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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励之,一个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

RFI/Biroules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张文中 本月 6日,流亡美国的中国民主运动精神领袖、著名物理学家方励之因病去世,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今天的中国观察,要向大家介绍有关方励之的分析评论。 北京《环球时报》的社论称:“方励之曾是中国有名望的科学家,后来因从事政治对抗,受到美国驻华使馆的庇护。自近代以来,美国及西方其它国家的支持,在中国被习惯性看成很有分量的力量生成元素。在方励之前后去美国的那批对抗者后来都一事无成,渐被中国社会遗忘,其中一些默默客死他乡,这是很多人当初没想到的。” “那批‘精英’在美国的遭遇提供了一个启示:对中国来说,少数人受外国庇护与国家对抗的模式难以为继,它总体看属于旧时代,是在往回走。而中国的前进风生水起。” 香港《苹果日报》署名卢峰的评论称:“自五四运动高举‘德先生’(民主)的旗帜,力争中国成为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度后,一代又一代中国知识分子坚决站出来,为人民争取当家作主的权利,为人民争取自由发声的机制。八十年代北京当权者虽然否定了文革及极左路线,但对人民的民主权利,对言论自由仍然不肯有丝毫放松,还是要牢牢抓住权力,还是要用‘精神污染’、‘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铁腕政策束缚人民的心灵,卡压人民的思想。那个年头,中共控制着政治、经济、社会各个环节,任何跟党不一致的人不但会被批判、被打压,还可能职位不保无处容身、无以维生。可方励之先生没有畏缩,没有逃避,就像五四以来的前辈那样,勇于向当权者要求还政于民、勇于向学生宣讲民主自由理想、敢于向当权者包括最高领袖邓小平先生说‘不’。” 台湾《联合晚报》的社论称:“自流亡赴美迄今,方励之基本上继续学者生涯,相较于另一位学者刘晓波积极投入催生大陆民主化,显然低调许多。他的过世,在大陆维权人士圈中,引起各种评价,这也说明了大陆民主化的过程里,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策略与领袖,以引导不同的议题。方励之以科学家身分,能在六四时期扮演抗议学生的精神领袖,关键在他的人格号召。六四之前,大陆不少高校已然有骚动倾向,与其它大学的处理态度相比,方励之展现了更多的包容,站在学生的立场看问题,这使他很快便得到日后走上街头的学生团体的认同。当时异议者主要诉求,以反贪反倒卖等为主,而方励之以科学家身分介入议题。事后大陆维权团体对方励之在六四前后的表现,有人批评他不够积极且选择流亡,但这凸显的是方励之自己在学运民运与学者使命之间,个人抉择与风云际会的某种巧合,他对民主的付出与号召力仍是无可质疑的。”  美国中文《世界日报》的社论称:“没有人怀疑,方励之教授是改革开放后中共体制内最早站出来呼吁民主人权的先行者,也是中国民主运动当之无愧的精神领袖。在整个80年代里,方励之的视野、勇气,以及对中国发展的前瞻性认识,影响了中国整个知识界,也影响了一代学子。 ”“在评价方励之问题上,六四后进入美国大使馆,并滞留一年多的风波,成为一个争议焦点。有不少意见认为,方励之躲进使馆,是放弃了对六四死难学子的道德承担,成为他一生的污点。也有人说,方励之如果敢于走出使馆,面对牢狱之灾,他可能成为曼德拉、翁山苏姬,等等。其实,只要实事求是的对这个问题加以分析,就可以看出,方励之走进美使馆,并不影响他一生的声誉。”“更为可贵的是,到了西方之后,他一直凭借着自己的教授工作来维持生计,没有吃过引发无数争议的‘政治饭’、 ‘民运饭’,更没有卷入过海外政治运动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但却始终坚持人权民主的理念,他是一个真正的民主人权理念践行者,一个真正的科学家,一个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 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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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国明:微博是个好东西

