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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秦晖:民国历史的不同面相(一)

秦晖:民国历史的不同面相(一) ——帝制兴衰:辛亥百年话“传统”之九 进入专题 : 辛亥百年 辛亥革命 民国 传统    ● 秦晖 ( 进入专栏 )        过去为鼓吹革命就要痛骂立宪,现在有人为肯定立宪又痛骂革命,同样都是片面的思维。          民国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乱世,具有一切乱世所具备的灾难图景,说民国未能结束这一切,是可以的;说民国导致了这一切,或者说是辛亥革命导致了这一切,就不对了。          “成功”,“尚未成功”,还是“失败”?——关于革命成败与革命理想是否实现的辨析          辛亥革命的结局如何?过去有三种说法:其一是就革命的直接结局而言,一般人都认为这次革命取得了成功。所谓成功,就是指革命没有被镇压,相反,清廷镇压革命的努力失败了。于是辛亥革命成功地推翻了清王朝,我们说黄花岗起义失败了,而辛亥武昌起义成功了,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所谓成功,就是一件事做成了,这是个事实。至于价值判断是另一回事。好事有成败,坏事也有成败,古人都知道“不以成败论英雄”,就是不能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混淆。     但是如果要讲革命者的理想是否也取得了成功,那就是另一层意义了。当时的革命者对这场革命的意义的理解,其实也各不相同。有人搞“革命”纯出于个人野心,通过革命他掌权了,就是成功了;他没能掌权,就是失败了。撇开这种个人利益的判断不谈,仅就“理想”而论,有些人的理想就是“排满兴汉”、“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在这个意义上,辛亥革命当然也是成功的。但孙中山先生的理想当然不只是排满,他还要实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而直到他1925年去世,这些理想也远未实现,所以他的遗嘱才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但“尚未成功”并非已经失败。我们没有看到孙中山宣布辛亥革命已经失败。道理很简单:古今中外的革命中,很多革命者志存高远,理想宏大,要实现非常不易。如果没有实现理想就是失败,那古今中外的革命大概就没有不失败的了。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实现了“自由、平等、博爱”吗?俄国1917年革命达到“英特纳雄耐尔一定要实现”了吗?但与被镇压了的1871年巴黎公社相比,这两次革命都被公认是成功的。所以作为政治事件的革命成功与否,与“革命理想”是否得到实现,也应该是两回事。理想未能实现,革命者可以说他的事业“尚未成功,仍须努力”,但是不能说革命本身失败了。     当然,尽管理想没能实现,但一场搞成了的革命如果值得肯定,那还是要有点好(至少是肯定者认为的好)结果的。比如法国大革命虽然没有实现“自由、平等、博爱”,但即便反资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承认它建立的“资本主义社会”毕竟比“封建”更进步。而托洛茨基后来虽然抨击苏联蜕变成了“官僚国家”,违背了列宁的理想,但他要肯定“十月革命”,还是要承认这“官僚国家”仍然取得了工业化等不少“进步”,否则如果他像邓尼金(1872-1947,俄国将领,白军领袖之一——编者注)或索尔仁尼琴那样认为苏俄还不如沙俄,那他就没法肯定十月革命了。     的确,如果搞成了的革命一点好处都没带来,又该怎么说呢?革命明明搞成了你不能愣说是失败,那你就只能从价值判断来否定它,即搞成了的“革命”本身就是一件坏事,并不仅是它的“理想没有实现”的问题了。过去我们习惯于把“革命”作为褒义词,那么这样的坏事我们就不称为“革命”,而贬称为“反革命”或者“暴乱”。比方说当年希特勒的“啤酒馆暴动”和墨索里尼的“向罗马进军”,当时都自称为而且被称为“革命”(当然这未必是出于褒义),但这两件事后来都带来了公认的大灾难,所以我们不说它“失败了”,而说它是一件(不幸)做成了的坏事,视革命为褒义的人就不称之为“革命”,而称为暴动等等。尽管纳粹(“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夺权后也对现实做了妥协,没有完全实行当初宣布的“国家社会主义”(所谓《二十五条纲领》)那一套,并且也因此引起了斯特拉塞兄弟和罗姆等“纳粹理想主义者”和“国家社会主义激进派”的不满并导致他们被希特勒整肃,但是人们也没有因为这些“理想”没实现就说纳粹“革命失败了”,而是说纳粹本身就是罪恶。     因此,一场革命如果没有带来任何好结果,逻辑上只能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好事根本没做成(不是做成了但效果不理想),另一种是做成了,但那是坏事。          辛亥革命“失败了”的说法讲不通          按上述逻辑评价辛亥革命,就不能不提到以辛亥为开端的民国时期。因为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并没有造成历史空白,推翻清朝与建立民国是同一回事。     但如果说中国人无论两岸三地对辛亥革命基本都是肯定的(尽管肯定的理据不尽相同),对民国的评价可就天差地别了。过去国民党在大陆和今天在台湾对民国当然是基本肯定的,所以他们尽管认同孙中山“尚未成功”之说,但既不认为辛亥革命是坏事,也不认为它失败了,“国民革命”只是要继续推进而已。今天台湾的民进党是国民党的政敌,但在对辛亥革命的评价上,许多民进党人(作为整体,民进党官方似乎没有兴趣评价辛亥革命)与国民党的观点并无本质上的不同。     而改革开放前,大陆对民国可以说几乎是全盘否定的。那时我们这里甚至连“民国时期”这个词都极少见,人们只用“解放前”、“旧社会”(常常还附有定语:“黑暗的解放前”、“万恶的旧社会”)来指称那个时代。有个时期大陆搞运动经常提到“伪保长”、“伪市长”、“伪官吏”、“伪警察”、“伪政权”等等,这里的“伪”并不仅指汪精卫、“满洲国”这类“日伪”,而是包括民国时期的历届中央政府和大部分(中共根据地除外)地方政府。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那时都被称为“伪政府”,人们提到“清政府”很自然,提到“民国政府”就觉得怪怪的,只有讲“北洋政府”、“蒋政府”才顺耳。而后者连“旧政权”、“前政府”都不配,一定要说是“伪政权”,可见评价之坏。那时关于这段历史,只有“党史”、“中国革命史”和“帝国主义侵华史”的论述,而根本没有“民国史”之说。就连改革前最权威的一套反映那个“时期”的“通史”著作,即四卷本的集体大书《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史》(编者注:初稿出版于1960-1962年),也回避了“民国史”,暗示“民国”只不过是“革命”对象、反面教员而已。     政府是如此,社会也没什么进步,通常我们都说民国与晚清一样,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但是最近这些年,我们对过去被称为“封建”的传统社会却给予了很多新评价:“封建”固然名不副实,词不达意,“传统”也辉煌灿烂,无人可比。而“帝制”据说也并非专制。曾有网友作长篇网文,对我批判“秦制”专制大为不满,抨击曰:秦晖只说秦皇汉武不受制约。“但当年董卓、曹操想做什么,也一样无人能制约,是不是因此就可以得出‘谁都制约不了宰相’的结论呢?再说你光看到秦始皇和汉武帝,怎么不看看汉献帝和唐昭宗?”(玉出昆冈:《脑拖反儒辫,口诵媚洋经——评秦晖的〈从“周秦之变”到“新启蒙”〉》,见“天涯社区·关天茶舍”网站)这位网友真是太有才了,看这反例举的!董卓曹操“无人制约”的后果是什么?董卓横死而曹操怎么成了“魏武帝”的?汉献唐昭倒确实是“虚君”,但他们下场如何?权臣张则臣将不臣,君权虚则君将不君,君臣易位而但凭权柄,太阿倒持则“纲常”何用?有才网友所举之例,不恰能说明“秦制”的奥妙吗?而那些从“封建”到立宪的国家,“封建”时既无秦皇汉武,亦难寻汉献唐昭,立宪后则秦皇汉武等于汉献唐昭矣——我们前述的维多利亚女王,不就是名声之赫不下秦皇汉武,权柄之虚正如汉献唐昭吗?