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

美大使约见北京维权律师 国际关注维权

美国驻华大使馆星期五约见北京一位维权律师,对该律师最近遭遇的一系列挫折表示深切的遗憾和关注。 *欧美直面中国维权律师* 近来,国际社会对中国维权律师的的状况十分关注。继欧盟委员会上个月首度邀请中国维权律师作证之后,美国驻华大使馆昨天(7月16号星期五)约见了北京维权律师张凯。 洪博培大使在会见张凯时表示,对他最近遭遇的一系列挫折表示深切的遗憾和关注,并且提出打算提供必要的帮助。 *政教不分 政府干预宗教* 北京基督徒维权律师张凯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与洪博培大使谈到中国宗教信仰自由问题。中国宪法虽然规定,政府不得干涉宗教事务,也不应该决定公民的信仰,但是,中国政府在政教不分的现实中并没有遵从宪法条款,而是因为宗教问题对公民予以干涉、施加压力,甚至进行迫害。 张凯本月初与另外两名律师一同启程前往美国接受一法学单位的法律专业培训时,在北京国际机场受到扣留并被告知不得出境;海关人员声称阻止张凯出境为执行上级命令。此前,张凯一直在代理山西省临汾教会受到逼迫的行政诉讼案。 *出国受阻 人权被侵* 张凯说:“他们说,我出国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或者伤害。我认为,这不仅仅干涉到我的出国权,  更是伤害到我的名誉。因此,我准备通过诉讼的途经来维权。” 至于法律诉讼是否能够解决问题,张凯则表示不得而知。 张凯对美国之音记者说,虽然不便详谈美方提出的帮助计划,不过,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指出,出国权属于基本人权,公民应该可以自由进出自己的国家。 *社会矛盾催生维权行业* 同为知名维权律师的江天勇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中国维权律师群体之所以出现,并非出自原始的主观愿望,而是在国家矛盾此起彼伏、大量民众权益受侵的客观社会现实中应运而生。 江天勇说:“少数能够坚持依靠法律,代理或者代表民众与官权作斗争,争取权利的群体才被我们称为维权律师。他们是捍卫民众基本人权的律师。” *政府阻拦法治 维权律师前赴后继* 江天勇指出,正因为当今中国政府不允许维权律师群体根据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来代表民众据法力争,因此才出现大量维权律师遭受各种迫害的现象。不过,尽管维权律师被殴打、“被失踪”、被限制自由、被吊销执照,但是,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将势必催生更多走上维权之路的律师。 江天勇还说,鉴于中国政府仍然希望在人权与法治层面上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因此, 欧美等对中国维权律师境遇的关注将给中国政府制造改善形象的压力。 *维权律师欧盟会议作证* 总部设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的宗教权利组织“对华援助协会”说,6月29号在西班牙马德里举行的欧盟与中国政府的政府间人权对话会议期间,中国维权律师吴成莲和李苏滨面见了欧洲议会副主席和议员、欧盟理事会成员、欧盟委员会成员等。 两位律师并且在应邀作证时指出,从失踪的高智晟律师、入狱被虐致残的倪玉兰律师和被剥夺执业权的刘巍与唐吉田律师等的遭遇来看,中国政府对维权律师的打压显出“令人忧虑”的法治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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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美国发表2010年《促进自由与民主报告》