   提要:关于“微博辟谣”,这是个伪命题。微博本身具有“自清功能”。只要一起事件不只有一个目击者,只要微博发布信息的机制足够开放,那么最终传达出的真相往往会比传统媒介的报道模式更加完善和立体。   微博作为“个人信息即时共享综合平台”正在深刻地改变中国社会,无论是政治生活、经济生活,还是日常生活,微博的影响力无处不在。尽管微博的规模化成长还仅仅两年时间,但它已经迅速拥有超过两亿用户,并且在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层面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微博影响力发生的技术关键:微博传播的三大特性   短短140个字的微博内容,其实是一个很碎片化的内容,之所以产生巨大、甚至翻天覆地的社会影响,是因为微博身后有三种强大的传播机制的支撑。   1.“点对面”的即时传播。如果说,网络之于人类社会的最大贡献是“解放了人的嘴巴”,那么,微博则在事实上为每个人的社会喊话装上麦克风,而且这种“喊话”是以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区别于QQ、MSN这类“点对点”的传播方式,微博是一种点对面的即时通信。每个人都是媒介,每个人都是传播者,通过微博喊话,这种迅捷的通讯方式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导致的后果是全社会的围观、上层的介入,事件的发展方向、结局都会大不一样。   2.建立在叠套社会关系网络上的传播。所谓叠套就是众多博主和“粉丝”之间重重叠叠的关系交织。在最初的第一级传播中,博主发的任何一个文字、一张照片,一个链接都可以即时地让其所有的“粉丝”分享。在这一级传播中,传播规模与博主的“粉丝”数相关。但传播至此并不会终止,只要接受这个内容的微博用户认为这条内容有转发价值和分享意义,他就会一键转发,形成对他的“粉丝”的“次级传播”,如此这般,一条被认为有分享价值的内容便在层层转发中达至数量巨大的接收者,产生“核裂变”式的传播的规模效应。而这种传播能量过去只有传统大媒介才拥有。今天任何个人借助于微博,都有可能产生足以挑战大媒体的传播能量。   3.拥有关系资源“背书”的内容传播。一个信息的内容仅仅以内容本身进行传播时,人们对它的重视和信任程度往往是不高的,甚至会以一种质疑的态度来面对,因此,其传播效用的产生是非常有限的。反之,如果内容的传播建立在一种信任关系背书基础上,则其传播的效率、影响力及传播能量将会相当巨大,而微博恰恰就是这种基于关系资源的内容传播。微博所传播的内容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内容,它还带着一种基于博主和“粉丝”的认同关系、欣赏关系的内容传播,属于一种圈子文化的产物。因此通过微博传播的内容,比一般的内容传播在影响力、可信度、可接受程度方面往往要大得多。   概言之,正是上述三大传播特性造就了微博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导致传媒生态、乃至社会生态、政治生态的重大改变。而要善用微博去实现自己的社会诉求,需要用更智慧的方式去开发和利用微博,而不是利用原始的初级状态去使用微博。譬如,微博的话语方式,微博虽然是点对面的传播,但是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个性化的传播,这种传播,尤其需要有个性、有温度、有情感,不能用正襟危坐的方式说,而是需要有情感的交流。所以任何一种营销、宣传或引导如果不是以这种情感体验、情感共振作为关系认同的前提和基础,其传播内容就很难使人“入耳、入脑、入心”,道理、论据再充分也未必能产生预期效果。再比如,微博本是一个建立在关系关联基础上的传播形态,对于微博的有效使用和开发,就需要有更多关系资源的有效构建,将各种人、物及媒介平台的要素进行合目的关联与整合,形成“1+1>2”的巨大传播影响力。    二、微博的功过与“治理”:微博是促进社会健康平衡的重要手段,不要用“文革”的手段或“文化原教旨主义”逻辑去对待微博中出现的比较不太符合官方口味的内容   微博本质上是“个人媒体”,是个人向社会喊话和向社会表达的工具,它构成了一个社会场域的围观结构,这极大提升了整个社会的信息透明度和意见表达的均衡性与多元化,建构了对于真相追逐的公共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微博是促进社会民主开放和健康平衡的一个重要手段。   