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

黄丽梅:偶遇林昭

看过胡杰的纪录片和许许多多有关林昭的资料之后,我只想到一个人的价值是什么?难道就正如陈伟斯所说「子弹还有一个价钱,而她的生命是一钱不值的 7?」作为一个女性,我看到林昭的恋人甘粹在片中无奈的忆述他申请和林昭结婚被拒的经过,他只幽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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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生涯二十年(上)

按:这是今年六月二日应邀在国际关系学院进行的讲座,感谢同学们将录音整理成文。      夏霖:同学们下午好!来学校跟同学这样交流让我确实很紧张,比我去法庭开庭要紧张很多,请同学们原谅。离开学校有20年的时间了,现在又重新回到学校来和同学们交流,确实像我刚才讲的一样比较紧张。在座的同学们都是80年代末或者90后的人了,我也不知道同学们关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话题。今天主持人给我的题目是“在北京做律师”,我想跟同学们先商量一下,大概2个小时的时间,我把它分成两段,我可能主要讲45分钟或者1个小时,然后留更多的时间跟同学们交流,这样自由交流能够充分一些。      大概想了几个有关律师行业的话题,开始之前我希望先听听大家的意见,希望讲什么。讲律师行业的现状还是讲我自己办案的心得体会,也可以讲一讲给同学们的建议,因为都是法学院的学生嘛,怎么样在法学院里更迅速地形成一套法律人的逻辑思维以及训练体系。我不知道同学们关心哪些问题。刚才你们法学社唐同学和我说,希望我讲一下案例,我不知道讲案例的话,同学们关心哪几种案子,因为我代理的案子有很多,有些是死刑案件,有些是涉及到民生的案子,有一些甚至是政治性的案件,有一些像去年社会关注比较高的邓玉娇的案件,还有前几年杀城管的案件,都是我做的代理。我不知道同学们希望听哪一块?听哪一块我就可以讲那一块。      学生:邓玉娇。      夏霖:就是案子上讲邓玉娇案子。那么我就简单的串起来讲,我大概讲一个小时左右。      从哪里说起呢?同学们经过了在法学院的学习,应该对中国的律师制度有所了解,但我想再用简单的几句话把中国律师行业的现状跟大家做一个背景的介绍。中国的律师制度,中国的古代是没有这个律师制度的,都是一些讼师或者说那种绍兴师爷,充当了一些现代律师的功能。清末沈家本、伍廷芳修律,从日本介绍进来了一套法律制度,因为日本的法律制度完全拷贝德国,他们就引进了大陆法系的一套制度。但是从专制统治者的角度来讲,他最希望引进的就是一套纠问式的法庭审理制度,这就跟我们以前古代的县官或者州府老爷坐堂,能够衔接起来。对抗式这样一种诉讼制度,当时考虑就放弃了,专制统治者不会喜欢对抗式。      当时沈家本修律,从日本拷贝过来的时候,就没有拷贝一套完整的律师限制公权力的制度,只考虑注重法庭、法官或者县太爷纠问式的一套程序,把它完整的拷贝过来。结果就导致了在清末修律的时候,是1902年,当时沈家本是清朝的一个翰林,伍廷芳是中国第一个获得英国bar律师资格的,伍廷芳是一个新加坡的华人。他在英国留学,,后来回国。当时伍廷芳反对,这就代表着第一次,英美法的对抗式的审判制度跟大陆法发生的冲突。在清末朝廷的力量很小,伍廷芳后来投奔到南方的革命党,投奔到孙大炮这一批人。      辛亥以后南北和谈,伍廷芳还是作为南方的谈判代表,大家需要关注一些,大家可能都学过一些法制史,但是我请大家特别留意一下伍廷芳。伍廷芳的命运就代表着第一代法律人在中国专制传统非常深厚背景下的经历,他从英国获得律师资格以后,他在中国做的种种法制改良的努力,以及他为何后来投奔“孙大炮”,成为辛亥以后代表南方跟袁世凯签订和谈协议,他作为南方代表签的字,这是伍廷芳。如果大家以后能够注意到这样一个人的话,对中国的法制史理解会更深一些。      清末修律以后,在1908年颁布的一个《律师暂行章程》,后来没有来得及施行,辛亥的炮声一响,枪炮一响肯定法律无声,不用说律师制度了,什么东西都已经砸碎了。直到1912年袁世凯政府颁布了《律师暂行章程》。在北洋时期的时候,很多从日本回来的留学生,他们引进了一套律师制度,而且在上海、浙江、南京他们都有自己的律师公会,纷纷组建了律师公会。当时中国第一代律师,他们出现在社会面前完全不同于以前大家理解的绍兴师爷或者是状师,完全不一样了。这个是我们中国第一代律师制度创立的黄金时期,就是在北洋时期。      北洋时期曾经发生过一些影响性很大的案件,比如宋教仁被刺杀,当时的上海法院还发出传票,传召当时的国务院总理赵秉钧出庭,这是上海的地方法院,同学们想一想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地方法院传召现任总理出庭。赵秉钧后来在舆论的压力下自杀身亡,当然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袁世凯把他毒死的,当然这个跟我们的话题无关。我想说什么呢?北洋时期是前100年中国法律史上,组建了一套独立的司法,司法的独立性程度以及法官的专业水平,还有对抗的诉讼体制最完整的时期,就是从1911年到1927年北洋时期,是前一代法律人最黄金的一段时期。无论是律师制度还是诉讼制度,以及法律对地方生态的影响,都是一个最完整的时期,那确实是一代黄金时期。      当时的法官,理性的程度是最高的,所有的法官不得加入任何党派。当时政治上是两大党:一个是国民党,一个是梁启超的进步党。法官是居中裁判的,他是一个中立的裁判,任何做法官的人经过司法考查,做上法官的人都必须要放弃他原来的政党立场,你不能够预设政治立场。因此,在司法的中立程度上北洋时期是最好的时期。到了1927年国民党北伐,国民党完成北伐以后,把司法这一块完全用党化的这套理论,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这一套东西完全污染了司法独立。这个传统到1949年被共产党发挥得更加极致。      所以我们现在讲司法不独立,党控司法,以一个政党的意志来控制司法,让法院不能够进行居中裁判,现在的人攻击的话就攻击到1949年以后,是在共产党取得天下以后。实际上我们应该放在国民党身上,就是1928年以后他们用党化天下的方式在控制司法,就把北洋时期刚刚进行草创,使得学习德国一套完整的大陆法系制度建构的努力就化为乌有,从国民党时代开始,而不是始之共产党。      到现在大家都很清楚,我们现在这种司法现状跟我们经济比较落后了许多,以前司法不独立的状况直到现在还没有真正的完全独立。现在的法院、法官,有些地方法院就是一个地方的法院,你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政府机关,很多法官也很无奈。像我们办的案子当中可以看到一些判决书,法院的院长出来一份,盖着法院印章的判决书出去以后,上面打招呼,或者是政法委书记或者是县一级的党委书记,他们可以公然把法官叫到党委去,一把把判决书撕掉,“哪能这么判,你重新去写”。这是我亲身碰到过的。法院不独立的话,就完全失去了组建这一套中立仲裁程序的意义。如果说嫌程序麻烦的话,还不如恢复到我们古代中国的传统,我们古代中华的话至少还有一个中华法系,虽然说民刑不分,有很多问题。当时法官就是一个县太老爷,他是一个县官同时他监任法官,他不能够推诿,不能说这个案子今天来到,县老爷推了,我不受理,没有这种事,他必须受理,你去击鼓鸣冤,他必须要开堂受理,公开审理。虽然说他先要打板子,但是他至少受理。不像现在我们一些案子,你要去立案,老百姓碰到很多民生的案子,经常连案子都立不起来。司法现状如此,这个司法是非常危险的。      比如说前几年最高法院可以发文,《通知》说什么呢?