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谷开来

网络民议|一记耳光引发的血案

徐昕:1、新华社报道再次证明,谣言就是遥遥领先的预言;2、从公布的信息来看,这是个想杀谁就杀谁的时代,副部官员也不例外;3、一个直辖市公安局长穷途末路时,想到不是本国法律,而是跑到外国领事馆去报案,普通人的艰难可想而知。4、历史有时会在一记耳光中改变

笑看天使到人间:一记耳光引发的血案 //@贺俊律师:作茧自缚!@头条新闻:【新华社:王立军案件庭审及案情始末(全)】薄谷开来毒杀尼尔伍德后告知王立军,王秘密录音,但干扰办案。其后王立军与薄谷开来矛盾爆发,今年1月28日王向当时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反映案情,受其怒斥被打耳光。2月2日王立军副市长工作被调整,身边人被查,他感到危险产生叛逃想法。http://t.cn/zlz39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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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 舆论操纵彻底摧毁薄熙来家族

薄家从薄一波开始已成为中国政坛上声势的显赫家族,本来薄一波凭借自身邓小平助手和辅佐过江泽民的功臣地位,又经过多年来的苦心经营,一步步将薄熙来推到政治高层的位置,本以为可以延续家族地位。但薄王事件和薄谷案一出,加上薄熙来如此操纵舆论惹怒中共,薄家只能从此在中国政坛销声匿迹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薄瓜瓜一样爱借媒体为自己发声,并且跟他爹薄熙来一样,总爱选在最不恰当的时间,以最能惹怒中共高层的方式利用媒体。而现在,利用媒体这一招又被薄谷开来拿去用了。 薄熙来、薄瓜瓜、薄谷开来一家三口都善于利用媒体造势,以达到具体目的,不禁让人感叹: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然而正因为薄家太善于操纵舆论,反而导致原本如日中天的政治家族从此和中国政坛无缘。 薄熙来操纵媒体的手段,相信人们都不会陌生。在重庆唱红打黑热火朝天,薄熙来与汪洋的蛋糕论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薄熙来充分利用海外媒体《联合早报》为自己十八大上位造势。作为一家新加坡媒体,《联合早报》居然专设重庆频道(反而没有北京频道或上海频道),成为薄熙来一人的官方喉舌,一面为“唱红打黑”摇旗呐喊,一面批汪讥胡倒习,提出薄自有的一套左的路线方针,被批为是薄熙来的海外机关报。 在王立军事件爆发,自己的政治前途岌岌可危之时,薄熙来又利用刘长乐旗下的凤凰抢先发声。在今年“两会”召开首日,凭借凤凰一篇黄奇帆专访将所有人目光聚焦到重庆,对王立军事件为自己洗白,并将责任往四川省头上推。希望由此引导舆论,阻碍中央对此事件的调查,结果导致中共高层的震怒,被勒令“立即删除,消除影响”。 当薄熙来被双停,上述海外媒体不得不与薄熙来划清界限的时候,薄熙来转身鼓噪左派网站乌有之乡将其奉为精神领袖,令左派文人孔庆东等人将其吹捧成当代的救星、英雄,希望用乌有之乡、左派文人不断的为他呐喊、抗议,倒逼中央对他放手。 当然,这些做法适得其反。具有新闻学背景的薄熙来不仅没有因此上位,反而一头栽倒在这个优势之上,被称为第二高岗,下场当然好不到哪儿去。 薄家从薄一波开始已成为中国政坛上声势的显赫家族,本来薄一波凭借自身邓小平助手和辅佐过江泽民的功臣地位,又经过多年来的苦心经营,一步步将薄熙来推到政治高层的位置,本以为可以延续家族地位。但薄王事件和薄谷案一出,加上薄熙来如此操纵舆论惹怒中共,薄家只能从此在中国政坛销声匿迹了。 有其父必有其子。薄瓜瓜一样爱借媒体为自己发声,并且跟他爹薄熙来一样,总爱选在最不恰当的时间,以最能惹怒中共高层的方式利用媒体。 在中央向全国宣布薄谷开来涉嫌杀人,薄熙来被双停之后,薄瓜瓜本该尽量低调,淡出视线,尽量少再给爹妈的案子添乱。但他偏不,大张旗鼓地在哈佛校报上刊登声明,为自己撇清关系,不惜打他老爹的主意。他爹说他的学费是“全额奖学金”,他就偏说他的学费是他妈妈薄谷开来的积蓄。 而现在,利用媒体这一招又被薄谷开来拿去用了,和薄熙来为了政治上位造势、薄瓜瓜为了撇清关系不同,薄谷开来是为了给不久后将要开庭的案子制造舆论压力,影响司法判决。不过薄谷开来比薄瓜瓜的操纵舆论的手段自然是要高明许多。 首先,曝光自己的电子邮件,将自己打造成以为温柔贤淑的家庭主妇,洗清大肆捞钱的贪婪女人、残忍的杀人犯等形象。然后,借舆论传播自己有精神疾病的消息,想借此成为日后减轻自己刑法甚至免死的关键牌。当下,又利用美国媒体让自己年迈的老母亲请为自己打悲情牌,希望引导舆论导向进而影响司法判决。可以说每一步都很有逻辑,衔接紧凑,不得不感叹,这是多么聪明的一个女人。 薄谷开来家人的做法和薄熙来、薄瓜瓜犯了同样的错误:都试图借舆论影响中共高层的行为。