中国网民利用微博关心公共事务的热情是非常独特的,这很大程度上并非中国网民喜欢利用微博来议论政治和社会事务,而是传统媒体在这一领域社会表达功能的巨大缺失所导致的补偿性满足。现在由于传播新技术的突破,很难保持过去那一套规管体系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与其被动地逐渐失去自己的影响力和权威性,还不如主动在传媒规制方面作出深刻调整和改革,微博对于传统媒体的改革和传播体制的改革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促进。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微博传播中所表现出的负能量?必须承认,任何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都有所谓负面的作用和影响。中国的网络本身还处于孩童期,所以我们不要用“文革”的手段或“文化原教旨主义”逻辑去对待微博上出现的比较不太符合官方口味的内容,应该给它一定的宽容度和生长空间,对于现实有危害的内容可以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来惩处,但不应该殃及一般网民。我认为,微博网络治理的一个原则是不要扩大化,不要用太过严厉的方式。   微博上纷繁的事件究竟是不是“乱象”,诸多负面个案背后,应该治理的又究竟是什么?我认为,既然是乱象,就应该具有普遍存在的特性,但事实上,那些产生明显负面社会效应的事件,都属个案,并非主流。因此,不管是管理者、研究者还是媒体,都需要有客观全面的总体判断,不应该把个案当做普遍现象,甚至冠以“乱局”之类的结论。有评论者称微博是一把“双刃剑”,在微博上,传播谣言、吐口水、肆意谩骂等不理智的行为经常出现,而用微博谋利或攻击竞争对手更是被人诟病,不过这些现象并不能说明微博有问题。   首先,“八卦”、谣言等,并非因微博而产生,而是任何时代都存在的现象,只不过有了微博,人们很容易知道彼此都在关注什么,所以有人觉得成了问题。   对于微博上的偏激言论,总体上应当持宽容的态度。现代社会是一个需要公民高度参与的社会,作为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限制的个人而言,其公开表达的内容不完善、有错误甚至很偏激都是非常正常的。实际上,在网上,个人的错误表达、偏激言论很容易被“大数定律”所抵消,如果表达和辩论能够保持自由和畅通,偏激或错误的言论一般不会有生存空间,它们很容易被发现和纠正。   纷纷扰扰的微博事件,引来很多要治理微博的言论,那么微博究竟需不需要治理,又该治理什么?   我认为,把网民在网络上的一般不当行为当作乱象来治理是不对的。实际上,在网络上,一般性的个人言论的失当,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导致社会的乱象,其社会的负面影响也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大。相反,倒是一些有组织的行为,比如商业推手、利益集团等,他们的机构性的组织行为更容易带动舆论,造成有影响力的误导,从而产生比较大的负面影响。不良的商业因素对于微博的侵蚀,这便是微博乱象的重要来源之一。   今天的管理者应该改变思路,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生活的复杂程度、文明程度越高,以往家长式的管理方式显然不合适了。过去封闭式的管理必然要转变成开放式的管理,从依靠政府变为社会自治,让社会或者各种非政府组织协作管理。更重要的是,当管理成为一种共同协作的形式之后,管理者也就不再仅仅是规则的制定者,同样也是遵守者——应该有一种普遍有效的规则,来约束所有人,不管是被管理者,还是管理者本身,都受到同样的规则所约束。而这一点,正是今天的管理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三、“微博辟谣”是个伪命题:微博的本质精神就是平等参与、营造合意   关于“微博辟谣”,这是个伪命题。微博本身具有“自清功能”。只要一起事件不只有一个目击者,只要微博发布信息的机制足够开放,那么最终传达出的真相往往会比传统媒介的报道模式更加完善和立体。所以我认为,微博不是制造谣言的地方,而是粉碎谣言的地方。   我不否认网络言论中存在偏激、不全面等种种问题。但是,网络上的发言者只是一名普通的公民,并不是经过专业新闻训练的从业者,我们不应当对他们过于苛求,而应当抱着更加宽容的态度。   