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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云:比死刑更可怕的是不宽容

就在昨天,编辑邀我写一篇关于药家鑫的文字。实话实说,对于这件事情我并没有太多关注,只知道微博上有不少人在讨论,零零散散看过几眼。一个印象是,场面宏大,群情激愤,大凡反对判处死刑的,都被骂得狗血淋头。   我承认,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具体写作方面,通常只做观念上的陈述,而不涉及具体的案情。若干年前我还写过一篇《杀人不偿命,欠债要还钱》的文章,表明自己因何反对死刑。就在昨晚,为了解药家鑫案,我在微博上简略谈到五点,以求抛砖引玉:   1.铡刀落在自己的脖子上最重,落在别人的脖子上最轻。2.你可能不只在表达一个观点,而且在杀一个人。3.废除死刑不等于废除刑罚。死刑之外,刑罚之威慑仍在。4.比死刑更可怕的是此社会无宽恕、无对生命之敬畏。5.若我被杀,宽恕杀我者,善待他,他的生命里有我余生。   “引玉”不成,引来一堆砖头,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短短半小时,有近500条回复,多半是针对我的人身攻击,“我先杀了你……”云云。更让惊奇的是,几位看似温良的女子,也嚷着要提刀索取公正了。记得在上篇专栏里我特别谈到近百年来的中国社会充满暴力——“无知的军队在黑暗中混战”,虽然我不曾因言论受到直接的人身伤害,但是生活在这个国家,暴戾之气却是随处可见的。   不想纠缠于这种暴戾气氛,随后我删除了相关微博。我喜欢安静,若无讨论的气氛,不如“见坏就收”。而现在,夜深人静,借着这篇文章,有必要对我的上述观点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第一,“铡刀落在自己的脖子上最重,落在别人的脖子上最轻”,这大概算是一句西方谚语了。我引用它的意思是,对于一个人是不是要被判处死刑,应该由法官来定,作为民众,虽然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但是不能过于轻率,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无论自己还是他人生命的重量都是一样的。   由此,才有了第二点——“你可能不只是在表达一个观点,而且是在杀一个人”。先不论药家鑫的结局如何,在中国,审判经常受到来自官方(上级部门的干预)或者民间意见(所谓“民愤极大”)的影响,也不是什么秘密。如今虽已告别了群众运动的年代,但因为“民愤极大”导致犯案者被判死刑的事情亦时有发生。在我印象中,2000年天津曾经发生一起泼硫酸的案件,那位叫刘金凤的女子便是在媒体密集声讨下最后走上法场的。民意一旦主导法庭,代表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就不再是法庭,而是分贝最高的那一部分民意。   第三,“废除死刑不等于废除刑罚。死刑之外,刑罚之威慑仍在”。这句话是想纠正一个错误,即现在很多人倾向于认为杀人犯若不偿命就等于逍遥法外。事实并非如此,对于罪犯而言,终身监禁的活刑,其惩戒作用并不一定比死刑差。至于有人担心有门路的杀人犯两三年就可能出来。若真如此,从逻辑上说最需要改变的当是堵住相关司法漏洞,而非让原本可以不死的人继续去死。   第四,“比死刑更可怕的是此社会无宽恕、无对生命之敬畏。”这个判断来自我多年所得的经验与判断,相信这也是许多人的共识。举例说,2005年11月9日,艾绪强在王府井开车撞人致多人死亡,此为社会之大不幸;而在庭审过程中,部分受害者家属希望分割艾绪强可卖的器官以求赔偿,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幸?   第五,“若我被杀,请宽恕杀我者,善待他,他的生命里有我余生。”我承认,我很犹豫是不是要写下这段话,它是一份简单的个人告白,但并不止于此。我有一个朴素的愿望,希望这个社会不要永远生活在“我要报仇”的回声里。