“秦制”下焉能有这样的事?     而在帝制的历朝中,清朝又是今天得到评价最高的一朝。按我们现在许多著述的描绘,从努尔哈赤、皇太极直到顺、康、雍、乾、嘉,甚至连同多尔衮与孝庄文皇后这对摄政夫妇,人人奋发有为,个个雄才大略,圣明君主之多开历朝未有之盛,明朝固然是瞠乎其后,其他各代也罕有其匹。清朝的毛病似乎只在道光以后,而且只是外国侵略所造成。推翻这样一个王朝,“半封建半殖民地”又毫无变化,只是“清政府”变成了“伪政权”,那么这样的举动究竟有什么值得肯定的?     于是过去与现在都流行“辛亥革命失败了”之说。过去主要是说“资产阶级软弱”,没有搞土地改革,因此“封建”依然。现在不少朋友强调宪政民主,又以宪政的失败等于辛亥革命失败。最近袁伟时先生就认为,毕竟有点宪政形式的段祺瑞政府,1926年被冯玉祥武力逼辞,标志着辛亥革命的“失败”。这个说法与过去国共两党都把当时冯玉祥所属的阵营当作“革命”一方、而段祺瑞则是“反革命”的传统观点完全相反,是令人深思的新见解。可是这种说法正如我上面所说,还是把革命成败与革命理想是否实现混为一谈了,在这点上袁先生的逻辑与传统说法其实差不多。     至于没搞土改就不是“反封建”,事实上除了孙中山有平均地权一说(其含义与今天所说的土改也不是一回事),当时参加辛亥革命的绝大多数人,包括武昌起义、保路运动的发动者和“独立”各省及南方临时革命政府都根本就没有这种主张,就是孙中山自己,辛亥回国后好久一段时间也没提此事。亦即辛亥革命不是想搞土改但“失败”了,而是根本就没想搞(后来国共两党都想搞,那是另一回事)。照此种荒谬逻辑,辛亥革命就不是失败了,而是一开始就不应该搞。     总之,辛亥革命与太平天国同样“失败了”的说法讲不通。如果民国一无可取,甚至事事不如清朝,辛亥革命就不是“没做成的好事”,而应该是“做成了的坏事”,它也就根本不该肯定。当年满清遗老们就是这么认为的。而今天如萧功秦等先生也有类似的评价。萧先生对革命党尤其是孙中山的评价与袁伟时先生类似,可以说是非常负面,但逻辑上比袁先生彻底,他说辛亥革命是中国“灾难时代的开端”。这就不是说革命“失败了”,而是说革命根本就是坏事。这种说法根本就讲不通。          民国历史的第一面相:兵荒马乱,民不聊生          辛亥以后的整个民国时期,确实给人以兵荒马乱、内忧外患、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的印象。事实上,从清帝逊位到“二次革命”、护法战争爆发,辛亥革命“胜利”的喜悦几乎倏尔而逝,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战争、革命、抗战、内战。整个民国时期,严格地说没有真正的和平岁月,所谓的“黄金十年”,也不过是战乱相对较少而已。而这十年之后就出现了毁灭性的连续12年大规模战争。     乱世之国,对外竞争的实力也弱,于是这段时间外患也非常严重,其顶点就是日本对中国发动全面的侵华战争。我后面要提到这实际上是民国时期国人苦难的极点。但是,即便是确实有灭亡中国意图的日本侵华,与晚清西方列强只是争取他们的“在华权益”(其中确实有欺负我们的不义之“权益”)、并不打算灭亡清朝、在版图上中国失去的也不过是若干藩属和边疆土地有很大的不同——然而如下所言,日本也并未得逞,这和历史上中国(中原汉族王朝)多次完全亡于“夷狄”是不一样的。而且抗日成功,正是民国历史中最大的正面成果。     当然有人说,日本之敢于侵华,还是证明了民国不可取。过去说是由于“旧社会”的制度不行给外敌以可乘之机,现在也有人说是由于革命不好,导致外敌乘乱入寇。其实这两种说法都不值一驳。因为日本侵华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部分,有复杂的全球性原因。德、意、日的侵略对象,既有英法那样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有苏联那样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有大量今天所谓的第三世界国家,凭什么说中国只因“旧社会”制度落后才招致入侵?     同样,当时被轴心国侵略的,既有从未发生过革命的传统老大帝国阿比西尼亚,也有革命已经成功多时的苏联,反倒是恰在二战前夕发生革命而且并未成功、并发生了严重内部战乱的西班牙,在整个二战中反而置身事外,没有遭到外敌入侵。因此是否发生了革命乃至革命“成功”与否,也与日本侵华并无多少相关性。     内忧外患导致社会抵御灾害的能力下降,民国时期因而也是天灾频仍、因灾死亡惨重的时代。但是内忧外患既然并非革命后才有,这种抗灾能力下降的厄运,也不能说是革命所致,至于天灾本身的自然因素,当然就与革命更加无关了。     恰恰相反,我后面就要谈到民国时期的乱世固然严重影响抗灾,但是如果不是与“治世”、而是与历史上类似的乱世相比,民国时期在这方面却有明显进步,这却是今人没有注意的。     当然,无论是内忧导致外患,还是人祸加重天灾,“内忧”与“人祸”的确是民国时期的面相之一。于是有人说“辛亥革命是20世纪多灾多难时代的开端”。     的确,如果说辛亥革命并没有成为中国宪政民主和共和制度成功的“开端”,应该是对的,但是说辛亥革命是“灾难时代的开端”则显然是过分了。就算时间限定在20世纪,这个世纪一开始的“庚子国难”与“辛丑国耻”难道还不算“灾难时代的开端”,难道这也要怪辛亥革命?     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只讲“20世纪”呢?距离20世纪不远的太平天国战争流血成河,与战争相关的间接死亡也是饿殍盈野,不下于20世纪的任何一次战争,何以那就不是“多灾多难时代的开端”?     再往深里说,正如我在第三篇文章中所言,实事求是地讲,我国历史上改朝换代的大乱,没几次比清亡后的灾难小。辛亥革命所追求的宪政民主本来就是要终结这种“治乱循环”的周期性灾变。但“革命尚未成功”,王朝周期律就仍然起作用。“秦失其鹿,楚汉逐之”,清失其鹿,同样群雄并起,最后是国共逐之,我国传统时代改朝换代都这样,未必是搞了共和之过才这样,更不是由辛亥革命“开端”的。用传统的说法:清祚已历270年,“气数已尽”,没有辛亥它就能传承永久吗?     事实上,太平天国战争就意味着清朝已经进入末期。尽管这场战争并未直接终结清王朝。但我国历史上的王朝终结一向有两种模式:要么在大规模民变中直接崩溃,如秦、西汉和隋,要么民变被镇压后,镇压者成为军阀寡头,王朝演变成群雄逐鹿状态。黄巾之乱后的东汉、黄巢之乱后的晚唐就是如此。晚清就属于这第二种模式,太平天国之乱后,满清王朝的中央集权机制实际上已经开始了“离心化”进程。从1870年代的湘、淮成“系”,发展到庚子时的“东南互保”,再走一步不就是军阀割据、各省“独立”?     其实,正如今天不少从负面批评辛亥事变的人自己指出的:像保路运动那样的事,不仅不是革命党独力发动,甚至也不是革命党加立宪派再加传统会党就能搞得成的。盛宣怀首先得罪的是四川的地方官绅,包括后来成为革命对象的四川督、抚。这些传统势力的“捣乱”,使得那些认为清廷铁路国有化做得对、保路运动没那么强、因此也不该肯定的人振振有词。但从另一面来讲,没什么宪政导向的保路运动就瓦解了清王朝,完全没有宪政导向的传统动乱不也一样会导致这种结果吗?清朝本来已是末世趋乱,民国不过是未能止乱、以“真共和”替代这种王朝循环而已,对此感到遗憾是应该的,但为此苛责革命、似乎没有革命天下就乱不起来,那就大可不必。     以宪政取代专制是政治现代化的逻辑必须,但宪政之路不好走。我前面说过,世界史上“封建”传统的民族(如欧洲、日本)通过君主立宪实现宪政的成功率较高,而像中国这种中央集权帝国,君主立宪少有成功。晚清立宪派的努力是非常可贵的,过去思不及此,应该反思。但是立宪不成,革命发生了,其中因素很多,后人也没有必要强分对错。实际上,那时立宪派与革命派也没有过去说得那么对立。过去为鼓吹革命就要痛骂立宪,现在有人为肯定立宪又痛骂革命,同样都是片面的思维。欧、日各国走君主立宪之路,也未必一帆风顺。最顺利的英国也折腾了几十年,日本就更不用说,明治维新下面的“大正民主”昙花一现,很快演变成军部专政,不要说给日本,给世界都惹下大祸,后来还是在美军占领下回到宪政之路的。中国辛亥革命后宪政没能扎根,重演了历朝的乱世,所谓“宁作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说是水深火热也不为过,这是一个面相。     总而言之,民国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乱世,具有一切乱世所具备的灾难图景,说民国未能结束这一切,是可以的;说民国导致了这一切,或者说是辛亥革命导致了这一切,就不对了。 进入 秦晖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辛亥百年 辛亥革命 民国 传统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专题 > 专题文库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6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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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 | 信孚要闻(11.22)——酒驾的“妙用”