但对于带着利益目的进入微博的机构、企业等,它们的行为会影响到信息的正常传播。我们近半年的研究中就曾发现过多起源自商业因素的网络造谣、攻击事件,包括购买粉丝、进行“隐性”宣传的行为等。对于这些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进行有效监管。   近一年来,基于微博传播而产生的不准确信息多次出现,有人便认为,需要一个关于真相的“辟谣者”或关于真理的审查者。我认为这种主张极为荒谬。首先,谁有资格垄断真理或真相而先知先觉呢?其次,微博的本质之一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尤其是在真相和真理面前。辟谣者角色的提出,实质上反映了社会管理者基于过时了的社会管理观念的一种焦虑,但须知,按照传统方式的过分干预,一旦辟谣成为一种有组织的力量,微博恐怕就失去它存在的本意了,并且,也会有一些利益集团利用这种形式将对方宣布为“造谣者”。   真相的暴露本身是过程性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用今天的报道来纠正昨天的错误,再用明天的报道来补充今天的不足”。结构性和过程性,是接近真相的唯一正确的办法。   流言止于智者,谣言止于公开,越是在信息传播与流通不甚顺畅的环境,谣言才有滋生的土壤。很大一部分怀疑、质疑的提出与传播,不仅不应被认定为谣言,而且是推动真相最终浮出水面的可贵力量。越是真相稀缺的时代,人们越需要和追逐真相,互联网在给人们新工具表达、传播的同时,本身带有自净的平台设计。谣言,只有在信息自由流通的语境中,才会具有不攻自破的特性。当社会开始尊重和相信每个人所拥有的对信息的独立判断,保障人们的知情与表达,真相终究会得以呈现。   几年前有一个振聋发聩的声音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今天我们同样要说:“微博也是个好东西。”正如新浪网友所总结的:微博是腐败的曝光机;微博是谣言的粉碎机;微博是真相的挖掘机;微博是自由声音的发动机;微博是民众微言的呼吸机;微博是社会空气的清洁机;微博是事件记录的影像机;微博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永动机。总的来说,微博利远大于弊。这就是我们的结论。(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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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人权与中国经济

   摘要   作者试图将人权的定义摆脱传统文化的影响,放在比较能普遍接受的基础上。他将人权定义为人人都可以享有而不会彼此冲突的权利。从这定义出发,可以得出生存权、人身权、隐私权、知情权、言论权以及所有权都属于人权,也讨论了这些人权所受的限制。与人权对立的是特权,如一些人拥有特权就会引起彼此冲突。人权之所以不能牢固地树立,正是因为有特权。取消了特权,人权便自然来到,用不着去争取。人权又是没有义务的权力,所以有天赋人权之说。   文中讨论了何以以交换为基础的市场制度能导致经济发展。进一步讨论了何以市场制度在人类历史的晚近年代才出现。作者认为是因为过去的特权制度妨碍了从交换中产生并维护共同遵守的规则,理论和经验都证明了人权社会和市场制度是互相推动和发展的。作者回顾了五四运动以来80年中的前60年因为战乱,又没有市场,结果既没有民主,又没有科学,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而后20年因为有了市场、民主和科学都有重大进步。在中国追求民主科学和确立人权的历程中,市场是一个极好的老师。但市场是否一定能导致人权和法治的社会,这是尚未有定论的问题。历史经验成功和失败的例子都有。中国政府如有灵活性,中国人民如有耐性,再过几十年中国将进入民主和法制的人权社会。    1、什么是人权   关于什么是人权的问题,不同文化、不同国家之间往往有不同的理解。我们需要对人权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所谓“科学”就是它可以不受文化、传统等的影响,它是建立在逻辑基础上的,它是客观的。   科学的人权定义应该是:人人都可以享受,而且不会引起冲突的权利。与人权相对立的是特权。特权是只有少数人可以享受的权利。如果更多的人都要享受这种权利就会引起冲突。   按照这样的定义,我们可以推断下面的一些权利应该属于人权。   A) 生存权是人权。