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拆精选

左小祖咒反强拆 引众人声援

著名音乐人左小祖咒近日就自己江苏老家即将遭到强拆的消息发表了一系列微博而引来了大量网友的声援,其中不乏@于建嵘、@罗永浩、@作业本等在网络上极具影响力的名人。左小祖咒曾在2011年与钱云会的父亲合作创作了歌曲《我的儿子叫钱云会》。

今天,左小发布微博称在老家守护房子的妻子@莉小卞 遭打,并称自己不会就此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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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拆哪? 张家界再酿抗强拆惨剧

今日上午,湖南张家界原特警队长龚厚钦实名曝料:湖南张家界武陵源一居民廖光和在一违建的高尔夫球场指挥部楼上,点火后跳楼身亡。律师指新拆迁条例并未阻止中国式暴力强拆。 Zwangsabriss in Huashan (China) 8月27日上午,湖南张家界原特警队长龚厚钦、张家界城管局副局长龚厚钦在新浪微博上实名曝料: 湖南张家界武陵源宝峰居委会八组廖光和,因抗议当地在建的一高尔夫球场项目,从该高尔夫场的指挥部楼上,全身淋上汽油点火后跳楼身亡。龚厚钦称该高尔夫项 目是早前他曾举报的违建项目,因为官商利益勾结,举报一直无果。 随后龚厚钦再次曝料,张家界武陵源当局严查向外界透露信息的知情人,并堵塞媒体渠道等,要求不得透露抗议强拆自焚身亡消息。龚厚钦表示为了维护公众利益, 一定要向外界公开此消息。德国之声拔打龚厚钦电话,始终处于无法拔通状态;德国之声与武陵源宝峰居委会联系,工作人员证实此事正在处理中,等待上级政府统 一对外宣布消息,也证实暂名为“绿锦休闲园”的高尔夫球场项目目前进展到拆迁阶段,但德国之声目前尚未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 早在上周末的8月25日,河南郑州原教师贾灵敏在一堆废墟上,欲点火自焚,后被赶至现场的网友救下。贾灵敏一家7口人曾于2010被当地政府雇人绑架至山中,在此期间房屋遭强拆,其后她在拆迁原址上,搭建矮小窝棚栖身。 2010年北京画家村被强拆. 德国之声早前曾报道2009年底成都唐福珍、2010年江西宜黄钟家相继发生点火自焚身亡事件,2010年10月30日,山西太原晋源区一待拆迁民房发生 入室行凶案。10余名手持棍棒人员闯入民房对两人殴打,致使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近年,中国式暴力强拆愈演愈烈。2010年10月8日,有网友制作“中国血 房地图”,标注中国暴力强拆及发生民众抗议伤亡的地方,中国网民对此发表评论:“这是一份中国民间对暴力拆迁的抗议,写就者不是地图的制作者,而是唐福珍 们。”更有网友戏谑指“China”应译成“拆哪”,用以体现中国各地政府疯狂土地经济和强拆现实。 “ 拆迁中死了人,赔钱了事 ” 贾灵敏向德国之声表示,两年多年的时间里依然坚持非暴力抗争,至今无果,听闻张家界廖光和惨剧,她倍感悲愤,她也回顾自己欲自焚抗争的经历:“我和他们 说,我是非暴力不抵抗,我不伤害别人,可是真要把我逼急了,我没有办法活了,只能让自己离开这个肮脏的地方和肮脏的官员。但我现在过了这个坎了,我如果不 能成为一个炸弹把我自己给炸死,那我将成为一颗种子,推动中国的法制进程。” 在其被强拆与维权的过程中,最大的感受是,地方政府官员为了私利或政治利益,与开发商勾结,完全丧失了底线,也因此有无数的公众在官商利益勾结中,权利受 到侵害:“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可以漠视老百姓的生命,认为拆迁死了人,赔多少万就可以把事情了结了,他们现在就敢于这么疯狂。” “ 体制不改,强拆就不可能停止 ” 德国之前曾于去年报道,2011年1月21日,中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俗称“新拆迁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规定,政府征收房屋,要以保障“公共利益”为前提。一年多的时间过去,新法是否阻止了暴力强拆的脚步?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吕国华向德国之声介绍,这个所谓的“新拆迁条例”,和旧条例相比,拆迁主体由政府变为法院,另外明确规定被拆迁房 屋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新条例中拆迁程序更加简化:“这对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更加不利,旧的拆迁条例需要颁发一个拆迁许可证,需要五项要件,涉及发改委、规 划局、国土局等职能部门出具批文,相对来说对行政程序要求比较高,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利益,新拆迁条例只规定两个步骤,一是政府分布拆迁公告,第二就是补偿 决定。就说我把你的房子圈进来之后,我找你谈,谈不成政府就出面做出一个补偿决定,任何第三方都不允许介入,我来征你的房子我来定价格,如果你不同意法院 就强拆。” 2011年初艾未未位于上海郊外的艺术工作室也遭强拆 吕国华认为在中国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法院受制于政府,成为政府土地财政中的一个工具:“法院往往就变成行政的工具,政府把拆迁当成行政目标,法院就得服 从于这个目标。法院就很难严格执行法院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可以说这整个牵涉到中国体制问题,体制不改,强拆就不可能停止。” 作者:吴雨 责编:李鱼 德国之声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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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议| 党员微博控诉强拆 遭网友嘲讽

