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美国之音 | 潘基文赞突尼斯民主宪法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赞扬了突尼斯新宪法,他说,他相信突尼斯可以是一个“其他国家人民寻求改革的榜样。”   潘基文形容突尼斯的民主过渡为标志着致力于对话和协商,并呼吁突尼斯接下来的步骤要做到和平、包容和透明。他还敦促突尼斯确保公平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三年前的突尼斯起义开启了所谓的阿拉伯之春。突尼斯的国民议会星期天通过了新宪法。这部宪法是阿拉伯国家最进步宪法之一。   该宪法将开始使突尼斯成为一个并非基于伊斯兰法律的民主国家。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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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 | 信孚要闻(1.27)——进可攻退可守,大树底下果然好乘凉!

作者: 信力建   1、据报道,江西省日前印发《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今年起,经过单位批准后,江西省的国企职工可停职留岗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是继续创业还是回到原单位上班。该政策一出,议论纷纷。有人愤愤不平,质疑国企员工创业竟可享受“超国民待遇”;也有人拍手叫好,称该政策刺激有才能的员工扔掉“铁饭碗”。 2、【南方报业退出新京报】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向北京市委宣传部指定的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转让其持有的新京报社49%产权,转让价格为2.94亿元。由光明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主办的《新京报》变更为北京市委宣传部主办。 3、 1月27日是联合国纳粹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战犯艾希曼是以色列史上唯一被法院判死刑的罪犯。他是纳粹制定屠杀犹太人最终方案的操盘手,战后隐匿在阿根廷。摩萨德1960年将其秘密逮捕并运往以色列。1962年公开审理后被处死。学者普遍认为,战犯的罪不只是对犹太人,而是对全人类。 4、“玉兔”号月球车第二次月夜休眠前,受复杂月面环境的影响,月球车的机构控制出现异常,有关方面正在组织专家进行排查。新华网发“玉兔”日记,自述可能熬不过这个月夜,旅程提前终止也不害怕。 5、随着雾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在中国一些大城市日益凸显,逃离“北上广”等大城市一度成为热议话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指出,中国大城市不是太多,而是严重不足,在中国未来城镇化进程中,人们应该更多地去大城市或特大城市。更多人选择大城市是因为大城市有更多机会和更多福利,或者能提高工资收入,“这是市场的选择,不是政府规定的。” 6、据英国《镜报》25日报道,因为连续访朝而陷入“麻烦”的前美国篮球运动员丹尼斯·罗德曼再度有了动静。因为在金正恩的生日时,他为金正恩送上了奢华的生日礼物而被认为“打破了美国的制裁”正接受调查。奥巴马总统于2010年签署的该法规定,美国公民向朝鲜出口奢侈品属非法行为。 7、数千名抗议者25日在巴西第一大城市圣保罗举行游行示威,他们挥舞旗帜、高举横幅,反复高呼“不要举办世界杯”的口号。抗议活动最终演变成一场暴力事件。巴西世界杯计划今年6月举行,路透社称,这是针对世界杯的首场抗议活动,民众的怒火皆因举办这场大型赛事的高昂花费。 8、过去30年来跨国企业蜂拥来华的淘金热似已结束。英国《经济学家》25日发表题为“中国失去诱惑力”的文章称,许多(在华)外企的处境正变得日益艰难。这部分与(中国)增速放缓和成本上升有关,还包括限制外国银行的市场准入和屏蔽推特等,但这种“为难”似乎正在扩展。思科、IBM等设备商正面临斯诺登效应的强烈反冲,苹果蒙羞道歉,星巴克遭受价格欺诈指责…… 9、楚天金报报道,蕲春县胡利飞夜晚开车回家途中,遇一骑摩托车的男子倒在路边,忙掉转车头准备救助,殊料竟遭对方家属一阵痛殴。在派出所,他质问倒地男子,请他说句良心话,是不是被他撞的,对方的回答令他感到心寒,对方称不是你撞的你停什么车。 10、CNNIC发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2013年我国微博用户较2012年底减少2783万。业界出现大量唱衰新浪微博的声音,将报告中的微博主体等同于新浪微博。受此影响,新浪股价应声下跌,市值缩水近5亿美元。 