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许志永博士自北大毕业以来,一直致力于促进中国的人权进步。他曾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参与揭露了黑砖窑奴工事件等等。 2022年6月22日,是许志永博士因“厦门聚会”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山东省临沭县法院开庭审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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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 | 请给改良留点空间——公盟就近期打压独立参选公民的呼吁

2011年区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这本应是五年一度的民主节日,可是各省市几乎看不到选举应有的欢乐气氛,反而给人的感觉是诡异和恐惧。9月29日深夜,杭州的王成律师到江西新余帮助公民候选人李思华投诉当地选举的违法现象,深夜在宾馆被闯进来的不明身份的人殴打。9月30日早上,北京海淀区公民参选人韩颖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普法号召大家积极参选,很快被警察带走,这是一个月来北京13位参选公民到社区普法遭遇的第五次打压。之前的几个月,江西新余公民候选人刘萍等人不断受到压力,在投票期间被非法拘禁三天,姚立法先生为参选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被失踪两个多月,数以百计的公民因为参与这最基层的民主而被谈话、被胁迫、被查税甚至被非法拘禁。   公民积极参选从根本上是认同现行宪法框架的改良行动。选举必须有竞争,否则选民就没有可“选择”的候选人。普通公民平时专注于自己的生活和职业,只有当他们在街头和自己生活的社区看到候选人的海报、演讲、政见等,公共参与热情才会被调动起来,才会认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而且,因为候选人之间有竞争,选民才有选择的空间,才能真正行使民主权利。事实上也只有这些积极主动参选的公民当选了,才能避免人大成为“橡皮图章”,真正起到代表的作用,反映民意,约束权力,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因此,竞选是民主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把竞选贴上资本主义的标签拒之门外,实质是把真实的民主拒之门外。   打压竞选的结果必然是假选举。虽然目前北京街头到处可以看到标语口号,但在普通公民心中,标语口号是官方的,和自己无关。以所谓选举纪律制止张贴海报、街头演讲、与选民自由见面等竞选行为,选民根本无从了解候选人的政见,在此前提下被组织或物质利诱前去投票,选出来的自然是单位的领导或者内定候选人,或者选民干脆胡乱投票,投给自己根本不认识的候选人。这样的选举没有体现选民的自由意志,从根本上说就是假选举。   我国选举法规定了“介绍”候选人,这就是竞选。介绍方式自然包括演讲阐释自己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方案,散发传单介绍自己,张贴海报介绍自己,挨家挨户拜访介绍自己,等等,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都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所有候选人都应该这样,否则,选举期间没有公共政策讨论,没有对候选人充分了解,选民根本不了解甚至连候选人愿不愿意当代表都不了解,结果必然是假选举。以竞选会打破候选人之间“公平”的理由,试图保持大家都不竞争的一潭死水,事实上是为了确保某些内定领导的当选,是为了贯彻某些领导的意图而不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选举当然要有秩序,比如不得使用暴力,不得堵塞道路、不得行贿,等等。但是,选举的秩序必须是确保公开竞争前提下的秩序,如果以所谓社会秩序的名义彻底扼杀了竞争本身,根本就是因噎废食。然而很遗憾,今天我们看到公民候选人不断被打压,各选举委员会以所谓“选举纪律”的名义阻挠张贴海报、演讲、散发传单等必要的“介绍”候选人的行为。表面的理由是维持选举秩序,从根本上说,这是拒绝民主拒绝改良。   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一百年前,先辈们在这古老的土地上庄严宣告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可是一百年后的今天,那些仁人志士为之浴血奋斗的梦想,那些曾经写进1908年宪法大纲的,1945年新华日报振臂呐喊的,也庄严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公民自由和权利,至今很大程度上仍是一张白条。21世纪的今天,全世界已经找不到几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我们的选举不是权利反而是一种义务——给指定的人投票的义务,我们遭受了冤屈告状无门来到北京上访会被强行抓捕任意非法拘禁,我们发表揭露腐败的言论就可能被跨省追捕,我们没有资格为腐败、钓鱼岛、自己被剥夺的土地和房屋举行一场最和平的游行,在自由公正的天平上,我们是这个星球上少数的贱民。   国家是为了人。人不是普通动物,活着不仅为了温饱,还要自由、尊严和公正。如果国家把人塑造成只专注追求GDP的动物,这还是人的社会吗?那些为中华民族自由解放赴汤蹈火的先烈们绝不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江山”,而是为了每一个中国人的自由幸福的生活,可是今天,他们的梦想实现了吗?   一百年之后的今天,这依然是个强权社会,一个没有正义底线的社会。当农民的土地被掠夺,当城市居民的房屋被拆迁,当打工子弟学校被关闭,他们找不到一个可以说理的地方。一百年后的今天,腐败严重侵蚀了整个国家机器,我们生活在一个溃败的普遍不负责任没有道德底线的国家,特殊利益集团把持政府决策,腐败官员忙着自己升官发财把子女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人大代表讨论鸡毛蒜皮的小事,维稳部门不在乎事件背后多少有深刻的矛盾。高铁建成豆腐渣,毒奶粉出没数年,信仰缺失,乱象丛生,怯懦、自私、贪婪横行,这个民族彻底丧失了浩然之气,没有人对真相、对历史、对正义、对国家的未来负责。     “均贫富、等贵贱”——这古老的呐喊数千年来一直回荡在国人灵魂深处,如今这呐喊尤为炽烈。把人性中对自由、公正、尊严的追求全部扼杀,只剩下横流的物欲,这模式能算成功吗?为了维稳不惜一切代价,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结果越维越不稳,这发展是可持续的吗?正如洋务运动不能拯救大清王朝一样,经济发展并不消融贫富差距积累的怨恨,维稳权术不能阻挡历史前进的步伐,中国不可能一只脚迈过两百年现代市场经济的繁荣而另一只脚停留在中世纪。   正因如此,中国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我们执着地怀着改良的梦想,希望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晚清自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一百年间中国失去了改良的最好时机,中国不能再次失去机会。推动改革,公民积极参与五年一度的选举就是最温和理性的动力。然而近期执政党的表现让人失望,如果连如此基层的民主尝试都不允许,如果连如此温和理性的努力都要被打压,中华民族的政治文明的希望在哪里?   请给改良留一点空间,否则剩下的只有革命。给改良留一点空间,当下并不需要执政者主动做什么,只要对公民的宪法权利多一分尊重,不要动辄以选举纪律的名义剥夺公民的宪法权利。         公民(公盟)2011年10月9日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A ‘Malign Intellectual Subculture’ – George Monbiot Smears Chomsky, Herman, Peterson, Pilger And Media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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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慧:我在探访陈光诚后的遭遇

刘国慧:我在探访陈光诚后的遭遇 (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0月10日 转载 ) 编按:刘国慧是《零八宪章》签署人、著名维权人士。今年2月19日以来,刘国慧因探访陈光诚被抓捕两次,第二次释放后,又被软禁长达半年。近日,刘国慧被解除软禁后离开居住地临沂,在外地写完了这篇文章,对过去半年多的经历作了回忆,并决定发表。考虑到可能给她带来的危险,编辑犹豫是否公开发表本文,但刘国慧仍坚持公开发表,称已为此做好各种心理准备。她说:“我写出这些,一是让朋友们对这个案子多一些了解,二是为了让人们继续关注陈光诚的遭遇。”她认为,自己做事堂堂正正,没什么不可以说,而且去年10月份那次探访陈光诚后,当地警方曾经打算动用黑社会对付她,但她真名实姓发表文章后,跟踪反而停了。无论如何,自己行得正,没什么好怕的,大不了就是一死。死也要死个明白。           我们认为,刘国慧女士根据半年多的经历所写的这份记录,详细,真实,对于了解陈光诚案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发表前,《议报》对稿件作了文字上的编辑和校对。 (博讯 boxun.com)          一          2011年春节(大年三十到初二),我在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度过了紧张的三天。过后不久,陈光诚的谈话视频被公开,陈光诚和袁伟静再一次遭到殴打,而我去年10月去沂南东师古村探访陈光诚的事已经被临沂警方掌握,所以,在陈光诚的视频被公开后,我被临沂警方抓捕,但是为了更全面地掌握我的联系情况,第一次他们并没有让我察觉抓捕我的真实原因,而是趁机对我的电脑做了手脚,于是,被释放后,我的每一句话都被他们掌握,很快,我第二次被抓捕。          第一次抓捕是在2月19号。那天,我的服装店里(位于临沂虹桥羽绒服批发市场内)突然闯进来十几个人,门外七八名小伙子虎视眈眈地把住门外南北两条通道,将我堵在屋内。我悄悄问其中我认识的居委主任张玉华这是为什么,他指着其中一位30多岁女的对我说:“这是办事处信访办张主任(张华芳),想找你谈谈。”然后,他们连拉带扯将我带到八一宾馆,后转移到粮贸宾馆非法关押87小时;同时,另一帮不明身份的人(进了看守所才了解到是银雀山办事处的人和和国保队长刘洪义、副队长褚延山等人)闯进我家,将我儿子带走非法关押70小时,其间不断使用各种卑鄙手段,让我儿子交代我的“罪行”,以及他在我失踪后是如何与杨宽兴取得联系的。他们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抄了我家,我想,也就是在这个时间,他们对我的电脑做了手脚。          当时,我天真地以为这次抓捕是因为我们制作了有关反映临沂市政府暴力强拆场景的视频,等我第二次被抓后身陷才知道非法拘禁及抄家的原因全是因为探访陈光诚所致,他们要找的不是拆迁视频,而是当时网上流传的“2011陈光诚最新视频”的母带及陈光诚、袁伟静给杨建利的亲笔信原件。