,像过去那样靠投资,特别是国有的投资,维持不下去了。国有投资的钱从哪里来?还不是搞货币超发?靠货币超发、过度信贷来发展经济是维持不下去的,所以,那样的假设说中国经济10年20年要超过美国,是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特别是中国经济能否持续、中国政治能否保持稳定!目前来说,改革可能存在一个陷井,我姑且称之为改革陷井,不改革是等死,改革是找死!中国这趟高速列车飞速前行,谁也阻挡不了,眼看着掉下悬崖,但谁也阻挡不了,没有办法,改革又是找死。但我认为还是有办法,所谓找死,可能只是权贵资本主义或者权贵社会主义的找死,国家是可以重生的。   怎么打破这样一个改革陷井?我想就是我所说的实行宪政社会主义,中国走宪政社会主义这条道是可行的。中国目前很难实行完全的宪政,但宪政社会主义作为一条中间的道路、过渡的道路是可行的。   目前中国左中右冲突,达不成一致,但在民主方面能够达到一致,比如说无论左中右,大家对反对权贵,主张民主,但是实行怎么样的民主还是有区别,有人主张宪政民主,保护少数人权益,有人主张毛泽东时代的大众民主,但是不管怎么说大家都需要民主。再就是宪政或者法治,这个可能是有不同意见的。我们更多强调宪政、法治,但是可能另外一些人认为宪政、法治都是资产阶级的,可是宪政社会主义恐怕能够接受的人比较多。   目前中国有宪法但没有宪政,1946年的时候中国制定了新宪法,而且也准备实施宪政,但是49年以后实行了专政,不再讲宪政了,毛泽东公开讲:不要宪法,即使要宪法也是摆设,不靠宪法治国,靠文件,靠一句话。那时全面倒退了,这种倒退恐怕要100年来弥补了,中国真正要建设一个宪政国家至少100年。但是,我们可不可以走一条暂时的道路?过渡的道路来实行宪政?那就是我所说的宪政社会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宪政,但是目前的手段还是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是当局可以接受的,当然我们说的社会主义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暴力社会主义或者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而是以公平、正义为指向的道路,这条道路也是目前执政党所认可的。我们目前能不能采取这样的调和、包容的道路?能够容纳左与右,容纳目标与现实的道路?我认为中国最终的目标还是实行宪政,这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的追求,但是目前实行不了,50年也不一定实现得了,但是我们能不能走一种宪政社会主义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把一些特色社会主义的负面的东西剔除。我们的理想是宪政,社会主义是现实,或者说我们以宪政社会主义来包容左和右,右是宪政,左是中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所以这样的一条道路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能接受;或者说宪政社会主义可以包容普世价值与中国国情,宪政是一种普世价值,而中国价值或者说目前中国应该走的道路是社会主义,如果不走这条道路有可能发生很大的问题没有现在的执政党,中国的确会走向混乱,会走向动荡,所以中国的国情就是要保证执政党的权威,走社会主义道路,即走宪政社会主义道路。   宪政社会主义还可以兼顾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宪政与公平。实际上,宪政与公平都是自由主义的追求,因为宪政才能达到实质的公平、真正的公平以及程序上的公平。但是,用传统的话语来说,这个公平是属于社会主义的,所以我们按照传统的话语,一个是宪政,一个是公平,这是未来中国的两面旗帜。我的宪政社会主义就包含这两方面,社会主义代表了公平。而且我主张还要兼顾当代潮流与路径依赖,宪政是世界潮流,但是目前的路径依赖是中国你还得扛着社会主义旗帜,这个路才走得通,所以宪政社会主义也是兼顾长期目标与目前的道路,宪政是长期的目标,目前的道路是社会主义。   有人问宪政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有啥区别?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我认为在中国不宜搞民主优先的社会主义,民主优先、直接民主、街头民主、一人一票的民主是不可行的,未来即使要搞民主也是间接民主、可控民主。我们特别强调要先搞法治,特别是要先搞宪政。突尼斯曾经也提出过宪政社会主义,这是世界上唯一的例子,当前突尼斯经过了颜色革命,走上了宪政道路,或者未来中国也是这样,通过宪政社会主义最终达到实现宪政的目标。   目前中国我觉得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观,另一方面中国在宪政方面要有一个推动,重新制宪。首先,我们要对立法机构、立法权进行监督、约束,这样才能制定出一个好的宪法,有了这样的好的宪法规则才可能有一个好的政府,政府是符合宪法的,保护民权的。实行宪政就要有好的宪法,政府应当遵守这个宪法。另一方面是行宪、督宪,监督宪法的运行。总之,我认为只能走这样的渐进的道路,其他的道路可能是死路。如果用暴力手段夺取政权,必然要靠暴力维持,动乱之后中国最有可能是军人统治,建立军政权,未来中国,军人统治的可能性要占80%、90%。所以,我们还是希望领导层能够坚定地走上一条中间发展的道路,也就是宪政社会主义道路,把中国引向现代文明,否则我觉得未来中国最有可能的是军人统治,情况比现在还糟。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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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自由与权利——神赐恩典

  对于像我这样读书少又对一些艰深的问题感兴趣的人,有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阅读那些既读万卷书又有严谨的学术能力的作者的书籍,这样才有可能暂时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望一望历史深处的光景。政治学学者丛日云老师的《在上帝与凯撒之间——基督教二元政治观与近代自由主义》就是这样一本书。 我在这里摘引书中最后部分的部分内容与大家分享: “从思想传承和文化积淀的纵向维度来考察,自由主义关于个人权利范围与国家权力界限的观念的一个主要源头是基督教。基督教关于精神权力与世俗权力的二元观念转变为自由主义关于个人权利和政府权力二元化的观念;基督教不许世俗权力染指的精神领域和宗教生活以及具有宗教意义的私人生活领域转变为自由主义不许国家侵犯的个人权利;基督教对政府权力予以界定和规范的思路为自由主义所继承,它只是将教会对世俗权力的限制转变为个人权利与公民社会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自由主义的二元主义取代基督教的二元主义,是社会世俗化的产物。它标志着个体的人已经长大成熟,上帝被迫退隐。以往教会充当了上帝在尘世的代理人和个人私域的监护者,但在个人长大成熟后,便推开这个代理人,直接与上帝沟通。结果,以往的上帝是教会伪造的,“上帝之物”被化为教会之物;而现在他们自己每个人都开始伪造上帝,继而又以上帝自居。以往被教会攫取的东西现在已经还给每个人,教会的领地被瓜分为个人的“私域”,“上帝的物”已经被个人据为己有,成为“个人的物”,即个人的“权利”或“自由”。”(P296) “纵观 1800 年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由基督教的二元政治观向自由主义的二元政治观的转变: ( 1 )基督教对人的灵魂与肉体、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的区分演变为自由主义关于人的内在精神与外在行为、只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与涉及他人的行为的区分。基督教认为,人的灵魂只对上帝负责,只有肉体才属于世俗社会;自由主义认为,人的一部分行为只与自己有关,不影响他人,这部分行为完全是自由的。只有影响到他人的行为才需向社会负责,政府和社会才有权干预。 ( 2 )基督教关于人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宗教生活与世俗生活的区分,在自由主义这里转变为私域与公域的区分。在私域内,个人是最高主权者;只有在公域内,个人才服从外在权力。私域是个人的圣地,公共权威不得进入。 ( 3 )基督教关于精神权力与世俗权力互相监督、互相限制的二元模式转变为近代宪政主义的分权和制衡、有限权力的政府模式 … 中世纪的世俗统治者是在教会的监督下统治国家,这种政治模式到近代演变成宪政制度,即政府在代表民意的议会和独立的司法机构的监督下行使权力,同时三种权力之间相互制衡。在长期的政教之争中,政教二元化权力体制和观念对西方人已成习惯,每种权力都有其界限已经得到广泛认同,人们难以接受无限的权力 … ( 4 )基督教关于精神权力与世俗权力、教会与国家的对立到自由主义这里演变为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对立;上帝的物与凯撒的物的对立演变为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对立。原来由教会与国家分割的领地现在由个人和公民社会与国家分享,原来个人的物分属上帝和凯撒,现在一部分属于国家,另一部分归个人自己。原来教会对世俗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转变为公民社会对政府的制约和监督。 总之,自由主义是在世俗化历史进程瓦解了中世纪的神圣秩序后,在世俗秩序的基础上对其二元政治结构的重建。”(P297-299) 书中写道,“在古代社会,精神权力与世俗权力、教权与王权(在民主国家是民权)并存于所有的国家,但两者的关系却大不相同。大体说来,教权与俗权的关系有三种模式:一、世俗国家吞没了教会,王权吸纳了教权,二、教会吞没了国家,教权吸纳了俗权,三、教权与王权相互分离、各自独立、相互平衡的二元化模式。”(P301-310) 书中认为东正教国家和中国属于第一种模式,伊斯兰教国家属于第二种模式,而基督教国家属于第三种模式。 本书最后一部分的标题是《自由主义:上帝的尘世遗物》。阅读时我想到的是,自由和权利是神的恩赐。经过漫长的中世纪及若干次宗教战争,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终于在虔信的国度取得了神圣的地位;我相信,这是神的恩赐,也是神的旨意,但是有缺陷的人类必得经过血与火的洗礼才得以领悟和达成。 书中引用 H. 穆勒所说“伊斯兰教在宗教上是‘成功的’,但它‘不利于自由的成长’。”我却想起网上看来的一个故事,佛与魔大战之后佛胜魔败,魔对佛说:你无须高兴,我的门徒都将穿上袈裟投入你的门下。 我冒昧地以为,“自由主义标志着个体的人已经长大成熟”,但被迫隐退的不是上帝,而是自诩代表神的教会,从而建立了人与神更自由而多元化的沟通。