1 、 最近,“酒驾”在鄂尔多斯忽然具有了别样意义。“好几个民间借贷的庄家故意酒后驾车往公安局门口开,就是为了让人抓到酒驾好进去躲几天,避避风头。”据悉,鄂尔多斯原本是全国最早严惩酒驾的城市,但现在面对汹涌而来的追债人,庄家们更愿意在“里面”找清静。 2 、北京市人大委员日前建议研究论证恢复重建圆明园,消息传出后遭网友反对,调查中反对票占九成以上。但中国圆明园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刘阳却表示:“至少有五处景观如果不进行修缮保护,未来十年内将倒塌或彻底消失!遗址都没了如何体现国耻?” 3 、广州日报记者连日来在叙利亚大马士革街头实地调查发现,完全感受不到外媒描述的紧张局势。大马士革居民生活平静如常,大马士革的安全警戒水平也保持在以前的标准,除了国防部大楼、内政部大楼、执政党总部大楼、政府军军营等敏感区域外,几乎看不到任何身背武器的政府军士兵。街头的交警数量甚至都超过武装士兵。不过在人群聚集区或交通要道路口,记者发现很多斜挎步枪、腰挂武装带的便衣人员在巡逻。 4 、社科院一项研究发现,县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越高陪领导时间越长。一旦上级官员出差或到本地视察,“一把手”肯定要全程接待。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方式总体上呈现出“三多三少”现象:室内时间多,室外时间少;与文件打交道多,调查研究少;和上级、同级打交道多,与下级和群众打交道少。 5 、河南省项城市高寺镇 74 岁老人张勋峰去世 1 个月后,被项城市民政局组织上百人,于凌晨趁家属不在突击掘坟,待家属赶来交涉,遗体已被火化。该镇党委书记称老人去世当天,已要求家属火葬, 1 个月后突击起尸,事前未通知其家人,是因为“阻力太大”。 6 、曾获得“全国文明村”称号的中国广东省陆丰市乌坎村的愈 4000 民众 11 月 21 日 上午 举行游行,抗议村委会操纵选举和违规倒卖土地。两个月前,当地也曾因征地问题发生骚乱。 7 、国务院 21 日发文,产假由 90 天增至 14 周。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不少于 2 周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不少于 6 周产假。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8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 4 名平均年龄不到 14 岁的初中、小学少女,为了买名牌包及吃喝玩乐,经常上网援交。 32 岁陈姓男子某天接获少女主动打电话邀约援交,因挑中年仅 11 岁的少女,被重判 4 年 2 个月。 9 、“中国作家富豪榜” 21 日发布,郭敬以 2450 万元的高额版税重夺首富宝座,累积版税高达 9700 万元。但有调查表明,国内版税收入过亿的作家不会超过 10 人,绝大多数作家收入偏低属于弱势群体,一些写作者的稿费连生存都不够。 10 、中央党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撰文指出, 2009 年,进入预算内的收费罚款收入为 8962.2 亿元,有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大约为 7900 亿元,而无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估计在 5100 亿元左右,共计约为 21962 亿元,超过税收的三分之一。 11 、 10 月 27 日 晚至 28 日凌晨 1 时许,一辆运煤车行至山西岚县和盂县境内时分别被拦下,交警分别收取司机 100 元和 50 元后,未开任何单据便放行。盂县交警发现记者拍摄后抢夺摄像机,随后又以“设备损坏补偿”名义强塞给记者 2 万元。 12 、壹周刊和民进党指控马英九“密会组头陈盈助”,还向组头“募款三亿”,马英九和国民党副主席黄敏惠 21 日分别向民进党和壹周刊提民事诉讼,并分别求偿二百万元。由于民进党的法定代理人是主席蔡英文,因此蔡英文也将成为被告,形成“执政党‘总统’参选人告在野党‘总统’参选人”的状况。 13 、广州市工商局公布流通环节贵金属、玉石抽检报告,合格率分别仅为七成、五成,知名品牌香港金六福、香港周六福、金凤祥、谢瑞麟等均因不合格登上“黑榜”。足金不足,一不小心就有“短斤少两”甚至买到假货的可能。 14 、据不完全统计,叙利亚自 3 月爆发冲突以来已造成至少 3500 人死亡。日前曝光的一起悲剧事件更是在民众中激起极大愤慨——一名 15 岁在校学生因拒绝参加支持阿萨德政权的示威活动,而被军警当众开枪打死。之后有 2 万民众参加了伊萨的葬礼,人们高呼他为“烈士穆罕默德”。 15 、 21 日,低调而带有神秘色彩的中共中央编译局首次迎来中外媒体集体采访,认为中国大学生觉得马克思主义既枯燥过时又无法解释中国当下种种矛盾,其问题是出在教学和教材没跟上时代步伐。 16 、央行数据显示, 10 月份中国外汇占款余额为 25.4869 万亿元,较 9 月份减少 248.92 亿元,这是 2007 年 12 月以来外汇占款首次下降。中金公司在最新策略周报中估计, 10 月热钱的流出规模约为 1800 亿元。 17 、近日,界首市副市长刘新兴带着十几箱萝卜到合肥步行街街头吆喝叫卖,据媒体报道,今年界首萝卜种植面积 1.5 万亩,预计总产量达 6 万吨,销路不广,界首市政府想先到合肥街头叫卖,打出知名度。市长上街卖萝卜,引发市民围观。 18 、一项调查发现,港人平均开心指数仅 5.96 分,刚刚及格,但 90% 多受访者直指政府派发 6000 元是今年最开心的事;调查机构认为,港人非人人“物质主义”,有 70% 的人视家庭为最大开心来源。 19 、明年是龙年, 1 月 23 日 春节,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早一些。香港韦尔斯医院张德康医生表示,龙在中国古代象征皇权和财富,明年出生婴儿数量可能比往年高出 5% ,将现婴儿潮。 20 、连岳:说到小说《 1984 》里温斯顿与朱丽叶的畸形之恋:“这位漂亮的、有点儿雀斑的姑娘脚步轻盈,后来是温斯顿的情人。她向他的示爱都被他理解成了仇恨的窥视。因为在一个以仇恨为主导的社会,人人自危,总是会把陌生人的注视理解成仇恨。在一个铁锤的世界,一切都是钉子。” 21、据报道,广州餐饮业已开始受到整个经济气候的影响。记者调查发现被餐饮业认为最赚钱的商务宴请板块已经出现萎缩,尤其高端消费下跌厉害。目前,酒楼生意下跌的情况并不只是发生在广州,而是全国性的,并可能引起原材料供应线上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22 、秦晖《改革——打造天平,还是喂养“尺蠖”》:在适合市场化的领域约束权力不要“与民争利”,而在公共服务领域履行责任不要把它推卸给“市场”,这两者都有赖于改革。而这种改革的方向,就是通过限权问责而打造“天平”。 23 、 吴酩: 2000 亿与 800 亿 ,哪个大?提出这个简单问题,实在可笑。但发问的笔者,却笑不出来。 10 年中,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开发的资金达到 2043.8 亿元,数据看起来很喜人。而 2010 年一年政府公车采购金额达 800 亿元。同样出于政府财政,扶贫 10 年,投入 2043.8 亿,年均 204.4 亿;公车采购, 1 年就支出 800 亿!再做一下细分, 2043.8 亿元,使 6734 万人脱贫,平均每人约 3200 元;一部奥迪 A6 售价 30 多万,每年“养车”还需数以万计的费用,仅供一位官员或几位官员使用,平均每人…… 24、戴建业《谁是户主?》:我们国家的管理模式与我们家庭的管理模式完全相反:我们家里是户主花钱,其他人交钱 ; 我们国家则是公仆花钱,主人交税,所以在我们家里大家都争着当“户主”,在我们国家个个都争着当“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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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亲历当代史──我的中国研究情怀