涉及到老百姓拆迁的案子法院一律不受理,或者涉及到证券公司二级市场上交易问题,法院也一律不受理;凡是碰到一些敏感、复杂,或者说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法院就得听从党委的指示,不能够受理类似的案件。前两年电影局禁了汤唯,还有《苹果》这部电影。当时《苹果》被电影局禁了,他甚至都没有发一个明确的处罚通知,就是发一个短信,告知导演你这个影片被禁了,不得在市场上进行放映。这个案子我们认为就是一个简单的个案,那我就去北京中院要求立案,电影局对我这是一个行政处罚吧,那么我们不服这个行政处罚,我可以去提一个行政诉讼,法院是没有理由拒绝受理的。法院收了状纸以后,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7天的时间必须要告知我是否立案,但是实际上法院他们转头就跟电影局协商,电影局说我们从来没有碰到过告电影局的,电影局是不能够成为被告的,那样到法庭上很丢脸,他们心目中成为被告是很丢脸的事情。      我想起来了是范冰冰演的电影《苹果》,后来汤唯又被禁,我们所做的法律诉讼上的努力,因为法院不立案,从一开始你就进入不了法律程序。因此,希望通过法制的努力改善一些冲突性很大的社会事件受到很大的限制,如果你进入不了程序的话,法院的功能就很少了,它就只是一个行政部门或者说它是行政部门的附庸,这就是中国司法的现状。      我1992年开始做律师,大学毕业之后就开始做律师。从1993年开始,邓小平南巡之后才允许律师3个人可以合伙成立一个合伙所,1992年以前的律师,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那些所谓的律师都是官办律师,都是属于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我毕业之后,我们当时的分配制度还是政府包分配,我当时毕业分到了公安局,我有点讨厌做警察,后来就去做了律师。到1994年,推行司法制度改革,就是允许律师成立合伙律师所,就是3个专职红本律师,就可以自己开一个合伙所。我就跟另外三个同事在贵阳开了这样一个合伙所,现在这个所发展的还是很好,算得上贵州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所,叫辅正所,我是该所原始的合伙人。我的经历先跟同学们交流一下。      那个年代科班出来的学生是很少的,80年代的话法学院不像现在遍地都是,当时司法部的院校有5个,5大政法院校,我是西南政法毕业的。像西南政法、北京政法、华东政法、中南政法、西北政法,这个排名是按照重要性排名的,这是5大政法院校。其他的还有像北大、人大、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这些是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80年代的话也就是这样,但是像政法学校的话,因为培养的目标不一样,很明显这几个学校完全是为公检法培养干部。因此,像我们这种实务上的训练跟综合性大学有所不一样,像我们刑事侦查这一方面课程就很多,比如说法医、痕迹鉴定、布控、预审,当时我们都学。所以毕业了,我就直接分到了公安局。虽然我没去,但是在刑事侦查的训练让我们在后来的律师生涯当中办理一些刑事案件能够更容易的抓住要点。      前两天跟中国政法大学同学们交谈的时候,现在法学院的同学在实务上的训练往往是不够的。实际上法律是一个很世俗的科学,它更多的是一种经验。在学校里面大家能够完成一个什么呢?能够完成一个法理上的积累,就是基本法律素养,形成法律人的一套思维逻辑。你要走上社会以后,更重要的是实践,这种东西需要社会经验的积累,它不一定特指法律上的经验,很多是社会经验的积累。一说同学们都知道,像美国的律师,美国的法律人才培养先有一个本科4年,无论其他什么样的学位,拿到一个本科,然后才能够去读法律本科,毕业之后应该在27岁左右,然后你才可以考取司法牌照,考取律师牌照,才开始执业,这样年龄的话就在28岁左右了。这个年龄会对社会有更深的理解。      大陆法系不一样,一般高中生直接进入法学院,读完大学,4年以后就可以考取法官,如果你的成绩很优秀,请同学们注意,这种成绩优秀仅仅指考试成绩的优秀,在实务办理上可能是有一些问题的。这样的学生就可以直接当法官,做了法官,你就可以判断人的生死,确定人的生死,这是很有问题的。你的社会历练不够,你对社会感觉、经验都有问题,人家讲法官,那是决定生死的职业,那是只有上帝才能做到的。西方法律传统讲法官是上帝衣袍里面的跳蚤,只有他最接近正义。你在这个年龄阶段就要去做法官就要去定人生死,我觉得那是有问题的。      因此英美法这样一套制度,他从律师当中选取法官。刚才我介绍了,到了28岁以后做了律师,再经过10年的训练,他才能够去做一个法官,一个优秀的法官,这个时候法官的年龄在37、38岁以上,这样他才能够做一个合格的法官。而我们大陆法系这样一种培养体制,在这个问题会有局限。前几年贺卫方老师提倡司法改革,好不容易把“三合一”放在一起,就是律师跟司法官、检察官合在一起进行考试。在法学院教育方面,在大学里面开设了法律硕士,这个就有点像英美制的法律本科。专业化的司法改革会有效的减缓这一点上的缺陷。      但现在这个司法改革在新一届领导人上来之后,特别是现在最高法院王胜俊上台以后,因为他不是科班出来的,他比以前的肖扬差了许多,肖扬是60年代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的。王胜俊完全就是一个党国人,同学们可以看到他上台以后做了什么?提了一个口号,什么三个至上,什么叫“至上”?完全很搞笑的一个东西,这个逻辑完全讲不通。然后判不判死刑要看人民群众的感受,那你这个还怎么判刑呢?判不判死刑要看人民群众的感受。比如说去年成都的交通肇事,酒后驾车撞死很多人,那就是一个交通肇事嘛,交通肇事就是过失的;如果他是酒后故意高速,就像杭州飙车的一样,可能就涉及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样最多也是一个间接故意。你要看人民群众的感受,他撞死了很多人不判死刑不行嘛。媒体大量报道,在民意的压力之下就判了死刑,好像是二审改判了。      一个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西方法治国家那是戴假发的人,穿上上帝的衣袍定人生死的。这样一个大法官提出一个“要不要判死刑,要看人民群众的感受”,看谁的感受啊?如何统计人民群众的感受啊?完全没有法律逻辑。提出一套完全走回头路的方式,他们推行这些措施是在对90年代以来司法改革的反动。90年代进行的一整套司法体制改良举措,是走在正路上,是向着法治、向着技术化、向着法律职业精英化,以期能够形成一个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在做努力。那么现在的这种非法律出身的官僚,去做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我感觉,现在法学院培养体系恐怕有一定的偏差,刚才我讲了在执业过程当中经验是非常重要的。我还是推崇我的母校西南政法这样一套训练学生方式,第一年通行的进行法理,包括一些程序法的基础知识,最主要的是法理。第二年再进行一些程序法的训练。第三年整整实习一学期,当时我们实习是怎么样做的呢?我们一个班40个同学,这40个同学分成公、检、法、司4个小组,每一个小组若干人。这40个同学到一个县城,当时我们是到江北县,现在是重庆边上的一个区。我们就完全接手公、检、法、司,公、检、法、司原来的这些警察也好,检察官也好,律师也好,他们科室就留下两个带队老师,其他的人全部休假。他们就去度假或者去海边。警察局预审科留两个人,检察官起诉组留两个人,法官也是,就由这些同学完全接手。经过半年的办案训练,你就可以完全熟悉整个司法的流程。      这种经验的学习是你在学院里面怎么样都学不到的。