而我能有此觉悟,其一自然是因为了解宽恕的意义与价值;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十年前听说了那个震惊中国社会的德国故事:   2000年4月1日深夜,来自江苏北部沭阳县的四个失业青年潜入南京一栋别墅行窃,被发现后,他们持刀杀害了屋主德国人普方(时任中德合资扬州亚星——奔驰公司外方副总经理)及其妻子、儿子和女儿。据查,盗窃的行动被普方一家查觉,因为言语不通,惊惧之中,他们选择了杀人灭口,即所谓“激情杀人”。四人随即被捕并被法院判处死刑。   让许多中国人意想不到的是,案发后普方的母亲专程从德国赶到南京,在了解了相关案情后,老人竟然写信给地方法院,表示不希望判四位年轻人死刑。不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后还是驳回了4名被告的上诉,拒绝了受害者家属的求情,维持死刑的判决。故事并未因此结束,同年11月,在南京居住的一些德国人及其他外国侨民设立了纪念普方一家的协会,自此致力于改变江苏贫困地区儿童的生活状况。   为什么要在一具尸体上寻求不可能完成的公正?读到这样的故事,您也许渐渐能理解我所说的“他的生命里有我余生”了。宽恕可以在仇人的身上拓展你的生命,而同态复仇却可能终结一切。有罪者如果能够真诚地悔过他对另一个人的杀害,他会尽量去弥补他的过失,去帮助受害者完成生前未完成的事情。一个人被杀,国家再杀杀人犯,实际上连续做了两次减法。死者及其家人除了捍卫“杀人偿命”的古训,满足了大众“嗜血的正义”,究竟又得到了什么?   以上是我大致的一点想法。只是简单地表达了一下自己的观点,竟然被许多网友喊打喊杀,“先扎你8刀”,让我再次看到“民愤极大”的内涵。谢天谢地,好在只是在网络上。如果是在一个广场上,面对这群人,我是不是要成为“人民公敌”了呢?   这个社会会好吗?此时,我最想说的是,比死刑更可怕的是无所不在的戾气与不宽容。它们随时可能暴雨成灾。   没有谁不惋惜张妙的惨死,没有人不痛恨药家鑫的残忍。在此,我更无意为药家鑫的恶行辩护。然而,面对这个社会随时可见的“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我首先想到的是图图大主教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如果你了解当年的南非是如何终于走向和解,如何避免冤冤相报,就知道对于一个身处转型期的国家而言,在面向一个可期的未来时,在日常的辩论中培育宽恕与和解的精神将是何等重要。 —————————– 答熊培云:比不宽容更可怕的是不公正 就在今天早上,我在猫眼上看到一篇熊培云谈药家鑫案的文字。实话实说,对于熊老师洋洋洒洒的漂亮文字,我未敢苟同。我没有不承认先生你不是一个胸怀普世价值的人文关怀者。你也曾谈到“没有谁不惋惜张妙的惨死,没有人不痛恨药家鑫的残忍”,甚至阐明自己的文字并非为药家鑫辩护。但面对“极大的民愤”“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你质疑了、止步了,这可能也与你自己所说“对此案并没有太多关注,只是知道微博上对此讨论热烈”所致,于是你劝诫群情激愤的国人:比死刑更可怕的是不宽容。而我所先看到的,却是第一位留言者的寥寥几笔:比不宽容更可怕的是不公正。这也恰恰是我个人的观点,于是便拿来做了此文的标题。切莫见怪。 我承认,打倒一篇文章有时需要一篇文章或者万千著作,有时也只需要简单的几个字。很不凑巧的是,你的千字文章倒下的情况属于后一种,因为它在这十二个方块字面前不堪一击。这并非我妄言,若把你的那篇劝诫文章和这同一句式的十二个字并列排放,四两拨千斤之意味便油然而出了。你在微博上留下五点箴言,面对回复当中的群起攻之便觉充满暴戾之气,心有不满便快意删除。于是开始感叹近百年来的中国社会充满暴力,生活在这个国家,暴戾之气却是随处可见的。 国人暴戾,是当下实情,网上网下,言语不合便拳头说话这是常有发生的。暴戾绝非所有人的最终解决办法,此点我表示赞同,我也希望能够主张宽容,可是现实当中往往出现的情况是:暴戾成了所有人到最后唯一可选的解决办法,这是别无选择。事出有因,因为选择暴戾来充当火把的办法是遭遇了几乎难以翻身的不公正。 