11、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县为单位、精准识别等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12、百家乐、21点、数以万计的筹码,这样的画面并不是发生在拉斯维加斯或者澳门,而是明令禁赌的海南。三亚五星级红树林酒店变身赌场,门票1000元,单次下注最少200元,场内最大筹码面值5万元,有人一天就输掉几百万! 13、BBC报道,参加日内瓦和谈的联合国叙利亚问题特使卜拉希米称,叙利亚政府将允许妇女和儿童离开霍姆斯,反对派同意向政府提供被武装团伙扣押的人员名单。他承认和谈进展缓慢,目前评估全面协议的前景还为时过早。如果这个协议执行顺利,将是和解的首个切实进展。(新浪) 14、【卫计委:不排除H7N9有限非持续人传人】卫计委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称患者一般表现为流感样症状,潜伏期3-4天,尚无持续人际间传播的证据,不排除有限的非持续人传人。发病前1周内接触过禽类或者到过活禽市场者是高危人群,特别是老年人。 15、【教育部推新政: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教育部发文要求,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单校划片学校,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多校划片学校,按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逐步减少特长招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16、本月来,国家海洋局和安徽省先后发声,提出“一把手”将不再直接分管人财物。该做法在国内多省都曾有尝试,已渐成为趋势。学者认为,权利下放有助监督“一把手”,但配合“分权”还应出台相应的人财物管理具体措施、权力运行和问责追究制度。 17、25日23时,有着300多年历史的贵州省镇远县报京大寨发生寨火,100余栋房屋被烧毁,目前大火已被扑灭,尚未发现人员伤亡。此次事件与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大火相去不到一个月。26日山西省平遥县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了确保平遥古城的绝对安全,从即日起,该县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永久禁止在古城保护范围内使用电热扇(俗称“小太阳”),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放飞孔明灯。 18、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第四季度金融机构贷出的住房贷款总额为4400亿元人民币,较第三季度的6000亿元为低,但和去年同期比较,却增长20%。中国主要城市去年房价持续上涨,去年全年房贷总额达到2.3万亿元,前年为9987亿元。 19、意大利的社会逐渐打破“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刻板印象,越来越多男性申请育婴假,在家照顾新生宝宝。据报道,从2008年到2012年,意大利男性申请带薪育婴假的比率成长了56%。在这4年期间,共有12.4万“奶爸”申请育婴假;在2012年申请育婴假的总人数中,男性占了11%。整体而言,申请育婴假的比率成长了9%。 20、日本“放送协会”(NHK)会长籾井胜人履新第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就慰安妇问题发表争议性言论。籾井胜人说,日本在二战期间使用慰安妇和其他国家没有区别。他说,这样的女性战争期间哪个国家都曾有过,比如法国、德国。籾井胜人发表慰安妇言论在中国媒体引发一片口诛笔伐。官方、半官方媒体称他“大放厥词”、“发表谬论”。 21、【四大家族贪腐吗?】可靠资料显示,蒋中正一生清廉,宋美龄唯一房产是陪嫁,在上海霞飞路,晚年12万美金存款由外甥女孔令仪保管,在美吃用居住医疗都是孔家出钱;陈立夫在美养鸡为生;经济学出身宋子文有些投资;孔祥熙主要财产失于大陆;蒋方良缺钱不能回俄省亲。宋子文孔祥熙曾要求华府公布其财产。 22、【李娜:坚决不上春晚 冯小刚call我就关机】媒体:“如果春晚总导演冯小刚打电话邀请李娜上春晚会如何呢?”娜姐给出的答案,很霸气:“我关机。我不会上春晚,难得有时间陪家人,我会在家,不接受任何邀请。”娜姐会在本周回到武汉,至于何时再返回赛场,目前还没有消息。 23、【新京报:“高收入标准”要符合民众的认知】有一种脱离实际叫“被高收入”。民众最不乐意看到的情境是,用平均数字抹消收入差距,把穷人变成中产,把中产说成富豪。我们的高收入标准过低,最终造成的实际后果,只能误伤中产。中产阶层福利因此缺乏足够的保障,甚至权利受到抑制。 24【什么是投行】有一个投行菜鸟问:“什么是投行?”前辈拿了一些烂水果问他:“你打算怎么把这些水果卖出去?”菜鸟想了半天说:“我按照市场价打折处理掉。”这位前辈摇摇头,拿起一把水果刀,把烂水果去皮切块,弄了个漂亮的水果拼盘:“这样,按照几十倍的价格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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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孙世彦:腐败如何损害人权

