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精选

《辩护人》经典台词

国家,证人所说的国家到底是什么?大韩民国宪法第一条第二项,大韩民国主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权利都由国民产生,国家即国民。但是证人毫无法律依据,一味强调国家安保,就把国家镇压践踏在了脚下,证人所说的国家只是强制取得政权的一小部分。难道不是吗?你以为你是安国吗?你是让善良无罪的国家生病的蛆虫,军事政权肮脏的帮手而已。说出真相,那才是真正的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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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天朝】浦志强案起诉书

【编者注】目前相关微博在新浪享受秒删待遇。 来源:新浪微博 @袁裕来律师 @康少见:申是申纪兰。田是田振辉,723事件动车信号设备设计单位通号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长。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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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州|美国呼吁释放浦志强 中国回应美干涉内政

美国国务院5月6号发声明,敦促中国释放已被拘押一年的维权律师浦志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5月7号对此回应说,中国司法机关在依法处理有关案件,要求美国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有评论指出,中国当局借司法之名打压言论自由和维权律师,其践踏人权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际法规,理应受到国际社会谴责。今年5月6号是现年50岁的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被拘押一周年。美国国务院当天发表声明,敦促中国政府释放浦志强,解除对他的所有限制,根据中国对国际人权的承诺,尊重浦志强的权利。声明指出,浦志强是一个勇敢的辩护律师,他为中国实现法治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一年来,中国当局在没有审判的情况下一直拘押浦志强,先后提出的罪名为:“寻衅滋事”、“煽动民族仇恨”、“分裂国家”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美国对浦志强案保持深切关注,也对浦志强被剥夺刑事诉讼法保障的权利以及被剥夺就医的权利表示关切。5月7号,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对此回复说 ,“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案件”,“要求美方摒弃双重标准,谨言慎行,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曾在去年发起网上签名联署,要求释放浦志强的北京异议人士胡佳,5月7号晚间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介绍说,去年5月3号,浦志强与十几名朋友参加“六四25周年”民间研讨会,后来浦志强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胡佳认为,浦志强案件是中国当局借司法之名打压言论自由和维权律师的典型案件。“浦律师是在言论自由的框架内,和平、合理、合法的对中国政府的政策、民族政策提出批评。结果他就被控这些罪名。显然中国当局是针对特定类型的人、对特定类型的议题,即公民权利、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进行整肃和打压。这是在意识形态和言论方面的收紧,也是用政法伤害公民权利、宰割公民自由。”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5月7号的例行记者会上指责美国“到处想充当世界警察或法官”,并说“美国近期国内问题不少,建议美方还是集中精力先把自己家里的事情管管好。”关注浦志强案的纽约律师叶宁认为,中国当局践踏人权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际法规,理应受到国际社会谴责。叶宁认为,华春莹所说的美国“国内问题”,无非是指近期美国部分警察涉嫌对有色人种滥用暴力而引发的抗议,不过,美国当局在这类问题上秉公执法,处理得当。“美国政府并没有对和平抗议、集会的行为加以设限,或者无端镇压。美国调用警力,甚至有时调用国民警卫队,是因为有些示威游行完全失控了,混入了打砸抢的。在这种现行暴力犯罪的情况下,动用国家警力,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当然是必要的。美国司法机关对那些闯祸的、不良的警察,立即进行了逮捕、刑事调查和重罪指控。美国没有放纵那些滥用执法权践踏人权的不良分子。”海外中文博讯网的相关报道说,浦志强的案件,从今年5月5号起再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浦志强的辩护律师透露,从去年12月至今,浦志强案已被检察院二次退回警方要求补充侦查。目前是警方第三次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而检察院此次延长审查起诉十五天之后,能用的时间和程序都已经用完,必须要对是否将案件移送法院起诉作出决定。辩护律师认为,浦志强案并不复杂,事实很清楚,又一次对浦志强延长审查起诉十五天可能意味着检方内部在浦志强案上存有分歧。(记者:林坪;责编: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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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江棋生:从浦志强案说开去

