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为赵连海案辩护 缓和香港压力
被中国法院判刑入狱的维权人士赵连海据称在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解除了其辩护律师的委托关系。此前一天,新华社香港分社发表专题文章,为法院判处赵连海2年半徒刑做辩护。分析人士认为,赵连海解除律师委托关系是不是他自己的意愿值得怀疑,而新华社的辩护则表明香港民意已经给中国政府造成压力。 星期一是中国毒奶粉案受害者家长,维权人士赵连海上诉的最后期限。民间法律维权团体公盟的召集人之一许志永已于星期六把附有赵连海签名的请求上诉的文件寄给法院。熟悉这个案件的许志永对美国之音表示,赵连海的两位律师星期一还是未能见到其当事人,只是收到据说是赵连海亲笔写的一张字条,解除与两位律师之间的委托关系。 *是否赵连海本人意愿值得怀疑* 许志永说,他怀疑这不是赵连海本人的意愿:“我估计只能是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伪造,另一种可能是胁迫,当然胁迫的可能性更大,他不会主动放弃上诉。10号开庭宣判时,赵连海非常愤怒,是坚持要上诉的。随后他就开始绝食,这么多天过去了,我们真的是非常担心他的身体状况,非常担心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意思表示,我们非常怀疑。” 美国之音星期一多次试图与两位律师本人联系,但没有成功。自从上星期五开始,他们的行动自由受到了当局的限制。 *新华社罕见地为一宗刑事案辩护* 新华社香港分社星期天下午发表文章,为赵连海案的判决做辩护。报道说,赵连海的儿子赵鹏瑞因服用“问题奶粉”导致肾结石,经免费治疗后痊愈。有关当局“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将赵鹏瑞列入“轻症患儿”的赔偿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赔偿。 文章援引法院介绍的情况指出,在其后一年的时间,“赵连海在其子已治愈结石的情况下,仍利用这一问题,先后组织、煽动、纠集一些人 …… 采取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 文章还说,赵连海还借其他事由组织、煽动一些人到北京市公安机关门前滋事,导致交通堵塞。 文章表示,法院认为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文章援引刑法第239条认为,寻衅滋事罪最高量刑为5年有期徒刑,法院根据赵连海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了判决。 文章最后披露了赵连海的犯罪前科,说他曾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行政拘留10天,并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北京力图缓和香港的舆论压力* 香港媒体认为,新华社罕见地为一宗刑事案件发表专题文章,目的是为了平息此案在香港引起的强烈反应。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律师维权关注组法律顾问王友金说:“一定是针对香港舆论而来的,因为香港的议论现在不仅包括港人,还包括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左派,这说明中共对这个案件的判决是有错误的,所以才引起左右派共同的强烈反应。” 王友金教授说,新华社的这篇文章针对香港各界的批评,分别从法律和人情等角度详细介绍了案情,指出赵连海在政府为其子治病和赔偿之后还贪心不足,并且更为详尽地描述了赵连海“寻衅滋事”的所谓犯罪事实和后果,尤其还披露了赵连海以前的犯罪前科,希望以此向香港市民,尤其是平时亲中的人士证明,法院对赵连海的判决不仅是公正的,而且还是宽宏大量的。 *专家:香港民怨恐难以平息* 但是王友金教授认为,北京的做法恐怕平息不了香港的民怨:“即使按照新华社现在拿出来的事实,也不能构成赵连海有罪,只能说他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发生了一些滋事事件,应该用治安管理法来处理他,而这是行政的处罚,不是刑事的处罚。赵连海是无罪的。” 香港著名左派人士、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表示,新华社的文章是为法院的错误判决“保驾护航”,是“以新的错误掩盖旧的错误,做法可笑。”他说如果有关当局阻止赵连海提出上诉,他将以个人名义写信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他强调指出,赵连海根本没有犯罪,因此他要写的不是求情信。 *官方对赵连海案定调?* 赵连海的辩护律师李方平表示,新华社的文章表达了“官方对这件事的定调”。但是香港法律专家王友金教授认为,这也许是官方对香港民意的进一步试探,如果民意坚持,那也不排除北京妥协的可能性。 他说:“如果舆论确实再严重一些,我相信中共的今天的统治也比较理智一点了,也比较重视舆论和意见。所以如果反映是正确的,坚持下去,我相信法院会启动二审,做出比较宽松的判决。” 内地的法律维权人士许志永也认为,新华社的文章可能会有影响舆论的意图,但不一定就代表官方的定调。他说目前还不能判断这篇文章对赵连海案最后判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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