地球上的资源足够让更多的人生存。此人的生存并不排除他人的生存,所以生存权是人权。在大海上飘泊的小船上,食物和淡水供应有限,生存权就不再是人权,而变成特权了。   B) 人身不受侵犯。这一点用不着解释。一群人之间彼此不侵犯他人的人身,这当然是不会引起冲突的。相反,团体或个人有权侵犯他人的人身,这必然引起冲突,因此这是特权。但当一个人侵犯了他人的人权,他的行动将被限制,限制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维护一切和他同样的人的人权。   B) 隐私权是人权。个人的私事希望保守秘密,不让别人知道。这一愿望并不干涉任何其它人的任何权利,所以可以成为人权。象通信秘密的自由应属隐私权,所以是一种人权。但隐私权受人权保护是有条件的,即个人的秘密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权。通信商量如何杀人,这种隐私妨碍了他人的人权,因而将不受人权保护。   C) 思想自由属于人权。这也用不着解释。难道脑子里想问题会碍得着任何人吗?强迫别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就是侵犯了人权。当然,一个人不应该有坏思想,不应见财起意,见色起心。但是不能因为某人曾想过要做坏事就给他处罚,因为思想是没有客观证据的。如果没有客观证据就可以处罚人,人权就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   D) 听和看的自由是人权。因为一个人听和看并不影响其他人的听和看,也不会影响他人的别的人权.但是刻意去打听别人的隐私,这是不可以的,因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权。禁止某种宗教、理论、思想、消息的传播应属对人权的侵犯。   E) 言论自由是人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人权;一花独放,一家独鸣则是违反人权。只许可某一特定的宗教、理论、思想的传播,禁止其它宗教、理论、思想的传播是历史上最常见的对人权的侵犯。但享有自由的议论不能教唆别人做坏事,这种言论因为破坏别人的人权而将受到限制。   F)   拥有对物所有权的权利属于人权。但对某一特定物的所有权则为特权,因为一物归某甲所有就不能同时又归乙所有。正因为对物所有权的特权,才可以使拥有所有权能成为人权,即任一个人都可以拥有一些物,这些物不受别人的侵犯。   上面例举了一些最基本的人权。那么什么是特权呢?特权最基本上的属性是人与人的不平等。在法律上规定一些权利只有某一类人可以享有,其他人不能享有,这是最明显的特权。中国古代“刑不上大夫”就是大夫阶级的特权;罗马法规定只有公民能享受法律的保护,而奴隶则不享有,也是一种特权。现代法律已基本做到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的执行上和习俗上有许多人可以例外,不受法律的约束。这些人就是特权阶级。例如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但事实上某些人是不容批评的,他们却有权批评别人。批评尚且不容,遑论法律对他们的约束力。现代社会的特权都以隐蔽的方式在起作用,它们不是明文规定的,而是以意识形态及行政权来起作用的。   在市场经济中富人往往靠金钱来获得特权。尽管他们很难置身于法律之外,但钱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法律保护,远远超出穷人所能得到的,因而形成一种特权。对于这种从金钱衍生出来的特权当然是要反对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又无法完全避免.比如富人有钱聘请最好的律师,在和穷人打官司时显然占了上风.可是我们不能限制富人如何花钱.这是市场制度的缺点,除非我们放弃市场制度,那将造成更大的不幸,只好容忍这有限的不公平.   任何人享有人权并不引起社会的任何方式的成本或代价,它不需要任何人做出某种牺牲。由于这一特点,人权不需要相对应的义务来保证。换句话说,人权是没有义务的权利。一个人加入某一组织(例如某一学术团体),成为其中的一个成员,享有该组织提供的特权,他必须为该组织尽一些义务(例如缴纳会费)。所以这些特权是有义务的,唯独人权却没有义务,因为它是普遍的权利。   由于人权不需要尽义务,所以人出生时即享有人权。新生婴儿没有能力履行任何义务,但可以享有人权。正因如此,才有天赋人权之说。   人权是天赋的,所以它不能被剥夺。不可以说这部分人可以享有人权,那部分人不得享有人权。