这次被抓进看守所后我才明白,2月21日他们放我出来是因为没有找到要找的东西,而且又从我们娘儿俩口中问不出他们需要的口供,所以就在我们被关押时在我儿子身上强行搜走我家钥匙,在我家里和我的电脑里做了手脚,精心设置好陷阱等我们回来,因此,从2月21日至3月10日期间,我和所有网友的联系都在监控中,连语音聊天都有录音,他们也从中获取我“大量的犯罪证据”。          3月10日那天中午,兰山区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李琦给我打电话说下午在他办公室协调解决我家拆迁问题,我预感可能此去凶多吉少,临出门时把事先写好的遗书发给一位朋友。          见到李琦后,他先是让拆迁办主任忽悠我一阵子,谈拆迁问题。看我漫不经心,他就支走了拆迁人员,手中拿着一张打印好的纸说:“你让我很失望,我这么尽心帮你解决拆迁问题你却这样对我。”我问:“此话什么意思?”。他说:“我现在看着你就生气,不想和你多说,这是我们公安内部的东西,不该给你看的,因不想和你啰嗦,你自己看吧。”我从他手中接过那张纸,上面打印着:临沂市公安局公民出入境信息。里面是我的身份证号、照片、护照及12日出境后的行程,航班号,中转地和目的地等信息。          李琦瞪着我说:“解释一下吧”。我说:“没什么好解释的。”他气急败坏的质问我:“为什么背着我做这些事?”。我一下火了,和他吵起来:“什么叫背着你,你算我什么人?为什么要告诉你?这是我的自由我爱去哪去哪。”我们在他办公室吵起来。后来他说因为我是他的稳控对象,这几天他一直在局长面前为我说好话,想帮我解决问题,今天当局长把出入境信息给他时,他怎么都不相信是真的。我当时就戳穿他,别再装好人了,公安无权解决拆迁问题。他说既然这样我就明说吧,我们已经掌握你所做的所有事情,你是反华势力主办的“维权网”的信息员,是反华势力“公民力量”在国内的联络员,近期和自由亚洲电台一个女记者叫什么张敏的也联系密切,你为陈光诚传递信息,替他领“光明之子”奖,和济南那些反动分子来往密切,等等,总之你现在还想出国,就死了这条心吧,就等着坐牢吧,你不是崇拜陈光诚吗,这下好了,你如愿了,恭喜你成为第二个陈光诚,云云。          开始我还和他争辩,后来累了干脆不吱声了。过了一会儿他出去后又回来,说:“不和你罗嗦了,你是明白人,我是真心想帮你,现在摆在你面前有两条路:1、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坐牢去吧,这回你死在里面吧;2、我再帮你一次,你别不识好人心,就是把护照交出来,否则我们通知出入境管理处注销你的护照。你要是听我的,我从公安局办公费中把你办手续和机票等花费给你报了,再多给你点。老老实实告诉我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问你什么你要老老实实回答,谁帮你办的出国手续?和谁联系?出去干什么?还有谁和你一起?只要你积极配合,我保你没事,至于房子问题现在恐怕没人给你办理了,还是先想想眼下这一关怎么过吧。”我回答:“没什么好说的,我出去是旅游,自己在旅行社办的,我有出境权,喜欢出去玩,就这些。至于其它问题你拿传唤证来问吧,否则我拒绝回答。”他说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没办法了。然后他就出去了。一会儿他回来告诉我,领导都在隔壁,已经将你交给国保和刑警立案了,他们半小时后到,你心里要有数,他们可不像我对你这么客气。          就这样,从3月10日开始,因陈光诚视频外传我被拘留一个月,监视居住半年,儿子被关70小时,家被抄3次,护照被注销,其间围绕陈光诚连续15天审讯,审讯重点围绕几个人:滕彪、杨宽兴、孙文广教授、自由亚洲张敏。另外被抄的电脑中的skype联系人和我们谈话中涉及到的人都要问,我的回答,基本都是:“此事与本案无关,我拒绝回答”、“不知道”、“不认识”、“忘了”。          李琦谈完之后,大约过了半小时后(下午5点左右),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洪义、副队长褚延山等10多个人,将我从二楼治安大队长李琦的办公室带到一楼阴森森的审讯室,参与人员有市局国保大队、兰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共几十人,其中包括兰山区公安局长薛洪民和王某。他们分成几组,每组3-5人,采用车轮术,用各种手段,直至凌晨2-3点钟。          首先登场的是几个女警官,强行让我脱掉外衣,进行细致地搜身,当搜出我带在身上的护照和去东南亚旅游的行程单时,他们喜形于色,马上去报告在隔壁观看监控的领导。          接着上来3个人,其中国保大队长刘洪义冲我冷笑几声,说:“哎呀,刘国慧呀,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然后向我出示传唤证说:“你不是要传唤证吗,看清楚了,我给你带来了,你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现在公安机关对你进行传唤。”然后他又指着另外一张纸说:“这是对你家进行搜查的搜查令,你签字吧。”          我一听笑了。他们愕然的看着我说:“这么大的事你还能笑得出,真是不知死活。”“真是不知死活”这句话是在以后的审讯中他们多次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说说吧为什么还能笑的出来。”          我说:“你们不觉得可笑吗,就凭我一个遭受临沂市政府非法野蛮暴力强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4年来到处投诉无门、起诉不立案、上访被拘留、连自己比窦娥还冤的冤情都颠覆不了的家庭妇女,居然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犯,难道说我们这个伟大、光荣、正确的政权就这么脆弱,是豆腐渣工程吗?你们不觉得很可笑吗?”          这一下把他们激怒了:“看来你是太舒服了。”冲门外喊:“来人。”然后对从门外进来的三个小警察说:“把她铐起来”。          三个人不由分说,几下就把我按到审讯室的铁椅子上,把双手铐在右边的椅子扶手上,脚铐在下面的脚铐里,那姿势非常难受,屁股坐在紧巴巴的铁椅子里,一动不能动,双手被牢牢铐在右侧,腰直不起来,必须弯着身子。          他们恶狠狠地看着我说:“这下老实了吧。”          刘洪义问:“我们见过面的,你好好想想,看还认识我吗”?          我回答:“认识,兰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洪义,你右边那位是副队长褚延山,刚才搜我身的其中两位女警官(王静、阎副队长)是2月19号我被非法拘禁在临沂粮贸宾馆时拒绝说出自己身份的人,左边这位没见过,请自己亮身份吧”。          “吆,记性挺好的。还记得我们上次为什么见面的吗?”          “记得,因为我签署《08宪章》的事。”          “《08宪章》是反动组织,主要人物刘晓波被判刑,正在监狱里,你知道吗?”          “知道。”          “判多少年知道吗?”          “11年。”          “想过你自己会判几年吗?”          “最多10年。”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有自知之明,刘晓波判11年,为中国人得了第一个诺贝尔和平奖,我没他那本事,最多也就10年吧,要不你们帮帮我,判我12年,比刘晓波多一年,让我也得个什么奖给咱临沂争个光。”          他们火了,冲我嗷嗷的,七嘴八舌训开了。          “你以为你是谁呀,还能能上天去,就凭你,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就凭你们,就能把共产党推翻了!”          我一看那阵势,我不吱声了,我心理明白艰难还在后头,我得保存实力。          大约过了10分钟,另一组,公安局局长薛洪民带着两个人又开始审讯了。          “这些年我们改革开放国富民强,美帝国主义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们,别有用心地散布中国威胁论……”就像在做节目一样,都是电视新闻中的那些词,奇怪的是他不象别人审我时那样,处处质问我,而是只顾自己在讲,从刘晓波到8964,从天安门事件到《08宪章》、从茉莉花到法轮功,像做电视节目一样津津乐道的重复着统一喉舌那一套。他讲累了,又换一个姓王的副局长接着讲。开始我还纳闷这两个局长怎么象做节目一样。也懒得理他了,正好我乘机歇会。根据后来的一些了解,我才明白当时他们就是在做节目,他们做这些是要报给公安厅和市政府的。          他们换了4次班,一波波地给我讲课,中间还不时问我一些问题。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可能是节目做完了),突然变脸了,又一轮审讯开始了。局长薛洪民带着3个人,恶狠狠地进来,一改刚才风格,完全一副恶警德行,说:“把手铐给紧紧。”过来个小警察拿着钥匙,给我打开手铐,然后猛地往里一卡,我不由“啊”叫了一声,感觉那手铐就像要把手脖子卡断一样,钻心的疼。我只好把腰再弯点,以减少手脖子的痛感,此时腰已经疼得象断成两截,浑身酸痛。薛洪民瞪我几眼,说:“你能得不轻呀!那么多人就你能!替陈光诚领‘光明之子奖’,还再写个领奖感言,还生怕别人不知道,署上你刘国慧的大名。你是真能,俺真服你了呀!说说吧,一共上陈光诚家几趟,过年这趟,陈光诚是怎样把视频交给你的,还有那封信和委托书,都说说吧。”          我当时一下就愣住了,没想到他们突然转到陈光诚身上,更没想到他们说的这么具体,心理就紧张起来,知道肯定是哪个环节出问题了,就故作镇定地说:“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我从没见过陈光诚。”          “还嘴硬,那我就给你再说清楚点。是的,你说的不错,你是没见过陈光诚,但陈光福你见过吧,大年三十你不在家过年,跑火车站接从北京来的张永攀,带他上陈光诚家,这个你不会说不知道吧,陈光福把视频给了张永攀,把陈光诚给杨建利的信给了你,这个你也不会说不知道吧。陈光福和张永攀都说了,不然我们不会这样找你。”          当时我相信了他说的话,觉得可能真是陈光福和张永攀讲了,因为两天前我和张永攀网上说话时他说北京公安找他,他说了,还让我赶紧写份委托书放在可靠的地方。后来才知道他们监控我电脑,掌握我们谈话内容看,很有可能是我们语音时被他们窃听到的。          这时我知道再说不知道是不可能了,就说:“是的,我是拿回来一封信给杨建利先生的信,陈光诚有通讯自由的权利,我愿意为他做信使,这个犯法吗?你说的视频我也从网上看到我,那跟我们没关系,我没见过。委托书的事我也不知道,也没听谁说起过。”          “还嘴硬!不知道,不知道你为什么给杨宽兴说:‘就怕这几张委托书出问题,要不就麻烦了……”我一听这话就傻了,这完全是我们两个人语音时我说的话,他们怎么就知道的?          他们追问我那封信有没有发给杨宽兴,我说绝对没有,因为我当时放在棉衣口袋里忘了,洗衣服时洗碎了。          二          又一轮审讯开始了,主审是个小矮个,戴副近视眼镜,长得贼眉署眼,操一口莒南口音,事后参与审讯我的人基本都找到了,都能对号入座,唯有这个混蛋流氓至今没查到他的真实身份。          这次围绕金凤姐审讯,让我说拆迁视频是她做的。          我说:“不是,是从外地花钱找人做的,影楼满大街都是,找哪家都会做这种视频。至于我找谁做的,与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无关,我拒绝回答。”          他们拿出了我和金凤姐在skype上聊天记录的打印件,上面,我这边,基本都是已删除的信息,而金凤姐那边一条信息大致内容是:我有个想法,现在能上网的人还不是很多,能翻墙上外网的更少,但手机人人都有,我有个想法把茉莉花革命的信息编成手机短信,发动大家转发,你看如何?