自由所给予个体的人的,不是“伪装上帝”和“以上帝自居”的权利,而是神予人的宝贵的“私域”和在不侵犯他者的前提下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随着现代化进程而兴起的各种意识形态,如共产主义等乌托邦理念,却正是人“伪装上帝”“以上帝自居”的渎神行为,不仅没有拓展人的幸福,反而凶残地践踏甚至消灭了人的精神自由和世俗权利,制造了人类历史上极大的人道灾难。 我昨天转载的宫岭的《 煽动仇恨是制造沙子化社会的重要手段——从秦晖论土改说起》,文章确有深刻透彻之处,但我不太同意其中的阴谋论。五四以来,中国人一直急于现代化,急于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文人们发现中国进入现代化的障碍正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社会的传统和弊端。某种程度上,正是一种急功近利的态度使得中国在上世纪拥抱了自诩建立人间天堂的狂妄的共产主义这个乌托邦魔鬼怪胎。 当人伪装神并以神自居时,不仅斩断了乡土传统的生命链接,也斩断了精神生活的灵魂链接,拉开了与魔共舞的序幕。 西方世界建立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过程是“瓦解了中世纪神圣秩序”的世俗化过程,而中国大陆的这条道路也许恰恰是相反的,我们需要将精神世界与世俗世界相区分,需要建立个体的人的独立自主的精神世界。   《在上帝与凯撒之间——基督教二元政治观与近代自由主义》丛日云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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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土改”的目的——沙化社会(ZT)

煽动仇恨是制造沙子化社会的重要手段 从秦晖论土改说开 作者:宫岭     长期以来,对于土改,一般都是从经济的角度来理解,认为土改就是为了消灭地主的土地兼并,实现平均地权,保障耕者有其田,进而提高农业生产力。因此,对于土改中发生的暴力行为,基本上也只是当作一种“左”的偏差、错误、过火行为来理解,至多认为是革命意识形态的缘故导致工作中出现的极端主义倾向。与此相关的就是认为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国民党,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土改使农民获得了土地,因此赢得广大农民的衷心支持拥护,翻身农民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踊跃参军或支前,为共产党战胜国民党奠定强大的社会基础。   这样的观点表面上看似乎合情合理无懈可击,再经过当局长期的宣传,早已深入人心,包括笔者也一直对此深信不疑。连许多对共产党的政治传统持批判态度的人,也不大怀疑土改本身,除了批评其中存在的“左”的暴烈残酷之外,最多只不过认为土改是骗局,因为土改完成不久又立即以社会主义改造、合作化集体化的名义,重新剥夺农民土地收归“集体”,农民空欢喜一场。也就是从后来共产党政策的变化来解读土改,而不是从土改本身来分析。对于土改本身,迄今几乎没有人提出根本的质疑。   然而秦晖的研究却为我们揭示了土改最真实的秘密,彻底颠覆了上述长期被我们深信不疑的观点,令人耳目一新。不得不佩服秦晖的目光是相当犀利的,通过大量历史事实的揭露、历史资料的分析研究,他不仅令人信服地向我们揭开了土改的真实面目,而且点中了共产党政治运动(包括土改)最深层、也是最真实最隐秘的本质。原来, 土改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平均地权,更不是为了什么发展生产力。 因为当时中国广大农村的土地兼并问题并不严重,农民与地主的矛盾并不尖锐。   土改的最真实目的,是为了彻底消灭农村传统的一切社会纽带,也就是秦晖所说的“小共同体”,使广大农民变成孤立无助的一盘散沙,而后就可以很方便地建立起党对农村的全方位的严密控制,也就是极权主义体制,秦晖称之为“大共同体”。(当然,这种极权主义体制是否称得上真正意义的“共同体”,我认为是可以商榷的,但本文不拟讨论这个问题。)在战争年代,仅仅靠分给农民一片土地就指望农民能积极踊跃地为你上前线抛头颅洒热血,完全是不现实的。毕竟上前线意味着拿身家性命冒险,没有人会为了一块不大的土地而积极主动地去当炮灰。所以,所谓分得土地的农民翻身做主,积极支持革命战争,这个长期流行的说法纯粹是一种宣传,而不是事实。   只有在真正民主选举的社会里,才会发生人民因为得到好处比如土地而支持某政党并投其票的事情,(例如台湾南部农民曾经就因为得到陈水扁政府的政策好处而投陈水扁的票)因而也只有在这样的民主政治下,才会有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的事情发生。而在战争状态中,胜败并不直接取决于民心,决定胜败的重要因素乃在于动员力量。土改的直接目的、意义就是战争动员。而土改之所以能极其高效地实现战争动员,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分土地给农民赢得民心,而在于人为地在农村中制造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有组织有目的地发动农民对农村中的士绅、地主之类传统乡土社会精英开展残酷惨烈的“阶级斗争”,直至造成一系列人命血案。这样,广大农民与士绅、地主甚至相当部分富农、中农之间,就结下了血海深仇。   如果将来共产党被国民党打败了,农村重新落入国民党手里,那么,这些双手沾满地主士绅鲜血、犯下命案的农民,就难免面临同样残酷惨烈的报复清算。正是对遭受这种报复清算的极端恐惧,才驱使着千千万万“解放区”农民积极主动地支援共产党的革命战争,踊跃参军、支前等等。由此可见,土改表面上是分地,实际上不过是借分地的机会,人为地在农村社会内部制造相互仇恨、仇杀,一方面彻底毁灭传统乡土社会纽带,使广大农民丧失传统的社会组织资源而变成孤独无助的一盘散沙,再也无力抵抗共产党这样的强大组织力量对农村社会的全方位统制;另一方面使农民在这样残酷惨烈的相互仇杀中不得不向党交出一份“投名状”,从此以后只有死心塌地跟党走、死心塌地支援党的战争,才能免于遭受地主士绅的报复清算而保全身家性命。这两个方面的状况,就为党在农村建立起强大牢固的极权主义体制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条件。在共产党建政后,虽然大规模战争基本结束了,不再需要实施战争动员,但是新区的土改依然充满暴力和血腥,依然进行着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挑动农村社会内部相互仇恨仇杀,大规模杀人,其目的一样是为了毁灭乡土社会纽带,消灭农民的传统组织资源,使农村变成一盘散沙,便于共产党在农村建立强大严密的极权主义统制体制。   这样,在不久之后的一系列运动中,就丝毫不会遭遇农民的有组织反抗。例如,土改完成不几年,马上就实施统购统销,剥夺农民;接着又马不停蹄地实行合作化,建立农村人民公社,实际就是建立当代农奴制;然后很快又开展大跃进、放卫星,造成数千万农民活活饿死的大饥荒,等等。所有这一系列运动,基本都没有遇到农民的强大反抗,更没有有组织的反抗,堪称“奇迹”。也正因此,所以今天有些人尤其年轻一代人根本不相信大饥荒之类灾难的发生,在这些人看来,如果有那样的事情,为什么农民不会起来反抗啊?反正横竖都是死,反抗死也比活活饿死强吧!说这样话的人,如果不是别有用心,那么就是完全不了解当时农村社会的实际状况。因为在共产党严密的极权主义控制体制下,农民其实都是孤立的沙子,根本不可能进行任何有组织的反抗,而孤立的个人的反抗是完全无力的,很容易被扑灭。而且在那样的体制下,别说反抗,哪怕有一点点不满的表示都会招来灾难甚至性命不保。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统购统销之类的坑农政策、大饥荒之类的灾难,根源都与土改有直接关系!或者说,从土改到后来的人民公社、大饥荒等等,其实是一脉相承、合乎逻辑的发展结果。   通过这些事实与分析,不难看出,土改中普遍存在的以“阶级斗争”的名义开展的暴力血腥相互仇杀现象,根本不是什么“左”的问题,更不是什么工作偏差、甚至也不是纯粹的意识形态问题,而是正常现象,是建立东方模式的极权体制的基本途径,更进一步说,甚至也是维持东方极权体制的基本手段之一。   极权主义是一种极端化的绝对专制主义,专制主义源远流长,类型繁多,不同类型的专制政治,其专制程度也有很大差别。专制政治的共同特点是权力不受制约。其实,在宪政产生以前的人类各种政治体制,无论中西方社会,对权力的制约并非完全空白,这种制约一般多是以传统习俗、宗教力量、多头政治等方式来体现。中国秦汉以来的君权虽然是绝对的,但也受到所谓天命观的软约束,同时在多数情况下,宗法社会习俗传统也会对君权的行使构成一定的制约;欧洲中世纪的君权就同时受到贵族和教会的双重制约,直到近代民族国家形成后才逐渐摆脱这双重束缚,但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渐发育,又开始形成立宪的新传统,以现代立宪体制的形式制约统治权。所以古代多数的政治体制,其专制程度都有一定限度,尤其对民间社会传统秩序、宗教等等,不同程度地持有一定的宽容态度。当然,在古代也有主张绝对专制的,如中国的法家、秦皇,就是典型代表,企图建立全方位的专制体制,彻底消灭一切民间社会自发秩序,以军国主义的手段将整个国家变成一座超大监狱。这其实就是中国式的法西斯主义。但他们的尝试失败了,后来那些君主虽然在内心深处也想效仿法家,但多数情况下还是不敢全盘照搬,所谓“外儒内法”、所谓“百代皆行秦制”,讲的是专制君权的内在本质,但是在实际的运作中,完全照搬秦制一般是行不通的。原因很简单,代价太大,成本过高,相比于温和的君主专制(即以儒家为代表的君主专制)而言,完全搞秦制其实得不偿失,不划算。从成本的角度看,实行法家那种法西斯主义的全方位社会控制体制,需要建立庞大的官僚体制,尤其因为中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山川地势复杂,在交通通讯技术极其落后的古代,真的要想建立全国范围的无所不在的法西斯主义极权体制,在技术上是很难行得通的。同时,豢养如此庞大的官僚队伍也是一笔巨大的财政负担。如何保证这支庞大的官僚队伍对皇帝的绝对忠诚,更是一个无法解决的要命问题。从代价的角度看,法家的做法势必激起强烈的反抗,激化社会矛盾,导致其极权政治的快速灭亡。而象儒家那样,适当尊重和保持民间社会宗法秩序的自治性,借助民间宗法传统力量参与社会治理,而不是完全由专制皇权严密统制一切,不但成本低很多,而且社会矛盾也可以缓和很多,当然有利于皇权本身的长久维持。   现代极权主义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法家的复活。当然,之所以能复活,是有多种复杂因素的,但有两点现代性因素至关重要,一是现代国家职能的空前扩张,二是现代技术条件的发达。古代国家的职能非常简单,自然经济客观上不需要国家做更多的事情,而现代国家的职能就复杂多了,国家主义,或者说对国家的崇拜,成为近现代社会的一种重要现象。尤其以国家的力量集中资源推进工业化,被许多后发国家视为赶超先进的捷径,这种发展思路客观上为极权主义的兴起提供了巨大的诱惑。而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技术的发达,完全可以克服由于地域辽阔、地理形势复杂、人口众多等自然因素带来的统治困难,也为极权主义提供极大便利。由于有了这两个便利条件,所以当现代社会遭遇严重危机(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社会矛盾激化导致社会动荡、信仰危机,等等叠加在一起)的时刻,极权主义的幽灵就很容易复活。   