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许志永博士自北大毕业以来,一直致力于促进中国的人权进步。他曾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参与揭露了黑砖窑奴工事件等等。 2022年6月22日,是许志永博士因“厦门聚会”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山东省临沭县法院开庭审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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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曙光:布衣终于怒了

我一直对许志永倡导的“非暴力但合作”的理念不敢苟同,我觉得人就是不应该放弃使用暴力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有些人被打是因为自己愿意被打,是因为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才会不断被人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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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走向公民社会:莫之许(004)

作者: 老虎庙  |  评论(0)  | 标签: 转型 , 莫之许 关于公民社会的话题实际中对我是新话题,但并不说明它以前的不存在。只是我们过去所能接受到的是一种被过滤的结果,是一种被修正了的概念。 作为“民”你是被动接受一切责任和义务而活着,因此成为“顺民”,而顺民的出现是相对于专制高压的需要。变被动为主动,以致达到主观的能动性,将是公民意识的质的飞跃的飞跃,而这个飞跃又何其之难!事实上我们一直是在如此艰难地飞跃欲求下做着折腾,这样的历史在中国已有千年,望世界大潮一波一波推前,我们则只能可悲的观望自己这艘沉舟侧畔千帆过,我们还有何能耐心安理得? 编辑《努力走向公民社会》与其说是教育的需要,不如说是自我反省的需要。公民的意识,公民的社会都要有来自“民”之内心的思考,否则我们依然是在步从前的后尘,只有意识到我要开始做一个合格的公民的时候,我们才真的知道了公民独立行使自我约束、自我思考、自我表达的重要。因此《努力走向公民社会》教育不了什么人,而恰恰是要每一个公民前来《努力走向公民社会》的讲台上发表自己对公民认识的观点。做公民首先从自我内心做起。 为了世俗习惯的需要,我们是在以中国当今活跃的且有知名度的一批人来做开路的。我一直在想象请不知名者来这里演讲的可能,哪怕是有悖于我们这里普遍的观点。因此希望联系,您作为公民当然有不受人等区分的开讲权利。 我们将在后面近期推出赵常青、崔卫平、何方、徐友渔的“公民话题”演讲。同时招募任何愿意表述自我公民认识话题的公民,只要您的观点独到,其他不论。 演讲联系:13466717175 / 邮箱:cctvt@263.net 视频地址在这里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65721548.html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老虎庙的最新更新: 努力走向公民社会:李海(003) / 2010-06-10 09:17 / 评论数( 5 ) 单车走万里 进入倒计时 / 2010-06-08 06:44 / 评论数( 9 ) 《努力走向公民社会》第二集:许志永(002) / 2010-06-07 17:31 / 评论数( 7 ) 影画演讲录《努力走向公民社会》首集开播 / 2010-06-05 18:07 / 评论数( 11 ) 在北京:农民龙和稷 / 2010-06-04 12:25 / 评论数(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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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承诺

