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

郭飞雄,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1966年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律师、独立作家、著名维权人士。

2005年,郭飞雄参与广东的民间维权活动,在2006年到2011年间被以“非法经营”的罪名拘捕关押。

2013年,郭飞雄参与声援《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事件,呼吁新闻自由与政治民主。同年,中国八个城市的公民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而郭飞雄被认为是组织协调者之一,因此再次被捕。随后,他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六年徒刑。

2020年1月,郭飞雄的妻子张青罹患肠癌,郭想去美国看望和照料妻子,于上海浦东机场被阻拦出境并被逮捕。2022年1月12日,张青病逝两天后,广州市公安局正式下发逮捕通知书,以涉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的名义羁押了郭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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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中国警方抓走一名支持公民运动的商人

华盛顿 — 支持中国建立公民社会努力的商人王功权被警方带走,这是中国加紧打压组织松散的民间公民运动的又一迹象。   风险投资人王功权的朋友笑蜀说,警察星期五从王功权在北京的家中被他带走,罪名是扰乱公共秩序。   在这之前,当局拘捕了“新公民运动”的两位主要成员许志永和笔名为郭飞雄的杨茂东。王功权参与了联署声援活动,但据信他不是“新公民运动”的积极组织者。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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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隋牧青、蔺其磊律师四次会见郭飞雄未果提起行政诉讼

(维权网信息员子夕报道) 9 月 4 日,人权律师隋牧青、蔺其磊就多次会见郭飞雄(杨茂东)未果,办案单位设置种种障碍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依法确认被告(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及天河区看守所)阻止、拒绝原告行使律师会见权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告立即停止此违法行为。 郭飞雄 8 月 8 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外界直到 17 日才获知这一消息。随后,隋牧青律师先后四次前往天河区看守所会见郭飞雄都遭到阻止,为了依法行使律师的权利,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隋牧青律师同时也担忧,在天河区法院,一般的行政诉讼案都很难得到立案,现在对天河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其立案的希望并不乐观,或者即使立案,若想得到公正的结果恐怕也非常之难。 附: 行政起诉状 原告:隋牧青,男, 46 岁,广东耀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 1440119991013985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耀中广场 B 座 34 楼,电话: 13711124956 原告:蔺其磊,男, 43 岁,北京市瑞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 11101200310726859. 电话: 18639228639. 被告: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     法定代表人:金卫,局长。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 廋 狗岭路 613 号 被告: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看守所     法定代表人:潘伟其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请求事项: 1 、依法确认二被告阻止、拒绝原告行使律师会见权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被告立即停止前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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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美国之音专访美国务院人权高官

