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

诸哥:胡温新政进入“紧急状况”:严打目标指向民众反抗行动的潜在组织

曾被许多人寄以厚望的“胡温新政”即将进入第九个年头。八年来,“胡温庸政”的冷酷现实不仅早已把人们当年的期望变成了彻底失望,而且,“胡温庸政”造成的严重后果正在转化成越来越多的不满和愤怒。看来胡锦涛对此有相当清楚的认识,他最近作出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决定,那就是宣布“全国公安开展为期7个月严打整治行动”。 正如网友指出的,“严打”是一个中国人才懂的怪词。这个词来自1983年“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自那次以来,中国人从数次经验中懂得,所谓“严打”,就是政府可以置法律程序于不顾,“从重从快”地打击“犯罪活动”。本期《经济观察报》为此次宣布“严打”发表社论,“严打应是公正基础上的效率”。就是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发出了婉转的警告。 不过,社论的作者当然明白,政府敢用“严打”一词,就没把公正二字放在心上。社论的真实意图是在告诉当权者,目前中国正在发生的“有组织犯罪和个人激情犯罪”的新趋势,“与人口大量流动、行政权力存在寻租空间、贫富差距拉大、个体诉求得不到回应等都有紧密联系”,“而这些,显然不是靠严打就能解决的”。 胡锦涛难道不懂这个道理吗?当然不是。他在此时宣布“严打”,与薄熙来重庆打黑一样,都有明确的政治目的,只不过各自的政治目的不同。薄熙来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争取民望,因此,他在打击黑社会的同时,剑锋还指向了与黑社会勾结的公安和司法机构。而胡锦涛此次“严打”,绝不会指向普遍腐败的执法和司法机构。恰相反,他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指向那些民众反抗行动的潜在组织者和领导者。 有消息说,就在宣布此次“严打”的次日,北京维权律师倪玉兰被警方非法骚扰、拘押;15日晚上,北京NGO活跃人士苏雨桐被警方非法抄家、拘押,同时热心于救助访民的刘德军被从家中带走并遭暴力殴打,享受“黑头套”待遇;6月16日,也就是中国传统端午节早上,人权律师唐吉田被朝阳国保郁军带队围堵家门;其他一些人权活跃人士也收到警方的关切电话,被询问在哪里、有无活动计划。联想到最近一段时期的罢工风潮,人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此次“严打”的一个重要政治目的,就是要防止更多群体抗议事件的发生。 虽然中国的民众并不能知道这些迫害事件,但他们对当局“严打”的真实意图非常清楚。在网民对当局宣布“严打”的新闻评论中,我看到很少人对当局的决定表示支持。网管一定删除了不少激烈的评论,但从剩下的评论中,第一条就写道: “中国(是)一个神奇国度,要看笑话吗?看中国吧。真丢人,法律有毛用。不出事你们(警察)天天打麻将,出事多了就对城中村啊什么什么的开刀。” 第二条是一个网民表示支持打击赌博和高利贷,但另一个网民马上评论道:“源头呢?哪个赌场,哪个放高利贷的没背景啊?” 一条大胆的评论得到了比较多的支持。这条评论是: “(严打)做给老百姓看的,是拿老百姓开刀的,是打那些没有背景的,没有任何势力的犯罪,有本事的话打几个有背景的黑势力给老百姓看看,不吓死你们这些严打的//真正的黑社会就是你们这些披著人皮的狗,用正义做挡箭牌为满足你们自己的私欲/最无耻的是你们”。 胡锦涛是不会去看这些评论的,温家宝则有可能。温家宝现在更加注意显示自己的亲民形像。端午节那天,他不仅特意看望农民工,并且要求各地政府“对待年轻农民工要像自己孩子一样”。从网上评论看,这番话赢得不少赞赏。但谁知其中有多少来自“五毛党”呢?有一条评论显然是真话:“说得是好,但事实很残酷”! “胡温新政”的事实确实非常残酷,胡温的平庸和无能已经把中国带到了危机全面爆发的边缘。以至于胡锦涛不得不以“严打”为名进入事实上的紧急状态。他这样做的危险就在于,“胡温庸政”由此可能会变成“胡温乱政”,以至后面的人更加难以收拾。 来源: http://news.creaders.net/headline/newsViewer.php?nid=435901&id=991073&dci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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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卫平:倪玉兰,倪玉兰

