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

中国选举与治理 | 中国的政治选择(续)

中国的政治选择(续) 作者:朱智勇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9-18 本站发布时间:2011-9-18 12:59:59 阅读量:1448次   相关链接:《 中国的政治选择 》   百年轮回,中国问题的观察家们不得不感叹与惊奇造化弄人,上个世纪初中国面临的历史性选择惊人相似的再现。赫拉克利特曾说,“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但是对东方这个神秘的被黑格尔称之为“停滞的帝国”而言,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一定会对自己的辩证法陷入迷思,中国在以宪政为目标的社会转型中竟然在百年之内两次踏入同一条历史的河流,虽然百年沧桑打下了五色斑斓的不同烙印,预备了不完全相同的社会土壤。   这个古老的国家在现代政治转型中有太多的偶然。暮气深沉的晚清统治集团丧失了领导国家革故鼎新的魄力与智慧,在改良与革命之间,革命变成了必然的政治选择。1911年的辛亥革命极其次年建立的中华民国是中国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政治成就,这是两千年循环往复的帝国一次真正的历史飞跃,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建立了宪政的国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符合现代文明规范的宪法。1912年——1927年也是中国当代历史中相对最自由、最开放的岁月,新文化运动更是呼吸自由空气的古老中国爆发出巨大文化活力的时期,一时群星灿烂,人才辈出。所谓民国初年的“北洋时期”,虽然宪政政治未达佳境,但宪政框架已成。1927年蒋介石建立的南京一党独裁政权是对1912年宪政的颠覆,是一次成王败寇的军事政变。民国的宪政血脉被蒋介石腰斩,直到蒋经国晚年,终于幡然悔悟的“蒋二世”决心顺应潮流,“不计个人厉害”,毅然开放党禁,方才最终接续断裂的法统,同时使国民党免于被历史所淘汰,凤凰涅槃得以重生。蒋经国率领国民党迷途知返的时候,已经痛失大陆二十多年,孤悬海外。   二十一世纪的中共在邓的遗产上,已经不可回避的遭遇中国政治转型和自身转型的历史性时刻。环顾全球,民主化浪潮在二十世纪末再次掀起高潮。苏共的刚性断裂石破天惊,这是1917年以来世界史最重大的历史性事件之一,对整个二十世纪而言只有法西斯主义的覆灭可以相提并论。它意味着以华丽意识形态为包装的极权主义再次破产。二十世纪极权主义对普世价值有过两次以极端理想主义形态出现的严峻挑战:法西斯民族主义的乌托邦和共产主义的乌托邦。苏共的破产和柏林墙的倒塌标志发源于1917年的这场历史反动终于在席卷半个地球之后曲终人散。接下来民主化的浪潮在中亚国家爆发,郁金香革命方兴未艾,伊斯兰世界同样旨归的革命接踵而至。自1979年霍梅尼推翻巴列维的伊朗建立伊斯兰神权国家以来,伊斯兰世界抗拒西方的圣战此起彼伏,2001年9—11事件使这场圣战达到残酷的高潮。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曾有过影响巨大的分析,认为冷战之后的世界冲突将主要在不同文明中展开,伊斯兰对西方的圣战似乎验证了他的预言。然而从突尼斯开始的阿拉伯之春出乎人们的预料,伊斯兰世界这次爆发居然是超越宗教符号的自由主义,人民奋不顾身起来追求自由、人权和民主。如同法国学者让-皮埃尔·菲利于所说:“阿拉伯世界和任何人一样坚定,不惜一切代价为自由和公正而斗争,唯一的区别是速度不同”,自由,民主“并不是西方独有的概念,在伊斯兰文化中也同样存在,而且阿拉伯人民对于这些诉求已经追求了超过两个世纪,甚至比美国、法国还要早。在现代,阿拉伯人民整整一代人都在要求自由、自由的选举,和透明的政府。”中亚的郁金香革命和阿拉伯之春再次以鲜活的实践表明,自文艺复兴以来人类走向普世价值的漫长历程虽然经历了法西斯与共产主义的反扑,虽然不同文明接触和消化它或有曲折,或有坎坷,但它是人类的主旋律,是真正的国际歌,是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文化的人们共同的基本价值。普世价值在1945年对法西斯主义说“NO!”,在1991年对共产主义说“NO!”,2011年在伊斯兰世界对极权政治和原教旨主义说“NO!”。时至今日,对“天赋人权”用国情论、文化论,甚至阴谋论来抗拒完全是公然侮辱人民的智商,世界之潮流与趋势一目了然。   大陆中国的政治转型是一种必然的宿命,无可回避。当代世界的经验和中国台湾的经验都表明,它只是时间与路线图的问题。   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脉动强烈起搏的关键时刻,国内政治家们的表现却令人困惑。执政党在战略选择上尤其在最近几年明显趋向保守,显示出回归毛泽东的迹象。建国60周年大典上出现久违的“毛泽东思想万岁”并非只是对执政党血脉传承必不可少的技术装点,今年年初,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明确所谓“五不搞”便十分清晰的传达出中南海的政治家们总体的选择。   历史的主动与被动往往系决于一念之间,系决于那个时代历史舞台上的政治家极其集团的见识与勇略。从积极的方向看,执政党并不缺乏打造一个新世界的政治资源。从国际共运中脱胎的欧洲社会民主主义,甚至在其祖师爷恩格斯晚年论述中它也可以寻找到恰当的理论资源。表面看来,中国的政治现实虽然已经远离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共与北欧为代表的这种政治力量疏离遥远,但社会民主主义毕竟是融入当代宪政秩序中与共产主义血亲最近的一种思想体系,也能够为转型的中共提供现实的理论和政策选择。如果锐意改革其实中共自身的历史中新民主主义的宪政理论完全也可以支撑其革故鼎新。为反对蒋介石国民党一党独裁,尤其是抗战胜利前后的宪政运动,中共关于民主、自由、多党政治的表达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资源。邓小平关于政治改革尤其是关于现代民主政治的言论所言不多,但是他明显预留了政治改革的空间,也留下了《党和国家制度的改革》以及关于普选的有关论述。   但是中南海在面对社会矛盾空前尖锐的现实时,似乎在“稳定要到一切的”的纲领下依然强调“四个坚持”的镇制功效,而且涂抹上了邓小平所启动的这场改革原本少有的毛泽东原教旨主义的某些色彩。在这样的氛围中,温家宝的声音孤立而尖锐。温家宝总理多次发声甚至非常清楚的阐述了普世价值,阐述了宪政取向的政治改革之必要,但是基于最近人大报告的正式表述,不难判断温代表的仅仅只是个人的立场,而后者则是经过一定程序的集体意志,代表执政党整体的政治选择。   在千人一面的地方政要中,广东与重庆表现出颇富个性的政治主张。在毛和邓的年代乃至江的执政时期,都不曾有这样个性的抒发。这是中共内部出现某种竞争因素的外部表象,虽然畸形,发育不全,但却是可以给予积极解读的信号。以现代政治自由竞争的尺度来衡量,他们各自的主张都更多具有象征意义,而不是一种明确的政治目标,都依旧包裹在官方意识形态和政策背景总体框架之内,只是强调的重点各有不同而显示某种色彩的差异而已,因此这种角力的技术性意义远远大于政治选择的暗示。   迄今为止,除了温家宝孤独的声音,看不到目前掌握着历史主动的这支力量深层次的应变中国社会转型的积极战略和路线图。   在未来中国路径选择的迷局中,积极强大的乐观因素正在凝聚与发酵。中国社会转型的国际背景国际大气候十分成熟,经验也非常丰富,对大陆中国来说,更有中华民国及国民党的嬗变——它们也是中国成功转型的自身经验,是中国台湾,给中国大陆最可宝贵的馈赠。这个大气候时时施加影响作用于大陆中国,犹如一股永不止歇的动力,推动和牵引这个步履蹒跚的庞大躯体。   