比如说弄一个模拟法庭(我不知道你们法学院有没有),像这种东西不是真刀真枪的。我们这样去做,你完全是进入真正的司法程序。当时我就在警察局,我们5个人,我们5个同学在公安局预审科里面实习,加上2个警察,一共7人,接管这个县整个预审,所有的案子全是你办,效率特别的高。同学经过一个月的磨合以后,上庭全是同学,比如说检察官是我们同班同学,法官也是同学,律师也是同学。通过这方式,你是在办真实的案件。比如说我在看守所负责预审,预审的警察当时有预审制度,就是现在公安局的审查起诉的法制处。1997年改革以后没有了预审制。当时我就在做预审,嫌疑人进来以后,你做笔录,判断他可能构成什么罪,然后把它移送到检察院去。同学们大概知道这些流程吧,法学院学生应该还是知道的。      同学们办案,同学们也获得很好的体验,然后呢?当地的老百姓也觉得很好,这一帮子年轻人不知道哪里来的,办案的效率特高,而且还不收礼,连烟都不收,效率特别高,同学们工作又很努力,效率非常的高,同学们也获得很多的体验。经过这样半年的训练,进行实务上的培训,实战半年时间。大四完成毕业论文,再选择你的专业方向,完成你的积淀。这样的话出去以后很快就能适应,无论你是到公、检、法、司干什么,法律四大职业你完全可以适应接受。我当时就直接分到警察局了,但是我不愿意去做警察,然后我就选择做了律师,因为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      为什么90年代做律师容易些呢?因为当时科班出来的在社会上做律师的人还是比较少,当时一些律师很多都是军转干部或者是司法局招干生什么的。我们当时做律师的时候不像现在,当时科班出来的年轻人,你有一套完整的法律逻辑,你可以很快的脱颖而出,可能现在的话失去了这个条件。当时我一接手,就是贵州的一个商标案件,贵州有一个茅台酒厂大家都知道,茅台酒厂跟另外一个贵州醇酒厂两家因为商标,一个是外观设计,一个是贵州茅台酒商标,双方发生争议,一边起诉你侵犯我的商标权,一边起诉你侵犯我的外观设计。当时的时候,我们刚刚出去就能够接手这样一些知识产权的案件,当时的律师因为他们缺乏这些方面完整的训练,没有学过国际私法,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像这种案子做好以后,你就迅速站稳了脚跟,马上脱颖而出。我在24岁的时候就做了老板,自己作合伙人,然后自己办律所,当时律师所发展的很快。我在26岁的时候我就带了十几个人的律师团队,到1996年以后我们就转向,主要是为了赚钱,就做了很多非诉的案件,当时的工厂改制、股份制改造,公司改制以后,原来是工厂制,把它组建成现代企业制度,把它变成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把他们改制上市,或者原来那些军工企业改制转型,我参与了很多。来了北京以后,可能是因为媒体的报道,大家都以为我是一个刑辨律师。实际上我在非诉讼方面,我在贵州是做了很多的,算得上是做非诉的好手。当然你说刑事辩护的话,那是一个律师的看家功夫了。      就像刚才我跟同学们介绍的一样,因为我们当时在西南政法接受的一套完整的实务训练,所以后来无论做什么,你上手很快。90年代底,2000年左右,生活状态完全有点游戏人生,玩世不恭,整天的生活状态就是吃喝玩赌了。到2000年左右,当时我30岁了,我觉得人生好象不能够这样混,也找不到方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2001年我就跑到北大来读书,还希望深化一下自己理论的积淀。这两年我琢磨,因为现在大家觉得法学界大家的话都是政法院校毕业的很多。法学界还有一个说法叫做“西南半天下”,为什么呢?当时他有一个传统,在抗战时期,他是国民党时候的中央法政大学,跟一个私立的朝阳大学,当时有一个说法北朝阳,南东吴。抗战的时候这些学校就迁到了重庆,这帮法学家在1949年以后,共产党接管重庆以后,他们完整的留了下来。无论是英美法的,还是大陆法的,这一帮法学家的基业留存了下来。到60年代期间砸烂公检法,他们虽然去劳动改造,学校停办,但是他们仍然集中在一起劳动改造。1978年西南政法复校,他们就回到学校里面,就马上开始培养下一代的法学人才。      现在同学们可能知道法学界的大家,像贺卫方、许章润、王人博、梁治平,都是在这个年代出来的。当时一届招500人,这种训练方式能够让人迅速成长,就是这种偏重于实务性的训练,能够让人迅速成长。跟这种综合性大学,当年像北大、人大,他们完全是苏联的那一套,虽然也叫法学院,也叫法律系,实际上就是政治系,讲的多是苏联这一套维辛斯基法学,基本上就是一个政治,法学方面的积淀是比较少的,到后来才有一些变化。因此,在我看的话,五大政法院校跟当时综合性大学培养的人才,他们的差别在哪里呢?有一个不恰当的比喻,不知道合适不合适,《笑傲江湖》华山派一个叫气宗,一个叫剑宗,不知道同学们看过《笑傲江湖》没有。五大政法院校有点像剑宗,容易速成,综合性大学像北大、人大、吉林大学他们有点像气宗,不知道这个比喻合适不合适,这是我自己的一种感觉。就是实务的训练容易速成,如果说再加上自己的一种天资或者经验的积累,再加上五大政法院校人多势众,在法学界更容易出头。      我自己的律师历程,在贵州的时候觉得人生没有方向了,就到北大来念书,又在北大交友不慎,碰上贺卫方、陈瑞华这些人,受到他们一些鼓舞,你现在不是找不到方向吗?你们80年代的大学生,你们是受国家培养,是老百姓养活的,不像现在的大学生自己掏钱交学费,我们当时是国家全免学费的,甚至每个月要发39块钱的生活费,30块钱伙食费足够了,9块钱还可以买点香烟抽,当时39块钱是很管钱的。受他们的影响,应该要用自己实务的经验,做一些回馈社会的公益案件。我在北大读完书以后,04年就把律师档案转到了北京,跟北京的几个同学合伙。曾经还专门开办了一个法律援助的律所,跟全国律协人权委员会合作,成立了一个所,义派律师事务所,我作了第一届主任。这个所赚钱的都不做,用全部精力来做法律援助案件,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用我们的一些经验做一些社会公益案件,做一些影响性诉讼,。通过这些案子慢慢之于中国社会,从一个权力高度专制的社会向法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我们认为通过法治进步可能能改良中国社会。      03年孙志刚事件,这样一个典型案件推动了臭名昭著的收容制度的废止。受此案件的影响,我们希望用一些典型性的案件做一些社会改良的工作,通过法律来化解一些社会戾气,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现在这种官民冲突的现象已经非常严重了,社会冲突矛盾非常大。底层百姓的不满,同学们可能在学校里面感受不到。就在昨天,昨天发生的案子湖南枪杀法官大家可能都知道了,已有媒体报道,很有可能就是因为司法不公正引发的暴力事件。中国老百姓是很善良的,不会因为一个简单的事情对法官具有这么大的仇恨,他动用了枪支。      07年甘肃还有一个案子,法院年终开总结会议,有一个受了冤案的老百姓,抱着一个炸药包,因为冬天开年度总结会议,他就穿上棉大衣,冲到法院会议室,当场引爆。现在这种方式的话,社会冲突已经到了很重的地步,一般的官员思维,冲突越大,施加管制就越大,要维持稳定,他通常的思路就是暴力镇压,用各种非常手段来维稳。这种思维方式,我们法律人认为是不利于化解社会戾气的。法律最终是要解决公平正义的问题。如果说维护稳定,你不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去着手,仅仅用暴力或者各种非常手段来维持的话,这样的稳定只是一个短期的稳定。      我昨天留意了一下法官被杀后网络上的一些评论,你可以看到满眼戾气,暴力的张扬,大家在歌颂杀手。我相信网民还是知识分子,能够上网,能够打字,能够到网络上发言,基本上还算不是特别底层的人。但是你可以看到满网络的评论都是一片欢呼声。