美国国务院自2008年起,每年发表一份总结全世界100多个国家民主与人权状况的《促进自由与民主报告》(Advancing Freedom and Democracy Reports)。报告内容源于美国政府负责外交事务的行政机构的调查、人权组织提供的观察结果以及非赢利机构进行的相关分析评估。 在2010年美国《促进自由与民主报告》中涉及中国的部分中,美国政府”敦促中国遵守国际义务,达到国际人权标准,保护公民改革主张的宪法权利”。报告中特别提及”保护少数民族权利,加强法制,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和政府执政透明度”。美国政府要求中国”释放政治犯和良心犯,仔细区别以和平方式表达不同政见的人士和那些从事恐怖活动的人员”。对于中国政府强行令在柬埔寨寻求庇护的维吾尔人遣返回中国后,这些人的待遇,美国政府表示”极度关切”。在难民问题上美方要求中国不要遣返朝鲜难民回国。 2010年报告同时重申了今年5月美国和中国在举行正式双边人权对话上达成的有关共识,并强调”一个客观,不受政治影响的司法制度对促进社会稳定起的作用”。报告涉及中国内容中最后一部分是有关西藏问题的内容。在此美国政府强调了在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框架内,美国敦促北京方面继续与达赖喇嘛特使的对话,改善西藏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文化保护状况。美国政府呼吁中国当局停止在新近骚乱事件中采取的强硬镇压政策。 美国国务院在前两年的促进自由与民主报告中也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提出相似批评,只不过侧重点有所不同。在2009的报告中,美国主要针对中国的新闻封锁、互联网管制和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提出指责,并指出在中国有大批记者、作家、维权律师身陷囹圄却没有机会获得公正公开的司法程序。美国政府在2008年的促进自由与民主报告中则把当年3月14日发生的西藏骚乱为关注重点,批评了中国政府实行的少数民族政策以及在”3·14事件”中的镇压手段和对相关消息的封锁政策。在2008年的报告中,美方敦促北京利用召开夏季奥运会的机会,兑现保障新闻自由的承诺,在保障人权和宗教自由方面做出积极表现。 中国媒体对于美国2010年促进自由与民主报告进行直接报道的微乎其微,但是对外交部发言人秦刚7月12日回应该报告中涉华内容的表述却广泛转载。秦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美方有关报告”无视事实,对中国人权、自由、民主状况妄加指责,奉劝美方多关注自己国内存在的问题,停止借人权等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作者:谢菲 责编: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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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毒奶再现 — 有多少害可以重来?

过去两年,问题奶在中国以奶粉、炼乳、雪糕等形式不断重现。 青海、甘肃和吉林三省最近发现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问题奶粉,媒体惊呼中国“毒奶再现”。应当说,毒奶重来在中国已经不能用“再现”来描述,至少已经是“一而再,再而三”。 今年初,上海、山东、贵州等地就发现了三聚氰胺超标的毒奶粉,而且几乎都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引发中国有关部门又一轮“整治”。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主任、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春节前要求各地“限期清查”。一个月之后,该办公室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非常“及时”地表示,中国各地的问题奶粉已经“全部销毁,仅有少量因法律或其他原因保存”。 我宁愿相信,“其他原因”不该包括让这些毒奶粉在仅仅几个月之后得以重新出现在青海、甘肃、吉林或者其他任何地方。 