   【摘要】腐败是滥用公职以牟取私人收益的行为。所有类型和形式的腐败都损害各类人权,包括集体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在一些腐败形式中,滥用公职本身就构成了对人权的损害;在另一些腐败形式中,滥用公职本身并不构成对人权的损害,但是其牟取私利的环节必然或可能导致对人权的损害。任何人都是腐败及其导致的对人权的损害的受害者。预防和打击腐败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    【关键词】腐败;人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在当今世界,打击腐败和保障人权不仅是许多国家的重要目标,也是国际法的规制对象。但是,无论是在国内法律制度中,还是在国际法律制度中,这两者都是平行的领域,基本不存在交叉。随着国际社会对于这两个领域的认识不断加深,一种认识正在逐渐形成,按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雷(NaviPillay)在2013年3月召开的人权理事会“腐败对享受人权不利影响问题小组讨论会”上的开幕致词中所说,即腐败对人权具有“极为不利的影响”。[1]然而,笼统地提出腐败对人权有不利影响是不够的,只有对这种影响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才有可能更好地从人权角度遏制和打击腐败,从反腐败角度尊重和保障人权。    一、各类腐败对人权的损害    世界上几乎每个国家都存在腐败现象,只是程度不同。对于何为腐败,几乎所有人都有大致的认识,但是目前尚不存在得到普遍接受的腐败定义。绝大多数国际反腐败文书也只是列出构成腐败的行为的清单,而不对腐败作出一般性的定义,这是因为,对腐败概念的精确界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极为困难,无法包括所有的腐败表现和形式——这些表现和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一国家的具体情况。在不展开探讨腐败的各种定义的情况下,{1}为了本文的目的,可以借用世界银行对于腐败的定义:“滥用公职以牟取私人收益(the abuse of public office for private gain)?”[2](P8){2}    腐败有多种表现和形式。裉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其他反腐败国际文书的规定,贿赂、贪污、挪用、影响力交易、滥用职权、资产非法增加等是得到较为普遍认同的腐败形式。{3}任何腐败表现和形式都可以按照一种常用的方式归类为“大宗腐败”(Grand Corruption)或“小额腐败”(Petty Corruption)。按照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反腐败的著名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的定义,大宗腐败是指“政府高层所作的扭曲国家的政策或核心职能、使得领导人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而获益的行为”,[3](P23)小额腐败则指“中低层公职人员在其与普通公民的交往中对受托权力的日常滥用,这些公民一般是试图在诸如医院、学校、警务部门和其他机构等地获得基本的物品或服务”。[3](P33)一般而言,大宗腐败涉及高级政府官员和大量资产,而小额腐败涉及低级公务人员和少量钱财,但这种区分并不是绝对的。    无论是大宗腐败还是小额腐败,对于人权都有损害,但是损害的具体表现和方式有所不同。首先,人们在直观上更容易察觉小额腐败对人权的损害。例如,如果某人不得不向公立学校的校长行贿而为其子女获得受教育的机会,这种腐败行为对受教育权的损害就比教育经费被大规模侵吞对受教育权的损害更容易被感知。其次,小额腐败比大宗腐败更多地导致对人权的直接侵犯。例如,如果诉讼的某一当事方向法官行贿,这将直接导致另一当事方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被直接侵犯的后果;作为比较,如果有人向有权任命者(国家元首或议会议员)行贿以获得高级司法职位,这种行为本身并不直接侵犯任何人的人权,尽管事后极有可能对于被任命者的审判行为的公正性产生影响。