作者: 许志永  |  评论(18)  | 标签: 民主法治 , 公民 , 承诺 (按:本承诺发起公民是许志永、滕彪、王功权、黎雄兵和李方平,如果您认同并愿意遵守本承诺,请和我联系:xuzhiyong2009@gmail.com) 鉴于民主法治已为本时代国民共识,依法治国已写入宪法作为国家基本方略,而损害法治的特权腐败几乎无处不在;鉴于建设、坚持乃至捍卫法治,改造人治文化扭转社会风气缔造法治信仰需理性公民之浩然担当; 追求法治正义的中国公民,决心共同恪守良知、责任、民主、法治现代公民理念,维护民权民生,推动良法之治,为民有、民治、民享之现代国家,为公义、仁爱、幸福之公民社会,为中华民族法治文明之未来,愿付出辛劳和代价,成为基石和道路。 兹承诺如下: 一、行为忠于内在良知,理解、尊重、关爱他人。 二、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宪法法律正确实施。 三、在生活中以合法方式和仁爱之心维护社会正义,彰显社会正气。 四、在工作岗位上遵守以下职业伦理底线: 作为公务员,勤勉服务公众,不贪污受贿,不公款、公车私用; 作为法官,公正廉洁,忠于法律和良心,不为权势和私利枉法; 作为警察,公正执法,除害安良,不刑讯逼供,不勾结黑社会; 作为检察官,忠于国家法律,不姑息腐败,不枉不纵犯罪; 作为人大代表,为公共利益勇于依法履职,不作表决机器和橡皮图章; 作为共产党员,求真务实,不说假话套话; 作为网络管理人员,勇于维护言论自由,不为腐败者遮掩罪恶; 作为教师,关爱学生,不歧视同学,不传授谎言; 作为医生,关爱病人,不收受红包,不乱开药,不歧视病人; 作为律师,忠于法律,不贿赂法官; 作为会计师,忠于会计准则,不做假帐; 作为编辑和记者,追求真相,不报道谎言; 作为大学生,努力学习,关心社会,考试不作弊,写论文不抄袭; 作为学者,以专业精神探求真理,不阿谀逢迎,不抄袭剽窃; 作为文艺工作者,表达真善美,拒绝潜规则; 作为裁判,独立公正,不吹黑哨; 作为运动员,公平竞赛,不赌球玩假; 作为企业管理者、个体工商业者,诚信经营,不欺诈顾客; 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确保房屋质量,不行贿官员; 作为产业工人,确保产品质量,不偷工减料,不生产假冒伪劣; 作为农民,踏实耕作,不使用激素、催熟剂等有毒有害物质; 作为食品生产者,安全至上,不掺杂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 …… 作为公民,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都要做到公私分明,不贪污腐败,不谋求特权。 五、秉持理性、建设和非暴力原则参与公共事务,改良公共政策,监督公共权力,倡导公民文化,努力推动包括政府部门、政党团体、社会组织在内的中国社会全面进入法治轨道,受到法律约束。 六、愿意为推动法治提供捐助或者一定时间的志愿工作。 七、为有效履行共同承诺,承诺公民达到一定数量经多数承诺公民同意,得共同制定规章制度,设立承诺履行机制;在规章制度和承诺履行机制建立前委托本承诺发起公民协商决定为承诺履行必要的工作,包括对法律制度、公共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推动制度改良;对重大典型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对特权腐败和违法违纪的政府部门、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承诺公民有权知晓、参与承诺发起公民有关承诺履行的工作,有权利对承诺履行状况提出批评建议并得到承诺发起公民的答复。 八、公民自律,相互监督,不得违反本承诺。 九、本承诺的期限为十年,自公民签署本承诺之日起生效;期满后经承诺公民多数决定可以续期。 承诺公民: 承诺日期: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18 个评论 许志永的最新更新: 伊利知道什么是社会责任吗 / 2010-06-08 13:45 / 评论数( 4 ) 三评北坞拆迁自焚事件 / 2010-06-07 10:30 / 评论数( 2 ) 吾爱吾师 / 2010-06-06 14:40 / 评论数( 40 ) 断裂 / 2010-06-04 12:34 / 评论数( 23 ) 和维权有关的常见罪名及辩护 / 2010-05-30 14:23 / 评论数(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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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大型系列影画演讲录《努力走向公民社会》许~志~永(002)

大型系列影画演讲录《努力走向公民社会》就这样运行了,它要定人、定调,然后去录、去做,尤其要剪辑,只有主题是事先定好的,那就是“公民社会”。原发言人的演讲是撒开来谈的,。因此一两个小时的时长司空见惯,但为了网络对空间的限定,为了让理论看起来不那么沉重,因此大幅度剪片。本地的有机会征求意见的尽可能征求演讲者本人意见,外地的就很难十全。   片集还有很多,欢迎大家提些建议,本集就是在意见的基础上做了调整。至于片中的错误,主要是技术方面的,我们将在合集发布和提供其他形式传播介质的时候争取改正。   下面请看第二集:许~志~永   第一集: 张辉 > > > 随机文章: 大型系列影画演讲录《努力走向公民社会》第一集开播 2010-06-05 今日博文《死刑》被和谐 2008-09-01 悲愤声明! 2008-08-02 “专项严打”打得越狠,人民越是担心 2006-07-30 “傻瓜”和“瓜子”究竟在哪里? 2006-07-25 收藏到: Del.ic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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