用长镜头看历史,从毛泽东至今,中国的极权主义统治模式已经不可逆转的呈现衰减态势。从毛生杀予夺的神权统治到邓已经是新权威主义的寡头统治了,尤其是邓建立的中央集体领导制度事实上又瓦解了寡头政治。邓曾经很准确的解读过这种模式的关键要素,必须要有一个核心,也就是政治寡头。他自认自己是第二代领导的核心,江是第三代领导的核心,但在胡的常委会,这种政治模式再次演变为没有拍板人亦即没有核心的共治模式。在消解了领袖崇拜和意识形态神话之后,中共自身的多元化从顶层架构开始演化将是必然的态势,因为在顶层结构里,没有“九五至尊”,也很难再次分娩一统天下的新强人。虽然中共一再宣称发扬党内民主,但这样的圆顶金字塔模式是否最终发育出现代政治的内核,既取决于历史给与的空间,也取决于生逢其时的政治家个人的造化,不带有必然性。   另一个意义更为重大的信号是中国人价值取向的全面转型。89事件之后,邓通过释放中国人追求物质财富的强烈欲望,从而阶段性有效转移了已经积蓄的民间政治能量,中国人的政治荷尔蒙通过物质追求被泄洪减压,疏导分流。自那时以来中国即使经历残酷的城市圈地运动,经历国企下岗的阵痛,相当时间整体是平静的。经济增长的边际效应,相对收入的提升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发财致富的“光荣与梦想”,导致执政者取得了“GDP”合法性。这个时期虽然也存在政治上的不安因素,但是民间社会被另一种兴奋点所控制,出现政治冷漠症。中国的知识分子也在这个时候用“告别革命”的哲学与邓“稳定压倒一切”“发展才是硬道理”实用主义达成了消极的默契,同样出现疏离政治的状态。然而,世界范围的经验表明,所有的GDP合法性都是脆弱的,短暂的,过渡性的。自2008年奥运以来,国际国内对中国政治改革的期许加速升温。今年7月23日温州动车事故是考察国内政治潜流一个很好的案例。这是国内的媒体第一次集体亮出了生命尊严和寻找真相的旗帜,这是不可压抑的自发的力量,这是习惯于掌控艺术的执政者陌生的力量,这是从熟透了的果子体内必然释放出的气息。从《人民日报》到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小报,从纸质媒体到人民自由参与的网络,从微博到QQ群,异口同声发出了严厉的问责。尽管当局很快可以让媒体再次回到自己所需要的轨道上来,但是动车事故在政治上发出的信息意义深远。它集中体现了国民的意志和情绪,这种意志和情绪的背后是生命尊严的人权观和透明廉洁的责任政府的诉求,是以普世价值为基本底色的一次呐喊,它表明从1978年非毛化以来经过三十年历程,中国社会价值判断已经整体完成。   观察中国社情民意的窗口与平台很多,不难得出对中国人基本政治态度的判断,蒙蔽自己的只是自己视网膜上的黄斑而已。   在民间社会完成价值观转型的同时,中国社会矛盾深刻而尖锐(前文有阐述),大面积同心圆共振的条件已经成型。历史在寻找一个诱因或者借口。   为中国开出药方的悬壶郎中不少,诸如儒家社会主义,诸如新老毛主义等等有百花齐放之功,但无济世救人之效。大陆中国的位置与方向海峡对岸的中国人已经有了现存的实践。我们经常忽略,那里也是中国,那里不仅仅是台湾,台湾不仅仅是一个地理名词。这也许是那对一同脱胎于苏俄的双胞胎共同的宿命?   但凡刚性断裂的社会大都以突变的形态展开。这里的逻辑很简单,强势者总是自信自己对局面的操控力,犹如格林斯潘谈论股市泡沫的一句名言,泡沫总是在破灭以后才证明自己的存在。从苏共到阿拉伯之春殷鉴不远。   有时候作为中国人,我们真的淡忘了1912年,我们的先辈曾经建立过亚洲第一个宪政国家,那是我们的血脉,我们至今还在这个苦难的尚未走完的历史通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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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 0814 简议改良与革命 / 萧瀚

俄罗斯画家格里采:四月的树林 雲邊居士按: 这是今天写的14条微博整理而成的短文(已做成长微博发表),成文时做了一些调整,以使逻辑更加连贯,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讨论,以后有想法再写。 简议改良与革命 萧瀚 多年前我就劝访民结束上访,上访除浪费生命和人格尊严,无任何价值,我也曾幻想过改良,但不久即明白指望改良和上访是一回事,思维上同构,从此只宣说自由民主宪政共和的理念和制度,剖析现伪政权的邪恶性质。现状下还指望改良,已不是个糊涂不糊涂问题,而是诚实不诚实问题。 中国当下之急,不是讨论如何改良——这跟讨论如何在云端上盖世贸大厦一样可笑,而是讨论如何革命。讨论革命,就是讨论如何革故鼎新,如何结束旧的邪恶制度,建立新的正义制度;就是不指望当权者,而是指望公民社会;就是不指望彻底非暴力,而是如何最大限度避免非正义的暴力。 讨论革命,不可能回避如何处置垬。垬是世界历史上罕见的邪恶黑帮,这不仅是其理论的产物,更是其建立的制度所致。反对垬,实质是反对黑帮垄断暴力与权力,而不是反对哪个标签符号。因此,讨论革命的重要心理基础是尽可能减少清算思维,而将精力集中于如何赶牠下台重搭正常平台。 改良的本意是承认现有制度基本合理前提下,对部分不合理的制度bug进行订正修补。由于现实严酷,改良概念被滥用,以至于竟忘其本意,衍生了新的奇怪含义,即内心虽否定现有制度合理,但企图暗渡陈仓,以改良之名推动掌权者自杀。这显然荒谬。若否定现有基本制度,革命论就不可避免。 古希腊迄今,西方一直存在选统治者还是选制度之争,但选限权制度一直是主流,西方于是走到今天的现代宪政制度。中国直到前现代,都只有一种政治观念,就是寻觅“圣王”统治。一朝又一朝只有造反,没有革命。流血鼎革无非一个暴君倒下,千万个暴君站起来;旧暴政作古,新暴政诞生。 革命,既要防暴力万能论(这是轮回),又要防绝对拒绝暴力论。反抗暴政是人天赋之权,无任何理由剥夺人民面对暴政时正当防卫的权利。革命,还要防止救星心态——无论对己对人,革命的核心实践在于自救与自治,而不是指望圣人,一旦偶像崇拜泛滥,限权制度必难建立,如此必回归暴政。 担心倡导革命导致血流成河。此观点何其糊涂。革命既无法被倡导,也无法被阻止,它的来去既源于现实,也有无法预知的神秘因素。当制度已腐烂透顶,根本无修复价值和可能时,革命就已在酝酿中,此时若讳疾忌医回避讨论革命,一旦真来临,无革命共识的乌合之乱倒真的会导致血流成河。正因中国的四暴传统(暴君暴政暴民暴乱),才更应深入探讨革命问题,而不是回避,回避只能加固四暴传统。阿伦特说“革命向来且唯一的理由就是自由”,这说到了根本。辛亥革命是革命,但1949鼎革就是新建暴政,其建立并延续至今,原因之一就是革命者以及绝大部分人民不懂何为革命。 1917苏俄与1949中国,在汉语表达中,都被视为经典的革命。这种表述是受西方脑溢水患者和苏共、垬垄断性话语权污染所致。其实,这两次震惊世界的巨变,都是从奴役走向绝对奴役,是“革命向来且唯一的理由就是自由”的反面,是最典型的伪革命。将伪革命视为革命,是革命恐惧症的原因。 要消除革命恐惧症,最要者是尽可能地让革命话题进入公共领域,经过讨论,使得这个词被祛魅,击碎其恐惧性外壳,使得健康、良性、和平的制度革命观念替代原有似是而非、唯暴力论的杀人革命观念。不深入讨论革命各层次含义,因恐惧而回避,唯一结果是大厦倾覆之际,只有暴乱而无革命。革命的最核心思想,在于从奴役走向自由及其相应制度安排。仅凭愤怒情绪而无理性的限权性制度建构能力,革命将沦为海涅所谓“播下的是龙种,收割的是跳蚤”这一惨剧(这不是悲剧,因无任何审美价值),就会从奴役走向奴役,甚至走向绝对奴役。抛弃正确的革命观念,只有奴役及其轮回。 许多人恐惧革命,是恐惧与革命相伴的暴力。本来革命未必暴力,暴力也未必就是革命。最成功的革命通常暴力最少,因革命的目标是制度,而不是杀人。只有旧的邪恶制度执掌者使用暴力顽抗才导致暴力冲突。因此,只有当革命暴力是正当防卫性质而非屠戮性质时,革命就能最大限度减少暴力。 从逻辑而非事实本身看,革命分两步骤,即推翻暴政和建立善政。并非所有民族都有将两者结合的能力和运气,辛亥革命前的3000年,中国都没有,辛亥革命后好景不长,内忧外患下垬结合古今中西垃圾,创造出远胜于传统的暴政。于国人而言,如何使得推翻暴政的结果不是建立新暴政至关重要。 从奴役走向自由是革命,从专制走向民主是革命,从集权走向分权是革命,从伪共和走向真共和是革命,从极权走向宪政是革命,从统治走向自治是革命,从臣民走向公民是革命,从人治走向法治是革命。被称为转型时代的当代中国,这个时代就是革命的时代。对于自由而言,革命已无法拒绝。 2011年9月18日欲追遠堂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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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基雅维里的启示