只是薄熙来的目的是进政治局,薄瓜瓜的目的是洗清自己,薄谷开来家人的目的是为了制造庭外意见影响判决。这种做法在西方并不陌生,殊不知,在中国这样的政治环境下却是另外一回事,高层的政治决定并不是海外舆论可以左右的,随意操纵舆论的结果只能是引起高层的震怒,使得事情往不可挽回的方向发展。 可以说,薄熙来一家人都是聪明的一家人,都是善于利用媒体的一家人,但聪明也有被聪明误的情况,搞不好反会适得其反。所以如果薄谷开来家人能够冷静下来,就应该考虑更为合适的公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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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幕后的体育与政治

伦敦奥运会关于中国举国体制的讨论正在升级,但下周它的光芒会被一个叫薄谷开来的女人掩盖。同时,维稳人员已经开始心虚,担心自身安危,导致维稳体系不再稳固。 (德国之声中文网)伦敦奥运会报道中,由中国选手叶诗文引发的争论仍在继续,很快从运动员个人行为扩展到中国体育的培训体制。 “精英体育的成功不能说明政治文化的美德” BBC中文转述《泰晤士报》一篇评论文章说,中国体育培训太残酷,再多金牌也不值。文章的作者表示,人们应该同情叶诗文以及数不清的”身心被粉碎的”中国运动员。”中国官员被指在90年代’鼓励’运动员服用能够提高竞技水平的违禁药品,这仅仅是中国体育制度的一方面,而另一方面中国培养和训练运动员的方法更是令西方记者觉得’不人道'”。 “中国体育培训太残酷,再多金牌也不值” “中国的年轻运动员成为了国家体育试验的一个棋子,一些西方人士认为这种竞争方式不公平”。同时,文章作者说,”中国为了国家的利益可以牺牲个人。集权制度似乎在体育上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中国希望利用运动员在国际舞台所取得的成功来展示其政权的胜利,正像过去前苏联和东德所展示的那样。然而,精英体育的成功不能说明政治文化的美德,它却往往显示了一种不自信和道德缺陷。” 英国《每日电讯报》发表署名评论文章说,中国运动员不是西方人所理解的独立的运动员,可以把他们看作庞大机器中的齿轮或者生产线上的模型。” “薄谷开来的刑期并不取决于法律” 下周关于中国的舆论,伦敦奥运会的光芒将会被一个叫薄谷开来的女人掩盖。身为中国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的妻子,她被指控故意杀人,将在8月9日开庭受审。 美国纽约大学研究中国法律的孔杰荣教授在香港《南华早报》及台湾《中国时报》发表文章,认为薄谷开来的刑期并不取决于法律,而是由中国最高领导人基于政治考量来决定。他提出一连串疑问:”为什么仅对谷开来提出谋杀指控,而不根据据称导致她和被害人心生龃龉的秘密且可能违法的跨国金融交易提出指控?她丈夫的命运还有待至今已将其隔离监禁逾四个月的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决定,后一指控是否会牵涉她仍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丈夫?除上述罪名外,是否会对这对夫妇另外追诉其贪污罪嫌,对二人进行合并审理?谷开来和她目前作为同案被告的前勤务人员会得到什么样的审判?庭审是否会对公众和国内外媒体公开?” “为什么仅对谷开来提出谋杀指控?” 无独有偶,另一位中国问题专家,加州大学河滨分校教授林培瑞《纽约书评》网站发表博文,同样提出了若干疑问:谷开来真的是杀害了海伍德了吗?她还做了什么作奸犯科的事?假如她真的谋杀了海伍德,到底是为什么?是什么原因促使王立军夜奔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寻求庇护?他到底跟美国人说了什么?美国方面在交出他时,跟中国当局达成了什么协议? 林培瑞教授认为,薄谷开来不仅是她丈夫薄熙来的替罪羊,而且是整个中共统治的牺牲品。中国为了维护表面的稳定,会做出一切尽在掌控的样子。 维稳体系不再稳固 香港《争鸣》发表的一篇文章,则提出”维稳人员思变:倒戈相向的新变数”:”二○一二年正逢中共领导人换届,多事之秋。从年初开始就接二连三发生多次震惊海内外的大事,王立军夜奔美领馆,薄熙来倒台,陈光诚向美使馆寻求避难,什邡民变……这些事件加速了中国内部的深刻危机,也让外部看到了中国社会种种难以化解的矛盾。中共高层的团结表象被打破,暴露出宫廷政治斗争乱局和中共群龙无首。政法委是维稳的专政工具,但是这个不断自我膨胀的工具最终反过来危及台上的核心领导集团;民间普遍对当前的政府强烈不满,随时可能触发大规模民变――这是从宏观角度所能得到的大致印象。” 维稳人员已经开始心虚,担心自身安危,导致维稳体系不再稳固。 香港反对过国民教育的运动仍在继续,台湾”旺中案”争论则日益升级。台湾《苹果日报》发表社论说,”中国经济的跃升,并没有如当初乐观的估计:台湾会倒向中国;反而因大陆社会的骚动、高压控制的冷酷、政治僵硬的威权统治、许多个人遭到反人道的残忍迫害、可怕的贪腐、斗争(薄熙来案)以及香港、西藏、新疆遭到的粗暴恐怖待遇,都把台湾人民远远推往北京希望的反方向。这个趋势使北京焦虑。” 作者:长平 责编: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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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中国 | 韩连潮: 假如谷开来案在美国开庭审理