最后,尽管大宗腐败对人权的损害不易被察觉,尤其是因为大宗腐败较少直接侵犯人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宗腐败对人权的损害比小额腐败要小。相反,由于大宗腐败涉及掌握更多权力和资源的高级公职人员,因此比小额腐败更容易影响大面积的不特定人群。例如,教育经费被大规模侵吞的情况或者医务主管官员在药品和医疗器材的采购中受贿的情况都将导致相当数量的个人的受教育权和健康权受到严重的损害。可见,尽管就腐败现象本身而言,大宗腐败和小额腐败在许多方面存在不同,而且它们损害人权的具体表现和方式也存在不同,但是“两者都构成一个社会中更大的腐败图景的一部分”,[4](P33)无庸置疑都对人权产生损害,因此在对腐败与人权关系的研究中,对这两种类型的腐败应予以同等程度的重视。    二、腐败对各类权利的损害    在人权理论中,人权一般被分为集体权利和个人权利。集体权利主要包括生存权、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等。个人权利分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无论对于何种类别的权利,腐败都会产生损害。    (一)腐败对集体权利的损害    在集体权利中,自决权、发展权、生存权存在紧密的联系,这些权利都可能受到腐败的损害。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共同第1条,人民自决权除了包括任何人民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的权利之外,还包括自由谋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以及自由处置其天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这种经济层面上的自决权是任何人民和国家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必要前提。然而在很多国家,自然资源经常成为腐败行为的侵吞对象,使得本来应该和能够用于发展的自然资源被掠夺,而“夺取国家的资源、影响人民的经济发展的所有腐败行为都构成了对经济自决权的侵犯”,[5](P10)并进而损害了该国人民的发展权和生存权。在这一方面可以举出许多例证。例如,曾有学者在研究南太平洋地区腐败与治理的关系时提到,在两个南太平洋国家,政府高官和公职人员在对伐木业的许可和监管中索贿受贿,而全然不顾当地人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权利,{4}而这必然损害这些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腐败与人权之间的关系的一个连接点是发展,而腐败对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破坏效果。就腐败与发展的关系,一度存在的观点是,腐败是由发展不足造成的,因此首先需要发展经济,然后才能打击腐败。然而,这种认识并不符合绝大部分国家的现实。实际上,腐败不仅仅是贫穷的结果,而且也是贫穷的原因。{5}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就腐败与发展的关系形成了正确的认识:腐败对发展具有负面影响。对于这种影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共识。{6}例如,世界银行就指出,尽管腐败对发展的影响因各国的情况而不同,而且体系化的腐败可能与较好的经济表现共存,但“经验表明腐败对发展是有害的”。[2](P8)受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下设的增进和保护人权小组委员会委托,就腐败如何影响所有人权特别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落实和享有问题编写工作文件的克里斯蒂·姆博努女士也指出,“腐败对一国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后果可能非常巨大”。[6](para.22)腐败对发展的最明显影响,是使本来可以或应该用于发展事业的资金被侵吞或滥用,导致一国的发展进程被推迟或阻碍。例如,据称印度前总理拉吉夫·甘地就曾指出,在印度政府用于减少贫困的资金中,只有15%确实到了受益者手里,另外85%中,有40%用于行政管理开支,45%则消失在“腐败”一栏里。{7}从发展与人权的关系来看,尽管不能绝对地说“先发展、后人权”,但发展无疑会给人权特别是经济和社会权利的更充分享有和实现创造更为良好的条件。