先生提到五点,那么我也提出五点,来借着这篇文章谈谈先生到底在哪里止了步,又在哪里绕了弯。我敢保证,我绝不饱含热烈激昂的忿忿情绪。此时此刻,我很安静,安静到即使发表了什么不合逻辑的言论遭人拍砖也不会就此删去。 第一,药家鑫案跟废除死刑不可混为一谈,根本就是两个概念。熊老师坦言自己是个死刑废除者,我不敢保证大多数人是否都有暴力倾向,但我绝对健康,包括身体还有心智。药家鑫先撞后杀,手段恶劣,罪行已不需要太多证据来证实。根据现有刑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不为过。但辩方律师抛出“激情杀人 ”之说,央视专家当众“奶孩子”的场面,以及现场居然召集400名药家鑫同学联名签署免死提案这一系列事实,你不能否认是一起有组织、有目的、有策划的群体行为,根本在于为药家鑫保住一条命。于是才有了部分律师所说“药家鑫案是废除死刑的最好范本”的说法。没错,废除死刑需要一个典型个案,但很可惜,药家鑫案不是。所以,不要混为一谈。 第二,于是以上所说又可以反驳熊老师的第二个观点,你也明白,如你文中所述“在中国,审判经常受到来自官方(上级部门的干预)或者民间意见(所谓“民愤极大”)的影响,也不是什么秘密”。可是,试问一下,最近几年在官方与民间博弈的社会事件中,大部分又是谁笑到了最后呢?官方握权,资源丰富,民间有嘴,口水横流。官方的平台不让民间说话、官方的专家不说民间的话、官方的指令违背民间的意愿,难道这些都是可以凭借民间的几百几千张嘴去改变的?目前看来,此举很难,因为死者张妙的老公张显和他两岁的孩子还没有真正上过中央电视台。谁在更有力地影响案件走向,不言自明。 第三,中国老百姓有自己的传统认知,也有自己的传统价值观,不是一朝一夕便能通过一个案件就能改变的,这需要时间。对于他们的这点“难以宽容”作为一个观念超前者你可以批评,但更多的需要理解。何况这也并非是他们自己希望的样子。“社会没有宽恕,对生命无以敬畏”这是比死刑更恐怖的景象,我承认,但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上行下效,平头百姓是随意可以被捏造的泥人,真正的大手不属于他们。该问问,是谁先放弃了宽恕,是谁先对生命进行了亵渎?这在每个人心里是有标准答案的。再问问为什么?我给个参考答案,是因为逐渐拉大的差距导致的不公正,是不公正先灭了宽恕,先灭了对生命的敬畏。这是源头。 第四,熊老师为了阐明“若我被杀,请宽恕杀我者,善待他,他的生命里有我余生”这样一句令他颤颤巍巍写下的话,举出了11年前南京德国奔驰外方副总经理一家被四个中国小伙子灭口的案件。法院判处死刑,但被害者母亲从德国远道而来要求宽恕四名待执行的死刑犯。虽然并未成功,但也仍然得到了熊老师的大加赞赏,并感言“宽恕可以在仇人的身上拓展你的生命,而同态复仇却可能终结一切”。当然,也请看清楚,是被害人的母亲要求大赦四人,她是绝对有资格的;然而在法庭上当所有希望保住药家鑫性命的人将他曾经获得的荣誉交给张妙的丈夫张显手中时,这个男人说:“我不看这些,这些都是垃圾,我只要求判他死刑。”如果在判处药家鑫死刑的判罚上我们没资格,那么在要求被害人家属宽恕药家鑫的事情上,你也没有资格。 第五,说点不正经的吧,对于我们广大比较听话的人民群众,起码对于政府,他们已经够宽容的了。他们的地被征收了,他们的房子被拆了,他们的墓地涨价并且开始要交续墓费了,他们的饭菜里又多了一些不正常的东西,他们的车子又因为油价不得不抛锚了,他们的子女被潜规则了,他们孩子的学校在地震中塌陷了……诸如此类,他们也只是不停地抱怨,不停地上访,不停地向祥林嫂一样重复再重复做一些不可能改变的事情。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寄希望于政府当中有人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他们甚至可以为此集体下跪,丧失尊严,也没有做出过激的举动。正如早上我一个同学对我所说:你要理解和宽容我们的政府,我们跟别的国家不一样,已经够好了。对他的话,我不做评价,但对我们的普通百姓,他们已经够宽容了。正如韩寒之前博文所说一句:像我这么好,你去哪里找哇。所以,切妄谈我们的社会缺少一些必要或者不必要的宽容。 