即将在安徽合肥开庭的谷开来案将是中国的“世纪审判”,能否依正当法律程序公正审判此案,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未来中国法治的建立。 笔者认为,在专制制度下,无论当事人是谁,要得到公正审判比骆驼穿针眼还难。究其缘故,一是司法不独立,公检法机关是党的附庸工具;二是没有保障被告得到公正审判的具体规则和措施;三是法律规定被告有限的权利往往是一文空纸,难以实施。相形之下,虽然美国法律制度有不如人意的地方,但由于其建立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之上,加上良好的上诉和其他纠错机制,从而能防止政府滥权,保障被追诉人的权利,基本实现司法审判的公正。 假设谷案在美国审理,会是何种情形呢? 首先,因为美国自立国来即采用无罪推定原则,所以在法庭证实和判决其犯有谋杀罪之前,谷开来会被认定是无罪之公民。这就是说谷开来是本案的嫌疑犯,举证责任在美国联邦或州政府公诉人,他们必须对谷所指控的谋杀罪提供充分、确凿、有效证据,证明其有罪;否则,就应判其无罪。美司法机关还有责任防止消极舆论导向,泄漏案件侦缉调查情况,致使公众和媒体对被告的作有罪假定。更为重要的是,在无罪推定的原则下,司法机关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被告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以及名誉权和隐私权。 中国社会几千年来统治阶级实行有罪推定,虽然1997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的精神和罪疑从无的原则,但并没有使用无罪推定的规范性表述。在实施中,有罪推定的观念和隐性规则仍然占主导,逼供信的刑讯十分普遍。在谷案审判前,中共利用公权力将谷案政治化,利用官媒将被告有罪判断严重外化,致使判案人员承受来自政府方的巨大压力,这显然不符合无罪推定的原则。譬如,不使用被告的正式法律姓名,而创造性地使用薄谷开来,以及党政干预司法,官媒在调查期间和开庭前的大量报道,无故采用异地审判等。这些隐性的有罪推定的做法有违刑事诉讼法。 其次,在美国,谷女士有聘请任何律师为其辩护的权利。这个辩护权在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中非常明确规定,并得到判例法的非常具体的诠释。美国法庭只有在被告无经济能力聘请律师的情况下,或者在不能有效自行辩护的情况下,才能为其指定律师。这一辩护权不仅适用于诉讼,而且也适用于警察侦缉调查,以保证警方合法取证,不损害被告权益。律师的无能和疏忽,都可能成为判决无效和重审的基础。即使是美国政府指定律师,虽然其质量不能与自聘自选律师相比,但是他们同样是独立地为被告服务,而不受政府旨意的影响和干扰。在1996年美国“世纪审判”的辛普森案中,辛普森重金聘用了众多美国当代著名的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其律师团队先由罗伯特•夏皮罗担纲,后来中途换将,由约翰尼•科克伦和凯尔•卡瑞接替领军,成功地为当事人进行了辩护。可以想见,谷开来也一定能请到像科克伦一样的著名刑诉专家为其辩护。 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在谷案中,被告家人据报聘请了中国一流的专业律师沈志耕与杜连生为谷辩护,但两名律师至今未能与当事人见面,当谷的律师到合肥检察院交涉时,才被告知政府已指派两名安徽律师担任谷的辩护人。在谷开来被逮捕,被羁押过程中,也没有任何律师代表她与警方交涉、提出异议,保障她的基本权利。在美国,这样的安排侵犯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会导致不公平的审判的结果,属于严重违法。而在中国,律师缺乏独立性的问题十分严重,政府指派律师尤甚。因此,很难想象政府指派律师会不受政府的影响,全力关注被告权益,一心为其争讼。 再次,谷开来在拘留和审判期间有权要求保释,每州的保释法不同,但一般说来,只要对社区不构成危险,以及不会逃离司法管辖都应予以保释。这一权利是与前面提及的无罪推定原则相关联的:既然被告在定罪前是无罪的,那么,除非有不得已的理由,在案子调查和审理期间,被告的人生自由就不得予以剥夺。美国法律还要求保释金不得过高,另外,美国还通过颁发人生保护状等通过限制政府权力的措施,来防止对嫌疑犯人身自由的侵犯。