现代极权主义本质上是要构建一种置于国家权力全方位控制下的高度封闭的社会秩序,其间不容许任何摆脱了权力体制控制的自发性存在,因而个人就完全只是国家这架庞大无比的机器上的一个零部件、齿轮、螺丝钉而已。这种封闭社会其性质完全不同于古代的封闭社会,因为后者是自然地理条件和落后的自然经济农业社会造成的,而前者则完全是人为强制造成的。所以在古代,专制统治的维持虽然也需要暴力国家机器,但在此之外还可以容许社会有一定的自主性。尤其汪洋大海一般的自然经济下的乡村世界,本身就是高度封闭的社会,不必利用国家的暴力机器也能够保持其自然的封闭状态,从而构成专制政治天然的基础。可是现代工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交往的发展和发达,这种天然封闭的状态已经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了,随着社会封闭状态的逐步打破,专制统治的天然基础也在一步步地消失。所以在现代社会,要维持专制统治就必须借助于强制力量,尤其是借助于国家暴力机器,不能让民间社会有任何自主性,否则只要给社会留下哪怕一点点的自主性,那么这点最不起眼的自主性也会自发地滋长壮大,最后一定会成为侵蚀、瓦解专制统治社会基础的星星之火,就像今天后极权时代的某些国家那样。因此,消灭社会的一切自主性、自治性,是现代专制政治的“合理”选择,这样就必然要选择极权主义。   与法家那样的古典法西斯主义相比,现代极权主义的最大特点之一是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支撑。最典型的如民族主义的恶性膨胀,以德国纳粹为典型例子;另一种就是某种乌托邦色彩的意识形态,以共产主义世界的极权主义为典型。现代极权主义是以这些意识形态作为其道义合法性基础,为其国家暴力涂抹上某种神圣的光彩。没有这样的基础,它就无法获得广泛的追随者狂热的支持。相比之下,古代的法家之所以失败,除了前面说的成本代价因素外,还有一点就是它缺乏一种强大的意识形态作为其道义合法性基础,所以它很难吸引来千千万万的忠实信徒和追随者,很难激起人们的狂热支持。现代极权主义,就是由于具有意识形态的强大道义支持,所以才能激发许多狂热分子为其冲锋陷阵。在这点上, 现代极权主义其实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政治邪教 。   现代极权主义的另一个极其重要的特点就是不断地制造敌人。人为地制造敌人,是极权主义得以维继的基本要件之一。通过人为地将社会中的某些成员、群体划为邪恶的敌人并号召全社会消灭这部分“敌人”,既可以强化其意识形态宣传效果,又可以制造持续的社会紧张状态,为极权统治提供依据,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制造敌人来彻底破坏正常的社会纽带,摧毁社会自发的共同体基础,从而将全体社会成员都变成沙子一样的孤独无助的个体,相互之间完全缺乏任何有机关联。这就为极权体制实现对社会的全方位控制提供方便条件。否则极权政治必将遭到社会的强烈反抗和抵制而无法实现其对社会的绝对控制。   因此,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煽动社会群体之间的相互仇恨,人为地制造社会群体之间相互残酷激烈的斗争,撕裂社会,毁灭社会自身的有机纽带,是现代极权主义制造沙子化社会(又称原子化社会,笔者觉得还是称沙子化比较恰当)的重要手段。这种制造社会仇恨的工具,来自于意识形态的提供,比如纳粹使用的是民族、种族的旗号来制造社会仇恨,共产党国家使用的则是阶级的旗号来制造相互仇恨、撕裂社会。相比较而言,后者比前者对社会的毁灭力量更加强大。因为毕竟民族、种族身份还是具有客观确定性的,以民族、种族身份来制造社会相互仇恨,至少对于同一个民族、种族内部的社会纽带的毁灭还是间接的;而阶级身份就不同了。本来在经典的马列主义者那里,阶级划分基本还是按照经济标准进行,可是随着极权主义政治的日趋膨胀,极权政治逻辑的恶性延伸,这些共产党国家对阶级标准的认定也愈发随意,早已不限于以单纯的经济内涵来界定阶级身份,政治立场、态度、观点,甚至个人爱好、私人生活方式等等,都成为划分阶级身份的标准。到后来,干脆完全以统治者个人的主观意图、主观好恶、权力斗争需要,来随意给人认定阶级身份。这个现象在共产党这样的东方极权主义势力身上表现的尤其明显。最初是将原初意义上的阶级即以经济关系为依据的社会群体作为身份界定标准,将经济关系意义上的“阶级敌人”作为斗争目标,接着以政治态度、立场为判断阶级身份的依据,将一切与自己政见不合的群体和个人都作为“阶级敌人”来斗争,继而发展到以思想观点、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为依据,将一切看不顺眼的群体都打成“阶级敌人”,最后,就毫无标准,只要掌权者不喜欢,或存在利益矛盾者,都可以随意打成“阶级敌人”。于是,在共产党的“敌人”阵营里,就几乎囊括了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甚至包括大量共产党自己的“革命同志”。如此随意划分“敌我”并制造相互的仇恨与残酷斗争,其后果就是整个社会人人自危,没有人能够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彻底被毁灭,正常的社会交往也被异化,自发的社会纽带也被彻底斩断,社会的有机联系被消灭,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变成了孤立无助的散沙。到了这一步,严格说起来,社会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它已经不复是一个共同体了。极权主义走向最极端的结果就是社会本身被毁灭。所以有人指出:“社会主义”就是毁灭社会的主义。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不是个人的简单相加,不是彼此之间相互孤立毫无联系的沙子式个人的简单堆积,那不能叫社会。真正的社会是一个有机体,是个人之间通过种种有机的纽带联结起来形成的一个共同体。但是这种联结必须是自发的,是个人之间自由交往的产物,而绝对不可是外力强制、强迫形成的。因为只有通过个人之间自由交往自发形成的社会纽带,才能在人与人之间培育出相互信任感,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共意志。 信任是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的最重要的基础,是社会有机联系的内核所在,是公共意志得以形成的基础,是构建社会纽带的基本元素。 以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的积累为基础自发形成的社会纽带才是有生命力的。而外力强迫形成的关系就不可能体现真正的公共意志,因为强制、暴力联结起来的人之间不可能产生真正的信任感,缺乏基本的相互信任的人群之间也不可能达成真正的公共意志,有的只能是冒充的伪公共意志,这样的人群内部当然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社会纽带。极权主义就是通过蓄意地挑动人与人之间的无止尽的相互敌对、相互斗争,播下相互仇恨的种子,社会信任感因此被彻底摧毁,正常的社会交往无法进行,社会纽带的自发形成和扩展机制被彻底阻断,真正的公共意志也无法形成。这样的社会不是有机社会,不是有生命力的机体,而是一堆散沙的捏合体。在这样的状态下,人们之间所有的交往、一切社会关系,就完全只能靠极权体制以强制力量来维系,这种纯粹依靠外部强制力量维系起来的社会纽带是极其脆弱不堪的,不可能长期正常维持下去,而一旦维持这种不自然的社会关系的极权体制出现危机或瓦解,那么这个社会就会立即陷入严重的人各为战状态,也就是霍布斯意义上的“自然状态”(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   在这方面, 现代极权主义做的比古代的法家更加极端 。法家虽然也主张法西斯主义的治国模式,但是它基本倾向于“秩序主义”,强调国家秩序有条不紊,当然,这是强权严控下的稳定有序,而不是现代法治基础上的稳定秩序。所以 法家和儒家其实有很多共同语言,最大的共同点就是都强调以至高无上的绝对皇权来统治一个等级森严、尊卑有序的社会。 法家固然主张强权统治,把人民当作统治者的工具、炮灰来使,剥夺人民一切自由、尊严,不过它实行这种奴役制度完全是靠自上而下的一整套完整的专制国家机器,这样它的统治成本就势必相当高昂,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种奴役制度必然遭到自下而上的民众反抗,从而加剧了法家统治体制的危机。而现代极权主义则比法家“高明”,它不是单纯依靠自上而下的国家机器来控驭社会,而是有意识有组织地挑动社会内部的相互仇恨、相互斗争甚至残杀,以此彻底斩断一切社会信任、社会纽带,将全民变成一堆相互孤立的沙子,这样人们即使深受极权之害想反抗,相互孤立的沙子式个体也根本没有力量来反抗了。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持极权体制,就容易得多。因此,相比于法家那种纯粹依赖国家机器的高成本专制,现代极权主义的这种做法显然大大降低了专制成本,并且成效还远比法家大。秦始皇焚书坑儒,修个长城,就闹得民怨沸腾,不堪忍受劳役之苦的民众就揭竿而起。而东方极权主义统治者大跃进大折腾,饿死数千万民众,居然没有发生民变。这就是现代极权主义比古代法家的“先进性”之反映。法家似乎从来没有设想主动地、大规模地在全社会内部挑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敌对相互残杀相互斗争,可以说,“秩序主义”的专制者一般都不会那么做,因为担心一旦社会内部这样相互斗争起来,很可能失控,并且将会危及统治者自己。这样的担心绝非多余,如果没有充分的把握,一般的专制统治者都本能地选择“秩序主义”,强调稳定压倒一切。   现代极权主义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么做,最主要的原因是它相当成功地利用了现代政治中的民粹主义资源,从而具有巨大的欺骗性、煽动性和强大的政治动员力。法家那套专制体制基本上就是专制统治者操控一个庞大的官僚机器在单方唱独角戏,缺乏民众的积极配合和主动参与。而现代极权主义则相反,它们能够做到充分调动民众的参与热情,在广大民众的自觉参与和积极配合下共同完成极权主义体制的构建和巩固、维护。极权主义意识形态无不标榜自己的“人民性”,无不把自己宣布为亿万“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的救主,进而将自己的意志说成是人民的意志。但仅有这一套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历代专制统治者基本都是如此标榜,这个属于专制政治的常规套路,甚至是俗套,虽然也是极权主义必需的,但很不够,而且也不是现代极权主义最独特最“高明”之处。   极权主义之所以能够将千千万万民众直接卷进来陷入其所设定好了的相互斗争的状态之中,最主要的就是将民粹主义资源充分发挥到极致。所谓民粹主义资源,其实就是对民主的歪曲毒化运用,鼓吹地位卑微的劳苦大众应该翻身做主,打倒原有社会的精英,这套说辞极具欺骗性和煽动性。但是劳苦大众其实不过是极权主义者手里的牌而已,不过是他们利用来打倒和消灭传统社会精英的炮灰而已。消灭了传统社会的精英之后,真正取而代之的,其实根本不是劳苦大众,而是以劳苦大众代言人和救主自居的极权主义者自己!