作者:徐贲 来源:《随笔》2011年第4期        人们往往把清王朝政权的灭亡归咎于它的腐败,但是,灭亡和腐败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历史上有许多腐败但不灭亡,或者至少很久都不灭亡的政权,不仅如此,某种程度的腐败甚至还可以用作维护专制政权存在的有效手段。现在人们回顾共和在民国初期的失败,还往往将之归咎于强权人物对共和制度的破坏,而没有看到,中国的共和从一开始就孕育着它自身的腐败种子。这种共和的腐败一直以变化的形式在演化,终于发展成一种极难改变的政治文化。        自民国元年4月临时政府迁都北京,至十七年国民政府完成“军政”这段北京政府时期,宪政统一的理想终于被武力统一的现实所代替。从民国二年天坛宪草开始拟定,到北京政府瓦解覆没的十余年间,政局动荡不安。国会两次被毁,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法统被废,南北对峙,省宪自治,曹锟贿选,此起彼伏,与和平宪治的理想南辕北辙。        虽然国会于1922年第二次恢复后,于1923年通过了一部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但由于它是在曹锟贿选的情形下完成,根本得不到各方的承认和尊重,只存在了一年的时间,到1924年便为段祺瑞的临时执政府所废弃。至于临时执政府的宪法案,则未及审议即告消减。1914年袁世凯“废除约法”后,孙中山以恢复《临时约法》为号召的两次“护法”运动均未成功。国民政府于1925年成立后,即正式放弃此前对于护法的努力,改走以一党主导的“军政”、“训政”道路。共和从此与“以党治国”结下了不解之缘。        制度的失败,包括政治力量的纵横捭阖、权力人物的成败得失、权力斗争的阴谋诡计,往往都是历史书关注和记录的重点,以至于其他重要的失败因素遭到了忽略。对于共和的失败来说,最被忽略的恰恰是它最致命的因素,那就是腐败。腐败是马基雅维里(NiccolòdiBernardodeiMachiavelli,1469—1527)在16世纪初为复兴古典共和而研究古罗马共和历史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他写作《李维史论》(约1517)(以下引述马基雅维里论腐败,皆出自此书),不断论及共和腐败的问题,至今对我们仍然富有启发。他在这部经典著作中说,人性的软弱使民众难以抵抗腐败的诱惑,他们不易为共和作牺牲,反而更容易被专制权力所网罗,为了一点小恩小惠就成为专制的帮凶,就像罗马共和晚期恺撒称帝的时候“民众懵懂无知,居然看不到正在套到自己脖颈上的缳轭”。马基雅维里问道:在腐败的城邦里,如果有一个自由的国家政体,要以何种方式来维护它?如果没有这样的国家政体,又要以何种方式来建立它?这正是清末民初中国面临的问题。        一 奴性和腐败        清廷的腐败固然人所共知,但“人民”的腐败也是同样的严重,人民并不只是指普通人或平头百姓,而是指一国的整体国民。一个国家里的政治和社会精英,他们既是“精英”,也是“人民”的一部分。成为“精英”并不会使他们从此超脱普通人共有的一些国民特性。他们只是变得对国民性的弱点比较能够有所察觉而已。精英人士了解残缺的国民性,犹如心理学家了解人的肉体和精神伤害。心理学的知识可以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目的服务,既可以帮助善者自觉地避免对他人的伤害,也可以帮助恶者有效地折磨他人,最狠毒的折磨和刑罚都是针对人的最大心理弱点设计的。同样,精英了解国民性的残缺,可以使他们去克服自身的弱点,并从事对公众的启蒙,但也可以帮助他们故意利用民众的弱点来达到自己的政治或其他目的。        国民性是在政体中造就的,人民的腐败都有政体原因,而且几乎无一例外是从权力中心扩散为一种普遍的政治文化。马基雅维里讨论共和的腐败,正是从国家权力造就公民来着眼的。他说:“那些国王是多么腐败,假如有两三个继位者步其后尘,他们的腐败开始传播给众人,而民众一旦变得腐败,便无革故鼎新的可能。”专制统治把人民训练成奴性十足、没有自尊、见利忘义的腐败顺民,“习惯于受君主统治的人民,即使偶然获得了自由,也难以维持”。        在中国,辛亥革命后出现的正是偶然获得了自由,但难以维持的共和国民。辛亥革命后人民的腐败是中国共和腐败的肇始。回顾共和肇始看起来相对单纯的腐败,有助于认识后来更为复杂的腐败形态,包括民众的冷漠和犬儒、政治人物的伪善和专横、知识精英的自私和失责、社会制度的不公正和不平等、媒体沦为权力喉舌和大众消遣、教育舍弃人格和普世价值开导的重责大任、经济发展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沦为金钱和权力的奴隶,虽然未必全然心甘情愿,但却照样趋之若鹜,普遍的国民人格分裂,这本身就是大面积心灵腐败的征兆。        奴性是人民腐败最显著的特征,也是共和腐败中最严重、最致命的一种。奴性是辛亥革命前后知识分子论述最多的中国国民性特征,当时,这种论述所针对的仅仅局限于在君主专制下形成的臣民奴性,这是可以理解的。其后,这种批判虽然仍然具有相当的现象描述意义,但是,继续造就奴性的政体力量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继续制造奴性,并靠奴性来维持的政体已经不再是被辛亥革命推翻的君主体制,而是一个在辛亥革命后出现的一党专制。由于这种新专制是以共和的名义实行的,它成为一种特别顽梗的共和腐败。        辛亥革命前后,主张制宪的人士有许多对共和可以再造国民,改变国民奴性抱有高度乐观,这种乐观在今天看来已经难以维持。今天的人民腐败程度并不比清末民初逊色,而这种腐败恰恰是在共和政体之内发生的,这就不能不更引起我们对共和自身机制腐败的思考。        清末民初知识分子对国民奴性的抨击,无不直接针对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及其体现的文化传统。“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怒斥道:“奴隶者,为中国人不雷同、不普通、独一无二之徽号!”“柔顺也,安分也,韬晦也,服从也,做官也,发财也,中国人造奴隶之教科书也,举一国之人,无一不为奴隶,举一国之人,无一不为奴隶之奴隶。”(转引自陈永森:《告别臣民的尝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以下清末民初的直接引文皆转引自此书。)梁启超把人身不自由譬为“身奴”,把精神不自由譬为“心奴”。“心奴”表现为:诵法先人,为古人之奴隶;俯仰随人,为世俗之奴隶;听从命运安排,为境遇之奴隶;心为形役,为情欲之奴隶。“心奴”比“身奴”更可怕,“身奴”可以通过斗争或借助外力获得解放,而“心奴”却是“如蚕在茧,著著自缚,如膏在釜,日日自煎”。在梁启超看来,国人皆为奴隶。低层的老百姓“视官吏如天帝,望衙署如宫阙,奉缙绅如神明”;那些拥有高官厚禄盘踞要津者,对老百姓骄横跋扈,但在上司面前则表现出“昏暮乞怜之态”、“趑趄嗫嚅之态”。