收听或下载声音文件 1月22日上午,北京菜市口西。我和莫少平律师与法国汉学家白夏先生三人聚首,喝茶晤谈。刚刚经历了法国9•11事件的白夏先生,在关切地打听了吴思先生近况后,面色凝重地问起了小浦的案子。而事实上,我们嘴里的“小浦”也老大不小了。11天前的1月11日,是他50周岁生日纪念日。过完生日后第二天,他的案子被北京市公安局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我曾于《正在书写历史的中国辩护人》一文中写道:“然而,就在即将触碰知天命之年的时间节点处,他不安全了;早就记恨他的当局,这回铁了心要办他。涉嫌罪名现在已按了两个: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还有待按的。”果不其然,公安局在起诉意见书中,给浦志强总共按上了四项罪名:寻衅滋事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前三项罪名之“证据”,是从浦志强刷的2000多条微博中筛选出来的28条微博;第四项罪名之“证据”,是他根据《财经》杂志等媒体的要求,安排屈振红律师去了解有关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有必要加以澄清的是,现在按到他头上的“寻衅滋事罪”,已经不再关涉他去年5月3日参加六四事件25周年纪念研讨会一事。去年5月6日,因在民宅之中开了个碰头会,北京五君子浦志强、徐友渔、郝建、胡石根、刘荻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竟是“寻衅滋事”。当局此举实在太过荒唐,立招舆论大哗,天下耻笑。当时,白夏先生和林培瑞、黎安友等八位国际知名学者公开致函习近平,弱弱地、柔柔地发问:一次私人聚会,如何“寻衅滋事”?把家里开个会打成“寻衅滋事”,很快就破产了。但是,当局给自己找台阶,“寻衅滋事”这顶帽子,还是要牢牢地扣在浦志强头上。现在,公安局改拿什么指控浦志强“寻衅滋事”呢?拿几条浦志强发的微博。小浦是个微博控,即便忙得脚丫子朝天,照样特爱发感言。他用为人熟知的查理式幽默,讥讽、调侃了公众人物申纪兰、毛新宇,吐槽、质疑了雷锋,于是就成了寻衅滋事的“罪人”。小浦的一条涉案微博是这样的:“既然不让多说,我就问一个问题:雷锋半夜不睡觉,钻被窝儿学毛选,边上站个照相的站个打灯的,耽不耽误战友们休息啊?难道明儿早上不反修防修吗?莫非这支孕育英雄的部队没作息时间也不吹熄灯号?还是雷锋情况特殊,他生前就住单间了呢?你当兵上学赶上有这么个装逼的没完没了,抽不抽他大耳帖子?”读者诸君,小浦有罪吗?为了要重重地办他,当局又给他加了两项吓人的罪名——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不错,就新疆巴楚暴恐案和昆明火车站暴恐案,浦志强的确发微博谈过自己的看法,说了官方很不爱听的真话,但他从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请看小浦的一条涉案微博:“昆明事件太血腥,凶手罪孽深重。说疆独制造恐怖,这回我信,但这是结果,不是原因。死伤极惨重,后果太不堪,你就给了我一句话,说疆独凶残你没责任,我不满意。天天说党的政策亚克西,维吾尔人心向党,就这么血肉横飞?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你镇抚西域十几年,那儿你最熟悉,告诉我:为什么?冲谁来的?”作为小浦犯罪“证据”的这条微博,被阅读、转发过成千上万次,言者浦志强得理不让人,把话说得辛辣、尖刻,使政客脸上挂不住是事实。但是,他绝没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至于“煽动分裂国家罪”,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条罪名在加拿大没有,否则魁北克成年人十之四五将成罪人;这条罪名在英国也没有,否则近半数苏格兰公民罪莫大焉。这条罪名在中国有,但是,它加不到浦志强的头上。不错,就中越交恶、钓鱼岛问题和南京大屠杀事件等,浦志强发过微博,但他从未煽动分裂国家。试举其中一条涉案微博为例:“中国为越共提供无偿援助持续数十年,达当时的币值300多亿(值现在的几万亿)。援助20年后交恶,1979年,打了场为救红色高棉的自卫反击,边境冲突持续十年。打得最多的地方在老山、法卡山。更不可思议的是,1999年,血染的两山居然都划给了越南……红色高棉该救吗?割地送金的傻B事能不能少干点?”小浦的话语犀利、干脆、咄咄逼人,然而,在这条被阅读、转发了成千上万次的微博中,可有一人,哪怕是五毛,闻出其中竟有“煽动分裂国家”的味道?无怪乎,我们的哈儿浦律师,对微博发声一事坦然领认,但对所加之荒唐罪名,则坚不认账。五四宪法颁行一个甲子以来,中华大地上曾被刀把子关入铁笼子的良心犯,已是恒河沙数;如今,被囚禁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内的中坚人物、神州侠律浦志强,是一名因言获罪的最新良心犯。而人们都已经看到,除了整律师、抓律师之外,容不得言论自由的刀把子,又开始剑指敢言的大学教授和学者了。《求是网》1月24日发文,公开点名批判北京大学的贺卫方教授和画家、学者陈丹青先生,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信号。接下去被点名的,很可能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张鸣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何兵教授和北京理工大学的胡星斗教授等。刀把子为何敢于知宪违宪、偏与言论自由过不去?对此,我在《依宪执政,还是违宪执政?》一文中曾作过简明的回答。现在,根据习近平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亲自宣布的政治规矩,我来作出新的、更加到位的回答。习近平的政治规矩是什么呢?就是“五个必须”,要8000万党员“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在这里只谈第一个“必须”,且只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8000万党员“都必须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意味着什么。8000万党员,首先是公民,其次是党员;因此,我想称他们为党员公民,“党员”修饰“公民”。我的论证是:如果上述规矩中的第一个“必须”得以遵行,则8000万党员公民的脑袋,将像粒子物理学中不可区分的全同粒子那样,成为不可区分的全同脑袋,他们的思想自由将统统化为乌有;而没有思想自由,又岂有言论自由?!剩下12亿2000万非党员之国人,则被限定为只能“听党话、跟党走”的主,他们又岂会有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我的结论是:这条政治规矩,是对中国公民思想自由、言论自由零容忍的规矩,是将中国宪法第35条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规矩,是公然逆人类进化和人类文明潮流而动的规矩。显然,刀把子有这样的明规矩撑腰,知宪违宪、以言治罪,还会犯什么怵?这条规矩够威猛,够火辣,只是,硬伤太重了。首先,如果有朝一日启动违宪审查,它必将被秒杀无疑。而更为要命的是,它是那样的荒谬绝伦——要使8000万人的思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高度一致,比太阳从西边出来更不靠谱。即便把难度大大降低,让你精选10位具有察言观色最强大脑的顶级奴才,组成一超级战队,给他们立下规矩,要他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同你保持高度一致,也注定只是痴人说梦而已。不妨看看正在热播的电视剧《武媚娘传奇》,在荧屏上转悠的各色奴才,纵然绝对不敢当众妄议,但哪个肚子里没有小九九?谁没干过腹诽的事?老实说,如果共产党的政治规矩稍稍接点地气,只是要求8000万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也不会去说什么。蠢蠢地、狂妄地、唯心到家地把“思想上”三个字加进去,到底是衣俊卿没把好关,还是王沪宁没把好关呢?(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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