近日,一位自称为99年入党的北京党员在新浪微博发博控诉自己房屋惨遭强拆的经历,称在北京白盆窑地区有3家人遭到暴力强拆并有人被打致颅内出血。然而与其他在网民曝光强拆而获得的同情关注不同,由于@白盆窑2012 自称是一名忠诚的党员而引来大量网友的嘲讽。同时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无论对方的身份是什么都不应对暴力强拆的受害者冷嘲热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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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 被强拆者李洁娥跳楼意味着什么?

2012年05月10日 10:40:10       5·9被强拆者李洁娥被迫跳楼自杀, http://t.cn/zO8lCfT   这是又一个唐福珍事件。       李洁娥的纵身一跳,不仅仅是一位弱者以生命对于官商勾结强拆的抗议,而且证明我们这个社会的纠正错误的机制出了问题。昨天,我在网上发声后,亦有网友有不同看法。我也注意到作为2010年广州市政府纳入重点改造的九条“城中村”之一,越秀区杨箕村2010年5月动迁,7月1日正式开拆,没有政府的征收土地和房屋的决定,也没有拆迁许可,走的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即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作决定收回村民宅基地的曲线拆迁之路。而这类的曲线拆迁,都是为了避开法律的监管。近年来,什么城中村改造、绿化带建设、腾退等歪招纷纷出笼,核心都是官商勾结,牟取暴利,严重危害社会法治与公民权益。如杨箕村的城中村改造的背后是开发商的推动。     2011年1月18日下午,广州土地市场上备受关注的“新年第一拍”——杨箕村改造项目以4.7265亿元出让底价成交,这个有着962年历史的古老村庄,已经被毁灭。开发商们弹冠相庆,欢呼该市的房地产市场”将正式迎来华丽的转身”。对于此次富力地产成功以底价拿下杨箕村改造项目,近乎“定向”的竞投条件虽然挡住了众多的外来竞争者。而这时,拆迁远未完成。我们读一读 第8条、 第43条都可以明确知道,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更不用怀疑的是拍卖给开发商进行房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是,我从网上获知,杨箕村的土地未经国家批准征收,而是由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杨箕股份经济合作联社在没有任何政府批准文件的情况下与开发商”合作”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进行拆迁,然后走一个拍卖的过场。近乎“定向”的竞投条件虽然挡住了众多的外来竞争者的做法虽然引起广州市不少开发企业的不满,但也无法抗议。因为人们看到不仅政府有人介入其中,而且并非该地区的越秀区法院早已进入本来应当是不动产所在地天河区法院管辖的相关案件。显然法院堕落为了富力地产的拆迁办。       杨箕联社书记张建好此前向媒体介绍,因杨箕改造工程产生的宅基地纠纷案件共有29件,涉及的村民有18户;至目前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并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共有13件,剩余16件诉讼案已经一审审理作出判决,部分被告已经提出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中。已进入执行程序的13件案件,2011年9月、11月已经执行的4件案件,有3件案件经由第三人向被执行人购买回迁安置权益,被执行人自愿交出房屋并顺利拆除,1件由法院强制搬离。目前法院对其余9件案件继续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杨箕村改造的16件宅基地纠纷(实质是拆迁)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16宗案件均判令被告村民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房屋腾空交给原告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同时搬迁到原告提供的过渡房。   在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状告部分村民宅基地纠纷案中,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方面认为,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对杨箕村整体改造工程具有合法管理的权利,此次旧村改造系惠及全体村民的重大事项,涉及全体村民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部分村民耽误回迁时间,对广大村民合法权利造成消极影响。涉案村民则认为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拆迁和补偿程序不合法。   这些诉讼的原告均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诉,而被告则为个别村民,大多采取不参加答辩、不参加开庭和宣判、不签收判决书的对策。   法院认为,杨箕村范围内的宅基地属杨箕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杨箕村民对涉讼土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对所占用的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有权要求依照法律规定收回集体土地,是合法的诉讼主体。越秀区法院民庭许庭长对于拆迁必须具备拆迁许可证的质疑回答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只有国有土地的性质在拆迁时才需要拆迁许可证,农村集体土地并不适用。”但是这个庭长没有说哪条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征收程序剥夺公民的房产,开发商与政府可以互相勾结在未征收为国有的土地上搞房产开发。   一些法律人认为, 杨箕村整体改造符合公益事业建设的目的。杨箕村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对整体改造方案包括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表决通过,程序上并无不当。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要求收回房屋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符合法律规定,因土地与房屋不可分割,涉讼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后,村民的房屋亦应一并交给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问题是:这样的决定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少数服从多数是需要特定条件的。村民的房屋受法律保护,决不能依靠少数服从多数人的决定来剥夺。一个村庄的发展权与一个村民的住宅权不是一个层面的权利。如果多数人就能任意决定少数人的命运,办公室三个人,能否俩个人就能将另外一个法官干掉呢?       李洁娥的舍身一跳,是对于官商法院勾结的一跳,所有有良知的人对此都无法沉默,更不可能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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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想家 | 北京拆了胡同建城楼