秦晖是当今中国的学者中具有时代关怀的典范,他介入社会、批判权力,尤其关注转型期权力与资本的问题。他个人的经历和他今天的研究兴趣之间有怎样的关系?又是什么样的经验给了他今天的思考维度? 22日下午4:30,和秦晖一起亲历当代史。 讲者: 秦晖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早期主要研究农民史、经济史,从90年代起致力于将历史研究和当下结合,是当今中国最重要的知识份子之一。 主持: 熊景明:乐施会中国项目委员会主席,曾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助理主任 时间: 2011年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4:30-6:30 地点﹕ 香港中文大学 西部教学大楼(李兆基楼)LT1 视频直播: https://cochina.org/视频直播 音频直播: https://cochina.org/音频直播 新浪微博直播帳號: CoChina論壇 (http://weibo.com/cochina ) 網易微博直播帳號: CoChina論壇 ( http://t.163.com/0778903918 ) twitter 直播帳號: @CoChinaOnline ( http://twitter.com/#!/CoChinaOnline ) 注:我們會透過視頻、音頻和文字直播的方式將本場討論呈現於網絡,網絡受眾也可在twitter、新浪微博、網易微博留言和現場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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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民国历史的不同面相(三)

2011年11月19日 20:03:27   ——帝制兴衰:辛亥百年话“传统”之十一     民国时期当然存在社会和制度上的严重问题,但是古今中外各种制度下都有过的乱世图景,不能与制度问题混为一谈,辛亥之后的社会与制度并非漆黑一片,这是应该辨明的     关于民国经济评价的两个辩论     我对民国经济的论述后来招致许多批评。值得辨析的主要有两点:一是说战争的破坏不能与制度评价分开,民国时期战乱多,正是“万恶的旧社会”必有的结果;二是说我上述的“民国时期最高水平”包含了伪满时期的东北,而那时东北的建设是日本人搞的,不能算在民国的账上。     对于第一点,我前已说明,那时国内的“乱世”和乱后的太平一样,在我国历史上反复出现过;而国际上的大战也席卷了不同制度的国家。同样是帝制时代,你不能以“永嘉之乱”证明“旧社会的黑暗”而以“文景之治”来证明“新社会的优越“吧?如果说中国遭日寇侵略是“旧社会”必有的;苏联遭德国侵略,难道就是社会主义必有的?沙俄帝国崩溃导致惨烈的战乱,有人说是资本主义的过错;可苏联解体导致的混乱,又是谁的过错呢?     其实,治乱之别在各种制度下都存在,倒是治乱之际的“剧变”,无论追求什么制度,对于“变后之乱”都有“事件”上的直接因果联系(至少是逻辑学上的“前后件”的联系)。有人(例如萧功秦先生)因此反对一切剧变,追求社会主义的十月革命他反对,追求“资本主义”的叶利钦变革他同样反对,追求宪政民主的辛亥革命当然也在他的反对之列,这个逻辑倒是彻底的。前面已说过,我不赞成这样肤浅的反对。但是就“直接因果”而言,你不能不说他们的反对事出有因。     但有趣的是,我的上述批评者并不是萧先生那样的人,而是一批“左派”朋友,他们赞成革命,包括辛亥革命和太平天国、义和团等等“革命”。鼓吹革命,却又把革命建立的民国说得一团漆黑,并且绝对不考虑“乱世”的因素,而对革命后果作本质性的全盘否定,这哪里还有一点逻辑呢?     我当然不否认民国时期存在社会和制度上的严重问题,即辛亥革命“尚未成功”的那些体现,以后我还会详加论述。但是古今中外各种制度下都有过的乱世图景,不能与制度问题混为一谈,辛亥之后的社会与制度并非漆黑一片,这是应该辨明的。     对于第二点,首先从比较统计的对应性来讲,把民国时期的全国经济,切掉东北这一块,来与民国以后包括东北在内的全国经济作对比,这合理吗?要知道东北并非无足轻重,它作为全国工业(尤其是重工业)中心的地位,在1949年前后,直到1960年代中国与苏联闹掰、开始搞“三线建设”之时,并无变化。先把这一中心拿掉,再来反衬合并这一中心后的“成长”,能符合客观实际吗?而且,过去用作比较基点的1949年数字是包括东北的,为什么“民国时期中国”的最高年产量却要去掉东北?     尽管1949年时东北工业因抗战末期与内战的破坏,尤其是苏军占领期间的疯狂拆卸,已成废墟,但正如德日战后的情况那样,战争能摧毁工业的“硬件”,“软件”即工业文明造就的人文资源仍在。1950年代,东北在苏联援助下能迅速复兴,与此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对1945年前东北的工业化成果,新中国也有所继承,这些成果怎能记在日本人名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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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本杂志和一份报纸

某年某月某日之后,我决定blog上只写技术话题。再不写个人有关的任何事情。另外一个某年某月某日开始,作为一个环保主义者,我决定不买任何报纸和杂志,因为我觉得浪费资源,我看电子形式的东西已经足够了。甚至很多时候,别人赠送我的印刷品,我都会拒收。决定不买杂志的那个日子,到现在已经有10年了。中途极少破例。 但今天,我破例同时买了一份杂志和一份报纸。于是,我也打算再破例一次,在blog上写一次非技术话题。 这本杂志是《时尚先生》2009年8月号,报纸是《南方周末》8月6日。 杂志,我是为了许志永这页而买。报纸则是为了A3版关于黑监狱的报道。 如果你理解,那么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会把这些东西买来作为收藏。如果你不能理解,那么请听我慢慢说清楚这件事吧。 许志永博士是公盟创始人。公盟是一个法律援助公益组织。他们做过很多事,比如 :2003年 就孙志刚案提起违宪审查建议,这件事最终取消了暂住证。如果你在2003年之前离开家乡,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那么你很有可能和孙志刚一样,因为暂住证而莫名其妙丧了命。记得我刚来北京的时候,周围不时流传着” 到昌平筛沙子 “的典故。感谢互联网,我们现在仍然可以找到”筛沙子”这个现在听起来好像小说一样的故事。在当时这可是笼罩在大家身边的实际威胁。 概括点说,公盟做过的事情之中,一定有为你争取权益的,且不说大事,就说身边的事情,如果你在异地工作,如果你养狗,如果你家的房子要拆迁,如果你来自农村,如果你使用网通和电信的服务,如果你有孩子,如果你坐火车…就这几条大概就能涵盖所有人了吧。夸张一点来说的话,如果你纳税…. 更为难得的是,许志永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始终提倡非暴力,一切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一切合理合法,甚至到了被人打也不还手的地步。 