奴性国民既包括普通老百姓,也包括拥有高官厚禄,盘踞要津者,这是因为,奴隶和主子的身份是可以转化的,就如鲁迅所说的那样,那些看上去耀武扬威的官僚,他们既是犬也是羊,只不过是看对谁而言了。        辛亥革命时期的反奴性还带有反满的民族主义,邹容说,满人入主中国,汉人已经没有国家,根本不是国民,而是大清国的臣民或奴隶,“中国黄龙旗之下,有一种若国民非国民,若奴隶非奴隶,杂糅不一,以组织成一大种。谓其为国民乎?吾敢谓群四万万人而居者,即具有完全之奴颜妾面,国民乎何有?尊之以国民,其污垢此优美之名词也孰甚!若然,则以奴隶畀之。”在邹容看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都是满洲人的奴才,是汉民族的败类。他叹息:“呜呼!我汉种,是岂飞扬祖国之汉种,是岂独立亚细亚大陆上之汉种,是岂为伟大国民之汉种。呜呼!汉种!汉种虽众,适足为他种人之奴隶。汉地虽广,适足供他种人之栖息。汉种!汉种!不过为满洲人恭顺忠义之臣民。汉种!汉种!又由满洲人介绍为欧美各国人之奴隶。”邹容当时所没有看到的是,民族主义可以用来鼓动奴隶造反起义,也可以用来造就新式奴隶,也就是鲁迅所说的“做自己人的奴隶”。辛亥革命解放了满人统治下的汉人奴隶,不料后来的所谓共和却又不分民族地把所有国民统统变成另一种专制的奴隶。        中国早期的共和主义者对人性估计太高,反映在他们对“国民程度”的评估上。国民程度是上个世纪初改良派和革命派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虽然革命派也认识到国民程度不足的问题,但他们相信,国民程度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得到提高。陈天华在《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1904)中提出:“苟一日者皆明国家原理,知公权之可保而义务之不可不尽,群以义务要求公权,悬崖坠石,不底所止不已,倘非达于共和,国民之意欲难厌,霸者弥缝掩饰之策,决其不能奏效也。”他甚至认为,中国的民族性能与条顿民族和大和民族相媲美,只是受专制政府的压抑,不能得到发挥而已。与革命派对国民程度的乐观看法不同,当时是改良派的梁启超虽然不反对共和立宪,但是,在《开明专制论》(1905)中,他提出,中国还不具备共和国的国民素质条件,中国人没有自治的习惯,没有团队精神,“今日中国国民非有可以为共和国民之资格者也;今日中国政治非可采用共和立宪制者也”。        改良派和革命派争论国民程度,集中在国民性的问题,但是,国民程度或国民性是以人性为内核的,国民性的腐败,根源在人性的弱点。马基雅维里在对古罗马共和的讨论中,提出了“人易腐败”的问题。他把共和思考移置到一个更为现实的基础上:“人们是多么易于腐化变质,是自身表现出相反的性情,不管他们多么善良,或有多好的教养。看看那些被阿皮乌斯网罗到身边的年轻人吧。他们为了一点小恩小惠就成为专制统治的帮凶。再看看昆图斯·法比乌斯吧,他是第二任十人团的一员,一个大好人,却被小小的野心所蔽,听命于歹毒的阿皮乌斯,把他良好的习惯一改而为至恶,成为和阿皮乌斯一样的人。”马基雅维里的这番话,放在被中国“阿皮乌斯”(袁世凯以及后来的独裁者们)网罗和变恶的无数人身上,是再适当不过了。        从“人易腐败”来思考共和,更凸显了制度对改变人性腐败的重要。人类在自由而全无约束的状态下,天生就可能是一群有相互侵害意图的野兽,权力帮助个人获取比他人更大的自由,成功实现对他人的侵害。因此,需要设立一个能够约束这种个人暴力自由倾向的制度,这成为建立群体和平秩序的第一条件。社会不能等待所有人成为天使后,再期待出现和睦的秩序。同样道理,国家不能等待大多数人具有相当公民程度后,再建立共和政体。先建立共和政体,然后用政体的法治和道德力量塑造具有良好程度的共和国民,这才是正当的次序。        共和制度对国民的塑造作用,不在于把他们改造成为完美的道德者,从骨子里去除他们人性的腐败倾向,而在于帮助他们去除奴性,同时也不让他们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为暴力政治中自由作恶的个体。这样看待共和政体对于国民的约束作用,并不像理论设想的那么简单,因为这个政体首先必须约束的正是那些最难以约束的国民,那些手上握有很大权力的精英国民,也就是政治人物。        共和制度在民初之所以失败,并不是因为没有制度(当时有《临时约法》),而是因为这个制度根本约束不了手握重权的政治人物,首先便是身为大总统的袁世凯。共和刚刚建立的时候,是它最脆弱的时候,尚不完善的制度总是会有许多漏洞和可以破坏的机会。这时候,政治精英们的德性便至关重要。在制度尚不能充分约束他们的时候,他们必须自我约束。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完全有机会成为终身总统,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不是因为受到制度的外来限制,而是因为受到他自己荣誉感的约束。政体开创期政治人物的行为对未来政治文化的形成具有极大的表率和先例作用。华盛顿做到的事情,恰恰是袁世凯不愿意去做的。这不仅破坏了当时的共和制度,更严重的是,他还为中国从此开创了一个与美国全然不同的,腐败的政治文化先例。在这种政治文化中,权力高于法规制度,权力只要有机会去破坏法制的约束,就一定会这么去做。相反,若有政治人物主动接受制度约束,那倒反而成为例外的异类。        二 脆弱的共和引发强人期盼和君王情结        民国初年,确实有过政治人物尊重和接受共和宪政制度约束的例子,可惜只是一些孤例。1912年3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在宣布废除《大清报律》的同时,颁布了《民国暂时报律》。其中有对报界的约法三章:第一,新闻杂志必须向地方高级官厅申报,否则不准发行。第二,惩处流言蛊惑。第三,追究污毁个人名誉。        这三条规定都把审查权交到官厅手中,哪怕报道真实无误,仍然可以定它一个“流言蛊惑”和“毁人名誉”的罪名。这个报律一公布,便遭到报界的普遍反对。中国报界俱进会和上海的《申报》、《新闻报》、《时报》、《时事新报》、《神州日报》、《民立报》、《天铎报》、《大共和报》、《启民爱国报》、《民报》等联名致电孙中山并通电全国,表示抵制。电文对临时政府的规定大加挞伐:“今统一政府未立,民国国会未开,内务部拟定报律,侵夺立法之权,且云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坐以应得之罪;政府丧权失利,报纸监督,并非破坏共和。今杀人行窃之律尚未定,而先定报律,是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报界全体万难承认。”当时抗议“报律”的理由至今对捍卫新闻自由仍具有普遍而重要的意义。判定言论之罪,如果界限及量刑标准含糊不清,必定会遭到误解和滥用。而且,谁对新闻立法拥有权威?是人民政治代表的立法机构,还是一些官僚?在民主宪政的国家里,一个政府部门、几个官员,没有经过立法机构的授权,擅自制定和颁布法律,是一种严重的越权行为。        孙中山得知此事后,当即下令撤销报律,指出:“民国一切法律,皆当由参议院议决宣布,乃为有效。该部所布暂行报律,既未经参议院议决,自无法律之效力,不得以暂行二字,谓可从权办理。寻三章条文,或为出版法所记载,或为国宪所应稽,无取特立报律,反形裂缺。民国此后应否设置报律,及如何订立之处,当俟国民议会决议,勿遽亟亟可也。”当时的中国幸而有像孙中山这样尊重宪法制度的领袖人物,他使得中国新闻界争取言论自由有了唯一的一次胜利案例。但是,仅有个别这样的领袖并不能解除共和的危机,即使孙中山的个人节操可以媲美美国的华盛顿,美国也还是比中国幸运,因为华盛顿的优秀不只是他一个人的,而且是他那一代人的,他们当之无愧地被后世称为美国的“建国之父”们。与美国相比,中国共和开创期的政治人物就要驳杂得多,他们(包括后来的孙中山)对后世的政治文化示范和影响都与民主宪政有所抵牾,因此也有争议得多。        