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冲突已经到了很厉害的程度,我真的很担心。我们在寻求做一些法治的改良,能够提高我们人权进步的幅度,我们想通过做一些影响性案件对这个社会有所贡献。      这种方式我到目前仍然认为是一个消除社会冲突,化解社会危机的有效方式。像高压锅一样,需要得到一些释放。你必须要最终解决公平正义的问题,才能够真正达到一个稳定性的社会结构。      邓玉娇案件以后,我回到北京,《纽约时报》北京社长他来采访我,我们就谈到了,因为他也是哈佛法学院的一个学生,在美国也做过律师,他有法律背景,于是是他来采访我。我们就深层次谈到了这个问题,一个政治事件,在美国任何一个政治事件最终会变成一个法律问题,在法庭上得到解决,法庭上的解决毕竟是一个文明的解决方式,不能把任何问题变成一个暴力的方式来解决。中国几千年的治乱循环都是一个更强的暴力打倒一个暴力,完成一个循环以后,几百年又来一次,又来一次,这个社会是没有进步的,还在原点上打转,没有社会进步。整个社会积累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在暴力活动当中又化为乌有。      法治化的努力可以使得任何一个危险的问题都化为一个法律问题解决,他可以去寻找律师,他可以寻求一个法律救济途径,让他的情绪得到一个缓解,他可以实现他心目中的正义。律师总是诉诸于法律,他不会说“走,兄弟们上梁山”,他不会说这个话,他总是在体制内解决这些问题。这种改良方式点点滴滴,当然他会不爽。但是对于解决问题来说,就像温水煮青蛙,是一种缓慢的效应,但是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法治化的努力对于化解社会冲突,化解社会戾气,化解社会对立情绪是很有效的。      但是很遗憾的是,我们有关当局恐怕看不到这一点,他们习惯于专制的思维,他们习惯于每逢出现什么问题他一定进行强力的打压。比方说上访,北京上访的群众很多,80%都可能是一些冤假错案。你不去及时的解决这些案件,每一个地方发生上访,昨天还有一起事件是一个上访的老百姓,东北的,他来上访,县里面为维持官员的考评,就派人到北京劫访,派人把这些人采用各种方式绑架回去,结果昨天那个女的在火车上连续捅伤9个人,昨天早上发生的事情。本来这个案子有具体的对象,最多是一个判决不公平,她的情绪有具体的指向。那么官员采取这种方式来对待他们的时候,她就把这股情绪变成对整个社会的仇恨,因此她就不加区别在火车车厢上捅伤他人。前一段时间杀幼儿园的孩子的案件,这些都是说明我们现在社会冲突已经到了非得解决不可的地步,如果再不加以进行化解,而仅仅采取强力镇压的形式,这个后果我真的不敢预言。      我们还是回到律师制度上来。同学们在实务当中,我觉得现在谈实务的话为时过早,学校里面的教育,同学们应该在大一、大二完成基本法理的训练,适当的把程序法要精读,实体法就是泛读了,因为现在都是电脑操作。实体法了解一些法理,学会这套法律思维方式。最重要的是程序,然后法理通了,再多了解一些其他社会科学的知识,比如说经济、中文、历史,多进行综合性学养的吸收,会对同学们以后有好处。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需要你对社会有更多的了解,需要更多的历练,这些历练有可能从书本上来,有可能还需要同学们走上社会以后才能获得。要更多进行各种社会知识的学习,才能够真正形成一个对社会更有感触,对我们法律逻辑很清晰,坚守我们法律人所讲的正义观,坚守我们法律人所有的价值观,才能够真正成为一个资深的法律精英、法律职业人。      我今天就简单给大家做这样一个交流,有一些经验之谈,可能拉拉杂杂讲了很多,就像我刚才讲的那样,我真的很紧张,比在法庭上辩护的时候紧张很多。谢谢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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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陆思礼:公民权利和警察行为

发邮件到 xiaomi2020@gmail.com 为你的朋友订阅墙外博客:《 译者 》。We Are Together. 使用GREADER到 这里 在墙内订阅《译者》: http://is.gd/e1Mwd (用https打开) 译者精华杂志版下载大全 参与译者的多种方式:http://zxc9.com/2z0001 原文: Citizen Rights and Police Conduct – China Real Time Report – WSJ 译文:华尔街日报:陆思礼:公民权利和警察行为 作者:Stanley Lubman 发表时间:2010年8月16日 译者:Fuge 校对:@xiaomi2020 AFP/Getty Images 2010 年 7 月 5 日 ,在新疆地区致命骚乱一周年的日子 武警在乌鲁木齐街头执勤 最近在中国中部发生的一件事, 戏剧化地表现了 最关心维稳 的政府 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加的 愤怒 的公民之间的严重矛盾。 这一矛盾也反映出中国警务的系统性问题,警务问题在可见的将来仍然会存在,阻碍了重大改革的出现。 公民上访的权利是受到中国宪法保护的,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有时甚至是公然地遭到践踏。上个月,一位湖北省政府官员的妻子在试图进入政府大楼看她丈夫的时候 1 ,受到六名便衣警察的暴打。一篇路透社的报导说,警察误把她当做“许多去政府办公室上访,希望纠正错误的人中的一个。”报导还说,这件事“在中国的网民中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它突出了中国上访大军经常被那些想让他们闭嘴的警察和雇佣来的打手的殴打。” 《华尔街日报 》 对此事进行的记者 说, 警察为他们的“错误”道歉,说“我们 不知道 打的是一名重要领导的妻子。”文章还说,“这一不伦不类的道歉的言下之意是,如果不是高官的家属,这样打就没什么问题。这引发了公众铺天盖地的指责。” 在国会的中国执行委员会 2010 年 4 月发布的年度报告中,中国的执法人员和公民之间的爆发冲突是经常出现的群体性事件里警察行为 不当 的主要例子。这个委员会每年向国会提交的报告内容宽泛,包括从贸易到人权等等许多问题。这份 报告 还指出了其它警察违法行为:滥用警力审问公民、搜查房屋、没收财产、骚扰异议人士的家人、打压异议人士、法外拘留、使公民失踪、对拘留人员的折磨和殴打。 外国和中国的学者都在试图了解中国非法行为的原因,包括谭睦瑞( Murray Scot Tanner )和埃里克·格林( Eric Green )在 2007 年 9 月的《中国季刊》的 《首长和秘密特工:中国中央和地方对警力的控制和法制的障碍》一文 2 。【本文英文原文:墙外: http://is.gd/eF00P 】首先, 作者指出, 特别是针对 访民 的警察行为,警察的目标通常都是“模糊的”,比如说要“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并“尊重公民的权利。” 每个社会都要面对紧张关系,但是在中国这种紧张关系十分严重。中国不断增长的 经济 和社会变化,个人权利概念被更广泛地接受,这正缓慢地加大了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普遍压力 。在中国 当局看来,这是对其统治造成威胁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它对此非常紧张。根据中国执行委员会的报告,去年又增加了的群体示威、上访和骚乱毫无疑问地加剧了这种紧张。 