华盛顿 — 美国国务院主管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的代理助理国务卿乌兹拉•泽雅(Uzra Zeya)最近接受美国之音专访。她说,中国官员加强对人权活动人士的家属、朋友、辩护律师的压制与骚扰,是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这显示中国对和平表达言论的容忍度降低。下面是专访的主要内容。 美国之音:“早安,谢谢代理助卿泽雅接受美国之音专访。近几个月来中国逮捕一些著名活动人士,并且似乎发动全国扫荡谣言运动,此举被批评为对因特网与言论自由的前所未有攻击。您如何评估这种情形?” 乌兹拉•泽雅代理助卿:“谢谢你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当然非常关切,我们观察到这种趋势:中国加强对和平表达言论的人权活动人士、律师、与公民的压制,包括许志永、郭飞雄等人的案例,再再说明中国政府对和平表达言论的异议人士的容忍度降低。” 美国之音:“您刚才提到许志永、郭飞雄,最近一些报道指出,活动人士的维权律师被中国当局殴打、骚扰,这是否令美方担忧?美中将在11月举行法律专家对话,是否会提出这个问题?” 乌兹拉•泽雅代理助卿:“当然,这是令人担忧的趋势,不仅是对美国政府,对国际社会以及中国人民来说也都是一样。对希望改进社会、寻求和平改变的维权律师和一般公民进行骚扰,令人关切。这种打压并不符合中国的国际义务,许多时候也不符合中国的国内法律。我们最近曾经在美中人权对话里,就这种打压,向中方官员直接表达关切。美中7月底在中国昆明举行最新一轮人权对话。此外,美国也公开就此表达关切。 其他我们提到的案例包括针对活动人士家属与朋友的骚扰,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趋势,包括针对诺贝尔奖得主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刘霞的弟弟刘晖,法院维持对刘晖(监禁11年)的严厉原判,这并不符合中国的国际义务与国内法。” 美国之音:“最近一轮美中人权对话之后,您表示并没有感觉中国对西藏政策有什么改变。几十年来,国务院把西藏称为全世界受到最严重压迫的地区之一。美国是否考虑采取任何步骤,对直接涉及、履行西藏政策的中国官员,实施制裁,包括旅游限制?” 乌兹拉•泽雅代理助卿:“我重申美国对西藏的一贯政策:我们观察到中国增强对西藏地区压制,这个趋势令人非常关切,这个政策也会出现反效果,无助于维护藏人文化、宗教与独特的认同感。强调中国政府与达赖喇嘛或者他的代表,在不设前提的情况下恢复对话,至关重要,也是重要、具有建设性的步骤。一般来说,我们关心的趋势是中方加强对藏区宗教信仰、和平集会、言论自由,以及加强对自焚者家属与朋友的压制。我们提出包括当知项欠在内的个案,他由于拍摄西藏纪录片、采访藏人被监禁。” 美国之音:“美国政府在表达关切的同时,是否会考虑对有关官员,采取包括旅游限制在内的制裁?” 乌兹拉•泽雅代理助卿:“美国对西藏政策行之有效,对于你刚才所提到的几点,我除了参考美国一贯、致力于西藏事务的政策之外,没有进一步的资讯。” 美国之音:“我想问一个比较私人的问题,您曾经代表美国政府,派驻外国许多地方,其中最令您感动的地方是什么?” 乌兹拉•泽雅代理助卿:“这是一个很棒的问题。我很荣幸代表美国政府派驻其他国家,包括印度、埃及、叙利亚,有机会对外国人民说明美国政策,代表美国人民。早期我被派驻叙利亚,担任人权事务官员,尽管那是一个极度受到压制的环境,却仍有一批坚强的人权活动人士在努力着,他们到现在还在奋斗。我期盼未来继续提倡人权普世价值、民主原则、劳工权益,这个重要使命,也需要整个美国政府的共同努力。” 乌兹拉•泽雅是印度裔美国人,在代表美国出席国际会议时,他国代表常由于泽雅与传统美国外交官的形象不同而感到惊讶,泽雅说,这正是美国展现软实力与多元文化的象征。 专访美人权事务高官:关切中国压制言论自由 ✖ ▶ || ■ 1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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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隋牧青律师四次会见郭飞雄未果,将依法提起诉讼(图)