在中国,共和制度因为腐败,曙光还来不及照耀便已经进入了黄昏,对于中国政治精英来说是如此,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更是如此。被长期奴役的人民,他们接受暴君比接受“贤明之士”来得自然而更合乎他们的禀性。这又证明了马基雅维里的不祥断言:“可以断言,如果没有腐败,则骚乱与耻辱无伤大雅;只要有腐败,则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除非一个权力超常的人确保他们服从,使事物变得良善。”“权力超常”指的就是那些专制的独裁者。1911年的共和革命是在一个人民不自由,对自由非常缺乏了解的国家里发生的。中国很幸运有了像孙中山这样的“贤明之士”,但是,仅仅个别的,或一时的贤明之士,而没有一个相当规模的,稳固的共和精英阶层和公民社会,共和仍然不能不危机四伏:“假如因腐败而衰落的城邦能够东山再起,那也是因为当时正好有德行好的人在世,而不是因为维持着良好秩序的集体德行。此人一死,(国家)便会重蹈覆辙。”对中国来说,孙中山可以说是一个死得太早的“德行好的人”,尽管他对中国形成党国制度传统负有他的一份责任。        辛亥革命的胜利来得太突然,少数的先知先觉者唤醒了另一些浅睡的后知后觉者,而绝大多数的民众都还没有觉醒,更不要说决心去除自己身上奴性顺民的腐败习性。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当时南京的民众,“通常谈到孙文博士是新皇帝,他们不了解总统这个专门名词,认为它不过是更高头衔的一种委婉的说法”。各地发给孙中山的贺电,有称“总统陛下”的,有写“恭请圣安”的。君主帝制的意识还是深深残留在国民的意识之中,激烈的暴力革命难以根除这种意识。事实上,以暴力革命为手段的共和创制,它本身就包含着导向专制的逻辑。梁启超曾对革命派通过革命提高国民程度的观点作过批驳,他担心的是革命必然造成乱民蜂拥,殊不知,乱民蜂拥还会为利用乱民进行暴力夺权的蛊惑者创造绝佳的机会。        民众造反,反抗君主专制,非有不择手段的强权人物在其中不能成功,乱世出能干的奸雄,而奸雄使得民众因依赖于他而更加奴性十足,最后,造反造就的是新的专制,这成为马基雅维里说的历史规律:“民众对专制的统治深恶痛绝,便在自己中间择一能够不计手段率其造反的首领。此时便会有人崛起,靠众人之助灭了统治者。他们对君主及其危害记忆犹新,既未建立寡头政治,也不欲建立君主国,便建立了民治国。如何国家在创立之初,都享有相当的尊重,故这种民治国尚可安于一时,却绝不会长久,创业的一代消失后更加如是;因为他们立刻就会肆意妄为,无论私家官府,皆无所忧惧,人人各行其道,每日的侵犯无以计数。或是出于万不得已,或是采纳了贤达的高见,为避免这种乱局,他们恢复了专制。”辛亥革命后,新的共和还没有建立起充分的国家权力合法性权威,乱象丛生,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袁世凯是唯一能够“稳定局面”的人物,而稳定局面的最有效合法性和权威形式便是君主帝制。在共和的国家权威合法性软弱的时候,期盼出现有力的政治强人,甚至以君主制代替共和,这几乎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民众心理,即使在素来具有民主传统的美国也不例外。        1776年美国革命成功,1777年,第二次大陆会议通过一套条款,就是治理国家的各种法律,叫“邦联条款”。1785年底,爆发谢斯起义,人心恐慌,许多美国人对是否有可能建立共和国家的有效权威发生了怀疑。为了应对共和的危机,1786年,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当时,美国民间有人像以前庆祝英王乔治三世生日一样,开始庆祝起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生日来,还有以法国王室的姓“波旁”来为郡县命名的。美国的邦联国会甚至还把路易十六和王后玛丽·安托涅特的肖像挂在议会厅里,当路易十六新添王子的时候,美国到处都举行了庆典活动。不断有人劝华盛顿总统坐上王位,每次都被华盛顿拒绝。        即便是政治精英们,也有提议美国舍弃共和而另行建立君主立宪制度。迈诺特(GeorgeRichardsMinot)于1788年出版的《公元1776年马萨诸塞州起义的历史及以后的反叛》中记述道:“有些知书达理、颇有家产的体面人”开始“酝酿组党”来赞成君主制,引起那些仍然赞同共和者的“严重忧虑”。一位法国人在写给友人的信中提到了他在新英格兰见到的情况:“新英格兰四个州的人民对政府极为担忧,……签名要求实行君主制。”来自波士顿的爱国者诺克斯(HenryKnox,1789—1794年任美国战争部长)写信给华盛顿说,马萨诸塞州有“七分之三的人民”赞成建立一个“类似于英国的(君主)立宪政府”。        1786年的费城制宪会议期间,参会者中也有对共和表示失望,甚至丧失信心的。门罗(JamesMonroe,维吉尼亚州代表,后来的美国第5任总统)是制宪会议参加者,他说,当时的邦联国会主席戈翰(NathanielGorham)曾给普鲁士的亨利亲王去信,表示“担心美国难以维持独立,并向他探询,一旦我们的自由制度失败,亲王是否愿意在美国行使君王权力”。门罗说这些话的时候,戈翰已经去世,在制宪会议上戈翰并没有直接建议君主制,但他还是公开表示了对美国共和制度的悲观情绪。来自新罕布什尔州的代表吉尔曼(NicholasGilman)在给他哥哥的信中说,那些“积极思考并对宪法抱有热忱”的人士正在“公然宣扬君主制”。梅森(GeorgeMason)是维吉尼亚州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他后来回忆说,莫里斯(GouverneurMorris,宾夕法尼亚州代表)曾私下里对他说:“我们迟早还得有一个君王……趁我们现在还有条件讨价还价,越早接受君王越好。”另一位代表狄更森(JohnDickinson,德拉瓦州代表)热烈称赞英国的君主立宪,“强有力的行政只能存在于有限君权制度中”,君主制则是最好的政府形式之一,“而共和从来就不曾是一个可以与之相比的制度”。        袁世凯称帝,往往被看成是他和一些亲信人物的个人野心和一意孤行,而国民的普遍冷漠、姑息养奸则是另一个原因———当时积极反对的只有革命党人的声讨和梁启超筹划、蔡锷指挥的护国运动。但是,在这些原因之外,还有共和本身的“国家主义”权力逻辑:国家的稳定强大需要绝对的权威人物。这个人物的合法性必须来自某种天意神授,不容挑战的“绝对法权正统”。在出现一党专制这种新型“绝对法权正统”之前,人们知道的“绝对法权正统”的唯一的形式便是国王或皇帝的君权。        在民初的不少政治精英和民众看来,袁世凯当皇帝符合未来中国富强的需要,至于那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则是不重要的。一直到今天,这种强国民族主义,所谓的“大国崛起”,仍然多有信众。袁世凯的“中华帝国”,它的“国歌”就是这么打造新帝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帝国数万年,一脉延,文明莫与肩。纵横数万里,膏腴地,独享天然利。国是世界最古国,民是亚洲大国民,懿欤大国民,休哉!惟我大国民。今逢盛德主,琳琅十倍增声价。吾将骑师越昆仑,驾鹤飞步太平洋,谁与我,仗剑挥刀,懿欤大国民,谁与我,鼓庆升平。”        共和是一种十分脆弱的政体,由于共和本身的国家主义趋向和腐败可能,共和可以很“自然”地演变为专制。脆弱的共和引发被统治者的不安,因而引发他们的君王情结。这使得广大国民在心理能够接受,甚至期盼出现掌控大局的强权人物,这就为专制打开了绿灯。这样的强权人物不一定是有名分的君王,但一定是像君王一样权大无边、凌驾于法治之上的独裁者或独裁党魁。        罗马的共和看上去是恺撒称帝所破坏的,其实在恺撒统治时,它已经变得十分腐败,那是因为公共精神已经荡然无存,共和国遂陷入腐败并成为专制者的牺牲品。