不能有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专政,不让他们享有人权。过去有人把百姓分成人民(享有人权)和国民(不享有人权)。这样做实际上是否定了人权。因为如果我们可以把一个人从人民划为国民(对阶级敌人专政),那么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失去人权保障,这恰好违背了人权是每个人可以享有而且不可剥夺的权利的基本性质。另一种类似的划分人民的方法是人民内部矛盾(仍可以享有人权)和敌我矛盾(不再享有人权)。一个人无论犯了多大的错误,他的人权仍应受到保护,除非有事实证明他以后还可能侵犯他人的人权,因而不得不对他采取防范措施,一般的办法是限制他进入社会的自由。即使如此,他的人权仍必须被尊重,他有权不受打骂侮辱,要让他吃饱饭。   从理论上说,人权是天赋的,它自然存在在那里,用不着去争取。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权问题呢?这是因为少数有特权的人侵犯别人的人权。所以说,人权用不着争取,取消了特权,人权便自然来到。   无论一种理论看来起多么言之成理,如果它违背了人权不可被剥夺的最基本的原则,这种理论应该被视为有害且错误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人权是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才是一切理论的出发点。从实践的理由来看,如果一部分人被认为是犯了“错误”而被剥夺人权,他们迟早会对剥夺他们人权的人施以报复,即剥夺他们的人权。如此怨怨相报,永无尽期,马克思主张无产阶级必须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就是这个意思。孙中山提倡博爱,也是这个意思。自古以来许多哲人提出了人类理想社会的模式,不论这些理想如何不同,它们必须是一个尊重人权的社会。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一个社会允许一部分人用特权欺侮另一部人,这个社会不但不是我们的理想,而且它总也不得安宁。   世界上确有极少数坏人,他们私欲膨胀,不惜损人利已,甚至侵犯他人的人权,杀人越货,贩卖人口,绑票勒索,对社会造成重大威胁。为了保证普遍的人权,必须对这极少数人限制他们进入社会的自由,即监禁他们一段时间,这是对他们的人权的有限度的限制。但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减少他们继续作案的可能性。如果他们已经没有这种可能,这种对他们人权的限制便不再必要。   要纠正对坏人的报复心理。因为基于这种心理很容易对坏人惩罚过度,对坏人惩罚过度,自己也变成了坏人了。对坏人的惩罚看成是对潜在可能的坏人的警戒,这是有道理的。但惩罚必须恰如其份,更不能以暴还暴,以牙还牙。孔子说:以直报怨.意思就是没有恶意的恰当的惩罚。要使惩罚起作用,还应同时施以爱心。惩罚加爱心是纠正坏人坏事最有效的手段。    3.       人权与平等   很显然,人权的基础是人与人的平等.如果取消了特权剩下的只能是平等了.平等是唯一能够合乎逻辑的对人际关系的安排.如果要保留特权,那么试问谁可以拥有特权呢?答案只能是任意的,无法给出证明的.历史上所有企图保持特权的人都想方设法制造出一套理论,或者用肤色,或者用出身,或者用种族,或者用财产,或者用宗教,甚至用性别作为划分优劣的标准.但是它们都显得勉强,无法自圆其说.   既然人权的基础是自然的逻辑安排,所以它成为最基本的社会原则.换句话讲,它不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相反法律是建立在人权基础上的.这就是说,有违于人权的法律是非法之法.一个例子是”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一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仅仅由于无力履行约定义务而被监禁.比如人因无力偿而不能归还欠款时,不受监禁.说明法律屈从于人权.   既然平等是唯一合乎自然的安排,何以总有人反对人权呢?在人类最原始的社会中,为了防止人与人之间的彼此侵犯,需要有一个权威机构来维持秩序或正义.这样就产生了高居于人群之上的特权阶级.以后虽然个人之间的彼此侵犯减少了,但是特权阶级本身成为侵犯普通百姓的主要原因.