北京拆了胡同建城楼 ——有感于北京宣布重建6座城楼       皇权体制下,北京是平民与皇权和谐的典范。皇帝在紫禁城里做威严状,在圆明园、颐和园里逍遥快活。百姓在胡同里做点小生意,养鸽子,逛八大胡同。     皇权的崩溃导致了北京城的毁灭。平时胆小如鼠的百姓,看到英法联军“将火烧圆明园,以此作为皇帝食言之惩戒”的公告时,知道机会来了,你烧我也烧,你抢我更要抢得多。当然后来的所谓历史学家是要把火烧圆明园上升到“国耻”高度以煽动民族主义情绪的。     鹿钟麟把溥仪从故宫赶出去,也与百姓无关。不管谁当政,反正,只要没有一人一票的投票权,那么,这个政权就是你们官僚私斗的产物,谁都不要号称代表人民。     1949年,北京城宛如一位蹒跚老者,无力地等待被裁决。热爱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保守的蒋中正,被头脑灵活、从不坚持原则的毛泽东击败,北京城的命运也随之注定:被拆除。要知道,就在1944年盟军准备轰炸中国沦陷区时,国民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中国战地文物保护委员会。     梁思成,说到北京,无法绕开的人物。梁思成一生与4个符号连接:梁启超,林徽音,京都奈良,北京。出生于日本的梁思成能够为保护京都奈良出一份力,身为中国人的他却无法保护北京城。     2012年2月,北京政府宣布要重建6座城楼。要重建的6座城楼,都是当年城楼的边边角角,可能是其他城楼土地已被占领,或者是有别的原因。我最关心的是有没有崇文、宣武,一看果然没有。两年前,北京宣布东城区吞并崇文区,西城区吞并宣武区时,我就写文建议:为何不保留崇文、宣武这两个最有北京特色的名字,却要用东城区、西城区这样两个干瘪的名字?我认为当局很愚昧。有网友指出:崇文、宣武正好对应明清两代的末带皇帝崇祯宣统,所以要废。又有好事者将和谐年号与和平门对应。总之,内不崇文,外不宣武,只剩东西。     重建城楼的施政纲要是在推土机继续隆隆拆除胡同的声音中宣布的,就连最后的南锣鼓巷据说也要拆了。当平民的北京胡同被拆除的时候,皇权的城楼要复建了。不胜唏嘘。其实,这一趋势已经进行了10多年,白领陨落、黑领崛起的时代。     有人说:胡同没有天然气、抽水马桶等现代设施,拆了是为百姓好,这纯属胡说八道。大家去看看北京现存的那些胡同中,总有一些门庭高大者,大红漆门,悬挂“京O”车牌的奥迪正在驶入车库,门口两座石狮子,两个站岗的威猛士兵呵斥着胆感靠近的游客。谁敢说这些宅子里面没有现代化设施?当北京的胡同基本被拆除完毕之后,这些大宅子可能会长期存在,他们将与皇权的城楼演绎新时代的和谐。         北京终于要成为皇家独享的北京了。     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的时候,大街小巷刷满了“新北京新奥运”。这让我感到奇怪:难道“新北京”是有魅力的吗?难道全国人民、全世界人民喜欢的不是老北京吗?“新北京新奥运”的荒诞程度,不亚于“北京精神”——“爱国 创新 包容 厚德”之莫名其妙。     1949,古老的中国经历了几千年从未有过的大变局。出现了很多新面貌,也有很多新的荒诞:     ——梁思成保护了京都奈良,却无法保护北京城。     ——北京在战火中屹立,在和平时期坍塌。     ——梁思成的北京毁灭了,他夫人设计的国徽上却印上了天安门这一皇权的最高标志。     ——人民共和国的孩子唱了几十年“我爱北京天安门”。     ——梁思成在胡同里的故居刚被拆,那边就宣布复建城楼。     梁思成欲哭无泪,我们欲说还休,北京已经逝世。     永别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老北京。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由冰冷的钢筋水泥建筑、拥堵的车道、山寨城楼组成的拥挤的新北京。      链接: 《圆明园烧得好》             《吁请北京政府保留宣武、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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