劳苦大众依然是被奴役者,但却得到一系列冠冕堂皇的政治身份。这是现代极权主义与一般的专制统治最大的区别所在: 被压迫者却获得意识形态上的崇高地位!被压迫者一边被剥夺了一切自由和权利,一边却被称颂!这就是民粹主义的“奇妙”之处。 当然,劳苦大众的这种所谓的崇高地位实际上是虚幻的,其真实含义是,极权意识形态将劳苦大众身上某些有利于极权统治的品质加以提炼,加工成为这种意识形态所鼓吹和推崇的“伟大精神”,予以大力褒扬鼓吹,并冠以劳苦大众的标签,服务于极权政治需要。这些被极权意识形态加以提炼、提纯的品质,大体上包括两类:一类是老实听话、吃苦耐劳、无私奉献之类的奴隶品质(愚),一类是粗俗、野蛮、残忍的流氓品质(暴)。   极权主义需要前者为自己无私奉献,更需要后者为自己冲锋陷阵。于是它所推崇的“人民性”其实就是愚昧和残忍的品质。民众一边被奴役、被当枪使,直至相互仇杀,一边却沾沾自喜,为获得极权统治者的精神嘉奖而欣喜陶醉。专制统治者推崇民众的愚昧,这倒很正常,好理解。而推崇民众的残忍,就比较独特了,这也是极权主义与一般专制主义的区别。推崇民众的残忍品质,目的在于挑动民众之间的相互敌对、相互仇恨,即人为地制造社会内部的不断撕裂,极权政治就是在社会内部这样不断的相互斗争、撕裂的过程中,才得以维持和巩固。一旦社会内部停止了相互的敌对仇视和相残,一旦社会不再撕裂,那么,极权主义的末日也就来临了。毛太祖所谓群众运动,就是这种大规模的社会内部互残互斗运动。有人说,群众运动其实是运动群众。从运动的发生上追问,这话自然正确,因为若没有极权主义势力的洗脑、挑动、暴力胁迫,是绝对不可能发生这种运动的;并且这种运动的基本过程、方向、目标、力度、形式等等,自始至终完全都掌握在极权主义势力手里,绝对不可能超出后者严格设定的界限,否则就可能引火烧身。这是“可控式核裂变”。   不过,一旦这种运动被发动起来之后,民众很难完全只是消极被动的应付,相反,极权主义将每一个人身上的兽性最大程度地挑拨、激发起来之后,个人就由消极被动而一步步地积极主动起来,直至成为运动的自觉的主角。于是极权主义者就可以坐观虎斗,让民众自己互斗互残去,这就叫做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主动性,“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群众在斗争中达到“自我教育”、“自己进步”的目标,党只是“领导”群众运动而绝不包办。于是就完成了从运动群众到群众运动的“积极转变”,甚至很难将两者完全分开,何为运动群众何为群众运动,难以截然分开。   应该说,在高度封闭的环境下,历经强大的意识形态洗脑、思想催眠,伴以严酷血腥的政治运动,这种民粹主义的策略确实可以发生作用。尤其是当人性中残忍的一面被激发起来之后,被洗脑了的无理性的民众或主动或被动而身不由己地被裹挟进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斗争中去。在这样的互残运动中,几乎人人都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在这样互为因果、连环纠结的暴行链条中,确实很难具体追究个人的责任。而正是这种人人有份的状态能够极大地冲淡个人的负罪感,因为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所参与和实施的暴行找到客观的理由;同时也能够有效地稀释个人的痛苦感,因为每个人都是受害者,个人可以从别人尤其自己身边人所遭遇的痛苦中获得某种心理平衡、求得某种心理安慰(有道是“和别人分享幸福,幸福就会增加一倍;和别人分享痛苦,痛苦就会减少一半”。此说虽有点文学夸张,但也说明了某种心理学现象,并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印证);而更重要的是,人人有份的状态客观上容易使人们心照不宣地对这种集体暴行采取回避、掩饰的态度,谁也不愿去认真追究罪责,相反,更愿意对过去的暴行采取集体回避甚至掩盖的鸵鸟态度。恰恰就是在这种集体沉默、回避的背后,真正的元凶也就被有意遗忘甚至得到相当一部分人的辩护。如此, 极权主义一方面成功地挑动起人与人之间的互斗互残,彻底毁灭社会的有机纽带,将社会粉碎成一盘散沙,以建立其严密的极权统治体制;另一方面却又极其巧妙地让千千万万社会个体成员来替极权统治者承担罪责,让极权体制的广大受害者自己来集体地、自觉地为统治者的暴行做掩盖掩饰、遗忘甚至辩护! 何等“高超”绝伦的统治术啊!商鞅韩非秦皇之流如果地下有知,一定自愧弗如,甘拜下风!   说到沙子化状态,人们一定会想起马克思对农民的一番经典评价,称自然经济下的小农是一袋马铃薯,类似地,孙中山也曾经抱怨中国人是一盘散沙。长期以来这样的论调几乎成为中国知识界的“共识”,似乎中国农民真就是散沙一样,不团结,不合作,缺乏国家观念、公共意识,等等。其实传统农业社会里,人们绝对不是完全缺乏公共意识和相互合作,只不过这种公共意识及社会合作主要局限在狭小范围里,比如家族、教会之类“小共同体”内部。简单地指责农民一盘散沙是不符合事实的,没有道理的。至少在家族、乡村社会内部,农民绝对不是什么一盘散沙,很多认真的研究者早就对乡村社会的一系列礼俗、传统、信仰等等生活方式有过详尽的叙述,表明在这样的“小共同体”内部,农民的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有机的社会纽带强有力地将他们联结起来,乡村社会有着自己的公共秩序、公共生活伦理和精神。   当然,传统的乡村社会生活是封闭的,对外交往很少,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是农业时代落后的经济状况和交通通讯技术所限制的。而国家观念的缺乏或淡漠也不难理解,因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人们的交往不发达,交往的范围很狭隘,国家的公共职能对于乡村社会很多人而言是可有可无的,乡村社会本身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共同体,不需要国家过多介入,国家对于农业社会的人们而言,更多只是一种政治文化象征或符号,只有遭遇外敌入侵或大型工程、赈灾等特殊时候,才会真切体现国家的管理职能。所以,传统乡村社会的封闭性,乡民国家观念的淡漠,完全都是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产物,是交往不发达的产物,而不是我们某些知识精英自以为是的所谓“国民性”,更不能说明乡民“愚昧”。既然如此,那么,只要经济社会发展了,随着人们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乡村社会的封闭性就自然会被打破,尤其市场经济、现代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势必会极大地拓展人们的生活世界和交往范围,将交往所形成的社会纽带从乡村小共同体扩展到整个国家的范围内,逐步形成以国家为单元的大共同体。   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公共职能就日益重要起来,国家就不仅仅是政治和文化的象征,而且是大共同体的载体,国家最重要的职责就是为这样的大共同体的形成创造条件,尤其是要为人们的自由交往创造公平公正的法律和制度环境,扫除妨碍国民自由交往的一切障碍,目的就是确保全体国民能够通过自由、公平的交往,联结成大共同体。只有这种全民充分自由的交往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发达,有机的社会纽带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进而国家才能真正成为全体国民的政治共同体,现代国家意识才能在国民中牢牢树立。可是,极权主义却恰恰相反,不是通过促进自由交往来打破乡村社会封闭状态,扩展社会有机纽带,而是人为地在乡村社会内部挑动相互仇恨相互厮杀来彻底毁灭乡村社会原有的社会纽带,将乡民变成孤立无助的真正的沙子化个体,然后再将这些沙子化的个人强行纳入一个高度极权的专制体制之中。这样做,彻底毁灭自由交往的一切社会基础,割断一切有机的社会纽带,其结果,不是打破乡村社会的封闭状态使之走向开放,而是将封闭状态从乡村小共同体扩展到全国范围,将整个国家变成一个超级庞大的封闭体,或者超大监狱。在这个超大的封闭体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完全不是自由的,而是处在极权体制的强制和严密操控之下的;社会纽带完全不是有机的,而是极权体制强加的;社会有机体的基本元素信任荡然无存,真正的公共理性、公共意志因此就无法生长起来,人与人之间完全就是一种相互隔离相互敌视提防的孤立状态,其实也就是真正的沙子状态。极权主义就是通过将全体社会成员都变成这样的孤立的沙子,才能维持其统治。可见,真正造成中国人一盘散沙状态、不能合作、相互猜忌等等的,恰恰是极权主义!而极权主义以及它的支持者却又反过来借口中国人一盘散沙状态来为其实行专制体制做理由,这真是完全颠倒了因果关系!鲁迅这样的文人就是典型例子。   后极权时代,专制统治者已经没有足够的能力、胆量和客观条件来制造这种大规模的社会内残运动,而是重新回到法家的秩序主义传统上。不过这种撕裂社会的伎俩并没有彻底淡出,只不过不那么残酷而已,由过去主要以政治手段公然制造敌人为主,改变(“进化”)为主要以经济手段为主、借“改革”的名义玩弄“二桃杀三士”的花招,人为制造社会内部的利益分化、阶层阶级利益矛盾,让民众为谋取基本的生存资料而相互争夺,以此转移民众的视线。例如通过医改教改,制造医患矛盾、公众与教师的矛盾等等。社会内部各阶层之间、各群体之间,乃至个人之间,因利益矛盾而出现分化分裂,无法形成共同体,这样民众就不会形成团结一致的局面,专制统治者就不会面临类似80年代那种万众一心要求政治改革的严峻挑战局面。后极权时代统治者的这种招数是可以取得一时之效的,当民众内部处于竞相争利的狂热状态时,他们确实不会一致对付统治者,从而专制统治暂时可以保持稳定。然而好景不长,民众很快就觉醒,意识到造成他们利益严重受损的罪魁祸首正是专制统治者。   因为专制统治集团在这种利益争夺战中绝不可能保持中立,更不会不介入,坐观社会内部的利益竞争而置身于外。恰恰相反,从市场化改革的那一刻开始,权力集团就深深地插手利益分配,并以改革的名义先是化公为私,将过去计划经济年代亿万民众勒紧裤腰带积累下来的公共资产暗中私分,继而又利用权力垄断大部分政治资源、社会文化教育资源和经济资源,垄断成功的机会。如此,则依附在这个专制体制上的官僚权贵集团就成为后极权时代社会财富的最大掠夺者、各阶层各群体共同的最大的剥削者剥夺者和压迫者。随着专制权力的对社会的剥夺日甚一日,以及其在履行公共职能方面日益严重的失职,相互之间进行着利益竞争的民众也逐渐意识到真正剥削压迫他们的,就是这个专制体制及其官僚权贵集团,这是他们的公敌。当专制统治集团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变为全民的共同剥削者、全社会的公敌的时候,其人为制造社会内部矛盾的策略就走向了反面,其被全民共同唾弃的命运也就是注定了的。■   2011年3月1日周二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0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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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转载][转载]秦晖:儒家的命运

