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援

博客中国|罗伯特卡帕:罗援将军“捍卫父辈江山论”的出处

著名的红二代(高干子弟)出身的将军罗援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曾表示,“父辈打下的江山,我们有责任来保卫父辈的成果。” 在网上查找资料,无意中发现了文革期间高干子弟红卫兵的一篇文章《红色恐怖万岁!》。原来,罗源将军的“捍卫父辈江山论”源远流长,来自这里,失敬失敬! 原文如下: 我们高呼:红色恐怖万岁!   今天,我们搞红色恐怖,明天,我们还要搞红色恐怖,只要有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东西存在,我们就要造反,就要搞红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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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议】罗援:把国旗插到钓鱼岛海底

@财经网:【罗援:把国旗插到钓鱼岛海底】 军事科学院世界军事研究部副部长罗援表示,我们在东海和南海应凸显:行政存在,法律存在,军事存在,执法存在,经济存在,舆论存在。国防应与科研相结合,可利用“蛟龙号”载人深潜器的优势,把五星红旗插到钓鱼岛和南海岛礁海底,以宣示中国主权http://t.cn/zQatOtx 以下网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搜集整理: 自主高坠小熊熊 : 还敢插得再低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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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想家 | 吴虹飞“想炸建委”是言论自由还是有罪?

吴虹飞“想炸建委”是言论自由还是有罪?       关于歌手吴虹飞“想炸建委”一事,网上吵得沸沸扬扬。中国人没有享受过言论自由,因而对言论自由的边界非常模糊。我将此事来梳理一下。     事实简述:“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建委……”7月21日,冀中星在机场引爆炸弹后的一天,女歌手吴虹飞发了这么一条微博被警方刑事拘留,据说面临5年以下徒刑。          1,吴虹飞有罪吗?     要想起诉她暴力威胁公共安全罪,你至少得发现她有“炸建委”的具体计划,她准备了爆炸物(中国连菜刀都实名)……可以说吴虹飞缺乏犯罪的客观要件。     要起诉她威胁罪,请问人才交流中心、建委感受到威胁了吗?报警了吗?公众产生恐惧心理了吗?扰乱社会秩序了吗?     刑法291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是该罪的必备条件,否则就不是罪。显然,吴虹飞凌晨3点多的微博,转发才40就已删帖,若不抓她导致影响放大,都没几个人看到,哪来的公共影响与恐慌?     可以非常确切地断言:吴虹飞无罪。       2,如何界定吴虹飞的言论?     她的言论肯定是不对的。同样肯定的是,她不是犯罪,最多就是个网络暴民。甚至连网络暴民都称不上。她也就是发个牢骚,宣泄一下情绪。     言论固然有对错,但若未满足法定要件、不可能有现实的社会危害,也都是无罪     有人同意吴虹飞无罪,但要求她向公众道歉。我认为,你有权要求她道歉,但人家吴虹飞可以道歉,可以不道歉。     以前不知道有个唱歌的叫吴虹飞,这下,大家都知道了。莫不是吴虹飞的经纪公司与警察联手炒作?          3,这样的言论在美国,算犯罪吗?     我知道肯定有人拿美国出来说事。果然,5毛方舟子等人就跳出来说了。他们总是“选择性拿美国说事”。     美国人骂总统是猪,无罪;但如果骂隔壁约翰是猪,就可能被起诉。中国人能吗?退一步,就允许他们“选择性拿美国说事”,吴虹飞依然无罪。     我曾经向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秘梅儒瑞详细请教过美国的言论自由。梅说:在美国,公民有权宣布自己的种族歧视观点,有权宣布自己支持纳粹、支持共产主义,这些都是言论自由。甚至美国公民可以组建纳粹党,组建共产党,那是公民的结社自由。但如果你说今天晚上要去哪里杀人放火,警察就要去找你麻烦,如果发现了真有实施准备,法院就要判你的罪。     注意:吴虹飞说的是“想炸建委”,而不是“要炸建委”,两者有本质区别。前者只是表达自己的情绪,后者是宣布一个计划,虽然这个计划非常含糊,也是计划。     所以,如果吴虹飞说的是“要炸建委”,警察就可以去拒捕她,然后进一步侦察,看是否要拒捕、起诉。而吴虹飞说的是“想炸建委”,警察无权干涉。     林彪想当国家主席,就被说成有野心;吴虹飞说个“想炸建委”,就有罪?难道我们回到文革了?中国人的言论自由在哪里?          4,为什么要抓吴虹飞?     有人想杀鸡儆猴,并且自以为巧妙地选择了一个歌手下手,以为这样既有轰动效应,又不至于引起知识界的愤怒。没想到,以知识阶层为主力的微博,大力讨论此事,很多人为吴虹飞呐喊。显然,杀鸡儆猴选错了切入点。     国家机器是暴力,是利器,一定要慎用。最近,《环球shit报》那个奇葩,又发高论,认为中国目前管的太松而不是太严。呵呵,暴力机器的爱好者。胡锡进应该跳出来说要求重判吴虹飞。          5,此事件谁有罪?     吴虹飞的言论自由被侵犯,那些抓他的警察是否滥用职权、是否应该被判罪?     那些整天叫嚣“杀汉奸”、“杀光小日本”的网络暴民们,是否应该抓起来审判?     张召忠、罗援、戴旭等人,整天在电视台公开散播“灭日本”、“灭菲律宾”的暴力言论,是否该被抓起来判刑?警察没有去抓他们,是否渎职?      我只是提出疑问,请法学专家出来解释一下。      6,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    感谢警察抓了吴虹飞,让中国人多了一次探讨言论自由的机会。至于吴虹飞小姐本人,权当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牺牲一点。这话对吴小姐或许不公,请她谅解。     希望这场讨论能深入下去,成为一次言论自由启蒙事件,记入历史。     可以肯定的是,中国这64年来,国家暴力机器管得领域太多、尺度太紧,公民的言论自由太少。在我们无法认知言论自由边界的时候,宁愿给得宽一些。    链接: 《与美国驻华一秘对话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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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中媒:中美关系“夫妻论”,日本醋意浓