《时尚先生》的照片配的文字是许志永的梦想:” 我希望我们是个自由幸福的国家。每个人不需要违背良心,只要靠自己的才能和品德就可以找到合适的位置;一个简单而幸福的社会,人性的善得到最大的张扬,恶得到最大的抑制;诚实、信用、友爱、互助将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没有那么多烦恼和愤怒,每一个人脸上是纯真的笑容。 ” 那么现在公盟怎么样呢?很遗憾,许志永博士刚刚被抓起来,关进了看守所,’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设机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则被民政局宣布为非法组织。有时候我真想狠狠扇自己两个嘴巴,让自己从这个魔幻的超现实的荒谬的梦中醒来。不幸的是,这并非恶梦,而是现实。 南周报道的这件事情我不想多说了。有兴趣的自己找来电子版看吧。 著名专栏作者许知远(这两个人的名字时常被别人弄混)写了一篇相当感人的文章,《 我们这一代 》 我能做的,只能去买一本正面宣传他的杂志,在blog上记录这件事,并试图告诉我blog的读者,这件事发生过。当然,我还会为公盟捐点微不足道的钱。 写完了这篇,我的blog有可能被封。封就封了吧。天下何人不翻墙? 对了,我还要推荐下 这篇文章 无论结果如何,公盟做过的事情应该被我们铭记。 以下转载”公盟”曾经为我们每一个人做过的那些事情: 2003年度 1、就孙志刚案提起违宪审查建议(2003年) 2003年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孙志刚在收容遣送站被殴打致死的消息后,三位法学博士(公盟发起人)就收容遣送制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起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在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两个月后国务院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一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法规备案审查办公室。 2、孙大午案法律援助(2003年) 2003年7月,公盟的发起人张星水律师和许志永博士参与大午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辩护。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10月30日,孙大午先生被判缓刑,获得释放。 3、推动基层人大代表预选程序(2003年) 2003年10月,北京市各区开始进入人大代表选举预备阶段。许志永于11月正式宣布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经过其本人和助选团的不懈努力,最终当选为海淀区人大代表。 2004年度 1、为《南方都市报》喻华峰和程益中辩护。(2004年) 2004年2月,为了声援媒体的良知和责任,许志永博士接受邀请作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案的代理人之一。 2,参与代理承德四公民五次被判死刑案。(2004年) 2004年2月,许志永博士应吕宝祥律师之邀开始参与代理承德四公民冤案,四名被告人从1994年涉嫌抢劫出租车入狱先后被判处四次死刑。经过数次去承德周密调查,我们确认这四位公民是无辜的。公盟通过网络发布案卷材料,和众多有良知的新闻媒体一起表达对此案的关注。2004年3月26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死缓和无期。此后,开始了漫长的申诉过程。 3,对北京动物园搬迁的合法性组织研讨会提出质疑。(2004年) 2004年4月,媒体报道了北京市政府某部门提出准备将北京动物园搬迁到郊区。我们认为,北京动物园作为北京市民乃至全国人民的重要公益设施,其搬迁应作为北京的一件重大事项通过应有的公开的法律程序来决定,而不能由某部门私下做出决定。为此,我们联合环保组织”绿家园”组织了一场大型研讨会。6 月,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态,北京动物园不宜搬迁。 4,组织人大代表论坛(2004年) 2004年7月,在中国人大代表制度创立五十周年之际,公盟持续组织了六期”我们是人民代表”论坛。论坛邀请了部分海淀区人大代表和北京市人大代表讲述其参选人大代表以及履职的经历,分析人大制度,努力推动人大制度改革。 5、参与起草并向全国人大递交了宪法人权条款的修订建议 2004 年 1 月,我国即将第四次修订宪法之际,许志永、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成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提出了全面修改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权保护体系的建议。并征集了贺卫方、秦晖等 30 位知名学者的联合签名。并举办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学术研讨会。 6、关注河南爱滋病村”关爱之家”孤儿院被政府强制关闭事件。 2005年度 1、启动中国信访制度的研究(2005年)。 2005年初,公盟开始了对中国信访制度的研究。该项目目标在于通过全局性的总报告、地方分报告以及北京上访村的典型上访人的报告,向公众展现中国目前严重的上访现状以及上访者的悲惨人生,在现实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基层民主制度的改革建议。许志永博士在调研过程中,通过公布上访人被接访人员殴打的亲身经历,提请了有关部门对上访人权益的关注,从2005年5月起,打人现象明显减少。 2、参与营救朱久虎律师(2005年)。 2005年5月,朱久虎律师因为代理陕北民营石油案得罪地方政府,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逮捕,滕彪博士、许志永博士与众多律师一起到陕北参与营救。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撰写陕北民营石油企业生存报告,以及媒体的宣传将朱久虎律师的遭遇公之于众。在多方努力之下,朱久虎律师无罪释放。 3、设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延续至今(2005年-2009年)。 2005年5月起,我们顺应海淀人大中的有利局势,每周四下午在办公室设立海淀区人大代表接待日,为海淀区选民服务。 4、人大制度研究。 为配合公盟在人大代表工作上的努力,建设了人大研究网,以此平台传播优秀的人大代表事迹、各级人大和村委会的竞选经验、选举制度与人大制度的理论探索等和人大相关的全方位的信息。并以此网站为平台协助下一次竞选中独立候选人参选。 5、撰写《中国人权发展报告》。 为了客观理性表述中国公民的宪法权利保障在过去一年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 2005年度报告已经印发寄给政府有关部门,并通过网络发表。 2006年度 1、继续为承德案提供法律援助并努力推动律师在场制度进入立法程序: 从2004年至今,对于河北承德案的法律援助一直没有中断。滕彪、李方平等律师组成的辩护团成员多次前往河北省高级法院与法官商谈该案的再审事宜,争取再审。2005年11月,辩护团发起了呼吁最高法院再审此案的法律人签名,截止于2006年7月,共征集到181位法律人的亲笔签名。2006年 3月,公盟成立了以赵国君、李玉洁、林峥为主要成员的关于确立”律师在场权”制度报告的项目小组。 2、完成2005年中国人权报告。 3、关注北京出租车提价和管理体制改革。 4、开设公盟评论。 从2006年4月开始,公盟网站增设了”公盟评论”栏目,该栏目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评论特稿的形式在网站上刊登。”公盟评论”是公盟开展制度倡导活动的一个形式,体现了公盟一贯保有的温和、建设性地推进制度改革的行动立场。 