我此前没有听说过倪玉兰。这位漂亮、坚毅的女律师,1978年考入北京语言学院,在中文系获本科学位,后来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学位。她年轻时在鲜花花丛中笑容满面的照片,我们许多人的相册中都有相同的一张。1986年开始她从事律师工作,曾在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而如今的倪玉兰只能在轮椅上坐着,而且露宿街头——在朋友的资助下,她们夫妇在皇城根遗址公园支起了帐篷,那就是她的生活和工作天地。她是这部新近完成的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的主角,导演何杨。 何杨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毕业生,曾经在北京电视台做纪录片栏目的编辑。2003年秋天,是何杨找到我,介绍了胡杰先生的《寻找林昭的灵魂》。 在进入正题之前,先说几句。当然我们对于受害者抱有天然的同情心。那些人们无缘无故祸从天降,生命受到巨大戕害,家庭财产被扫荡一空,在火车上睡觉被人突然戳几刀,在等红绿灯的时候遭遇撞车,报纸上经常登有这样的事情。对这样的无辜的不幸者投去关注,表明我们身上人性的力量尚存,当我们体验到同情时,是对于我们自身人性的肯定。同情是我们作为人的“底线情感”。 然而有另外一些人,她/他不仅仅是被动的受害者,她/他们是在这个世界中的行动者,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远非无动于衷,而是向来积极投入和热心参与。某种灾难的降临,甚至是他们自身的所作所为引起的,是他们自身行为的结果,是因为他们的争取、抗争、不屈——他们以自己的行为,释放了极富意义的精神和道德价值。因此,在她/他们承受着自己行为结果的同时,这个世界也因为她/他们,呈现了不同的面貌,赋予新的光彩。这就是古典意义上的“英雄”。 英雄有看得见的行为。她/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表现出慷慨大度,她/他给予这个世界的,远非这个世界提供给他们的要多得多。我们对于英雄,所能报之的,就不仅是同情,而是尊重和敬重。如果说,同情触及我们身上柔弱的部分,那么,尊重和敬重这类情感,便焕发了我们身上富有力量的部分,召唤着我们本身对于这个世界的决心、期待、向往和行动。 而倪玉兰就是这样的当代女英雄。因此,当我们传颂倪玉兰的故事,不仅是她如何经历了酷刑,被五花大绑地捆起来之后,绳子还要往上拉,只听得“肋骨嘎巴嘎巴响”;不仅是她被人用膝盖死命挤压她身上的各个穴位,表面上不露痕迹,但是却疼痛得让人生不如死;不仅是她被摔碎的水杯割大腿根,“它是很钝的,不像刀子一割就是一个口子,他割了我很多次”,她说,乃至很多年之后才能痊愈;也不仅是她最终被打得腿萎缩,至今无法站立。那是2002年的事情。 片中的倪玉兰律师对着镜头清晰地记得申奥成功是在2001年7月13日,接着就是一场大规模的拆迁。2002年4月23日拆到西城区大四条55号赵家,赵是倪律师的邻居,作为街坊她与很多人都去声援了。倪律师在人群中拿了一部相机,悄悄地在一定距离之外进行拍摄。拿着机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此,在众多声援的人们中,只有她一人被抓进派出所。本来说是治安拘留十天,可是一直没有放她,直至2002年11月27日,她因为“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同时吊销律师执照。 2010年6月3日下午,我去皇城根遗址公园看望了倪玉兰律师,她告诉我,这个所谓“妨碍公务罪”写在字面上的指证有两条,一条是“在拍摄现场拍照”,另一条是“扰乱办公秩序”(即在办公室大喊大叫)。后一条即是前面所说的,在对她施行酷刑时,她疼痛难当,只有大声喊出自己的痛苦。难道一个人在经历非人的痛苦时,不允许叫出声来?面对这么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需要什么样的心肠,什么样的铁手,才能够打得下去?被她“扰乱”的这个“办公室”,不是她自己要来的,她不可能自己跑到某个公共机构去妨碍别人的公务,而是有人将她从街坊邻居的拆迁现场捉到了这里。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女性,如此挥动拳头、大动干戈,这有什么威风而言呢? 这个为之让路的“奥运”早已经举办完了,那些因为奥运而遭遇强拆人们的痛苦,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这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因为拆迁引起的矛盾在今天越演越烈,引起了民众更为广泛的不安和抗议。但是不能因为早些时候发生的事情,就可以淡化和忘却。实际情况是,正是因为更早时候人们的容忍,觉得那些事情离自己还很遥远,有人甚至会觉得为奥运所做的一切事情和任何方式都是可以接受的,于是事情一点点发展成为今天这样。 从此倪玉兰的噩运就开始了。03年刑满释放之后她开始为自己的不平遭遇上访。她从一名“律师”,进而成为“维权律师”,进而成为“访民”。而她又是一名特殊的访民,她是他们当中精通法律、有智慧、有见识的一位,因而赢得了众多访民的信任和爱戴,她替他们出主意,帮助他们理性地、和平地争取自己的利益。这固然会招来进一步的记恨,被说成是“出馊主意”。 2008年,倪玉兰位于西城区的家遭到了数次强拆,倪玉兰再次被弄到派出所,对她的殴打、虐待仍在继续。