以上也大致是我的想法,很简单,还是那十二个字:比不宽容更可怕的是不公正。简单说来,社会公正是社会宽容度的鱼缸,鱼缸不存在,基本上养不了鱼。你首先想到的是图图大主教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但在中国,也请在前面加上“没有公正也就没有宽恕”。熊老师是南开一学者,我只是屁大一草民,不知上面的话,会不会也只如一屁响而已? 即便如此,也愿此屁臭气熏天。 相关日志 2011/04/02 — 药家鑫案:央视的采访报道能否助其免除一死? (0) 2011/04/01 — 李承鹏: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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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请发改委对油价超出历史高点给以解释

发改委终于上调成品油价了,汽柴油每吨分别上调500元和400元,提价后的93号汽油已接近每升8元,这是发改委年内第二次上调成品油价。   对于此次调价,发改委给出了三个理由:一是近期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纽约市场已达到每吨108元的近三年新高;二是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和引导作用,鼓励企业节约用油;三是有利于缓解成品油市场的供求短缺,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单纯从解释本身来看,这三条理由都有道理。但我想问的是,发改委能否给我们解释清楚为什么中国当前的汽油价格高过美国,更高过燃油税改革前的2008年国际原油处于历史高点时的汽油价格?如果发改委解释不清楚这一点,或者解释不能说服人们,对不起,它对上调油价的所有辩解统统都站不脚。   我不反对上调油价,按照现在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也的确应该上调,而且上调的幅度比现在还大,然而,调价必须合情合理,有说服力,必须考虑到通货膨胀背景下多数百姓的价格承受力,不能仅仅从石油企业的利益出发。但现在的上调油价,发改委完全是反着来,为了照顾两大油企的利益而置多数民众的利益于不顾,从网上的骂声一片足见发改委是多么罔顾民意。   我不是说民意在任何时候就一定是对的,但在油价问题上,民众的不满并不是瞎胡闹。比较一下就可知人们为什么要愤怒了。2008年年中,当国际原油价格创下147每元的历史高点时,国内93号的汽油价格也就在每升6.1元左右,即使加上1260元的养路费,也不过7.2元左右,而现在国际原油价格离历史高点还有近40元,93号的汽油价格达到7.8元,照这个速度涨下去,届时还不超过每升10元,比2008年最高点高出一半?另外,今年以来的国内油价也超过美国。但中国目前的人均GDP也就是人家的1/10,即便考虑有车族基本属于国内的中上收入水平,这个价格也还是太贵。   高油价的后果其实还不在于使得很多人买得起车养不起车,大不了减少开车的次数,更严重的是会导致恶性通胀,因为油价是基础性产品,油价的上涨必然会通过价格的传导机制扩散到所有的商品,尤其是农产品。现代农业是高耗能产业,从生产、加工到运输,要消耗很多石油。这必然会催高农产品价格。因此,一旦物价因油而涨,深受其害的首推穷人。尽管国家为此给穷人及相关受影响较大行业增加了补贴,但根本不足以抵挡高物价而来的损失。   发改委似乎还有一条理由,即按照改革后新的成品油调价机制,当在22个工作日国际原油价格调整幅度超过4%时,就应该调整国内油价。如果不调价,则是对市场和规则的不尊重。但这也没说服力,首先,对这个新的成品油调价机制,从它产生以来,人们就颇多非议,认为它远非完善,需要改正,而且据说也正在修改。退一步而言,即使严格按照规矩办,在新的成品油调价机制中,也还有一个规定,即当国际油价达到每捅80美元时,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各方面的情况,综合权衡,也就是说,不是达到4%,就非得上调油价不可。