5、福州陈信滔国家赔偿案。 2006年6月,公盟立项为福州陈信滔国家赔偿案提供法律援助,该案是有利于推动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改革的一个典型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起诉阶段。 6、完成中国信访问题研究报告。 公盟”中国信访问题研究报告项目小组”花费了大量时间在全国三个县和北京上访村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完成了近20万字的深入报告。在项目结束之际,公盟邀请到全国范围内关注信访问题的知名学者和政府官员,召开了一个大规模的信访专题研讨会。报告在学界范围内有了广泛的流传,影响了更多的公众关注访民这个特殊的群体以及中国信访问题的现状。 7、启动高校社团项目。 2006年8月–10月,公盟首次在高校中开展社团小额资助项目,鼓励更多关心中国问题的大学生参与到社会调研和制度建设的讨论中来。 8、关注2006年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直选: 2006年9月,公盟成立了”关注2006年北京市区人大代表直选项目小组”。该小组由李玉洁、蒲素等与高校志愿者组成。项目小组召集了北京市各区关注社区建设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开会讨论即将到来的选举,鼓励大家参选。10月,项目小组在各选区提名候选人之前,印刷了近400份由”人大代表选举研究课题组”编写的《选举指南》,以及许志永代表撰写的《致选民的一封信》,寄往全市357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在寄出邮件后,陆续接到回馈电话咨询参选事宜。之后项目小组派出十多名志愿者为有意参选的市民助选,帮助他们发放宣传材料,征集居民联名推荐,观察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为候选人提供法律咨询。 9、关注打工子弟受教育权。 2006年12月,公盟着手开始对以北京为主的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状况和法律保障问题进行的调查研究,力求在详细、深入地调研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立法建议,从制度上保障新移民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目前,该项目计划由联合提出《关于慎重处理打工子弟学校问题的公民建议书》的公盟研究员李方平律师和胡星斗博士作为项目负责人。 这个项目的关注点在于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涉及到教育制度、财政制度改革以及社会保障等社会公正的制度性问题。 10、关于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 2006年12月,公盟开始关注在北京成为社区民众、养犬人与政府之间矛盾焦点的养犬问题。通过对现有法规和养犬人现状的调查研究,公盟起草提请北京市人大修改现行《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为了使立法建议具有充分的社会调查基础,公盟在12月8日组织了50名志愿者在北京主要城区的大型超市进行了1023份问卷调查,得出了一系列客观可靠的调查数据,指出在北京市城区养犬人比例高达27.8%,说明养犬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游说人大代表提出修改议案来改变现有法规中不合理条款。游说工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积极效果。 2007年度 一、公盟援助个案 1、帮助黑砖窑受害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2007年8月22日,受黑砖窑受害者陈小军和庞飞虎委托,在中国政法大学张树义教授工作室张亚东先生的帮助下,许志永和滕彪律师向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起诉洪洞县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要求就不作为带来的伤害给予黑砖窑受害人国家赔偿。2008年,公盟继续援助陈小军等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程海户籍诉讼案 2007年4月,程海律师先后将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两者为他办理自由迁移手续。现在诉讼在继续中,公盟为程海律师提供支持,并将结合户籍制度研究项目,2008年继续关注和研究公民自由迁徙权和户籍制度改革。 3、杨花秀为子鸣冤案 1996年10月6日,杨花秀子之程鹏被河南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关押于修武县看守所,1997年9月25日死于看守所,当地公安机关在没有通知死者家属并且没有出具死亡鉴定书的情况下,雇佣一农民将尸体埋藏于当地河边的大树下,杨花秀找到尸体后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赔偿损失。公盟援助律师江天勇、李春富深入了解此案并多次前往案发地调查此案,不断向相关机关反映案情,但公检法机关不作为,案件进展缓慢。公盟将持续关注此案,为杨花秀提供法律援助。 4、陈信滔诉公安机关职务侵权民事赔偿案 2001年2月20日,福州发生了一起重大警匪勾结杀人抢劫案。公盟认为,福州市晋安分局参与本案的干警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分局应当与徐承平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赔偿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121条关于职务侵权的规定。然而陈信滔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从2007年4月2日陈信滔向福建省高院起诉至今,一直没有立案。 5、三死刑冤案:河北承德案,广东揭阳案,江西乐平案 公盟为三个死刑冤案中的十二位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多位公盟律师赴广东、江西进行调查。我们也为这三个案件召开过题为”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的案件研讨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再审机制的失灵进行了讨论,并整理出案件材料和证据寄给多位人大代表,请人大代表关注并帮助呼吁案件的重新调查。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1、钉子户事件与拆迁制度的法律问题研讨会,3月30日 2、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关于刑事错案再审机制的研讨会 ,6月9日 3、谁导致了孕妇的死亡—-关于手术决定程序和责任承担法律问题研讨会,11月27日 三、公民参与行动 1、关注北京宋庄小产权房合同纠纷案并发布联名呼吁,提议让农民自由决定他们的土地交易和交易的对象,从而真正保护农民权利。 2、参与河北省南高和村村民不满京石高速路修建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为村民呼吁,并得到保定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答复。 3、许志永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为海淀区博雅德园小区业主维权呼吁,最终维权成功 。 4、李方平、王利平律师”要求查处电信、网通垄断行为”,得到信息产业部书面答复。 5、就”纸包子”事件发表公开信,指出舆论封锁比假新闻更可怕。 