第二,文章把焦点集中另一个组织问题上,问题 出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警察工作的分配上 。北京的公安部正试行从中央到省、县和更低的公安局的层次结构上进行 “统一领导”。但是,与此同时,地方的党委和政府官员有权控制警察,执行党的政策,可以决定“重大政策问题, 管理 “警察的部署和本地安全事件” 。权力重叠——来自北京的垂直权力和来自地方的水平权力——严重地影响了对警察的控制。” 作者说:“许多机构都想帮助中央政府控制、监督和监测各地的警察,但是事实上只能进行很弱的控制和监督。这些阻碍会在中央领导构建法治中国的时候形成巨大的挑战。” 上面提到的“打错门”描绘出这样的局面,为了让当地政府不受到来自北京的恼人的批评,当地警察可能会如何扭曲中央政策的贯彻。 中央政府关注“社会不稳定”导致了对访民实行配额制。 访民们之所以千里迢迢到北京上访,控诉地方政府,正是因为他们认为在本地的示威的反抗被忽视了,他们的抗议权利被剥夺了。 这 反过来 也引起了警察对示威者的粗暴对待。正如一位中国评论者指出的,“如果一个地方有很多访民,这就会被看做当地社会不稳定,而当地官员要承担治理不力的责任。” 殴打 访民或示威者——甚至像那位被错当成访民的官员妻子的任何人——表现出了维稳和公民权利之间的矛盾。但是,在这个矛盾之下是更基本的现存的紧张关系——存在 于维护威权统治和促进经济发展之间。而这种紧张关系增加了中国公民要求扩大和维护他们权利的压力,包括免受粗暴的政府对待的权利。 警察的违法行为是中国政府治理失败的有力证据 。 比如,各地公安局经常自作主张,将人员规模扩大到超过北京的规定,有时候是通过雇佣私人保安公司。他们经常以强制性罚款非法地获得收入以弥补中央财政拨款 的不足。另外,因为中央对公共安全的监测是由地方公安局执行,向北京“忠实”汇报的动机也就没那么强烈。这些只是为了说明而举例——其它的例子比比皆是。 这种公共安全的分权体系会如何演化呢?谭和格林总结说,不存在什么“全国统一的模式”,只有“各式各样的地方模式”。在许多地方机构中,法治不大可能出现。尽管在一些大的,相对富裕的城市,可能出现相对法治健全的区域 ,“在地方上,一小群由党干部和当地企业家组成的精英联盟控制了政权和经济,”警察和半私人的“保安公司”正成为“镇压和反劳工”的代理人角色。他们还说,在沿海地区,如福建和云南,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警察和犯罪组织的勾结。 这一悲观的分析得出的结论让人信服,各地警察的行为没有得到中央有效的监测和控制。它也指出,党的干部对纠正众所周知的问题一直迟疑不决。警察违法仍将是通往法治道路上的一个重大障碍,也会继续妨碍上访者的权利,造成更多问题,和其它的问题。 notes 1 译注:此处信息有误,她的确是去反映其女儿因医疗事故死亡的事件,也的确就是一名上访者。 2 译注:没有找到这篇2007年发表的文章的中译,不过找到了贺卫方对此文所写的补充意见,见此:警察与法制 http://www.noblechinese.com/guiren-news2/info/13582-1.htm 陆思礼,长期研究中国法律的专家,执教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曾著书《笼中鸟:毛之后的中国法律改革》(史坦福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相关阅读: 陆思礼:中国司法发展中的不确定性,第一部分:对维权人士和律师的威胁 陆思礼:在中国司法发展中的不确定性,第二部分:法院改革 谭睦瑞:中国的国内安全战略遇到的挑战(收录于《译者合集七》) 来源说明:本文原文来自文中标明的出版公司,译文1.0版本来源译者团队。 收录说明:本文已经收录到“译者文集”中,同时进入“ 译者频道—看中国”、“ 译者频道—法治天地”、 “华尔街日报”、“陆思礼专栏”、“译者Fuge”索引。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 CC协议2.5 您可以自由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创作演绎本作品。惟须遵守下列条件: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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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心田:文品与人品——由熊召政说开去

我随后从网上读到湖北作家野夫的揭露真相之文字《是非恩仇二十年——熊召政和我必须面对的末日审判》,一切了然于胸,原来如此!在那个善恶颠倒、人人自危的年代,有人惊慌失措并不奇怪,有人噤然无声也不奇怪,甚至认罪供行也不奇怪,但如果为了一己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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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论坛(12):从边陲看中国文稿(上)

讲者: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2009年到新疆石河子大学支教,开始关注新疆史、中亚史。 梁文道:作家、文化评论人。香港出生、台湾长大,一直关注「南洋中国」。 主持: 杜婷:「我在中国」(Co-China)论坛负责人 [ 本文为Co-China论坛第十二期——从边陲看中国文稿,內容经讲者本人审校,版权归Co-China论坛所有,个人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和 Co-China论坛活动文稿,媒体转载请发电邮至:co.china.online.email@gmail.com ] ●杜婷: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Co-China论坛,我是杜婷。在我们今天的论坛正式开始前我先解释下论坛的名字:Co-China和「我在中国」。最早用Co-China其实很偶然,因为论坛一直都在twitter做文字直播,常用twitter的人都知道在twitter检索时带标签的信息是比较容易检索到的,那当初大家就在讨论给我们的直播文字加一个什么样的标签,因为我们所有的讨论都是和中国有关,就想用China这个标签,但这个标签太常见了,你会搜索出很多和论坛无关的内容,后来就想在前面再加两个字符Co,我们知道在英文中很多的单词都是以Co开头的,比如说像合作、协调、凝聚等等,所以就用了Co-China,后来这个标签也就成了论坛的英文名字。论坛的中文名字叫「我在中国」,最近经常有人和我说,你们为什么不换一个更响亮一点的、更吸引眼球的名字,「我在中国」太普通了。我解释一下,「我在中国」重点是「我在」,强调的是个体的存在感。在我们的文化中个体常常是被泯灭的,不仅仅是执政者不把个人当回事,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自己也不把自己当回事。我举个例子,比如说去年十一之前的阅兵彩排,因为封路导致一个人过一条马路可能要花五、六个小时,但很多人会觉得这是正常的,觉得我们为了国家的庆典作出一点牺牲是没有问题的。但这些真的是理所应当吗?我希望在这个论坛在这个平台上,我们能够强调一种个体存在的价值,借用长平的一句话——“在大时代里做一个坚强的小人物”。作为个体我们的声音或是微不足道的,但我们依然要发出自己的声音,说出自己的想法,而这个论坛就是这样的平台,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发声。 