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人自焚

拆迁队围剿钉子户——江西宜黄拆迁自焚

网上流传着一个小游戏《钉子户大战拆迁队》,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个暴力血腥的游戏,在中国,拆迁就是一场战争。如果我们国家枪支可以合法化,游戏将变为现实,可惜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9 月 10 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风冈镇强拆引发一起自焚事件, 3 人烧成重伤,生死未卜。 他们说,社会要和谐,发展要科学,让人民活的有尊严。官话永远是富丽堂皇,与现实社会的悲惨景象格格不入。唐福珍的自焚身亡,没有催生出拆迁条例的出台,也没有唤起那些披着人皮的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良心。在这片具有中国特色道路的神州大地上,发生的事情也极具中国特色。自焚的事情记忆中只发生在走火入魔的邪教徒的身上,而现在,放眼望去,自焚者何其多也。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宜黄县自焚事件,无论官方如何狡辩、漂白,都不能让我们相信他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据了解,自焚者为罗志凤、叶忠诚、钟如琴,县政府要在他们的土地上兴建河新区客运站,拆迁工作由宜黄县投资发展公司负责。当地百姓对拆迁补偿价格和安置条件不满意,拆迁工作一直步履维艰。这就是矛盾的焦点所在,拆了你家的房子,给你的补偿还买不到一套房子。就算老百姓是傻瓜,也不会心甘情愿的做这样赔本的买卖。 自焚事件发生以后,宜黄县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通报,说工作人员上门与钟如翠及其家人交流,动员拆迁,只是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实施依法强拆。“自焚”说成“泼洒汽油不慎烧伤”,避重就轻,其玩弄文字游戏的把戏连三岁小孩都看得出来。既然是交流,为何会派出 40 多人的警察、城管队伍来到钟家?还带着拆迁的工程机械? 想想这样的场景吧, 40 多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奔向一幢三层小楼,后面跟着警车、推土机、挖掘机,警察、城管拿着警棍、盾牌,全副武装把小楼包围的水泄不通。这阵势是在开展思想教育吗?是在交流吗?这明明就是战争动员。而他们的对手,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平头老百姓,他们如何保卫自己的生命财产?中国的老百姓自古就是与天斗,与地斗,就是不敢与官斗,做惯了顺民的老百姓哪见过这种阵势?打,实力悬殊,无异于以卵击石。不能伤害别人的时候,就只能伤害自己,以死相逼。一家三口,用自焚发出最后的抗议,而那些为人民服务的官员、身穿制服的执法者冷眼相看,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参与救人。冷漠的体制下,造就了一个个冷漠麻木的灵魂,在那一刻,他们忘了自己是一个人。意识里,只有服从命令,保住饭碗。 事后,钟家的女儿去北京上访,被宜黄县的领导带人堵在了机场女厕所里面,这是怎样的一出荒诞戏呢?自焚、逃亡、抓捕 ……中国版的美国大片。 《钉子户大战拆迁队》的理想是美好的,在美国这样的事情可以发生,但在中国,只有拆迁队围剿钉子户。“钉子户”这个极具中国特色的词语,充满了讽刺和荒诞。   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8名责任人被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8日18:26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9月18日电(记者涂超华)江西抚州市委17日晚对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9月10日上午,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3人被烧成重伤。随后,3名伤者被紧急送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事件引起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抚州市委、市政府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者,并派出调查组于15日前往宜黄县展开调查。     17日晚,抚州市委对事件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除3名县领导外,另有5名相关部门负责人受到处理: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纪焕华,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范剑华对事件负有直接责任,抚州市责成宜黄县对这3人分别立案调查,并由宜黄县委免去其职务;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熊继勇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抚州市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凤冈镇派出所所长黄健对事件负有一定责任,抚州市责成宜黄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18日1时左右,伤势严重的叶忠诚因抢救无效死亡。现年79岁的叶忠诚是拆迁户钟如奎的大伯。目前,抚州市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与家属沟通,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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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选票的围观改变不了中国

—– 围观昌北机场女厕攻防战有感。 应当真诚地感谢江西省宜黄县官府,也真诚地感谢县尊邱建国大人以及他的众多幕僚。 此言决非讽刺。 9 月 10 日 和 9 月 16 日 ,在宜黄县钟家的楼前,在南昌昌北机场,宜黄官府分别在副县长和县委书记的现场指导下,上演了两幕必将载入史册的人世悲剧,这两幕在全国网民的围观下,演示了权力是如何的霸道、蛮横、为所欲为,演示了官员为了维护自家的利益,是如何冷血、凶残、谎言连篇;也演示了从秦始皇开始,经过历代装修粉饰的政治制度,在众目睽睽之下如何千疮百孔,公信力已荡然无存,以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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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制度改革评价不必过高