我给她的回复上打印着一个字:“好!”。 我只好说:这事没有印象了,可能是她发的,我也没细看,因为她看到什么新闻趣事经常发给我看,出于礼貌我都是回复简单的“好”、“知道了”或“谢谢”。          审讯在继续。这时,我几次要求上厕所,他们不允许,说:“忍着吧,哪有那么多事。”我生气地说:“执法要文明,要人性化,我要求唤女警官来,我有事只能对女警官说。”他们换来了阎副队长和王静,我对她们说:“我来月经了,要求上厕所。”她们出去汇报完后带我上了厕所。站起身时,由于被铐时间太长,腿已经麻木了,我活动几分钟后才能走路。看着手铐下流出的血迹,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出来。          气氛越来越紧张,此时已是凌晨1点多,我已感觉身体越来越麻木,头昏脑胀,他们对我电脑里skype上和手机里所有联系人几乎都要仔细询问,对他们的问题,我只有三个答案:“此事与本案无关,我拒绝回答”、“不知道”、“不认识”。          他们见问不出什么,开始使用流氓手段了,轮流开始辱骂我,开始我被激怒了,也回骂他们,说我就是变成厉鬼也会掐死他们。双方就像泼妇骂街一样。突然,他们不约而同地停下来,不但不生气,反而都露出笑容。我明白了,这是个圈套,审讯室有同步传声的监控,在另一间屋子了,全都有录像被保存下来,他们都在那看着,只要拿这一点就能拘留我。见我不吱声,他们又开始骂我,他们的语言之恶毒下流,用文字难以描述,用语言难以启齿,我咬紧嘴唇不管他们怎么说就是一言不发,但眼泪却无法控制,这种侮辱持续了大约一个小时。          进来之前我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一死了之,临出门前我已经将遗书发给朋友了。我曾设想过他们对付我的各种手段,老虎凳、辣椒水等等,但万万没想到他们会用这种流氓手段。听着那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语言,我当时只想用死来解脱这种耻辱。我环顾审讯室四周,墙壁全部包着海绵,看着前方两米处他们用来做记录的桌子,那个离我最近的桌子角,我有主意了。心中暗暗计算一下,如果用尽全力撞向那个桌子角,脑袋开花问题不大。          我冲他们连喊几遍:“我来月经了,我要上厕所。”          刘洪义给我打开手铐,趁他一转身,我弯腰把头用力向桌子角撞去,只听褚延山一声:“哎呀”,我重重地撞在他的怀里,原来他早就发现我的“企图”,抢先一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桌子角。          他们过来几个人又将我拷到铁椅子上,其他人出去了,四眼流氓继续骂我:“没想到还挺要脸的啊。”          “想死呀。”          “好,成全你。”          “我们要让你死的轰轰烈烈。”          “你不是喜欢上网吗,那就让所有人都知道,让全世界都看看你刘国慧是个什么东西。让你的儿子、孙子都恨你,死了也别想他们会让你烧烧纸,上个坟。要让你所有的亲戚朋友以你为耻。”          “你不是缺男人吗,听说四、五年没男人要了,你看需要几个,我这样瘦弱单薄的不行,对不住你,怎么也得给你找几个身强力壮的,功夫好的,让你……”这个流氓后面的话令人难以启齿,根据他的叙述,我只能大致描述他对我的“最后判决”:几天后,网络、电视、报纸报道有人发现并报告警方,在一个荒芜人烟的地方,有人发现一具已经腐烂一丝不挂40多岁被奸杀后的女尸,目前警方已介入,初步判定为情杀!          根据他的描绘,我眼前不停闪现他所描述的情景!儿子、父母、兄弟,不停地出现在我的眼前!          双手铐在铁椅子上,浑身动不了,我拼命挣扎,手铐越挣扎越紧,已经有些血肉模糊了,眼泪不停地流出来,开始我咬紧嘴唇不吭声,只任眼泪自由的飞,可实在忍不住了,只好放声痛哭。          到后来,已经听不到四眼流氓在骂我什么,只看到他的嘴在动,面目越来越狰狞。只感觉越来越没力气,只有一股气直往头上冲,天旋地转。慢慢的,眼也睁不开了,浑身在颤抖,意识逐渐模糊。朦胧中,只感觉周围有很多人,有人在不停地摇晃我,喊我的名字。          当我醒过来时,已经躺在临沂市人民医院的急救室里,他们告诉我,凌晨二三点,我不省人事,他们打120,急救车把我送来抢救的。               三          看我醒过来,刘洪义让医生拔掉正在给我打着的吊瓶,说:“你真行,我们局长都来了,在这陪了你一夜。”然后又让人将我架上他们的车,拉回治安大队放在一个暂时收押人的收审室里,直到下午4点多(2011年3月11日),送到临沂看守所。          到看守所办手续时,因没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健康查体证明,工作人员拒绝接收我,送我来的警察打电话给领导汇报情况,不一会,看守所所长过来跟工作人员说了几句话,就把我放进去了,我问送我来的人:“刚才看守所的人说:没有健康查体证明,任何人不得收监,你们没给我查体,他们怎么能放我进来的。”          “看守所属谁管你不知道吗?”          “看守所属公安局管,局长发话谁敢不放,知道了吧。”          来到女子监区,国保办完手续走了,我被带到一个卫生间,进来两个凶巴巴的穿着囚衣的女犯人,一个手里拎着一把剪子,两个人瞪着我,上下瞧了我一眼:“犯什么事进来的?”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什么?什么?”          两个人相互望望,我又说了一遍,他们相视一下,显然还是没听懂,其中手拿剪刀(后来得知姓程)的冲我说:“把衣服脱了”。          我问她:“脱什么?”          “叫你脱衣服你没听见吗?”          我问:“脱衣服干吗?查体吗?”          “你哪来那么多事,叫你脱你就脱。”          我看看四周,这个只有2-3个平方米房间,只有一个水龙头和一个蹲便器,确实是个卫生间,不像是要查体,以前常听别人讲看守所里不让讲话,不然会被打,我想了想,不问了,脱就脱吧,看她们还能把我怎么样。          3月的天乍暖还寒,我一层层脱得只剩下乳罩和内裤,冻得瑟瑟发抖,怯生生的问:“行了吧”,其中一个一把扯下我的乳罩,还要往下伸手,我一下火了,冲他们喊道:“你想干什么!”          手拿剪刀的那个,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抓着我的头发,那动作是要剪我的头发,我使劲挣开了:“你们想干什么?看你们这身衣服也是犯人,谁给你们的权利。”          “警官让我们干的。”          我说:“我昨天刚理的短发不用剪,谁让你们干的,让她自己来。”          他们好像被我怔住了,相互看看,说:“反正这么短,不剪就不剪吧,指着不远处一长排(12个监室)监室说:“那你就到4号监视报道吧,到门口喊:“报告”才能进。          我看看此时身上只剩下的三角裤头,难为情的说:“不穿衣服怎么走”。          “别人都这样,就你不行”。          我赤身裸体,光着脚踩在冰凉的水泥砖地上,浑身发抖。此时已有人打开重重的监视铁门,我喊声“报告”走了进去,进去后一下愣住了,大约20几个平方米的监视,中间一个高出地面半米的十几平方米的水泥台子上,齐刷刷的坐满了穿囚衣的20多个人,见我进来,几十双眼镜一起投向我,谁都不说话。一个50多岁的姐递给我一身囚衣说:“赶紧穿上吧,你看你浑身都冻得发紫了,穿好衣服赶紧坐到炕上,一会我给你讲讲这里的规矩。我姓赵,你就叫我赵姐吧”          旁边有人插话说:“赵姐是我们班长。”          赵姐:“不管你是什么事进来的,到了这里就别把自己当人看,不然以后有罪受了,这里制度非常严,你要好好听着,好好学,认真做,那一条做不好都是要扣分的,这里的人都知道,分就是犯人的命,如果你做不好,不仅要扣你的分还要扣我们这一屋子人的分,到这里来的都不容易,大家都要相互遵守,免得被扣分。”          赵姐指着墙上的8条《监规》、5条《权利和义务》及49条《行为规范》说:“来这里的人7天内必须要把这些都熟练背诵下来,警官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来查,如果背不上来,轻者会被扣分,重者会挨打。”          看着墙上密密麻麻的内容繁多的《监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那49条《行为规范》,我的头都懵了:“这么多,谁能背下来。”     这时大家七嘴八舌说开了,根据他们的叙述我大致了解到:          1,这里有严重暴行,犯人经常被毒打,常用方法是:用鞋底打脚心、手心,轻者手脚会肿胀几天,重者会留下残疾,用鞭子抽身体和屁股轻者留下几道鞭痕,重者皮开肉绽。          2、来到这里的人都是犯罪嫌疑人简称“犯人”,不论年龄大小,文化程度高低,都必须熟练背诵这些内容,否则轻者被扣分,罚站,重者被毒打。          3、这里存在每天10多个小时高强度劳动。          4、警官采用“犯人”管“犯人”,犯人打犯人的方法管理。          5、监舍内十分拥挤,20多个人每天吃喝拉撒都在这个大约30平方米的监舍内进行。          6、伙食极差,简直比狗食还差几倍。          四          三天后我就感觉出我和这里的其他人是不一样的,除了每天和他们一起进行高强度劳动外,我还比他们多了一项任务:每天接受从几十里外赶来的市局和兰山区国宝的提审。          审讯组成人员有:临沂市国保大队张敬华、兰山区国保大队刘洪义、褚延山、左幸福,王静。(这些人的联系电话上次五网友探访陈光诚后都被网友人肉发到网上了,可以随时查出)          审讯内容全部都是围绕陈光诚案进行,其中包括:          1、“陈光诚2011最新视屏”是怎么拍摄的,怎么从陈光诚那里拿出来的,又是怎样流传到网上的?都有哪些人参与?          2、陈光诚写给杨建利的亲笔信在哪里?内容是什么?          3、陈光诚交给你们的委托书现在在哪里?          4、是受谁指使多次秘密潜入东师古探访的?          5、为什么要替陈光诚领“光明之子”奖?“光明之子”奖的产生过程及奖状上所有签名人员的情况。          6、2010年九月九日陈光诚出狱那天,受谁指使?还有什么人和你一起藏在临沂监狱门口准备拍摄陈光诚出狱的录像?          7、在我被查抄的电脑和手机的联系人中,他们找出的所有和陈光诚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人,追问和我是什么关系?怎么联系?都说了些什么?(其中重点追问人物:杨建利、杨宽兴、滕彪、许志永、张永攀、孙文广、倪文华、车宏年,明月清风、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张敏等)          8、3月12日为什么要去印度尼西亚的巴里岛,是谁给你办的手续,谁发给你的邀请函,去到之后和谁联系?为什么要带电脑,电脑里都存什么东西了?          对以上所有问题我只有4个答案:          1、此事(或此人)与我被指控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无关,我有权拒绝回答这个问题,你们如果认定有违法或犯罪行为,那就另案处理,拿传唤证来,注明传唤事项,我会如实回答。          2、不知道。          3、不认识。          4、没听说过此事。          5、这个问题以上笔录中已经交代清楚,没有要补充的。          值得庆幸的是在看守所的每次审讯和在治安大队的各种流氓手段相比,确实是文明的,除了哄骗欺诈外,没有再实施那些流氓行为。          后来我才慢慢了解到,因我临出门前告诉朋友,治安大队长李琦约我谈解决拆迁问题,回来再联系他。