我们今天的话题——从边陲看中国,其实也是和每个个体存在的价值有关,请允许我再稍稍岔开讲一件事。前两天FT中文网发了一篇我的文章,其实是两个月前的一篇旧文,是在香港5.16公投之后写的,里面提到我身边的一些热衷参与社会运动的朋友,比如说像保卫天星码头、反高铁、反对政府政改方案等等的朋友,这篇文章后面有一条留言很有趣,他的大意是说5.16公投投票率那么低,这就说明公投是不得人心的,也说明你们肯定是错的,既然你们是错的还有什么可以讲?其实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在今天的中国非常流行,人数少的、不占主流的就一定是落后的,是不应该被尊重的。这种观点也体现在我们今天的论题:边陲和中原的关系,等一下我们的两位讲者会进行详细的解读。 我现在介绍今天的两位讲者:第一位是贺卫方先生。贺先生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2009年3月到新疆石河子大学支教。贺先生在新疆的这两年,用他自己的话说实际上是很享受的一段时间,本来贺先生之前就对历史很有兴趣,这两年因为到了新疆,所以对新疆史、中亚史有了更多的研究和思考。第二位是梁文道先生。梁先生在香港出生、台湾长大,一直都很关注南洋中国。很多年前我就听他说他要写一本关于南洋中国的书,从人类学的角度来观察南洋的华人社群,虽然到现在这本书还没写出来,但他的确一直在关注和此相关的话题和讨论。所以我们今天的两位讲者,一位从西北,一位从南洋:从边陲看中国。好,我们现在开始,贺先生先请。 ●贺卫方:就像杜婷刚才讲的那样,我现在处在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处境中,从2009年的3月11日我到了新疆石河子之后开始的。其实有许许多多的中国人没有机会对新疆有深度的了解。许多人去新疆是一种游客的心态,去了以后匆匆忙忙一个礼拜、最多两个礼拜,走一些著名的景点,增加一些谈资,拍一些照片,至于当地人是怎么生活的他们没有兴趣做深入的了解,当然也没有时间去做这样的了解。 那我现在的状况不是这样子,我几乎成为一个新疆人。在《南方周末》的一篇文章里我说我是“新新疆人”。跟当地的人生活在一起,我许多的同事几代都是新疆人。我接触到一位石河子老居民,他们是七代新疆人、七代的石河子人,他告诉我说他们家应该算是最古老的石河子人了,石河子在1950年之前其实是一片荒地,就是几户人家的一个小村子。当年的兵团选择在这里建立一个新的城市,按照艾青一首诗的说法,它是中国最年轻的城。我特别高兴有机会能够去观察维吾尔族的生活。我有机会到非常边陲的地方,像红其拉甫口岸。当年的玄奘到印度取经,回来的时候走的就是这条路线:从红其拉甫口岸走到喀什,再从丝绸之路的南线回到长安。我也有机会到其它的口岸,前一段时间到过霍尔果斯口岸,还有博尔塔拉州的阿拉山口口岸,也到过位于塔城的著名的小白杨哨所。 这段时间新疆、西藏都处在多事之秋,中国的民族自治政策和相关的宪法制度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该如何设计一种更合理的制度可以使得我们这样一个超大型的所谓民族国家能够和谐共处?中国不是欧洲意义上的nation state,我们的情况更复杂、更多元,包括历史上延续下来的一些纠葛也更麻烦。 新疆本地的学者,像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还有其它大学的学者都有在研究这个问题,但研究受到一些限制,比如说维吾尔族的学者在叙述他们本民族历史的时候有一些问题会变得非常敏感,像王力雄先生在《我的西域,你的东土》中所展现的那样,在今天这些问题很难进行公开讨论。汉族的学者研究兵团史也很麻烦。兵团是一个极特殊的体制,到现在也没有办法很好地去理顺这个体系。它是一个省级单位,现在只有新疆才有生产建设兵团,但新疆又是一个自治区,自治区里面有一个不属于自治区管辖的系统,这个系统有自己的检察院、法院,有自己的公安部门,有自己一整套的政府结构,在这样的一个架构之下我们连怎么去解释自治区都会变得非常困难。 新疆的考古现在也成为一个多多少少带点政治意义的事情。我曾经去过的若羌县一个地方叫米兰,是一个小镇,它的旁边有一个历史上留下来的卫城,在这个遗址上斯坦因挖掘出来一个画在木板上的带翅膀的天使的画,这副画特别具有希腊风格,因为带着翅膀的天使这样一种构图其实只有在印(度)希(腊)文明中才产生过。还有,我们都知道楼兰女尸,楼兰女尸完全是欧罗巴血统的形象。这说明历史上南疆这样一个塔克拉玛干沙漠周边的绿洲地带是一个多种文明融合或者说碰撞的地方,有时候会发生兵连祸结的战争,有时候会是某种程度的和平相处。 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新疆的很多研究都不可避免带有局限性,我们没有办法在一个超然的角度进行研究。而新疆以外的学者,有一些人是语言有局限,不懂维吾尔语或突厥语,如果不了解当地的语言,就没有办法很深入地了解这个地方的历史。另外,许多人也根本没有兴趣研究中亚问题、新疆问题,我们的很多学者在研究方向上有太多功利色彩。 国外倒是有一些做这方面研究的人,包括美国的一些学者对维吾尔族历史有很深入的研究,还有瑞典的学者。瑞典历史上跟新疆有特殊的关联,有一位马可波罗著作的注释者说瑞典人的祖先在喀什,这个传说持续了一百年,虽然后来被证明是假的,但还是吸引了许多瑞典人到新疆,探索新疆的历史和文明,包括在那里传教。在南疆传教的,基本上是瑞典人和荷兰人。前不久,我读一本瑞典学者写的关于在南疆宣教历史的书,其中有很多喀什在二十世纪早期的历史记录,非常珍贵。但是,这种书的翻译又会出现问题,如何翻译过来又不触及敏感问题?如何让西方学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特别麻烦。我在读书的过程中就知道这书肯定没办法翻译成中文,因为它有许多东西都是在说新疆是某种独特的地方,跟中国其他地区不一样。 不管怎么说新疆历史的研究非常不容易,它的历史仿佛是丢失了很多局部的一个拼图,完全没有办法去把它拼得完整,但并不意味着这样的研究不重要。尤其是在今天这个时代,站在边陲遥遥相望,我们所谓的中国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中国不单是指一个国家,也是指一种文化,还是一个政治的概念。我们知道在英文中国家这个概念有三个词,state,country,nation,这三個词实际上是三种不同的指向,我们说state的时候是强调它的政治的意义,说nation的时候强调的是民族的意义,说country时則强调的是地理的意义。其实我们需要在这三个层面上去反思中国到底是什么,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是我在新疆生活特别的一种感触,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我都会继续关注和思考这个问题。 说到这里我觉得有个问题非常有趣:我写过一首诗叫《长城之用》,我很好奇古人为什么要修建长城?难道只有军事目的吗?它是不是区分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一条界线?我们说长城内外是故乡,里面和外面都成了故乡,这是不是说明北方中国的血缘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我查了一下我自己家族的历史,发现我姥姥是蒙古族人,而我的这个贺姓至少有一支是汉朝时从胡人的一个姓改过来的,那个姓前面的字是贺,后面还跟着一堆其他的字,我们中国人特别怕麻烦,不愿意搞得很复杂,所以就只留下前面的一个字。我到了新疆以后维族的朋友老盯着我看,说你有点像我们的人。但我就怕维族的人把我当汉族人,汉族人把我维族人,那我的处境就比较困难了。 