历史学家波伦(HenryC.Boren)说,“最高贵的罗马人”布鲁特和同伙为拯救共和而刺杀恺撒,其实,杀死恺撒并不能挽救罗马共和,因为“他们不知道,共和已经死了”。马基雅维里说得比这个更具体:“在塔尔昆时代,罗马人尚未腐败,而在后来这些时代,它已经腐败不堪……马略派对人民的腐蚀,是因为他们的首领恺撒使民众懵懂无知,居然看不到正在套到自己脖颈上的缳轭。”民初的中国也是这种情况。杀死共和的并不是袁世凯,因为在这个奴性无法去除,而且不断翻新滋生的国度中,共和从来就没有真正诞生过。袁世凯1916年死去,并不能解除共和内部出现的专制危机。虽然不再有军事强人重新尝试建立形式上的帝制,让自己成为君王,但个人独裁并没有从中国大地上销声匿迹。        三 共和中的专制政党        马基雅维里在《李维史论》中讨论了共和必然不可能长久稳定的宿命,他认为,要改变这一宿命的唯一途径便是让共和包含专制。只有大权独揽的强权人物才有能力在共和遭遇危机的时候,灵活地采取适当的对应措施,没有专制权力,共和便不会有优秀的“应变手段”。马基雅维里虽然是在对罗马共和的评论中提出这样“骇人听闻”的说法,但这论点却在20世纪不少号称共和的国家里一再成为不幸的现实,并被那里的一些学者接受和运用,他们声称,一党专制比西方民主制度具有远为优越的“非凡应变能力”。许多嗜好马基雅维里式断语的人,模仿马基雅维里的政治智慧,学到的却只是话语的狡诈。历史学家哈维·曼斯菲尔德建议把马基雅维里放到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背景中去了解他对共和的洞见。亚里士多德设想一种能够结合多数人的集体判断力和少数人的杰出能力的混合政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共和国中的专制因素,是其完美性流失的表现。可是在马基雅维里看来,专制的作用恰好相反———它使共和国臻于完美。”马基雅维里承认,专制是共和控制非常局面的非常手段,专制因此成为共和的一种君权,一种没有君主的独裁,共和国利用君权的主要方式之一,是紧急状态下的独裁官,“赞成罗马人在既无法协商亦无退路的情况下授权一人采取行动的做法。……共和国需要有一种采取非常措施的常规手段。独裁体制能够使共和国虽无君王,却能受益于这种‘王权’。”        民初袁世凯称帝,从根本上说,是要重新建立一种有君王,并因此能够名正言顺地受益于王权的专制制度。后来在中国出现的以党权代替王权的专制制度,是超乎袁世凯政治想象的。与更为先进的专制相比,袁世凯实现专制的方式是落伍的。这是他个人的不幸,但未必是中国政治文化之幸。        为了达到自己的权力目的,袁世凯使用了各种被历史学家斥责为卑鄙无耻的手段。然而,从收买议员到收买“恳请”他称帝的各省请愿团和北京“绅商耆民”,他的手段实在有限,只不过是利诱一途而已。袁世凯也利用当时的“进步党”,但“进步党”并不是他的权力基础。他授意章士诒组建“公民党”,章士诒在“赞成不要脸面,不赞成不要头”的两难选择中,选择了“不要脸”。加入“公民党”的议员每月可以从袁世凯那里领到200元的津贴,成为袁世凯的御用党。但是,袁世凯毕竟无力把“公民党”变成一个列宁式政党,列宁式政党对党员的控制,靠的不是简单的利诱和威胁,而是更为深层次的意识形态操纵和组织控制。而且,袁世凯对待当时的宪政制度,操纵的手段也很笨拙。为了扩大政权,他把内阁制改成了总统制,1914年通过的《总统选举法修正案》,甚至把总统的权力扩大到与皇帝差不多,把总统权力凌驾于议会之上。但是,在国家制度与他个人之间,他毕竟还得做出个人直接服从国家宪政制度的样子。        马基雅维里讨论共和的时候是不谈民主的,他关心的是没有民主的共和。这样的共和需要有欺骗民众的手段,在中世纪,那就是宗教。16世纪的马基雅维里所知道的唯一可以使用的大规模欺骗手段是宗教,而在没有宗教传统的中国,袁世凯缺乏的恰恰就是这样一种欺骗国民的手段,这是他的一个致命伤。他轻易地抛弃了共和,选择了帝制,哪里知道共和本身就可以用作一种方便的欺骗手段。马基雅维里说:“人易于被大道理所骗,却不会在具体事务上受蒙蔽。”共和是政体,是大道理,人们对它无法具体证明或证伪,连世袭的传位也都可以通过公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来认可,这比皇帝用一纸诏书传位给儿子更具有表面的合法性。但是,民主不同,民主是“具体事务”,不容易蒙蔽一般的人。脱离了公民具体的自由权利,空谈共和的体制,可以成为一种拖延或者根本不想解决民主问题的手段。这也是必须用自由民主来规定和检验共和的根本理由。        在共和历史中,民初的第一届国会可以说得上是公正选举的议会,而这与当时人们有比较民主的政党观相当有关。第一届国会选举虽然有许多不足,但却有自由组织的政党之间的竞争,有民众的积极自由参与、报纸的自由宣传、政治人物的公开演讲和陈述政党主张。那是中国共和史上最公开、和平的政党竞争时期,也是民众对议会政治还怀有信任和热情的时期。当时新闻媒体对这次选举问题有许多披露和批评,但是,这不应该成为我们今天鄙夷和嘲笑当时政治状态的理由,因为新闻媒体能有这样的作为,这本身已经证明了当时民主环境的进步。第一届国会选举基本上没有失控,选举结果有合法性,因此民国的第一届国会,被称作唯一合法的国会,维持和恢复这一届国会也在后来成为是否继续走共和之路的象征。        中国最初的政党观是欧美型的自由政党。陈永森在《告别臣民的尝试》中归结了清末民初有识之士对“政党”和“朋党”所作的一些区别,不仅可以看做是欧美和苏俄政党的大致区别,也对我们思考有关政党的一些主要问题有所启发。例如,国家与政党,哪个更重要的问题,当时的人认为,政党以国福民利为宗旨,朋党则追逐个人或少数人的私利。预备立宪时期,有一位名叫与之的作者,就曾在《论中国现在之党派与将来之政党》的文章中说:“夫吾人今日之组织政党者,所以为国家计也。为国家计,则凡于国家之前途有利益者,不独可以牺牲个人之身体及名誉,即一党之主义政见,无不可以牺牲之。何则?以国家为主体,而个人及党派,皆国家之客体也。”孙中山也明确提出:“政党之要义,在为国家造幸福、人民谋乐利。”梁启超也认为:党员应忠于国家,人们入党在于为国家尽政治义务。        又例如,一个政党是否应该不择手段地消灭异己呢?当时的人认为,政党竞争,应有正当手段,且光明磊落。与之相反,朋党之争,则不择手段,诡计多端。政党竞争离不开手段,但手段有正当和不正当之分。政党竞争最易流于不正当手段。各党派之间,或以贿买,或以威胁,种种卑劣手段使政治越来越远离高尚的品性。与之说:“今反观中国之有政治思想者,若以手段为组织党派惟一之要素,无时而不用手段,无人而不用手段,遂至纤细之事,亦呈风云变幻之观,亲密之交,亦有同室操戈之叹,卒之其手段无不破露,而其事亦归于失败。”政党容许对立党的存在,朋党则欲置对立党于死地而后快。立于不同党派的人,感情极易走极端,对异党总是极力攻击,不留余地。一位叫马良的作者在《政党之必要及其责任》(1908)中说,“道有阴阳,数有正有负”,任何党的主张未必能穷天下之理。为此,就要多党共存,以取长补短,这就要求在党之人,要“忠于本党而不嫉视他党;可以为光明正大之辩,而不可以为阴险卑劣之妨害”。孙中山也认为:对于他党,“除商榷政见之外,一切意气之争,匪特非所必要,且足以损政党之荣誉”。他要求同盟会成员改变过去的仇视心理,“对会外人,尤当极力联络,毋违背昔日推倒黑暗政体、一视同仁、互相亲爱之宗旨,以巩固中华民国”。        防止政党的朋党化曾经是美国建国之父们维护共和体制的重要关键。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对派系的说法,仍然被很多美国人看做是最好的定义。麦迪逊把派系叫做“小团体”或“秘密政治团体”。政党通常是指规模较大、组织较好、势力较强的派系,美国的开国先贤们不希望有这种派系。本杰明·富兰克林担心“政党相互谩骂不休,把一些最优秀的人物弄得四分五裂”。乔治·华盛顿在他的离别演说中警告人们提防“党派精神的有害影响”。托马斯·杰弗逊也说:“要是我不参加一个政党就不能进天国,我宁愿永远不往天国。”美国从出现政党政治到今天,政党的弊端也曾经是政治腐败的主要原因,如19世纪把政府职位分派给“党内同道”的政党分红制(spoilssystem)。