不过,目前中国媒体报道说,这次三地发现的毒奶粉仍“疑似”2008年遗留的三聚氰胺超标产品。 新华社报道说,其中青海一案有可能是“犯罪分子利用过去尚未完全销毁的三鹿问题奶粉进行加工、销售”。 重来的毒奶 复出的官 李长江去年12月底出任全国 “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 无论是2008年的“遗毒”,还是又有人“顶风作案”生产了新品,简单的事实是,问题奶粉还在市场上随时对人们的健康构成威胁。人们在指责有关企业利欲熏心的同时也不能不质问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 2008年的“三鹿毒奶事件”发生后,不能说中国没有“杀鸡儆猴”:三鹿负责人被判无期;两名销售、使用三聚氰胺的男子被执行了死刑。 然而就在“三鹿案”审理、宣判的同时,当年因为毒奶事件而辞职或者受到处分的中国政府官员则纷纷复出。 当时因 “负有领导责任”而引咎辞职的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去年12月底出任全国 “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团派出身的他今年3月更被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并成了十一届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 李长江担任质检总局局长期间,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出,“扫黄打非”至少不直接关乎人命,中央高层的任命决定也算英明。 如今毒奶重来,赴港游客的采购清单上恐怕又要添上几包进口奶粉。因内地“拖粉客”狂买进口奶粉而大获其利的香港食品店老板们也许真该感谢这位港澳台侨委员会李副主任。 同样东山再起的还有当时被行政记大过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此人到安徽升半级短暂“外放”之后也已经回京担任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 “三鹿事件”发生时的河北省农业厅长刘大群则在受到记过处分之前就成了邢台市委副书记,并在第二年初当上了邢台市长。 无助的家长 苦命的娃 “三毒奶粉事件”造成6名儿童死亡,大约30万名儿童中毒。有专家指出,即便受害儿童的结石病得到治疗,三聚氰胺中毒仍会有长期影响。 不少家长仍在为患儿的治疗奔波、求助、讨说法。 事件后,三鹿公司破产。在没有和受害儿童家长协商的情况下,中国政府提出了病童赔偿方案,但不少家长对方案不满,也有家长说根本没有得到政府承诺的免费治疗和赔偿。 其中一些家长和维权律师曾试图提出集体赔偿诉讼,但法院拒绝受理。 他们改变策略,个案诉讼后,全国也仅受理了有限的几起这方面的民事诉讼。更多的家长仍在为患儿的治疗奔波、求助、讨说法。 去年底,中国当局逮捕了代表患儿家长维护权利的“结石宝宝之家”网站创办者赵连海,罪名是“寻衅滋事”。 就在本周,中国媒体又纷纷报道重庆一名怀疑自己孩子死于三鹿问题奶粉的家长唐琳5月份被警方带走后也已经证实被“劳教”,罪名是他网上的泄愤言论“制造恐怖气氛,危害公共安全”。 不知是否和毒奶再现有关,关于唐琳的报道和转贴多数已经被中国网站删除。 从家长、官员和所谓“责任者”们不同的命运,我们应当不难理解问题奶粉何以能在中国一再重现。 在这样的环境下,重来的恐怕将不仅仅是毒奶这一害,而最终受害的恐怕将不仅仅是孩子和其他消费者,也将包括这个体制本身。 按键 论坛:如何看中国三省再现毒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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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文初:党啊,人民在蒙难 — 关于维权律师倪玉兰的悲剧

