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文库】马孔多之路|公民个人“擅自摄制电影”案代理律师法律意见
综合以上所述,本案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而且违反管辖规定,超越处罚职权,应当撤销案件,不予处罚,并向郭珍明依法发还被扣押的财产。
阅读更多发布者不忘初心 | 4 月 13, 2025
综合以上所述,本案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而且违反管辖规定,超越处罚职权,应当撤销案件,不予处罚,并向郭珍明依法发还被扣押的财产。
阅读更多发布者既要又要还要 | 4 月 3, 2025
郭珍明:我这个案件,是中国第一例“擅自摄制电影案”,它在法学上的讨论空间非常大,这个案子影响肯定会很大。我会继续走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这些程序。当然我是个普通的艺术工作者,你也知道,我们这种人很艰难,罚款我交不起,律师和诉讼费用对我也是一个很大的压力。
阅读更多发布者不忘初心 | 3 月 27, 2025
再往深一步想,电影创作的边界究竟在哪?导演的相机究竟能拍什么、不能拍什么?如果仅仅因为“怀疑”导演会做电影,新疆便有理由作出处罚,那今天拍风景的摄影师,明天拍旅游短片的博主,后天记录家乡风俗的自媒体人,是不是都随时可能被纳入处罚名单?
阅读更多发布者不忘初心 | 2 月 15, 2025
遭抓捕的海棠作者,像极了哪吒2里被炼丹的妖怪,正如天元鼎将妖丹炼化成阐教的制胜法宝,地方无形的财政之于正把禁忌文字锻造成“远洋捕捞”的虚拟香火——所有离经叛道的字节,都在权力熔炉中被冶炼成照亮封神榜的功德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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