因此,基于腐败阻碍发展、发展不足不利于人权的逻辑,{8}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权,就必须尽可能取得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为了取得发展,就必须遏制和打击腐败。    另外,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来自国外(国际组织或外国)的发展援助对于本国的发展进程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如果发展援助的资金或物资消失在腐败的“黑洞”中,不仅会延缓发展进程,而且可能导致援助方减少甚至停止援助。例如,丹麦就曾经因为有报告称它于1990年向肯尼亚提供的援助中有4千万美元被官方腐败所侵吞,而于1991年减少了对肯尼亚的援助。{9}类似地,按姆博努所说,“腐败必然会阻止外国投资的流入,并使国家无法得到急需的外汇”,而这些投资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在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立法指南》中就指出,“国际上的投资者和捐助人越来越不愿将资金拨给政府行政的法治程度、透明度和问责制不够的国家”。[7](Pv)为了获得对发展十分重要的国际援助和外国投资,有这种需要的国家就必须打击腐败,加强本国的法治程度、透明度和问责制。    至于腐败对于环境权的损害,只要设想公职人员接受贿赂而允许进口有毒废物或放松对企业的环境标准监管的情况,其负面效果就显而易见了。    (二)腐败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损害    在所有类别的权利中,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受到腐败的负面影响是最大的、最容易被察觉的,而“腐败也是实现经济和社会权利的最大障碍之一”。[8](P59)因此,在讨论腐败与人权的关系问题时,腐败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损害经常是最先被提出来的。    腐败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损害可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腐败损害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第一种情况是,与对发展权的侵害一样,腐败造成了本来可以或应该用于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资源被侵吞或滥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2条第1款规定,该公约缔约国承担“尽其资源能力所及,……采取种种步骤,务期以所有适当方法,……逐渐使本公约所确认之各种权利完全实现。”{10}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国家针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义务有一个限度,即“尽其资源能力所及”。然而,任何国家的资源都是有限的,而且需要用于各种不同的目的,因此,“关于一国是否履行了最低标准的核心义务的任何评估都必须考虑到该国之内的资源局限”。[9](第10段)一国的资源局限既与客观因素(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与主观因素有关,例如一国的军费开支巨大,却不能保证本国人民最基本的食物、医疗、教育或住房,就很难说得上履行了针对最低标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核心义务,但这是超出本文主题范围的问题。在本文的语境之内可以提出的问题是腐败对于国家的总体可用资源以及可用于保障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资源的影响。如果一国存在公职人员侵吞资源的腐败行为,这意味着国家可用资源的总量将减少,因此可用于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资源很可能也会相应减少;或者在更糟糕的情况中,如果被腐败行为侵吞的是已经被划拨用于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有限资源,这将直接导致对这些权利的保障水平降低。对于腐败如何消耗本来可以或应该用于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资源,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清楚的认识。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指出:“腐败行为分流了用于社会服务的资金。