朋友因几天联系不上我,多方探听得不到任何消息,估计我遇到危险,所以将我托他保管的遗书发到网上,那时外界普遍认为我是因举报遭受的临沂市政府违法野蛮暴力强拆问题被失踪的,有网友多次把电话打到治安大队长李琦的手机上,吓得他连电话都不敢再接了。          审讯虽然每天还在不低于2个小时中进行,但由于我的“不配合”,已经陷于僵局。这种情况持续3天,第四天一早,我又一次带着手铐被带到这间熟悉的审讯室,张敬华、刘洪义、褚延山正笑哈哈地等在那里,坐下之后他们说:“经过这些天,你看我们都成朋友了,我们非常同情你的遭遇,房子被强拆,流离失所几年来,起诉不立案,上访还被拘留,给我们说说。我们回去给领导汇报汇报。这些都是那个政法委书记顾文明搞的,他见了我们吓得不得了,让我们局长给你协调协调把问题解决了,赶紧出去,这里不是人呆的地方。里面工作那么辛苦,我们每天把你接出来在这里陪你聊聊天,让你轻松点,少干点活,少受点累,我们已经给女子监区丁队长打招呼了,你干的活可以不用计件。”          “另外,经过这些天的了解,我们也基本调查清楚了,你只是个权益受到侵害的受害者,参与陈光诚的事只是道听途说陈光诚会打官司,你就千方百计去找他,想向他学学如何打官司,但这些光我们知道不行,我们还要向上级汇报,你这个案子已经惊动省公安厅了,明白吗?”          “你要配合我们,不然我们怎么帮你。实话告诉你,自从你从网上实名发了帖子《我代陈光诚领光明之子奖》和《探访陈光诚我领教了东师古的恐怖》之后已经被公安机关监控,你和网友的全部谈话和聊天记录都在我们掌控中。不信是吧,说几段你听听:          1、你12日要去巴厘岛旅游,有个叫林珍的给你发送一份行程单和航班日程,你收到后急了,对她说:‘怎么全是英语呀,我一个都不认识怎么办呀。’对吧?          2、杨宽兴每次和你语音聊天时都非常客气地对你说‘刘老师你好’对吧?谈到你去巴厘岛时他说:‘巴厘岛很漂亮,你带上相机,多拍些风景照片,我还想看看呢。’是吧?          3、“你对倪文华说:‘我担心此次出境会受阻。’倪文华对你说:‘你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又不是犯罪分子,他们凭什么限制你出境。’”          我一听乐了:“原来你们往死处整我就因为这些,是这样的,这些都是我们聊的,而且一字不差你们也都听到了,有什么问题吗?”          “那当然有问题了,比方说杨宽兴为什么称呼你‘刘老师’,你只不过是个家庭妇女,杨建利和杨宽兴都是六四的学运领袖,政府怕死他们了,你们是两个完全不同档次的人,他为什么会经常和你联系,还这么尊敬你?领导说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你是他们那个组织的人,而且还在其中担任重要角色,不然他们不会这样尊敬你的。”          我笑了:“这么简单的问题你们居然搞得这么复杂,他叫我刘老师是因为我称他杨老师,只能说明他有涵养,有礼貌。至于经常和我联系并谈到陈光诚是因为他们两个都是临沂人,虽然他们身在海外,却心系家乡,他们两个都是陈光诚的朋友,近几年,陈光诚的事在海外影响很大,还获得两个国际大奖,他们认为临沂政府再不改变对陈光诚的做法,会受到世界的谴责,中国已经出了一个刘晓波就可以了,不要再让陈光诚获诺贝尔和平奖了,那样的话临沂的脸,山东的脸,中国的脸就丢尽了。”          第二天,审讯继续进行,我还是老态度,张敬华让别人都退出去,他单独和我谈谈。          他说他和陈光诚是老乡,是自己凭本事考出来的,现在他的文凭在市公安局算是最高的了,但却不被重用,他非常同情陈光诚,对陈光诚的案子他了如指掌,然后详细叙说陈光诚案这些年的大小事件,很多是我是第一次听说,其中有些话未必可信,甚至是在挑拨,我只根据自己的记忆如实记录:          1、2005年临沂市政府打算收买陈光诚,就是他出面找的陈光诚,当时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刘杰和他一起找陈光诚谈的,给陈光诚的收买方案是150万元现金,在沂南、临沂或袁伟静娘家临沭买一套别墅,安排陈光诚到沂南县中医院工作,职务是按摩室主任。他们本以为陈光诚会很感激,因为别说象他那样一个盲人家庭经济又不富裕,就是换成任何人不动心那才怪呢。想不到没说几句话就谈崩了,“刘杰气坏了,不整他才怪呢!以至于后来越来越糟,现在没法收拾,市政府领导都愁死了。要真象你说的,杨建利和杨宽兴是为陈光诚好,那我给领导汇报汇报,你能不能用我办公室的电话和他们联系联系,让他们给陈光诚做做工作,别再给政府做对了,他自己也别受罪了。”          2、“陈光诚获‘麦格塞塞奖’后,袁伟静死活要出国领奖,当时上面有指示,就是死也不能让她出去,当时就是他给袁伟静做的工作,她才放弃出国领奖的念头,不信,以后你见到袁伟静问问她有没有这回事。”          “你怎么做的工作?”          “她是明白人,一讲就明白,不像你这样看谁都像要害你,油盐不进。我跟她说那个奖已经颁给陈光诚了,你就是不去领别人也抢不去,你越是不去外面越是关注,就能拿不让你出国领奖这事做文章,你要是真去了,就是你说我们拦着不让你走谁能信!”(此事与袁伟静当时受到的迫害遭遇不符,明显不实——编者注。)          3、珍珠第一次探访陈光诚,车被砸,人被打,也是他要人连夜把车拖到临沂给修好的,当时临沂方面想让南京国保帮忙控制珍珠,结果南京国宝不理这个茬,没人来接,只好把她送到苏鲁交界线拍照后回来的。          4、“对陈光诚案,温家宝总理有批示,原因是他出访时,外国就陈光诚的问题,当面质问温总理。他怎么可能知道,下面都是编造好谎言报上去的,所以当时出了洋相,没下来台。”          5、为了隐瞒真相,只有让陈光诚永远不能出来说话,还有你这个知道真相的人。“你不知死活,这次出国怕你拿着陈光诚的委托书,把自己所见所闻全都说出去,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就把你当第二个陈光诚了,用对付陈光诚的办法对付你。我给领导汇报说你什么都不知道,是让杨建利、杨宽兴利用了,临沂已经出了一个‘男光诚’,就够出名了,不要再弄出你这个‘女光诚’了。”          这些话,有些我认为可信,有些属于挑拨离间。看我没有反驳,他又给我出主意说:“你和杨宽兴、明月清风,张敏、林珍等那些通话录音我们都有,是杨宽兴通知你张永攀要去沂南,并让你和他一起去的,你当时对他说‘我打算初二去的’,对不对?他还对你说:‘张永攀是个小孩子,第一次来。我们费了这么大的劲好不容易联系上陈光福,你带他去一下,回来告诉我什么情况,我心里好有数。’其实你很聪明,你编的那些口供听起来象真的一样,也很有道理,但关键是我们能信吗?现在这边掌握你多少,你都做了些什么,我最清楚,你要是能相信我,我写一份审问笔录,你看看哪不合适我再改改,既能为你开罪,又能让人家相信,我又能交上差,你看如何?”          他说:“我相信你这些天没睡觉,看看你自己都成什么样了。”然后给我找来一把大椅子说:“你先坐在上面打个盹,我写好后叫你。”          就这样他写好,又按我的要求改了两次。再让他改他死活不同意了,说再改谁都不信了,就没意义了,我看了看犹豫很久还是在上面签字了。          当我签到最后两张时,刘洪义、褚延山、王静和看守所王所长就在审讯室门外催促说一会就没饭了,让快点。这时就听他们称为所长的中年男子慢慢拖着长声,在外面走廊里学者电影中配音,用普通话拉长声音边踱步边说:“不-是-我-愚-蠢,是-共-军-太-狡-滑。”连说两遍,我心中不由咯噔一下,停下手中的签字笔抬起头看着门外那位所长,说:“您在提醒我中计了?”他毫无表情的看我一眼,又拖着长声说:“不-是-我-愚-蠢,是-共-军-太-狡-滑。”我扔下手中笔,想撕毁已经签好的笔录,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早被张敬华拿在手中。门外刘洪义在责备那个所长:“你什么屌事!”他反驳说:“我怎么了!”接着又说:“不-是-我-愚-蠢,是-共-军-太-狡-滑。”这时他们都在催促我签上剩下的两张,我想了想,没什么大问题,就签上了名字。          这份审讯笔录,在我的坚持下,张敬华已经几次修改审讯笔录。涉及到海外的人我没有多去争论,但对其中涉及陈光福和张永攀的地方,我要求他修改并去掉他们的名字,我坚持说我不知道我见过的人叫什么名字。这一点他死活不改,“你和杨宽兴聊天时一口一个陈光福,说了多少遍你自己不知道吗?现在说没见过,不认识可能吗?再改全完了,这样我都担心交不了差,这是在帮你。”          让他去掉张永攀,他也不同意,后来我想前几天给他打电话时他说的话,估计也没有什么秘密(出来后知道张永攀被抓,一直觉得愧对他,因为我怀疑他们是用我的口供才抓的他),最后我只好在大致如下的审讯笔录上签了字:          问:“说说怎么认识张永攀的?”          答:“在网上,他主动联系我的。”          问:“去沂南事先怎么联系的?”          答:“我主动联系他的,因为他前几天说想去看看陈光诚的孩子,给她送点学习用品,不知道路怎么走,我说春节想去给陈光诚拜年,邀他一同前往。”          张改正说:“我可告诉你了,张永攀说的是他主动联系你,要你去火车站接他,这点你们口供不一,一定要按你说的改吗?”          答:“是的,按我说的。张永攀事先联系好了陈光福,我们到了后,陈光福把陈光诚给杨建利的亲笔信给了我,和张永攀说了什么,给他什么我都不知道。”          问:“给杨建利的信都说了什么内容,有几张纸。”          答:“没仔细看,记不清了。”          问:“怎么认识孙文广的?”          答:“听说孙教授是李群的老师,李群任市委书记时非法野蛮强拆我的房子起诉不立案,上访被拘留,老百姓都知道儿子在外惹祸,去他家找他老子告状,我找孙教授是去告李群的状。”          问:“光明之子奖是怎么回事?都有什么人参加?”          答:“不知怎么来的,看见有个奖状我就抱过来让人给我拍照,我从小就喜欢奖状。至于都有哪些人签名,我不知道,只知道我自己签了。”          问:“明月清风是谁?真名叫什么?哪里人?”          答:“不知道,只知道叫明月清风,好像是在美国还是德国他告诉过我,但我忘了。”          问:“林珍和松莲是谁?怎么联系的?她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给你买机票?”          答:“网上联系的,我在一个群里聊天时说最近很郁闷,想出国玩玩,她们就和我联系,说她们在巴厘岛,那里很美,我要是愿意去她们给我提供免费住处。给我买机票肯定是想赚我的钱,至于是干什么的,我问她们没说,说让我猜,不用猜,我知道他们都是旅行社的,想赚我钱的。”          问:“和那个美国记者是怎么联系的?都说了些什么?你都发给她什么材料?”          答:“是自由亚洲的张敏大姐吧,她从网上看到我发的帖子,想采访我。她一直关注陈光诚,关注临沂野蛮拆迁,至于材料,想发给她的但还没整理好。”          此次签完笔录之后,他们又来提审几次,我都拒绝回答。之后他们也就慢慢不来了。          五          4月8号早上,监室外劳动号在走廊里大喊:“刘国慧释放!”(在看守所29天,比原定一个月提前一天),我走出监室见褚延山,王静已等在门外,他们告诉我从明天(4月9号)开始我转为在家监视居住半年(至10月8号)。监视居住期间,不得离开指定的场所,不得接受采访,不得会见他人。          就这样,因为探访陈光诚,我成了临沂的“第二个陈光诚”,从2011年4月9日到10月8日,亲身体验了半年陈光诚式的软禁待遇。          刘沙沙他们此次探访给临沂很大的压力,所以在国庆节前提前几天解禁我。但同时威胁我,不要再参与陈光诚的事,任何人在我面前提起这三个字,就像得了失忆症那样,什么都不记得,什么也别说。否则,随时还会让我进去,而且下一次绝对不会象这次这么轻松,说:“别忘了你是有案底的人”。我当然明白解除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放过我。          我原本只是一个家庭妇女,对社会了解很少,如果不是因为临沂市的非法暴力拆迁搞得我无家可归流离失所,我不会走到维权的道路上来,也不会在维权过程中认识这么多的朋友,不会接触到《零八宪章》并在上面签字。