原文地址: [转载]秦晖:儒家的命运 作者: 落孤枫 谢谢大家。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儒家的命运”。大家都知道,儒家在中国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话题了,我要用很短的一个时间,涉及到儒家的原初、历史 和现状,这恐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我今天的演讲,恐怕只能把我关于这些问题的一些看法,以观点的形式直接讲出来,一些具体的论证过程就不在这里做详细 介绍了。但是这不要紧,我讲完之后,双向交流过程中大家有什么不清楚的,或者是有什么质疑的,我们有非常好的机会可以互动。 原初的儒家,主要是指先秦儒家,到底他们主张什么、反对什么呢?进入到秦之后,儒家发生了什么样的演变?我把它叫做从“焚书坑儒”到“儒表法里”。第三个问题,我要讲从“引西救儒”到“西儒对立”。现在大家都很关心一个话题,儒家是不是可能获得兴盛? 第 一个问题,原初儒家主张什么呢?儒家最早受到官方提倡的汉代,当时就曾经有过一个争论,儒学的宗师到底是谁?现在大家都认为孔子是儒学的第一号宗师,可是 孔子本人,乃至先秦时代的这些儒家,他们一般来说没有把孔子当做圣人,而他们心中是有一个圣人的,这个圣人是“周公”。整个先秦儒学体系中,一而再、再而 三地提到他们的理想是三代,而所谓三代主要是西周。西周那一套东西,在他们看来就是周公奠定的。因此,不管周公在历史上实际上做了什么,我们现在已经无法 详考了,我们不知道儒家讲的那些东西,到底有哪些是由周公真正开创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先秦儒家表述的那一整套价值体系,它是挂在周制的这样一个框架下论 述的。因此,我们谈到儒家就不能不谈周制,尤其是在东汉,古文经学兴起,曾经有一度周公的地位更高,尤其是周礼成为三礼之首。 后 来孔子的地位重新被抬高,很高,应该说已经到了宋明理学时代,本来意义上的儒学,它是以宣传三代,或者是宣传西周那些理想作为主要的内容,而以这些理想, 当时被认为是奠基者周公作为尊崇的对象。我们知道孔子和先秦时代的儒家不断在讲,说是周如何如何的伟大,大家知道孔子有一次讲先秦不好,其中就提到说他好 久没有梦到周公了,孔子和先秦时代的其他儒家不断地讲,所谓的三代,“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周鉴于三代,郁郁乎文 哉,吾从周”。“三代”为盛世,为圣治;周公为极盛,为至圣。此后则求“小康”而不可得,而如今则是“礼崩乐坏”。这是儒家主流的看法。后世人认为这是体 现了儒家的批判精神,先秦儒家是不怎么歌功颂德的,到了以后才学会了歌功颂德。先秦时代的儒家精神可以说是非常不满于现状,那么这种不满于现状,褒奖它的 人认为是一种社会批判精神,贬低它的人认为儒家是历史倒退。 大家知道,改革前批儒一顶最大的帽子就是儒家主张历史倒退,说 他们整天埋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五四的时候鲁迅先生创造了一个文学形象,叫做“九斤老太”,整天埋怨现在,什么都不如前。当然鲁迅先生是以此来意指儒学 的传统了。不管说它这是历史倒退论也好,说它是社会批判精神也好,总之古儒是一群不满现状的人,我这里说的是古儒。 孔子号 称是“述而不作”,但是我觉得这个话有一点不太准确,其实孔子当然是述了很多,他培养了很多学生,他是一个大教育家,但是孔子的文字贡献应该说也是相当 大,不过他的贡献主要不是著作,而是整理周代的典籍。在这里我要说,很长一个时期,人们的确认为古儒的贡献就是发扬光大西周的文明,那个时候人们并不太重 视孔子自己到底讲了一些什么。 刚才很多先生都问我最近非常火爆的于丹关于《论语》的解说,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其实我说 于丹对《论语》的解读是不是准确是一个问题,但是另一个问题,《论语》在儒家体系中是不是有那么高的地位。在宋明理学兴起前,人们基本上提到的就是六经, 当前传统的儒学当然认为孔子讲的话也很好,从司马迁的《儒林列传》中说到孔子的贡献,根本没有提到《论语》。他说孔子的这些整理,其“辞微而指博”,也就 是说孔子本人并不做什么论述,他是通过对西周典籍的整理,在字里行间体现他的价值追求。 因此,我们说古儒他追求什么呢?我 这里倒不是说《论语》这部书就没有它的价值,这部书讲了很多人生的哲理,而且有很多,不管是什么家都是适用的,什么“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等,但是作为古 儒时代的特点,作为古儒那一套价值观与别人不同的,我这里要强调我们看任何一个学派,都主张要看它跟别人有什么不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当然这是 很好的,但是这是不是儒家的特点,恐怕就很难说了。那么儒家它的古儒经典就是“六经”,现在六经看到的原本,不管和西周的东西有多大的距离,至少当时人们 都认为这些东西不是孔子的原著,而是孔子整理的西周典籍。因此古儒实际上是在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努力复兴西周价值的这样一个学派。离开了对西周这一套的 分析,我们是没有办法认识古儒的。 西周社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应该说以前我们的历史,对西周社会有很多争论,有人说 它是奴隶社会,有人说它是封建社会,有人说它是氏族社会晚期,但是这些争论更多是以一种以论带史,将西周的事实往现成的理论里套,我就不想涉及这些东西。 那么西周这个社会到底有什么样的特点?一个基本的特点,那个时代的中国人社会组织带有很浓的血亲的性质。孟子有一句话,说理想的社会就是“人各亲其亲,长 其长,则天下平”,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尊敬、服从我们的家长,这个社会的秩序就好了。《左传》里有一句话,我认为是当时社会组织的一个概括,不管是诸 侯国或者是其他的,那就是“率其宗氏,机其分族,将其类丑”,因此西周是带有很浓厚血亲色彩的族群社会,后来由于社会理论的需要,对这个族群有很多分类, 什么氏族、宗族、大家族等等,但是我说这是一种血缘纽带的结合,这种宗族中存在着一种不同于陌生人社会亲情,同时又存在着不同于现代社会的长幼、嫡庶序 列。 但是这种不平等,或者说这种尊卑,它不是一种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熟人社会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毫无疑问不能离 开离开血亲组织的亲情,那么那个时候是不是有大的社会结构呢?比如说那个时候有周天子,但是我们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周天子和秦始皇是完全不同的。周天子他下 面不是官僚,秦以后有了官僚,但是在西周这个时代,周天子他直接控制的只是周族的这样一个势力,然后他把周族的一些子弟,乃至于周族结盟的一些,我们称之 为友好的氏族的一些人,分封到各地,然后他们又按照这个原则继续进行分封,因此就形成了一个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到士的层层分封,这不同于我们今天所理解 的行政组织,实际上是一个家庭,或者是一个家族的放大。这种等级关系,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大家族,辈分、长幼、嫡庶系列,这个意义上周天子的确是受到尊崇, 但是这种尊崇主要是伦理意义上,并不是一个科层组织上的最高首长,这跟秦以后是完全不同的。 怎么理解呢?我们都知道,如果 在一个家庭里,“子弟”是必须尊崇“家父”,不能摆脱家父的束缚,就这一点来讲,现代社会的自由、平等这些观念,那个时候不适用。但是家长对子弟是必须要 承担责任的,家长不能任意任免、解雇子弟,这一点跟现在的上下级关系不一样,现在我们的首长是可以任免下属,企业的老板可以雇佣或者辞退员工,但是父亲能 解雇儿子吗?这种纽带你摆脱不了,对双方来说都是摆脱不掉的。也就是说,子弟就是子弟,他对于家父是有依附关系的,不是平等关系,但是他不是下属部门,更 不是奴仆,这是一种亲缘关系。 在亲缘之外,当时也有非亲缘的熟人圈,我们把这个圈子叫做“小共同体”。所谓小共同体,那就 是这些人都是互相认识的,他们不是陌生人,他们都是熟人。由于是熟人,由于他们长期要呆在一起,不断地打交道,因此就带有熟人社会的一些特征,我把它称之 为“拟亲缘特征”,虽然他们没有亲缘关系,但是他们有一种拟亲缘的依附关系。人们处得久了,会有情感纽带,这跟陌生人不一样,如果抛开情感因素,仅仅从经 济人的理性关系来说,熟人关系跟陌生人关系也不一样。在经济学上大家都知道有两个概念,一个叫做信息对称,就是我们是熟人,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彼此 都比较了解,而且我们要长期地打交道,而不是一锤子买卖,人一走茶就凉,不是这样的一种关系,长期打交道就是所谓的反复博弈,你当然就不能一锤子买卖。这 和社会扩大了以后不一样,社会扩大了以后我们不认识,都是陌生人,县太爷就不可能认识我,但是我的父母当然是认识我的,我的直接的小领主也是认识我的。 因此,那个时候除了家属、家族之间的关系外,还盛行一种恩主和门客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具有直接交往的依附关系。说的不好听一点,也就是主奴关系,但是这种主奴关系,因为它是一种长期的依附,所以它是带有某种情感纽带的,或者说是带有温情脉脉的色彩,很难像后世的官僚那样。 我 们知道后世的官僚,官僚是腐败的,所谓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等,而且有些官僚管辖很大,和一般的老百姓没有直接的认识,谈不上什么知遇之恩、誓为知己 者死等,在陌生人层面是不存在这样的关系。但是当时的恩主和门客是有这样的依附关系,所以当时有所谓的良禽择木而栖。那个时代,这种所谓的侠客伦理,什么 叫做侠客伦理呢,就是你对我有恩,我就要报答,所谓知遇和报恩之间的伦理很发达。我们知道这种伦理它只能建立在熟人社会,聂政、豫让、要离、专诸乃至荆 轲,均为报恩主知遇而刺国家显贵。 大家都知道一个豫让的故事,这个人也被后世奉为有德者之一,他们往往都是为了报答小共同 体中的恩主而去刺杀国家的显贵。那么为什么要去刺杀呢?原因就是据说这个恩主对他们的确有他们所理解的大恩。比如说大家都知道豫让的故事,豫让付出极大的 牺牲谋杀赵相子,有一次赵相子抓住了他,说你不是只有一个主人,这之前你还投奔过其他的人,但是这些人都被智伯杀害了,为什么你现在这么做呢?豫让回答 说,“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说的简单一点,就是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对我不好 我就对你不好。 这样的一种关系,它在熟人圈中的确容易形成,但是在陌生人中就比较难形成。这样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知道它 有几个很重要的特点。第一,亲亲高于尊尊,也就是说熟人之间,小共同体内部的这种关系,高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孟子说“爱有差等”,他非常反感墨子的主 张,孟子是主张爱有差等,人各亲其亲、长其长,我们每个人都有我们的家长,都有我们的亲人。