通过这种方式,腐败损害了政府提供一系列服务的能力,包括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至关重要的健康、教育和福利服务。”[10](P59)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指出:“原本稀少的资源若被腐败人员转用,会影响到政府向公民提供基本服务的能力。”[7](Piv)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在审议阿塞拜疆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初次报告之后作出的结论性意见中特别指出,“对于资助社会项目必要的资源的很大一部分被国家机关和仍由国家控制的经济部门中盛行的腐败所转移”阻碍了该国实施这一公约。[11](para.327)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审议刚果共和国根据《儿童权利公约》提交的初次报告之后作出的结论性意见中,欢迎该国消除腐败的行动,(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法学 > 理论法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71806.html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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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刘擎:民主:现代国家迟早将面临的考验

        三年多之前,突尼斯骚乱拉开了“阿拉伯之春”,在中东与北非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那些看似经久不衰的专制政权忽然纷纷倒台。当时,欢呼“民主必然胜利”的声浪占据了世界各大媒体。但最初的欣悦气氛很快平息,三年以来阿拉伯世界政治发展的曲折历程,尤其是埃及政局的动荡与困境,又激起“民主幻想破灭”的喧哗。然而,如果当初的“必胜论”失之仓促,又何以保证当下的“幻灭论”不是一种草率之言?政治观察与判断需要避开标题党式的断言,才可能把握具体事件的长程影响,并探索个案蕴含的理论意义。    埃及政局的演变受制于其社会政治力量的结构。埃及的政治光谱相当复杂,大体上可分为三种主要势力:(广义的)自由派、伊斯兰团体和军方。自由派以城市青年和中产阶级为主体,包括相当多的世俗主义者、社会民主主义者和基督教信徒。他们的政治理想接近西方主流的自由民主观念,主张信仰自由、宗教平等、政教分离、宪政民主、公民权利和社会正义,也有女性主义和民族主义的诉求。以穆斯林兄弟会(穆兄会)为主力的诸多伊斯兰团体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穆巴拉克统治期间的现代化进程具有很强的世俗化倾向,也对穆兄会进行了残酷的打压,将其列为非法组织。但穆兄会的成员深入下层展开持久的体制外民间运动,通过提供救济、医疗和教育等福利获得了民众支持,他们主张的伊斯兰主义也符合埃及传统的文化和信仰。军队在埃及是极为特殊的阶层,大多数军人既信奉伊斯兰教又有很强的现代职业化特征。军队在抵抗美国与以色列的斗争中赢得了声誉,虽与穆巴拉克政权有复杂的关系,但仍然享有广泛的尊重和支持,被绝大多数民众信任(有民调显示信任度高达95%)。    2011年初爆发的大规模民众抗议最终导致穆巴拉克下台。但1月25日在解放广场聚集的并不是一个同质化群体,这场革命也不能简化为“全体人民”与“独裁者”的对垒。实际上,推翻旧政权的力量包括自由派、伊斯兰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因为面对共同的敌人才形成了松散和暂时的联合。旧政权倒台之后,革命的联合很快分化解体,不同的诉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由于伊斯兰力量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穆兄会的自由与正义党,不仅在总统大选中获胜,也在议会赢得了多数。换言之,自由与正义党在新政权中具有一党独大的地位。而总统穆尔西的许多举措(尤其是2012年底出台的新宪法条文中,明显表现出“国家伊斯兰化”和赋予总统过大权力的倾向),不仅没弥合反而加剧了社会的裂痕。同时,旧政权遗留的大批官僚行事消极却又无法被及时更换,经济复苏计划很难在短期见效,民众生活水平明显下滑,社会治安问题日益严重。俗教冲突加上民怨沸腾,从2012年6月30日穆尔西就职以来,埃及发生了数千起抗议示威。    在自由派看来,穆尔西已经篡夺了埃及革命的成果,将一场民主革命变成了伊斯兰革命,必须罢免他的总统职位。然而,“一·二五革命”本身就具有双重性,既是自由派领导的“民主革命”,也是穆兄会支持的反对穆巴拉克世俗化的“伊斯兰革命”。