很惭愧,一直到今年的端午节,我才听说倪玉兰的悲剧。 端午节晚上,北京大雨。大约9点左右,政法大学的一个毕业生给我来短信,说是正在雨中“围观”——倪玉兰又被部门给“收了”,朋友们冒雨到派出所去声援声援。   “倪玉兰是谁?”我傻乎乎问。   “你去看看崔卫平的文章,就明白了”。围观中的那位毕业生匆匆给我了回答,就没了音信。   第二天去网上搜崔卫平的文章,果然有《倪玉兰,倪玉兰》一文。读完、转载,已是悲愤难抑。   崔卫平文章中介绍了制作倪玉兰纪录片的作者何杨,使我猛然想起,其实早一周,曾经与 何杨君有过一面之缘,手中也有那部纪录片,题目是《紧急避难场所》,没有副标题,也就没有在意。读完文章,找出纪录片来看,再次被那黑暗窒息,使我几几乎怀疑自己的存在——这就是那个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吗?这就是我们所崇仰的皇城、所谓天子脚下的“首善之都”吗?这就是我们的伟大的中华文明的复兴时代吗?   几乎愤怒得要杀人,如果手中有朱军的武器。第一个要冲进去的就是那个北京市新街口派出所,一个魔窟式的黑暗世界。不管他有多少警力,拼上这项上人头,杀他个片甲不留!   但我们的时代却是一个连水果刀都被管制的时代啊,这样的狂怒,也就只好发做恶毒的文字,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做幽灵一般的弥散了。   倪玉兰,一个曾经美丽过、青春过的女性,拥有双学士学位,北京语言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后还曾经担任过市长秘书之类的差事。按理,她是应该有一个幸福人生的。但也许基于文学的理想,也许基于法学训练的正义追求,她选择了律师职业,这个在中国的高危职业。作为一名维权律师,2001年起,她就开始了那种“有中国特色”的艰难维权。也就是因为这份“维权”,使她陷入了永远的磨难与痛苦中,备受“权力”凌辱。   倪玉兰的罪名是“妨碍公务”:政府强拆民房,她不过用相机拍了照;暴打她至于头破血流,她不过说了一句要上告;就这样被强行拖进派出所,酷刑对待:八个男一起施刑,“坐飞机”、“老虎凳”、挤压穴位使你生不如死,却不留下任何痕迹;53小时的连续审讯不给休息;甚至连上厕所的权力也被剥夺,要她在地上爬行才允许.据说,这就是派出所的“规矩”……革命电影中所宣扬的国民党特务的酷刑一一在共和国的政法机构里上演,而她却只能忍受。   但倪玉兰毕竟是一个血肉做的女人,她不是革命者,不是“钢铁战士”,不是英雄——她也从来没想过做一个英雄,尽管这个当局把她制造成了英雄——她无法忍受这非人的痛苦而喊叫,而这喊叫又成了她的罪名——妨碍公务。因妨碍公务被判刑两年。   在派出所被那帮打得终身残疾,腿萎缩,监狱当局不仅不给治疗,连拄拐的权利都被剥夺。反而要她从六楼爬上爬下,去完成每天包装一万一千双筷子的劳改任务。稍不如意,就是毒打。挨了毒打,你还得想感谢狱警,感谢他们打得是,打得好,还要在日记中记下了,为他们“建功立业”留下一笔。   两年的残酷遭遇,一个一米六六的女人,被折磨得萎缩成一米五的身躯。这是怎样的人间地狱啊?!在这个人间天堂里。   就这样,这个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一个执业律师,被打成残疾,打成腿萎缩。家被强拆,至今流落皇城根下,在朋友们接济的帐篷里栖身,过者流离失所的生活。而就是是这种非人的生活,也得不到安宁,一有风吹草动,碰到“两会”、“三节”、“敏感词”之类的日子,就得时时准备“进去”,比如这次端午节。也许,以后的任何节日,万民共欢之日、举国同庆之时,倪玉兰都会面临着从共和国地面“消失”的危险!@   这样的身体惩罚还不够,那些“人民”,为了发泄兽欲,竟然对着一个女性,在审讯室掏出自己的生殖器,对着倪玉兰撒尿。倪玉兰无法忍受这种非人性的凌辱,大叫“打人了!”这又成了“妨碍公务”,罪加一等!   原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务”还包括出示“生殖器”这样的伟大武器!   这就是共和国的“公务”,审讯中掏出生殖器的“公务”。   是啊,在这个人民的国家,“公务”何其多啊,又何其怪也;“妨碍公务”罪名何其多也,又何其重啊!   