维权过程中我得到很多人的帮助,内心里的感动让我觉得也应该帮助其他受害的人,陈光诚已经在监狱里坐满了四年多,现在出狱后还要遭受全家被软禁的苦难,我就是看不过去,所以才想着怎么去帮他们一下。我知道这样做的危险,但我仍然随时准备为营救陈光诚做任何事情,我已经写了委托书,如果以后我遇到不测,请朋友们替我讨还公道。          此次遭遇可谓九死一生,看守所内每天工作、学习、站岗值班16个小时以上,实际睡眠只有四、五个小时,劳动强度极高,暴力严重,伙食简直比猪狗要差不知多少倍。期间多次遭受难以启齿的羞辱,以至于每每想起这些都会忍不住痛哭,只恨父母为什么把我生成女儿身,恨自己为什么不是男人,那样就不会遭受这般羞于启齿的屈辱,哪怕是高律师那样的“牙签们”,也能讲出来。          经过这次磨难,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监视居住是对精神的一种摧残,每天度日如年,无数次地计算到10月8号还有多少天。特别是那3次抄家,给我精神造成的伤害更重,以前觉得家就是个避风的港湾,在外面遭受风雨回到这里就安全了,是个安乐窝,现在在家里就紧张,总觉得不知在哪个角落里藏着双眼睛正盯着我,我现在只要一想到回家就害怕。自从从看守所回来,我基本不敢上床睡觉,只要一躺在宽大的床上,仰着能看到天花板,侧着能看到衣柜,窗户,墙壁等都会有一种幻觉,都是蜷曲在沙发上,长期失眠,心悸,头昏脑胀的。我自己非常清楚精神已经出问题了,这个家已不再是家,反倒象是囚禁我的监狱,所以我必须离开家到外地换换心情,离开家的时候就想,无论走到哪里都行,只要离开这个家就好。也许只有离开熟悉的环境,才能让自己感到安全一些,心理上才会慢慢恢复。          虽然受到半年多的折磨,但我不后悔,能够为维权英雄陈光诚做一点事我感到自豪,其间的一些事情,也让我明白维权不仅要有勇气,还要多动脑子。          我是临沂人,陈光诚是临沂人的骄傲,只要有机会,我还愿意为他做力所能及的事。最近又有很多朋友去东师古村探视他,虽然都无法成功进村,但这些行动不是白费,我相信只要大家继续关注陈光诚,他总会有获得自由的一天。          关注光诚,祝福光诚!          《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hinaeweekly.com)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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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芳:要有光,要有诚

原文地址: 要有光,要有诚 作者: 李华芳 要有光,要有诚 @李华芳 【本文关于陈案事实部分之陈述,均来自 wikipedia 。本文可任意转载,但均需包含此段文字,并注明原始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75b420102duco.html  @李华芳 】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顾城 1 陈光诚是谁? 陈光诚生于 1971 年 11 月 12 日,山东临沂双堠镇东师古村人,因幼时生病致双目失明。通过自学法律帮助村民和残疾人士维护权益,被称为“赤脚律师”。 1994 年至 1998 年,就读于青岛盲校。 1998 年至 2001 年,就读于南京中医药大学。 2003 年,陈光诚与外语教师袁伟静结婚。 2005 年 7 月,女儿克斯出生。这是一个人生励志故事,也是一个足以感动中国的故事。但他的励志和他的感动远不止此。   2 他做了什么? 2.1 帮残疾人免税 根据 1991 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可减免税收,但临沂当地政府直到 1996 年,依然在向残疾人士征税,陈光诚与当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遂于 1996 年寒假,到北京上访。此后临沂地方政府接到上级批示后,终于表态要停止向残疾人士征税。 2.2 帮农户停止两田制 先说什么叫两田制。两田制,发起于山东平度农村,主要方案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 0.4-0.6 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则按人、按劳分配,或者以村政府的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交纳一定的承包费。这种制度给地方政府较大的土地支配权,损害农民的利益。因为本来只要交农业税,现在要多交承包费。 1997 年后中国中央政府不允许两田制,但同年东师古村却开始实行两田制,加重了村民的负担。陈光诚通过《半月谈》了解到上级政府不允许搞“两田制”, 1998 年夏,他到北京上访,最后终于中止了村里的两田制。 2.3 计划生育维权案 先说什么是临沂地方计划生育工作。这个工作起于 2004 年 7 月 9 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发〔 2004 〕 18 号)《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是临沂这一计划生育运动的发端和法规依据。 2005 年 2 月 14 日,临沂市政府再次印发红头文件,强调必须采用更强硬的传统手段。 2005 年 3 月开始,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展大规模“暴力计生运动”,抓人、打人、关人、强制结扎、强制堕胎、办学习班、收学习费等。 由于临沂地方政府的野蛮行为,例如强行对育龄妇女进行绝育手术、对生二胎的孕妇强行堕胎、引产,甚至随意抓捕亲属、逼迫家人交纳巨额罚金,陈光诚试图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这些受害者的利益,并向媒体揭露了有关情况。 2005 年 9 月 6 日,陈光诚在北京与时代周刊记者讨论临沂的计生状况,下午即被山东警员在不出示任何证件、公文的情况下,强行抓走。其后被软禁在家,多名律师先后介入此案,前往临沂调查取证,受到阻力甚至遭遇暴力袭击。参见滕彪 《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 》。 律师和媒体发挥了应有的影响力。迫于海内外舆论的强大压力,例如潘公凯( Philip P. Pan ) 2005 年 8 月 27 日在《华盛顿邮报》的文章 Who Controls the Family? ,国家计生委官员就临沂事件发表谈话,并着手调查此事。但此后没有进一步消息表明计生委开展了“真正的”调查,而此事也并没有不了了之。受难的却依旧是陈光诚。   3 为什么到了这荒谬的困局? 3.1 自由人的牢笼 2006 年 3 月 11 日,陈光诚被临沂警方从家中带走后与外界失去联系。 6 月 11 日,陈光诚家人收到其被刑事拘留的通知书。 8 月 18 日,山东临沂沂南法院开庭审理,陈光诚被指控犯有故意破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当天法庭没有做出裁决。陈光诚的辩护律师张立辉以及陈光诚的妻子不被允许进入法庭;辩护律师许志永博士前一天晚上被沂南公安以偷窃为借口羁押,在陈光诚庭审结束后许志永才获释;法庭临时指派的两名辩护律师,没有为陈光诚做任何辩护;陈光诚明确拒绝法庭指派律师的情况下,法庭并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休庭。 8 月 24 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10 月 30 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县法院的判决结果,要求发还重审。 12 月 1 日,沂南县法院宣布对陈光诚维持原判。 2007 年 1 月 12 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对陈光诚的一审判决。 陈光诚入狱。 2010 年 9 月 9 日,陈光诚出狱,被警车接送回家,此后即被软禁在家。当地政府称陈光诚的问题属于 ” 敌我矛盾 ” 。陈光诚家被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手机屏蔽器、强光灯,他和妻子被禁止外出,他家周围由数十人轮流把守,禁止外人来往,其生活用品只能由陈光诚的母亲带入,邻居若提供帮助即被威胁警告。女儿陈克斯无法上学,纸笔等文具也不得供给,成了活在当下的“小萝卜头”。 陈光诚为并不成立的罪名入狱受罪,恢复自由身后又遭软禁,山东临沂东师古村被网友称为“世界上最黑暗的角落”。 3.2 维稳的逻辑 为什么陈光诚依旧被软禁,并且当地政府投入了更多的资源来维持这种惨状,还不允许网友探访?一切要从维稳的逻辑说起。我在《 改革是怎样失去共识的 》一文中讨论了维稳逻辑形成的宏观机制,但现在要分析其微观机制。 从临沂地方官员的角度而言,陈光诚是一个惹事的人。因为地方官员的维稳逻辑有两条,一是多拿钱,二是少做事。如果钱没有增加,那么最好少做或不做事,所以让陈不惹事是一个先期选择。但陈却折腾出了大声响。那么对地方而言构成了一个伸手向国家要更多维稳经费的契机,因为陈的事件已经发生,所以顺理成章的逻辑是将陈的事件搞大,搞成“敌我矛盾”国家自然会给更多的维稳经费。如此一来,夸大陈的危害,强调其居心叵测,就成了构陷陈的主要手段。事实上,夸大陈危害的同时,这些官员也并不愿意多增工作,但如果稍微增加的工作能获得国家维稳经费上的巨额补贴,是一项边际维稳补贴递增的活,那么把陈家关起来的选择就符合这种奇怪的逻辑。如果可能的话,甚至会出现低价雇一批人围绕陈闹事,以此为由夸大危害,捞取更多的好处。 当然这种预算也不可能无限大,或许也不可能高过管制一个诺奖和平奖得主。所以预算会有一个限额。一旦当预算确定之后,地方官的激励就是尽快将它花掉,以便获得新的经费。只要有源源不断的经费,那就有雁过拔毛的机会,上下沆瀣已经凑成了一种制度性的腐败。根据郭玉闪的说法,陈案的维稳经费高达 5000 万,过去 5 年才花掉 1500 万,因此为了花掉其余的维稳经费,就必须找点事情,而后通过巧立名目将钱划入自己腰包。陈案的光怪陆离匪夷所思之处,就是来自这种扭曲的激励。 除了经济上的激励之外,其实还有升迁的激励。郭玉闪也指出,当年一手办出陈光诚冤案的临沂书记李群荣升山东省委常委,如今空降到青岛任党委书记。作为临沂地方官,自然不会触动前任高官留下的政绩,更有可能是串谋起来,将政绩做大。 3.3 党就是个“公地悲剧” 一个自然的疑问是,党内总有看不惯计生委或临沂地方政府的人,为什么党内各派没有相互竞争,从而解决陈光诚的问题?因为花在陈身上多,意味着维稳经费在其他方面就少,出于竞争的考虑,逻辑上存在对计生委或临沂不满的势力,为什么党内无派跳出来挑事?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陈的事件中有人得益,就有人受损失。 计生委和临沂得利,但外交部显然就承受被外媒指责的压力,并且陈光诚事件影响巨大,例如 2006 年 11 月 2 日,英国外相玛格丽特·贝克特女士表示,对陈光诚获准上诉,表示欢迎,并希望陈光诚的二审得到公正处理。 2007 年 10 月,以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兰托斯为首的 34 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致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要求中国政府释放陈光诚。 