由于政党是现代政治最有效、最专一的组织形式,美国政治离不开政党,这使得政党成为自由民主制度的“不能不承受之恶”,美国普通民众对政党之恶的警惕和厌恶,是很多选民疏远政党政治,成为独立选民的主要原因。美国人不信任政党小团体,厌恶党争和党派利己主义,已经成为他们民主政治文化的一部分。        从1920年代开始,中国的政党就一直朝着“朋党化”方向发展,连孙中山也改走“训政党治”的道路。孙中山死后,中国的政党之间展开了你死我活、有你无我的迫害和残杀,发展到同党内部也是如此,成为中国共和最严重,也是最难去除的腐败。由此而生的任人唯党、任人唯亲制度不可避免地变成党官僚制度腐败的根源。马基雅维里说过,一个腐败的共和,在体制上更是可以一目了然,共和的腐败表现在,以前的善者求职变成了后来的恶者求职。共和的制度在推选贤能的人才时,出现了逆向淘汰。优汰劣胜成为不可逆转的模式。        马基雅维里写道:“罗马人民只把执政官的职位和另一些官职授予提出要求的人。这种体制最初不错,是因为只有那些自我判断能够胜任愉快的公民,才会要求这种官职,遭到了拒绝无异于自取其辱。为了得到称职的评价,人人都会尽心竭力。后来,这种办法在那个腐败的城邦里变得极为恶劣,因为求官者不再是更有德行的人,而是更有权势的人;势单力薄的人,即便有德行,也因为惧怕而退出了谋官的行列。他们并非在一夜之间,而是经过日积月累,才形成了这种弊端,这就像其他一切弊端的方式一样。……这种太平景象和敌人的软弱,使罗马人在任命执政官时,不再考虑德行,转而看重偏好。他们授予高位的,是那些知道如何讨人欢心的人,而不是那些通晓如何克敌制胜的人。后来,他们更是等而下之,不再把这一官职授予有偏好的人,而是授予有权势的人;这种体制的缺陷,遂使残存的美德也丧失殆尽。”当共和相当腐败的时候,必然出现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逆淘汰人事制度,一面以吏为师,一面却又在生产大量“美德丧失殆尽”的官吏。以腐败的官吏教化腐败的国民,并从腐败的国民中产生腐败的官吏,一个共和一旦走入这样的制度恶性循环怪圈,产生的只能是越来越新式的奴隶,延续的也只能是越来越顽梗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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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 | 李楚琳:孙先生背后的男生们

李楚琳:孙先生背后的男生们 (2011-09-18) 早报导读 [特写天下] 反恐战争进入‘奥拉基时代’? [金融风暴] 官媒:中国不应成欧债”纯粹买单者” [中国早点] 人人选总统 [名家专评] 普拉纳.巴尔坦:狂热的民主情绪 五湖四海 李楚琳   我们称他们为烈士,因为他们杀身成仁的壮举,以及后来人们为他们竖立的纪念像碑将他们塑造得老成魁梧的英雄巨人。其实这些人死时才25岁,跟我们馆的李慧仪(国家博物馆研究员,策划晚晴园孙中山南洋纪念馆特别专员)几乎同岁。李同事一加入博物馆,我就分配她去帮宋允文(同上)策划晚晴园的新常设展。不知换作是她,她是否会视死如归,为革命献躯呢?她又怎么知道孙文的革命理念就肯定是救国之策呢?反之,起义若失败,当权者与世人大可划其为叛国卖国乱党之徒,酷刑逼供尊严丧尽,蓬头垢面衣冠不整的让人五花大绑,粗鲁凶暴的士兵们连拖带打押至城里的什么广场的地方,嗖一声,脑袋落地,还不准家里的人来收尸,曝露众眼,让野狗乌鸦啄噬之,让它腐臭,死无全尸,中国人最避忌的耻辱。   到了辛亥春季,诸位烈士也许看过太多惨不忍睹的处决,心里想必已经有所准备。广州起义的人来自福州闽侯的好汉就有三位:林文,林尹民,林觉民。最著名的当然还数林觉民,他写在手帕上的那封《与妻诀别书》,悲绝缠绵,男女私情之余又不缺爱国的慷慨情怀,堪称中国情书的绝响,也是中学时代课堂里教的第一封文言文情书。当时我们才十几岁,嫌之罗嗦,读得一知半解的,觉得痛苦超逾浪漫。近来重读此信,字里行间看到的是一个临死前还思路清晰,感情丰富,文笔流畅的才子。呜呼,感叹像林烈士此般罗密欧英雄早已绝种地球了。其他二林老早知道他们将死于革命,不愿婚娶,也就没有留下能够编入中学读本的文字。闽侯这三位烈士公子来自书香官宦世家,从小养尊处优,他们同姓同年生与殆,留学日本,在革命风潮最前卫的地带承受自由主义的冲击及影响。他们是中国士大夫理智,理想,勇气与义气的现身。中国最美丽的东西是靠他们舍身来传承的。   广州起义的烈士当中还有数位20多岁的男生,其中两位是贫农出身,小时家里贫困,想读书只好入学教会学校,年少时背离了家乡的困苦漂离到南洋,放眼世界时,才发现自己国家的腐败无能愈加显著,当别人的二等公民抬不起头来。孙文先生讲的民主民权民生让未来显得还有一线希望。劳培死时26岁,李炳辉才20岁。他们给家里写的绝笔信都很短。李烈士连给妈妈拜寿的最后一次机会都没有,只留下一首七绝:“回头20年前事,此日呱呱堕地时,惭愧劬劳恩未报,只缘报国误为私。”而劳烈士家中尚有年幼弟妹,如今留给家里的爸爸抚养,遗憾之间还要硬着头皮撑起势所必然的为国牺牲。他们都明白了白头人送黑头人的悲哀,除了道歉之外别无弥偿,只指望起义成功。可惜两位起义勇士都是冲锋陷阵的敢死队员,进攻广州两广总督时分别战死辕门和高第街。不知武昌起义成功后的辛亥革命有否给南洋烈士的亲属带来幸福?我们只知道没有广州的失败,就没有革命的前奏,也不会留下这几封绝命绝笔书,那我们也无从领悟到这些血气方刚的男生们除了捐躯之外,还得有横了心抛下爸妈和娇妻的勇气。   这百年后的辛亥大庆,除了纪念革命的成功,也该记得那些没有机会给我们写信的人。他们原来是为了那三件事将自己送给了失败,把成功留给了我们。为了不想辜负了他们如花之年的牺牲,我的同事们这两年来不停找寻的是在辛亥那年青春的热忱,小鸟般一去不回来。 (作者是国家博物馆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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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法律人要不怕强权,敢于维护法的尊严”

“法律人要不怕强权,敢于维护法的尊严” 南方周末记者 赵蕾 2011-06-16 来源:南方周末 法学家龚祥瑞把自己比作古希腊神话里追逐太阳的盲人奥里翁。直到生命最后的时光,他和去看望他的后辈,还在谈论中国的宪政。   一部写成15年后终于出版的传记,唤起了中国法学界对已故宪政学者龚祥瑞的怀念。   2011年6月11日,在北大举行的龚祥瑞自传首发式上,各自珍藏部分自传遗稿多年的律师陈有西、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非常动情。   陈有西忆起龚老先生15年前临终一幕,一度哽咽。他说,龚老先生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哀中国有政治而无政治学,有宪法而无宪政,言语间惆怅万千。   由龚祥瑞领上公法研究道路的姜明安感慨,应该怎么对待知识分子、怎么慎用权力,或许可以从龚老先生一生的悲喜剧中有所体悟。   屡遭批判未丧元气   龚祥瑞“敏感”的一生与中国历史有着奇妙的因缘。辛亥革命那年,他出生在浙江宁波一个基督徒家庭。少小时期,他从教会学校接受了谦让、容忍、爱人的绅士教育。除了教会里的人,他儿时记忆中最大的温暖,就是冬夜在沿江脚夫居住的土屋里,围着篝火倾听他们日常生活中挨侮受辱后的呐喊、嗟叹和怨愤。正是对底层人苦难的感同身受,使龚祥瑞放弃了已经入门的生物学,转投政治学,因为“政治学更接近我所熟悉的生命”。   在清华园,龚祥瑞亲受钱端升、张奚若、萧公权等政治学大家提点;1935年考取庚子赔款留学英法,师从英国最享盛名的政治学家拉斯基和宪法学大师詹宁斯,打下了系统扎实的宪政知识功底。   怀着吏治救国和宪政兴国的理想归国,龚祥瑞一心希望宪政在自己的故土变成活的事物,却在现实中无功而返。