至于我们的家长,他自己又有家长,我们的主人又有主人,主人的 主任的主人,一直到周天子,但是周天子和我没有关系,诸侯和我也没有关系,和我有关系的就是我的主人。我们知道,这是封建社会的,我这里讲的封建是本来意 义上的封建,就是古汉语中的封建,欧洲中世纪差不多也是这样的状况。大家知道,欧洲中世纪有两句话,一句是我的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还有一句是我的附 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周天子是要尊重的,但是主要是诸侯要尊重周天子,诸侯也是要尊重的,但是主要是卿大夫要尊重诸侯。 后世很难理解孔子说的“尊王”是什么意思。大家知道,孔子是非常不满春秋战国时代诸侯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可是后来有人说孔子的“尊王”是假的,为什么 呢?明治维新时期,很多日本学者曾经骂孔子,说孔子不忠,为什么这样说呢?他们说你看,孔子周游列国,他就没有忠于那一个国家,他不忠于诸侯嘛,谁愿意用 他,他就到哪里去。那么,他忠不忠于周天子呢?那些人也说他不忠于周天子,他周游列国,到了离周天子很近的地方,为什么就不去朝见周天子,而去见诸侯? 其 实,我觉得你要了解当时所谓“尊王”是什么意思,就会知道孔子这样做是很自然的。孔子当时主张的就是诸侯不尊王,陪臣不尊重诸侯,乃至一般的老百姓不尊他 们自己的家长,至于你不是诸侯,实际上你是没有尊王的义务,孔子本人不是诸侯,甚至也不是卿大夫,所以用不着去朝拜周天子。但是诸侯不朝拜周天子,受到他 的强烈批评,陪臣不尊诸侯,也受到他的强烈批评,但是他自己不是陪臣,所以他自己可以没有诸侯这样的义务。因此孔子的“尊王”,和我们后世秦以后讲的忠君 爱国,完全不是一回事。 正因为这样,所以先秦的这些儒者,他们都有很多言论,说孝比忠更重要,我可以为父亲而得罪皇上,绝 不能因为皇上而得罪父亲,“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齐国的国王曾经问一个儒者,说皇上和父亲哪一个更重要,这个儒者回答父亲更重要。鲁国有一个人去打 仗,每次都开小差,孔子就问为什么,那个人说我是独子,我如果战死了,就没有人对我父亲尽孝了,所以我不能为国战死。孔子说这个人道德高尚,然后他向鲁君 推荐,说你看这么道德高尚的人不重用,你重用谁啊? 大家知道,那个时候在小共同体的本位条件下,这是很自然的。这个方面最 极端的一个例子就是伍子胥,大家知道伍子胥的父亲被国王杀害了,伍子胥为了报父仇,甚至可以引进敌国的军队,把自己的祖国给灭掉,楚平王已经死了,还挖出 来掘墓鞭尸。但是伍子胥在那个年代被公认是贤人,没有人认为他这样做不应该,而且很多儒者把伍子胥当做是有德者。像这样的现象,在当时那个小共同体本位的 条件下,是非常容易理解的,而且这种价值,也的确可以维系当时的社会。我不尊重周天子,只要诸侯尊重周天子,这没有什么关系,周天子他也指挥不动我,周天 子也不可能任免诸侯,大家知道诸侯要尊重周天子,但是诸侯并不是官僚,诸侯并不是周天子能够任免的,诸侯是世袭的,这就相当于父亲不能任免儿子是一样的道 理。 大家都知道,传统儒家是主张性善论的。关于性善论,政治家、哲学家、社会学家有无数的争论,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老实 说根本不是一个从逻辑和经验上能够讨论的问题,因为如果你要举例子,这个社会上性善、性恶的人都有,比如有人说有雷锋同志,那性恶论是错的,还有人说有王 宝森,那性善论也是错的。这个争论是没有意义的,一个社会一定有性善的也有性恶的,但是把古儒的性善论,放在那个小共同体血缘亲情中理解,其实是非常好理 解的,人是不是与人为善呢?陌生人很难说,但是亲人中间,甚至你不能说是一种人性,连动物都是这样,虎毒不食子嘛,这可以说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所以在小 共同体本位的条件下,谈性善那是很自然的事情。 既然你假定是性善,那么你当然就会相信教化的重要,人都是会学好的,相信伦 理的重要,相信我可以推荐好人,所谓荐贤制。而且那个时候评价人很重视小共同体中的评价,也就是说你所在的熟人社会对你的评价,这就是儒家经常讲的乡举里 选。那个时候,评价人很重视你在村子里,在你所在的这个熟人圈子里有没有德望,有没有人缘,是不是德高望重,这一点很重要。后世就不一样,比如说科举考 试,完全就不考虑这些,那就只要是文章写得好就行,至于你在当地是不是德高望重,乡举里选已经没有了。在一个大国家内,我们说凭道德取人很难,但是在小共 同体本位的条件下,这是很自然的。因此,性善论、教化论、乡举里选等,在小共同体本位的条件下,它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 第 三,那就是权利和责任的对应。这里我要说儒家没有平等的观念,但是儒家说的那种上下、尊卑是和责任对应的,这就是我刚才说的一句话,儿子要尊重父亲,但是 父亲一般来说对儿子都是有责任的,有养育之恩。老实说,即使是现代社会也是这样。那么这种权责对应,我们知道在陌生人社会中,它是很难仅仅靠道德来维持 的。但是在熟人社会中,尤其是在亲人中,往往血缘亲情就可以保证权责对应,而不需要特别设置制度约束。比如像现在我们都知道,为什么国家需要民主?为什么 国家需要宪政?那就是没有这个东西,你无法保证统治者滥用权力,无法保证统治者不负责任。但是,我要说,即使是盛行宪政民主理念的西方,大概也没有谁会主 张在一个家庭内部,父亲要靠民主选举产生,或者在家里要搞三权分立,西方也是没有的。什么原因呢?那就是如果共同体足够小,亲情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大了 就不行,陌生人社会那就不行。可是在小共同体中,不需要制度约束,这个亲情、伦理可以解决问题。 儒家所设想的社会秩序,就 是一种温情脉脉的父权负责的统一体,父亲有权利,但是也有责任,就是我说的父亲不能开除儿子,父亲就是要养儿子,你对子弟负有责任的。所以,大家都知道儒 家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像一个君,臣才能像一个臣;父要像个父,子才能像个子。原始儒家虽然讲君权父权,但是并不等于绝对专制, 相反从权责对应原则中,可以推出来那就是你不尽责,你的权力就没有合法性,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说得简单一点,你对我不好我就对你不好。我前 面说的豫让那句话,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那个时候人们说尊君,尊重自己的主人,是以主人尽责任为前提,如果你不尽责任,我没有什么理由要尊重你。因此 古儒就有我们所谓的民本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是有没有坏父亲呢?当然有,但是毕竟比较少,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是爱子女的,把子女当做奴隶 来买卖的,这种有,但是的确比较少。可是到了陌生人社会,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儒家反反复复的说,君要向父亲学习,臣要向儿子学习,君臣应该向父子学习, 但是这只是应该而已。儒家自己也知道这往往是做不到的,做不到怎么办?他们当时没有设想出一种民主选举、三权分立的做法,但是他们设想就是做不到我就不承 认你。不过如果这种做法真要实行,这个社会不容易稳定,说的简单一点就是不停的造反嘛,出现一个坏皇帝,我们就造一次反,这个社会要付出很大代价,所以后 来的民主制度,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制度安排,我们可以通过一种制度的约束,建立权责对应。 我们可以说儒家从周,孔子 述而不作,毕生精力用以整理周籍,这体现了儒家与周制的密切关系。但是在西周并没有儒家,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当一种价值、一种规则普遍的被认为是常识 时,人们不需要为它进行论证和辩护,比如说现在如果有一个人写长篇大论的文章讨论人为什么要吃饭,我想大家都会认为这个人有神经病,这根本不用讲,谁都知 道人是要吃饭的。在族群社会比较稳定的时候,人们都习以为常,没有产生儒家的必要。现在我们讲和谐社会讲得很多,原因就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有不和谐的地 方,如果我们这个社会真的是已经非常和谐了,老实说那个时候的人们大概就不讲和谐社会了,更没有所谓建设和谐社会的说法了。 讲 和谐社会就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还有很多不和谐,儒家也是一样,在西周没有儒家,因为那一套东西,当时是习以为常,没有必要把它理论化。但是到了春秋战国, 已经不行了。小共同体本位那一套东西已经处在礼崩乐坏的局面,因此那个时候捍卫古制的人,就需要把古制理想化、理论化,以求“兴灭继绝”,因此就产生了儒 家。因此我们可以说古儒,是在族群社会崩解的时候,当时人们为了把一部分,维护族群时代的价值观念的人,把当时的理念系统化、理论化,形成了这样的一个学 派。这个学派出现时,这一套制度已经不行了,两个因素。一个是铁器牛耕的出现,小共同体内部出现了个体性,个体耕作、个体经济开始成为可能。另外一个方 面,在外部,大家知道春秋战国是一个兼并时期,兼并战争就要求国家集中人力、物力,一切为了战争,那个时代是一个所谓军国时代。抗日战争时期,军国主义成 为贬义词,但是在清末到五四时期,军国社会是一个褒义词,晚清很多人认为当时中国要富强,要建设军国社会,春秋战国就是一个军国社会,军国社会国家要集中 人力、物力,要强化它的权力,这让小共同体的自治就显得不可能。于是国家主义和国家利用伪个人主义来解构小共同体,那个时候的君主就很喜欢强调你要忠于 我,而不能忠于你的父亲,就是强调忠高于孝,而不是孝排第一。那个时候的法家骂儒家,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儒家影响下会造成一种现象,人们勇于思斗、怯于思 战,为自己的家族、小共同体而斗,大家知道伍子胥就是勇于思斗,因为他要为父亲报仇,还有刚才提到的豫让、荆轲等等,所谓思斗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说为了小 共同体。那么人人都为小共同体,这个国家就无法统和,因此他们说儒家造成的后果是勇于思斗、怯于思战,所谓思战,就是要让这些人为国家、为君主打仗。 在 这样的情况下,儒家就产生了。我们说儒家很有意思,其实你看孔孟和他的那些弟子,好多都不是贵族,孔子本身他的祖先是宋人,他的祖先是从宋移居过来,他的 早年相当的落魄,而且他的学生中什么人都有,也有做商人的,比如说颜回,他最欣赏的学生,据说是居住在陋巷,肯定是一个穷人。但是很奇怪的是,这些平民自 认为当时的贵族已经堕落了,而复兴贵族精神的使命寄托在他们这帮平民的身上。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我把它称之为力图挽救贵族传统的平民先知。 当 时的古儒是和春秋战国时候的历史潮流格格不入的,当时法家要想统一,儒家是认为就是要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而且认为应该恢复到西周时代的八百诸侯的小 共同体时代。孟子说“国虽百里可王也”,国家为什么要搞那么大?他们以一种王道,所谓王道,就是我前面讲的长者政治,父权和父责相对应,他们以王道反对霸 道,霸道是强者政治,以贵族政治反对官僚政治。