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几千年历史中造成对百姓大规模侵犯的不是百姓互相间的侵犯,而恰恰是特权阶级造成的侵犯.最近的二三百年中人权的观念逐渐兴起,百姓对政府侵犯人权的警惕性日益高涨.共和运动和立宪运动就是百姓防止政府对自己的侵犯而发起的.   战争是大规模侵犯人权的行为.大多数的战争都是特权阶级挑起的,百姓则承担着战争的痛苦后果.当然,也有一些战争是因为异族入侵,百姓为了不做没有人权的亡国奴奋起反抗而导致的.   当今世界中人权已经被写入联合国宪章,没有哪个政府敢于公然抵制人权.讨厌人权的政府往往用一套”超人权”的理论来抵挡.即使是人权相当进步的国家,也还存在不少侵犯人权的事件.战争这一最严重侵犯人权的人类活动还远远未能消彻底除.争取人权,使人权观念深入人心,还要做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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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薄王谣言”背后的推手

4月10日,在微博疯传“中央将宣布对薄熙来的处理结果”信息后数小时,深夜23时,中共官媒新华社正式发布消息。而早前关于谷开来事涉海伍德之死的传言也被证实。 (德国之声中文网)4月10日深夜23时,在新浪微博等网络上疯传 ” 中央将宣布对薄熙来的处理结果”信息后数小时,中共官媒在公众的翘首等待中,公布了对薄熙来的处理结果:中共当局停止薄熙来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纪委立案调查,同时,公安机关对薄妻谷开来和薄的勤务人员张晓军涉嫌英国人海伍德不正常死亡,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从2月2日王立军被免重庆市公安局长职务和2月6日王立军独闯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开始,随即引发公众对薄熙来的政治命运的猜测,最早曝出”王立军闯入美领馆”、”黄奇帆带武警包围美领馆”、”国安部带走王立军”、”薄熙来被双规”、”谷开来与海伍德之死有关”等,多为网络人士和海外媒体,其中不乏对细节的演绎和传播,其情节堪比美国悬疑大片。 对此中共当局也籍官媒多次辟谣;两会之际,大会发言人赵启正称外媒对”王立军事件”进行拼图式报道和靠想象绘制,这些”拼图”都是不准确的,甚至是荒唐的,并指”王立军事件”为一个孤立的事件,至4月10日,官方在整个事件中的阶段性定论成为这些网上”传闻”真实性的佐证。 4月10日当新华社公布消息后,大多网友表示对结果并不惊奇,在当今中国”流言即真相”,南都记者王星在微博发表评论: “某些网络谣言最可恨,太靠谱了。” 网友”阴霾北京”一语中的:”党员干部提前几小时知道,微博达人提前几天知道,境外媒体提前几星期知道,政治家提前几个月知道,社会学家提前几年知道,政治学家提前几十年知道,历史学家提前几百年知道,哲学家提前几千年知道,这就是中国政治。” “谣言倒逼真相、谣言也是抗议” 中国资深媒体人、现就职《阳光时务》的贾葭向德国之声表示,两个月间,央视、新华社、人民网等相继发表评论,要公众甄别”谣言”和统一思想,但民间依然传言四起。而这些传言的兴起是源自中国的非透明体制:”在非透明体制中,真实的消息的流通是非常难的,必然会产生谣言。” 他认为正是因为民间的”谣言”起到了倒逼真相和抗议的作用:”公众在不能确切知道真相的时候,就根据过去的表现来推测,有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些消息经过传播之后,如果当局认为这些消息对他构成了威胁,他们就被逼出来给出对他们有利的一部分真相。谣言也是一种社会抗议,是对当下新闻审查体制的一种抗议,报纸上要登什么都要有宣传部精确算计,但有网络媒体之后,只要鼠标一点,他们就必须得出来承认或否定。” “有人向海外媒体提前放消息” 早前中国网络作家安替曾表示,在”王立军事件”中,对海外媒体”博讯”刮目相看,其曝料及时而准确率非常高。其后,被称为与中共江系政治力量关系密切的”明镜网”也最早表示”薄熙来将被调查”等。 推特网友”牟山夫”认为:”如果没有中共内部人主动喂料,博讯等不可能百发百中。一手主动造谣引导舆论,一手打击造谣控制局面。” 新浪微博达人”戏剧小宝贝”也表示:”所谓谣言,就是提前流传,打乱了中央作战步骤。政治永远是少数人的游戏。” 