他曾任国民党青年干校副教务长,深得蒋家父子赏识,却因不满国民党的派系斗争黯然辞职;1949年以后,他下决心留在大陆,一度经导师钱端升举荐,进入中央政法委参事室工作,当时官方主流推崇苏联国家与法的理论,与他所学相差甚远,因而又长时间赋闲。姜明安说,龚先生每每到了当官的边缘,每每又被逼退到书斋。   此后接踵而至的政治运动,给龚祥瑞造成了一生难以平复的创伤。在反右斗争中,他批判授业导师钱端升和同窗多年的同学,自己也被深深地伤害。日后,他甚少向人提起。   尽管如此,他的多位学生都说,龚先生对他一生的选择,从无悔意,从不怨尤。相反,他认为这些挫折都是研究治国之道的素材。   龚祥瑞风度翩翩,穿戴常有英国绅士的范儿,他生性谨慎克制,又有文学家般的心思和激情。贺卫方说,龚老是法学界中少有的笔端常带感情的学者,“他的文章,有一种气韵在字里行间流淌。”   中国现实和宪政理想纠结贯穿龚祥瑞的一生。用他的话说,“虽然年年挨批,倒未丧失元气。”   1950年代院系调整,北大恢复法律系,当时系里要求龚祥瑞开设“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课程,专门批判资产阶级宪法的反动性和虚伪性。   龚祥瑞说,要把教材专往资本主义的阴暗面去编,这可真为难他了。不过,他会把资本主义的统治经验介绍出去,供人借鉴。他把中共和民主党派的关系类比于英国的两党,认为反对党是一种监督机制,不能因词害义,不过一个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一个是为资本主义服务,作为治国之道可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没想到引来全系师生激烈的批判,时隔20多年后,在政治学会成立大会上,他的这番言论才得以平反。   他直言自己对斯大林宪法草案歌功颂德式的表述不仅不喜欢,而且有恶感。他更尖锐地指出,政论文字不应该出现在宪法文本中,中国1982年宪法的序言,就不应该有“翻天覆地”之类的字眼。   80年代后期,龚祥瑞在《法学》杂志发表“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宪法理论”直揭中国宪法学理论和实践长期受苏联影响的弊端,这篇“宪政常谈”给他带来如潮的抨击。   面对来自学界和司法界高层领导指他不爱国的批判,他回应说:“《丑陋的中国人》的作者是否定中国人吗?真正的爱国主义应该贯穿着批判精神的光芒和民主精神。”他坚定地认为,中国的问题,不是理论问题,更不是什么法律问题,而是敢不敢说真话、为人为师的道德问题,遭批判只能激励他的爱国主义情感而不会扰乱他潜心向学的生活。《法学》杂志主编周恩惠问他,一个法律人最基本的素养是什么?他说,首先要有献身精神:“一个法律人要不怕强权,要敢于维护法的尊严,为老百姓伸冤、鸣不平,还要准备遇到各方面压力。但只要坚持的是真理,成功终归是属于你的。”   龚祥瑞和学生们在龚家后花园合影。从左至右为:陶景洲、魏定仁、姜明安、罗豪才、龚祥瑞、王绍光、陈兴良、李克强、王建平。 (资料图片/图) 竭尽年华与年轻人交往   改革开放后,龚祥瑞终于迎来了他生命中最好的年华。政治气候的变化之速出乎他的意料,积蓄多时的激情喷薄而出,他对宪政知识的传播和实践,更加只争朝夕。   他给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学生开比较宪法课,得到了意料之外的欢迎。姜明安本来选的是经济法小组,因为被龚祥瑞的课吸引,改学行政法。姜明安说:“我们这些在乡下和部队的,以前哪有听过权力需要限制这些说法!”   年轻学子对宪政知识的渴求给龚祥瑞莫大的鼓舞。身边人劝他著书立说,“藏之名山,传至后世”,他说,不!书有人写,书也是写不完的,我要竭尽年华投入到和21世纪的年轻人的交往、接触,面对面地释放出光和热!   贺卫方说,那个时候是龚老最活跃的时期,颇有“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劲头。   除了学校,龚祥瑞还在自己家中开设课堂,向所有人敞开。熊文钊当时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每周都到龚家听课。他说,感觉到龚先生很想抓住一切机会表达,只要有学生在他面前,他就滔滔不绝,并经常有精彩睿智的论断,在龚老家中,熊文钊记下了“宪法和行政法是治国之术”。有的人收获了“法治就是经人们同意的统治,就是民主的政治,而不是个人专断。”   学者宋先科在一篇回忆龚祥瑞的文章中说,那时在北京地区,几乎全部有雄心抱负的人都到龚家作过客。在北大中关园502楼202室激扬江山的氛围中,后来走出了行政法学者姜明安、刑法学者陈兴良、政治学者王绍光、微软中国副总裁刘凤鸣等人。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当年也曾慕龚老之名,到龚家听课。第一节课后回到家,他就收到了龚祥瑞的来信:岳弟,台端,北京一晤,闻弟数言,受益匪浅……写满满一页纸,署名:兄祥瑞。袁岳说,当年龚祥瑞78岁,他只有21岁,看到信后简直吃惊,过了很久都不能习惯。   龚祥瑞晚年结交的后学遍布中国。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当时在厦门大学教书,一日也收到了素昧平生的龚祥瑞的来信,信中说,读到俞在《厦门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评述拉斯基国家理论的文章,知道国内还有人在研究拉斯基的思想,感慨很多。此后俞可平与龚先生便一直有联系,直到他去世。   1993年在浙江省高院工作的陈有西,因为到北大高级法官班学习的机会,跟龚老结下了深厚的交谊,更获龚老托付自传遗稿。陈有西说,因为他来自法院,龚祥瑞特别希望知道司法实践发生了什么,同时也寄望于像他这样的体制内人士有所作为。   因为主编宪政译丛,法律学者贺卫方与龚祥瑞有过多次交流,后来他到美国访学,期间也多次收到龚祥瑞的来信。贺卫方回忆,自己的回信甚至不如龚老的来信多。在那个没有互联网的年代,龚祥瑞一直与他器重的后学保持书信往来,交流国内外的思想动态,以及各自对宪政的理解。龚老和晚辈之间的舐犊情深让贺卫方至今常常感念。   虽然年事已高,龚祥瑞不遗余力地操持各种讲座和培训班,利用他的海外学术资源,请各国学者来华跟年轻学人交流。他将自己教学的素材整理成《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学》一书,组织翻译英国丹宁勋爵的一系列著作,很多晚辈的法律学人,享受着他学说和思想的泽被。学者何海波说,虽然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植入中国始于清末民初,但中国的多数行政法学者也许要等到龚祥瑞和王名扬两位学者介绍,才了解英美法上的“自然正义”和“正当程序”理论。   1980年代晚期,龚祥瑞一直念兹在兹的管政府和管官员的法,终于有一部得以面世。姜明安说,虽然龚祥瑞不在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起草人员之列,但是,从立法之初到整个过程,他一直给立法机关提供意见。在该法颁布后不久,他又带着自己的学生到全国各地实地考察。1991年夏,龚祥瑞在东北某基层法院住了40天,跟着庭长下乡,看到自己“一向作为法治原则介绍的若干观念,正由我国基层司法人员加以实践”,希望自此法学可以开始摆脱政治化。   龚祥瑞把自己比作古希腊神话里追逐太阳的盲人奥里翁。直到生命最后的时光,他和去看望他的后辈,还在谈论中国的宪政。他说中国需要一部全新的宪法,现在很多的基本问题没有搞清楚。他说他已八十五了,此生已无法看到,有赖年轻人继续前行。   “龚先生是个了不起的人。他对学术本身的投入,对宪政的热爱,对后学的提携,显示出非凡的人格魅力。”贺卫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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