对土地制度改革评价不必过高   2010-9-18 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房地产市场是畸形的,一级市场垄断、二级市场放开,以垄断产品在市场询价,导致价格越来越高。如我国在土地储备制度实行较早、与招拍挂制度结合较好的上海、浙江等地,就是房地产价值的高峰。而海南省学习了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后,房地产价格节节上升。       土地垄断与土地财政饱受诟病,却被作为先进经验四处推广,源于土地利益实在太大、有关方面食髓知味,也因为一级市场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政府牵头才能高歌猛进,这也是许多人所颂扬的中国模式的高效率。       高效率的火车头被堵上了一颗小石头。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文明确,在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这是对于以往行政规章的调整。按照国土部、财政部和央行于2007年联合印发的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储备机构有权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土地储备与土地一级开发融为一体,经过一级开发成为熟地后推向市场,获取中间差价。       猫腻不可胜数。一级市场开发贷款从贷到用、从城建到土地乱成一锅粥,有时抵押物与贷款的实际使用者更不是一个法人实体,由地方政府通过几家公司大玩左手倒右手的游戏。       更要害的是拆迁,土地储备中心屡以公益为名行商业拆迁之实。如安徽省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下文简称芜湖土地收储中心)以旧城改造为名,收储了处于芜湖市黄金地段的中江商场地块。该区块的拆迁申请人是芜湖土地收储中心,而向镜湖区建委领取拆迁证的却是镜湖建投公司,它又将拆迁项目转包给了虹宇拆迁公司。一个商业项目披上公益的外衣横行于世。该案例是诸多强拆案例中惟一的喜剧:安徽省发改委在今年2月10日撤销了芜湖市发改委的批文,认为芜湖发改委“同意中江商场开展前期工作”的批文,属行政越权,不得作为规划与拆迁依据;4月12日,安徽省国土厅撤销芜湖国土局发给芜湖土地收储中心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今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但强拆依然在进行,到9月仍爆发了江西宜黄拆迁自焚案。大量新建成不久的建筑被推倒,地方政府成为砖头水泥高耗能经济最有力的推动者。       此次政策并不彻底,有半吊子改革嫌疑。       一级市场垄断没有变化,凡属于收储范围以内的土地都必须进入土地储备体系、由政府垄断收购和储备,经土地储备投资中心开发后再提供给市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收购土地、也不能向市场供应土地。目前我国土地财政的形成根源是土地垄断之后获取土地溢价,而一级开发并不存在暴利空间。事实上,一级开发的利润非常低。按照北京市的规定,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定利润不超过8%;贷款进行一级开发的,利润不超过2%。       由于没有从根本上破解土地财政,与现有政策难以接轨,此次改革效果不会太大。为了处理闲置地,最好的办法是熟地推向市场,目前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土地招拍挂已经规定推出的土地必须是整理好的“熟地”,随着下一步国土部对土地招拍挂的改革,也会将“熟地”入市的规定推向全国。但生地变熟地,就面临着拆迁、平整等一系列难题,土地储备与一级开发商成为串在一起的利益蚂蚱。虽然肉体割裂,精神上仍然相通。       按照规定,土地储备中心为事业单位,而土地市场一级开发为企业行为,导致很多地方形成了储备与开发兼于一身、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寻租现象层出不穷。此次改革的亮点是将一级开发让度给市场,防止垄断土地者继续垄断一级开发,以堵塞寻租空间。但改革并非要害之处,不可作过高评价。   注:在城市间穿梭,见到新朋友。有新的感受与认识,实体经济不易。     从汇率到利率,多事之秋,好象回到了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石油危机时期。     长假快到,会是一个忙碌的周末。     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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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致人死 不杀不足于平民愤

强拆致人死   不杀不足于平民愤 近期在江西发生的这两起强拆致人死亡事件,其实只是中国东南西北众多致人死亡事件的数量叠加。 自中国房产业兴起,非正常死亡就出现一个新种类,叫强拆死。 被强拆死的人家,是地方政府眼中的叫钉子户。对于钉子户,地方政府在理论上、组织上都具有绝对强大的优势。前不久,有一个地方官员,还是与房产业有关系的部门的党委书记发表了一篇为强拆叫魂的文章。文章力陈强拆的重要性、必要性,坚决反对新拆迁条例中废除强拆条款,其理论支点就是所谓的公共利益与百姓利益同等重要,其实质却是所谓的公共利益优于、高于百姓利益。 这个理论,在各级地方政府中很有市场。因此,所有强拆事件无不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强调百姓利益必须服从公共利益,根本无所顾忌于可能对钉子户的生命财产造成侵犯和伤害。 连钉子户的生命都不放在眼里,强拆时,自然无不势如破竹。 于是,就有了太多太多的强拆死,让公众的愤怒都变得冰冷了。 据报道, 9 月 17 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我们不妨耐心看看这一个处理决定,就会知道搞强拆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机构。 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 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负有直接责任,抚州市委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职务; 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纪焕华负有直接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职务; 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范剑华负有直接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职务; 宜黄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熊继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 宜黄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凤岗镇派出所所长黄健负有一定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看到里,公众明白了,搞强拆的就是一个政府机构。人都强拆死了,对所谓责任者处理还有多大意义?明天太阳照常升起,政府土地财政照样继续,新的强拆致人事件还会发生,因为看有被处理的官员都会觉得很冤,他们始终坚定不移的认为,强拆是依法行政。 更让人不明白的是,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中央的有关部门在废除强拆上犹豫的是东西什么,难道你们也认为尽快造一幢楼房、修建一条公路,比一个百姓的生命更重要? 在我看来,强拆必须严令禁止。在废除强拆问题上,任何的犹豫妥协,都有违执政为民的宗旨,都是对百姓生命的摧残,都是对人民的犯罪。无论是现在还是今后,对于强拆致人死者,必须处以极型,不杀不足于平民愤。   2010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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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事件伤者叶忠诚不治身亡

江西宜黄县“9・10”事件中被烧伤的3名拆迁户中,伤势最严重的叶忠诚在9月18日因抢救无效死亡。中国大陆又添一起因强拆而致人死亡的事件。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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