现代文明国家都有人生保护状制度,中国没有,故而非法逮捕拘禁,超期羁押,黑监狱等违宪违法行为比比皆是。 再次,谷女士有权要求陪审团对其指控进行审判。陪审制度是被告最为重要的权利之一,美国宪法对此有明文规定。 如果谷案属美国联邦管辖的案子的话,公诉方的政府必须通过大陪审团来决定是否正式对其提起公诉;在此过程中,公诉方必须提交有关谷开来犯罪的证据,传唤有关证人,陪审团可以质询证人和公诉人;如果陪审团没有相当理由相信谷开来犯下所控罪行,政府则不能起诉她。大陪审团成员都是从犯罪地从各个行业的百姓中随机选出,大约有16到23人组成。美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判决来保证陪审团成员最大可能地不偏不倚,不先入为主,不带偏见,不受媒体的影响等等。这一建立在真正相信人民、将普通公民提高到法官的地位的陪审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司法腐败和枉法裁判,伤及无辜。这一方式在中国的司法制度中也是不存在的。 再次,谷开来及其律师有权要求就其精神健康状态进行专家医疗鉴定评估,如果她对评估报告不满意,还可以要求不同专家再次咨询。谷有权引用对其有利的评估结果,以其精神障碍为由进行辩护,求得免于或减少刑罚。在谷案审判中,精神评估专家会出庭公开作证,接受质询。1981年,刺杀里根总统的约翰•欣克利就是用精神障碍辩护,而判无罪开释。1859年一美国国会议员以临时精神障碍为由,为其杀死老婆的情夫辩护而开释。目前,大部分的州,精神障碍的举证责任在被告,小部分州在公诉人。从披露的消息看,谷开来可能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也可能存在精神问题。只有不受政治操纵,通过独立公正的医疗专家公开评估,才能理清被追诉人是否罹患严重精神障碍, 对其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关键问题。 另外,谷开来及其律师有权挑战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包括取证的合法性。例如,在逮捕和讯问谷开来之前,如果美国警方和检察方没有向谷宣读米兰达警告,使其明白无误的告知其有权援引宪法规定的被告有“不被强迫自証其罪的特权”,而行使沉默权和要求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此后获得的被告一切证言均不能构成合法证据。通过逼供信屈打成招而获得的证供,更不能成为合法证据;没有通过法官签署的搜查令而获取的物证,也是非法的。 最后,谷女士有权要求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适用。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和后来第十四修正案规定的这一原则是公平审判的基石,保障被告所有权利的核心。它要求任何权力的行使都不得超越法定的程序,任何审判都要公平平等,不偏袒任何一方,听证争讼机会均等,结案及时,被告律师有权竭尽全力取得对被告有利的证人证据,法庭必须按程序容许被告方的证人证据呈堂。保证公平正义的审判最重要的前提莫过于一个独立和公正的法庭,以及公开的、阳光下的审判。这在中国也是不具备的。 必须指出的是,笔者并无意暗示谷开来案在美国开庭审理,可以使其逃脱法律责任;笔者的意思是,无论谷开来是否犯有谋杀罪,她只有在一个具有独立、完善司法制度的法治国家,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只有公平的审判,才能真正安定人心和社会,摆脱司法沦为政治暗箱斗争工具的恶劣印象。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以及保证实施这一程序的具体的、精细周密的规则,包括不受政治干扰的独立司法体系,是美国人民长期自由的秘密所在。如果中共真要通过严格查处这一案件建立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它就应当修改刑法和刑诉法,学习和采纳美国的法律制度,通过保障谷开来的人身权利和辩护权利等措施,通过公开公平审判,包括允许国际律师团和英国政府旁听观察,令人信服地查明真相,追究法律责任,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如果薄熙来当年不是唱红打黑,而是致力于建立正当的法律程序和独立的司法制度,他可能改写历史,绝不会出现昨天文强,今天薄谷开来,明天温张培莉或胡劉永清的现象。体制内达官贵人的权利尚且没有保障,草民百姓的情形就可想而知了。 (本文作者为公民力量义工,美国哈德森研究所访问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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