2011 年 1 月 14 日,在胡锦涛访美前夕,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发表题为“宏观展望 21 世纪美中关系”的演讲,其中提到“只要中国还在对博客作者进行审查,监禁维权人士;只要宗教信仰者——特别是未获登记的团体的成员——不能充分自由地从事礼拜活动;只要律师和维护法律尊严的人士仅仅因为替质疑政府立场的客户辩护而被投入监狱;只要像陈光诚这样的人士在获释后依然遭受迫害,美国就会继续直言不讳,对中国施加压力。” 各派承受的压力不同,对临沂地方而言,获利是自己的,但压力是别派的,没有理由放弃将陈案做实搞大的机会。但对外交部而言,不仅要承受被质问的压力,同样还要为每年的人权问题焦头烂额。而且由于这构成一个国际问题,就意味着国家在这方面也要加大投入,以在联合国购买支持票等来缓和自身的人权问题。 如果释放陈,一切无事,除了临沂地方官会稍微有些不爽外,国家不需要支付维稳经费,不会因为支付了维稳费还受到国内外指责,不会因为这些指责而支付更多以购买和谐,这样显然更省钱。但继续软禁陈,就构成了一个悖论,自己花钱维稳讨骂并花更多的钱购买和谐。这种怪胎自然不会长久,党内肯定也有人看到了这一点,但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没人说出来? 这是因为党已经变成了一块“公地”,大家都争相捞好处但其实没有人对她负责,党的领导人也无法负责,因为攫取党的利益是如此容易,甚至可以通过党自己制造“敌人”来维稳并通过维稳来制造更多问题来获得经费,只要这经费来源不停,甚至通过剥削老百姓能获得更多收入来源。那么大家自然顾着捞快钱,而不用在来源受限的条件下相互竞争。 更何况外交部可能也不愿意得罪计生委和山东临沂地方,因为其背后的官员派系可能是同一宗或者是势均力敌的对家,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贸然出击指责对方,很有可能得不偿失。这样一来,对于他人利用党做坏事,也就无人上心,因为其也正忙着利用党做坏事来牟取利益。这就像是一块肥沃的公地,每个人都争相在上面放牧以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却没有一个人来负责。这公地唯一的妙处是地底下有源源不断的老百姓将血肉之躯供上公地,供不负责任的人竞相吞噬。只是有一天,这公地必然要悲剧,压垮党的也永远是利益问题。   4 要有光,要有诚,要有陈光诚 党成了没人负责的公地,自然有一天会悲剧。这是体制性的因素,但并不意味着在这样的体制下,人已经被完全固化。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又该怎么做呢?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有其他的办法,照亮自己的内心,勇敢前行? 对每一个人而言,陈光诚就是摆在你面前的人生选择题,有人写或许以为这一题可以轻描淡写,甚至不答也没有关系。但答案总有一天要呈现,这一题你始终绕不过去。 要有光,上帝或许会应;要有诚,却指向每个人自己。 陈光诚是一种考验,不仅是对体制的考验,看她会不会陷入公地悲剧;更是对个人的考验,看你会不会沦为庸常的恶。 要获得真的自由,就要用陈光诚来反复对照自己。 他看不见,但内心明亮,在漆黑夜里为人领路; 他听得见,是光天化日,我们就不能让四野无声。 为他呐喊,就是为自己呐喊;争他自由,就是争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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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 | 公民法律援助账号2011年9月收支报告

[unable to retrieve full-text content] 感谢您和我们一起帮助他们。 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公民法律援助救助账号收到捐款人民币106735.57元,(其中支付宝账户收到人民币3987.52元;工商银行账户收到人民币102748.05元)。支出人民币126962.7元,(支取转账125000)。 支出包括: 一、银行卡费手续费75元。 二、公民救助项目支出13837.7元(7月一位捐助者指定1万元給石渠孤儿,本月正式支出即将把定做的鞋子衣物寄给他们)。(详见附表三) 三、冯达成妨害公务案法律援助8050元。2011年6月,广西防城港市暴力拆迁,受害者冯达成被警方用防暴枪打伤,后又被指控妨碍公务罪。8月受害者家人向公盟寻求法律援助,我们派出了援助律师。不久前冯达成被判缓刑释放。8050元包括象征性的律师费5000元和往返机票住宿费等3050元。 四、10万元定向捐赠,用于历史问题研究,已转给研究者,抱歉暂时不方便公布姓名。 五、有网友提出希望支持赴临沂看望陈光诚的路费,为此我们预先支取5000元,我和滕彪、玉闪都认为,不管有没有人发起和组织,大家去看望光诚就是对他的帮助,这笔预支的费用目前还没有实际支付。 (截至2011年9月30日,工商银行卡上余额显示人民币22218.48元,支付宝账户内余额19446.42 元,办公室现金人民币2928.32元,目前公民法律援助账户实际可支配金额为:人民币44593.22元,美元866.09 元,澳元375.10 元) 希望捐赠的朋友给我写封信,我们也好表示感谢。另外,请专项捐赠的朋友给我发email:xuzhiyong2009@gmail.com,指定捐款用途。谢谢! 附:2011年9月份账户收支清单: 账号:6222020200045280290 户名:许志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学院路支行 支付宝账号:xuzhiyong2009@gmail.com 附表一(中国工商银行6222020200045280290捐款账户收支明细) 交易日期 业务摘要 币种钞/汇收入金额 支出金额 余额 2011-09-02 网转 人民币 钞 150.00 44,695.43 2011-09-03 跨行 人民币 钞 600.00 45,295.43 2011-09-04 ATMT 人民币 钞 100.00 45,395.43 2011-09-07 ATMD 人民币 钞 2,500.00 42,895.43 2011-09-07 ATMD 人民币 钞 2,500.00 40,395.43 2011-09-07 ATMD 人民币 钞 2,500.00 37,895.43 2011-09-07 ATMD 人民币 钞 2,500.00 35,395.43 2011-09-07 ATMD 人民币 钞 2,500.00 32,895.43 2011-09-07 ATMD 人民币 钞 2,500.00 30,395.43 2011-09-07 ATM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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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 | 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公盟法律援助总结报告(2008-2011)

2008 年 9 月 11 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曝光。面对这一重大食品安全公事故,秉承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正的一贯立场,公盟决定援助受害者。我们在 9 月 12 日公布了法律援助电话,并随后成立律师团。三年来,在推动国家赔偿方案出台方面我们尽了微薄之力,曾经努力把公共事件推向法治轨道但结果不理想,曾经帮助 400 多名受害者中的多数通过诉讼或者谈判争取到了数以百万元的赔偿。   感谢林峥、彭剑律师、滕彪博士、李方平律师、黎雄兵律师、李静林律师以及参与的其他 100 多位热心公益的律师,感谢赵连海等勇敢坚持的家长们,感谢关心此事的媒体人、学者和公益组织。感谢在 2009 年危难中帮助公盟的朋友们,最值得骄傲的时刻是 2009 年 8 月,当公盟被打压被迫面向公众募集捐款以缴纳 142 万罚款时,项目负责人林峥正在南方把 100 万元赔偿发到受害者手中。   一、事件经过   2008 年 9 月 9 日, 媒体报出甘肃 14 名婴儿同患肾结石,皆因食用同一品牌奶粉, 7 名患儿的父母联名上书陕西省卫生厅,请求相关部门彻查孩子患病的病因。但媒体未公布奶粉名称。   9 月 11 日, 针对“肾结石婴儿”事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11 日晚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由卫生部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已赶赴奶粉生产企业所在地,会同当地政府查明原因,查清责任。同日,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首次报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可能是导致大量婴幼儿患结石的罪魁祸首 , 第一次直接向公众报道涉案奶粉品牌。 9 月 11 日被一些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属称为“结石宝宝日”。   同时,中国卫生部 11 日说,经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三聚氰胺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11 日晚间,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发出声明,经自检发现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公司决定立即对今年 8 月 6 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   9 月 12 日,卫生部提醒公众立即停用三鹿婴幼儿奶粉。三鹿集团称不法奶农在鲜奶中掺入三聚氰胺。石家庄警方传唤 78 名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嫌疑人。   9 月 13 日,国家宣布将对食用三鹿奶粉患病婴幼儿免费治疗。国务院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卫生部牵头,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河北省政府参加。   9 月 16 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奶粉三氯氰胺含量专项检查。阶段性检查结果显示,有 22 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 69 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包括:石家庄三鹿、上海熊猫、青岛圣元、山西古城、江西光明英雄、宝鸡惠民、内蒙古蒙牛、天津多加多、广东雅士利、湖南培益、黑龙江省齐宁、山西雅士利、深圳金必氏、广州施恩、广州金鼎、内蒙古伊利、烟台澳美多、青岛索康、西安百跃、烟台磊磊、上海宝安力、福鼎市晨冠等公司。在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中,石家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很高,其中最高的达 2563mg/kg ,其他在 0.09-619mg/kg 之间。这次检查结果令人震惊,三聚氰胺事件再次升级,全国大量婴幼儿家属都带着孩子奔波于各个医院,最终政府公布的全国受害患儿达 29.6 万。   