我就先作一个小小的开场白,等一下我们再一起交流。 ●梁文道:刚刚贺先生谈到的中亚、新疆这个问题,我觉得特别好玩。为什么我们今天会聊这样一个题目呢?贺先生现在在新疆当“边塞诗人”,回看中原感觉不一样。而我在香港出生,台湾长大,最近十年又在大陆的媒体上露脸写东西,所以我对处在边陲的感觉特别强烈。什么叫边陲?香港、台湾就是一个边陲地带。我做了这么多年电视直到现在还常被人批评说普通话不好,说你们这些香港人、台湾人就是不肯学好普通话。就连广电总局都有一些禁令,比如说内地电视台不能聘用港台主持人,主持人说话不能有港台腔等等。我在凤凰卫视做节目还好,不用受广电总局的限制,但我一直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有些主持人明目张胆说东北腔是可以的,而港台腔不行呢?难道东北腔比港台腔更加像中州正韵吗?我们想象的“中州”到底是什么? 贺先生提到country,nation,state三个词在中文的翻译中都会出现困难,事实上在关于中国是什么,中国人是什么的讨论中我们常常把几样东西在逻辑上等同起来,或者说不是完全等同,而是一种等价的关系。我们会说中国人就等于华人,然后再等于中华文化,然后甚至等于某种中华的语文。这几样东西我们觉得是自然而然的,似乎中间有一个不可切断的联系。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想请问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华人是什么人?华人包不包括藏人,包不包括维吾尔人?如果我们今天从政治正确的角度讲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那藏人、维吾尔人、哈萨克人都是中华民族构成的一部分,他们当然都是华人。但是,请注意通常我们在讲海外华人的时候,有一些1949年前就已经出去的藏人或者新疆人,我们却没有把他们叫做海外华人。这是为什么?有一些汉人,比如说一些三百年前已经移民到印尼的,我们今天看到他,明明不会说中国话,我们照样说他是海外华人。但一个四十年代出去的维吾尔人,我们就不会叫他海外华人。由此可见,华人按政治正确的想象包括所有我们今天认可的各个民族,但一旦叫海外华人的时候这个字眼的内涵和它包括的范围就产生了位移。 这样的变化体现在南洋上是一个特别有趣的经验。我们今天讲南洋华人,基本上全都是指汉人,但其实南洋也有一些新疆人,但是大家都不会主动把他们邀请过来,说你们也是南洋华人。我们讲南洋华人就是汉人,但这批汉人也会为我们今天所认知的中国和中国人带来很大的挑战。举个例子,我有一个新加坡的朋友去年到中国旅行,他在北京坐出租车,出租车师傅和他聊天,聊着聊着就发现他普通话不够地道,然后这个出租车司机就问我的朋友是哪儿的人,我那个朋友说是新加坡人,那个师傅就说:“新加坡人不就是中国人吗?怎么中国话都说不好呢?”这句话在我看来并不意外,这也许是今天不少中国老百姓很容易起的一个反应。但我们仔细来看这句话,请想想看这里面有多少个简单的等号划上去了?为什么新加坡人是中国人?他可以是华人,但他不一定是中国人。为什么华人就一定要说好所谓的中国话?而这种中国话又是指哪一种中国话呢?是普通话吗?新加坡人很多人讲闽南话,那叫不叫中国话呢?就算他也讲华语,也就是我们的普通话的时候,他们的口音是不是要像北京人这样才叫讲好中国话呢?这类问题是今天很多在中原地区的中国人不会反省的问题。 这件事之后我就很喜欢拿这事和大家开玩笑,我和同学们讲“大家知道吗?我们中国人在世界上建立了两个国家。”下面就有人说:“梁老师要支持台独了。”我说:“还有一个是新加坡嘛。”其实这也是个很特殊的挑战,新加坡有七成五是华人,假如我们一向认为既然是中国人,我们讲Chinese、华人、中华民族,我们是一个民族国家,所谓民族国家就是一个占主体的民族建立成一个国家的话,那我们怎么理解新加坡的状况?新加坡当然有印度人、马来人,但它到底是个以华人为主的社会,这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离开中国这片地区之外有那么多华人参与构建的一个国家。它跟我们在文化上、民族上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后来,我再想下去就发现其实整个南洋地区特殊跟有趣的地方就在于他从来对国界的某种蔑视,而这个蔑视是在过去我们中国现代史的书写中不被注意到的,因此我们会有很多想当然的对于海外华人、尤其是南洋华人的想象。举个简单的例子,明年是辛亥百年,辛亥百年其中一个必然要提起的话题就是海外华侨的贡献。孙中山曾经说过华侨是革命之母,他一直强调他在华侨身上得到多少帮助。其实不止是他,当时的立宪派、保皇党、康梁也在南洋获得非常大的支持。对这些海外华人或者南洋华侨,我们过去的理解是这批人是爱国华人,身在海外,心在中华,心怀故土,我们是这么来讲他们的故事的。但如果你仔细深入到他们原来出生地来看的话,你会发现这类故事其实是不完整的,里面有很多裂缝。 比如说有一些非常有名的海外华人,像伍连德,我最近看到一篇论文研究他,是新加坡的黄贤强教授写的,写得非常出色。伍连德是谁呢?伍连德是槟城出生的一个南洋华人,他在剑桥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然后被袁世凯请到北洋去做卫生总管,当时东三省发生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鼠疫,他作为总指挥去控制鼠疫,虽然最后死的人不少,但是假如没有他的话会更严重。他做得非常科学、非常现代,第一次系统地将西方刚刚出现的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引入中国,后来全世界各国的防疫专家,包括日本、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的专家组成鼠疫研究会议,推举他当主席,那一年他才30多岁,被认为是中国人的骄傲。伍连德后来在抗战后期离开中国,这让他许多中国朋友觉得很惊讶,说你怎么不留在我们这儿参与祖国抗战?他回南洋了,从此都没有回来。直到今天,医学界很多人还都会提到他、纪念他,说他是一个爱国华侨。但你仔细挖掘他的生平,你会发现其实他不只是因为爱国才到中国的。他当初为什么要帮袁世凯做事?很重要的一个理由是他当时在南洋的生活、工作并不如意,本来英国殖民政府是很重用他们这种本土华人的,但是当年英帝国自己培养出大量的殖民人才,所以他就没办法在那边生活得太好,他的心态相当于今天我们在中国混得不好了,发展有问题,这时候恰好美国请我去做什么事,我就应聘到美国去发展。其实伍连德不应叫回国,他是去中国,因为他原来就没有觉得这个“国”是“祖国”的概念。海外华人当然都知道他们是从中国来的,但是不是真的在政治上认同这个国就是另一个问题了,这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当年很多海外华人支持中国的建设、革命,都有各种各样奇怪的理由,其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因为宗教的关系。很多海外华人是基督徒,他们来到中国,参与办学,像创办复旦的那一批人,包括李登辉校长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他其实中国话都不太会说,根本是个外国人,他的中文是来到上海之后才学的。那为什么要来中国呢?他觉得这是基督教慈善事业的一部分。这些海外华人他们的确是华人,他们跟我们一样祭祖,他们跟我们一样有各种各样的节庆假日,他们跟我们一样有中国姓名,他们会说某种中国的方言,但是他们已经不是现代民族国家概念下的中国人了。十九世纪末是有一次再次民族主义化的活动,因为孙中山的影响,有这样一个过渡现象。他们之中的確是有很多爱中国的华人,但我们现在理解这些海外华人,不能说他们爱国是理所应当的,恰恰相反,他们的爱国是需要去解释和论证的。 