况且,穆尔西是经由公平竞选合法当选的总统,按照自由派的理念,应当通过民主程序或下一次大选来决定他的去留。但自由派(其生力军是所谓的“革命青年”团体)没有耐心等待,他们要发动第二次革命,以“民主”压倒“伊斯兰主义”来捍卫“一·二五革命”的遗产。    如何可能罢免一位合法当选的总统?4月底,五名革命青年提出了一个颇有创意的“造反”(tamarrod)计划:广泛收集支持罢免动议的民众签名,将罢免合法化。不到两个月时间,“造反”运动收集到(据称)2213万个签名,大约是埃及人口的四分之一,也远远超过了穆尔西当选的得票数。6月30日,穆尔西执政一周年,埃及爆发了反对派的抗议活动,规模超过了“一·二五革命”。穆兄会一方也同时展开了声援穆尔西的活动。双方不断冲突,也出现了人员伤亡。    在相峙不下的时刻,有决断力的人物出场了。7月1日,国防部长塞西代表军方发出48小时最后通牒,要求各派势力就未来的政治发展达成一致,否则军方将提出自己的“路线图”。7月3日,塞西发表电视讲话,宣布罢免总统穆尔西,暂停宪法,成立过渡政府,由最高宪法法院院长曼苏尔任临时总统,并将提前举行总统大选。这被许多国际媒体称作“军事政变”(反对派曾聚集到CNN记者站抗议,谴责其报道将他们的革命污名化为政变)。埃及各主要政治派别的代表(包括“全国拯救阵线”领导人、爱资哈尔清真寺大教长、科普特基督教大主教、甚至比穆兄会更保守的伊斯兰萨拉菲派光明党秘书长)纷纷表示支持军方的政治发展路线图。    穆兄会誓言抗争到底,他们坚持在开罗吉萨复兴广场和阿达维亚清真寺广场静坐示威,抗议这场阴谋推翻合法总统的军事政变。8月14日,军方对穆兄会实施暴力“清场”,造成数百人死亡。联合国与国际社会纷纷予以谴责,许多媒体使用了血腥“屠杀”的字样。属于自由派的副总统巴拉迪立即辞职,不愿为流血事件承担罪责。令人意外的是,屠杀发生之后军事强人塞西仍然享有极高的威望,俨然成为恢复国家秩序的救星。他在一次记者访谈中表示,穆尔西不是埃及全民的总统,他只为穆兄会服务,企图“将埃及变成一个宗教帝国”。而军方的行动“控制了埃及的局面”,这是绝大多数民众的意愿,而他本人绝不会竞选总统。在军方的支持下,自由派的“二次革命”似乎获得了胜利。但围绕着“清场”事件等问题,自由派内部也出现了严重的分歧。更重要的是,自由派支持的政治路线图几乎排斥了穆兄会的力量,这将成为未来冲突的隐患。埃及社会仍然处在分裂之中。巴拉迪说,全国和解终将会达成,不过那是在付出高昂的代价之后。    埃及的民主化进程跌宕起伏,既没有胜利,也没有破灭,而是仍然“在路上”。但这一切都没有超出主流民主化理论的预期。首先,半个多世纪以来,从纳赛尔到穆巴拉克都致力于埃及的现代化发展,这促发了中产阶级与世俗化观念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社会传统结构,埃及已经从一个传统的伊斯兰社会转变为半宗教半世俗的混合社会。现代价值观念与政治理想诉求经由逐渐壮大的自由派阶层寻求公开的表达,最终体现为社会运动和革命。正如福山指出的那样,觉醒的政治意识使得他们无法继续忍受“缺乏政治和经济机会所造成的挫折感”,在他们的政治参与要求与体制所压制的政治机会之间出现了严重的裂痕。正是这种裂痕促发了抗议运动,爆发为革命。这应验了亨廷顿所谓的“现代化的逻辑”:政治民主化与现代化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    其次,对于民主化过程的艰难与复杂,政治学家普遍抱有十分清醒的认识。早在两三年前,政治学界对“阿拉伯之春”是否能推动民主化的“第四波”持有保守的看法。民主化理论的权威学者戴蒙德曾为此分析抗议运动与民主转型之间的多种可能关系,指出“阿拉伯之春”可能会在“冻结”与“融化”之间反复交替。福山多次告诫,旧制度的崩溃不会在短期内导向稳定的民主制,特别指出中产阶级与青年学生具有“自由派”的通病:善于发动示威抗议来瓦解旧制政权,但缺乏政治实践能力,难以联合普通民众展开有力活动。理论家都认为,在一个具有深刻“内在紧张”(无论是族裔矛盾、阶级对抗、城乡差别或宗教冲突)的社会,民主化的过程往往更曲折,会历经反复,甚至需要几代人才能完成。    “民主必胜论”或“民主幻灭论”都不是严肃的学术命题,却透露出值得讨论的立场分歧与争议。埃及政局的困境很容易被当作反面教训,用来支持反民主化的论述。一些论者常常将非西方国家出现的“民主渴望”解释为一种“思想迷信”,是少数人受到西方“精神污染”之后的中毒症,而埃及政治转型的创痛正是毒性发作而自食苦果的实例,恰好可以用作“解毒剂”来治疗“民主的迷思”。但这种论述本身恰恰陷入了唯心论的迷思,误以为“民主的渴望”仅仅是一种理念,只要纠正“错误理念”就得以平复。然而,任何理念(本土的或外来的)只有契合了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实践才会进入人们深层的自我理解,才可能转变为可见的政治力量。民主的渴望需要理念和语汇来表达,但在根本上是一种实在的力量,源自现代性的社会实践逻辑。