我不想重复倪律师的全部遭罪,如果将它们写下来,我自己就要再承受一遍,这个令人痛苦。影片中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有叙述,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克制的。不能回避的是后来导致她再度入狱的原因:在她已经被警察拽掉裤子的情况下,一名警察当着她的面掏出了生殖器,把尿撒到她身上。她不能喊“警察耍流氓”,只能喊“警察打人”。来人之后,这个警察反称她“踢打警察”,因为这一条,她又被判入狱两年,今年4月份才从监狱出来。片中的导演也是采访者何杨问道:这个人需要拐杖才能够站立,她怎么可能将警察踢伤? 同样又是“妨碍公务罪”!这个罪名放在别处,可以令当别论;然而放在倪玉兰律师这里,这甚至不是对于她的惩罚,而是对于她的加冕——这位女公民除了与警察起冲突外,她在其余一切方面,都是经得起考验的,至少从法律的角度看是纯洁无瑕的。她两次被带到派出所都是在邻居和自家的被拆迁现场。无论如何,倪律师在家园被拆的现场,都不构成“犯罪”,不构成法律惩处她的理由,不构成让她去坐牢。拍照能算吗?那么余下来,她主要的“犯罪”地点,便是在派出所里?而堂堂“派出所”,怎么会成为公民触犯法律的场所呢?怎么会成为这么危险的地方,致使一个公民不止一次地在此获罪? 这个倪玉兰特别了不起。她的“妨碍公务罪”,换句话来说,是对加在她身上非人做法的抵抗,是不屈服于那些不讲理的势力,那么,她就是“不服从”的罪、“不低头”的罪、“不配合”的罪。她丝毫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危害他人,她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记录,她只是被认为对警察(及他们所要执行的公务)构成了“危害”。一句话,小小倪玉兰,是因为与穿制服警察的“犯难”,才将“罪犯”二字烙在了自己身上。 她告诉我,08年被收进监狱时,作为“囚犯”她们要给管教写信,称对方为“尊敬的警官”,她却写道,“我是被称作罪犯的,倪玉兰,我本无罪”。与以往每回一样,这再一次给她带来不服从的惩罚。她的拐杖被拿走,多次被迫在地上爬行,受到当众羞辱。“假如你不是这样做,他们便不会那样对你,对不对?”我问。她第一次表现出茫然的神情,好像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倪玉兰,她的父亲是1949年前学法律的,母亲上海复旦大学毕业。她的丈夫是一位退休中学老师,目前始终守候在她身边。她的女儿在读大学,孩子也跟着受了不少罪。——不,前面说过,我不说倪玉兰的受罪,不说她的痛苦。她是一个目光如炬的女性,一个仗义执言的女性,宁折不弯的女性,一个高洁和骄傲的女性。她目前在公园风餐露宿,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艰难,难道不仍然是一种抗争的方式? 感谢纪录片导演何杨,是他将这位非凡女性带到我们面前。与这部《应急避难场所》差不多同时完成的,还有《吊照门》,主角同样是维权律师——唐吉田和刘巍,滕彪等律师在镜头之前有精彩的言论,在此一并推荐。刘巍律师是倪玉兰二审时的辩护律师,这也是一位有决断、有担当的女性,在这两部影片中刘巍律师都有“出演”。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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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_福桥百科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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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周刊专访林培瑞之完整版

林培瑞简介: 林培瑞(Perry Link),美国著名汉学家,一九四四年出生于南卡罗来纳州,一九七六年获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术涉猎广泛,主要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社会史、大众文化、二十世纪初中国的通俗小说,及毛泽东时代以后的中国文学。精通中文、法文、日文,曾任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东亚系教授、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教授,现为加利福尼亚大学河滨分校教授。 美国汉学界的中国通不少,很难有人再有林培瑞这样的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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