(维权网信息员子夕报道)广州人权律师隋牧青于上周再次到天河区看守所会见郭飞雄,结果仍被拒绝会见,这已经是郭飞雄被刑事拘留以来,隋牧青律师连续 4 次到看守所会见未果。隋牧青律师表示,鉴于办案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提起诉讼。 8 月 8 日,郭飞雄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内。直到 8 月 17 日,其家属才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 隋牧青律师得知郭飞雄被刑事拘留后,与刘正清律师一同前往天河区看守所欲会见郭飞雄,却被告知需要 48 小时由办案单位批准才能会见; 48 小时后,隋牧青与刘正清两位律师再次到天河区看守所,却得到了一张不予会见的决定书。该决定书称: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郭飞雄,因同时涉嫌湖北省赤壁市黄文勋、袁小华、袁奉初等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因此不准予会见。 对此,隋牧青律师指出:决定书中的表述很模糊,郭飞雄的罪名仍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所谓的因牵涉湖北袁奉初、袁小华、黄文勋的涉嫌煽动颠覆案,危害到国家安全,只是不让会见的借口。涉嫌某案的表述不正确,只能说是涉嫌某个罪,更何况所谓危害国家安全只是推定,并不是法定的理由,郭飞雄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依照刑事诉讼法必须准予律师会见他的当事人,而且会见时并不需要办案单位的批准,办案单位的做法明显侵害了郭飞雄会见律师的权利。 在两次会见无果的情况下,由北京的蔺其磊律师陪同隋牧青律师第三次到天河区看守所,最后仍是无果而返。直到上周隋牧青律师第 4 次会见仍被拒绝,最后,隋牧青律师表示将会依法就办案单位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和提起诉讼。但隋牧青律师同时担忧:在天河区法院,连一般的行政诉讼都很难立案,如果对天河区公安分局的起诉要想立案,可能将会面临更多的发难。 维权网在法律咨询( 45 )律师会见权之(一)侦察阶段会见不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09/45.html )写道: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会见不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提出会见请求侦查机关应当安排,而不是批准。律师提出会见请求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作为律师行使这项权利的相对应人的侦查机关,在接到律师请求会见的函件后安排律师会见,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存在律师会见必须经过侦查机关批准,更不存在是否批准律师会见是侦查机关的权利。律师提出会见请求后,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安排。根据六部委的规定,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 48 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 5 日内安排会见。 对于连续四次会见郭飞雄无果的困境,隋牧青律师表示深深的担忧:郭飞雄在看守所面临的很可能是:第一遭到了酷刑,第二为了抗议在绝食。而这,也正是各界极为担忧的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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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香港人权团体吁中国落实人权公约

联合国即将在10月对中国人权进行定期审议。中国人权团体周一前往日内瓦参加预备会议,向国际代表陈述中国人权状况。香港民间团体呼吁中国停止打压人权,落实国际人权公约。 (德国之声中文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将于10月22日对中国人权记录进行四年一次的普遍定期审议(UPR),由被审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提交人权状况信息,交由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审议并提交报告。普遍定期审议讯息组织(UPR info)周一(9月2日)在日内瓦举行了审议的预备会议,提供民间组织发声的平台,发表过去几年对中国人权问题的研究和建议报告。 由香港职工会联盟、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和中国劳动透视等七个大陆和香港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关注中国人权联席”(Coalition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以及世界维吾尔大会、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和国际西藏网络皆派代表出席了该会议,在会上向来自数十各国家的代表陈述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的人权状况,提出的议题包括少数民族、医疗和公共卫生及劳工权益。 “中国不应成为人权理事会会员” 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总干事陈家伟向德国之声表示,其主要诉求是停止所有对维权人士的打压。他指出,中国政府未依法治国,对维权律师进行打压甚至吊销维其执业资格或暴力对待,包括因代理法轮功案遭打压的律师高智晟,在狱中被殴打致残的倪玉兰,近期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被捕和维权人士郭飞雄遭到刑事拘留等。 “中国人权没有基本上的改善,我们希望中国在面对国际社会时,能了解人权是普世价值。虽然中国政府已经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但还未具体落实至中国的法律中。” 陈家伟称,中国正争取成为明年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联合国将会在11月进行裁决,但中国的人权纪录至今没有显著改善,因此”关注中国人权联席”认为中国政府不应该成为人权理事会会员。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何俊仁在出席会议时也指出,中国缺乏新闻自由,媒体经常无法报道有关侵犯人权的事件,因此吁请国际代表要求中国批准通过国际人权公约,之后再考虑支持中国加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盼国际向中国政府施压 “关注中国人权联席”期望在10月22日的审议时,各国代表能积极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施压,要求中国改善基本人权,诸如宗教自由、人身自由、结社自由、言论自由等,并且重视劳工权益。 陈家伟指出,虽然中国政府声称不会受外界压力影响,但对于联合国的定期审议及其他相关报告都严阵以待:”中国不希望在国际关系上出现许多颜面无光的事情,所以相关报告还是会使当局面对一定的压力,对于(改善人权问题)仍有一定的效用。我们期望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的人权仍旧相当糟糕。希望他们要求中国政府落实国际人权公约,尊重中国人民的基本权益。” 作者:张筠青 责编: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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