我今天在报上发了一篇文章,是关于一个我很多年来都很着迷的人物——辜鸿铭。我们提起辜鸿铭的时候都说他是文化怪杰,我翻遍大陆关于他的著作、传记,发现大陆人谈到辜鸿铭的时候,说他怪,但怪在哪儿?基本都是说都民国革命了他还支持帝制,张勋复辟就他一个人叫好,永远戴个瓜皮小帽、留个辫子,然后用英文、德文写书告诉老外,说中国男人纳妾很好,女人缠脚很对,就是这么一个怪家伙,但他的学问很大。 我觉得这些说法都没有掌握到他真正的怪。在我看来,他最怪的地方是什么呢?他是一个Peranakan,就是土生华人。土生华人是什么?这要追溯到明朝的时候,一些中国广东、福建的移民到了南洋地区,世世代代住在那儿,跟当地的马来女子通婚,混血产生了一个社群,这个社群后来发展壮大,规模越来越大,所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族群。他们的衣服、穿着、家具、摆设、传统节庆跟中国广东、潮汕还有闽南地区都很像,但是又有点不一样,带有一些马来色彩、印度色彩。他们都有中国姓名,但他们的语言不是中文,他们已经不会讲华语了,他们讲的语言是Baba Malay,是一种混合了闽南话的马来文。他们也看中国的书,比如看《三国演义》,但那个《三国演义》是用峇峇马来文写的《三国演义》。他们也唱戏,那种戏有闽南歌仔戏的感觉,但是会用马来文去唱。英国殖民者到来的时候,他们这个族群特别受重用,因为他们精明能干又擅长变通,所以他们就成了全世界华人中最早西化的一个群体,说外语着西服,而辜鸿铭就是这种人。 他其实从小没有说中文的机会,他妈妈是高加索裔,所以辜鸿铭根本是混血儿。他小时候跟他的义父去爱丁堡读书,在欧洲的11年学了9国语言,然后回到槟城。历史上说有一个人改变了他对中国的想法,这个人叫马建忠,是李鸿章的幕僚。马建忠和辜鸿铭在新加坡一宿长谈,谈完之后辜鸿铭恍然大悟,发现自己是中国人,三天之后离开新加坡,后来就回国了。回国之后辗转帮张之洞做幕僚,这就是我们后来所知道的辜鸿铭。 在我看来,前半段那个辜鸿铭太怪了,这么一个22岁前不知道自己是中国人的人,他甚至不会说中文,就在和马建忠谈完一晚后决定回中国。对于马建忠跟他谈的那一晚话我发现很多历史学家都没去研究,我一直关心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他们是用什么语言谈的。辜鸿铭不会中文,他顶多会一点闽南话,马建忠是江苏的,所以他们不可能用任何中文去沟通,他俩说的极有可能是英文或法文,你想象一下两个人用英文或法文谈完之后,一个过去不晓得自己是中国人的人,忽然发现“天啊,我是中国人,扎辫子多好啊”,然后回来就变成最坚定、最保守的辜鸿铭了。这难道不是很荒谬吗?对我来讲他的怪是怪在这儿。 我之前讲的那种华人等于中国人、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所以要说中国话,这种思路我称为“中原中心主义”。“中原中心主义”真正受到挑战的地方在哪儿呢?就是南洋世界跟中国重叠的部分,也就是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大南洋:北起厦门、漳泉,然后到潮汕,跟着到广东的珠三角,然后往下到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尼、缅甸。 这样一个南洋世界,它有自己的海外华人跟其它民族的关系,但同时也扩散到中原地区的南部疆域。在这个南疆地域中,我们拿珠三角来讲,珠三角地区跟南洋这片土地的关系、海洋的关系是非常微妙的:一方面珠三角对北方、对中央王朝有一定的认同感,但他们又随时准备好叛离。从唐朝开始,驻广州刺史的一个任务就是要防止乱民跟外族通婚。现在的番禺那时是港口,住了一万多个波斯人,当时广东人就很爱跟这些波斯人通婚,长安那边看了很不高兴,朝廷就叫刺史盯着广东人,别让他们通婚。但广东地区的人从来都很混乱,又很强悍,同时又愿意出去冒险,跟闽南人一样,所以这两个地方的人大量移民海外。我们今天老说郑和下西洋是如何推动华侨在海外的地位,其实我们忽略了一点,当初郑和下西洋其中一个要做的事是要抓回这些“乱民”,有文字记载他到菲律宾时抓回来多少“乱民”。 福建跟广东沿海的居民从来都不管这些所谓的规定,坏起来的时候还要勾结日本人搞倭寇,其实倭寇基本上都是闽南、广东人,当然最后是袁崇焕去镇压他们,他也是广东人。所以这个地方从来就有很强的一种混杂的分离心态,或者不一定是分离,他们只是喜欢往外,于是就到了马来西亚、新加坡。今天我们去看这些马来西亚、新加坡华人的祠堂,依然香火旺盛,这时候很多人又会很本能地解读为海外华人热切的爱国情怀,说他们在当地生活了几百年,还是那么爱国。其实他们不是爱国,他们是爱乡,是一种乡土情怀,这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我最后再讲一个故事作为总结。王家卫电影《花样年华》里梁朝伟离开张曼玉时说:“我明天就去新加坡了。”这句话他说得非常轻易、随便,就相当于一个北京人跟别人说我明天去昌平一样,好像在隔壁。而我想指出的是这就是当年一种真实、普遍的认知。对香港人来讲,去新加坡,去吉隆坡,去广州,我们并不觉得是去陌生的国度。我们有一个港口跟城市网络的概念,我们处于广东、福建等中原地区的南疆地带,我们跟大南洋之间的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不是同一个国家的关系,甚至不是同一个民族的关系,是最单纯的港口城市的网络连接。刚才说辜鸿铭在槟城出生,他到新加坡打工完全不觉得是离乡背井,就像去隔壁一个城市,没什么大不了。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没有独立之前,香港、澳门、珠三角这些城市跟南洋的关系就是这样接近,没有任何断裂,没有分割之感,我们从来不去担心我们到底是哪个国家的人,我们不被这种问题困扰,我们很自然地来来去去。胡文虎、胡文豹两兄弟在缅甸起家,然后到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办了今天我们所知道的《星洲日报》的前身,在他们兄弟离开之后,在那个大南洋时代结束之后,就被迫分裂为香港的《星岛日报》、马来西亚的《星洲日报》和新加坡的《联合早报》,其实三家报纸原来都是一个缅甸华侨创办的。 过去那个不分国界的时代其实离我们没多远。今天在我们面对非常猖獗的民族主义和民族主义背后的中原中心主义的时候,我们需要用这样的一种南方海洋的角度来重新看它。当年我看《河殇》会觉得很搞笑,它里面说中国文明就是黄河文明,在河流里面,在黄土高原上面,现在封闭太久了要涌向大海,迎接蓝色文明。我们一听就知道这就是你们北方佬搞的东西,我们在香港天天面对的就是蓝色文明。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1 个评论 CoChina的最新更新: Co-China论坛(12):从边陲看中国文稿(下) / 2010-08-17 22:30 / 评论数( 0 ) Co-China论坛(12):从边陲看中国文稿(中) / 2010-08-17 22:29 / 评论数( 0 ) 贺卫方、梁文道:从边陲看中国 / 2010-07-20 19:57 / 评论数( 12 ) 微博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作用(下) / 2010-07-20 04:06 / 评论数( 3 ) 微博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作用(上) / 2010-07-20 03:09 / 评论数(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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