为什么不按此规定实行?   就转变中国的发展方式而言,长远来看,资源和能源的价格的确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有一个大提高,但是,涨价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不等于马上就要涨,它必须考虑到价改的后果,如是否会引发严重通胀?是否对弱势群体和微观经济主体会带来较大不利影响?还要考虑资源市场本身的竞争状况,否则,贸然涨价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问题。然而,我们看到,自2009年燃油税改革和新的成品由定价机制出台后,国内油价涨多跌少,尽管这有着国际油价总体上涨的因素,但根本还是为了石油公司的利益而置民生和社会利益于不顾。事实上,发改委的第三条理由一不小心就泄露出了过去市场上经常发生的“油荒”现象乃是两大垄断油企故意为之,目的是逼政府提价。在两大垄断油企的“要挟”和游说面前,发改委全面“投降”,已经沦为它们的帮手。   为什么这样说?两大油企不是私企,虽然也要讲究利润,但不能唯利润至上,因为国民需要国企,不是要它们为自己找麻烦,而是排忧解难的。也就是说,当国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冲突时,前者应该也必须让位于后者,否则,国家为什么要给予它们垄断地位?何况,这些年两大油企通过垄断攫起了巨额利润,少涨几次价根本无撼其发展。但由于两大油企垄断了关键的资源和能源供应,作为一个事实上具有“企业”和“基础产品供应者”“双重人格”的资源垄断企业,只要政府监管不严,它们就会根据不同的市场形势频繁地切换角色,用“纯粹趋利的市场行为”为自己谋取利益。例如,当资源能源价格高涨时,利用“企业”身份鼓吹市场化;当资源能源价格下降或遇到竞争时,拿出“基础产品供应者”的身份不再追求市场化,双面通吃。而基于信息劣势,价格主管部门并不一定清楚它们真实的财务状况。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深入推进的重点领域改革时,指出资源能源价格改革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承受能力。因为在现实中,此类价格改革最容易破坏民众的幸福感,让人们对未来倍觉担忧。但至少在成品油价方面,发改委没有遵循这一原则行事,一再挑衅民众脆弱的承受力。所以,民间把发改委叫做涨价委一点没错。   如开头所说,油价并非不能调,但前提是,必须打破两大石油企业对市场的垄断。如果能源价格改革只解除对油价的行政管制,而又关上市场竞争的大门,那么,这些本身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就会倾向于强化其特殊利益,攫取大部分甚至全部价改的收益,导致民众不得不为其高价格买单。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所以,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发改委对成品油的涨价行为。   邓聿文为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 相关日志 2011/04/07 — 一周两会商 发改委批评白酒行业涨价风 (0) 2011/04/06 — 叶檀:中国重回行政定价时代? (0) 2011/03/29 — 叶檀:日化巨头涨价:谁之过? (0) 2010/10/10 — 牛刀:房价没有降水电汽价格不能涨 (0) 2011/04/01 — 发改委悍然蛮横干涉市场充分竞争的日化、食品行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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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中国墓地:最后的权利?