6、关注济南暴雨后,网友因发布帖子说有人淹死但政府未公布而被拘留事件。 7、关注中关村拆迁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生造的”规划意见书”,取代法定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4年11月16日,中关村科技城的居民龙新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规划意见书》。公盟律师一直关注本案。 8、关注王粪堆死亡案。2007年8月4日早晨,4名河南籍公民在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地区拾荒过程中被当地联防队员当成小偷追赶,其中两人被抓,一人逃跑,另一人失踪,失踪者王粪堆的尸体在左安门护城河里被发现。死者家属认为联防队对王粪堆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盟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并给与法律帮助。 四、法律研究 1、关于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项目 我国政府已于1998年签署该公约,但一直未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项目的目的是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提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推动中国的人权保障。该项目由周梅燕、王建勋、赵晓力、姚国建、许志永、滕彪等人执笔,研究报告已经完成。公盟于2008年1月把研究报告和呼吁批准该公约的信寄给众多全国人大代表。 2、关于推动北京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城市新移民准入制度项目 目前北京市在面对数量庞大的新移民时存在严重的制度缺失。该项目目标为促使北京市政府改革现行暂住证制度,使来到北京一定年限的新移民获得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平等市民权利。该项目调查和研究工作已经完成。2008年公盟通过研讨和游说市人大代表继续推动该项目。 3、关于推动改革中国城市拆迁法律制度的项目 在《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废除之后,该项目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征收法》的起草上。该项目由杨支柱老师负责,计划在2008年5月末结项。 4、公民观察行动(http://www.gmguancha.org/) 公民观察是公盟基于公民立场通过监督政府履行职责推动政府廉洁、透明、高效、高质量服务的长期项目。观察项目主要集中在和公众生活比较密切的、公众比较关注的医疗、教育、环保、司法、廉政五等部门,主要工作方式是接受公民投诉,关注个案,必要时进行调查,通过人大代表监督或者公布调查报告的方式监督政府履行职责。 2007年关注问题包括翠湖湿地、六里屯垃圾场的建设、圆明园的环境保护、海淀公园的拆建问题,及打工子弟学校问题、农村合作医疗等问题的调查等。 五、公盟评论 全年公盟评论共发表《反对电信垄断暴利的公益之诉》、《坚决支持小产权房合法化》、《一个案件的真相与两个案件的正义》(关注”聂树斌案”)、《ATM机故障的无期徒刑与法官的堕落》等46篇文章。为公盟研究员对当期热点新闻话题和重大新闻事件发出的建设性理性声音。 2008年 一、个案援助 1、 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做法律援助,提起共同诉讼(2008年) 2008年9月毒奶粉案曝出后,公盟迅速组织了由全国上百律师组成的志愿律师团,为受害消费者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10月中旬,公盟通过网络以及《南方周末》发出《公盟志愿律师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并通过网络发出《公盟关于”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的建议》,并把此建议邮寄至卫生部、质检总局、国务院等部门,开始正式接受全国各地受害者的委托。 11月24日,援助律师前往石家庄,向三鹿集团递交了《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律师建议书》以及一份援助律师已经接到委托的三鹿受害者名单。 11月25日,公盟和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举办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庭与媒体、律师见面会。12月8日,公盟援助律师代表63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正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目前,公盟正在积极准备向其他奶粉企业提起诉讼。 2、杨佳袭警案二审调查(未获准) 9月8日,律师团成员刘晓原律师、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张建国律师、季化律师、程海律师与杨佳父亲等一道赴上海,取得一审判决书,但未被获准会见杨佳。9月9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在律师李方平陪同下,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杨佳母亲王静梅失踪案上的不作为,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朝阳法院立案庭拒绝立案。10月26日,杨佳被执行死刑。 3、杜学雷案 2008年10月3日中午,杜学雷在河南省内黄县楚旺派出所被殴打致死。公盟志愿律师张兴奎、兰志学介入此案为杜学雷家属提供法律援助。10月下旬,此案受害者家属与公安机关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4、甘锦华案 2004年10月12日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慈济精舍庵堂尼姑林某、周某二人被杀,经过调查,警方逮捕了当地村民甘锦华。甘锦华被判处死刑后,在临刑前喊冤,省高级法院组织重新审理。2008年11月6日,此案再审二审开庭,在这场关乎甘锦华生死的重要庭审中,滕彪担任甘锦华的辩护人,提出28出重要疑点以及刑讯逼供等问题。 4、承德陈国清案 5、福州陈信滔案 6、其他个案 ◎2月19日,接到”四川打工女火车上挤死”的案件材料,联系死者家属为其提供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并两次建议其坚持与铁路方面谈判。经过当事人家属与铁路多次协商,最终铁路方面把抚慰金提高到5万元。家属接受了此赔偿。 ◎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地区163户拆迁户代表徐玉清向公盟反应回迁楼建设延期、周转金太低等问题。3月13日许志永写了”人大代表建议”寄往海淀区政府人大代表联络室。 ◎海淀区四季青镇孙振环拆迁案、海淀区西洼村拆迁征地案。 ◎河北省唐山市民黄玉秀反应其子廖海军被控故意杀害幼女,2003年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黄玉秀及丈夫廖友以犯包庇罪均判处有期徒刑5年。案件可能涉及刑讯逼供、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等情况,公盟决定对此案给予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口头通知此案已经立案。 ◎对抗非法强拆的张薇、马秀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公民黄勇因对政府养犬管理部门蛮横打狗限小发表言论、进行表达而被关押、起诉,为维护公民合法言论表达自由,我们无偿援助黄勇并进行了无罪辩护。目前案件已审结,我们的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于博诉清华大学培训合同纠纷案。 ◎上访公民单亚娟被黑监狱暴力人员打伤后,在积水潭医院诊断,结果为”陈旧性骨折”,与其他多家医院多次诊断结论相反,导致其故意伤害案无法成立。为此单亚娟将北京积水潭医院诉至法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公盟个案研讨会—-由辽宁县委书记进京刑拘北京记者说起,1月10日。 ◎城管制度反思—-从城管杀人案谈起,1月10日。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研究报告研讨会,3月2日。 ◎ 维护灾区稳定法律问题研讨会,5月31日,与检察日报•正义网合办。 ◎拆迁现实问题与征收法立法研讨会,6月1日。 ◎ 网络言论自由—-从杜冬劲诉上海电信案说起,6月21日。 ◎ 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与突破研讨会,6月25日。 ◎ 推动律协直选的意义和方法研讨会,7月26日,与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合办。 ◎周正龙虎照案,10月19日。 三、公民参与 ◎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 2008年6月,公盟与多名律师合作,对台湾、香港、美国等律协选举制度进行研究,积极宣传律民主选举,希望通过各界律师的合作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 8月下旬,律师们起草了《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法律界关注,受到了各界律师的支持。9月中旬,参与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的律师们为了听取更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师分别发出了信函。9月12日北京律协公布律协章程征求意见稿。同日,直选律师们向北京全体律师发出了《竞选律师代表的策略和建议》。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10月24日,直选律师之一李方平等发表公开信,对全国律协七大律师代表的产生缺乏合法性和民主性提出质疑。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发出《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12月2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七届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直选的律师们对此提出了质疑。 ◎政府信息公开项目 公盟关注关注并支持了以下信息公开申请及后续行政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市民朱福祥、湛江向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依法申请部分工程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昌平区市民陈育华向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申请公开2003年至今的养犬管理费用使用情况; 郝劲松申请陕西省林业厅公开虎照案相关信息; 海淀区四季青镇居民兰靖远向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申请一项关于集体土地被占用的相关信息公开。 ◎对电信、网通网络封锁的共同诉讼 2007年初,上海居民杜冬劲上网时发现自己在海外注册的一家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但该网站实际上当时正常运营。因此,杜冬劲起诉上海电信,他要求被告明确告知自己的网站为何不能通过国内互联网登陆,并按照合同赔偿两个月宽带使用费和诉讼举证费用,但一审败诉,二审再次败诉。公盟一直关注此案。 李方平诉中国网通北京公司反垄断案。 四、民声频道 民声频道旨在关注遭遇不公正的个体,发布来自公民社会的声音。以案情报道的方式,放大个体微弱的声音,以获得社会公众的关注;以公民来信的方式,刊登公民对法治和社会改革提出的理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编写了”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163户拆迁户质疑住房周转金过低”的民声频道文章,并对此类事件进行了简要分析。 ◎ 3月收到河南省洛阳市人郭克哲家属以及贵州省铜仁市茶店镇开天村村民杨鑫家属的上访材料,分别反应郭克哲、杨鑫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意外身亡。 ◎3月,经过对近年公盟收到的相关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的整理,编写了”危险的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频繁死亡”的民声频道。 ◎ 4月,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体育大学南侧西洼村居民反应,2006年当地拆迁征地过程中拆迁单位欺骗居民。根据材料公盟编写了民声频道文章并进行深入调查,参与了居民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政府部门初步同意为拆迁户解决实际问题。 四、法律研究 选择中国前沿的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革意见和立法建议。 ◎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观察报告(2008年) ◎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研究报告(2007年-2008年) ◎户籍制度改革及北京新市民居住制度改革研究(2007年-2008年) ◎征收法立法草案(2007-2008年) 五、其他工作 ◎200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点 ◎公民责任奖。”公民责任奖”是公盟于2008年启动的一项民间权利保障促进项目。其宗旨是鼓励公共精神和公民责任。首届公民责任奖获得者如下:韩寒、简光洲、丘建东,获得提名奖的为:郝劲松、韦东英、陈光标、陈育华、刘绍坤。 2009年度(部分,简要) 继续为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受害者提供援助。 关注精神病强制收容问题。孙东东事件后召开研讨会。 邓玉娇案发生后,派出律师为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 上访者姚晶北欧驻京办殴打致伤严重,许志永撰文呼吁并提供法律援助。 网友捐款,公盟建立法律援助基金。… 信息公开项目负责人杨慧文律师向北京73家政府部门申请公开”三公消费”和”本部门所有收入支出具体情况”。 完成西藏3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报告,并寄往有关政府部门。 完成公民维权手册。 公盟开展第一期法律知识培训。 关注”汉中屠狗事件”,召开研讨会。 关注非北京户籍学生的教育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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