12 月 27 日,国家公布对近 29.6 万名四毫米以上的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并设立赔偿基金。 22 家责任企业共需拿出资金 11 亿多元,其中 9 亿多元用于患儿的现金赔付, 2 亿元用于设立医疗赔偿基金。患儿赔偿分为三个等级标准:死亡患儿 20 万元、重症患儿(做过手术) 3 万元,一般患儿 2000 元。根据新华社报道,大约 90% 的家长接受了赔偿。     二、公盟的法律援助主要工作   (一)参与志愿律师团工作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 9 月 12 日公盟决定密切跟踪此事的进展,并通过网站、媒体等途径公布了办公室电话作为此事的法律援助热线。同时李方平律师牵头组建独立的志愿律师团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9 月 12 日,由李方平、曲海斌、张凯、李静林、常伯阳等 20 位志愿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通过网络发布了《关于三鹿婴幼儿奶粉结石事件中受害者索赔法律指南》,列出索赔项目、索赔对象等,建议受害者尽可能收集保留有关证据。   9 月 15 日,志愿律师团发布第一份工作简报,在总结分析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两点建议:尽快部署实施“免费治疗”方案;政府部门通过相应渠道通知曾食用三鹿奶粉的孩子尽快检查并给予免费 B 超检查。   9 月 18 日,志愿律师团发布第二份工作简报,指出医疗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导致部分医院人满为患,国务院决定的免费医疗方案开始落实但喜忧参半等问题。建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协调,紧急制定“患儿就医指引”,凡结石小于 0.4 厘米的患儿不能享受免费治疗并不符合国务院的决定,如果患儿家庭又不进行自费治疗,很有可能贻误病情,造成更大的身体损害。当日晚,志愿律师团的 18 位北京律师就如何为受害消费者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召开了一个座谈会,确定需要撰写两个文件,一个是提供给受害消费者参考并具有普遍操作性的索赔证据指南,另一个是研讨出具民间版的赔偿建议方案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志愿律师增加到 73 名。   9 月 24 日,志愿律师团发布第三份工作简报,建议政府、消费者协会、责任企业、受害消费者代表四方建立一个受害消费者登记及确认的机制,四方会同研究出台一揽子赔偿方案(例如设立专项基金等);司法部门应该尊重受害消费者依循法律途径,以集体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司法救济的权利。   10 月 11 日,志愿律师团发布第四份工作简报,报告了 9 月 27 日下午志愿律师团召开的关于制定赔偿标准的专题会议,与会北京律师带着各自研究提出的赔偿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最后达成的较为一致意见是:暂定以北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种和患者治疗有关的费用为标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各种患者病情进行分类,制定出每一类病情的总花费标准,全国患者按照病情分类。律师团提出索赔诉讼的意见,并呼吁司法部门对律师团的工作给予支持,不要施加压力。志愿律师增加到 23 省 111 人。   但是,由于各地司法部门给志愿律师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此后志愿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不再以律师团的名义发布工作简报。   (二)、推动一揽子赔偿方案   10 月 11 日,公盟开始研究一揽子赔偿方案的可行性。根据一些地方医院曝光的数字,推算出“结石宝宝”全国总数可能高达 28 万,这与后来国务院公布的 29 万多数字非常接近。   10 月 24 日,公盟发布《关于三鹿毒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的建议》,指出,如果全部通过个案诉讼索赔,各地赔偿标准不一,诉讼成本高,一些受害者可能难以获得公正赔偿。最节约成本同时又能较好维护公正的赔偿方式是由政府主导、司法和社会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赔偿委员会制定出统一标准进行赔偿。同时考虑到受害者可能的健康隐患,应当成立专门的基金应对可能的后续治疗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公盟计算出了个体受害者的赔偿标准,并根据推算的总数测算出了总额约为 39 亿元的赔偿,建议成立专门赔偿基金,资金来自三鹿资产拍卖、对其他含三聚氰胺乳制品企业的罚款等。( http://xuzhiyong.fyfz.cn/art/397798.htm )   11 月 25 日,公盟在北京组织了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与援助律师、媒体的聚餐会。希望通过媒体发出受害者的声音,推动赔偿方案出台。赵连海、裴金鸣、张虎、廖明波等家属从各地赶到北京诉说着毒奶粉给自己的孩子以及家庭带来的种种不幸。为推动赔偿方案, 12 月 8 日,我们提起了第一次集团诉讼。   12 月 27 日,新华社报道,“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2 家责任企业愿意向患儿主动赔偿,对近 30 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并且“共同出资建立了医疗赔偿基金,患儿今后一旦出现相关后遗症,发生的医疗费由该基金给予报销”。但是,我们得到部分受害者的消息,他们只获得 2000 元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我们先前得到的内部消息,重症患儿赔偿 3 万元,一般结石患儿赔偿 2000 元。我们发表声明,认为这样的赔偿是远远不够的,是不公正的,同时表示将继续努力推动法治解决。   (三)、集团诉讼   在公盟代理受害者提出索赔之前,有两起受害者索赔诉讼。 10 月 8 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梓山镇谭头村村民张秀文到广州中院诉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奶业协会,要求两者赔偿各种费用共计 90 万元。广州中院收下了诉状并相关材料,但表示是否予以立案尚需仔细研究。 10 月 29 日,来自山东、河南、福建等地区的 9 名受害患儿家属,同时将 9 份起诉三鹿的诉状递交至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共计索赔 130 多万元。   10 月 11 日,公盟发布公告,由许志永和滕彪接收受害者委托,为集团诉讼做准备,同时指出,接受委托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提起诉讼。毕竟政府主导进行公正赔偿是现实可行的方案。为公益诉讼做准备是向不法商家施加压力促进赔偿的一种方式。无论以何种方式实现赔偿,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11 月 24 日,黎雄兵、兰志学、李静林等律师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亲自向河北三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律师建议书”以及一份援助律师已经接到委托的三鹿受害者名单,当日,援助律师也把此套文件递交给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时,此套文件也通过 EMS 快递寄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办公厅等机关。   12 月 8 日上午,许志永博士、黎雄兵律师、兰志学律师把 63 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的共同诉讼诉状递交给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庭长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此事,目前不能受理。我们表达了为受害者争取公正赔偿的必要性和对司法部门主持正义的期望,并留下了诉状和证据材料。   12 月,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公盟法律援助团就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向美国律师协会征求有关类似案例及相关经验,美国律师协会给予积极答复。   2008 年 12 月 25 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发出《三鹿奶粉受害者援助律师关于三鹿集团进入破产程序的紧急法律声明》,并寄送至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希望这些部门能够     本着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的目的,协助维护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的权益。   2009 年 1 月 16 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代表 213 名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共同诉讼,被告是生产、销售过含“三聚氰胺”奶粉的 22 家企业。这些受害者其中死亡的有 4 人,肾衰竭的重症患者 10 人,双肾积水的患者 9 人,单肾积水的患者 31 人,双肾 0.4 厘米以上结石患者 28 人,双肾 0.4 厘米以下结石患者 34 人,单肾 0.4 厘米以上结石患者 35 人,单肾 0.4 厘米以下结石以及其他症状患者 62 人。原告认为,政府公布的赔偿方案远远不足于弥补他们受到的伤害,而且,赔偿方案没有承诺受害者 18 岁之后的治疗和赔偿,他们愿意通过诉讼的途径要求公正赔偿以及解决受害者的终生健康保障问题。   公盟发布《关于起诉 22 家三聚氰胺奶粉责任企业的说明》,指出,我们之所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首先,作为全国范围内重大影响的案件,一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其次,该案涉及全国 27 个省市的受害者和全国各地 22 家被告,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或者指定管辖是恰当的。