在周二的清明节,当数以百万计的中国人去墓地祭扫时,不少人心里多了一份担忧:他们故去的亲人还能在最后的安息地停留多久。 上周有传言称,根据1998年的一项政府规定,墓地的合法拥有权将在20年后到期。这则传言在互联网评论网站上引发了热议。中国民政部周一表示,墓地的租赁期现在一般为50年到70年。但在这片极其敬重已故先人的土地上,这也许还不够。 据《中国日报》(China Daily)报道,民政部的法规仅仅规定了墓地管理的“原则”——在实践中,不同的城市与省份有不同的规定,其中上海的租赁期限最长(为70年)。 在墓地租金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而不断上涨之际,许多家庭都在担忧,已故的亲人能安息多久——以及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在北京,墓地租金已涨至每月100元人民币——在一个月平均工资约为4000元人民币的城市中,这个数目相当可观。 中国殡葬协会(China Funeral Association)的乔宽元告诉《中国日报》,随着社会的变化,20年的期限理应延长。“这个墓穴的使用年限是十几年前定出来的,那时候的人们平均代际年龄还是20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还有计划生育的实施,许多家庭的代际年龄都拉长了。”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最近告诉新华社,墓地管理费应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他指出,买方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深圳的办公室职员李晶(音译)告诉中国日报:“活着时,我花数百万元买的房子能使用70年。但我死了后,我的坟墓仅能使用20年。这简直无法容忍。” 对于注重传统的中国人而言,对死者的尊重不是以十年,而是以百年来衡量的。在另外一则故事中,《中国日报》报道称,一些氏族正在整修共产党革命后被弃用的家族祠堂。一些祠堂已有600年的历史。那可是很多个20年。 相关日志 暂无相关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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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中央日报:与切尔诺贝利核电事故时截然相反的日本

朴素莹 驻东京记者 | 2011.04.07 08:14 在1986年5月初的某下雨天,随父亲工作调动去日本、正在当地上高中的笔者与往常一样,撑着雨伞去上学。但是同一个小区里去上学的小学生们就像事先约定好了似的,都穿着雨靴和有帽子的雨衣,有几个孩子甚至戴上了口罩。经过了解得知,这是因为4月26日发生的苏联切尔诺贝利(Chernoby)核电站爆炸事故。家有年幼子女的家长们在几天前就说“马上就要下携带放射性物质的雨了”,准备好了雨具。记得当时笔者心里还在想“看世界地图,从离得那么远的苏联飞来的放射物质会对日本产生什么影响呢?”,但是看到落在手上的雨水还是有些不放心,用校服裙擦了擦手。 营造这种舆论的是当时的日本政府和媒体。日本媒体连日报道与切尔诺贝利事故相关的消息,对有可能对日本列岛产生的影响表示了忧虑。《日本经济新闻》5月1日的社论题目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核电事故和苏联的责任》。社论中提到了对周边国家的影响,谴责称“在距离核电事故现场1000公里远的瑞典也检测出了含量为平时100倍的放射性物质。苏联违背了应该维持核电站安全性的重大义务”。 《朝日新闻》也在同月5日第1版报道称,“经确认,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造成的放射能污染已广泛波及到日本各地”,“从8000公里之外飞来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放射性物质开始污染整个日本列岛”。气象厅不断接到不安市民们的咨询电话,报纸上也接连报道了摄取水、牛奶、蔬菜时应该注意的要点以及管理洗涤衣物的要领。 