现在有些人说儒家主张专制主义,还有人说儒家有很早的民主精神,比如说民贵君轻。其实在我看来,我这里说的 是古儒,儒家他们的理想,应该说不是专制帝制,秦始皇那样的绝对不是他们的理想,但是当然他们也没有民主的理想,他们理想的政治就是贵族政治,所谓周制, 就是一种贵族政治,用贵族政治反对官僚政治。 在传统时代,其实贵族政治本身是对君权的一种制约,而且贵族政治在适当的历史 时期,往往可以成为宪政和民主产生的土壤。前一段时间热播的《大国崛起》中,我们看到英国的所谓大宪章,大宪章是怎么一回事,就是贵族政治,贵族限制了王 权,就产生了大宪章。所谓如果要说贵族政治,它对限制君权有一定的政治作用,乃至在一定的适当时期,对产生民主是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并不是说儒家就主张民 主,这完全是不同的。 我们要看一下当时的儒家反对什么,当时的儒家反对过很多,但是他们最激烈反对的,在孟子那个时代,就 是杨墨两家。孟子激烈地批判,认为他们就是禽兽,认为杨墨两家是禽兽也,为什么杨墨两家令他那么愤怒呢?原因是杨子鼓吹个人主义,墨子鼓吹普适主义,这两 者都对小共同体构成威胁。孟子在批杨墨的时候,提到一句话,“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这句话后来有人叫做“杨进墨远”,成为很多人讨论的焦点。按 照后人的解读,人们往往认为墨家是过分的理想主义,号称是为了天下我可以舍身往死,孟子为什么会认为杨子比墨子的错误还小一点呢?其实我觉得,从孔孟那个 时代,儒者的小共同体本位立场看,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所谓的“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实际在当时讲的不是拔一毛以利天下应该不应该,而是指谁有权利,拔 一毛以利天下,那是好事嘛,谁认为不应该呢?其实杨朱也不认为不应该。但是关键在于,应该不应该是一回事,这个权利归谁,谁有权利拔我一毛又是一回事。老 实说,如果我愿意何止拔一毛,为天下我可以抛头颅洒热血,但是前提是我愿意。你能不能以利天下为由,拔我一毛呢?如果可以那是什么道理?那是因为一毛很 小、天下很大是吗?如果这个理论能成立,我同样可以为天下折你一臂,我同样可以以利天下为由杀你一头,我同样可以以利天下为由,杀掉十万个人、一百万人, 因为跟天下相比,他们都是少数,我甚至可以以利51%的人为由,杀掉49%的人,那还得了吗? 这个问题的核心,不是拔一毛 以利天下该不该为,而是谁有权利为的问题。谁有权利为呢?杨子说我有权利,我的一毛我来作主,你们谁都不能以什么理由来剥夺我的权利。我如果愿意抛头颅、 洒热血那是我的事,但是你不能说以大理想,就将我的权利剥夺掉。墨子说不行,为了天下你就是应该做出牺牲。孟子认为这两者都不合适。赵歧有一个解释,他说 虽然杨朱为己爱身,这不太符合儒家说的我们要以小共同体为本,但是他说杨朱尚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之义。在孟子看来,你的一毛不属于你,这是他不 同意杨朱的,但是也不是属于国王,也不属于国家,你的一毛属于谁呢?属于你的父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如果没有父母的同意,你没有权利去拔或者不拔你 的一毛。 拔一毛以利天下不是不该为,而是不敢为,在孟子看来你没有这个权利,你的一切不是属于自己个人,不是属于国家,而 是属于小共同体。所以墨子没有父母,在孟子看来大逆不道。杨子他爱护自己的一毛,如果是基于父母的意愿,这当然是好的,但是如果是为了自己的意愿,那当然 就不行。因此在这个方面,孟子认为杨墨都是邪说。当时的儒家的一个特点,在小共同体受到冲击,一方面是国家主义,一方面是伪个人主义兴起的局面上,他是在 两面作战,可是后来人们就发现,周制衰亡以后,其实兴起的不是杨子的那一套,也不是墨子的那一套。杨朱讲的个人主义,就是讲个人自己,他不是说为了皇帝我 可以六亲不认,不是爹亲娘亲不如皇帝亲,不是讲这个,但是这一套后来不适用。墨子说的是兼爱非攻,这一套民本的普世主义也是行不通的。实际上杨墨两家都随 着周制的衰亡而逐渐的湮没,那个时候却兴起了一种军国主义,为了君主的利益打破族群的认同,说的简单一点,就是爹亲娘亲不如皇上亲,为了皇上我可以六亲不 认,那么这样的一种现象,在小共同体内部,你好像觉得他是一种反父权,是一种个人解放,但是那一种个性解放是伪个性解放,这两种东西都开始出现。 这 两种趋势的代表,就是战国时候兴起的法家。我们知道毛主席七十年代很强调法家,毛主席很喜欢法家,这一点该怎么评论,我们以后再说。但是毛主席当时这么 说,不是一点根据没有,因为当时的确在先秦诸子中,儒法这一对对立,应该是比较突出,这是不错的,我们可以看到在任何方面,法家都是和儒家对立。儒家讲性 善论,那是建立在宗族、血缘天然亲情上,而法家是讲国家主义,或者说讲绝对君权,说的简单一点,法家认为为了皇上可以杀爹、杀娘,可以出卖老师,可以六亲 不认,可以干种种在儒家看来很大逆不道的事情。 法家为了实现这一点,他就要千方百计地淡化亲情,儒家说人各亲其亲、长其 亲,法家则提出“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说的简单一点,你们每个人都听家长的,谁听我的?那我皇权不就被架空了?所以你们都应 该听我的,叫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为了否定亲亲、性善之说,《韩非子》甚至说,所有的人都是不可信的,根本就没有亲情这一回事,连父子、夫妻都不可信,其 他还有什么亲情可言呢?在这里我要讲,以前很多著作说西方文明是一种性恶论的文明,中国文明是一种性善论的文明,其实照我看,古今中外我阅读范围内,最极 端的性恶论就是法家的,要比任何西方著作中,当然我的阅读范围有限,也许别人能够找到更极端的,但是我没有看到。 我们大家 知道,现在我们讲西方性恶论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霍布斯说的“人对于人是狼”,但是他从来没有把性恶论引入熟人社会,甚至是亲情社会。霍布斯说人对于 人,是一个事实判断,而不是一个价值判断,但是我们的韩非同志,在这两点上比霍布斯要突破得多。韩非讲,老婆对于丈夫都是狼,父亲对于儿子都是狼,他们都 是自私的,你别相信什么亲情。好了,这是性恶论可以进入到亲人领域,而且性恶论还可以成为一种价值判断,也就是说人们不仅事实上性恶,而且你也应该性恶, 因为你性恶有利于君主的统治。为什么呢?你自私,第一你怕死,怕死我就可以威胁你。第二你贪钱,我就可以利用你。法家最喜欢讲得就是赏罚,所谓赏,就是以 利诱之,所谓罚,就是以威胁之。但是如果有人不怕死,又不爱钱怎么办呢?儒家说最好是亲邦,明代的于谦有一句话,怎么治国呢?很好办,只要文官不爱钱、武 官不怕死。但是这在法家看来,是很迂腐的。 韩非说,所有人正是因为有人性的弱点,所以我们可以利用这个弱点,把你们都治得 服服帖帖。但是如果你超越了这个人性弱点,那就难了,一个人如果既不图富贵又不怕杀头,在韩非看来就有造反的危险。所以他说,“若为此臣者,不畏重诛,不 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谓之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秦汉时代出现一个现象,人们有伪恶,也就是说你实际上不是那么坏,但是你要不得 不表现得比较坏,否则你就很难征服。 我们知道一个最有名的例子,萧何,据说这个人刘邦很信任他,刘邦在外打仗萧何是丞相, 但是后来有人说后方人非常认同萧何,是一个孔繁森式的好干部,大公无私,道德高尚,很了不得。这个刘邦一听,脸就掉下来了,萧何听到这种反应,顿时就感到 很恐怖,因为他知道,这样一来他就很危险了。于是他就怎么样呢?马上就贪赃枉法一把,然后欺男霸女,大家纷纷向刘邦告状,说萧何简直不象话,做了这么一些 事,刘邦听了以后说原来萧何也不过如此,他没有什么抱负,这个人我是能够搞定的。于是萧何就还是当他的丞相了。 像这样的事情,你要说虚伪也是虚伪,但是我觉得这是两种不同的虚伪,你不那么善的人你要表现得很善,这是一种虚伪,你不那么坏的人要表现得很坏才能生存,这也是一种虚伪。这两种虚伪,那一种更坏呢?当然也可以去讨论一下。 大 家都知道,法家有很多观念非常现代,比如说早在两千年以前,他就已经有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想法,说以前的人尊重有道德的人,现在的人尊重有权力的人,所以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要进行权力的竞争,任何制度设计、任何制度安排,都是要以保证君权至上为核心。所以有人说中国的政治是伦理本位的,我要说中国的政治其实 根本不是伦理本位,而是一种权力中心主义,不是伦理中心。 法家的这一套,我们大家知道,的确它取得了成功,秦的统一就是一 个例子。秦统一以后,乃至在秦统一之前,整个战国时代,一直到秦汉,中国社会出现了持续四百多年的法家化过程,这的确将西周的那种小共同体本位社会完全改 变了模样。改变到了什么样的地步呢?第一是瓦解小共同体;第二,扬忠抑孝,鼓励大义灭亲。但是我们前面已经说了,法家实际上是性恶论。他所谓的大义灭亲, 其实他自己也不怎么相信大义。他说的大义灭亲,实际上是用现实的利害来促使人们去趋炎附势,为了专制皇权而解构小共同体。比如法家提倡告亲,而且提出了很 多奖赏。秦律有很多规定,大家知道,秦是非常提倡告密的时代,而且尤其提倡亲人之间的告密。秦是严刑峻法的,但是秦有一个很奇怪的规定,你犯了罪就要抄家 没产,但是如果妻子告发了丈夫,那么妻子的财产可以不被没收,只没收老公的财产。有人说,这简直现代化到家了,这好像已经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了,老婆的财 产、老公的财产怎么分得清楚了,现在都分不太清楚了,但是在秦始皇时代他认为是可以分清楚的。如果老公告发了老婆,那老婆的财产还可以用来奖赏老公。 我 们看到一个现象,它的财产关系好像很现代,已经达到了根本不承认家族财产,他认为这个财产都是个人的。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一方面,法家非常强调国家的经济垄 断,但是另外一个方面,又看到一个非常矛盾的现象,以前的历史有一个说法,商鞅变法实现了所谓土地私有制,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法家到底是喜欢私有制,还是 喜欢国有制呢?其实我觉得道理很简单,法家喜欢针对小共同体的私有制,也就是说一个家族内六亲不认,将祖田祖产搞光了,这个很好了,前提是如果国家要征收 不能反抗,但是如果在家族内部搞个体化,这是鼓励的。 几百年的强制反宗法改造的确不可小看。汉儒曾经这样批评,今天也有认 为中国道德很优越的人,认为西方现在很没落,现在西方六亲不认了,儿子到父亲家吃饭还要交钱的,你看西方已经是堕落了。但是当年的儒家,对法家统治下的秦 也有类似的评价:儿子借父亲一把锄头,父亲的脸色便很难看;母亲来儿子家借个扫帚簸箕,儿子一家便骂骂咧咧。媳妇生了男孩便得意洋洋,不把公公放在眼里, 婆媳一语不合,便反唇相讥。今天的西方,实际上绝大多数西方人,儿子到父亲家吃饭还是不交钱的,亲情、天伦之乐在他们那里一点也不比我们这里少,但是如果 要说六亲不认,这个法家统治下的确也是这样。 这样的一种氛围,也有一种好处,就是它打破了小公共体的界限,使国家能够一竿 子插到底,谁都不能听家族的,只能听我的,因此这个国家有很强的动力,秦统一以后,搞的重点工程无数,当然搞得太过分了,后来就垮了。