对此,贾葭认为在本事件中另一个维度上不可忽视的一点是,中共当局极有可能提前释放一些”消息”,有意通过海外的媒体进行以定调:”中共有操纵海外媒体放风的习惯,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他们很多事情就是这么干的,所以谣言的传播过程,当局也在参与,比如说昨天,新华社晚上11点发通稿,为什么香港媒体下午四点甚至是中午就已经知道了,肯定是体制人提早告知。官民在谣言上有一个互动的过程” “政治斗争需要继续讲出事实” 另外贾葭也表示,中国很多的媒体人慑于新闻管制,但他们以个人身份将所属媒体上不便公开的内容发至网上,如南都记者王星在新浪微博上以个人身份分析官媒对薄的通稿中引申的含义:”对薄没有开除党籍,依然是同志。也有民众表示,当局不敢直接以薄熙来与周永康要政变夺权这个原因来制裁薄熙来,因为牵涉的人太多,用薄熙来的妻子问题则是比较好的藉口。一步步制裁比较稳妥。” 就此贾葭认为接下来中国官方将会陆续公开一些细节,就如同早前处理中共前官高陈希同和陈良宇的案例,这两个案例背后也隐含中共权斗之争,当时公开信息也是权斗的需要:”未来还会公布,目前只讲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部分,假如这也是政治斗争的一部分,他们也需要向外界公布信息。我也相信这里面不会有扭曲的成分,因为事实本身就已经够惊耸和超出人们的想象力,只要讲出事实,他们就可以达到想要的效果。” 作者:吴雨 责编: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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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放下忌讳爆发议论薄熙来案

日本媒体也关注薄熙来的命运 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因妻子涉嫌杀人被逐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的案件发展虽没让周三(4月11日)日本各大传媒表现意外,但因中国公开报道和发表了社论,从而不忌讳地爆发了过去几周来明显抑制的议论。 官方传媒参与 官方电视台NHK形容,曾作为新一代中国领导集团有力候补者的薄熙来案发展到妻子涉嫌杀人的前所未闻事态,激起了对今年秋天中国权力交替的各种臆测。 NHK说,官方新华社迅速传达《人民日报》发表呼吁团结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论,说明了中国共产党慎防国内动摇扩大的紧张神经。 大报看法差异 亲中大报《朝日新闻》介绍说,薄熙来虽在重庆推动扫荡黑社会、扑灭贪腐、缩小贫富的政策得到人气,但在今年秋天新权力结构斗争中,遭到用动员大众的保守政治手段的胡温政权反击而完全败阵。 该报评论说,薄熙来的下台可能令今后中国新领导集团的势力结构发生变化。 不过,日本销量最大的报纸《读卖新闻》则形容薄熙来受到“中共党内保守派为中心拥护”。 《读卖新闻》说,胡温政权通过一连串处置薄熙来的行动,保存了自己在今年秋天权力交接中的影响力,构筑了“院政”(影子政府)结构。 “中国重庆事变” 时事通信社周三发表题为“中国重庆事变”的专题报道说,虽然伴随十年一度的中国权力交替中共党内爆发了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的“上海帮”与现任主席胡锦涛为首的“共青团”,以及候任领导人习近平代表的“太子党”之间的权力斗争是中国政治的惯例行事,但薄熙来牵扯到英国人的命案却令斗争呈现诡异。 专题集合了过去几天陆续报道的“精英薄熙来的陨落”、“扑灭网络传闻官方传媒齐赞”、“被形容为中国杰奎琳·肯尼迪的薄熙来妻子”、“怪死的英国人与薄熙来妻子的纷争”,链接从2月份王立军案开始至今的每条消息来说明过去两个月重庆发生的事变。 日本专家“算命” 日本著名研究中国的横浜市立大学名誉教授矢吹晋对BBC中文网记者说,他预测胡温政权打击薄熙来的最后结果将是以软禁形式告终。 他分析说,尽管胡温政权希望严惩,但薄熙来的父亲薄一波与“太子党”的大靠山陈云的深交,已令薄熙来与“太子党”的连带关系构成广泛势力,过分追究不但会激发范围太广的斗争,而且还可能引起英国人伍海德涉足的英国情报机构的国际案,胡温政权难以收拾。 矢吹晋预测,今后薄熙来涉嫌的刑事罪,包括杀人、贪腐等可能都会由薄熙来的妻子谷开来和薄家勤务人员张晓军承担,而他预测王立军则可能因揭发杀人案得到从轻处理换取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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