第三,我们曾经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河北省高院提起过民事共同诉讼,都没有得到答复,不得已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把社会事件纳入法治轨道是我们作为法律人为国家法治所做的努力,希望这种努力能够得到回应。我们衷心希望最高法院能够担负起法治的责任,受理本案,或者指定其他法院管辖,通过法治的途径给受害者以公正。   2008 年 12 月 8 日到 2009 年 3 月,我们一共提起了 6 次共同诉讼。 12 月 8 日我们代表 63 名受害者提起了针对三鹿集团的诉讼; 12 月 26 日再次向石家庄中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2 月 26 日李静林律师代表 28 名圣元受害者向圣元集团发出了律师函,提出了赔偿要求; 2009 年 1 月 16 日,志愿律师代表 213 名奶粉受害者针对 22 家生产过有毒奶制品的企业向最高法院提起了共同诉讼; 2009 年 2 月 4 日我们再次向最高法院寄送了诉讼资料; 2009 年 2 月 13 日,鉴于三鹿集团破产进入程序担心受害者失去获得赔偿的机会,志愿律师代表 117 名三鹿受害者再次向石家庄市中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2009 年 3 月 1 日,李静林律师代表 54 名圣元奶粉受害者向青岛中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这些诉讼都没有被受理。最高法院没有受理患儿的诉讼,但把诉状发到患儿所在地方,由地方政府出面和患儿家长协商,解决了一部分患儿的赔偿问题。   (四)、后续诉讼及其他方式争取赔偿   2009 年 3 月 25 日下午,彭剑律师向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缴纳了一名原告的诉讼费 575 元,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向代理律师签发了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针对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法院正式立案,此名原告起诉金额为 31000 元。但此案没有结果。   2009 年 4 月 13 日,律师前往石家庄新华区法院递交案卷,新华区法院立案庭陈姓女法官口头告知:新华区法院已接最新通知,诉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以减少当事人诉累;新华区法院今后仅受理河北省内患儿的起诉;已受理的外省原告的案件,继续审理。   截止 2009 年 4 月,公盟接到全国范围内 400 余名受害者寄送的委托和材料。受害者家属提出的问题主要有:有些孩子虽然检查出结石、积水等症状,但并没有被列入卫生部门公布的受害者名单中,因此无法享受政府制定的赔偿计划;一些孩子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被公布前死亡,死亡有含三聚氰胺奶粉喂养史,并出现结石、积水、肾功能衰竭等症状,但未被列入受害者名单,不能得到任何赔偿;据签署了政府制定的一次性赔偿协议的家属反应,后续治疗费用尚不能到赔偿协议中规定的保险公司去报销;部分家长反映,孩子的结石、积水症状还没有消除,有些甚至结石越来越大,但医疗部门不能给出妥善的治疗方案,家长很担心后遗症的问题。   4 月下旬,部分地区有法院已经开始主动联系提起诉讼的受害者家属,希望在法院的协调下处理赔偿等问题,这是一个积极的现象,法院介入调解有利于受害者权利的保障。 5 月,公盟还将继续案件的起诉工作,由于受害者人数分散,而石家庄法院不能集中受理,公盟采取协助家长准备起诉材料,由家长自行递交法院的方式继续推进索赔。   5 月 6 日,律师前往河南郑州,收集了数十名河南省受害者的详细资料,根据资料制作诉状。   5 月 18 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法官约见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中三鹿受害者的代理律师彭剑。法官询问了已经立案的两名原告的基本情况,并要求律师向原告提示诉讼风险,要求律师积极准备证据,开庭时间尚未确定。同时,各地受害者家属去所在地基层法院询问立案事宜,各地法院答复不一致,多数法院答复不能立案,部分法院答复可以立案。   2009 年 6 月,公盟与某两个品牌的奶粉厂家谈判赔偿金事宜(根据约定不便透露企业名称),共赔偿该两个品牌的 53 位受害者共 100 万元。 2009 年 7 月至 9 月,个案部门主要工作是两个品牌奶粉赔偿金的发放工作,发放地包括北京、成都、武汉、上海、广州。   通过不断的去法院立案庭, 2009 你那 6 月至 11 月间,北京西城区、顺义区、大兴区三法院分别立了一起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的案件。宣武区法院立了一起诉伊利三聚氰胺奶粉的案件。   2009 年 11 月 27 日,在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发一年零两个多月之后,在我们向河北省高级法院第一次提起民事诉讼将近一年之后,北京顺义区法院终于第一次开庭审理三聚氰胺奶粉索赔案。但此案仍然没有结果。   2010 年 1 月,我们向伊利北京总部提交了 20 余名伊利奶粉受害者的基本资料(主要是 B 超、彩超检验报告单),但未得到任何答复。   2010 年 4 月和 5 月,为三聚氰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师彭剑,带 4 名三鹿受害者家属前往香港,起诉原三鹿公司的股东,新西兰恒天然公司,败诉。   2010 年 7 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名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希望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但当地法院一直不受理案件,甚至不接受诉讼材料,我们派工作人员前往当地与家属见面,并陪同其前往法院立案,但法院法官态度蛮横,当场与受害者家属争吵。   黑龙江省海林市一名伊利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希望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当地法院立案,并向伊利公司发出开庭通知,伊利公司立即派人前往,进行调节,最终赔偿 2 万余元。   2011 年 3 月,浙江省嵊州市一名伊利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希望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当地法院立案,并向伊利公司发出开庭通知,伊利公司立即派人前往,进行调节,最终赔偿 35 万余元。   2011 年 4 月,甘肃天水一名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没有接受赔偿金,也没有加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医疗救助基金,希望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但当地法院一直不受理案件,甚至不接受诉讼材料,我们派工作人员前往当地与家属见面,并陪同其前往法院立案,但法院法官态度非常不积极,让我们等待了几个小时后,法院勉强收下案卷,但任何答复都没有。   2010 年中期至 2011 年 9 月,帮助部分伊利奶粉受害者通过起诉,法院立案,最终于伊利公司达成和解,赔偿金在 2 万至 35 万之间,共涉及 5 人,黑龙江省 2 人,湖北省 2 人,北京市 1 人,浙江省 1 人。   但是,仍有一些家长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并且也没有纳入到政府制定的一次性赔偿基金计划中,这些家属目前想要通过各地卫生局向卫生部、奶制品工业协会申请进入医疗救助基金,进而为得到一个长期的基金保障,但卫生部、奶制品工业协会没有公布明确的加入基金的渠道。家长们很着急。   2011 年 6 月,针对媒体报道三聚氰胺奶粉赔偿运作基金不透明的问题,我们从受害者申请赔偿的角度进行了简单的抽样电话访谈,初步调查了 20 位家长,大部分在河南。大致情况如下:有部分得到了 2000 元的赔偿基金,部分获得中国人寿保险的医疗报销。仍有部分人未收到赔偿基金,或者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其中,有一个家长反映上交相关文件后,两年内未收到任何消息。   7 月,我们从受害者申请赔偿的角度,将可能未被列入“三聚氰胺医疗赔偿基金”的受害者名单( 2011 年 1 月我们回访时未列入赔偿基金近期新列入的可能性也不大)递交至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和卫生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查处,希望两单位能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8 月,卫生部人员电话答复我们,受害者家属可以将病情资料及目前遇到的困难,递交至所在地区县等基层卫生部门,基层卫生部门会逐级上交处理。但很多家属都称,已经去过基层卫生部门,但当地卫生部门说并没有接到上级通知,也没有专门的人负责这类事情。我们向卫生部的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有正式的文件通知下级卫生部门来接受三聚氰胺受害者的问题投诉,是否能给我们一份文件的复印件,卫生部答复说没有。因此就出现了卫生部让受害张家属找基层卫生部门,而基层卫生部门不受理的此事。最终,我们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查处的地址和电话发送至受害者家属,让家属直接寄送材料至卫生部。卫生部工作人员接到很多家属的直接投诉后,再次与我们联系称,这些材料将直接交给卫生部的信访部门,信访部门会将材料再转交至各省的卫生主管部门处理。   三、小结   截止 2011 年 9 月 11 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三周年,我们能做的工作只能这样了,结果并不理想,尽了最大努力。今后,如果有奶粉诉讼案件开庭审理,我们还会提供法律援助,但作为一个项目,只能到此为止了。   作为法律人,我们最大的愿望是把公共事件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然而结果令人失望。其实哪怕是分散的个案,只要法院受理案件,哪怕最后没有开庭,受害者多数也能通过谈判得到赔偿,但是令人遗憾,法院立案的寥寥无几。政府宣称要建设法治国家,重大公共事件是重要契机,希望以后能看到这样的希望。   关于食品安全,这是当下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不过我们欣慰地看到,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十分重视,作为公民,我们也愿意参与推动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尽微薄之力。     公民(公盟) 2011 年 9 月 11 日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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