他们收缴我们的剪刀、菜刀,那叫公务;而我们在观看,就是犯罪;   他们闯入我们的卧室,干涉我们的夫妻生活,那叫公务;而我们看看有色片,就是犯罪;   他们免费享用性服务,蹂躏女性,那叫公务;而我们说说笑话,就是犯罪;   他们强拆我们的房子,那叫公务;而我们拍照,就是犯罪;   他们炸烂我们的脑袋,那叫公务;而我们喊痛,就是犯罪;   他们掠夺我们的口粮,那叫公务;而我们乞讨,就是犯罪;   他们驱赶我们出家园,那叫公务;而我们流离失所,就是犯罪;   他们封闭消息、制造谎言,那叫公务;而我们发一条短信,就是犯罪;   他们侮辱我们人格,那叫公务;而我们诉说冤屈,就是犯罪;   他们命令我们变成“动物”,欣赏着我们爬行,那叫公务,而我们要守护人的尊重,就是犯罪;   ……   倪玉兰在接受采访时,一再使用“白色恐怖”这样的词汇表达自己的恐惧。是啊,这确实是白色恐怖,比白色恐怖有过之而无不及。她回忆小说《红岩》中江姐受刑的场面,说那也不过是灌辣椒水、插竹签之类,还不会侮辱人格。其实,倪玉兰是不知道的,军统头头徐远举在审讯江姐时,曾经下令脱了江姐的衣服,准备羞辱她。但江姐义正言辞警告说,你的母亲、你的妻儿也是女人,你侮辱我就是侮辱你自己的母亲妻女。徐远举竟然良心发现,羞愧而退。在我们党的宣传里那些十恶不赦的国民党特务,却原来还有一点点人性。而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培养出来的“人民”,却丧失了基本人性,道德沦丧到连国民党还不如了。这就是中国人民牺牲数千万生命换来的新中国吗?这就是我们“伟大革命”结出来的硕果吗?这就是我们的“人民共和国”吗?人民在蒙难啊,新中国已经被这批人颠覆了啊!这那是我们自己的国家?连被日本统治都不如啊!   生为中国人的耻辱,生为共和国公民的耻辱!   何不幸而生中国?何不幸而沦为这个共和国的“公民”?何不幸而处于这样的“盛世”?虽屡遭欺凌而喊冤无门?何不幸而沦陷在这批失去了人性的官僚手中,沦陷在这批贪得无厌的饕餮之徒的口中,沦陷在这批占领者的恐怖统治之下……   国家在和平时期,但我们的《治安管理条例》却成为国家《戒严令》;执政者声明以经济建设为主,但我们的维稳机制却在执行对国民的军事管制;国家越来越强大,而这强大却成了对国民的强暴;国家是独立了,而在这个独立的国家里人民却在沦陷。在日占时期,我们还可以发出声音,可以游击战,可以演出抗日戏剧,可以流亡或反抗。   但在这个人民的沦陷时代,我们却失去了任何反抗的可能,连哭的权利都被剥夺。   我们失去了一切,人格的与身体的。但我们还有永远无法剥夺的,那就是记忆!   那么,就请记住:   记住这份耻辱,共和国公民的耻辱;   记住这种邪恶,执政府的邪恶;   记住这该诅咒的暴行,人民的暴行;   记住这官僚的嘴脸,在这张脸上,留下的只有冷漠与残忍;   记住这份苦难,这份身体遭受毒打的苦难;   记住这份屈辱,这份被迫爬行的屈辱;   记住,在记忆中,在血和泪浸泡的记忆中,我们活着,或死去。   但请在活着时,告诉你身边的每一个人,你的熟人、朋友、亲人以及陌生人,告诉网络上所有的空间,即使是虚拟的,告诉他们,倪玉兰在蒙难中,我们在蒙难。我们这些公民们在蒙受屈辱,在蒙受身体与人格的欺凌与侮辱。   但请在死去之前,告诉那些可能认识这批的人,告诉他们的父母兄弟妻子儿女,告诉他们的朋友与熟人,告诉他们从幼儿园开始时就结识的同学们同事们,告诉他们,在共和国的首都,在北京,在这个数千年文明古国,有一个叫做新街口的派出所,一个如同人间地狱般可诅咒的地方。   记住这些,无论是活着,或者死去。   如果我们注定无法成为公民,而只配享受臣民的安稳,我们注定无法享受公民的权利,捍卫我们人的尊严,那么,就让我们这十亿的臣民一起跪下,向着中南海我们的党中央,我们的领导核心一起叩求——   党啊,倪玉兰在蒙难中,我们在蒙难中,请管好你的爪牙,爱惜我们。   我们毕竟是有用之躯啊,我们至少还可以为党三呼啊!   请管好你的爪牙,保护倪玉兰,保护我们!保护你忠实的臣民们。   2010-7-1,星期四,北京淫雨   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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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游精佑出狱 推友网友遭打压