华盛顿 — 中国副总理汪洋在美国发表的中美关系“夫妻说”,继续引起余波荡漾。中国媒体说,日本对此说法“醋意十足”。 中国的中新社和环球时报星期一都转载了日本“新华侨报网”的消息说,汪洋这种“妙喻”,“失落失意”的日本“或将”“醋劲”更足。 报道借“有网民”的“联想”说:“一方面日本的身份地位日渐尴尬,角色可悲。相比中美高层对话和习奥‘庄园会’,安倍访美屡遭‘盟友’冷落。”“在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下,日本常常不自量力,或吵吵嚷嚷,或生事挑事,越来越不受人待见,已是不争事实。” 不过,报道正面形容了美中关系:“现今世界美国最强大,任何国家寻求与美国对抗都不会有好结果。美国虽然有各种毛病,但有更多先进的东西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现阶段中国不要给自己树立更多的敌人,低调行事对‘中国崛起’有好处。” 报道还说,中美两大超级经济体,已形成结构高度互补、利益深度交融的经济关系。“和则两利,斗则俱伤。”报道还说:“策略性安抚一些充满疑虑和焦虑的美国人,避免其铤而走险威胁中国,应是目前中国外交一项重要内容。” 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也转载了这篇“报道”。 *环球时报:美国、美国媒体、美国某些媒体* 就在上月底,新疆鄯善和和田等地发生严重流血事件,人民日报及其海外版两次发表评论文章,强烈抨击“美国”。 人民日报6月30日发表评论:反恐岂容美国“双重标准”。评论说,残杀执法人员,残害无辜群众,放火焚烧警车……血淋淋的事实充分表明,这完全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恐怖暴行。“美国个别媒体竟然称之为‘民主运动的开始’。” 但是,这家中共的机关报并没有说明这个“个别”媒体是哪家媒体。美国是新闻自由的国度,平面电子媒体可谓成千上万。 人民日报的署名评论还说:“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不怀好意地乱表态,甚至批评和指责中国的民族宗教政策。”评论没有具体说明是美国国务院哪位发言人哪天发表的有关中国新疆事件的讲话详细内容。 到了第二天(7月1日),也就是中国所说的中共生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该报编辑杨子岩的署名评论:粉饰美化暴徒帮凶与帮凶无异。 文章说,“一向以反恐义士自居、秀伤疤以博取国际舆论同情的美国,竟然把新疆的暴力恐怖运动称为‘中国民主运动的开始’,在反恐问题上再次明目张胆地玩起双重标准。” 和人民日报一天前的评论一样,这一篇评论,也没有交代美国是何人何时何地在什么语境下讲了这番话的。 *罗援:美国拉偏架* 自称强硬派的中国的罗援将军最近再度批评美国。罗援在全国记协一次新闻茶座上说,“虽然美国屡屡声称在钓鱼岛问题和南海争端中不持立场、不选边,但其实际行动却违背了承诺。不论在东海还是南海,美国都在‘拉偏架’,偏袒其盟友。 ”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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