在埃及,广义的自由派并不是传统的社会力量,但在几十年的世俗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兴起成长,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本土力量,并且对年轻人具有相当强的吸引力。由于埃及人口的年轻化结构(一半人口在24岁以下),自由派将在未来获得更强的优势。在旁观者看来,眼下的埃及或许还不如穆巴拉克统治时期,“一个坏秩序也好过混乱无序”。但诸如此类的教训无法抑制自由派的民主渴望。一旦他们意识到,他们的力量足以撼动旧政权,那么民主即便是一枚苦果也决意要吞咽。    更为尖锐的问题是:如果在某种特定的(如埃及当前的)社会条件下,民主既不能保障稳定的政治秩序,又不能有效地解决经济问题,那么追求民主究竟有什么可取的价值?这难道不是某种意识形态的迷思?或者(更坏地)包藏着阴谋与祸心?一种惯常而方便的回答是“阵痛论”或“代价论”,认为民主政体最终具有更高的政治合法性和稳定性,因此民主化所经历的阵痛或付出的代价是值得的。这类似于“从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的思路,在笔者看来并不令人信服,因为我们很难在代价与最终成果之间做出确切的利弊权衡。更有说服力的回应或许是一种否定性论证,可称为“非民主政体不可维持论”。它并不需要假设民主的价值优越性(或者对此存而不论),而是论证当现代化与全球化的进程到达某个阶段,维持非民主政体需要付出越来越高的(社会、经济、政治和人道的)成本,最终达到难以承担的临界点而无法维系。如果拒绝为民主化做出积极的改革准备,就会导致突发性的激变,被迫进入代价更高的动荡转型路径。倘若如此,真正的问题就不是要不要民主化,而是在什么时机、以什么方式恰当地准备和推进民主转型。时机、策略、措施的优先性排序等等总是情景依赖的实践问题,而民主政体的类型也从未有独此一家的所谓“西方”(哪个西方?)模式。    在这个星球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有相当一部分地区,仍将处在不同政体的竞争之中。虽然高明而识时务的理论家会制造出各种新鲜的论述来否定民主与专制的本质差别,虽然民主的渴望有时可以被压抑、有时也可以拿来与其他需求(安全、秩序和生存)交换,虽然民主化进程可能经受创痛,但是,民主的意识(政治统治需要正当的理由)一旦觉醒便难以逆转,并终将会体现为实践性的政治力量。民主政治并不总是令人愉悦,因为民主从来不是一份礼物,而是一场挑战,是任何一个现代国家迟早都将面临的考验。    来源:《中国改革》2014年第1期。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71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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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国际组织呼吁中国释放香港出版人姚文田

香港 — 独立中文笔会1月25日发表声明,呼吁中国依法保障自去年10月底起被深圳当局拘留的香港晨钟书局出版人姚文田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利,基于人道因素允许高龄重病的姚先生取保候审,并尽早查明和终结此案为他恢复名誉。   声明说,姚文田长期出版被中国当局视为“违禁”的书籍,被捕前正准备出版独立中文笔会前副会长、流亡美国的异见作家余杰的新著“中国教父习近平”,因此有种种理由担忧姚文田是遭报复陷害。   据笔会消息,73岁的姚文田去年10月27日在深圳因涉嫌“非法携带违禁物品”被诱捕刑拘,11月12日被正式逮捕,本月以涉嫌“走私”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姚文田在关押期间多次因心脏病发作陷入昏迷送医急救,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监管医院中受监管医护。其间,姚文田妻子曾接到通知,根据要求支付了6万元人民币得以探视过他。本月中,他妻子替他在深圳聘请的律师以其年老病重申请“取保候审”遭拒。   姚文田家人一直对姚文田被拘消息保持低调,希望“私下解决”,但自消息近日曝光后,许多海内外作家发起紧急呼吁,强烈要求立即释放姚文田,短短几天便有数百人联署。   此外,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国际出版商协会近日也发表声明,抗议中国当局不公正拘捕姚文田,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他。1896年创立于巴黎的国际出版商协会是非政府组织,具有联合国咨询地位,在全世界50多个国家有60多个团体成员,主要宗旨是提倡、维护版权和出版自由权。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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