中国曾经有过一个时 候,小共同体被解构得非常厉害。像秦那个时代,可以说这个社会不仅没有什么宗族,甚至连姓连名都没有,你看现在留下来的很多秦代文字材料,这些人他们表明 他们的身份,第一你要有名字,第二你要有户口所在地,秦非常重视户口所在地,这一点是秦汉两代都是这样的。一个人如果没有户口活不下去的。商鞅就是一个例 子,他逃亡结果旅店说你没有证明我不敢收你,于是他就逃不掉了。当时秦人要确定身份,要知道一些什么呢?第一要有名,秦代的墓志瓦文中可以看出来,还要有 你的籍贯,包括乡和里,那个时候的乡和里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小自然村、一个生产队。所谓那一个乡和里,是你的户籍在那里,你本人可能不在那个地方,但 是你一定要有一个户籍所在地。第三,你要有一个国家确定的身份,也就是说国家当时把所有的国民都设立了一个等级,就是所谓二十等人,每一个人必须注明你是 什么。第四,你必须注明你对国家负的义务,比如说你正在为国家服刑、正在为国家打工等。所以在秦代的墓志瓦文,就相当于那个时代人的名片了,你看他们的记 载,一个人叫做平阴居赀北游公士滕,他是北阴县北游里人,国家给他的爵位是公士,他当时的身份就是居赀,用做苦工来抵偿欠国家的,这种人的身份叫居赀。 儒 家面临这样一种大变,它是一种什么样的境况呢?我们知道当时的儒家,曾经有过一个和法家冲突很厉害的时候,最极端的一个表现就是所谓的焚书坑儒。我们今天 所讲的焚书坑儒,是经过后世儒家的图解,后世儒家强调焚书坑儒,好像只是针对儒家,其实当然不是。焚书坑儒是针对诸子百家,但是的确主要是针对儒家,这一 点我就不多做证明了。而那个时候,儒家的确也对这种现象非常抵触,从焚书坑儒那个时代,所谓诸儒以古非今,包括孔子的后代,孔子的八世孙孔鮒“与涉俱 死”,縉绅先生与闾左佣耕共同造反。 我们知道,秦制后来搞得很不象话,那么这个过程就使得先秦的诸子之间的关系产生了微妙 的变化。首先原来儒道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到了那个时候就变成道法的关系比较密切。我们知道,在孔子和老子的时代,实际上孔子是讲有为的,老子是讲无为 的,可是有为、无为,当时你仔细看,其实他们都有一个现实观,就是他们都认为西周那种方法很不错。孔子是积极有为的要恢复那一套东西,就是兴灭继绝,而老 子认为以前已经很好了,何必多事,去搞那种争霸图强一统万方的雄心壮志呢,小国寡民不是很好吗?但是到了庄周时代,周制已经不存在了,他们到了庄子时代, 这个所谓无为,就已经没有了小国寡民的现实根基,就变成了一种所谓顺其自然,就是顺从现实,于是出现了一种我们称之为道德上的极端相对主义。这种相对主 义,在楚国表现得最明显,楚国后期的政治中有亲齐和亲秦两派。以屈原为代表的抗秦派儒家成为失势派。 秦朝的统治最后搞得天 怒人怨,秦朝灭亡之后,法家那一套赤裸裸的理论逐渐消失,灭秦起义的陈胜、吴广、刘邦、项羽都是楚人,楚文化因而一度极有影响,道家在汉初有很大的影响。 入秦后,“秦制”已是现实,而所谓恢复三代仁政、诛除暴君成为新理想。道家在秦亡之后,在法家名声不好时,一度成为汉朝主要的思想资源。以后在中国历史 上,就逐渐成为一种犬儒主义和强权主义的互补结构,明代的王夫之曾经强调,这个道家它和法家那一套,有很明显的互补关系,统治者越是用法家的那一套进行统 治,老百姓就越容易往道家。其实这句话用我的语言来讲,我们大家都知道,道家就是讲不要太认真,无可无不可,清代的郑板桥有四个字,很多人挂在家里,叫做 “难得糊涂”。其实这样一种政治结构,用王夫之的话来说,叫做“其上申韩者,其下必佛老”。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在上者指鹿为马,在下者难得糊涂。 于 是儒家讲的那一套权责对应,说你对我好我就忠于你,你对我不好我就可以造反,这一套理论就行不通了。我们知道到了汉景帝时代,儒家所谓的革命理论出现了最 后一次阐扬,当时有一个儒生,有一次在汉景帝面前说暴君不仁,大家揭竿而起推翻暴君,这是顺应人心的一种革命行动。当时代表道家的黄生就马上说,这不对, 这个简直是犯上作乱,这怎么能行呢?哪怕暴君他再无道,他也是君啊,你再能干,你也是臣啊,汤武这样做是绝对不能允许的。那儒生就说了,如果说革命就是犯 上作乱,那刘邦岂不是成了乱臣贼子了,汉景帝就觉得很狼狈,如果说革命是很不应该的,汉朝怎么说合法呢?如果说革命是应该的,那现在老百姓革我的命怎么 办?那汉景帝说了,最好的方法就是不争论,“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古儒设想的是一 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小共同体内可以靠亲情达到,在陌生人社会中他认为应该向小共同体那样,但是他也知道这只是应该,如果不这样怎么办?他们给出 的答案就是如果不这样,那么我可以革命。也就是说你这个君主如果不像父亲一样待我,我当然不像儿子一样孝敬你,我就可以造反。大家知道,革命这个词最早就 出自于儒家中,就是所谓的汤武革命顺天应人。我可以把儒家处理这种问题的观点,用我的话说,就是在家靠亲情、在国靠革命,维持权责对应就是靠这个。 可 是到了秦汉以后,这就不能讲了,尤其是汉景帝时代,汉景帝已经说了这个话不争论,你们不能说,于是大家就不能讲。那么不能讲以后,很多儒家就逐渐变成了法 儒,权责对应的思想为无条件忠君的思想所取代,其中出现了几个阶段。这几个阶段老实说可以写一本书,我在这里不能多说。第一,汉书中出现了叔孙通制礼,当 时这个现象受到了很多儒者的抨击。叔孙通曾经劝说一帮儒者,为刘邦制作威力,这些儒者断然拒绝,说你这样的趋炎附势之徒违背教礼,你赶快走不要玷污我们。 但是,叔孙通制了这个礼,得到了刘邦的重用。董仲舒今文经学,接受了三纲而欲以“天人感应”吓唬君主,但是董仲舒还是继承了原始儒家的这样一种不放心君权 的传统,那不能讲革命怎么办?我就以天人感应来吓唬君主,说如果君主不好,上天就要示警,而上天示警谁懂呢?我们懂得,我们可以解释上天示警。很多人这是 迷信,它当然是迷信,这个迷信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有人说这是用来吓唬老百姓的,是不是吓唬老百姓?当然是,但是应该说在董仲舒时代,这一套东西主要是用来 吓唬君主的,也就是说在革命不能讲了以后,我们讲天人感应,用那种神神怪怪的东西来吓唬君主,你如果为君不道上天要示警。到了魏晋之后,谶纬之学就被禁止 了。 大家知道宋代的王安石有一句话,天变不怕、老百姓发牢骚也不怕,当然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于是,以后的中国就建立了一套 所谓儒表法里的一套,说的是儒家,行的是法家。但是尽管是这样,还是有一些儒家不高兴,实际上这也是儒家一直有的传统,就是我们前面说的发牢骚,不满现 实。大家知道,孔子当年就讲过,说现在这个社会礼崩乐坏简直不象话,我已经没有办法对这个社会寄予希望,我要坐船跑到海外当移民。后来朱熹也说过这样的 话,也就是说在儒表法里这个时代,原初儒家对法家政治的不满一直还是存在的,二千多年以后到了晚清,正是因为对法家政治的不满,导致了中国最早学习西方的 思潮,现在我们往往认为西学和儒学是对立的,但是在晚清,很多人恰恰是从儒家反法家的立场上,主动的引进西学。我把它称之为引西救儒。 那 个时代,人们主张学习西方有几个特点。第一,他们都认为中国自秦汉之后就礼崩乐坏,好的是三代,而他们往往认为今天的西方就是当年中国的三代。我们知道晚 清那些主张学习西方的人,他们往往认为中国的堕落不是从晚清开始,而是从秦始皇就已经开始。按照郭嵩焘的说法,三代的时候中国是全世界最文明的,但是秦以 后就堕落了,现在继承三代盛世的是在西方,中国现在几乎已经变成了蛮夷。按照他的说法就是这样。那个时代的这些儒者,有一个特点,他们对我们今天被认为是 自由主义核心价值的个人本位,自由这些概念,他们往往不太看重,他们看重要的是什么呢?民主、共和,他们把民主、共和理解为古儒所讲的天下为公。因此那个 时代的这些人,他们主张学习西方,老实说主要不是船尖炮利,甚至他们认为如果像秦以后的大道之政,船尖炮利反而是有害的。像谭嗣同就有很极端的说法,他说 如果中国不改变这种秦始皇以来的专制传统,那么中国将来如果军队强大了,如果搞不好反而会更糟糕。谭嗣同不是不爱国,而是说中国人要恢复三代的这种文明, 就必须要建立宪政民主。 像这样的一种引西救儒的思潮,在戊戌之前一直是很强大的,包括戊戌变法,从康有为一直到谭嗣同,都 是这样一种传统体现。这种传统应该说也有很深的基础,但是到了戊戌之后就不一样了,戊戌之后为什么不一样呢?原因有很多。我最近强调的一个原因就是日本的 影响。大家知道在戊戌之前,主张学习西方的人很多都认为秦以后很糟糕,三代很不错,我们学习西方因为西方很像三代,后来日本人学习西方,他们实现了富国强 兵,可是日本人学习西方和当时的中国人正好相反,明治维新之前的日本,不像秦以后的中国,倒是很像西周。那个时候天皇是没有权力的,日本当时是一个封建体 制,也就是类似西周那样的局面,而明治维新在当时的中国人看来就有一点像是周秦之变,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废封建、立郡县,这是明治维新很重要的内容。 整个明治维新,在当时很多中国人看来,几乎就是一场在西方影响下的周秦之变,也就是原来明治之前,日本像中国一样封邦建国,也不怎么样,但是之后废封建、 立郡县,这个国家就强盛起来了。于是中国人从中学到的,就是小共同体不利于军国社会,中国要富国强兵,就必须学西方、要复兴法家的那一套。 日 本人在引进西学的时候,他们很反儒,但是日本人反儒这绝不是说他们就很赞成民主,实际上很多日本人认为儒学妨碍了皇权,尤其是后来的日本军国主义受到这个 东西的影响。由于日本的成功,又由于戊戌以后中国民族危机的深化,这就产生了一个很怪的现象,那个时候的中国人越来越认为西儒不像儒,反西必反儒,法家反 而成了和西学比较兼容的现象,其中章太炎、鲁迅等等,都有这个特点。其实所谓反儒不反法,就是要解构小共同体,强化国家的力量,而当时的个性解放运动就主 张被理解为一种对小共同体的解构,说的简单一点,就是从戊戌到五四,很多人离心目中的自由个性,主要是针对宗族的束缚、家庭的束缚、父权的束缚,因此我们 就看到两代人都要学习西方,但是他们对放的印象截然不同。郭嵩焘那一代人对西方的印象是文质彬彬的礼仪之邦,而中国当时被认为是大道执政,但是到了陈独秀 那个时代,西方就被认为是军国社会,特别能打仗,而中国就是太文雅、太儒雅,这是不对的。这时两代人都要学习西方,但是对西方的评价完全不同。 相 反的,对于秦以后的法家那一套,我们知道同样是维新派,谭嗣同死的比较早,谭嗣同认为秦政糟糕透了,可是康有为在1913年,也就是康有为比梁启超要多活 了二十多年,康有为一直到二几年死,但是在1913年就对秦政有一篇高度评价的文章,他把秦政说的简直无比美妙,说废封建实现了人人平等,法国大革命追求 的自由平等博爱,秦始皇都已经给了,那么对由秦开始的这个时代,同样是主张学习西方的这些人,他们的评价却有如此之不同。俄国的确对中国有很深的影响,尤 其是在引进社会主义方面,但是日本的影响也很大,尤其是自由主义,中国人引进自由主义很多是借助日本,中国人引进社会主义很多是借助俄国,但是这种引进都 有一个很大的扭曲。很奇怪,法家学说成为两者的共鸣,而儒家和自由民主的西学成为共同的牺牲品。 最后我要说儒家能否浴火重生呢?今天这个问题是非常令人关注的,我在这里提出了一些设想。今天我已经不能详细说了,我想把这些问题留在以后,现在还有一些时间,我想请大家来批评指正。谢谢。 http://view.news.qq.com/a/20070430/000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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