日本政府指责苏联政府没有公开信息,试图隐瞒真相。同时为了掌握事故状况,日本还迅速向苏联和东欧派遣了2名放射线医疗专家。国会也出面了。众议院全票通过了要求苏联政府迅速公开核电事故信息的决议案,参议院也在科学技术特别委员会上通过了决议案,呼吁“日本政府应该要求苏联迅速提供事故原因和信息”。 在同年5月4日开始在东京举行的为期三天的G8(七国集团+苏联)首脑会议上,通过了《核电事故声明》。声明敦促“所有拥有核电站的国家应履行确保核电安全的国际责任。对于切尔诺贝利事故,没有很好履行责任的苏联政府要即刻提供包括7国集团在内的其他国家要求提供的所有信息”。 26年之后发生了日本东部大地震和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美国ISIS等早就得出了福岛核电事故与切尔诺贝利事故极其相似的分析。在核电站发生了好几次氢爆炸之后,日本政府也一直称“尚未发现放射性物质泄漏”,即使对本国国民都没有公开准确的信息。日本首相菅直人直到萨科齐法国总统访问日本之后,才对两国间的核电合作做出承诺。 为了防止更大的损失,日本在没有通报邻国的情况下,从本月4日开始把被放射性物质污水大量排放到海中。事实上,从核电事故爆发至今,到底有多少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水被排放至大海根本无法得知。笔者很想知道,其间,对于与日本距离最近、因而在最坏的情况下会遭受最严重的放射性污染的韩国,日本政府究竟有多迅速地提供了多少准确的信息。就像切尔诺贝利事故当时八国集团(G8)峰会声明中指出的那样,“无论是哪个国家,考虑到自然灾害在内的所有环境,确保100%的安全”是启用核电站的大前提。虽然切尔诺贝利和日本间的距离约有8000公里,但是韩国和日本之间隔海仅相距1000多公里。 相关日志 2011/04/05 — 日本核泄漏进展:太平洋就是垃圾筒,一万吨核废水随便排,只要说一句”ごめんね”就完事了?不要脸 (0) 2011/04/05 — 宅死:日本网民为看动画片留在辐射区”> 死宅-> 宅死:日本网民为看动画片留在辐射区 (0) 2011/04/05 — 叶千荣: 根据日媒的最新调查综合整理的日本核危机起因全过程内幕 (0) 2011/04/02 —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日本政府的处理核泄漏事件 (0) 2011/04/01 — 西西河:日本核辐射疏散区的生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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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嘉一:暗暗的东京

4月4日晚上,我搭乘全日空航空公司的航班,从北京起飞回到东京。我原本以为,与平时一样,乘客不会很多,飞机不会太拥挤。抑或,乘客应该比平时更稀少,毕竟日本灾后还不到一个月,核危机尚未结束。 结果,我判断错了。航班里的人还满多的,感觉很拥挤,不宽松,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然而,着陆羽田机场后,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是回到了“灾区”。 晚上8时左右,机场里很暗,到处都在停电。当然,该排队的人排队,该领取行李的人领取行李,该看护照的人看护照。人的面孔没有乱,心态没有乱,秩序没有乱。 那天先要直接回家乡伊豆。从机场要换几次车,才能坐上东海道线。我与平时一样拿出手机查了一下路线。手机铁路服务热线告诉我说下一班车“20:07出发”。看了手表,已是20:05。错过一班的话,就要再等上20分钟。我开始全力奔跑。过了查票的地方,周围依然很暗。到了熟悉的电梯区,发现电梯全被停了。这时我看见一个通知:“为了配合东日本灾害,机场里所有电梯都暂停使用”。我赶紧拿着行李跑下去。看看四围,像我一样着急的人很多。东京的夜里依然那么忙碌,国际大都市的节奏依然很快。这一点,与灾害发生前没什么两样。 最终我还是没能赶上那班车,只好等下一班。在后站台站定,看看四围,都很暗。