7月4日是福建”三网民诽谤案”的当事人之一游精佑刑满一年获得释放的日子。游精佑的亲朋好友以及来自全国各地关注该事件的公民,其中包括各地推友,来到福州准备迎接他出狱。然而,福州第二看守所拖到深夜11点才将游精佑释放,而包括维权律师滕彪在内的网友和公民关注团成员也遭遇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件。 “现在就是酒店要把我们赶出去,不让我们入住。昨天我们从外边回到宾馆,就有很多警察,有很多便衣,说有人举报我们有毒品。他们就限制我们人身自由,晚上也不让我们吃饭。” 当记者7月5日拨通维权律师滕彪的电话时,他正在福州五一路如家连锁酒店里与店主方交涉继续住店的问题。此时,从北京、广东、江西、浙江、上海等地赶来迎接游精佑出狱,并且参加推友聚会的五、六十名名推友中大部分已被各地国保带走,只有十几人还留在福州。而除了如家酒店外,附近的其它酒店也拒绝他们入住。 前一天下午,福州国保以有人举报滕彪等人涉毒为由,要求搜查他们房间,滕彪以手续不符坚决拒绝。警方继而不让滕彪等出房间,而后还将赶来声援的十几名维权人士控制在酒店大堂中。另一方面,本来一早就该刑满出狱的游精佑直到深夜11点才获释。在游精佑案一审和二审中为他担任辩护律师的刘晓原律师对德国之声表示: “第二看守所就说他们的电脑程序坏了,办不了出狱手续,就一直拖。但我们认为,他说的理由肯定是不成立的。因为如果仅仅是电脑坏了,还可以人工办理嘛。如果电脑一直坏着,那不是要一直拖下去吗?而昨天(游精佑)就应该获释。他们无非是找了个理由。我分析他们为什么白天不放他出来,是考虑到有这么多家属来迎接,还有这么多网民,放出来后他们会拍照留念,搞一些活动呀。所以他们就从所谓的捂一捂的角度找了个理由。” 福建三网民诽谤案引起巨大争议 在游精佑出狱前,福建三网民诽谤案另一名被判一年徒刑的被告吴华英6月30日刑满获释,而被判两年徒刑的范燕琼目前仍在狱中,刑期要到2011年6月25日才结束。今年6月28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刘晓原说: “作为辩护人来说,我认为判决是错误的。因为他们三个人的行为是不构成诽谤犯罪的。要构成诽谤罪,必须有一个首要条件,那就是捏造事实。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是,当地认为这三个网民是维权人士,我想这是判他们的一个主要原因。” 福建三网民诽谤案,源于一位少女严晓玲的死亡事件。公安机关称严晓玲是宫外孕身亡,而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则认为女儿之死必有冤情,在一年多上访无果后,2009年5月,她向福建当地有名的”赤脚律师”范燕琼哭诉了情况。范燕琼而后将这些材料整理成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后致死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经林秀英确认后发到一些维权网站上。后来,许多网站都转载了相关文章。网民游精佑和吴华英看到此文后,为林秀英拍摄了一段”家人哭诉悲惨经历”的视频录像。2009年6月26日,范燕琼即被公安局传唤,并在第二天以涉嫌诽谤罪拘留,7月1日和7月5日,吴华英和游精佑也相继被拘留。7月31日,福建警方更改罪名,以诬陷罪将三人正式逮捕。2010年4月的一审判决中,法庭最终又以诽谤罪对三人做出了一至两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刘晓原说: “我们无法理解的是,福建这起诬告陷害案,全国这么多媒体关注,不但有网民质疑,还有法学专家、检察官、法官在质疑-这个案件他们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法院还是做出了有罪判决。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是因为受到权力的干涉才造成的结果。” 中国民间社会走向联合 滕彪认为,福建这三个网民因为言论就被判刑是中国法制状况的缩影。他说: “围绕三访民案引起许多人的关注,并且有实际行动。这也是中国民间社会逐渐走向具体行动,走向联合的趋势。” 但是,在离开福州之前,滕彪认为自己的人身安全并没有保障。 “很难说,什么都有可能。昨天在房间冲突的时候,有个警察说,我们的态度还算好的。我们还可以枪毙你。所以很可怕。” 作者:乐然 责编: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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