不管是车站牌还是自动售货机,都不再像往常那样发出光芒,后站台附近的超市也关门了,大家都主动配合节电。 上了京急线的电车,还是与平时一样稍显拥挤。到了神奈川县最大的城市川崎,我下车换乘,坐上了东海道线的电车。我很疲倦,就加钱坐上了一等车厢。时间已过了21时,乘客还是非常多,有很多刚刚下班的人。有的喝啤酒,有的聊天,有的玩手机,有的看书,似乎没有人还陷在灾后的悲伤中。与平时一样,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随着车离伊豆越来越近,乘客也越来越少。我下车的时候,空气依然那么新鲜。母亲开车过来接我。见到我后,她说:“嘉一,你回来了,怎么瘦成这样子?”我确实很疲倦。自3月15日从东京回到北京之后,我就一直忙于与地震相关的写作和报道。这三个星期以来,我所有的注意力都在“日本危机”上。 在车上我问母亲:“后来停电等情况怎么样?生活没事吧?”她很随和地说:“没事,偶尔停电一会儿。但不管政府要不要百姓停电,我们都会主动配合的,现在比原来更加节电。除了必须用的电之外,我也不多用。毕竟在灾后的关键时刻,大家都互相体谅一下。”到了家,弟弟在看电视,但没有像往常一样开着灯。我对他说:“你很节电啊。”他回我:“当然,你别说废话。”我打开电脑处理各种杂事,也没有开灯。 第二天中午,我去往东京。东京城表面看起来也与平时一样,大家都在忙碌走路、上班,各忙各的,人情味儿还是相对淡薄。下午两点,我到了靠近涩谷的表参道访问一家公司。楼里很暗,房东不允许里面的各家企业开灯,企业也主动配合。4月初,正是樱花盛开的季节,天气很舒服,本来就不需要开空调,这点对核泄漏危机后必须省电的日本社会来说,是相当幸运的。 开完会已是下午4时。我搭地铁去往东京的办公室。到了地铁站才发现,东京的电梯基本全都暂停,大家都在步行上下楼梯,车站里超过一半的灯关着。上了车,空调没开,但窗都开着,毕竟东京地铁的客流量非常大,人口密度相当高,空气流通很重要。路过“车站书店”,也只开了不到一半的灯,在门口附近看到我的新书摆在那里。“哦,第一次看到呢,位置还蛮好的。”一点点的欣慰让我生出了一些平常心——过好该过的日子,该发生的总会发生。 下午6点半我离开办公室,去往《FM东京》电台做直播,话题是“灾后的的日本与中国”。演播室附近的灯也基本关着,大家都在忙碌的工作着。我在节目中说,“地震海啸发生后,中国民众格外关注日本动态“、尤其是核电站泄漏问题,中国政府也开始进一步审视自己的核计划,媒体也天天报道核辐射对中国大陆的影响,民众也保持警惕的态度”、“我相信,地震反而拉近了中国人与日本人之间心的距离,中国民众也努力去从日本经验中吸取教训,没有盲目指责日本,也没有悲伤看待日本。” 节目结束后,电台老板送我到楼梯时说:“地震发生后,我们24小时滚动播出新闻。电台这样的媒体近年以来走入低谷,根本比不上电视、报纸这些媒体,但大危机的发生让我们所有工作人员再次意识到,电台有电台能做的事情。我们一直在认真思考,能够为灾区的灾民们带来什么样的信息、什么样的音乐、什么样的安抚,声音的温度能走多远。” 我回答说:“您讲的我特别认同。声音的温度,确实很重要,相信无数国民都需要你们温暖的声音。我此刻感觉到我们的百姓都没有乱,大家都在做好该做的,互相配合节电,做出自己一点点贡献,这点令人欣慰。同时我也感觉到,东京好像回到了原始状态,走路也好,关灯也好,人们尽量依靠不用电的方式继续生活。希望在这个过程中,电台能够发挥更加原汁原味的作用。再见。” 过了晚上8点,我离开皇居附近的FT东京办公室,要回到8公里之外的住处。在附近简单吃了点便饭。过了晚上9点,日本地铁基本还在正常运行。但我没有走进地铁站,而是突然很想走回家,不知为什么。我走着,走着,享受着东京暗暗的光景。不管今天如何,明天依然继续。 相关日志 2011/04/06 — 叶千荣:从灾难看日本国民性 (0) 2011/04/05 — 日本核泄漏进展:太平洋就是垃圾筒,一万吨核废水随便排,只要说一句”ごめんね”就完事了?不要脸 (0) 2011/04/05 — 叶千荣: 根据日媒的最新调查综合整理的日本核危机起因全过程内幕 (0) 2011/04/02 — 日本人和日本远没有你想的那么严谨 (0) 2011/04/02 — 萨苏:砸了自己饭碗的中国工程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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